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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寂  灭

灵魂不灭 by 伯特纳

除了教训灵魂睡眠的两个团体,“耶和华见证人”“与安息日会”以外,尚有几个别的团体也极积主张一切不肯悔改的灵魂,在大审判之后要归于寂灭。所谓寂灭简直就是一切中止。我们可以称此为条件的灵魂不灭。此说所主张的方式,是说人被造是必朽坏的,灵魂不朽乃是神给义人的赏赐,虽然有些人主张人被造是不朽的,但恶人失去了那恩赐。

此说的目的就是在于冲淡或废弃永远审判的教义。有些信徒教导此教义,因他们以为这是拥护神的性格,不致把神显为残忍。有些恶人如此主张是为逃避地狱的实在性。后者的动机是个人的,自私的。这对他们来说,正是“有希望就有信念。”但在事实上来说,寂灭是不能称为刑罚的,实在也不是为罪的适当刑罚。寂灭暗示着知觉的中止,也是一切痛苦,一切罪孽意识的中止。对于那些感到人生乏味,良心有内疚的人,生之消灭或以为是最愿望的。对这等人寂灭真是一种福气。此说一如第二次机会与灵魂睡眠,均为一般教会所反对。

为反对此说,圣经不但没有暗示恶人刑罚的中止性,反而加强说到刑罚的无止性。论到刑罚乃是说到“永远”的刑罚。这字在希腊文的口气是最硬的。用以表明神之永生性的,以及形容圣徒在天蒙福状态的期间,也就是这个字,“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提前1:17。“信……的,就有永生,”约5:24。“我就赐给他们永生,”约10:28。“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你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这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2:41,46。末节所用的“永”字,在希腊文是一个字(aionion)。这字在新约中总共用了七十二次,每次都是指无限,永远的期间。马太福音25:31-46所论审判的场面,就暗示义人与恶人是要继续存在的。一者得福,一者受罚。如果恶人归于寂灭,就不能有此平行了。

寂灭之说的确破坏神的公义。公义要求罪人受于他罪犯的刑罚,并非归于寂灭。圣经记载恶人所受的刑罚也有等级,——有的鞭打几下,有受过重的鞭打,但所受的刑罚要继续到永远。一旦没有约束,罪人就要无止息地犯罪抵挡神,照样,无止息的刑罚就是为无止息犯罪所预备的刑罚。

恶人所受之痛苦是无止境的,已在下列章节中清楚地有所说明:“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他名之印记的,昼夜不能安宁,”启14:11。“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帖后1:9。犹大书十三节说到恶人如同“流荡的星,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在上节说“就受永火的刑罚。”在马可福音9:43说那火是“不灭的”,48节说“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但以理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12:2。

以上数节经文,并非说到此刑罚的影响是永远的,犹如在恶人归于寂灭的情形上,乃是说刑罚的本身——“火”,“刑罚”,“痛苦”,“羞辱”,“虫”——是永远的。如果罪人自己归于寂灭,那么这里所说的永远究有何意?如果这些表词不是说到恶人的刑罚要继续到永远,那就很难看出怎能用人的话来教导此真理。神不是叫恶人归于寂灭,不拘是人或是天使,神都使他们成为彰显祂永远恨恶罪恶的器皿,如此祂的圣洁与公义才得以在刑罚上有所彰显。

恶人的命运与堕落的天使的命运是很相似的,即如我们在太25:41所见到的。赫治博士(Dr.A.A.Hodge)说,“魔鬼在亚当堕落前就犯罪。从那时起数千年来,主就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他们为罪而受罚,然而却受到数千年之久。许多魔鬼在人世间行恶作祟,这就证明他们在刑罚之下的知觉活动(太12:43)。关于魔鬼必要有知觉的痛苦,无止息,直到永远,再没有比这更清楚的话来加以说明。“王又要对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

澳大利亚教会杂志编辑艾兰牧师(Rev.A.Allan)最近发表言论说:“就我们的生存来说,我们是受造如天使。撒旦是犯罪抵挡神的天使,但他的罪并未使他归于消灭。他要活着,而且永远活着。他的居所和他的性格改变了,但他的本性仍然如旧。罪也使人有此同样的改变。他的居所改变了,被逐出伊甸园,离开神的面。他的性格从洁净之光而变为腐朽的黑暗,但他的本性仍如从前一样。他的个人性仍未改变,他的人格是不朽的。他已开始一无止息的生存,他没有选择,但必须活下去。基督在拉撒路的事上已经启示给我们。那财主继续活着,他的思想与人格并未损弱,从地狱里他为他的弟兄求情,“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

圣经说恶人要“灭亡”或被“毁灭”,那并非说他们要归于乌有。这些字就是说明继续受苦的情况。一个远离神的罪人,是已经“丧失”,“被毁灭了”,但他是仍然存在的。永死并非本性的消灭,乃是幸福的消灭。赫治查理博士清楚说:

“当说到灵魂的时候,死字是与神分离的意思;及至这分离是最后的,那就是永死。这是非常清楚的,除非为了支持恶人归于寂灭的教义,是毫无疑问的。论到“毁灭”与“灭亡”等字的用法,也可以这样去解说,毁灭的性质在乎所说的主体。某种物件不再适于使用,即等于毁灭;因为它不再达到原初被造之目的。一只船停在海中,无帆,无桨,两旁被撞破,它已被毁灭了。但它仍旧是一只船。当人失掉健康,耗尽资产,人格扫地是时候,他就使自己不配生存于世。一个远离神的灵魂就是完全永远地毁灭了。只配与魔鬼和他的使者同伴。这是比仅仅归于寂灭更可怕到千万倍以上的灭亡。”

耶和华见证人与安息日会教训人说诸恶终必被铲除。他们说恶人与恶天使,包括撒旦自己,要被抛在“火湖”里,连用以达成他们目的爪牙,都一同完全消灭。当这些被毁灭的时候,背叛即刻中止,神造一“新天新地”。这样根据他们的教训,所存留的只有善,一个无罪的宇宙。此见解当然合乎人的心情,我们也愿望这是真的见解;不过难题是这个:这见解明显是与圣经的教训相反。

据说某些教训灵魂寂灭的人,主张没有恶人的复活——如果根据我们自己的喜好去安排宇宙,我们或许同意这种计划。为反驳此谬解,我们只有看以下的经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保罗对巡抚腓力斯说:“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徒24:15。但以理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12:2。

随从相信灵魂寂灭的人为数不多,因为人人都知道死了不能完结。灵魂不灭的观念在人心中如此根深蒂固,以致大多数未悔改的人都是怕死,因为他们不知将来要发生何事,所以心中挂虑而时时恐惧。

还有一点与此有关的,我们必要提出。耶和华见证人与安息日会为了拥护寂灭的教义说,在圣经中没有一处提到人是不朽的,唯有神是不朽的,他们引提前6:15,16为证据,那里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

为了回答此点,我们绝对承认唯有神是不朽的,唯有祂是从永远到永远存在的。祂是那唯一绝对者,但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他们虽有起始,但他们没有终结,从那时起他们是不朽的。所谓不朽,就是永远不死的意思,人的身体是必朽的;但他的灵魂是不朽的。保罗在林前15:53,54节说,“这必朽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耶稣对马大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6。在灵性上来说,信徒是永远不死的。非信徒和魔鬼及其使者一样,在灵性上早已死了,因为保罗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1,5。信徒是要受肉体之死的,那就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但在灵性上他并未死。非信徒非但肉身死,而且灵性已死,所以首先必须“重生”,那就是圣灵所赐给的属灵生命的新本质。但当他灵性已死的时候,那并非说他的灵是不活动而无知觉的。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不朽”一词在圣经中并未用以形容人,正如“三位一体”一词在圣经中并未用以形容神一样。但其中所包含的整理颇为清楚。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圣经虽然未把“不朽”二字用在人身上,,但的确把更有深厚意义的“生命”二字用在人身上。在圣经与神学的用语上来说,“生命”根本没有继续生存的意义,乃与神有联谊的丰富属灵的存在之意;照样“死”在圣经与神学的用语上,根本也没有中止存在,亦非身体的与灵魂分离的意思,乃是与神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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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教训灵魂睡眠的两个团体,“耶和华见证人”“与安息日会”以外,尚有几个别的团体也极积主张一切不肯悔改的灵魂,在大审判之后要归于寂灭。所谓寂灭简直就是一切中止。我们可以称此为条件的灵魂不灭。此说所主张的方式,是说人被造是必朽坏的,灵魂不朽乃是神给义人的赏赐,虽然有些人主张人被造是不朽的,但恶人失去了那恩赐。 此说的目的就是在于冲淡或废弃永远审判的教义。有些信徒教导此教义,因他们以为这是拥护神的性格,不致把神显为残忍。有些恶人如此主张是为逃避地狱的实在性。后者的动机是个人的,自私的。这对他们来说,正是“有希望就有信念。”但在事实上来说,寂灭是不能称为刑罚的,实在也不是为罪的适当刑罚。寂灭暗示着知觉的中止,也是一切痛苦,一切罪孽意识的中止。对于那些感到人生乏味,良心有内疚的人,生之消灭或以为是最愿望的。对这等人寂灭真是一种福气。此说一如第二次机会与灵魂睡眠,均为一般教会所反对。 为反对此说,圣经不但没有暗示恶人刑罚的中止性,反而加强说到刑罚的无止性。论到刑罚乃是说到“永远”的刑罚。这字在希腊文的口气是最硬的。用以表明神之永生性的,以及形容圣徒在天蒙福状态的期间,也就是这个字,“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提前1:17。“信……的,就有永生,”约5:24。“我就赐给他们永生,”约10:28。“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你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这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2:41,46。末节所用的“永”字,在希腊文是一个字(aionion)。这字在新约中总共用了七十二次,每次都是指无限,永远的期间。马太福音25:31-46所论审判的场面,就暗示义人与恶人是要继续存在的。一者得福,一者受罚。如果恶人归于寂灭,就不能有此平行了。 寂灭之说的确破坏神的公义。公义要求罪人受于他罪犯的刑罚,并非归于寂灭。圣经记载恶人所受的刑罚也有等级,——有的鞭打几下,有受过重的鞭打,但所受的刑罚要继续到永远。一旦没有约束,罪人就要无止息地犯罪抵挡神,照样,无止息的刑罚就是为无止息犯罪所预备的刑罚。 恶人所受之痛苦是无止境的,已在下列章节中清楚地有所说明:“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他名之印记的,昼夜不能安宁,”启
14:11。“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帖后1:9。犹大书十三节说到恶人如同“流荡的星,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在上节说“就受永火的刑罚。”在马可福音9:43说那火是“不灭的”,48节说“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但以理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12:2。 以上数节经文,并非说到此刑罚的影响是永远的,犹如在恶人归于寂灭的情形上,乃是说刑罚的本身——“火”,“刑罚”,“痛苦”,“羞辱”,“虫”——是永远的。如果罪人自己归于寂灭,那么这里所说的永远究有何意?如果这些表词不是说到恶人的刑罚要继续到永远,那就很难看出怎能用人的话来教导此真理。神不是叫恶人归于寂灭,不拘是人或是天使,神都使他们成为彰显祂永远恨恶罪恶的器皿,如此祂的圣洁与公义才得以在刑罚上有所彰显。 恶人的命运与堕落的天使的命运是很相似的,即如我们在太25:41所见到的。赫治博士(Dr.A.A.Hodge)说,“魔鬼在亚当堕落前就犯
罪。从那时起数千年来,主就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他们为罪而受罚,然而却受到数千年之久。许多魔鬼在人世间行恶作祟,这就证明他们在刑罚之下的知觉活动(太12:43)。关于魔鬼必要有知觉的痛苦,无止息,直到永远,再没有比这更清楚的话来加以说明。“王又要对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 澳大利亚教会杂志编辑艾兰牧师(Rev.A.Allan)最近发表言论说:“就我们的生存来说,我们是受造如天使。撒旦是犯罪抵挡神的天使,但他的罪并未使他归于消灭。他要活着,而且永远活着。他的居所和他的性格改变了,但他的本性仍然如旧。罪也使人有此同样的改变。他的居所改变了,被逐出伊甸园,离开神的面。他的性格从洁净之光而变为腐朽的黑暗,但他的本性仍如从前一样。他的个人性仍未改变,他的人格是不朽的。他已开始一无止息的生存,他没有选择,但必须活下去。基督在拉撒路的事上已经启示给我们。那财主继续活着,他的思想与人格并未损弱,从地狱里他为他的弟兄求情,“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 圣经说恶人要“灭亡”或被“毁灭”
,那并非说他们要归于乌有。这些字就是说明继续受苦的情况。一个远离神的罪人,是已经“丧失”,“被毁灭了”,但他是仍然存在的。永死并非本性的消灭,乃是幸福的消灭。赫治查理博士清楚说: “当说到灵魂的时候,死字是与神分离的意思;及至这分离是最后的,那就是永死。这是非常清楚的,除非为了支持恶人归于寂灭的教义,是毫无疑问的。论到“毁灭”与“灭亡”等字的用法,也可以这样去解说,毁灭的性质在乎所说的主体。某种物件不再适于使用,即等于毁灭;因为它不再达到原初被造之目的。一只船停在海中,无帆,无桨,两旁被撞破,它已被毁灭了。但它仍旧是一只船。当人失掉健康,耗尽资产,人格扫地是时候,他就使自己不配生存于世。一个远离神的灵魂就是完全永远地毁灭了。只配与魔鬼和他的使者同伴。这是比仅仅归于寂灭更可怕到千万倍以上的灭亡。” 耶和华见证人与安息日会教训人说诸恶终必被铲除。他们说恶人与恶天使,包括撒旦自己,要被抛在“火湖”里,连用以达成他们目的爪牙,都一同完全消灭。当这些被毁灭的时候,背叛即刻中止,神造一“新天新地”。这样根据他们的教训,所存留的只有善,一个无罪的宇宙。此见解当然合乎人的心情,我们也愿望这
是真的见解;不过难题是这个:这见解明显是与圣经的教训相反。 据说某些教训灵魂寂灭的人,主张没有恶人的复活——如果根据我们自己的喜好去安排宇宙,我们或许同意这种计划。为反驳此谬解,我们只有看以下的经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保罗对巡抚腓力斯说:“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徒24:15。但以理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12:2。 随从相信灵魂寂灭的人为数不多,因为人人都知道死了不能完结。灵魂不灭的观念在人心中如此根深蒂固,以致大多数未悔改的人都是怕死,因为他们不知将来要发生何事,所以心中挂虑而时时恐惧。 还有一点与此有关的,我们必要提出。耶和华见证人与安息日会为了拥护寂灭的教义说,在圣经中没有一处提到人是不朽的,唯有神是不朽的,他们引提前6:15,16为证据,那里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 为了回答此点,我们绝对承认唯有神是不朽的,唯有祂是从永远到永远存在的。祂是那唯一绝对者,但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他们虽有起
始,但他们没有终结,从那时起他们是不朽的。所谓不朽,就是永远不死的意思,人的身体是必朽的;但他的灵魂是不朽的。保罗在林前15:53,54节说,“这必朽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耶稣对马大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6。在灵性上来说,信徒是永远不死的。非信徒和魔鬼及其使者一样,在灵性上早已死了,因为保罗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1,5。信徒是要受肉体之死的,那就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但在灵性上他并未死。非信徒非但肉身死,而且灵性已死,所以首先必须“重生”,那就是圣灵所赐给的属灵生命的新本质。但当他灵性已死的时候,那并非说他的灵是不活动而无知觉的。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不朽”一词在圣经中并未用以形容人,正如“三位一体”一词在圣经中并未用以形容神一样。但其中所包含的整理颇为清楚。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圣经虽然未把“不朽”二字用在人身上,,但的确把更有深厚意义的“生命”二字用在人身上。在圣经
与神学的用语上来说,“生命”根本没有继续生存的意义,乃与神有联谊的丰富属灵的存在之意;照样“死”在圣经与神学的用语上,根本也没有中止存在,亦非身体的与灵魂分离的意思,乃是与神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