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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鉴戒与鬼宴(十章全)

哥林多前书 by 陈终道


读经提示

1. 保罗把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的经历跟基督徒得救的经历合在一起讲有什么意义?对解释旧约预表有什么重要的影响是否旧约全部的历史都有预表的意义?解释预表有什么规则吗?

2. 本章一至十节引用作为信徒鉴戒的旧约史实共有几项?记载在旧约什么地方?对现在的基督徒是否合用?

3. 为什么使徒特别提醒那些自以为站得稳的人?既然圣经应许说神必不叫我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为什么还会有许多信徒因试探而跌倒?

4. 参加鬼宴和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有什么不同?「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的解释,对今天教会擘饼和教会立场的见解方面,有什么重要的影响?这句话正确解释是什么?根据基督徒不该参加鬼宴的原理看来,是否也不可以参加其它异教的礼拜?那么可否到异教寺庙参观?

5. 本章二十三节是到信徒行事的总则跟六章十二节有什么分别?按本章二十五至三十节看来, 信徒究竟可否吃祭偶像的食物?保罗说他「凡事都叫众人喜欢......」(33节),有什么真理限度吗?

1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2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3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4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5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6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7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9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10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12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14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5我好象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16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17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18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19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20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21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22我们可惹主的愤恨么?我们比祂还有能力么?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30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32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33就好象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上章保罗用个人的见证,说明他虽然有权利,可以作这事或那事,可以娶信主的姊妹为妻或靠福音养生;但他却为福音的缘故,放弃了他可以享用的权利。他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因为他的生活行事都是向着一个崇高的目标,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本章保罗引证以色列人失败的经历,更进一步的说明:一个人如果没有崇高的生活目标,体贴私欲而行,就很可能妄用自由而招致失败。基督释放我们从罪恶和律法底下出来,绝不是叫我们自由去犯罪,而是叫我们可以自由而乐意地献上所有的权益,为福音作见证。

一.鉴戒(十1-13)

1.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十1-4)

这几节讲到以色列人蒙恩的经历。虽然时代背景完全不同,可是在属灵的原则上,跟信徒的经历还是相似的;所以,以色列人的经历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注意:使徒时代跟旧约时代已经相差了两千多年,使徒引用两千多年前的事警戒他那个时代的信徒,并不认为过时或不合用。

A.曾在云里海里受洗(十1-2)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十1)

保罗说这话似乎是对犹太人的基督徒讲的,因为他提到「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犹太人的祖宗并不就是外邦人的祖宗,而哥林多信徒有很多都是外邦人,为什么保罗这样对他们说呢?可见保罗乃是以预表的灵意来讲解这几节经文。虽然按肉身说,以色列人只是犹太人的祖宗,但按灵性来说,他们也象征神子民的祖宗。我们跟以色列人同有一位信心的父,就是亚伯拉罕。所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某些经历,也可以作为我们离开属灵的埃及的某些预表。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这「不晓得」当然不会是指信徒不晓得出埃及这件事,而是不晓得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的属灵意义。保罗不愿意他们不明白这属灵的预表;因为这些事可以作信徒的鉴戒(十一节),若不明白,就是属灵的损失。哥林多信徒虽然知道这些历史,可是却不知道如何应用其中的属灵原则;所以保罗在这里加以解明。

「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十2-4)

这几句话具有解释旧约历史的灵意作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有云柱火柱带领他们到了红海边。摩西用杖击打海水,使海水分开,让以色列人从海里经过。当他们到了对岸的时候,海水又重新复流,把所有的法老追兵全部淹没。这里却把那经过说成是:「在……海里受洗归了摩西。」以色列人从红海经过而上了岸,浸在海里的是法老和埃及的军兵,不是以色列人,按理似乎不能说是以色列人受了洗(浸)。但保罗却把以色列人从红海经过这整件事解释作「受洗」,可见这历史是预表基督徒受洗归入耶稣基督说的。使徒是把以色列人过了红海,和埃及军兵浸没在红海里,这两方面合并起来,作为浸礼的同一预表。所以,以色列人过红海的整个经历,就是信徒受洗(浸)的预表。

B.曾吃灵食喝灵水(十3-4)

「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十3)

这里所说的灵食,是指出十六章,以色列人吃吗哪的经验。神降下吗哪,以色列人每天去拾取,四十年之久,以色列人就是凭神所降下的吗哪养活他们。吗哪就是以色列人走旷野的粮食。保罗称这粮食为「灵食」,把旧约以色列人的吗哪,预表新约基督徒属灵的粮食,两件事情合在一起讲。主耶稣曾经说过,祂是天上降下来的粮食。祂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六51)。可见旧约的吗哪,就是预表耶稣基督;祂就是信徒生命的粮。今天我们跟主交通,读祂的话,也就是领受主生命的粮食。主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下),这就是我们所吃的灵食。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十4)

这是出埃及记十七章所记载的事。当时,以色列人到了利非订的地方,因为没有水喝,向摩西发怨言。神吩咐摩西用杖击打盘石,盘石就流出活水给以色列人喝(出十七1-7)。注意:使徒保罗称这水为「灵水」,并说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以色列人喝从盘石流出来的水,是一件历史事实,保罗却把这事迹所预表的灵意解释了出来。「那盘石」不只是盘石而已,而是预表耶稣基督的盘石;那从盘石流出来的「活水」,不只是水而已,还预表基督所赐给人的「生命的活水」(约四14,七37-38);那盘石受击打,也不只是历史的一件故事而已,还预表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受击打(赛五十三4)。

「随着他们的灵盘石」这句话,也是把历史的事实跟属灵的事实合在一起讲。按历史的事实,以色列人确曾从盘石得着活水。他们曾在干渴的境遇中,经历到盘石出水给他们喝的神迹。但这件历史事实是要表明一项属灵真理,就是在不可见之中,有一位他们看不见的「盘石」正「随着」他们同行,供给他们的需要,解除他们的干渴。可见耶稣基督在没有道成肉身以前,也是跟祂的百姓同在的。不过祂不是成为肉身的样子跟他们同在,而是在他们所经过的道路中显出作为来,证明祂是在看顾着他们。

这几节经文非常清楚地表明:旧约历史预表基督的救恩,是使徒所同意的。所有历史的记载,都是经过选择的,神从以色列人的历史中选择一些记载在圣经里面,并不是没有用意的,都是要配合解明祂如何为人类预备救主,以及祂的救法如何成功而记的。

2.使徒的警戒(十5-10)

以色列人的经历,既然可以作为信徒灵性经历的象征,以色列人失败的经历,也就是信徒的前车之鉴了。在此使徒一共提出以色列人的六样失败,作为基督徒的鉴戒。

A.不要像他们倒毙旷野(十5)

「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十5)

这句话所指的是民数记十四章的事。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大发怨言,神就罚他们那一代二十岁以外的人,都要倒毙旷野。这些人「多半」被称为神不喜欢的人,因为他们没有信心。来十一章六节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以色列人虽然信有神,但他们没有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所以这些出了埃及的以色列人,竟都倒毙在旷野。他们虽有出埃及的经验,却没有进迦南的经验。

以色列人倒毙旷野这件事,也预表信徒信了主以后,因没有信心而在生活上失败的情形。对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倒毙」是身体倒毙,不是灵性的死亡。他们灵性是否得救,是根据他们个人对神的信心。希伯来书解明,他们不得进迦南是预表他们不得进入安息。「迦南」在圣经中有两种预表:一是预表安息,就是漂流旷野的以色列人所预表的。信徒在信主以后灵性不长进,像以色列人那样,漂流旷野,没有安息,常常失败,天天向前走,却没有进步。因为他们不是一直向着目标走,而是绕圈子走(参本合订本「希伯来书」第三章解经)。二是预表天家,来十一章八至十六节讲到,亚伯拉罕怎样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到神所应许遥远的迦南去。他是「等候一座有根基的城」,「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天上的家乡。所以迦南对亚伯拉罕离开吾珥的经验来说,是预表「天家」,这是圣经自己的解释。

迦南预表天家,是讲到信徒得救的经历;迦南预表安息,是讲到信徒生命的成熟和得胜的经历。所以,以色列人倒毙旷野,若按预表来讲的话,它应该是指基督徒在生活上的失败,不得神的喜欢;却不是指他们要再灭亡,不能得救。

如果那些身体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都是按灵性灭亡的话,问题就大了。因为连摩西、亚伦、米利暗等人,也都是不得进迦南的。但在来十一章,摩西跟米利暗都被列在信心英雄的名表里面。主耶稣在山上变化形像的时候,摩西还跟主耶稣在荣光中说话,可见他们不得进迦南,只是身体方面的死亡,绝不是灵性方面的灭亡。他们的灵性情形如何,要按他们各人向神的信心如何而定。

B.不要像他们贪恋恶事(十6)

第六节上半节说:「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这句话扼要地指出,以色列人的各种经历,跟基督徒的经历有若干相似之处;所以他们的失败,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而且对我们有属灵的教训。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十6)

这里所说「贪恋恶事」,应该是指以色列人贪吃的事情。在他们厌烦吗哪,想吃肉的时候,神吩咐摩西降鹌鹑给他们吃。民十一章四节说:「他们中间的闲杂人,大起贪欲的心,以色列人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于是神就吩咐鹌鹑降在他们中间。可是因为他们「大起贪欲的心」,日夜只顾捕取鹌鹑,最少的也取得十俄梅耳,所以在他们的牙齿还未把肉嚼烂之前,神的怒气就向他们发作。这样的贪吃,虽然是最简单、最原始的贪欲表现,但是对今天许多信徒同样是非常合用的鉴戒,说明了各种肉体的贪图,自古以来都是相似的。

C.不要拜偶像(十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十7)

在圣经里面,贪心和拜偶像常常放在一起(弗五5)。贪心是指肉体方面非份的要求,拜偶像是贪图属灵方面非法的权益。贪心是想在自己本份以外,另占便宜;拜偶像是想在神(万有的主)以外,另得着福气或保佑。二者同有「非分」的特性,所以圣经把这两样相提并论。

当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的时候,圣经描写他们「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出三十二6)。哥林多的社会环境,是拜偶像的环境。拜偶像的罪对信徒是一项厉害的试探。并且他们中间有好些人,在没有信主以前是拜惯了偶像的;所以拜偶像观念常常很自然地影响他们的信仰。注意,以色列人用金牛犊代表他们所拜的神──耶和华,他们内心还是认为他们是在拜耶和华,不是金牛犊(参出三十二4-6),但这就是神所厌恶的拜偶像的罪了。

今天我们虽然不像当日哥林多人那样拜有形的偶像,可是有许多人把吃喝玩耍当作他们的偶像。许多人可能有无形而隐藏的偶像在心中。求主光照我们,「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拜的」。

D.不要行奸淫(十8)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十8)

这句话特指民二十五章一至九节,以色列人拜巴力毗珥,跟米甸女子犯奸淫的事。古人在拜偶像的时候,常常同时犯奸淫,当时哥林多教会的情形正是这样。那里有女神庙,庙里的女祭司们犹如妓女,淫乱的风气非常盛行(参何赓诗着哥林多前书讲义概论)。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之下,信徒在这方面所受的试探很大,所以使徒引用以色列的失败警戒他们。

「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民廿五章九节的记载,却是二万四千人,多了一千人。但注意民数记所载的数目没有明记是一天之内死去的人,这可能是在当天死了二万三千人,其余一千人随后也死去了。

E.不要试探主(十9)

「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十9)

魔鬼试探主耶稣的时候,曾叫祂从殿顶跳下去。主耶稣用圣经的话斥责魔鬼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雅各告诉我们,神是不可以被恶试探的;但是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四十年当中,多次的试探神。按民十四章二十二节,神对摩西这样说:「这些人虽看见我的荣耀,和我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仍然试探我这十次,不听从我的话。」照民数记的记载看来,以色列人试探神的意思,是指他们对神的话语和神的作为不信。他们虽然看见很多神迹,甚至受过神亲自的管教,可是他们心里总是不信。自以为神虽然以前管教过别人,现在却未必会管教他们;虽然从前曾显出大能,现在未必会再显大能。他们很快忘记神的作为,和他们所受过的管教,存心不信而想幸免惩罚;明知是神所憎恶的事,还想以身试法;这种态度就是他们「试探」神的罪。

在这里保罗特别引证以色列人被火蛇咬伤的事作鉴戒。那是民二十一章四至九节所记载的。他们因为试探神的缘故,就受到神的管教,有火蛇来咬他们。照样我们今天要是像以色列人那样「试探」神,等于给魔鬼留地步,让它咬我们;所以「试探」神,实在是为自己打开了祸患与痛苦之门。

F.不要发怨言(十10)

「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十10)

以色列人从出埃及后,曾屡次发怨言(出十四11-12,十五24,十六1-3;民十四2,11-12,27-29,十六41-50,十七12-13)。向神发怨言就是对神的恩典不满意,对神的作为不佩服,且以为自己所作所想的比神更好,自己乃是受神连累了!他们那样发怨言,就是要把一切不幸的遭遇都归咎在神身上,责怪神没有好待他们,却忘记了自己犯罪的事。所以怨言常跟亵渎神和毁谤人连在一起。怨言不但叫我们在神面前不能蒙恩,也叫我们跟别人发生冲突。哥林多教会有分争结党的事,又有许多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人,他们彼此之间必然有互相埋怨的情形发生,所以保罗在这里警戒他们,不要像以色列人那样发怨言,免得受神的管教。

3.信徒应有的警惕(十11-13)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十11)

本节说明:旧约以色列人的经历不是偶然记载在圣经里面的,而是经过神的挑选,为「我们这末世的人」记下来,好作我们的鉴戒。所以不能单用历史观点来看这些旧约故事,也不可以把它分割成许多各不相关的片段来看,倒要注意每一则故事怎样和整本圣经的主题相配合;因为它们绝不是一些各不相干的历史文件凑合在一起。

「鉴戒」的原文是tumikos,跟第六节的「鉴戒」同字,是「预表」、「模样」、「像」等意思。罗五章十四节翻作「预像」,腓三章十七节翻作「榜样」。有人反对讲旧约预表,以为把旧约的历史当作预表讲,是随便比拟的灵意解经。其实预表绝不是随便比拟,而是以新约圣经本身的解释为准的。许多新约圣经对于旧约的解释,使我们看出旧约好些经文实在是一种预表,而本节更明说:「……这些事,都要作为预表(原文)……」

本章一至四节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使徒的解释证明了旧约出埃及记的盘石、活水、吗哪……都是预表。此外,本书五章七节解明逾越节羔羊预表基督,下文十五章四十五至四十九节解释了亚当是基督的预表。

「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十11下)

可见神知道这末世的时代会发生同类的事情。以色列人的失败,可以作为我们这末世之人的鉴戒;所以神把这些话写在圣经里面来警戒我们。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些警戒,就比以色列人更不如了!

「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十12)

「自己以为站得稳的」未必是真站得稳的人,不过是自以为站得稳而已。他们该在神面前省察,自己是否真能站得稳?许多自以为站得稳的人,竟是最容易跌倒的人。这些自以为站稳的人大概本身有一些长处,例如比别人更有恩赐,在属灵方面有些成就,因而过于自信自高。人在某方面有了特长,就很容易在另一方面有疏忽而跌倒。所以自以为站立得稳的人,多半不是那些刚信主的人,倒常是信了主有些年日,又有些属灵经历和真理知识的人。这句话也可能是指第八章中那些到偶像庙里去坐席的人,他们自以为有真理的知识,知道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也算不得什么……保罗警告这些人,不要自以为知道,自以为站得稳,恐怕他们在自高之中,反而比别人先跌倒。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十13)

本节经文和上节都是劝勉信徒的话。上节是警戒那些自以为站立得稳的人,而本节是安慰那些自以为站立不稳的人。有的人是过于自信,自以为刚强,结果就在骄傲中跌倒,因他轻忽了魔鬼的诡计。另有一些人却因太过自卑,虽然明知自己不如别人,却又不倚靠神;不但不信赖自己,也不信赖神。他们知道自己不能,却不肯相信神「能」;所以保罗在这里安慰这些人说:「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不要单凭自己的看法,认定自己走投无路,因为神能够在人的「尽头」和「绝路」中为我们开出路。

另一方面,本节经文也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因试探而跌倒,不要妄想推诿责任,以为这是神允许我们受试探的结果。因为神总不让我们受试探过于我们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我们开一条出路。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受试探而跌倒,那不是因为神没有给我们够用的力量,或让我们受到过重的试炼,而是因为我们没有用信心去抵挡试探,没有支取神的恩典的缘故。

二.鬼宴(十14-33)

本段经文的总意是要让哥林多信徒知道,他们到偶像庙里去参加鬼宴的错误。上文保罗提到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本身也算不得什么,一切都在乎神,「因为万物都本乎祂」;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可以随便到偶像庙里去吃宴席呢?当时哥林多信徒都有这类试探,他们常会被人请去赴偶像庙里的宴席。因为哥林多是个拜偶像的城市,城内有许多偶像庙,哥林多信徒在未信主以前也都是拜偶像的人,他们信主以后,还有许多拜偶像的亲友,所以偶像庙如果有什么诞辰庆典、宗教节期,他们多半会被请去参加那种宴席的。保罗在这里讲明,那些宴席是基督徒不可去的。虽然偶像算不得什么,祭过偶像的食物也算不得什么;但到偶像庙去坐席,意义全然不同。为什么不能到偶像庙里去吃宴席呢?因为到偶像庙里去吃宴席,就等于吃鬼的宴席,与鬼相交,去给鬼拜寿,向它致好意。我们是跟主耶稣交通,领受主的饼、主的杯的人,当然不可以与鬼相交。

在这里,使徒先根据基督徒擘饼记念主的意义,说明我们不可赴鬼宴的理由;然后再根据基督徒作事都要荣神益人的原则,指出虽然「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罗十四14),但为着不叫人绊倒,为着不能荣神益人,就不该去赴偶像的宴席。

1.不可参加鬼宴的理由(十14-22)

A.因我们是领主的饼、主的杯(十14-18)

保罗在这几节经文中,说明基督徒擘饼聚会的一些重要意义。

「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十14)

所谓「拜偶像的事」,按下文看来,就是指到偶像庙去赴鬼宴说的。使徒清楚指明,信徒要逃避这些事。

对付试探,能逃避的应逃避,不能逃避的要拒绝。对当时哥林多信徒来说,被邀请赴鬼宴及若干有关拜偶像的事,是颇难应付的试探。在使徒的教训中,并不忽视消极地逃避试探或异端的方法(提后二22,三5,约贰10)。

有些事是近似犯罪的,我们要想不犯罪就要逃避一切类似罪的事,或一切容易缠累我们的试探。

「我好象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十15)

这是一句善意的劝勉。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不要轻忽他的劝勉,要留心思想他的话。保罗是用谦卑而温柔的态度劝勉哥林多人。他们既是聪明的,是明白事理的,就该留心「审察」保罗的劝告。

「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十16)

天主教就是根据这一节经文,认为领圣餐的杯经过祝福之后,就变成基督真正的血,所擘的饼经过祝福以后,就变成基督真正的身体。可是保罗在这里所注重的,不是「血」和「身体」,乃是「同领」这两个字。本节经文里一共两次提到「同领」,强调我们一同有份于基督的血,一同因基督宝血的功效得救,又一同联合在基督的身体里面。所谓同领基督的血,实意指同领基督血的功效。

「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十17)

注意「一个饼」、「一个身体」,很简单地说明用「一个饼」的目的,是要表明我们同属于「一个身体」而已!这却不能说,不用一个饼记念主的话,就不属于同一个身体。使徒所注重说明的,只是在基督里同归于一的事实,不是要说明举行擘饼聚会时所用的饼是否「一个」。其实「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这一句话,已表明了「我们」的「多」不能使「我们」变成不在一个饼之内。这「一个饼」所指的是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不是指那个属物质的饼。

例如:在新加坡长老会的信徒用一个饼记念主,卫理公会的信徒用一个饼记念主,福音堂的人用一个饼记念主,聚会所的人也用一个饼记念主,全新加坡有一百多处教会,都各自用一个饼记念主;但他们这许多「一个」加起来岂不已经是一百多个饼了吗?全东南亚、全世界,许多处信徒都在用「一个」饼记念主,难道我们是变成「许多饼」了吗?不,使徒是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事实上已经有许多群的「我们」和许多个「饼」,为什么保罗还是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可见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一个饼」,是注意这「一个饼」所表明的那基督的身体之「一个」,不是那可吃可摸之饼的「一个」。误解这「一个饼」的意义,常会引起许多仪文方面的争论,反而损害在基督里合一的真义。

当然,这绝不是说,在擘饼聚会时用「一个饼」的方式有什么不好,而是说使徒所注重的是属灵的饼(基督的身体)的「一个」,不是吃的饼的「一个」而已!

按外表来看,信徒有地理上、团体上的分别。由于种族、言语、空间和时间的不同,形成了许多的「我们」,但只要是有分于基督生命的人,就都在祂里面自然地合而为一。所以「我们虽多,仍是……一个身体」。说明基督徒外表的分别不能影响属灵的合一。保罗不否定有许多的「我们」的事实;但他认为,我们虽多,还是属于一个身体,还是分受于那一个饼,这种合一是基督的救赎所成就的,是无法分开的。所以我们要破除一切因团体、种族、语言、国家、时代所造成的分别,也要除去彼此分别的观念,且要珍惜并强调在基督里已经合一的事实。

请注意,当保罗说:「我们虽多」的时候,他自己不是在哥林多,而是在以弗所(林前十六8)。这样,保罗所说的「我们」绝不是只限于哥林多范围内的「我们」,而是包括在哥林多以外,连同以弗所的信徒也在内。也就是说,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我们」不是单指地方的教会,而是超地方的「身体」──教会。有人强调地方教会,所以把这里的「身体」巧妙地解释为指哥林多地方教会的「身体」。但保罗身在以弗所,却对哥林多人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身体。」这「身体」当然不是指地方教会,而是指超地方的宇宙性的「身体」。保罗所强调的是全教会的合一,绝不是「地方教会立场」的一致──绝不是宗派观念的一致。那正是使徒一向要定罪的。

「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十18)

「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就是按肉身作以色列人的。当他们按旧约的律法献祭的时候有分吃坛上的祭物。「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意思就是他们有分于神的恩典。旧约律法告诉我们,以色列人所献的祭之中大多数是祭司与献祭的人都可以有份分享的(利七15,八31;申十二18)。这种有份是表明共同享受神的恩典,跟神有交通。献祭的人所献上的是已经属于神的;神再赐给人,就是神的恩赐,让人跟祂一同分享。神享受人的奉献,人也享受神的恩赐,这样,吃祭物的就跟祭坛有分了。

旧约的「祭坛」,是放在圣殿院内、对着大门的铜祭坛,按灵意是预表十字架,十字架就是那耶稣基督的祭坛,祂献上自己作为祭物(弗五2)。从旧约的预表看,那些吃祭物的就有份于祭坛;因此凡领受主的饼和杯的人,也就有分于主的十字架。既然我们有分于基督的十字架,而这十字架的救恩,就是基督战胜魔鬼的伟大成就,我们领受救恩的人就不该跟魔鬼打交道,不应赴鬼宴了。

B.因为参加鬼宴的就是与鬼相交(十19-22)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十19)

这句话是保罗补充第八章所说的。保罗在第八章说过,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也算不得什么。在这里他却说明,偶像虽然算不得什么,「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么,这些东西都是死的;但是如果我们到偶像庙里去赴宴席,那意义就不一样了,因为那就不单是吃与不吃的问题,而是表示信仰立场的问题了。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十20-21)

「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这句话所指的祭,不是指一般祭偶像的食物,而是指下节「鬼宴」说的,就是为假神摆设宴席,或庆祝节目中包括向鬼神献祭的事。因下文保罗明说,信徒对一般祭过偶像的食物「只管吃」,不用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只为不绊倒人才不吃。再参考第八章,可知使徒一再声明偶像算不得什么,万物都属于主。但赴鬼宴却是与鬼相交,信徒应绝对拒绝。

为什么不可以到偶像庙去赴鬼宴呢?因为外邦人所拜的,实际上不是拜那死的偶像,而是拜那偶像背后的鬼魔和邪灵。那些偶像不过是魔鬼所用的各种迷惑人的方法,叫人不拜真神而拜邪鬼。在这里保罗并没有提到偶像灵验不灵验的问题,只说它根本不是神而是鬼。所以信徒到庙里赴这种鬼宴,也就等于降服于魔鬼,把荣耀归给它。我们既然喝主的杯,就不能喝鬼的杯;既然吃主的宴席,就不可以在偶像庙里吃鬼的宴席。

「宴席」原文trapeza是桌子或饭菜的意思。新约共享过十五次(太十五27,二十一12;可七28,十一15;路十六21,十九23〔中译银行〕,二十二21、30;约二15;徒六2,十六34;罗十一9;林前十21〔二次〕;来九2),这字除了指普通的桌子之外圣经中都是用于吃饭或宴席,如:

十二使徒……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徒六2)。

「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徒十六34)。

「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路二十二30)。

「大卫也说:愿他们的『宴席』变为网罗」(罗十一9)。

这些「饭食」、「饭」、「席」、「宴席」,原文与本节之宴席都是trapeza。此外中文新旧库译本,吕振中译本,在此也都译作「宴席」,浅文理译本则译作「席」。

不可赴鬼宴或偶像庙中的宴席之原则,引申而言,就是:一切异教敬拜鬼神的仪式,信徒都不可以参加。因为这等于跟他们一同敬拜假神。

有人问,基督徒可否参观异教徒的礼拜仪式或寺庙?从徒十七章看,保罗似乎先观看雅典人怎样敬拜假神(却没有参加敬拜),然后指出他们的错误,可见基督徒参观异教的教堂、寺庙或礼拜仪式是可以的,但绝不该参加他们的礼拜。我们可以看和尚念经,却不可跟着和尚一起念经。参观与参加或拜访的意义都不同。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么?我们比祂还有能力么?」(十22)

这是一种反问的口气,意思就是说,我们不该惹动主的忿怒。如果我们明知道这种鬼宴不能参加,却自以为站立得稳,参加了鬼宴,那就惹动了主的愤恨,因为这样做就等于向主的权能挑战。保罗警告信徒,不要因自己有知识而自高自大,试探神。

2.使徒行事的总则(十23-33)

A.凡事要求别人的益处(十23-24)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十23-24)

保罗在第六章已经提过这个原则。六章十二节说:「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在第六章里,保罗是注重信徒在犯罪的事上不能滥用自由。虽然我们有自由,但这自由却有个范围,就是无论什么事不能受它的辖制,当然更不能受它引诱而犯罪了。这里再提这个原则,所强调的却是:凡我们所行的都必须「有益处」,包括对人有益和对自己有益。在应用上,这节经文比较更积极,不只说我们不要犯罪,还劝勉我们不作无聊的事。我们所作的都要有意义,能够叫人得着正面的好处。我们的自由必须限定在这样的原则内,才是真自由。

B.为个人也为别人(十25-30)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十25-26)

保罗在这里用具体的例子,教导当时的信徒对吃祭偶像的祭物该有的态度。当时拜偶像的人,所有的牲畜在宰杀之前,都必须先献给偶像。市场上的肉,多半是祭过偶像的食物,所以使徒特别提到这一点。他告诉信徒说「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意思就是不必受良心的控告。凡市上所卖的,不管有没有祭过偶像都可以吃。就算那是祭过偶像的,但偶像对那些食物并不能有什么作用,「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食物本来属乎主,偶像绝不能改变它的状况。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十27)

当时请客的主人常常先把食物祭过偶像,然后才摆在席上请客。保罗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因是否祭过偶像对食物亳无作用,所以说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十28-30)

虽然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本身不论是否祭过偶像,也算不得什么;但「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那就表示这人有一种观念,以为信徒不应该吃祭偶像的东西。他的良心觉得,偶像对食物会发生某种作用。这人若存这种意念告诉你,你就要因他良心的缘故不吃。注意:不是为你自己的良心,而是为对方的良心,要因他而不吃,为别人而谨守;免得自己的见证受毁谤,也不给人说闲话的把柄。

可见信徒的行事为人,虽然不怕人批评,却也要避免人的批评,甚至因而不作某件事,为了不要绊倒那些批评我们的人。

C.凡事为荣耀神而行(十31-33)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十31)

这一节经文是全段的总结。吃喝是日常最普通的事情,但信徒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必须先看它能不能荣耀神;既然在行事上要荣耀神,在吃喝的事上也必须荣耀神。凡亏缺神荣耀的事都是罪,都是我们不该做的。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十32)

犹太人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参加三23),外邦人没有律法,教会则是已经认识了律法所推荐之基督,在祂里面得了真自由。这三种人背景完全不同。他们的良心受到不同的生活习惯、宗教背景、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但无论是谁,我们都不叫他们跌倒,也就是不叫他们因我们的缘故而藐视主,或因误解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而放胆去作违背他们良心的事。我们无论作什么,在可能范围内该避免叫人误会,而把我们当作坏榜样。

「就好象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十33)

这节圣经的原则应该很小心地应用。保罗向哥林多人说他「凡事都叫众人喜欢」,这句话必须与下半节「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连起来解释。保罗并不是在什么事上都一味叫人喜欢,要不然他就不会写这哥林多前书,说许多相当严厉的责备话了。他又对加拉太人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一10)。所以使徒保罗的「凡事都叫众人喜欢」,是指向一个高尚的目标,就是求人的益处,叫人得救。而且根据上文,他只在一些与信仰品德都没有关系的事上,才随和变通;对于信仰真理有碍的事,他绝不让步(加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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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提示 1. 保罗把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的经历跟基督徒得救的经历合在一起讲有什么意义?对解释旧约预表有什么重要的影响是否旧约全部的历史都有预表的意义?解释预表有什么规则吗? 2. 本章一至十节引用作为信徒鉴戒的旧约史实共有几项?记载在旧约什么地方?对现在的基督徒是否合用? 3. 为什么使徒特别提醒那些自以为站得稳的人?既然圣经应许说神必不叫我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为什么还会有许多信徒因试探而跌倒? 4. 参加鬼宴和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有什么不同?「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的解释,对今天教会擘饼和教会立场的见解方面,有什么重要的影响?这句话正确解释是什么?根据基督徒不该参加鬼宴的原理看来,是否也不可以参加其它异教的礼拜?那么可否到异教寺庙参观? 5. 本章二十三节是到信徒行事的总则跟六章十二节有什么分别?按本章二十五至三十节看来, 信徒究竟可否吃祭偶像的食物?保罗说他「凡事都叫众人喜欢......」(33节),有什么真理限度吗? 1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2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3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4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
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5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6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7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9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10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12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14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5我好象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16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17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18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19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20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21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22我们可惹主的愤恨么?我们比祂还有能力么?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30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32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33就好象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上章保罗用个人的见证,说明他虽然有权利,可以作这事或那事,可以娶信主的姊妹为妻或靠福音养生;但他却为福音的缘故,放弃了他可以享用的权利。他是「攻
克己身,叫身服我」。因为他的生活行事都是向着一个崇高的目标,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本章保罗引证以色列人失败的经历,更进一步的说明:一个人如果没有崇高的生活目标,体贴私欲而行,就很可能妄用自由而招致失败。基督释放我们从罪恶和律法底下出来,绝不是叫我们自由去犯罪,而是叫我们可以自由而乐意地献上所有的权益,为福音作见证。 一.鉴戒(十1-13) 1.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十1-4) 这几节讲到以色列人蒙恩的经历。虽然时代背景完全不同,可是在属灵的原则上,跟信徒的经历还是相似的;所以,以色列人的经历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注意:使徒时代跟旧约时代已经相差了两千多年,使徒引用两千多年前的事警戒他那个时代的信徒,并不认为过时或不合用。 A.曾在云里海里受洗(十1-2)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十1) 保罗说这话似乎是对犹太人的基督徒讲的,因为他提到「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犹太人的祖宗并不就是外邦人的祖宗,而哥林多信徒有很多都是外邦人,为什么保罗这样对他们说呢?可见保罗乃
是以预表的灵意来讲解这几节经文。虽然按肉身说,以色列人只是犹太人的祖宗,但按灵性来说,他们也象征神子民的祖宗。我们跟以色列人同有一位信心的父,就是亚伯拉罕。所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某些经历,也可以作为我们离开属灵的埃及的某些预表。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这「不晓得」当然不会是指信徒不晓得出埃及这件事,而是不晓得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的属灵意义。保罗不愿意他们不明白这属灵的预表;因为这些事可以作信徒的鉴戒(十一节),若不明白,就是属灵的损失。哥林多信徒虽然知道这些历史,可是却不知道如何应用其中的属灵原则;所以保罗在这里加以解明。 「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十2-4) 这几句话具有解释旧约历史的灵意作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有云柱火柱带领他们到了红海边。摩西用杖击打海水,使海水分开,让以色列人从海里经过。当他们到了对岸的时候,海水又重新复流,把所有的法老追兵全部淹没。这里却把那经过说成是:「在……海里受洗归了摩西。」以色列人从红海经过而上了岸,浸在海里的是法老和埃及的军兵,不是以色列人
,按理似乎不能说是以色列人受了洗(浸)。但保罗却把以色列人从红海经过这整件事解释作「受洗」,可见这历史是预表基督徒受洗归入耶稣基督说的。使徒是把以色列人过了红海,和埃及军兵浸没在红海里,这两方面合并起来,作为浸礼的同一预表。所以,以色列人过红海的整个经历,就是信徒受洗(浸)的预表。 B.曾吃灵食喝灵水(十3-4) 「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十3) 这里所说的灵食,是指出十六章,以色列人吃吗哪的经验。神降下吗哪,以色列人每天去拾取,四十年之久,以色列人就是凭神所降下的吗哪养活他们。吗哪就是以色列人走旷野的粮食。保罗称这粮食为「灵食」,把旧约以色列人的吗哪,预表新约基督徒属灵的粮食,两件事情合在一起讲。主耶稣曾经说过,祂是天上降下来的粮食。祂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六51)。可见旧约的吗哪,就是预表耶稣基督;祂就是信徒生命的粮。今天我们跟主交通,读祂的话,也就是领受主生命的粮食。主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下),这就是我们所吃的灵食。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
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十4) 这是出埃及记十七章所记载的事。当时,以色列人到了利非订的地方,因为没有水喝,向摩西发怨言。神吩咐摩西用杖击打盘石,盘石就流出活水给以色列人喝(出十七1-7)。注意:使徒保罗称这水为「灵水」,并说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以色列人喝从盘石流出来的水,是一件历史事实,保罗却把这事迹所预表的灵意解释了出来。「那盘石」不只是盘石而已,而是预表耶稣基督的盘石;那从盘石流出来的「活水」,不只是水而已,还预表基督所赐给人的「生命的活水」(约四14,七37-38);那盘石受击打,也不只是历史的一件故事而已,还预表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受击打(赛五十三4)。 「随着他们的灵盘石」这句话,也是把历史的事实跟属灵的事实合在一起讲。按历史的事实,以色列人确曾从盘石得着活水。他们曾在干渴的境遇中,经历到盘石出水给他们喝的神迹。但这件历史事实是要表明一项属灵真理,就是在不可见之中,有一位他们看不见的「盘石」正「随着」他们同行,供给他们的需要,解除他们的干渴。可见耶稣基督在没有道成肉身以前,也是跟祂的百姓同在的。不过祂不是成为肉身的样子跟他们同在,而
是在他们所经过的道路中显出作为来,证明祂是在看顾着他们。 这几节经文非常清楚地表明:旧约历史预表基督的救恩,是使徒所同意的。所有历史的记载,都是经过选择的,神从以色列人的历史中选择一些记载在圣经里面,并不是没有用意的,都是要配合解明祂如何为人类预备救主,以及祂的救法如何成功而记的。 2.使徒的警戒(十5-10) 以色列人的经历,既然可以作为信徒灵性经历的象征,以色列人失败的经历,也就是信徒的前车之鉴了。在此使徒一共提出以色列人的六样失败,作为基督徒的鉴戒。 A.不要像他们倒毙旷野(十5) 「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十5) 这句话所指的是民数记十四章的事。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大发怨言,神就罚他们那一代二十岁以外的人,都要倒毙旷野。这些人「多半」被称为神不喜欢的人,因为他们没有信心。来十一章六节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以色列人虽然信有神,但他们没有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所以这些出了埃及的以色列人,竟都倒毙在旷野。他们虽有出埃及的经验,却没有进迦南的经验。 以色列人倒毙旷野这件事,也预表
信徒信了主以后,因没有信心而在生活上失败的情形。对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倒毙」是身体倒毙,不是灵性的死亡。他们灵性是否得救,是根据他们个人对神的信心。希伯来书解明,他们不得进迦南是预表他们不得进入安息。「迦南」在圣经中有两种预表:一是预表安息,就是漂流旷野的以色列人所预表的。信徒在信主以后灵性不长进,像以色列人那样,漂流旷野,没有安息,常常失败,天天向前走,却没有进步。因为他们不是一直向着目标走,而是绕圈子走(参本合订本「希伯来书」第三章解经)。二是预表天家,来十一章八至十六节讲到,亚伯拉罕怎样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到神所应许遥远的迦南去。他是「等候一座有根基的城」,「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天上的家乡。所以迦南对亚伯拉罕离开吾珥的经验来说,是预表「天家」,这是圣经自己的解释。 迦南预表天家,是讲到信徒得救的经历;迦南预表安息,是讲到信徒生命的成熟和得胜的经历。所以,以色列人倒毙旷野,若按预表来讲的话,它应该是指基督徒在生活上的失败,不得神的喜欢;却不是指他们要再灭亡,不能得救。 如果那些身体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都是按灵性灭亡的话,问题就大了。因为连摩西、亚伦、米利暗等人,也都是不得
进迦南的。但在来十一章,摩西跟米利暗都被列在信心英雄的名表里面。主耶稣在山上变化形像的时候,摩西还跟主耶稣在荣光中说话,可见他们不得进迦南,只是身体方面的死亡,绝不是灵性方面的灭亡。他们的灵性情形如何,要按他们各人向神的信心如何而定。 B.不要像他们贪恋恶事(十6) 第六节上半节说:「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这句话扼要地指出,以色列人的各种经历,跟基督徒的经历有若干相似之处;所以他们的失败,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而且对我们有属灵的教训。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十6) 这里所说「贪恋恶事」,应该是指以色列人贪吃的事情。在他们厌烦吗哪,想吃肉的时候,神吩咐摩西降鹌鹑给他们吃。民十一章四节说:「他们中间的闲杂人,大起贪欲的心,以色列人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于是神就吩咐鹌鹑降在他们中间。可是因为他们「大起贪欲的心」,日夜只顾捕取鹌鹑,最少的也取得十俄梅耳,所以在他们的牙齿还未把肉嚼烂之前,神的怒气就向他们发作。这样的贪吃,虽然是最简单、最原始的贪欲表现,但是对今天许多信徒同样是非常合用的鉴戒,说明了各种肉体的贪图,自古以来都是相似的。
C.不要拜偶像(十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十7) 在圣经里面,贪心和拜偶像常常放在一起(弗五5)。贪心是指肉体方面非份的要求,拜偶像是贪图属灵方面非法的权益。贪心是想在自己本份以外,另占便宜;拜偶像是想在神(万有的主)以外,另得着福气或保佑。二者同有「非分」的特性,所以圣经把这两样相提并论。 当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的时候,圣经描写他们「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出三十二6)。哥林多的社会环境,是拜偶像的环境。拜偶像的罪对信徒是一项厉害的试探。并且他们中间有好些人,在没有信主以前是拜惯了偶像的;所以拜偶像观念常常很自然地影响他们的信仰。注意,以色列人用金牛犊代表他们所拜的神──耶和华,他们内心还是认为他们是在拜耶和华,不是金牛犊(参出三十二4-6),但这就是神所厌恶的拜偶像的罪了。 今天我们虽然不像当日哥林多人那样拜有形的偶像,可是有许多人把吃喝玩耍当作他们的偶像。许多人可能有无形而隐藏的偶像在心中。求主光照我们,「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拜的」。 D.不要行奸淫(十8)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十8) 这句话特指民二十五章一至九节,以色列人拜巴力毗珥,跟米甸女子犯奸淫的事。古人在拜偶像的时候,常常同时犯奸淫,当时哥林多教会的情形正是这样。那里有女神庙,庙里的女祭司们犹如妓女,淫乱的风气非常盛行(参何赓诗着哥林多前书讲义概论)。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之下,信徒在这方面所受的试探很大,所以使徒引用以色列的失败警戒他们。 「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民廿五章九节的记载,却是二万四千人,多了一千人。但注意民数记所载的数目没有明记是一天之内死去的人,这可能是在当天死了二万三千人,其余一千人随后也死去了。 E.不要试探主(十9) 「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十9) 魔鬼试探主耶稣的时候,曾叫祂从殿顶跳下去。主耶稣用圣经的话斥责魔鬼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雅各告诉我们,神是不可以被恶试探的;但是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四十年当中,多次的试探神。按民十四章二十二节,神对摩西这样说:「这些人虽看见我的荣耀,和我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仍然试探我这十次,不听从我的话。」照民数记的记载看来,以色列人试探神的意思,是指他们对神的话语和神的作为不信。他们虽然看见很多神迹,甚至受
过神亲自的管教,可是他们心里总是不信。自以为神虽然以前管教过别人,现在却未必会管教他们;虽然从前曾显出大能,现在未必会再显大能。他们很快忘记神的作为,和他们所受过的管教,存心不信而想幸免惩罚;明知是神所憎恶的事,还想以身试法;这种态度就是他们「试探」神的罪。 在这里保罗特别引证以色列人被火蛇咬伤的事作鉴戒。那是民二十一章四至九节所记载的。他们因为试探神的缘故,就受到神的管教,有火蛇来咬他们。照样我们今天要是像以色列人那样「试探」神,等于给魔鬼留地步,让它咬我们;所以「试探」神,实在是为自己打开了祸患与痛苦之门。 F.不要发怨言(十10) 「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十10) 以色列人从出埃及后,曾屡次发怨言(出十四11-12,十五24,十六1-3;民十四2,11-12,27-29,十六41-50,十七12-13)。向神发怨言就是对神的恩典不满意,对神的作为不佩服,且以为自己所作所想的比神更好,自己乃是受神连累了!他们那样发怨言,就是要把一切不幸的遭遇都归咎在神身上,责怪神没有好待他们,却忘记了自己犯罪的事。所以怨言常跟亵渎神和毁谤人连在一起。怨言不
但叫我们在神面前不能蒙恩,也叫我们跟别人发生冲突。哥林多教会有分争结党的事,又有许多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人,他们彼此之间必然有互相埋怨的情形发生,所以保罗在这里警戒他们,不要像以色列人那样发怨言,免得受神的管教。 3.信徒应有的警惕(十11-13)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十11) 本节说明:旧约以色列人的经历不是偶然记载在圣经里面的,而是经过神的挑选,为「我们这末世的人」记下来,好作我们的鉴戒。所以不能单用历史观点来看这些旧约故事,也不可以把它分割成许多各不相关的片段来看,倒要注意每一则故事怎样和整本圣经的主题相配合;因为它们绝不是一些各不相干的历史文件凑合在一起。 「鉴戒」的原文是tumikos,跟第六节的「鉴戒」同字,是「预表」、「模样」、「像」等意思。罗五章十四节翻作「预像」,腓三章十七节翻作「榜样」。有人反对讲旧约预表,以为把旧约的历史当作预表讲,是随便比拟的灵意解经。其实预表绝不是随便比拟,而是以新约圣经本身的解释为准的。许多新约圣经对于旧约的解释,使我们看出旧约好些经文实在是一种预表,而本节更明说:「……这些事,
都要作为预表(原文)……」 本章一至四节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使徒的解释证明了旧约出埃及记的盘石、活水、吗哪……都是预表。此外,本书五章七节解明逾越节羔羊预表基督,下文十五章四十五至四十九节解释了亚当是基督的预表。 「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十11下) 可见神知道这末世的时代会发生同类的事情。以色列人的失败,可以作为我们这末世之人的鉴戒;所以神把这些话写在圣经里面来警戒我们。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些警戒,就比以色列人更不如了! 「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十12) 「自己以为站得稳的」未必是真站得稳的人,不过是自以为站得稳而已。他们该在神面前省察,自己是否真能站得稳?许多自以为站得稳的人,竟是最容易跌倒的人。这些自以为站稳的人大概本身有一些长处,例如比别人更有恩赐,在属灵方面有些成就,因而过于自信自高。人在某方面有了特长,就很容易在另一方面有疏忽而跌倒。所以自以为站立得稳的人,多半不是那些刚信主的人,倒常是信了主有些年日,又有些属灵经历和真理知识的人。这句话也可能是指第八章中那些到偶像庙里去坐席的人,他们自以为有真理的知识,知道偶像算不得什么,食
物也算不得什么……保罗警告这些人,不要自以为知道,自以为站得稳,恐怕他们在自高之中,反而比别人先跌倒。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十13) 本节经文和上节都是劝勉信徒的话。上节是警戒那些自以为站立得稳的人,而本节是安慰那些自以为站立不稳的人。有的人是过于自信,自以为刚强,结果就在骄傲中跌倒,因他轻忽了魔鬼的诡计。另有一些人却因太过自卑,虽然明知自己不如别人,却又不倚靠神;不但不信赖自己,也不信赖神。他们知道自己不能,却不肯相信神「能」;所以保罗在这里安慰这些人说:「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不要单凭自己的看法,认定自己走投无路,因为神能够在人的「尽头」和「绝路」中为我们开出路。 另一方面,本节经文也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因试探而跌倒,不要妄想推诿责任,以为这是神允许我们受试探的结果。因为神总不让我们受试探过于我们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我们开一条出路。换句
话说,如果我们受试探而跌倒,那不是因为神没有给我们够用的力量,或让我们受到过重的试炼,而是因为我们没有用信心去抵挡试探,没有支取神的恩典的缘故。 二.鬼宴(十14-33) 本段经文的总意是要让哥林多信徒知道,他们到偶像庙里去参加鬼宴的错误。上文保罗提到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本身也算不得什么,一切都在乎神,「因为万物都本乎祂」;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可以随便到偶像庙里去吃宴席呢?当时哥林多信徒都有这类试探,他们常会被人请去赴偶像庙里的宴席。因为哥林多是个拜偶像的城市,城内有许多偶像庙,哥林多信徒在未信主以前也都是拜偶像的人,他们信主以后,还有许多拜偶像的亲友,所以偶像庙如果有什么诞辰庆典、宗教节期,他们多半会被请去参加那种宴席的。保罗在这里讲明,那些宴席是基督徒不可去的。虽然偶像算不得什么,祭过偶像的食物也算不得什么;但到偶像庙去坐席,意义全然不同。为什么不能到偶像庙里去吃宴席呢?因为到偶像庙里去吃宴席,就等于吃鬼的宴席,与鬼相交,去给鬼拜寿,向它致好意。我们是跟主耶稣交通,领受主的饼、主的杯的人,当然不可以与鬼相交。 在这里,使徒先根据基督徒擘饼记念主的意义,说明我们不可赴鬼宴的理由;
然后再根据基督徒作事都要荣神益人的原则,指出虽然「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罗十四14),但为着不叫人绊倒,为着不能荣神益人,就不该去赴偶像的宴席。 1.不可参加鬼宴的理由(十14-22) A.因我们是领主的饼、主的杯(十14-18) 保罗在这几节经文中,说明基督徒擘饼聚会的一些重要意义。 「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十14) 所谓「拜偶像的事」,按下文看来,就是指到偶像庙去赴鬼宴说的。使徒清楚指明,信徒要逃避这些事。 对付试探,能逃避的应逃避,不能逃避的要拒绝。对当时哥林多信徒来说,被邀请赴鬼宴及若干有关拜偶像的事,是颇难应付的试探。在使徒的教训中,并不忽视消极地逃避试探或异端的方法(提后二22,三5,约贰10)。 有些事是近似犯罪的,我们要想不犯罪就要逃避一切类似罪的事,或一切容易缠累我们的试探。 「我好象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十15) 这是一句善意的劝勉。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不要轻忽他的劝勉,要留心思想他的话。保罗是用谦卑而温柔的态度劝勉哥林多人。他们既是聪明的,是明白事理的,就该留心「审察」保罗的劝告。 「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
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十16) 天主教就是根据这一节经文,认为领圣餐的杯经过祝福之后,就变成基督真正的血,所擘的饼经过祝福以后,就变成基督真正的身体。可是保罗在这里所注重的,不是「血」和「身体」,乃是「同领」这两个字。本节经文里一共两次提到「同领」,强调我们一同有份于基督的血,一同因基督宝血的功效得救,又一同联合在基督的身体里面。所谓同领基督的血,实意指同领基督血的功效。 「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十17) 注意「一个饼」、「一个身体」,很简单地说明用「一个饼」的目的,是要表明我们同属于「一个身体」而已!这却不能说,不用一个饼记念主的话,就不属于同一个身体。使徒所注重说明的,只是在基督里同归于一的事实,不是要说明举行擘饼聚会时所用的饼是否「一个」。其实「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这一句话,已表明了「我们」的「多」不能使「我们」变成不在一个饼之内。这「一个饼」所指的是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不是指那个属物质的饼。 例如:在新加坡长老会的信徒用一个饼记念主,卫理公会的信徒用一个饼记念主,福音堂的人用一个饼记念主,聚会
所的人也用一个饼记念主,全新加坡有一百多处教会,都各自用一个饼记念主;但他们这许多「一个」加起来岂不已经是一百多个饼了吗?全东南亚、全世界,许多处信徒都在用「一个」饼记念主,难道我们是变成「许多饼」了吗?不,使徒是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事实上已经有许多群的「我们」和许多个「饼」,为什么保罗还是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可见使徒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一个饼」,是注意这「一个饼」所表明的那基督的身体之「一个」,不是那可吃可摸之饼的「一个」。误解这「一个饼」的意义,常会引起许多仪文方面的争论,反而损害在基督里合一的真义。 当然,这绝不是说,在擘饼聚会时用「一个饼」的方式有什么不好,而是说使徒所注重的是属灵的饼(基督的身体)的「一个」,不是吃的饼的「一个」而已! 按外表来看,信徒有地理上、团体上的分别。由于种族、言语、空间和时间的不同,形成了许多的「我们」,但只要是有分于基督生命的人,就都在祂里面自然地合而为一。所以「我们虽多,仍是……一个身体」。说明基督徒外表的分别不能影响属灵的合一。保罗不否定有许多的「我们」的事实;但他认为,我们虽多,还是属于一个身体,还是分受于那一个饼,这种
合一是基督的救赎所成就的,是无法分开的。所以我们要破除一切因团体、种族、语言、国家、时代所造成的分别,也要除去彼此分别的观念,且要珍惜并强调在基督里已经合一的事实。 请注意,当保罗说:「我们虽多」的时候,他自己不是在哥林多,而是在以弗所(林前十六8)。这样,保罗所说的「我们」绝不是只限于哥林多范围内的「我们」,而是包括在哥林多以外,连同以弗所的信徒也在内。也就是说,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我们」不是单指地方的教会,而是超地方的「身体」──教会。有人强调地方教会,所以把这里的「身体」巧妙地解释为指哥林多地方教会的「身体」。但保罗身在以弗所,却对哥林多人说:「我们虽多,仍是……一个身体。」这「身体」当然不是指地方教会,而是指超地方的宇宙性的「身体」。保罗所强调的是全教会的合一,绝不是「地方教会立场」的一致──绝不是宗派观念的一致。那正是使徒一向要定罪的。 「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十18) 「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就是按肉身作以色列人的。当他们按旧约的律法献祭的时候有分吃坛上的祭物。「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意思就是他们有分于神的恩典。旧约律法告诉我们,以
色列人所献的祭之中大多数是祭司与献祭的人都可以有份分享的(利七15,八31;申十二18)。这种有份是表明共同享受神的恩典,跟神有交通。献祭的人所献上的是已经属于神的;神再赐给人,就是神的恩赐,让人跟祂一同分享。神享受人的奉献,人也享受神的恩赐,这样,吃祭物的就跟祭坛有分了。 旧约的「祭坛」,是放在圣殿院内、对着大门的铜祭坛,按灵意是预表十字架,十字架就是那耶稣基督的祭坛,祂献上自己作为祭物(弗五2)。从旧约的预表看,那些吃祭物的就有份于祭坛;因此凡领受主的饼和杯的人,也就有分于主的十字架。既然我们有分于基督的十字架,而这十字架的救恩,就是基督战胜魔鬼的伟大成就,我们领受救恩的人就不该跟魔鬼打交道,不应赴鬼宴了。 B.因为参加鬼宴的就是与鬼相交(十19-22)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十19) 这句话是保罗补充第八章所说的。保罗在第八章说过,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也算不得什么。在这里他却说明,偶像虽然算不得什么,「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么,这些东西都是死的;但是如果我们到偶像庙里去赴宴席,那意义就不一样了,因为那就不单是吃与不吃的问题,而
是表示信仰立场的问题了。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十20-21) 「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这句话所指的祭,不是指一般祭偶像的食物,而是指下节「鬼宴」说的,就是为假神摆设宴席,或庆祝节目中包括向鬼神献祭的事。因下文保罗明说,信徒对一般祭过偶像的食物「只管吃」,不用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只为不绊倒人才不吃。再参考第八章,可知使徒一再声明偶像算不得什么,万物都属于主。但赴鬼宴却是与鬼相交,信徒应绝对拒绝。 为什么不可以到偶像庙去赴鬼宴呢?因为外邦人所拜的,实际上不是拜那死的偶像,而是拜那偶像背后的鬼魔和邪灵。那些偶像不过是魔鬼所用的各种迷惑人的方法,叫人不拜真神而拜邪鬼。在这里保罗并没有提到偶像灵验不灵验的问题,只说它根本不是神而是鬼。所以信徒到庙里赴这种鬼宴,也就等于降服于魔鬼,把荣耀归给它。我们既然喝主的杯,就不能喝鬼的杯;既然吃主的宴席,就不可以在偶像庙里吃鬼的宴席。 「宴席」原文trapeza是桌子或饭菜的意思。新约共享过十五次(太十五27,二十一12;可七28,十一
15;路十六21,十九23〔中译银行〕,二十二21、30;约二15;徒六2,十六34;罗十一9;林前十21〔二次〕;来九2),这字除了指普通的桌子之外圣经中都是用于吃饭或宴席,如: 十二使徒……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徒六2)。 「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徒十六34)。 「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路二十二30)。 「大卫也说:愿他们的『宴席』变为网罗」(罗十一9)。 这些「饭食」、「饭」、「席」、「宴席」,原文与本节之宴席都是trapeza。此外中文新旧库译本,吕振中译本,在此也都译作「宴席」,浅文理译本则译作「席」。 不可赴鬼宴或偶像庙中的宴席之原则,引申而言,就是:一切异教敬拜鬼神的仪式,信徒都不可以参加。因为这等于跟他们一同敬拜假神。 有人问,基督徒可否参观异教徒的礼拜仪式或寺庙?从徒十七章看,保罗似乎先观看雅典人怎样敬拜假神(却没有参加敬拜),然后指出他们的错误,可见基督徒参观异教的教堂、寺庙或礼拜仪式是可以的,但绝不该参加他们的礼拜。我们可以看和尚念经,却不可跟着和尚一起念经。参观与参加或拜访的意
义都不同。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么?我们比祂还有能力么?」(十22) 这是一种反问的口气,意思就是说,我们不该惹动主的忿怒。如果我们明知道这种鬼宴不能参加,却自以为站立得稳,参加了鬼宴,那就惹动了主的愤恨,因为这样做就等于向主的权能挑战。保罗警告信徒,不要因自己有知识而自高自大,试探神。 2.使徒行事的总则(十23-33) A.凡事要求别人的益处(十23-24)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十23-24) 保罗在第六章已经提过这个原则。六章十二节说:「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在第六章里,保罗是注重信徒在犯罪的事上不能滥用自由。虽然我们有自由,但这自由却有个范围,就是无论什么事不能受它的辖制,当然更不能受它引诱而犯罪了。这里再提这个原则,所强调的却是:凡我们所行的都必须「有益处」,包括对人有益和对自己有益。在应用上,这节经文比较更积极,不只说我们不要犯罪,还劝勉我们不作无聊的事。我们所作的都要有意义,能够叫人得着正面的好处。我们的自由必须限定在这样的原则内,才是真自由。 B.为
个人也为别人(十25-30)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十25-26) 保罗在这里用具体的例子,教导当时的信徒对吃祭偶像的祭物该有的态度。当时拜偶像的人,所有的牲畜在宰杀之前,都必须先献给偶像。市场上的肉,多半是祭过偶像的食物,所以使徒特别提到这一点。他告诉信徒说「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意思就是不必受良心的控告。凡市上所卖的,不管有没有祭过偶像都可以吃。就算那是祭过偶像的,但偶像对那些食物并不能有什么作用,「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食物本来属乎主,偶像绝不能改变它的状况。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十27) 当时请客的主人常常先把食物祭过偶像,然后才摆在席上请客。保罗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因是否祭过偶像对食物亳无作用,所以说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
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十28-30) 虽然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本身不论是否祭过偶像,也算不得什么;但「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那就表示这人有一种观念,以为信徒不应该吃祭偶像的东西。他的良心觉得,偶像对食物会发生某种作用。这人若存这种意念告诉你,你就要因他良心的缘故不吃。注意:不是为你自己的良心,而是为对方的良心,要因他而不吃,为别人而谨守;免得自己的见证受毁谤,也不给人说闲话的把柄。 可见信徒的行事为人,虽然不怕人批评,却也要避免人的批评,甚至因而不作某件事,为了不要绊倒那些批评我们的人。 C.凡事为荣耀神而行(十31-33)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十31) 这一节经文是全段的总结。吃喝是日常最普通的事情,但信徒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必须先看它能不能荣耀神;既然在行事上要荣耀神,在吃喝的事上也必须荣耀神。凡亏缺神荣耀的事都是罪,都是我们不该做的。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十32) 犹太人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参加三23),外邦人没有律法,教会则是已经认识了律法所推荐之基督,在
祂里面得了真自由。这三种人背景完全不同。他们的良心受到不同的生活习惯、宗教背景、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但无论是谁,我们都不叫他们跌倒,也就是不叫他们因我们的缘故而藐视主,或因误解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而放胆去作违背他们良心的事。我们无论作什么,在可能范围内该避免叫人误会,而把我们当作坏榜样。 「就好象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十33) 这节圣经的原则应该很小心地应用。保罗向哥林多人说他「凡事都叫众人喜欢」,这句话必须与下半节「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连起来解释。保罗并不是在什么事上都一味叫人喜欢,要不然他就不会写这哥林多前书,说许多相当严厉的责备话了。他又对加拉太人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一10)。所以使徒保罗的「凡事都叫众人喜欢」,是指向一个高尚的目标,就是求人的益处,叫人得救。而且根据上文,他只在一些与信仰品德都没有关系的事上,才随和变通;对于信仰真理有碍的事,他绝不让步(加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