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文艺复兴使宗教改革家对天主教教会的“权威”产生质疑,同时也使各学术界对“传统权威”的价值观引起了异议。学术界也藉此采取了一种“革新自由”的态度,对各种古典文学著作批判,圣经也被许多人拿起来批判。在十七世纪,人们对圣经的“敬畏”态度已大不如前。引用两位著名哲学家的意见如下:
霍布士(ThomasHobbes,1651年)于<海兽>(Leviathan)一书中说:
「当神向一个人讲话,必然是直接或是透过另一个人(媒介)因此说神借着圣经向一个人说话,并不是直接的,而是透过先知,或使徒,或教会。」(第32章)
借着这个论点,人们会说圣经有许多部分不是神直接的说话。
斯宾梛莎(BaruchSpinoza,1670年)于<政治神学>(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一书中谈论说:
「我说犹太人是一个敬虔的民族,他们什么事情都和神拉上关系,如果他们想些什么,就说是神使他们这样想,也用理智来确定这样的思想是对的。我肯定圣经容许我们作理性的思考。」(第一章)
这样的论点,容许人们以理性的态度来阅读圣经。
十九世纪在德国,圣经课程的训练也由各大学来办理。这些世俗的大学是以纯学术和自由的态度来研究圣经。以历史的角度来研究圣经成为了一种风气。历史批判学也因此而兴起。
士莱马赫(Schleiermacher,1828年)用宗教历史批判学写了<耶稣传>(LebenJesu)认为人们无法再找到耶稣历史的事实和确据。所有关于耶稣的记录-福音书-只不过是当时教会在宗教(神话)的环境中因需要而编写出来的产品。
自由派的解经法
我们略可为自由派的解经法列出以下的的解经重点:(参考兰姆pp.53-56)
一.认为研究圣经的方法应该受“现代的看法”(ModernMentality):可借着学术标准,科学方法,社会学的方法来解释圣经。
二.认为灵感是人心里宗教经验被激发的能力:认为启示仍是人对宗教真理的洞察力。
三.超自然被定义为超越自然律之上的。圣经中的神迹等等记录是被视为是当时“落后”的人在神话的环境中而产生的观念。
四.宗教,例如基督教,是进化出来的。因此圣经应该用历史批判学来研读。
新正统派的解经法(Neo-orthodoxHermeneutics)
巴尔特(KarlBarth,1901年)著书<罗马书注释>的目的是要把基督教从自由派的手中解放出来。他极力欲恢复改革家对圣经的重视。但是他的方法是以自由派的方法来应付自由派。也因此他被称“新正统派”(也称为,,,等)。新正统派有以下几个解经法原则:
一.认为神借着耶稣基督对我们说话,而「我」回应,这就是启示了。所以启示包括了;神对我述说耶稣基督的恩典和赦免,并我凭信心对这信息的回应。
二.基督论的原则:神赐给人的话语(道)就是耶稣基督。只有在基督里才可以了解神、圣经、信仰等等。
三.存在的原则:如果要把圣经当着神的话语来读,必须人心合一,迫切的希望与神交谈。神的启示也只有在这种态度下才可以领受得到。
四.反合性(Paradoxical)的原则:虽然某些经文或是观念似乎是互相矛盾,实在并不是,只是当中含有反合性的原则。
布特曼的新释经学(NewHermeneutic)
在1950年后,德国神学之领导地位是由布特曼(RudolfBultmann)来主持。他的释经学(被称为新释经学)重点如下:
一.科学的原则:有关事实的一切数据都必须使用科学的方加以解决,所有历史文献必须经过历史学加以证实后才能被接受。
二.批判的原则:认为若要明白圣经所使用的文字,观念,词汇,就必须彻底研究其历史的,字义的,社会的,和宗教的背景。这是受了宗教历史批判学的影晌。他也以形式批判学来研究圣经的传统,把圣经中的文献分为各类的形式;例如宣告故事、神迹故事、神话、传奇故事、英雄故事等等。
三.神话的原则:布特曼认为在第一个世纪的教会是在一个神话充塞的社会中成长,信徒也因此用神话的观念和字词来表达他们的信仰。如果要了解福音真理的真正内容,就要把许多圣经中的神话部分"化解"掉。
四.辩证的原则:他认为凡是属于历史的,客观的,都不是实存的。如要得知十字架的救赎意义,只有以信心(存在的角度)来接受。
如何辨别新派/自由派的解经法
一.新派解经高举理性的解释。
这是一种态度,因为不能完全把圣经当着是神所默示的话语,因此解经时倾向以人的看法或人的理性去解释圣经(注一)。当然,这些理性多数是指科学或逻辑。
他们所说的理性是指现代人的看法,因此在解释时尽量把圣经去配合/适应人的理性,否认许多圣经中的神迹。例如,童女受圣灵怀孕而生子是不合理性的,因此可以解释说马利亚的怀孕是特别的,只不过当时的人因为生活在一个神话的世界因此夸大了这事。
二.新派喜欢以批判的态度来解释圣经。
这是因为新派学者把圣经当着一般俗世的文学著作,以批判文学著作的方法来批判圣经。例如,认为摩西五经因为记载的历史那么长,认为不可能由一个人(摩西)所写成,因此说是由不同时代多位人作者写成。
三.新派认为宗教信仰是很个人的,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
这样因此认为圣经的意思是可以多元的(多过一个绝对固定的真理)。很多时候,认为在不同的时代可以按着当时的处境或需要来解释经文。
例如,把阿摩司7:10-17,阿摩司与北国祭司亚玛谢的对话,按着自己的政治处境,说他自己就是先知阿摩司,而祭司亚玛谢和当时的君王耶罗波安是反对教会的国家当政者,有意指这些当政者是神要审判的人。藉此指责他不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