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 引言──生命之道(一1-4)
约翰一书 by 陈终道
读经提示
1. 新约书信中还有哪一卷像本书这样,一开头没有作者自称与受书人之称谓?有什么意义和教训?
2. 本书一章一节与约一章一节有什么异同?「道」原文 logos 是「话」的意思,用以指基督有什么意义和教训?
3. 使徒为什么一再说生命之道是他以前听见、看见、摸过的?有什么用意?
4. 试从一章一至四节指出生命之道与神有什么关系?对我们有什么关系?
5. 使徒宣布他写本书的两项主要目的是什么?对我们有什么教训?
1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本书的引言,像希伯来书那样,完全没有发书人的自称和对受书人的称呼。著者──使徒约翰,隐藏了他自己的名字,似乎是要让读者完全注意到书信本身的信息,而不是因为作者个人的属灵地位才留意这本书的内容。灵命高超的老约翰,更喜欢看见信徒因他所传的真道受感动,多过因为传道者的资历和地位的崇高而受感动。
事实上,本书的引言已经是一篇宝贵的信息,论到生命之道和相交的真理。这样的引言,当然比普通的问安更有价值,它不但是全书总意的缩写,更是作者自己对生命之道认识的经历;他把认识生命之道的经历向信徒见证出来,代替了一般人对受书人公式化了的问安语,这实在是更能叫人受益的问安。
灵性高超的人,必然更注重属灵的实际益处,更不愿浪费精神和时间在那些仅属外表与形式的事上。使徒约翰似乎很急切地希望信徒认识他们所信的真「道」,是多么真实可贵,而不愿意多讲些只属礼貌方面的客套话。其实一切对生命之道有深切认识的人,也必像使徒那样,对那些只属敬虔外表的事没有多大兴趣,而更喜欢高举生命之道──基督。
壹.使徒对生命之道的见证(一1-2)
这是把生命经历和真理信息结合在一起的见证。他既不是空谈一些抽象的理论,也不是只讲一些个人的故事。而是在所叙述的见证中,隐藏了重要的真理信息,又在所传讲的信息中,使人一听就知道是一个有经验的人讲的话。那些有知识而没有经验的人所说的话,很容易给人一种空泛而不实用的感觉;那些专讲自己经历而没有真理根据的人,则很容易给人一种替自己吹嘘的感觉。唯有真理和经历结合在一起的信息,才能使听的人既易于理解又易于实用,既产生共鸣的感觉又不显扬自己。这样高举基督的生命之道,就是忠心的使徒所作的见证。
一.生命之道本身(一1上)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一1上)
这句话与约翰福音一章一节的「太初有道」意思相近。(本书一1-5与约一1-10相映对证明本书与约翰福音是同一作者。)本节「起初原有」N.A.S.B.作"from the beginning",而约一章一节却是"in the beginning",约一章一节所注重的是「在」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本节所注重的是「从」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前者偏重于基督在永恒之中已存在的事实;后者偏重于基督在时间已经开始之后,对受造者之关系。二者都是说明基督在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祂是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主。
「道」原文 logos 与约一章一节同字,就是「话」的意思。但这「话」不是普通人所说的话或所讲的道理,而是指基督。因祂是「起初原有」,且是人所能见所能摸的。所以这「道」是指非受造的永生神的生命,借着基督的道成肉身,把神的公义、圣洁、良善、慈爱……都表达出来;就像话语是表达心思的那样,成了肉身的「道」,也把永生神的生命的一切美善都表达给人认识,又使认识祂的人得着永生神的生命,这就是生命之道。
所以基督徒所领受的生命之道,就是一个会说话的生命,一种表彰神荣美、表达神心意的生命。我们应让这个生命把神的荣美表彰出来。保罗在林后三章三节说信徒是「基督的信」,主要意思也是要信徒表彰基督。我们的整个人生就是一封荐信,一种「话语」,向世人讲说基督的美善。
二.生命之道跟父的关系(一1上)
「原与父同在」(一2)这句与约一章一节「道与神同在」的意思相同。都是证明基督本来的尊荣与神格,是与神同等、同时、同在、同荣的(约一1-2,十七5;腓二6;启一4-5)。「同在」显示父与子的两个位格和相等的荣耀。使徒在提到基督怎样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之中的时候,特别提到祂原本与神同在,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忽略了基督原来尊荣的地位,就无法领会祂的降生、受死,为我们所舍弃的是何等多;也就不能更深切认识祂的爱是何等的珍贵了!
三.使徒对生命之道的经历(一1下)
「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一1下)
使徒在这里用了一切最确切的话,来形容他认识生命之道的经过。
「我们所听见」原文「听见」akekoamen 是 akouo 的过去及多数式。何赓诗译本作「我们所已经听见」,N.A.S.B.译作"what we have heard"。使徒们所听见的,就是主亲口所讲的。但并非仅限于四福音所记载的。因为主所讲的不是只有四福音所记的那么多,也包括旧约五经与先知书(路廿四27,44-49;约五39、46)。「我们所已经听见」这句话,也可以包括施洗约翰所讲的,以及摩西、以利亚在荣光中所讲的,也都是使徒们所已经听见的。
「所看见」指主在世时所作的一切工作与大能,也包括复活后向门徒多次的显现,直到升天为止。「所看见」原文 heorakamen 何赓诗译本作「亲眼所已经看见」,N.A.S.B.译作"what we have seen with our eyes"(我们亲眼见过的)。
「亲眼见过」原文 theaomai,有瞻仰、注视、观察的意思,与约四章三十五节之「观看」同字,是比较留心并思考的看。
「亲手摸过」,包括主在世时与门徒之接触,及复活显现。
集合以上四方面的经历,已经足够证明这「生命之道」绝不只是一种虚构的理想,或抽象的知识,乃是一位有形有体,人人所能认识,并与祂发生接触的救主,跟当时智能派之异端所传的神秘「知识」绝不相同。另一方面,使徒对他所传的「生命之道」,既有这么确切的认识和经历,则其所传讲的道,当然是十分可信,具有权威的了。可见:
A.基督徒对基督,应有像约翰那么真切的认识,然后能使人对我们所信的主有真实感,就自然会使人的信心得坚固。因为「见证」的能力在于真实,不在于夸张。
B.我们对主的认识应当逐步进深,从以上使徒所提的四种经历看来,他对生命之道的经历是逐步进深的。由「听见」到「摸过」,越来越觉得主的实在。愈加进深,就是愈觉得祂的真实可信,愈亲切地觉得祂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
四.生命之道跟「我们」的关系(一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一2)
本节第二句解释了第一节所说的「生命之道」,并不只是一种信息,乃是一种生命──永远的生命。一种原不是人所能接近,却已经在肉身显现出来的生命(提前三16;来二14),且已被使徒们和信徒们所领受的。
A.「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说出神的爱怎样寻找罪人,是主动的爱。
B.「我也看见过」:说出人方面之经历,怎样跟这已显现出来之生命(基督)发生关系。
C.「现在又作见证……传给你们」:说出蒙恩的人应怎样尽责任,把我们所领受的生命继续传播繁殖。
「传」原文 apaggellomen 是宣告或宣布的意思。N.A.S.B.译作 proclaim(宣布,显示),何赓诗译本作「传播」。
神主动的爱,叫人藉基督可与神发生生命的关系,又把生命传播出去,这三点都是基督福音的特色。
人间的宗教都是人设法寻求神。但基督的福音认为人已经在罪中迷失,不可能找到神。人凭自己的智能既不认识神(林前一21),所以神打发爱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寻找失丧的人(路十九10),并且借着祂所成功的救法,把神的生命赐给信的人(约一12)。而那永生神的生命,是不会静止的,是必然结出子粒来的(太十三23;约十五16)。
作者特别强调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是他们所见过,又传扬的。显然是特别针对当时的异端。魔鬼对于那些只承认基督是神,或只承认基督是人的主张都必欢迎,因基督若只是神,与我们无关;若只是人,根本就不能救我们,因祂无法把神的生命给我们。但魔鬼最怕的是一位神而人的基督,这正是救恩的重要根据。借着一位取了可死之身体的神子,死在十字架上,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完成了一种能彻底拯救人脱离罪恶得着永生的救法,乃是基督最光荣的胜利,魔鬼最羞耻的失败。
贰.使徒见证「生命之道」的目的(一3-4)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一3-4)
使徒虽一再说明他所传的「生命之道」是他所亲自经历过的。但他这样地强调他的经历的目的,并不是要人注意他的经历,而是要人注意他所见证的主。我们在传扬基督之中,有时也需要用自己的经历来作证,但若作证的结果只使人佩服自己的成就,过于对基督的仰慕,这种见证是完全失败的。在这里约翰指出他作见证的目的有二:
一.使你们与我们相交(一3)
「相交」原文 koinonia 即「共同分享」,「合伙经营」,「交谊」等意。这字在林前一章九节译作「一同得分」,林前十章十六节译作「同领」,林后八章四节译作「有分」,弗三章九节译作「安排」,腓一章五节译作「同心合意」,门六节译作「同有」,此外还有好几处都译作「相交」。
英文标准译本圣经都译作 fellowship(交谊,团契),中文新旧库本译作「团契」。
所以这里的「相交」的意思就是共同分享基督的生命和基督里的一切。
「使你们与我们相交」──「你们」指受书人,「我们」指使徒和他的同工。使徒指出他写信的目的,是要受书人与他们「相交」,分享基督的生命。这是信徒相交的合理对象──与同一生命的肢体相交,反面即暗示受书人与那些智能派的异端不应有任何团契。与使徒和父、主耶稣……相交,是抗拒异端诱惑的能力。常常与主亲密交通,得着生命的供应,或与属主的人交往,使生命长大,自然就有属灵智能能分辨异端了。
既然那些受书人已经领受了约翰所传的道,约翰便在这里向他们说明他传道的目的,是「使你们与我们相交」。这句话应该有双重意义:
A.使徒约翰要使信徒知道,我们虽然自己已经因领受了生命之道,而在那生命之大团契中一同分享基督的生命,我们却有责任把这生命之道传给别人(像使徒那样),使更多人与我们同在这生命的团契之中。因为使徒约翰正是存这样的目的,把生命之道传给别人的。
B.使徒约翰要使信徒知道,我们既然有分于基督的生命,就该常与基督和属基督的人有团契交通。使徒虽然不跟受书人在一起,还是要藉书信,把主所给他的信息传给他们,好跟他们在主里分享他所领受的。
二.使你们的喜乐充足(一4)
使徒约翰写本书第二个目的是「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因罪恶是痛苦的根源,使徒将生命之道传给受书人,使他们既脱离罪恶的缠累,一同有分于基督的生命,在基督里得着满足,就可以有喜乐的生活。所以说他所传所写的,是使人的喜乐满足。
另一方面,基督徒若跌倒犯罪,或误入异端邪途,便失去喜乐。使徒的信息使他们重新与神恢复交通。所以他的信息是使人「喜乐充足」的。在这里我们注意下列的要训:
A.神既藉使徒传这信息,可见神喜欢我们彼此相交,一同分享主的信息,这样必使我们更亲近神,而更有力量抗拒异端和罪恶。
B.使徒一心求使受书的人喜乐充足。这正是相交的重要态度。我们要存心凡事求别人的益处和喜乐,不是只求自己的喜欢,这样才能跟别人交通。
C.高举「生命之道」──基督,这是相交的要诀。高举人和人的主张,却必然引起争论。
D.我们若与众弟兄姊妹同在基督里分享属天恩典,必互相激发感恩的心,又因发现神在别人身上的恩典而喜乐充足。真正喜乐充足的人,都是能以别人的事为乐,又以神的事为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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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提示 1. 新约书信中还有哪一卷像本书这样,一开头没有作者自称与受书人之称谓?有什么意义和教训? 2. 本书一章一节与约一章一节有什么异同?「道」原文 logos 是「话」的意思,用以指基督有什么意义和教训? 3. 使徒为什么一再说生命之道是他以前听见、看见、摸过的?有什么用意? 4. 试从一章一至四节指出生命之道与神有什么关系?对我们有什么关系? 5. 使徒宣布他写本书的两项主要目的是什么?对我们有什么教训? 1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本书的引言,像希伯来书那样,完全没有发书人的自称和对受书人的称呼。著者──使徒约翰,隐藏了他自己的名字,似乎是要让读者完全注意到书信本身的信息,而不是因为作者个人的属灵地位才留意这本书的内容。灵命高超的老约翰,更喜欢看见信徒因他所传的真道受感动,多过因为传
道者的资历和地位的崇高而受感动。 事实上,本书的引言已经是一篇宝贵的信息,论到生命之道和相交的真理。这样的引言,当然比普通的问安更有价值,它不但是全书总意的缩写,更是作者自己对生命之道认识的经历;他把认识生命之道的经历向信徒见证出来,代替了一般人对受书人公式化了的问安语,这实在是更能叫人受益的问安。 灵性高超的人,必然更注重属灵的实际益处,更不愿浪费精神和时间在那些仅属外表与形式的事上。使徒约翰似乎很急切地希望信徒认识他们所信的真「道」,是多么真实可贵,而不愿意多讲些只属礼貌方面的客套话。其实一切对生命之道有深切认识的人,也必像使徒那样,对那些只属敬虔外表的事没有多大兴趣,而更喜欢高举生命之道──基督。 壹.使徒对生命之道的见证(一1-2) 这是把生命经历和真理信息结合在一起的见证。他既不是空谈一些抽象的理论,也不是只讲一些个人的故事。而是在所叙述的见证中,隐藏了重要的真理信息,又在所传讲的信息中,使人一听就知道是一个有经验的人讲的话。那些有知识而没有经验的人所说的话,很容易给人一种空泛而不实用的感觉;那些专讲自己经历而没有真理根据的人,则很容易给人一种替自己吹嘘的感觉。唯有真
理和经历结合在一起的信息,才能使听的人既易于理解又易于实用,既产生共鸣的感觉又不显扬自己。这样高举基督的生命之道,就是忠心的使徒所作的见证。 一.生命之道本身(一1上)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一1上) 这句话与约翰福音一章一节的「太初有道」意思相近。(本书一1-5与约一1-10相映对证明本书与约翰福音是同一作者。)本节「起初原有」N.A.S.B.作"from the beginning",而约一章一节却是"in the beginning",约一章一节所注重的是「在」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本节所注重的是「从」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前者偏重于基督在永恒之中已存在的事实;后者偏重于基督在时间已经开始之后,对受造者之关系。二者都是说明基督在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祂是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主。 「道」原文 logos 与约一章一节同字,就是「话」的意思。但这「话」不是普通人所说的话或所讲的道理,而是指基督。因祂是「起初原有」,且是人所能见所能摸的。所以这「道」是指非受造的永生神的生命,借着基督的道成肉身,把神的公义、圣洁、良善、慈爱……都表达
出来;就像话语是表达心思的那样,成了肉身的「道」,也把永生神的生命的一切美善都表达给人认识,又使认识祂的人得着永生神的生命,这就是生命之道。 所以基督徒所领受的生命之道,就是一个会说话的生命,一种表彰神荣美、表达神心意的生命。我们应让这个生命把神的荣美表彰出来。保罗在林后三章三节说信徒是「基督的信」,主要意思也是要信徒表彰基督。我们的整个人生就是一封荐信,一种「话语」,向世人讲说基督的美善。 二.生命之道跟父的关系(一1上) 「原与父同在」(一2)这句与约一章一节「道与神同在」的意思相同。都是证明基督本来的尊荣与神格,是与神同等、同时、同在、同荣的(约一1-2,十七5;腓二6;启一4-5)。「同在」显示父与子的两个位格和相等的荣耀。使徒在提到基督怎样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之中的时候,特别提到祂原本与神同在,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忽略了基督原来尊荣的地位,就无法领会祂的降生、受死,为我们所舍弃的是何等多;也就不能更深切认识祂的爱是何等的珍贵了! 三.使徒对生命之道的经历(一1下) 「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一1下) 使徒在这里用了一切最确切的话,来形容
他认识生命之道的经过。 「我们所听见」原文「听见」akekoamen 是 akouo 的过去及多数式。何赓诗译本作「我们所已经听见」,N.A.S.B.译作"what we have heard"。使徒们所听见的,就是主亲口所讲的。但并非仅限于四福音所记载的。因为主所讲的不是只有四福音所记的那么多,也包括旧约五经与先知书(路廿四27,44-49;约五39、46)。「我们所已经听见」这句话,也可以包括施洗约翰所讲的,以及摩西、以利亚在荣光中所讲的,也都是使徒们所已经听见的。 「所看见」指主在世时所作的一切工作与大能,也包括复活后向门徒多次的显现,直到升天为止。「所看见」原文 heorakamen 何赓诗译本作「亲眼所已经看见」,N.A.S.B.译作"what we have seen with our eyes"(我们亲眼见过的)。 「亲眼见过」原文 theaomai,有瞻仰、注视、观察的意思,与约四章三十五节之「观看」同字,是比较留心并思考的看。 「亲手摸过」,包括主在世时与门徒之接触,及复活显现。 集合以上四方面的经历,已经足够证明这「
生命之道」绝不只是一种虚构的理想,或抽象的知识,乃是一位有形有体,人人所能认识,并与祂发生接触的救主,跟当时智能派之异端所传的神秘「知识」绝不相同。另一方面,使徒对他所传的「生命之道」,既有这么确切的认识和经历,则其所传讲的道,当然是十分可信,具有权威的了。可见: A.基督徒对基督,应有像约翰那么真切的认识,然后能使人对我们所信的主有真实感,就自然会使人的信心得坚固。因为「见证」的能力在于真实,不在于夸张。 B.我们对主的认识应当逐步进深,从以上使徒所提的四种经历看来,他对生命之道的经历是逐步进深的。由「听见」到「摸过」,越来越觉得主的实在。愈加进深,就是愈觉得祂的真实可信,愈亲切地觉得祂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 四.生命之道跟「我们」的关系(一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一2) 本节第二句解释了第一节所说的「生命之道」,并不只是一种信息,乃是一种生命──永远的生命。一种原不是人所能接近,却已经在肉身显现出来的生命(提前三16;来二14),且已被使徒们和信徒们所领受的。 A.「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
说出神的爱怎样寻找罪人,是主动的爱。 B.「我也看见过」:说出人方面之经历,怎样跟这已显现出来之生命(基督)发生关系。 C.「现在又作见证……传给你们」:说出蒙恩的人应怎样尽责任,把我们所领受的生命继续传播繁殖。 「传」原文 apaggellomen 是宣告或宣布的意思。N.A.S.B.译作 proclaim(宣布,显示),何赓诗译本作「传播」。 神主动的爱,叫人藉基督可与神发生生命的关系,又把生命传播出去,这三点都是基督福音的特色。 人间的宗教都是人设法寻求神。但基督的福音认为人已经在罪中迷失,不可能找到神。人凭自己的智能既不认识神(林前一21),所以神打发爱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寻找失丧的人(路十九10),并且借着祂所成功的救法,把神的生命赐给信的人(约一12)。而那永生神的生命,是不会静止的,是必然结出子粒来的(太十三23;约十五16)。 作者特别强调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是他们所见过,又传扬的。显然是特别针对当时的异端。魔鬼对于那些只承认基督是神,或只承认基督是人的主张都必欢迎,因基督若只是神,与我们无关;若只是人,根本就不能救我们,因祂无法把神的生命给我们。但魔鬼最
怕的是一位神而人的基督,这正是救恩的重要根据。借着一位取了可死之身体的神子,死在十字架上,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完成了一种能彻底拯救人脱离罪恶得着永生的救法,乃是基督最光荣的胜利,魔鬼最羞耻的失败。 贰.使徒见证「生命之道」的目的(一3-4)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一3-4) 使徒虽一再说明他所传的「生命之道」是他所亲自经历过的。但他这样地强调他的经历的目的,并不是要人注意他的经历,而是要人注意他所见证的主。我们在传扬基督之中,有时也需要用自己的经历来作证,但若作证的结果只使人佩服自己的成就,过于对基督的仰慕,这种见证是完全失败的。在这里约翰指出他作见证的目的有二: 一.使你们与我们相交(一3) 「相交」原文 koinonia 即「共同分享」,「合伙经营」,「交谊」等意。这字在林前一章九节译作「一同得分」,林前十章十六节译作「同领」,林后八章四节译作「有分」,弗三章九节译作「安排」,腓一章五节译作「同心合意」,门六节译作「同有」,此外还有好几处都译作「相交」。 英文
标准译本圣经都译作 fellowship(交谊,团契),中文新旧库本译作「团契」。 所以这里的「相交」的意思就是共同分享基督的生命和基督里的一切。 「使你们与我们相交」──「你们」指受书人,「我们」指使徒和他的同工。使徒指出他写信的目的,是要受书人与他们「相交」,分享基督的生命。这是信徒相交的合理对象──与同一生命的肢体相交,反面即暗示受书人与那些智能派的异端不应有任何团契。与使徒和父、主耶稣……相交,是抗拒异端诱惑的能力。常常与主亲密交通,得着生命的供应,或与属主的人交往,使生命长大,自然就有属灵智能能分辨异端了。 既然那些受书人已经领受了约翰所传的道,约翰便在这里向他们说明他传道的目的,是「使你们与我们相交」。这句话应该有双重意义: A.使徒约翰要使信徒知道,我们虽然自己已经因领受了生命之道,而在那生命之大团契中一同分享基督的生命,我们却有责任把这生命之道传给别人(像使徒那样),使更多人与我们同在这生命的团契之中。因为使徒约翰正是存这样的目的,把生命之道传给别人的。 B.使徒约翰要使信徒知道,我们既然有分于基督的生命,就该常与基督和属基督的人有团契交通。使徒虽然不跟受书人
在一起,还是要藉书信,把主所给他的信息传给他们,好跟他们在主里分享他所领受的。 二.使你们的喜乐充足(一4) 使徒约翰写本书第二个目的是「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因罪恶是痛苦的根源,使徒将生命之道传给受书人,使他们既脱离罪恶的缠累,一同有分于基督的生命,在基督里得着满足,就可以有喜乐的生活。所以说他所传所写的,是使人的喜乐满足。 另一方面,基督徒若跌倒犯罪,或误入异端邪途,便失去喜乐。使徒的信息使他们重新与神恢复交通。所以他的信息是使人「喜乐充足」的。在这里我们注意下列的要训: A.神既藉使徒传这信息,可见神喜欢我们彼此相交,一同分享主的信息,这样必使我们更亲近神,而更有力量抗拒异端和罪恶。 B.使徒一心求使受书的人喜乐充足。这正是相交的重要态度。我们要存心凡事求别人的益处和喜乐,不是只求自己的喜欢,这样才能跟别人交通。 C.高举「生命之道」──基督,这是相交的要诀。高举人和人的主张,却必然引起争论。 D.我们若与众弟兄姊妹同在基督里分享属天恩典,必互相激发感恩的心,又因发现神在别人身上的恩典而喜乐充足。真正喜乐充足的人,都是能以别人的事为乐,又以神的事为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