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8:4】“耶稣对他说:‘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
﹝背景批注﹞按旧约的律法,痲疯病患得痊愈后,要去给祭司察看,经祭司认定已洁净后,他就可以献祭;既献了祭,就在众人面前有了见证,成了一件推不翻的事实了(利14:2-20)。
﹝文意批注﹞“你切不可告诉人,”这是因为主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5),祂不愿意人因着不良的动机而来跟随祂。
“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这是因为当时还是过渡时期,还未正式进入恩典时代中(因主耶稣尚未钉死十字架、完成救赎大工),所以犹太信徒仍须按照旧约律法的规条行事。
“对众人作证据,”证明病者已经痊愈,可恢复与人正常交往。
﹝灵意批注﹞“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这‘礼物’乃是预表基督,祂自己是罪人得以被神悦纳的凭据(参来9:9,14,来9:24-28)。
﹝话中之光﹞(一)属天的人不喜欢显扬(“不可告诉人”),而喜欢隐藏。
(二)主耶稣并非完全不顾律法上的义(太3:15)。
信徒不可借口属灵,而不理会在人面前作合理合法的见证(“对众人作证据”)。
(三)我们得救以后,要继续不断的借着献上基督,彰显基督,来讨神的喜悦。
【太8:5】“耶稣进了迦百农,有一个百夫长进前来,求祂说:”
﹝文意批注﹞“百夫长,”是当时罗马军队的一种官衔,辖管一百个兵卒。
﹝灵意批注﹞这里的“百夫长”预表外邦人信徒。
﹝话中之光﹞(一)救恩是先临到犹太人,后临到外邦人(参徒3:26;徒13:46;罗1:16;罗11:11)。
(二)“进前来”和“求祂”乃是我们得享主救恩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