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果人不是因为原罪受害,那么[婴孩无罪证]可以成立吗?
答:[婴孩无罪证]这句话从哪里来,我不知道。婴孩是承受了原罪的审判,婴孩也承受了原罪,因为婴孩有[死]的。一个婴孩还没有自己犯罪的机会以前,为什么他会死呢?表示他已经在罪的果子里面受了罪的刑罚的可能,所以连婴孩也会死,这就证明罪的工价乃是死,连没有犯亚当同样罪的也受了[死作王]的控制(罗五章),所以婴孩也会死。但神不会因为原罪审判他,而是要因他自己的罪审判他。所以我相信那些在婴孩时期还没有犯罪就死的人,很可能神就这样把他带到得救的地步里面去了。
有一些改革宗的神学家认为:只有在家庭之恩流里面的婴孩,他们死了才会得救。但在我的信仰系统里,我相信,有可能神怜悯那些虽然没有机会在基督教家庭里受基督教信仰的人,因他的原罪,基督主动代他死了。在我的信仰里面,让他们死的原因,很可能是神不让这些选民继续在这世上受犯罪的试探,而使自己有犯罪的可能,而临更大的审判。
五、唯有靠着主耶稣才能使人过着丰盛喜乐的生活吗?
答:是的。如果你认识耶稣是谁,你就知道,真正的丰盛是在他里面;如果你不认识耶稣是谁,你就把蜡烛当作可以代替太阳的东西。
六、如果一个老人在临死以前得救,还没有任何成圣的过程,基督再来他就完全吗?
答: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是被动的,所以神在他身上动工得救以后,他虽没有经过成圣的程序,但最后神把程序给他。你需要经过成圣的程序,因为神要给你时间,还给你机会活在世上,你不能徒受神恩,白占地土,虚渡光阴。神救赎之恩在你身上运行,是要把你模成他儿子的模样,所以你有责任把神的恩典应用在你的责任当中,行为当中。
七、我们所言既源于圣经,如何能说服一位不信者接受圣经之可靠与权威?
答:请回头看我几年前的神学讲座––启示与真理。
八、一个蒙上帝拣选赐下救恩的人,必有主观经历来自上帝的启示与光照;但在上帝所预定的得救者之外,是不是有那些带着信心寻求,却未蒙拣选的沦亡者?比如在提摩太后书所提到的;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他们灵魂失丧是谁的责任呢?
答:这刚才已经回答。但我要更详细地交待一下:常常学习却不明白。要看他学习的动机是什么,这只有神看见。有些人参加查经班的动机不是查经,只是看其中有多少美丽的女孩子;有人查经的动机是学英文……只有神知道人是不是寻求真理。而若他是寻求真理的,连寻求真理的动机也是神在他里面洁净以后才产生出来的。
为什么神不把这样的恩赐临到每一个人?神说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如果神看有一些人不能把恩典临给他,这原因是不能完全用字句可以确定的;但我告诉你,若那些人是属于这种人的话,神就把他列入––让他看,却看不明白,听却听不见,免得他回过头来,我就医治他。
如果你要更强地要求我给你字句上没有办法完全了解的答案,没有办法,但我告诉你:这些人先压制了自己恩典中间的普遍信心种子,所以神不不许可让他们进入救赎恩典的信心种子中。这是根据罗马书第一章所提到的。上帝的愤怒临到那些压制真理,不顺从真理,不虔不敬的人身上。那些压制真理的人,是在普遍恩典的原罪中,普遍恩典被他们所抑制,那普遍恩典的种子产生了一个自然信心,自然信心被他们抑制了以后,神就不许他们进到救恩的恩典中。
所以如果上帝把普遍启示给人,而人连那神存在的基本信心的种子都压下去的话,很可能神就任凭他们,让他们过一个不可能进入到更深得救的地步。所以你要谨慎你心中已经有的一些神的种子该如何处理。
九、原罪和私欲如何分别?
答:原罪不一定成为私欲的种子。因为亚当犯罪的时候,就听了魔鬼的话走了私欲的路线––这个可以当作果子来吃,亚当看了因着眼目的私欲,今生的骄傲与肉体的情欲,他就吃下了;吃下后,转眼,转身便自觉可以与神同等。所以今生的骄傲,肉身的情欲就使他跌倒。
那时亚当还没有原罪,所以我说不应当把原罪与私欲扯在一起。那救赎主要针对的是原罪还是私欲呢?救赎主要拯救人脱离原罪的影响,私欲的诱惑,也脱离人自己所犯当受审判的罪行。
十、我们的原罪要被救赎,是否我们不能到神那里去?但神审判我们又不是因为原罪,是我们因私欲而产生的罪;请问原罪不会带来死亡吗?
答:原罪如果不能带来死亡,为何婴孩会死?刚才已经回答这个问题了。那么我们的原罪如何呢?耶稣的死是为普世的人死––这句话很可能隐藏的意义是:全世界的原罪问题,基督可以解决;但真正蒙到他整个救赎恩典的,就只有那些选民可以得到完全的恩典。
十一、若我们的罪是自私产生的,那么撒担在这罪中的地位是什么?
答:教会中常说一切的罪恶是因着撒但吗?这一句话有点不公平,什么都从撒但来,这些人就不必认罪了。就因为这样的情形,亚当夏娃被赶出去的情况又来了––上帝阿,是你给我一个女人引诱我嘛。上帝知道这是不义者批判义者,所以不予他答复;又问夏娃怎么样,她说:都是你造的蛇嘛,就是那个鬼嘛。上帝有否立刻把蛇拿掉?不!上帝马上审判亚当,夏娃连蛇都要审判。
十二、人的私欲是怎么来的?
答:被造者隐藏着一个可能性,与创造者是义的本体,有质的差异。罪的源头怎么解释?我造成罪是产生的,而罪产生是根据自由的存在,而自由是神给的,神知道自由有危险吗?神知道,神不但知道,神许可自由有犯罪的可能,再把这个可能性放在人的身上,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考验的过程是绝对必须要的,不可以被取消;所以当神造人的时候,他就把自由放在人的里面。正像一台打字机有可能打出不好的作文,也可能打出伟大的文学作品出来。但是当打字机打出不好的书信,害人的词句出来的时候,不等于打字机是没有用的,也不能说打字机是坏的,只证明它隐藏着可好可坏的可能性。但什么叫做坏的地步呢?就是当你乱打而错误百出,这乱打是从不照规矩来的;所以只有被造者回到真理的原则时,才不会产生纷乱及邪恶出来。
回到真理的原则就是顺服上帝、信仰、奉献、爱主的意义。今天很多基督徒不要听这些道,如果他从过去这二十多年就把今天这几篇道理想清楚,他会减少很多信仰上的困难及无谓的争执。你说:原来如此。你想通了,那为什么做基督徒几十年却从来不听这些道理?因为牧师也不讲这些,为什么牧师不说呢?因为不想这些道理,为什么呢?认为自己讲的已经够了,已经明白圣经。很多基督徒自以为明白圣经,当你问他时,会发现他明白只有五分、十分、十五分,有的还是零分,甚至负分,因为误会圣经的原理。
十三、请问人的自由意志是绝对的吗?
答:不,因为你的自由意志可善可恶。当你到恶的那一方面时,神定那是恶,他没有办法离开他的命运,一定要受神的审判。所以既然审的审判临到你,若是他的意志来审判你错误的意志,你的意志与神的意志是相对的,所以你的意志不是绝对的。英国的神学家JohnStott说:连上帝的意志与自由也不是绝对的;我吓了一跳,JohnStott怎么可以讲这样的话,我从来不敢说这样的话,但我后来再想一想,有道理,其意思是说:上帝虽然自由,上帝也不能用自由去犯罪,连他的自由都要伏在他的真理下面,自由都要伏在他的公义良善的下面,所以连上帝的自由也不绝对。但我仍决定不要用他的词句,因他的词句可能引起更多的误会。
我要说:神的自由是绝对的,但神与他的自由降服在他属性的其他权柄之内,也是他自由与甘愿的行动,所以神以他绝对的自由来降服于他其他本性的中间,让他其他的本性与他的自由产生了绝对的调和,使这绝对的自由没有产生错误的可能。所以这是神自己把自己的自由放在其他属性的约束之下的榜样,使我们知道什么叫做节制、自我约束,这是圣灵的果子。因为圣灵就是神,神自己有这样的本性,所以当圣灵充满,我们就产生效法从神的灵而来的那个能力,及所产生的果子。这是很伟大的真理。
十四、为什么成全以后,人不能再犯罪?
答:很简单,因为已经成全了。我记得小时候常常听别人说:这块布很好,不会裉色。买回去洗了以后才发现根本乱说:而现在已经发明到真正不褪色,难道你还盼望它褪色吗?神给我们作到一个成全,不能再犯罪的那个地步是很奇妙的。
圣经有一句话:蒙拣选的天使。天使没有被救赎,救赎的范围只有在人的身上,而救赎的果效影响大自然,但救赎的对象不是自然,而是人,因为人有被救赎的可能,但是超自然的不单是人,超自然的还有天使,为什么上帝不救赎天使呢?因为神只救赎亚伯拉罕的后代,因为人有肉身的限制。上帝说:蒙拣选的天使,这是上帝把一些天使带到一个被成全而不可能再犯罪的地步,与那些堕落的天使是不一样的,给他们一个新的质;那些堕落的天使,神就审判他们,拒他们于黑暗当中,让他们永远灭亡。而这些被造原是有可能犯罪而没有犯的,神拣选他们,就给他们确认,成全也临到他们身上,不是救赎,就是成全之功,特别的恩典在他们身上。而人是经过救赎才达到完全的地步,这是很特别的经验。
所以到大陆传福音,你的能力有限,经费有限,口才有限,但是上帝说他要用你不用天使,若用天使,不必用扩音器,就几千个人可以听到,用天使不必坐飞机,翅膀自己会飞……,但是上帝说:我不用天使,因为他没有办法述说从罪人变成圣徒的那种主观经验,他没有经历,但是你有,所以上帝用你用我。感谢主。请问你奉献一点钱,你就满意了吗?可能神对你说:今年你奉献一点钱,明年你去;可能上帝说:现在你才念书,念完了以后念神学,毕业之后一生一世在大陆做传道,你愿意吗?上帝说:你不要轻看我的呼召,连天使都没有资格被我差派,但我要差派你,所以愿主感动你出来事奉他。
我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但这想法就是很特别,我觉得我这一生到今天还没有感动回到大陆去,常常为他们祷告,写有关大陆的诗,而且我的录音带在大陆很多,很多人把我的录音带带到大陆去,但我有一个感觉,我死以前可能在大陆一些城市里面主领布道会,什么时候不知道,我正在预备心。
去年我在苏联几个城市布道,主一面一面开路,所以一切在上帝手里。
3基督的死
经文
1、加拉太书第一章4节:
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2、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10节:
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3、路加福音廿二章22节: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给子的人有祸了!
4、彼得前书第一章18-20节:
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
5、使徒行传第二章23-24节:
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在第一章我们思想到永恒创造点、堕落点、救赎点、成全点与成圣以后的永恒,在这期间的人性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从前造原有神形象那中性的完善,以至于隐藏着、潜在可能进到更完美的完善过程中间,人必需经过试炼,这试炼是个绝对的必需,这个绝对的必需使亚当被造在伊甸园中。所以,这分别善恶果树以及蛇的出现,就变成绝对必需的一个程序了,但因为堕落的原故,所以文化使命与文化成就之间,有了一个使人深受牵制的关键,那就是人类的堕落,这个堕落因亚当的代表性地位就临到整个人类,死也因众人都犯了罪就在有人的中间做了人的王,统治人把人带到死的地步里去。因此,从堕落点以后人的自由把人带到死的地步里去。因此,从堕落点以后人的自由,就不再是像在没有犯罪以前那样中性的情形了;人的自由已经在**之后,只能在一个可能有犯罪,而没有办法离开罪恶的罪权中做奴仆,直到基督道成肉身时,人类的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的代表––耶稣基督把生命原有的可能性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使在基督里的人可以脱离在亚当里的地位,而进到新生命,而靠着神的恩典掌权做王的这个可能性。所以从这个地步又恢复了在亚当里还没有犯罪以前,那个可能犯罪与可能不犯罪的地位;不同的地方是,在亚当里所失去的,远远不能超过在基督里所得回来的,这就是罗马书所提到的[过犯不如恩赐]的那个意义。
1基督的死
当我们在基督里进到成圣的进展步骤以后,可能达到被成全的成全。当我们进到这完全的成全,完全的成圣以后,我们就进到最后永远不可能再犯罪的地步。在这其中是神主动的救赎临到人间,是神永远的计划施行在历史的过程中,所以,神永远的旨意所定的,与圣灵在历史过程中所运行的东西是不能分开的。因此,一个人如果在地上某一段历史过程中间有得救的经验,一定是这一个人蒙救赎的这件事在永恒中,神已经定了。[预定]与[救赎]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整体性的结合,神的预定与神的预言,神的预告,神的预表,神的预备这个救赎的成全,是在十字架上基督得胜罪恶,与圣灵来把这个得胜运行在传福音的人与领受福音的罪人身上的时候,那是一连串的事迹,因此当一个人求告主而得救的时候,保罗不愿意他停在因为我求告,所以我能得救这个骄傲的地步里。保罗问他说:[请问你怎能求告上帝呢?因为你信。]一个人说我们信所以我能得救,保罗不愿意他停在那个地方;保罗继续追问下去:[如果你不听,你是怎么信的?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保罗又不愿意一个人停在自傲中间,自认为因为我肯听道,所以我才能得救。保罗继续说:[你怎么听呢?如果没有传道。]但保罗又不愿意传道者自认为是因为他传道,才能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大功;保罗就:[若不是神呼召,谁能传道呢?]
基督是历史的中心
因此可以看见,整个圣经的中心是神本身,整个圣经的神学是神从宝座上发动他救赎的功能与彰显他救赎的计划,印证他救赎的大能大力,藉着圣灵施行在人的身上。在这个救赎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是什么?就是救主在人间的显现,这救主的历史中间的显现,是整个人类真正的盼望,也是人类真正蒙恩的一个关键。在基督没有降生以前,人仰望救赎主的来到,当基督降生胜过试探,被钉十字架受死复活升天以后,历史继续进展,人类就回头仰望曾经来过的救主。所以基督就是整个历史的中心,在神救赎的这一个历史中,[基督]成为这个中心;基督不但成为这个历史的中心,基督更成为暂时界与永恒之间唯一的交接点,使能见与不能见的产生汇合,使绝对的神与相对的人产生交通,使这能朽坏的世界与不朽的永恒产生接连,这些可能性也只有是在基督里面才能达到的。
所以基督在历史中是一个中心人物,基督在神国度里是中心的主,基督在我们生命中是我们中心信仰真正的爱心,感谢上帝!这位基督是藉着什么成全这个救赎?这是本章所要谈题目。[耶稣基督的死]这个题目太大,如果单单以基督的死做为一个神学讲座题目,四天都没办法讲完,我只能把大意讲出来,盼望神的怜悯,可以把我没有办法讲清楚的,藉着真理的圣灵在你心中的光照,引导,以及给你产生的动力,使你殷勤考查圣经,发现那测不透丰盛的奥秘,是如何可能运行在我们的思想,以及在我们的生命经历里。
基督的死与神的旨意
耶稣基督的死这一件事是很特殊的事情,基督的死与其他所有人的死不同地方是什么?所有罪人的死与基督的死之间那本质的差异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吸引人的题目。我在这里不提,我希望你们动且一些思想去更深的发掘,那已经成全也已经在我们心里面,成为我们复活的主的这位基督,死的意义到底有何等深奥的程度在里面。耶稣基督的死是一个唯一与所有人不同的死,在加拉太一4提到一个很重要的名词––[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请你注意这句话,全本圣经提到[上帝的旨意]这个词出现次数不多,为什么?因为这个太大,大到一个地步,每一个讲上帝旨意的人都应当战战兢兢,知道他是站在上帝面前讲这句话;我们每一次讲上帝旨意时,愈掉以轻心,愈轻率,愈随便就愈显出我们离开上帝的旨意太远了。一个人愈敬畏上帝,愈不随便讲上帝的旨意,一个人开口闭口讲上帝的旨意,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一个人随便讲圣灵感动,你更千万不要随便跟随他,一个愈尊重上帝的人,愈敬畏上帝的人,他知道站在上帝审判宝座的面前,他站在上帝王座的面前,他以顺服的心开口闭口要叫神得着喜悦。
[神的旨意]这四个字在圣经出现次数不多,但在加拉太书第一章第四节,很清楚的把基督的死与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为了这一节圣经有这一个特点,所以我就深思一件事情,到底在神旨意里面死的有几个人呢?为什么把死与神的旨意连在一起?这是一件可能的事情吗?上帝的旨意与死发生什么关系?如果我们用罗马书第六章廿三节来做一个比较,你可看见所有人的死是罪的工价,唯有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这是基督的死与所有的死不同的本质差异的要点。所有人的死都是因为违背上帝的旨意,偏离上帝的旨意,抵抗上帝的旨意,在罪恶当中因为罪的工价而死,只有基督是在上帝的旨意里而死。所以只有耶稣基督的死是在神永恒旨意里面所定下的死,其他的死是罪的工价。我们平常在无意识或潜意识的祷告说:[主啊!如果你的旨意要让他痊愈就让他痊愈!如果你的旨意要他死就让他死吧!]这就是把死与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放在一个的身上。但如果你看圣经,几乎没有为一个病人祷告的时候说:如果你的旨意要让他去,就让他去吧!这两个字没有连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就是应当更谨慎一点,因为神的旨意,神永恒的计划内是更改的,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是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圣灵的引导是在历史过程中,而神的旨意是永恒里面所定的。所以圣灵的引导比较是个别性的,神的旨意比较是普遍性的;圣灵的引导比较是在相对界的时间范围,神的旨意是在永恒的旨意里而定的;圣灵的引导是各人主观的经历,且可以去经验到的。
神正用他的灵引导你,因为你是神的儿女,但是神的旨意不是个别的引导,而是绝对界里面所定的那个原则。所以,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之间的关系,如果要用一句话表达出来,我只能这么说:[圣灵引导属于他的人,把他们引进神永恒的旨意里。]所以上帝的灵引导人,是要把那个带到上帝永恒的旨意里;因此,神的旨意是永恒界里面所定的,但是在圣灵的引导下,在历史当中施行出来。神的旨意是普遍性地各人都要遵守的原则,而各人的引导是因人而异的。神的旨意要人圣洁,但圣灵引导一个人结婚,引导别人不结婚;结婚的要圣洁,不结婚的也要圣洁。引导不同,但旨意相同;引导是各人的,旨意是整体的。圣灵引导你作传道,引导他文字工作;圣灵引导你在台湾宣教,引导他到大陆工作,引导另外一人到别的地方宣教;引导是各人不一样的,但旨意却都一样,就是每个人都要去传福音。
神的旨意是普世性,绝对性,永恒性,原则性的,但神藉圣灵在个人身上的引导则比较是个别性,时间性,相对性,是有变化的。所以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之间,乃是要产生一致性,把个人带进神位格中所定的计划里,这叫作神的旨意。
上帝在其旨意中是否定了人都要死呢?上帝许可罪的产生,他把犯罪的可能放在人里面,是藉着自由来达到;而自由本身又是道德必须有的一个基础,所以这种绝对的必须就是为了道德的可能性。自由赐下来,人才有犯罪的可能,所以自由与犯罪的可能是在一相等的层次;而犯罪以后需要受审判,这与神之间相对的关系,而神的自由是绝对的,人的自由是被赐下来的,所以人的自由在赐自由的上帝之前,是相对的,是被要求要交帐的自由。所以当人在罪中要死时,不可说是上帝的旨意要人死,只能说上帝许可人犯罪,又因罪的工价而死。但神的旨意不是要我们死,神的旨意是藉着基督将生命赐给我们,那才是神原定的旨意。神原定的旨意是永生,而神所许可的是因罪的工价而死的这件历史事实。所以,加拉太书说,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舍己,这是我看到神的旨意与基督的死连在一起一节很特别的圣经。
2基督是以什么身分死
第二,我们要来看基督是以怎样的身分来死,这是一极重要的课题。若基督之死只是因其所受之凄惨,痛苦,不公平待遇而感动我们的心,那还有更多革命分子所受不公平待遇的死也可以同样感动人!当我们看到许多革命分子受到极权不平等待遇所受痛苦时,我们的良心也会引起同情,怜悯,对人怜爱的高贵情感,但这不能等于我们良心的同情,而称之为圣灵感动!这是我们要弄清楚的。所以要分辨究竟是否为圣灵的感动,是不能从现象,情绪去判断的,只能看其中神的道的成分,以及人对神的道的了解。
圣灵是圣善的灵,也是真理的灵;圣灵是启示真理的灵,也是将启示真理光照在人心中的灵;圣灵是光照人的灵,也是把人带进一切真理的灵;所以圣灵与真理是绝对不能分开的。如果一个聚会是热烈,轰动,感情化,而在其中没有福音真理,神的道在其中作感化人的工作时,你不能太快下结论说这是圣灵的工作;因为圣灵与神的道是绝不可分的。所以当我们看到耶稣基督的死时,不是因他死时的情意,不是因他死时的痛苦,不是因他**被暴力残虐时所受的痛苦使我们受感动,使我们认识耶稣基督死的意义,而是应从另一更重要的层面来了解;他是谁?为什么他要来死?从此点来明白基督之死与救赎的意义发生怎样的关系?圣经第一位清楚表明此观念的人是使徒行传中的司提反。他说:[……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上帝却叫他复活:这样,司提反是把基督不当死之身分与基督之死放在一起作一强烈的对比,从这点来认识基督才是稳妥的。在使徒行传里,司提反把这个字与基督的死连在一起,他是一个非常有创见的人。而在此之前,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三章也说过差不多的话,三14-15:[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这也是相当重要的话。
基督作救主的资格
现在我要把这三个名词––义者,圣者,生命的主,与基督之死连在一起,来看基督以怎样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基督以怎样的身分来作救赎主?他是以义者的身分,以圣者的身分,以生命之主的身份为我们死;这样,义者的[义],圣者的[圣],与生命之主的[生命]的主权应该与[死]没有关系,因为死是对不义者最后的裁判,死是对不圣洁者一个审判的行动,死是与生命君王完全无关的另一个范畴:但基督竟与此一完全无关之范畴产生了一反合性的关系,此即救恩的奥秘!他是圣者,就不应当接受罪的工价;他是义者,就不应当领受不义的审判;他是生命的主,就不应当进到死的地步中。但是圣灵感动彼得,圣灵感动保罗,圣灵感动司提反,感动那些伟大的圣徒时,他们把基督的死,基督位格背后的要素提出来。
基督是义的本体、是圣者的本体、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我们藉着信与主联合,乃是归回圣洁、归回真理、归回爱的源头、归回义的本体、归回智慧的根源,此即信仰之价值。但当耶稣被宣称为圣者,却死了的时候,你要知道这是极反合,是不容易以理性明白的事。因为圣者是不能死的、是不朽坏的,圣者根本没有罪的沾染,怎么能朽坏呢?他是义的本体,义者又怎能受不义的裁判,以致于死临到他身上?而最矛盾的是一位生命之主竟无法保存其生命的自主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