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7:23】“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
﹝原文直译﹞“那时我必公然对他们说:我从来不称许你们,你们这些不按着法则行事的人哪,离开我去罢!”
﹝原文字义﹞“认识”嘉许,认可;“作恶”不法,越轨,不守规矩。
﹝文意批注﹞作主工若凭己意,而不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不法的人’(“作恶的人”原文)。
这种人将来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必得不着主的‘称许’(“认识”原文),反要受主的惩治。
﹝话中之光﹞(一)作工──传道、赶鬼、行异能(22节),并不等于遵行神的旨意(21节);单单作工并不能蒙神称许。
(二)神的旨意是我们工作的考验;神不在乎我们的工作有多伟大、多兴盛,神所要问的是,我们的工作究竟是出于神呢?
或是出于自己呢?
(三)不是一切的神迹都出于神,也不是所有行奇事的人都得到神的认可,因为邪灵也能利用人作出一些超自然的奇事。
(四)‘不法的人’就是不按神的法则行事的人,神的法则不是别的,乃是基督的十字架;凡不按十字架的法则作事的,必得不着主的称许。
(五)未曾受过十字架对付的人,他只在乎工作的成效和别人的称赞,却不在乎主是否称许,当然他所作的工,也就一点都没有属灵的价值。
【太7:24】“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盘石上;”
﹝文意批注﹞“我这话,”指主耶稣在马太五至七章里所说的话,也就是启示神旨意的话。
主的话是天国子民生活和工作的盘石和根基。
我们听了主的话就去遵行,就是把我们的一生建造在主话的根基上。
﹝话中之光﹞(一)神的话如同盘石,永远安定在天(诗119:89);我们必须以神的话为根基,才能有坚固的建造。
(二)教会(“房子”)必须建造在“盘石上”(太16:18);惟有基督自己才是建造教会的根基(林前3:11)。
(三)基督教的道理教训,不是为着让人说说听听的(徒17:20-21),乃是为要让听见的人付诸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