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一1-9)
哥林多前书 by 陈终道
读经提示
1. 保罗成为使徒与十二使徒有什么不同之处?保罗从蒙召到成为使徒相隔多久?这对我们明白自己属灵职责有什么可作借镜之处?
2. 按保罗对受书人的称呼看来,什么是教会?什么是地方教会?
3. 哥林多教会不是有许多罪恶吗?保罗为什么称他们为「成圣......圣徒」?保罗为哥林多人感恩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真心,怎能为这么不象样的教会感恩?
4. 试根据保罗为哥林多人感恩的话,列出哥林多教会有什么长处?
5. 很有恩赐的人是否一定灵性良好?「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这句话是指个人或是整个教会?
1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2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3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4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你们的恩惠;5又因你们在祂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6正如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固,7以至你们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等候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8祂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督基督,一同得分。
壹.问安的话(一1-3)
一.发书人(一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一1)
使徒保罗虽然在众使徒中是最有学问的,曾在当代最有名的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二十二3)。但保罗对那些崇尚智能的哥林多人自荐时,并不说他是迦玛列的门生,一如现今许多人所强调的学位那样。他却自称为「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这是今日传道人应有的态度,蒙召的经历才是每一个神的工人应有的资格。哥林多教会中有人怀疑保罗是否是使徒(林后十二11-12,十一23;林前十五8,10),所以保罗在书信的开端就用使徒的身份向他们说话。
「蒙召」指蒙召作使徒,作基督的仆人。但下节之「蒙召」却是指一般信徒之得救经历。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人。这「蒙召」的意义可根据上下文加以分别。
「使徒」原文是奉差遣的意思。(详参彼得书信讲义,彼前一1批注)
在圣经中,十二使徒有特殊的地位。圣经常把他们的名字并例(太十1-4;可三16-19;路六14-16;徒一13)。主耶稣在世时曾应许他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十九28)。「十二个宝座,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这些话似乎把十二使徒的位分划定了范围,与其它有别。但犹大失去他的职分,由马提亚取代(徒一15-26)。有人认为马提亚由抽签方式选出,且圣经未记述其工作表现,实际职分应由保罗取代。不过这种推想未免太偏爱保罗,因为圣经已经承认马提亚是使徒,如徒一章二十六节:「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徒二章十四节:「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可见马提亚当时已立即被承认为使徒。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写使徒行传的路加,乃是保罗最亲密的同工,如果路加尚且认为马提亚已位列十二使徒,那么其它的人实在不必再说什么了。
但保罗与巴拿巴是基督复活之后,藉圣灵所设立的使徒,这一点亳无疑问(参徒十三1-3,十四5)。他们也是为基督的复活作见证的人,并有使徒所有之特权(徒二十三6,二十六6-8;林后十二12)。
不过,「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这句话,包括保罗蒙召和他成为使徒这两部份的经历。保罗从蒙召到成为使徒,其中间隔了相当长的时间。按徒九章所记可知,保罗在得救的同时,也蒙神呼召他作传道的工夫。后来保罗在徒二十六章向亚基帕王作见证时,提到他当时曾听到主要差遣他到外邦人中去传道(徒二十六13-20)。可见他得救的同时便蒙召作传道。但他实际上作使徒的工作,却是徒十三章以后的事,就是在他受圣灵差遣,开始首次游行布道之后(见徒十三8,十四4,6)。这期间保罗曾到亚拉伯去,有三年的隐藏生活。后回到大马色,再赴耶路撒冷,会见矶法(加一17-18),最后到安提阿教会,与巴拿巴等人同作先知和教师的工作,直到受圣灵差遣出外传道。按Prof. James L. Boyer 年表,保罗蒙召时大约是主后三十三年,在安提阿受差遣时约为主后四十七年,前后相隔了大约十四年。他蒙召十四年后才开始作外邦的使徒。这十四年中的各种训练和事奉,都是神的造就,为要预备他完成日后神所要托付他的使命。
所以保罗确知他自己是「使徒」,是在他事奉主十四年后,从神所给他各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内心的负担,安提阿的各同工同心见证,和圣灵对他的差遣,然后他才真正开始去完成神的委托。在他蒙召之初,已有神在异象中的应许,在蒙召之后,又有神特别赐启示的经历。他曾被提到三层天,听到乐园隐秘的话,又深知福音的奥秘。在他开始受差遣向外邦传福音之后,他自己和同工也都看见他有使徒的权柄。神用各种神迹异能印证他的工作(林后十二12),从这许多经历中,他确信自己是神所选召,作基督耶稣的使徒,且是特派向外邦人传福音的(罗一1)。
「同兄弟所提尼」──按徒十八章第十七节提到哥林多管会堂的所提尼(同名),可能就是这所提尼。他曾因保罗被众人殴打,这时却作了保罗的代笔人。保罗将他与自己一同署名写信,可见保罗对他的尊重,在工作中不轻忽同工的贡献。
二.受书人(一2)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一2)
本节只表明这封信是向哥林多地方的信徒而发。这节经文本身看不出使徒有意借着对受书人的称呼,表明他认为一个地方只可以有一个教会──像今日有些人所认为的:一个地方只可以有一个「站地方立场的教会」。事实上,使徒保罗当时所作的是开荒布道、设立教会的工作。福音刚向外邦扩展中,一个地方当然很少可能有一个以上的教会。即或在一个地方有一个以上的教会,使徒保罗对他们的看法,仍视为同一个地方之内的教会(视为同一教会),而不会按他们的派别给他们个别地写信。因不论他们有多少派别,都是在这一教会内,所以在此保罗用了单数的教会。
「在哥林多神的教会」。这句话的重点应在「神的教会」而不是「在哥林多」。这不过很简单地表明教会是属神的,寄居在哥林多,如此而已!对哥林多人来说,强调教会是「神的」实在有特殊的需要,因为他们正在误把教会当作是「人的」,按着人而分起派别来。
「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本句解释了上句,所谓「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哥林多地方所有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的人。所以哥林多地方教会的范围,就是包括一切在哥林多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绝不是只包括在哥林多「站在地方教会立场」而聚会的那班人。「基督耶稣」才是地方教会的范围,站地方教会立场的人不够资格作教会的范围,他们只够资格作一个派别的范围,但绝对不够资格代表整个地方的教会。
「成圣,蒙召作圣徒的」,哥林多教会怎么能被称为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呢?他们不是纷争结党,又有各种罪恶么?这句话足以证明我们上文的解释:保罗的重点在乎「在基督耶稣里」的范围。在基督耶稣这个地位里,虽然像哥林多这么不象样的教会,仍然被看作是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
「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主名的人」,本句表示本书信并非只为哥林多信徒,也为各教会,虽然哥林多教会的问题未必跟别处教会完全相同,但人败坏的本性到处是一样的,所以属灵的原则对于解决人内心的恶欲、肉体的诡诈,也普遍适用于各教会。就像启示录七书信中一再提起的一句话──「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神藉祂的仆人所传给各教会的信息,都是我们所当留心听的。所以,神藉保罗给哥林多教会的信息,也是给我们的。
「以及各处求告主名的人」,为什么保罗不称各地的信徒为「信徒」,而称他们为「求告主名的人」?「求告」在此不是形容一种动作,乃是形容一种人。使徒的观念中,认为所谓「信徒」就是「求告主名的人」。「求告主名」应当是信徒生活的特征,以致他们可以被称为「求告主名的人」。
「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在保罗书信的问安语(开端语)中,只有本书加上这么一句话,使徒要使那些哥林多分派分党的人,把眼光放得更大更远。基督不单是他们那一小群的主,也是一切在各处求告主名的人的主。
三.祝祷(一3)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一3)
「恩惠平安」常在使徒的问安语中并用。这两样都出于神,但是它们可作为神所给人一切好处的代表。既有神的恩惠和平安,人间所能得到的一切好处,都已包括在内了。使徒为一切信徒如此祝祷,因为他既认识神为父,又藉耶稣基督得成圣洁。这样的祝祷,正是合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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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提示 1. 保罗成为使徒与十二使徒有什么不同之处?保罗从蒙召到成为使徒相隔多久?这对我们明白自己属灵职责有什么可作借镜之处? 2. 按保罗对受书人的称呼看来,什么是教会?什么是地方教会? 3. 哥林多教会不是有许多罪恶吗?保罗为什么称他们为「成圣......圣徒」?保罗为哥林多人感恩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真心,怎能为这么不象样的教会感恩? 4. 试根据保罗为哥林多人感恩的话,列出哥林多教会有什么长处? 5. 很有恩赐的人是否一定灵性良好?「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这句话是指个人或是整个教会? 1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2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3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4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你们的恩惠;5又因你们在祂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6正如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固,7以至你们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等候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8祂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
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督基督,一同得分。 壹.问安的话(一1-3) 一.发书人(一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一1) 使徒保罗虽然在众使徒中是最有学问的,曾在当代最有名的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二十二3)。但保罗对那些崇尚智能的哥林多人自荐时,并不说他是迦玛列的门生,一如现今许多人所强调的学位那样。他却自称为「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这是今日传道人应有的态度,蒙召的经历才是每一个神的工人应有的资格。哥林多教会中有人怀疑保罗是否是使徒(林后十二11-12,十一23;林前十五8,10),所以保罗在书信的开端就用使徒的身份向他们说话。 「蒙召」指蒙召作使徒,作基督的仆人。但下节之「蒙召」却是指一般信徒之得救经历。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人。这「蒙召」的意义可根据上下文加以分别。 「使徒」原文是奉差遣的意思。(详参彼得书信讲义,彼前一1批注) 在圣经中,十二使徒有特殊的地位。圣经常把他们的名字并例(太十1-4;可三16-19;路六14-16;徒一13)。主耶稣在世
时曾应许他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十九28)。「十二个宝座,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这些话似乎把十二使徒的位分划定了范围,与其它有别。但犹大失去他的职分,由马提亚取代(徒一15-26)。有人认为马提亚由抽签方式选出,且圣经未记述其工作表现,实际职分应由保罗取代。不过这种推想未免太偏爱保罗,因为圣经已经承认马提亚是使徒,如徒一章二十六节:「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徒二章十四节:「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可见马提亚当时已立即被承认为使徒。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写使徒行传的路加,乃是保罗最亲密的同工,如果路加尚且认为马提亚已位列十二使徒,那么其它的人实在不必再说什么了。 但保罗与巴拿巴是基督复活之后,藉圣灵所设立的使徒,这一点亳无疑问(参徒十三1-3,十四5)。他们也是为基督的复活作见证的人,并有使徒所有之特权(徒二十三6,二十六6-8;林后十二12)。 不过,「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这句话,包括保罗蒙召和他成为使徒这两部份的经历。保罗从蒙召到成为使徒,其中间隔了相当
长的时间。按徒九章所记可知,保罗在得救的同时,也蒙神呼召他作传道的工夫。后来保罗在徒二十六章向亚基帕王作见证时,提到他当时曾听到主要差遣他到外邦人中去传道(徒二十六13-20)。可见他得救的同时便蒙召作传道。但他实际上作使徒的工作,却是徒十三章以后的事,就是在他受圣灵差遣,开始首次游行布道之后(见徒十三8,十四4,6)。这期间保罗曾到亚拉伯去,有三年的隐藏生活。后回到大马色,再赴耶路撒冷,会见矶法(加一17-18),最后到安提阿教会,与巴拿巴等人同作先知和教师的工作,直到受圣灵差遣出外传道。按Prof. James L. Boyer 年表,保罗蒙召时大约是主后三十三年,在安提阿受差遣时约为主后四十七年,前后相隔了大约十四年。他蒙召十四年后才开始作外邦的使徒。这十四年中的各种训练和事奉,都是神的造就,为要预备他完成日后神所要托付他的使命。 所以保罗确知他自己是「使徒」,是在他事奉主十四年后,从神所给他各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内心的负担,安提阿的各同工同心见证,和圣灵对他的差遣,然后他才真正开始去完成神的委托。在他蒙召之初,已有神在异象中的应许,在蒙召之后,又有神特别赐启示的经历。他曾被提到
三层天,听到乐园隐秘的话,又深知福音的奥秘。在他开始受差遣向外邦传福音之后,他自己和同工也都看见他有使徒的权柄。神用各种神迹异能印证他的工作(林后十二12),从这许多经历中,他确信自己是神所选召,作基督耶稣的使徒,且是特派向外邦人传福音的(罗一1)。 「同兄弟所提尼」──按徒十八章第十七节提到哥林多管会堂的所提尼(同名),可能就是这所提尼。他曾因保罗被众人殴打,这时却作了保罗的代笔人。保罗将他与自己一同署名写信,可见保罗对他的尊重,在工作中不轻忽同工的贡献。 二.受书人(一2)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一2) 本节只表明这封信是向哥林多地方的信徒而发。这节经文本身看不出使徒有意借着对受书人的称呼,表明他认为一个地方只可以有一个教会──像今日有些人所认为的:一个地方只可以有一个「站地方立场的教会」。事实上,使徒保罗当时所作的是开荒布道、设立教会的工作。福音刚向外邦扩展中,一个地方当然很少可能有一个以上的教会。即或在一个地方有一个以上的教会,使徒保罗对他们的看法,仍视为同
一个地方之内的教会(视为同一教会),而不会按他们的派别给他们个别地写信。因不论他们有多少派别,都是在这一教会内,所以在此保罗用了单数的教会。 「在哥林多神的教会」。这句话的重点应在「神的教会」而不是「在哥林多」。这不过很简单地表明教会是属神的,寄居在哥林多,如此而已!对哥林多人来说,强调教会是「神的」实在有特殊的需要,因为他们正在误把教会当作是「人的」,按着人而分起派别来。 「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本句解释了上句,所谓「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哥林多地方所有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的人。所以哥林多地方教会的范围,就是包括一切在哥林多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绝不是只包括在哥林多「站在地方教会立场」而聚会的那班人。「基督耶稣」才是地方教会的范围,站地方教会立场的人不够资格作教会的范围,他们只够资格作一个派别的范围,但绝对不够资格代表整个地方的教会。 「成圣,蒙召作圣徒的」,哥林多教会怎么能被称为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呢?他们不是纷争结党,又有各种罪恶么?这句话足以证明我们上文的解释:保罗的重点在乎「在基督耶稣里」的范围。在基督耶稣这个地位里,虽然像哥林多这么不象样的教会,仍然被
看作是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 「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主名的人」,本句表示本书信并非只为哥林多信徒,也为各教会,虽然哥林多教会的问题未必跟别处教会完全相同,但人败坏的本性到处是一样的,所以属灵的原则对于解决人内心的恶欲、肉体的诡诈,也普遍适用于各教会。就像启示录七书信中一再提起的一句话──「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神藉祂的仆人所传给各教会的信息,都是我们所当留心听的。所以,神藉保罗给哥林多教会的信息,也是给我们的。 「以及各处求告主名的人」,为什么保罗不称各地的信徒为「信徒」,而称他们为「求告主名的人」?「求告」在此不是形容一种动作,乃是形容一种人。使徒的观念中,认为所谓「信徒」就是「求告主名的人」。「求告主名」应当是信徒生活的特征,以致他们可以被称为「求告主名的人」。 「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在保罗书信的问安语(开端语)中,只有本书加上这么一句话,使徒要使那些哥林多分派分党的人,把眼光放得更大更远。基督不单是他们那一小群的主,也是一切在各处求告主名的人的主。 三.祝祷(一3)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一3) 「恩惠
平安」常在使徒的问安语中并用。这两样都出于神,但是它们可作为神所给人一切好处的代表。既有神的恩惠和平安,人间所能得到的一切好处,都已包括在内了。使徒为一切信徒如此祝祷,因为他既认识神为父,又藉耶稣基督得成圣洁。这样的祝祷,正是合适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