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注释:
保罗在此虽已很简明地、合适地解答了律法被废止的事,但仍有一个困难的问题也可能引起其他许多难题。他在此又更详细地讨论到律法对于我们,是怎样地被废除的。律法在我们尚未归主之前,曾约束着我们,并使我们定罪,但现在律法对我们,已被废去,故律法被废止对于我们是有益的。保罗为不让任何人因此而来咒诅律法,他在此也特别驳斥那些出于肉体的反对论点。保罗又在本段经文中,详细地论到了律法的功用。
1.弟兄们……你们岂不晓得保罗的主要前提乃是,律法被赐下,为的是要管理活着的人;但人若死了,律法就失去了功用。对于这个论点,保罗接着又加上一个假设,就是说,我们在基督的身子里面,已经向律法死了。有些注释家认为,只要律法还存在,就一直管理着我们。我认为这种看法是含糊不明的,也不能与保罗在后面所提到的命题配合;因此,保罗在此乃是指人的一生,不是指律法是否存在的期限。保罗在此所发的问题,乃是要肯定他的主题。从这问句看来,可知这个原则是人尽皆知的,并不是一种人所不知的新奇看法。
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本句应该放在括弧之内,但是仍与保罗的前题配合。他晓得读者们也是认识律法的,所以他们并不会怀疑他在此所讨论的问题。虽然保罗的前题以括弧之内的话,都可以说是指一切的律法,但我却认为应该是指神的律,因这才是他所要讨论的主题。
如果以为当时的天下几乎都属于罗马国,因此保罗是在讨论罗马的法律,此种看法是很幼稚的。保罗的书信乃是写给犹太信徒以及其他一般普通的人;但他主要还是向犹太人讲话,他所辩论的要点,也是律法被废止的事。他为了要避免被他们认为他是在强词夺理,故特别给他们看到,他所采取的乃是人尽皆知的普遍原则,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律法之下长大的人,更是非常熟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