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三位一体论 by 奥古斯丁
第七部
解释前部所搁置的问题,即父上帝生了那为祂的能力和智慧之子,祂为何不仅是能力和智慧之父,而且祂自己就是能力和智慧。圣灵仿此。然而三者不是三能力或三智慧,而是一能力一智慧;因为三者是一上帝和一本体。拉丁人为何说在上帝里面有一本体,三位。而希腊人却说一本体,三本质。两种说法都是起因于语言的需要,叫我们能回答三者为何的问题,同时能实在说有三,即父,子,圣灵。
第一章、奥氏再讨论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位单独是智慧否。解答这问题,有何困难。
一、现在我们要照上帝所许可的。对不久以前所搁置的问题更加仔细探讨:三位一体中每一位,是否从本质上说,而不是相对地也能单独称为上帝,或伟大,或智慧,或真实,或全能,或公义等等;和是否这些称呼只能指三位一体而言。因为有人提出问题说,既然经上记着是:“基督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4),那么上帝是否是祂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之交,以致于祂只因祂所产生的那智慧才是有智慧的,只因祂所产生的那能力才是有能力的;并且祂既是常常有能力和智慧的;祂是否是常常产生了能力和智慧。因为如其是如此,那么,正如我们所说过的,为何祂不也是祂之所以为伟大的祂自己的伟大之父,祂之所以为良善的祂自己的良善之父,和祂之所以为公义的祂自己的公义之父呢?或者我们能不能说,虽然这些事名称不一,但它们都是在一个智慧和能力里面,以致伟大便是能力,良善便是智慧,智慧便是能力,一如我们所证明的。这样,我们就要记得,我提到它们当中一项的时候,就好像我提到了中项。于是有人问,父还是凭自己是智慧的,并且祂自己就是智慧;还是祂之有智慧,是在于祂所说的话。因为祂藉祂所生的话(道)说话;祂不是藉着说出来便消逝的话,而是藉着与上帝同在道,这道就上帝,并且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约1:1,3)。这道与祂自己同等;藉着这道祂常常而且不改变地将祂自己说出来。祂自己不是道,是正如祂不是子,或形像一样。我们且不提上帝在时间里在受造者中所说的话,因为那些话发出声来便消逝了。但在祂藉着同永恒之道说话时,祂便不是单独的,而是与那道在一起,没有道祂就不说话。那么祂是否是像祂说话一样是有智慧的,那就说,祂的道如何,祂的智慧也就如何,这样一来,道就是智慧,也就是能力,所以能力和智慧和道都是一样,而有相对的意思,正如子和形像有相对的意思一样。因此父不是单独地而是同着祂所生的能力和智慧为有能力或智慧的;正如祂不是单独地说话,而是藉着并同着祂所生的道。照样祂是藉着并同着祂所生的伟大,而是伟大。假如祂伟大不是一件事,而祂是上帝又是一件事,却是祂由于是上帝,才是伟大;那么祂单独地也不是上帝,祂是因祂所生的并同着祂所生的才是上帝。子就是父的神格,正如祂是父的慧智和能力,又有父的道和形像一样。再者对于祂,既然存在不是一件事,所以子也是父的本体,正如祂是父的道和形像一样。因此除非父有子,父也不是父了。所以不仅从父的意义说(显然祂的称呼不是相对地对祂自己而来,而是相对地对子而来,所以祂是因有子才是父),而且从祂的本体说,祂之所以为祂,乃是因祂生了自己的本体。因为正如祂只藉祂所生的伟大才是伟大的,照样祂只藉祂所生的本体才是存在着的。因为在祂并不是存在着是一件事,而伟大又是一件事。所以祂是祂自己本体之父,恰如祂是祂自己伟大之父,是祂自己能力和智慧之父么?因为祂的伟大便是祂的能力,祂的本体便是祂的伟大。
二、这一讨论乃起因于经上所记:“基督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因此当我们要说那不可说的事时,我们的论调就紧缩在狭小的范围内。我们或是必须说,基督不是上帝的能力,不是上帝的智慧,以致我们厚颜不虔诚地抵挡使徒;或是必须承认基督真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但父不是祂自己能力和智慧之父,以致我们同样是不虔诚,因为这样一来祂也不是基督之父了,而基督实在是上帝的能力和智慧;或是必须说父不是藉着自己的能力成为有能力的,不是藉着自己的智慧成为有智慧的,但试问谁敢这样说呢?我们又或是必须认为对于父存在是一件事,有智慧又是一件事,以致祂是同灵魂一样,有时聪明,有时不聪明,又原是可以改变的,不是绝对,完全,单一的。我们又或是认为父在祂自己,并不是什么;不仅祂之为父,而且祂之存在,都是相对地对子而言。但是这样,子怎能与父同一本体呢?因为照此说法,父的本体和存在都不在于祂自己,甚至祂的存在也是与子相关才有。但是我们可以回答说,正因此子才与父同本体。父子同一本体,正因为父之存在不是在于祂自己,而是与子相关;这本体是父生的,并且父之所以为父,就是因这本体。因此二者之存在都不是在于自己而是彼此相关。我们或是还是说,不仅父之称为父,而且祂所有的称呼,都是相对地就子而言,而子是就自己而言么?如其为然,对子所说的是什么呢?是祂的本体吗?但子是父的本体,正如祂是父的能力和智慧,是父的道和形像一样。我们或还是说,子的本体在于祂自己,但父不是本体,而是产生本体者,所以祂的存在不在于祂自己,而是由于祂所产生的本体而来;正如祂是因祂所产生的伟大而伟大。这样子就祂自己而言,也可称为伟大;也照样可称为能力,智慧,道,形像。但有什么比祂就自己而言被称为形像,更为荒谬呢?我们又或是说假如形像和道是与能力和智慧不同,倒是前者是相对地说的,而后者是绝对地说的,那么结果便是:父不因祂所产生的智慧而是有智慧的,因为人不能说父对智慧相关而智慧对祂相关。因为凡是相关的,是彼此相关的;所以甚至在本体上,子,也是与父有关的。但有一种最出乎人意外的意义从此引出来了:本体本身并非是本体,或至少当它称为本体时,它不是本体,而是指一种相对的东西。例如当我们说到一个主人时,我们没有指本体,只是指一种与奴隶的关系来;但当我们说到一个人时,或说到任何就自己而言不涉及异己的东西,那么我们就指到本体了。所以一个人被称为主人时,人自己便是本体,但他被称为主人,乃是相对的;因为祂是就自己而言被称为人,但就他的奴隶而言便被称为主人。但在本问题上,假如我们把本体说成相对的,它就不是本体了。更且,凡是相对说的本体,虽然关系被除去,也是某种东西;例如作主人的人,作奴隶的人,负重的马,负质的钱,人,马,钱是就其本身而言,并且是本质或本体;但主人,奴隶,负重的动物,质,乃是相对地就别的而言。但若没有一个人,即没有某种本质,就没有相对地称为主人的;若没有一个有某种本体的马,就没有相对地称为负重的动物;同样,若钱不是一种本质,它就不能相对地称为质。父的实在亦然;若父没有什么绝对的存在,就没有什么能与别的有相对的关系。因为父的实在是与颜色的实在不同。一个东西的颜色是与有色物有关。颜色丝毫没有本身的本质,而只是那有色物的颜色;但有颜色之物,虽然就它着了色而言,是与那颜色有关。然而就它是物体而言,就有绝对的存在,但我们决不可同样想道:父没有什么绝对的存在,只是相对地与子有关;而子反倒是在一方面有绝的存在,而另一方面是相对地与父有关,例如说,子能绝对地被称为伟大的伟大,和有能力的能力,也能想对地被称为父的伟大和能力。决不如此。二者其实都是本质,而且二者是同一本质。正如说白非白。是荒谬的。照样说智慧非智慧。也是荒谬的。正如白称为白,是就其本身而言,照样智慧称为智慧,是就其本本身而言。但一物体之白并不是本体,因为该物才是本体,而白是其品质;因此我们说一物体是白的,而其白色与其本身并不是一件事。因为其中的形状是一件事,而其颜色又是一件事;而且二者不是在它们本身里面,而是在一体积里面。这体积既不是形状,也不是颜色,而是有形状,有颜色。但真智慧不然:它有智慧与品质,也就是智慧本身。一个领受智慧而变成有智慧的人,若再变成愚昧,智慧本身仍不失其为智慧,它不因那人变为愚昧而改变;可见智慧之在成为有智慧的人里面,不像白色之在有白色的物体里面一样。因为当物体变为另一种颜色的时候,白色就不复存在,完全消失了,那产生了智慧的父,若是因所产生的智慧才成为有智慧的,并且存在对祂并不便是智慧,那么子便是祂的品质,而不是祂的儿子;并且在神里面就再没有绝对的单体了。决不如此,因为在神里面实在有绝对单一的本体,所以在神里面存在便是智慧。但若在神里面存在便是智慧,那么父就并不是因祂所产生的智慧而是有智慧的;否则,祂就没有产生智慧,而是智慧产生了祂,当我们说,对祂存在便是有智慧,我们岂不就是说,祂即是智慧么?因此,那作为祂是智慧的原因,也是祂之所以为祂的原因;照样,祂所产生的智慧,若是祂有智慧的原因,也是祂之所以为祂的原因;而这除非是藉着产生或创造祂,便是不可能的。但谁也未曾说过,智慧是父的产生者或创造者;因有什么比这样说更加糊涂呢?所以父是智慧,而子称为父的智慧,正如祂称为父的光一样;那就说,正如子是从光出来的光,而二者都是一光,照样子也是从智慧出来的智慧,而二者也都是一智慧,因此也是一本体,因为在祂存在就是有智慧。正如有智慧便是智慧,有能力便是能力,有永恒便是永恒,有公道便是公道,有伟大便是伟大,照样存在便是本体。既然在那单体里有智慧无非就是存在,所以在单体里智慧就是本体。
第二章、父和子既同是一本体也同是一智慧,但不同是一道。
三、所以父和子同是一本体,一伟大,一真理,一智慧。但父和子不同是道,因为二者不同是子。正如子是就父而言,而不是因自己而得称,照样道(verbum),即话称为道的时候,是就那说话者而言。祂是子,因祂是道,而祂是道,因祂是子。所以父和子既决不同是子,父和子一起也决不是二者的道。所以祂之为智慧,并不像祂之为道一样;因为祂称为道,并不是就自己而言,而只是就祂与那发出道者而言,正如祂是因与父相关而称为子一样;但智慧和本体原是一件事,而二者既是一本体,就也是一智慧。但道虽然也被称为智慧,然而道和智慧并不是一件事;因为所谓道,乃是相对的意思,而所谓的智慧,乃是指本体而言。称祂为道时,那就等于说智慧受生为子和形像。应用“智慧受生”辞语的时候,“受生”二字乃是指形像和子而言,而这些名字并不表示本体,因为它们是相对的说法。但“智慧”二字有绝对的意思(因为智慧是在于有智慧),所以也表示本体,因为在祂存在和有智慧是一件事。因此父和子同是一智慧,因为是一本体,而且各别地是智慧的智慧,正如是本体的本体一样。由是并不因父不是子,而子不是父,也并不因父非受生,而子乃受生。以致父子不是一本体了;因为这些名字不过将二者相对的属性表明罢了。但二者同是一智慧一本体,因为在神存在便是智慧。二者却不同是道或子,因为存在并不便是道或子,一如我们业已充分证收,这些辞语是相对的说法。
第三章、父和圣灵既都是智慧,为何圣经将智慧一名用来主要地指子。圣灵与父和子是一智慧。
四、那么圣经讲到智慧为何鲜有不表示它是由上帝生的或造的呢?所谓由上帝生的,是就叫万物受诈的智慧说的;所谓由上帝造的,是就人归正而获得那非受造而是受生的智慧并得蒙光照说的;因为在这些人心里有一种东西可以称为他们的智慧:正如圣经上所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意即因为基督成了人;祂就祂了人的智慧。虽然父本身就是智慧,但是在圣经中智慧本身说话,或有论智慧的话莫不说智慧是由上帝生的。这岂不是因为智慧应由我们所称赞所模仿么?因为父说出智慧,叫智慧成为祂的话(或道),然而这话并不是从口里发出的,或在发声以前所想的。人的话是在时间的段落中说完,但这话是永恒的,并且向我们说出,将论到话本身和父所应向人说的来光照我们。所以祂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因为父启示,是藉着子,就是藉着祂的话。因为我们所说暂时易逝的话。若能宣布它本身和我们所说的,那么叫万物受造的上帝的话,多么更加如此行呢?这话将父表明出来,显明祂为父。因为就这话是智慧和本体而言,祂是与父合而为一。但就祂是话而言,祂与父不同;因为话不是父,并且是从相对说的,正如子决不是父一样。所以基督是上帝的能力和智慧,乃因祂自己是能力和智慧,也是从那为能力和智慧的父而来;正如祂是从那为光的父出来之光,并且与那为生命之源的父上帝一同为生命之源。因为祂说:“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36:9)。“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并且“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而这光是那“与上帝同在”的道;但“道就上帝”(约1:9,1);并且“上帝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一1:5)。但这光不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然而它并不是由光照人而来的,像使徒所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4),但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是“照亮一切人的光,”即最高的智慧本身——上帝。所以子是从智慧——上帝——出来的智慧,正如祂是从光出来的光,从上帝出来的上帝一样。这样,正如父单独是光,也是上帝,并且子单独是光也是上帝,同样父单独是智慧,并且子单独也是智慧。正如二者都是一光和一上帝,照样二者都是一智慧。但“上帝使子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林前1:30),即指我们在时间上归向祂好永远与祂同在。至于祂自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也是在时间里。
五、因此每当圣经提到智慧,不拘是它本身说话,或是关于它所说的话,主要地是指子而言。我们要因那作形像的子之榜样,也不离开上帝,因为我们也是上帝的形像;固然不是与祂同等的,因为我们是由父藉着子而被造的,不是像祂一样由父生的。我们为形像,是因为我们被光照亮;但祂为形像,是因为祂是照亮人的光;所以祂是没有样式的,却作了我们的样式。祂并不模仿父。祂是与父永不分离的,因为祂与父是同一本质。但我们努力模仿那永存的子,并且跟从那静立的子,又在祂里面行,朝向祂走;因为祂处卑微在时间里作了我们的道路,这道路因祂的神性作了我们永久的居所。祂给纯洁有理智的灵,即没有因骄傲而堕落的灵,从上帝的形像,并在与上帝同等而且是上帝的地位,作为榜样。祂为求把自己也给因污秽的罪和必死的刑罚不能看见上帝的堕落的人,作为榜样,就“虚己”;这并不是说祂改变了自己的神性,而是取了我们的可变性,“取了奴仆的形像”(腓2:6,7)。“祂降世到我们这里来”(提前1:15),祂“在世界,”因为“世界是藉着祂造的”(约1:10)。如是祂好对那些在上看见上帝者作榜样,对那些在下崇拜人者作榜样,对那些健全的人作榜样,叫他们恒忍,对病人作榜样,叫他们得痊愈,对临死的人作榜样,叫他们不惧怕,对死人作榜样,使他们可以复活,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因为人除了上帝以外不应当跟从谁得福,又因为人不能看见上帝;他藉跟从成了人的上帝,就可以同时跟从那看得见的上帝,和所应当跟从的上帝。我们要藉着圣灵在我们心里所浇灌的爱去爱祂,皈依祂。所以,虽然父也是智慧,因祂是光和上帝;可是圣经若因那与父同等的形像给我们作榜样,好叫我们再照上帝的形像受造,以致每当说到智慧的时候,便是说到子,即说到我们聪明地度日所跟从的子,那是不足为奇的。
六、圣灵也是智慧。我们对祂的本体无论是称呼为使父和子联合并使我们与神联合的至上的爱——这说得并非不适当,因为经上记着说:“上帝是爱”(约一4:8)——或是用别的名来称呼,祂怎么不也是智慧呢?祂是光,因为“上帝是光,”而圣灵既是上帝,也就是光。至于圣灵之为上帝,已有使徒在圣经中明白说:“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么,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3:16);那就是说,上帝住在自己的殿里。上的灵住在上帝的殿里,不是作仆人,因为使徒在另一处更明白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林前6:19,20)。但智慧除了是属灵不变的光,是什么呢?远处的太阳也是光,但它是属物质的;属灵的受造者也是光,但不是不变的。所以父是光,子是光,圣灵也是光;但不是三光,而是一光。父是智慧,子是智慧,圣灵也是智慧,但不是三智慧,而是一智慧。因为在三位一体里头,存在便是智慧,父,子,圣灵乃是一本体。在三位一体里头,并不是存在是一件事,而上帝又是一件事;所以父,子,圣灵乃是一上帝。
第四章、怎么希腊人说三本质,拉丁人说三位。圣经无处说在上帝里有三位。
七、我们说那不能述说的事,为求多少能述说那不能完全述说的事。希腊朋友说一本体,三本质;但拉丁人说一本体或本质,三位,因为我们已经说过(参第五书第二十八章),在拉丁文本体通常无非就是本质的意思。只要我们懂得所说的乃是一件奥秘事,这种说法就够了,以求人们问三者是什么时,我们有话说。真信仰说有三,即父不是子,而那为上帝恩赐的圣灵,既不是父,也不是子。人们问三者是什么或谁的时候,我们就搜求一个特殊或普通的名称来包含这三者;心里想不出这么一个名称,因为上帝的超凡入圣远过于语言的能力之外。因为我们能想到上帝,胜于能说到上帝并且祂的存在比我们所能想到祂的更真实。当我们说,雅各不是亚伯拉罕,而以撒既不是亚伯拉罕,也不是雅各,我们就承认他们是三个,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人若问三个什么,我们就回答说三人,用专名的多数来称呼他们。但若我们说三个动物,我们就是用的一个类名;因为古人给人的定义,是说人是有理性必死的动物。或照圣经通常的说法,他们是三个灵魂,因为以较好的部分,即以灵魂,来称有身体和灵魂的人,乃是适宜的。所以经上说,同雅各下到埃及的是七十五个灵魂,而不说是这么多的人(创46:27;申10:22)。再者,我们若说你的马不是我的,而第三匹马属另外一个人,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我们就说有三匹;若有人说三匹什么,我们就用一专名回答说三匹马,而用类名就说三个动物。可是当我们说,一头牛不是一匹马,一条狗既不是一头牛,也不是一匹马,我们说到三者;若有人问什么三者,我们不用专名说三匹马,或三头牛,或三条狗,因为三者不包含在同一种内,但我们用一类名说三动物;或用一更高的属名说,三本质,或三受造物,或三本性。凡用一个种名的多数所说明的东西,也能用一个类名来说明。但一切用一类名来称呼的东西,并不也能用一种名来称呼。因为三匹马是一种名,我们也称之为三个动物。我们只称一匹马,一头牛,一条狗为三个动物或本质,或任何表类的名字;但我们不能说三者是三匹马,或三头牛,或三条狗;因为我们在这里虽是用了一个表多数的名字,但这名字是种名。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同是人,所以他们称为人。一匹马,一头牛,一条狗也同是动物,所以它们称为三个动物。我们可称一月桂树,一桃金娘,一橄榄为三株树,或三本质,三本性。我们可称三块石头,为三物体;但我们只可称石头,木头,和铁为三物体,或任何更高的类名,所以关于父,子,圣灵,因为祂们是三者,请问祂们是什么三者,祂们有什么共同点。祂们不是共同为父,不能互相交换为父。至于朋友,他们既是彼此对称的,就能够成为三友。但在三位一体中并不如此,因为只有圣父才是父;并且只是子的父,而不是子和圣灵的父。祂们也不三子,因为父不是子,圣灵也不是子。祂们也不三圣灵,因为那合适称为上帝恩赐的圣灵,即不是父,也不是子。那么,什么三呢?因若是三位,所谓位就是他们的共同点了;所以照习用语说,那名字是祂们的种名或类名了。本性没有差别的地方,凡用类名的多数所表的,也能用种名来表示。本性有差别的地方,叫一月桂树,一桃金娘,和一橄榄树,或叫一匹马,一头牛,和一条狗,不得用种名来称为三月桂树,或称为三头牛,而得用类名来称为三株树,或称为三动物。但在三位一体里,本体既没有差别,三者就应有一种名,可是我们找不着一个种名,位乃是类名,因为虽然在人与神之间有天壤之别,但是人也以位称。
八、再者若用位是祂们所同有的类名而称祂们为三位(否则祂们就不能这样称呼,正如祂们不是称为三子,因为子不是祂所共有的类名);那么为何我们不也说三上帝呢?既然父是一位,子是一位,圣灵又是一位,就有三位;既然父是上帝,子是上帝,圣灵是上帝,为何不是三上帝呢?否则,既然这三者不能分解地密合为一上帝,为何不是一位呢?这样一来我们就不能说三位,虽说我们单独地称每一位,恰如我们不能说三上帝,虽说我们称父,或子,或圣灵单独地各为上帝。这是因为圣经没有说三上帝么?但我们也找不着圣经上说三位。还是虽然圣经没有称祂们为三位,或三或一位(圣经上提到主的persona,但不提到主为一Persona的说法),但是为着说话和论理的必要,说三位乃是合法的,不是因为圣经如此说,而是因圣经没有非难这个说法;但是我们若说三上帝,那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的经文,就会非难这个说法么?那么为何不也可合法地说三本体呢?因为圣经对这个说法没有使用,也没有非难。本体若是三者所同有的种名,为何祂们不可称为三本体呢?恰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称为三人,因为人是万人所同有的种名,但若本体不是一种名,而是一类名,既然人,牛,树,星座,和天使都可称为本体;为何祂们不称为三本体,像三匹马称为三动物,三月桂树称为三株树,三块石头称为三物体呢?若祂们不称为三本体,而称为一本体,因为三位是一体,那么祂们为何不也因三位是一体而不称为三本质或三位,而只称为一本质和一位呢?因为正如本体一名是祂们所同有的,以致各一单独地称为本体,照样本质或位一名也是祂们所同有的。因为我们所谓位,就是希腊人所谓本质。他们说三本质,一本体,正如我们说三位,一本体或本质。
九、那么,我们只好承认,用这些辞语来理论,不过是为求反对异端派的错谬。因为人的软弱无论是用虔诚的信仰,或任何辨别力,来将心底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力图向人表达出来的时候,它怕说三本体,免得有人以为在那绝对的同等中有什么差异存在着。它也不能说没有什么三者,因为撒伯流(Sabellius)如此说,便陷入异端中。我们从圣经必须虔诚相信,而且心中确实知道,有父,子,和圣灵,而且子非父,圣灵也非父或子。信仰寻找称祂们为三什么,而得了三本质或三位的名称。这些名称没有表示差异的意思,只是为要否认单一。从上帝称为一本体,就可知道合一,而从祂称为三本质或三位,就可知道三位一体。若上帝存在与在本质上存在是一件事,祂们就不能称为三本质,正如祂们不能称为三本体一样;恰如上帝存在与有智慧是一件事,祂们就既不能称为三本体,也不能称为三智慧一样。因为祂为上帝与存在是一件事,我们不当说三本体,正如我们不当说三上帝。但若上帝存在是一件事,而在本质上存在又是一件事,正如上帝存在是一件事,而为父或主又是一件事(因为祂存在是就祂自己而言,但祂称为父。是就祂与子的关系而言,而祂称为主,是就祂与服事祂的受造者的关系而言);那么祂在本质上存在是与异己相关,正如祂为父或主是与异己相关一样。这样,本质就不再是本质,因为它是相对的。正如祂是从存在而称为本体,照样从在本质上存在称为本质。但若把本质说成相对的,乃是荒谬的,因为凡在本质上存在的,都是就本身而言;上帝多么更是如此呢?
第五章、说到上帝宜用本体而不宜用本质一辞语。
十、“在本质上存在”一辞是指那有附属品的物体而言;例如在物体里面有颜色和形状。一个物体是在本质上存在着,所以是本质;但那些附属品是在那在本质上存在着并为物主的物体里。它们不是本质,而是在本质中。所以那颜色或那形状若不复存在,并不使物体不成其为物体,因为物体并非是为存留这或那形状或颜色的。所以无论是可改变或单纯之物,都不得称为本质。但若上帝在本质上存在,以致祂能适宜地被称为本质,那么在祂里面就像在一物主里面一样,有着什么附属品,而祂便不是单纯的,那就是,对祂存在是一件事;而任何论祂就自己而言所说的,例如伟大,全能,良善等等,是另一件事。但若说上帝在本质上存在着,而且作为祂自己的良善之主体。并且这良善不是本质或本体,上帝本身并不就是良善,但良善是在祂里面,像在主人翁里面,那就是不虔诚的说法了,由此可知,称上帝为本质乃是不适当的;最好只用一更常用的名字来称祂为本体;也许只有上帝才真得称为本体。因为祂才真是独一存在的,因祂是不改变的;并且向祂仆人摩西自称这是祂的名,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然而,不拘祂是被适宜地称为本体,或是不适宜地被称为本质,祂是就祂自己而不是就祂与什么的关系而得称。所以对上帝存在便是在本质上存在。因此三位一体若是一本体,也是一本质。这样一来,称祂们为三位,也许比称祂们为三本质,更为适当。
第六章、我们为何不是三位一体中有一位和三本体。凡对以上所说不接受的人,对三位一体应相信什么。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也是上帝的形像。
十一、免得我们似乎是偏向拉丁的说法,所以我们要进一步讨论。若是希腊人愿意的话,他们就可以把三本质,即三hypostases,改称为三位,即三prosopa.但他们也许选择那与他们语言更加符合的字。位一字也与本质有同样的困难;因为对上帝存在并不是一件事,而有位格又是一件事,倒绝对是一件事。假若存在是就祂自己说的,而位是相对地说的,那么我们说父,子,圣灵三位,是恰如我们说三友,或三亲属,或三邻舍,那就是就他们彼此相联而言并不是就各人自己而言。这样,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是其他二人的朋友,或亲属,或邻舍,因为这些名字有一种相对的意义。那么怎样呢?难道我们称为父为子和圣灵的位,和称为父和圣灵的位,或称圣灵为父和子的位么?但我们对位一字通常不这般应用,在三位一体中说到父的位时,除指父的本质外,也不另有所指。所以,正如父的本质便是父的本身,不是就祂为父而言,而是就祂是自有而言,照样父的位无非就是父自己;因为祂称为位,是就祂自己而言,而不是就祂与子或圣灵的关系而言:恰如祂称为上帝和善良,公义等等,是就祂自己而言;又恰如对祂存在便是为上帝,或为伟大,或为善良,照样对祂存在便是有位格。那么,我们为何不称这三者同为一位,如同称为一本体和一上帝,反倒说三位,同时我们不说三上帝,或三本体呢?除非这是因为我们要用一个辞语来表达三位一体的意义,好叫我们承认祂们为三时,若有人问什么三时,不至于默然无语。因为假如本体是类,而本质或位是种,一如有些人所想的,那么我必须略去我刚才所说的,祂们应当称为三本体,像祂们被称为三本质或位;正如三匹马称为三匹马,也称为三个动物,因马是种,动物是类。我们不可说三匹马是一个动物。它们既以种名称为三匹马,就以类名称为三个动物。但若他们说,本质或位一名不是表示种,而是表示单数的东西和个体;所以谁也不被称为一本质或位,像他被称为一人一样,因为人是万人的通称,倒是正如他被称为这人或那人,像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或任何可指出在场的人一样:同一理由也可援用于此。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称为三个体,照样他们也称为三人,和三灵魂。我们若也照着类和种和个体来理论到父,子,圣灵,祂们为何不被称为三本体,像被称为三本质或三位一样呢?我说过,我对此不加讨论;但我要说,若本体是类,那么单一的本体便没有种;恰如动物是类,单一的动物没有种。所以父,子,圣灵并不是一类的三种。但若本体是种,如同人是种,但我们称为本质或位的有三,那么,祂们就是相同的种,如同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同是称为人种;这并不是说,人再分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致一个人能再分为几个人;因为这是绝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便是一个人。那么一本体为何再分为三本质或三位呢?因本体若是种,像人是种一样,那么一本体就是像一人一样:或是我们既说,任何同性,同体质,同意念的三个人,有一个本性,——他们是三人,但是一性,——我们也说,在三位一体中有三本质一本体,或三位,一本质或本体么?这说法真合本问题,因为说拉丁话的古人,他们在有晚近所用本体或本质这些辞语以前,也用了本性一辞来指这个意思。所以我们用这些辞语,不是指类或种,却好像是指共通有的材料。恰如若有三雕像是用金子造的,我们当说三雕像一金子,然而我们既不当称金为类,称雕像为种,也不当称金为种,称雕像为个体。因为种不出乎它本身的个体之外,去包含它们以外的东西。当我给人一种名下定义时,每个人都包含在这一定义里面,而凡不是人的都包含在内。当我给金下定义时,不仅是金雕像,而且是戒指,和任何金制的东西,都属于金。即使金未用来制造什么东西,金还是称为金;同一若金雕像不是的,它并不因此就不是雕像了。照样种也不出乎其类的定义之外。当我给动物下定义时,既然马是这类的一种,每匹马就是一个动物了;但每一雕像并不都是金。是以,虽就三金雕像说,我们若说三雕像,一金乃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不这么说,以金为数,以雕像为种。所以我们也不如此称三位一体为三位或三本质,一本体和一上帝,好像是从一材料存在着三个什么似的;虽不拘那一体是什么,它是在这三者里面彰显出来。因为除三位一体外,那本体别无什么。我们说一本体的三位,或说三位一本体;但我们不说从本体而来的三位,好似本体是一件事,而位又是一件事,像我们说从金而来的三雕像一样;因为金是一件事,而雕像又是一件事。再者当我们说,三人一性,或说,同有一性的三人,他们也可称为从同一性而有的三人,因为从同一性也可以有另外三个这样的人。但在三位一体的那本体里,决不可能从这本体另有一位存在着。再者,在这些事上,一人不等于三人;二人多于一人;就相同的雕像说,三个金雕像比一个雕像的金子多,而一个雕像比两个雕像的金子少。但就上帝而言,就不是这样;因为父,子,圣灵合起来并不比父或子多有本体;这三本质或三位——假如我们必须这样称呼祂们的话——合起来,与单独每一位同等。这是属血气的人所不能了解的。因为他除非在大小体积和空间的条件下,不能想到什么,因有物体的形像翱翔于他的心灵中。
十二、直至他从这种不洁得以除净,他要相信父,子,圣灵,是一上帝,独一的,伟大的,全能的,良善的,公义的,慈爱的,有形无形万物的创造主,以及凡照人的才干所能真实地合宜地论到祂所说的。他听说惟独父是上帝时,他不要将子或圣灵与祂分开;因为祂们同祂才是独一的上帝,祂也是与祂们一起才是一上帝。同样当我们听说子也是独一的上帝,我们必须不将父或圣灵从祂分开。他说一本体,也不要以为一位比别一位更伟大,更美好,或有别的差异。然而这却不是说,父是子和圣灵,或说,凡是每一位的,便是其他二位中一位的;例如道,只是指子而言,恩赐,只是指圣灵而言。因着这个缘故,祂们是多数,正如福音书中写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祂说“一,”也说“我们;”说一,是照着本体说,因为祂们是一上帝;说“我们,”乃是照着关系说,因为一是父,另一是子,有时本体的合一没有说出来,而只用多数将关系提出来:“我父和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我们要到他那里,和我们与他同住的说法,是多数,因为经上在前已经说:“我与我的父,”那就是,子和父,乃是彼此相关的说法。有时意义是完全潜在的,即如创世记说:“我们要照着我们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1:26)。所谓我们要,和我们的,是用多数说的,而只应作为相关辞看待。因为这不是说多神创造,或说照着多神的形像,按着多神的样式造人;倒是父,子,圣灵按照父,子,圣灵的形像创造,叫人可以活着为上帝的形像。上帝乃是三位一体。但因那上帝的形像受造,并不与祂同等,因为不是被祂生的,而是被祂造的;为求表明这一点,他之为形像,乃是“按照形像,”那就是说,他不是与祂同等,而只是像祂。因为接近上帝,并不是由空间的间歇,而是由于相似,从祂分离,乃是由于不肖。有些人要划一区别,看子为形像,看人非形像,而是“按照形像。”但使徒非难他们,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林前11:7)。他没有说“按照形像,”而是说“形像。”这形像既在别处称为“按照形像,”就不是好像对那与父同等的形像之子说的;否则他就不会说:“按照我们的形像。”因为若惟独子是父的形像,怎么能说“我们”呢?但说人是“按照形像,”乃照我们所说的,是由于人与上帝是不同等的;而人按照“我们的”形像,是使人作三位一体的形像;并不是与三位一体同等,像子与父同等一样,而是如我所说的,多少相像;恰如在不同的东西之间所表示的接近,可以不是从空间上说,而是从效法上说。因为经上也说:“你们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12:2);又说:“你们该效法上帝,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经上论新人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或是我们若为求应付论据的需求,就定意将相关的辞语放在一边,承认多数,好在有人问什么三的时候,就可用一辞语回答说,三本质或三位;那么谁也不要想到体积或间歇,或任何微小的不肖,以致把三位一体中任何一位看为比别一位小一点。这是为求避免位的混合(乱),也避免有任何差异所产生的不同等。这若不能由理解把握着,就要用信仰怀抱着,直到那藉先知说“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了解”(赛7:9)的主,在心里渐露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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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解释前部所搁置的问题,即父上帝生了那为祂的能力和智慧之子,祂为何不仅是能力和智慧之父,而且祂自己就是能力和智慧。圣灵仿此。然而三者不是三能力或三智慧,而是一能力一智慧;因为三者是一上帝和一本体。拉丁人为何说在上帝里面有一本体,三位。而希腊人却说一本体,三本质。两种说法都是起因于语言的需要,叫我们能回答三者为何的问题,同时能实在说有三,即父,子,圣灵。 第一章、奥氏再讨论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位单独是智慧否。解答这问题,有何困难。 一、现在我们要照上帝所许可的。对不久以前所搁置的问题更加仔细探讨:三位一体中每一位,是否从本质上说,而不是相对地也能单独称为上帝,或伟大,或智慧,或真实,或全能,或公义等等;和是否这些称呼只能指三位一体而言。因为有人提出问题说,既然经上记着是:“基督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4),那么上帝是否是祂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之交,以致于祂只因祂所产生的那智慧才是有智慧的,只因祂所产生的那能力才是有能力的;并且祂既是常常有能力和智慧的;祂是否是常常产生了能力和智慧。因为如其是如此,那么,正如我们所说过的,为何祂不也是祂之所以为伟大的祂自己的伟
大之父,祂之所以为良善的祂自己的良善之父,和祂之所以为公义的祂自己的公义之父呢?或者我们能不能说,虽然这些事名称不一,但它们都是在一个智慧和能力里面,以致伟大便是能力,良善便是智慧,智慧便是能力,一如我们所证明的。这样,我们就要记得,我提到它们当中一项的时候,就好像我提到了中项。于是有人问,父还是凭自己是智慧的,并且祂自己就是智慧;还是祂之有智慧,是在于祂所说的话。因为祂藉祂所生的话(道)说话;祂不是藉着说出来便消逝的话,而是藉着与上帝同在道,这道就上帝,并且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约1:1,3)。这道与祂自己同等;藉着这道祂常常而且不改变地将祂自己说出来。祂自己不是道,是正如祂不是子,或形像一样。我们且不提上帝在时间里在受造者中所说的话,因为那些话发出声来便消逝了。但在祂藉着同永恒之道说话时,祂便不是单独的,而是与那道在一起,没有道祂就不说话。那么祂是否是像祂说话一样是有智慧的,那就说,祂的道如何,祂的智慧也就如何,这样一来,道就是智慧,也就是能力,所以能力和智慧和道都是一样,而有相对的意思,正如子和形像有相对的意思一样。因此父不是单独地而是同着祂所生的能力和智慧为有能力或智慧的;正如祂
不是单独地说话,而是藉着并同着祂所生的道。照样祂是藉着并同着祂所生的伟大,而是伟大。假如祂伟大不是一件事,而祂是上帝又是一件事,却是祂由于是上帝,才是伟大;那么祂单独地也不是上帝,祂是因祂所生的并同着祂所生的才是上帝。子就是父的神格,正如祂是父的慧智和能力,又有父的道和形像一样。再者对于祂,既然存在不是一件事,所以子也是父的本体,正如祂是父的道和形像一样。因此除非父有子,父也不是父了。所以不仅从父的意义说(显然祂的称呼不是相对地对祂自己而来,而是相对地对子而来,所以祂是因有子才是父),而且从祂的本体说,祂之所以为祂,乃是因祂生了自己的本体。因为正如祂只藉祂所生的伟大才是伟大的,照样祂只藉祂所生的本体才是存在着的。因为在祂并不是存在着是一件事,而伟大又是一件事。所以祂是祂自己本体之父,恰如祂是祂自己伟大之父,是祂自己能力和智慧之父么?因为祂的伟大便是祂的能力,祂的本体便是祂的伟大。 二、这一讨论乃起因于经上所记:“基督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因此当我们要说那不可说的事时,我们的论调就紧缩在狭小的范围内。我们或是必须说,基督不是上帝的能力,不是上帝的智慧,以致我们厚颜不虔诚地抵挡
使徒;或是必须承认基督真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但父不是祂自己能力和智慧之父,以致我们同样是不虔诚,因为这样一来祂也不是基督之父了,而基督实在是上帝的能力和智慧;或是必须说父不是藉着自己的能力成为有能力的,不是藉着自己的智慧成为有智慧的,但试问谁敢这样说呢?我们又或是必须认为对于父存在是一件事,有智慧又是一件事,以致祂是同灵魂一样,有时聪明,有时不聪明,又原是可以改变的,不是绝对,完全,单一的。我们又或是认为父在祂自己,并不是什么;不仅祂之为父,而且祂之存在,都是相对地对子而言。但是这样,子怎能与父同一本体呢?因为照此说法,父的本体和存在都不在于祂自己,甚至祂的存在也是与子相关才有。但是我们可以回答说,正因此子才与父同本体。父子同一本体,正因为父之存在不是在于祂自己,而是与子相关;这本体是父生的,并且父之所以为父,就是因这本体。因此二者之存在都不是在于自己而是彼此相关。我们或是还是说,不仅父之称为父,而且祂所有的称呼,都是相对地就子而言,而子是就自己而言么?如其为然,对子所说的是什么呢?是祂的本体吗?但子是父的本体,正如祂是父的能力和智慧,是父的道和形像一样。我们或还是说,子的本体在
于祂自己,但父不是本体,而是产生本体者,所以祂的存在不在于祂自己,而是由于祂所产生的本体而来;正如祂是因祂所产生的伟大而伟大。这样子就祂自己而言,也可称为伟大;也照样可称为能力,智慧,道,形像。但有什么比祂就自己而言被称为形像,更为荒谬呢?我们又或是说假如形像和道是与能力和智慧不同,倒是前者是相对地说的,而后者是绝对地说的,那么结果便是:父不因祂所产生的智慧而是有智慧的,因为人不能说父对智慧相关而智慧对祂相关。因为凡是相关的,是彼此相关的;所以甚至在本体上,子,也是与父有关的。但有一种最出乎人意外的意义从此引出来了:本体本身并非是本体,或至少当它称为本体时,它不是本体,而是指一种相对的东西。例如当我们说到一个主人时,我们没有指本体,只是指一种与奴隶的关系来;但当我们说到一个人时,或说到任何就自己而言不涉及异己的东西,那么我们就指到本体了。所以一个人被称为主人时,人自己便是本体,但他被称为主人,乃是相对的;因为祂是就自己而言被称为人,但就他的奴隶而言便被称为主人。但在本问题上,假如我们把本体说成相对的,它就不是本体了。更且,凡是相对说的本体,虽然关系被除去,也是某种东西;例如作主人的人,
作奴隶的人,负重的马,负质的钱,人,马,钱是就其本身而言,并且是本质或本体;但主人,奴隶,负重的动物,质,乃是相对地就别的而言。但若没有一个人,即没有某种本质,就没有相对地称为主人的;若没有一个有某种本体的马,就没有相对地称为负重的动物;同样,若钱不是一种本质,它就不能相对地称为质。父的实在亦然;若父没有什么绝对的存在,就没有什么能与别的有相对的关系。因为父的实在是与颜色的实在不同。一个东西的颜色是与有色物有关。颜色丝毫没有本身的本质,而只是那有色物的颜色;但有颜色之物,虽然就它着了色而言,是与那颜色有关。然而就它是物体而言,就有绝对的存在,但我们决不可同样想道:父没有什么绝对的存在,只是相对地与子有关;而子反倒是在一方面有绝的存在,而另一方面是相对地与父有关,例如说,子能绝对地被称为伟大的伟大,和有能力的能力,也能想对地被称为父的伟大和能力。决不如此。二者其实都是本质,而且二者是同一本质。正如说白非白。是荒谬的。照样说智慧非智慧。也是荒谬的。正如白称为白,是就其本身而言,照样智慧称为智慧,是就其本本身而言。但一物体之白并不是本体,因为该物才是本体,而白是其品质;因此我们说一物体是白的
,而其白色与其本身并不是一件事。因为其中的形状是一件事,而其颜色又是一件事;而且二者不是在它们本身里面,而是在一体积里面。这体积既不是形状,也不是颜色,而是有形状,有颜色。但真智慧不然:它有智慧与品质,也就是智慧本身。一个领受智慧而变成有智慧的人,若再变成愚昧,智慧本身仍不失其为智慧,它不因那人变为愚昧而改变;可见智慧之在成为有智慧的人里面,不像白色之在有白色的物体里面一样。因为当物体变为另一种颜色的时候,白色就不复存在,完全消失了,那产生了智慧的父,若是因所产生的智慧才成为有智慧的,并且存在对祂并不便是智慧,那么子便是祂的品质,而不是祂的儿子;并且在神里面就再没有绝对的单体了。决不如此,因为在神里面实在有绝对单一的本体,所以在神里面存在便是智慧。但若在神里面存在便是智慧,那么父就并不是因祂所产生的智慧而是有智慧的;否则,祂就没有产生智慧,而是智慧产生了祂,当我们说,对祂存在便是有智慧,我们岂不就是说,祂即是智慧么?因此,那作为祂是智慧的原因,也是祂之所以为祂的原因;照样,祂所产生的智慧,若是祂有智慧的原因,也是祂之所以为祂的原因;而这除非是藉着产生或创造祂,便是不可能的。但谁也未曾说
过,智慧是父的产生者或创造者;因有什么比这样说更加糊涂呢?所以父是智慧,而子称为父的智慧,正如祂称为父的光一样;那就说,正如子是从光出来的光,而二者都是一光,照样子也是从智慧出来的智慧,而二者也都是一智慧,因此也是一本体,因为在祂存在就是有智慧。正如有智慧便是智慧,有能力便是能力,有永恒便是永恒,有公道便是公道,有伟大便是伟大,照样存在便是本体。既然在那单体里有智慧无非就是存在,所以在单体里智慧就是本体。 第二章、父和子既同是一本体也同是一智慧,但不同是一道。 三、所以父和子同是一本体,一伟大,一真理,一智慧。但父和子不同是道,因为二者不同是子。正如子是就父而言,而不是因自己而得称,照样道(verbum),即话称为道的时候,是就那说话者而言。祂是子,因祂是道,而祂是道,因祂是子。所以父和子既决不同是子,父和子一起也决不是二者的道。所以祂之为智慧,并不像祂之为道一样;因为祂称为道,并不是就自己而言,而只是就祂与那发出道者而言,正如祂是因与父相关而称为子一样;但智慧和本体原是一件事,而二者既是一本体,就也是一智慧。但道虽然也被称为智慧,然而道和智慧并不是一件事;因为所谓道,乃是
相对的意思,而所谓的智慧,乃是指本体而言。称祂为道时,那就等于说智慧受生为子和形像。应用“智慧受生”辞语的时候,“受生”二字乃是指形像和子而言,而这些名字并不表示本体,因为它们是相对的说法。但“智慧”二字有绝对的意思(因为智慧是在于有智慧),所以也表示本体,因为在祂存在和有智慧是一件事。因此父和子同是一智慧,因为是一本体,而且各别地是智慧的智慧,正如是本体的本体一样。由是并不因父不是子,而子不是父,也并不因父非受生,而子乃受生。以致父子不是一本体了;因为这些名字不过将二者相对的属性表明罢了。但二者同是一智慧一本体,因为在神存在便是智慧。二者却不同是道或子,因为存在并不便是道或子,一如我们业已充分证收,这些辞语是相对的说法。 第三章、父和圣灵既都是智慧,为何圣经将智慧一名用来主要地指子。圣灵与父和子是一智慧。 四、那么圣经讲到智慧为何鲜有不表示它是由上帝生的或造的呢?所谓由上帝生的,是就叫万物受诈的智慧说的;所谓由上帝造的,是就人归正而获得那非受造而是受生的智慧并得蒙光照说的;因为在这些人心里有一种东西可以称为他们的智慧:正如圣经上所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
4);意即因为基督成了人;祂就祂了人的智慧。虽然父本身就是智慧,但是在圣经中智慧本身说话,或有论智慧的话莫不说智慧是由上帝生的。这岂不是因为智慧应由我们所称赞所模仿么?因为父说出智慧,叫智慧成为祂的话(或道),然而这话并不是从口里发出的,或在发声以前所想的。人的话是在时间的段落中说完,但这话是永恒的,并且向我们说出,将论到话本身和父所应向人说的来光照我们。所以祂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因为父启示,是藉着子,就是藉着祂的话。因为我们所说暂时易逝的话。若能宣布它本身和我们所说的,那么叫万物受造的上帝的话,多么更加如此行呢?这话将父表明出来,显明祂为父。因为就这话是智慧和本体而言,祂是与父合而为一。但就祂是话而言,祂与父不同;因为话不是父,并且是从相对说的,正如子决不是父一样。所以基督是上帝的能力和智慧,乃因祂自己是能力和智慧,也是从那为能力和智慧的父而来;正如祂是从那为光的父出来之光,并且与那为生命之源的父上帝一同为生命之源。因为祂说:“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36:9)。“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
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并且“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而这光是那“与上帝同在”的道;但“道就上帝”(约1:9,1);并且“上帝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一1:5)。但这光不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然而它并不是由光照人而来的,像使徒所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太5:14),但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是“照亮一切人的光,”即最高的智慧本身——上帝。所以子是从智慧——上帝——出来的智慧,正如祂是从光出来的光,从上帝出来的上帝一样。这样,正如父单独是光,也是上帝,并且子单独是光也是上帝,同样父单独是智慧,并且子单独也是智慧。正如二者都是一光和一上帝,照样二者都是一智慧。但“上帝使子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林前1:30),即指我们在时间上归向祂好永远与祂同在。至于祂自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也是在时间里。 五、因此每当圣经提到智慧,不拘是它本身说话,或是关于它所说的话,主要地是指子而言。我们要因那作形像的子之榜样,也不离开上帝,因为我们也是上帝的形像;固然不是与祂同等的,因为我们是由父藉着子而被造的,不是像祂一样由父生的。我们为形像,是因为我们被光照亮;但祂
为形像,是因为祂是照亮人的光;所以祂是没有样式的,却作了我们的样式。祂并不模仿父。祂是与父永不分离的,因为祂与父是同一本质。但我们努力模仿那永存的子,并且跟从那静立的子,又在祂里面行,朝向祂走;因为祂处卑微在时间里作了我们的道路,这道路因祂的神性作了我们永久的居所。祂给纯洁有理智的灵,即没有因骄傲而堕落的灵,从上帝的形像,并在与上帝同等而且是上帝的地位,作为榜样。祂为求把自己也给因污秽的罪和必死的刑罚不能看见上帝的堕落的人,作为榜样,就“虚己”;这并不是说祂改变了自己的神性,而是取了我们的可变性,“取了奴仆的形像”(腓2:6,7)。“祂降世到我们这里来”(提前1:15),祂“在世界,”因为“世界是藉着祂造的”(约1:10)。如是祂好对那些在上看见上帝者作榜样,对那些在下崇拜人者作榜样,对那些健全的人作榜样,叫他们恒忍,对病人作榜样,叫他们得痊愈,对临死的人作榜样,叫他们不惧怕,对死人作榜样,使他们可以复活,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因为人除了上帝以外不应当跟从谁得福,又因为人不能看见上帝;他藉跟从成了人的上帝,就可以同时跟从那看得见的上帝,和所应当跟从的上帝。我们要藉着圣
灵在我们心里所浇灌的爱去爱祂,皈依祂。所以,虽然父也是智慧,因祂是光和上帝;可是圣经若因那与父同等的形像给我们作榜样,好叫我们再照上帝的形像受造,以致每当说到智慧的时候,便是说到子,即说到我们聪明地度日所跟从的子,那是不足为奇的。 六、圣灵也是智慧。我们对祂的本体无论是称呼为使父和子联合并使我们与神联合的至上的爱——这说得并非不适当,因为经上记着说:“上帝是爱”(约一4:8)——或是用别的名来称呼,祂怎么不也是智慧呢?祂是光,因为“上帝是光,”而圣灵既是上帝,也就是光。至于圣灵之为上帝,已有使徒在圣经中明白说:“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么,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3:16);那就是说,上帝住在自己的殿里。上的灵住在上帝的殿里,不是作仆人,因为使徒在另一处更明白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林前6:19,20)。但智慧除了是属灵不变的光,是什么呢?远处的太阳也是光,但它是属物质的;属灵的受造者也是光,但不是不变的。所以父是光,子是光,圣灵也是光;但不是三光,而
是一光。父是智慧,子是智慧,圣灵也是智慧,但不是三智慧,而是一智慧。因为在三位一体里头,存在便是智慧,父,子,圣灵乃是一本体。在三位一体里头,并不是存在是一件事,而上帝又是一件事;所以父,子,圣灵乃是一上帝。 第四章、怎么希腊人说三本质,拉丁人说三位。圣经无处说在上帝里有三位。 七、我们说那不能述说的事,为求多少能述说那不能完全述说的事。希腊朋友说一本体,三本质;但拉丁人说一本体或本质,三位,因为我们已经说过(参第五书第二十八章),在拉丁文本体通常无非就是本质的意思。只要我们懂得所说的乃是一件奥秘事,这种说法就够了,以求人们问三者是什么时,我们有话说。真信仰说有三,即父不是子,而那为上帝恩赐的圣灵,既不是父,也不是子。人们问三者是什么或谁的时候,我们就搜求一个特殊或普通的名称来包含这三者;心里想不出这么一个名称,因为上帝的超凡入圣远过于语言的能力之外。因为我们能想到上帝,胜于能说到上帝并且祂的存在比我们所能想到祂的更真实。当我们说,雅各不是亚伯拉罕,而以撒既不是亚伯拉罕,也不是雅各,我们就承认他们是三个,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人若问三个什么,我们就回答说三人,用专名的多数来
称呼他们。但若我们说三个动物,我们就是用的一个类名;因为古人给人的定义,是说人是有理性必死的动物。或照圣经通常的说法,他们是三个灵魂,因为以较好的部分,即以灵魂,来称有身体和灵魂的人,乃是适宜的。所以经上说,同雅各下到埃及的是七十五个灵魂,而不说是这么多的人(创46:27;申10:22)。再者,我们若说你的马不是我的,而第三匹马属另外一个人,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我们就说有三匹;若有人说三匹什么,我们就用一专名回答说三匹马,而用类名就说三个动物。可是当我们说,一头牛不是一匹马,一条狗既不是一头牛,也不是一匹马,我们说到三者;若有人问什么三者,我们不用专名说三匹马,或三头牛,或三条狗,因为三者不包含在同一种内,但我们用一类名说三动物;或用一更高的属名说,三本质,或三受造物,或三本性。凡用一个种名的多数所说明的东西,也能用一个类名来说明。但一切用一类名来称呼的东西,并不也能用一种名来称呼。因为三匹马是一种名,我们也称之为三个动物。我们只称一匹马,一头牛,一条狗为三个动物或本质,或任何表类的名字;但我们不能说三者是三匹马,或三头牛,或三条狗;因为我们在这里虽是用了一个表多数的名字,但这名字
是种名。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同是人,所以他们称为人。一匹马,一头牛,一条狗也同是动物,所以它们称为三个动物。我们可称一月桂树,一桃金娘,一橄榄为三株树,或三本质,三本性。我们可称三块石头,为三物体;但我们只可称石头,木头,和铁为三物体,或任何更高的类名,所以关于父,子,圣灵,因为祂们是三者,请问祂们是什么三者,祂们有什么共同点。祂们不是共同为父,不能互相交换为父。至于朋友,他们既是彼此对称的,就能够成为三友。但在三位一体中并不如此,因为只有圣父才是父;并且只是子的父,而不是子和圣灵的父。祂们也不三子,因为父不是子,圣灵也不是子。祂们也不三圣灵,因为那合适称为上帝恩赐的圣灵,即不是父,也不是子。那么,什么三呢?因若是三位,所谓位就是他们的共同点了;所以照习用语说,那名字是祂们的种名或类名了。本性没有差别的地方,凡用类名的多数所表的,也能用种名来表示。本性有差别的地方,叫一月桂树,一桃金娘,和一橄榄树,或叫一匹马,一头牛,和一条狗,不得用种名来称为三月桂树,或称为三头牛,而得用类名来称为三株树,或称为三动物。但在三位一体里,本体既没有差别,三者就应有一种名,可是我们找不着一个种名,位乃
是类名,因为虽然在人与神之间有天壤之别,但是人也以位称。 八、再者若用位是祂们所同有的类名而称祂们为三位(否则祂们就不能这样称呼,正如祂们不是称为三子,因为子不是祂所共有的类名);那么为何我们不也说三上帝呢?既然父是一位,子是一位,圣灵又是一位,就有三位;既然父是上帝,子是上帝,圣灵是上帝,为何不是三上帝呢?否则,既然这三者不能分解地密合为一上帝,为何不是一位呢?这样一来我们就不能说三位,虽说我们单独地称每一位,恰如我们不能说三上帝,虽说我们称父,或子,或圣灵单独地各为上帝。这是因为圣经没有说三上帝么?但我们也找不着圣经上说三位。还是虽然圣经没有称祂们为三位,或三或一位(圣经上提到主的persona,但不提到主为一Persona的说法),但是为着说话和论理的必要,说三位乃是合法的,不是因为圣经如此说,而是因圣经没有非难这个说法;但是我们若说三上帝,那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的经文,就会非难这个说法么?那么为何不也可合法地说三本体呢?因为圣经对这个说法没有使用,也没有非难。本体若是三者所同有的种名,为何祂们不可称为三本体呢?恰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称
为三人,因为人是万人所同有的种名,但若本体不是一种名,而是一类名,既然人,牛,树,星座,和天使都可称为本体;为何祂们不称为三本体,像三匹马称为三动物,三月桂树称为三株树,三块石头称为三物体呢?若祂们不称为三本体,而称为一本体,因为三位是一体,那么祂们为何不也因三位是一体而不称为三本质或三位,而只称为一本质和一位呢?因为正如本体一名是祂们所同有的,以致各一单独地称为本体,照样本质或位一名也是祂们所同有的。因为我们所谓位,就是希腊人所谓本质。他们说三本质,一本体,正如我们说三位,一本体或本质。 九、那么,我们只好承认,用这些辞语来理论,不过是为求反对异端派的错谬。因为人的软弱无论是用虔诚的信仰,或任何辨别力,来将心底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力图向人表达出来的时候,它怕说三本体,免得有人以为在那绝对的同等中有什么差异存在着。它也不能说没有什么三者,因为撒伯流(Sabellius)如此说,便陷入异端中。我们从圣经必须虔诚相信,而且心中确实知道,有父,子,和圣灵,而且子非父,圣灵也非父或子。信仰寻找称祂们为三什么,而得了三本质或三位的名称。这些名称没有表示差异的意思,只是为要否认单一。从上帝称为
一本体,就可知道合一,而从祂称为三本质或三位,就可知道三位一体。若上帝存在与在本质上存在是一件事,祂们就不能称为三本质,正如祂们不能称为三本体一样;恰如上帝存在与有智慧是一件事,祂们就既不能称为三本体,也不能称为三智慧一样。因为祂为上帝与存在是一件事,我们不当说三本体,正如我们不当说三上帝。但若上帝存在是一件事,而在本质上存在又是一件事,正如上帝存在是一件事,而为父或主又是一件事(因为祂存在是就祂自己而言,但祂称为父。是就祂与子的关系而言,而祂称为主,是就祂与服事祂的受造者的关系而言);那么祂在本质上存在是与异己相关,正如祂为父或主是与异己相关一样。这样,本质就不再是本质,因为它是相对的。正如祂是从存在而称为本体,照样从在本质上存在称为本质。但若把本质说成相对的,乃是荒谬的,因为凡在本质上存在的,都是就本身而言;上帝多么更是如此呢? 第五章、说到上帝宜用本体而不宜用本质一辞语。 十、“在本质上存在”一辞是指那有附属品的物体而言;例如在物体里面有颜色和形状。一个物体是在本质上存在着,所以是本质;但那些附属品是在那在本质上存在着并为物主的物体里。它们不是本质,而是在本质中。所以
那颜色或那形状若不复存在,并不使物体不成其为物体,因为物体并非是为存留这或那形状或颜色的。所以无论是可改变或单纯之物,都不得称为本质。但若上帝在本质上存在,以致祂能适宜地被称为本质,那么在祂里面就像在一物主里面一样,有着什么附属品,而祂便不是单纯的,那就是,对祂存在是一件事;而任何论祂就自己而言所说的,例如伟大,全能,良善等等,是另一件事。但若说上帝在本质上存在着,而且作为祂自己的良善之主体。并且这良善不是本质或本体,上帝本身并不就是良善,但良善是在祂里面,像在主人翁里面,那就是不虔诚的说法了,由此可知,称上帝为本质乃是不适当的;最好只用一更常用的名字来称祂为本体;也许只有上帝才真得称为本体。因为祂才真是独一存在的,因祂是不改变的;并且向祂仆人摩西自称这是祂的名,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然而,不拘祂是被适宜地称为本体,或是不适宜地被称为本质,祂是就祂自己而不是就祂与什么的关系而得称。所以对上帝存在便是在本质上存在。因此三位一体若是一本体,也是一本质。这样一来,称祂们为三位,也许比称祂们为三本质,更为适当。
第六章、我们为何不是三位一体中有一位和三本体。凡对以上所说不接受的人,对三位一体应相信什么。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也是上帝的形像。 十一、免得我们似乎是偏向拉丁的说法,所以我们要进一步讨论。若是希腊人愿意的话,他们就可以把三本质,即三hypostases,改称为三位,即三prosopa.但他们也许选择那与他们语言更加符合的字。位一字也与本质有同样的困难;因为对上帝存在并不是一件事,而有位格又是一件事,倒绝对是一件事。假若存在是就祂自己说的,而位是相对地说的,那么我们说父,子,圣灵三位,是恰如我们说三友,或三亲属,或三邻舍,那就是就他们彼此相联而言并不是就各人自己而言。这样,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是其他二人的朋友,或亲属,或邻舍,因为这些名字有一种相对的意义。那么怎样呢?难道我们称为父为子和圣灵的位,和称为父和圣灵的位,或称圣灵为父和子的位么?但我们对位一字通常不这般应用,在三位一体中说到父的位时,除指父的本质外,也不另有所指。所以,正如父的本质便是父的本身,不是就祂为父而言,而是就祂是自有而言,照样父的位无非就是父自己;因为祂称为位,是就祂自己而言,而不是就祂与子或圣灵的关系而言:恰如
祂称为上帝和善良,公义等等,是就祂自己而言;又恰如对祂存在便是为上帝,或为伟大,或为善良,照样对祂存在便是有位格。那么,我们为何不称这三者同为一位,如同称为一本体和一上帝,反倒说三位,同时我们不说三上帝,或三本体呢?除非这是因为我们要用一个辞语来表达三位一体的意义,好叫我们承认祂们为三时,若有人问什么三时,不至于默然无语。因为假如本体是类,而本质或位是种,一如有些人所想的,那么我必须略去我刚才所说的,祂们应当称为三本体,像祂们被称为三本质或位;正如三匹马称为三匹马,也称为三个动物,因马是种,动物是类。我们不可说三匹马是一个动物。它们既以种名称为三匹马,就以类名称为三个动物。但若他们说,本质或位一名不是表示种,而是表示单数的东西和个体;所以谁也不被称为一本质或位,像他被称为一人一样,因为人是万人的通称,倒是正如他被称为这人或那人,像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或任何可指出在场的人一样:同一理由也可援用于此。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称为三个体,照样他们也称为三人,和三灵魂。我们若也照着类和种和个体来理论到父,子,圣灵,祂们为何不被称为三本体,像被称为三本质或三位一样呢?我说过,我对此不加讨
论;但我要说,若本体是类,那么单一的本体便没有种;恰如动物是类,单一的动物没有种。所以父,子,圣灵并不是一类的三种。但若本体是种,如同人是种,但我们称为本质或位的有三,那么,祂们就是相同的种,如同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同是称为人种;这并不是说,人再分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致一个人能再分为几个人;因为这是绝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便是一个人。那么一本体为何再分为三本质或三位呢?因本体若是种,像人是种一样,那么一本体就是像一人一样:或是我们既说,任何同性,同体质,同意念的三个人,有一个本性,——他们是三人,但是一性,——我们也说,在三位一体中有三本质一本体,或三位,一本质或本体么?这说法真合本问题,因为说拉丁话的古人,他们在有晚近所用本体或本质这些辞语以前,也用了本性一辞来指这个意思。所以我们用这些辞语,不是指类或种,却好像是指共通有的材料。恰如若有三雕像是用金子造的,我们当说三雕像一金子,然而我们既不当称金为类,称雕像为种,也不当称金为种,称雕像为个体。因为种不出乎它本身的个体之外,去包含它们以外的东西。当我给人一种名下定义时,每个人都包含在这一定义里面,而凡不是人的都包含在内。当我给金下
定义时,不仅是金雕像,而且是戒指,和任何金制的东西,都属于金。即使金未用来制造什么东西,金还是称为金;同一若金雕像不是的,它并不因此就不是雕像了。照样种也不出乎其类的定义之外。当我给动物下定义时,既然马是这类的一种,每匹马就是一个动物了;但每一雕像并不都是金。是以,虽就三金雕像说,我们若说三雕像,一金乃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不这么说,以金为数,以雕像为种。所以我们也不如此称三位一体为三位或三本质,一本体和一上帝,好像是从一材料存在着三个什么似的;虽不拘那一体是什么,它是在这三者里面彰显出来。因为除三位一体外,那本体别无什么。我们说一本体的三位,或说三位一本体;但我们不说从本体而来的三位,好似本体是一件事,而位又是一件事,像我们说从金而来的三雕像一样;因为金是一件事,而雕像又是一件事。再者当我们说,三人一性,或说,同有一性的三人,他们也可称为从同一性而有的三人,因为从同一性也可以有另外三个这样的人。但在三位一体的那本体里,决不可能从这本体另有一位存在着。再者,在这些事上,一人不等于三人;二人多于一人;就相同的雕像说,三个金雕像比一个雕像的金子多,而一个雕像比两个雕像的金子少。但就上帝而言,就
不是这样;因为父,子,圣灵合起来并不比父或子多有本体;这三本质或三位——假如我们必须这样称呼祂们的话——合起来,与单独每一位同等。这是属血气的人所不能了解的。因为他除非在大小体积和空间的条件下,不能想到什么,因有物体的形像翱翔于他的心灵中。 十二、直至他从这种不洁得以除净,他要相信父,子,圣灵,是一上帝,独一的,伟大的,全能的,良善的,公义的,慈爱的,有形无形万物的创造主,以及凡照人的才干所能真实地合宜地论到祂所说的。他听说惟独父是上帝时,他不要将子或圣灵与祂分开;因为祂们同祂才是独一的上帝,祂也是与祂们一起才是一上帝。同样当我们听说子也是独一的上帝,我们必须不将父或圣灵从祂分开。他说一本体,也不要以为一位比别一位更伟大,更美好,或有别的差异。然而这却不是说,父是子和圣灵,或说,凡是每一位的,便是其他二位中一位的;例如道,只是指子而言,恩赐,只是指圣灵而言。因着这个缘故,祂们是多数,正如福音书中写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祂说“一,”也说“我们;”说一,是照着本体说,因为祂们是一上帝;说“我们,”乃是照着关系说,因为一是父,另一是子,有时本体的合一没有说出来,而只用
多数将关系提出来:“我父和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我们要到他那里,和我们与他同住的说法,是多数,因为经上在前已经说:“我与我的父,”那就是,子和父,乃是彼此相关的说法。有时意义是完全潜在的,即如创世记说:“我们要照着我们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1:26)。所谓我们要,和我们的,是用多数说的,而只应作为相关辞看待。因为这不是说多神创造,或说照着多神的形像,按着多神的样式造人;倒是父,子,圣灵按照父,子,圣灵的形像创造,叫人可以活着为上帝的形像。上帝乃是三位一体。但因那上帝的形像受造,并不与祂同等,因为不是被祂生的,而是被祂造的;为求表明这一点,他之为形像,乃是“按照形像,”那就是说,他不是与祂同等,而只是像祂。因为接近上帝,并不是由空间的间歇,而是由于相似,从祂分离,乃是由于不肖。有些人要划一区别,看子为形像,看人非形像,而是“按照形像。”但使徒非难他们,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林前11:7)。他没有说“按照形像,”而是说“形像。”这形像既在别处称为“按照形像,”就不是好像对那与父同等的形像之子说的;否则他就不会说:“按照我们的形像。”
因为若惟独子是父的形像,怎么能说“我们”呢?但说人是“按照形像,”乃照我们所说的,是由于人与上帝是不同等的;而人按照“我们的”形像,是使人作三位一体的形像;并不是与三位一体同等,像子与父同等一样,而是如我所说的,多少相像;恰如在不同的东西之间所表示的接近,可以不是从空间上说,而是从效法上说。因为经上也说:“你们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12:2);又说:“你们该效法上帝,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经上论新人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或是我们若为求应付论据的需求,就定意将相关的辞语放在一边,承认多数,好在有人问什么三的时候,就可用一辞语回答说,三本质或三位;那么谁也不要想到体积或间歇,或任何微小的不肖,以致把三位一体中任何一位看为比别一位小一点。这是为求避免位的混合(乱),也避免有任何差异所产生的不同等。这若不能由理解把握着,就要用信仰怀抱着,直到那藉先知说“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了解”(赛7:9)的主,在心里渐露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