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何谓经院哲学
经院哲学这个名辞,是用以表明自安瑟伦(Anselm)至宗教改革时期之间的神学,即中世纪后期之神学。通行于主后一一○○年至宗教改革时。在这段时期,教会除了新敬虔运动之外,对于哲学与神学也发生了新的兴趣。经院哲学是以逻辑及辩证学的方法探究初期几个世纪的教理。他们这样谋求理解,是为要取得救恩内在的确据。新敬虔的追求是一种属灵经验的新理解,但是经院哲学却是一种理智上的理解。新敬虔是属于个人的、主观的;但经院哲学是比较科学的、客观的。辩证学是一种从事合理的了解与寻找合理的证据之工具。辩证学也是一门藉逻辑思考以求证事物真象之艺术。当时,他们要从内往外加以推究,而不从经验加以推究。即人所提出的假设,要藉着权威加以解答,而不要藉着一种批判的、观察的研究加以解答。他们认为圣经、诸教父的著作、各种信经和教皇谕令等都是可靠的,不容辩证的,都可算为上帝的律法。他们要积极追求真理。但他们却要藉方法论上的检讨证明真理并要把真理加以系统化。他们对亚理斯多德的哲学感到兴趣,并开始研究亚氏的著作。他们应用理智的程序,将启示神学和一般哲学合并为一种自然神学,并构成一种非常广大而完整的世界观。于是,神学成为唯一可能的世界观,而哲学成为神学之帮手。经院哲学,曾限制修道团之权力和发展,并对学术界起了各种新的影响。经院哲学曾吸引许多优异的教师,并直接助长近代大学之拓展。
第二节两个不同的思想学派
经院哲学、在证明教会教理之合理上,碰到一个哲学上的问题,即事物观念与事物实质间之关系,或说思维与存在间之关系的哲学问题。他们对此问题的看法,意见分岐,致使产生两个不同思想的学派——唯名论与实名论(注一)。他们所碰到的问题是:一般概念仅以主观概念存在呢?或是以客观实质存在呢?若以客观实质存在的话,一般概念是与个体事物分离呢?或是存在于个体事物之内呢?再者,一般概念是有形体呢、或是无形体呢?当时,教会欢迎实名论,因它具有护教的价值。教会不喜欢唯名论,因它危及教会客观实在之信仰。教会以三位一体作例子、说明唯名论为何具有危险性和破坏性。这时期唯名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若瑟林(Roscellinus)(逝世于主后一一二五年)。但坎特伯里的安瑟伦却很反对他,并指出他的错误来。暹玻克威廉(WillianofChampeaux)曾提倡一种极端的实名论,但不受教会的欢迎。盖这时期的思想主流为一种较属中庸的实名论。此论由罗马哲学家波伊丢斯(Boethius)所提倡。
第三节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
1.安瑟伦(主后一O三三~一一O九年)。
2.亚伯拉德(主后一O七九~一一四二年)
3.伯尔拿(主后一O九一~一一五三年)
4.笏哥(主后一O九七~一一四一年)
5.伦巴都彼得(主后一一OO~一一六四年)
6.亚力山大(主后一一八五~一二四五年)
7.大亚勒伯特(主后一一九三~一二八O年)
8.阿奎那(主后一二二七~一二七四年)
9.波拿文土拉(主后一二二一~一二七四年)
10.敦司苏格图(主后一二六五~一三O八)
11.若哲尔培根(主后一二一四~一二九四年)
12.锐门虏勒(主后一二三四~一三一五年)
13.奥坎威廉(逝于主后一三四九年)
14.加伯列力(逝于主后一四九五年)。
第四节四位杰出的经院哲学家
四位杰出的经院哲学家(注二)就是安瑟伦、亚伯拉德、笏哥及伦巴都彼得。
1.安瑟伦
安瑟伦为诺曼底贝克修道院院长,自一O九三年起担任坎特伯里的大主教。他与国王亨利第一(KingHenry1)曾有一次大冲突。他逝世于一一O九年。因前面所提若瑟林否定一般概念之实在,所以安瑟伦很反对若瑟林。他说,若瑟林的主张会破坏教会三位一体论与其它重要的教理。他又说,我们若接受若氏的看法,就有三个神。安瑟伦对神学推理最感兴趣。他认为圣经,信经和教会教训等都具有很大权威。他要藉宗教体验从心里获得真理的确实性。这种趋向大致与新敬虔所倡导的相同。他又要藉赖理智的思考,向基督徒、犹太人和外邦人阐明教会教义的真理。他有一句名言:「我相信乃为要谋求理解。」这种从单纯的信心到把握宗教知识的过程是很重要的。对综合信心与知识,实际敬虔与神学推理这个方法上看来,安瑟伦是经院哲学最先锋的人物。
2.亚伯拉德(Abelard)
亚伯拉德是唯名论者,是若瑟林的学生。主后一O七九年,他出生于巴拉斯。他是一个法国武士的儿子。他曾在巴黎讲学,教授以西结书。他有高洁的人格、超人的智力、博学。因此他赢得了青年们普遍的爱戴。他与厄络依斯小姐(Heloise)恋爱之后,便进入圣得尼斯修道院修道。在修道院里,他写了一篇论文,专论「关于神之单一与三位一体」之问题。这篇论文遭受到伯尔拿强烈的反对。伯尔拿认为亚伯拉德为一个唯理主义者,主张邪恶的原则。在主后一一四一年的先斯大会,伯尔拿曾指出亚伯拉德的某些错误。因此教会便革除并放逐了亚伯拉德。不过,克吕尼彼得同情亚氏,让亚氏避难在他的修道院里。主后一一四二年亚氏终于死在该修道院。
亚伯拉德虽有唯理主义的趋向,但他却不是像十八世纪的神学界所讲的那种唯理主义。亚氏从不怀疑圣经的权威,他所采取的是一种中庸的神学。在唯名论与实名论互相争执下,他亦采取两者之间的中庸看法。因此,他在这一方面的主张,可称为概念论。他应用纯粹辩证学作为研讨神学的科学工具。依他看来,一个有学者风度的神学家应循着这种程序追求真理,即「从怀疑到查询,由查询到真理。」他又说:「我理解为要相信。」
亚伯拉德是第一位应用辩证法处理神学的人。他先提出一联串单独的教理问题。然后再将这些问题与圣经及诸教父著作、教会谕令、正典书籍等加以比较。并逐一列出他们的共通点与差异点。总之,亚氏还是支持圣经之权威。
在此,我们还要比较亚伯拉德与安瑟伦。安瑟伦先接受教理体系,然后才加以讨论。但亚伯拉德却要运用理性证明教理体纟,以谋求全盘的理解。安瑟伦有许多的著作,并全然体验到教理的真谛。亚伯拉德聪明,但安瑟伦却有兼人之才。依安瑟伦看来,人的理智可从教理上获得一种新的理性。依亚伯拉德看法,乃是我们若能指出个别教理之合理性,就当称心如意了。亚氏一直确信基督教为至高的哲学。
3.笏哥
笏哥是一位德国北部贵族之子。当他在法国旅行之际,他被吸引而进入巴黎圣威克多修道院。他逝世于主后一一四一年,享年仅四十四岁。他去世之前,为一所闻名修道院座堂学校的校长。他因受德国教育的熏陶,所以就依照历史圣经大纲的方法,研讨神学。他的着作「关于基督徒信仰之神秘」是第一本系统教义神学的重要书籍。笏哥的重要性在于他知道如何联合安瑟伦、亚伯拉德及伯尔拿等的思想路线。他综合推理的、理性的、神秘的因素,以创立一种严格的教会神学。他使教义的合理性屈服于那超理性的信心之下。就在这范畴里,他使神学与哲学联合而不致危及神学的本质。
4.伦巴都彼得(PeterLombard)
伦巴都彼得出生于意大利的纳瓦拉。他曾在布罗格那、理姆斯及巴黎等地读书。他在法国认识伯尔拿、亚伯拉德及笏哥等。以后他在诺达姆坐堂学校任教。最后他在巴黎当主教。他逝世于主后一一六O年。他把亚伯拉德的辩证法与笏哥的正统综合起来。他亦从笏哥承受系统的才干。他细心综合并比较各不相同的教义教训。他确立圣经为最高的权威。理性仅有形式上的意义。理性仅被用作一种在救恩上要抵抗那有权威而却矛盾之教理的方法。主后一一五O年以前,他在巴黎着了一本书叫「四部语录」。在这书中,他论述上帝、创造、原罪、基督、圣灵、圣礼及末世论等。这本书终成为中世纪教义的教科书。因此书以客观的态度处理各种教理的问题。因此,适合于各种不同神学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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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唯名论(Nominalism):观念或概念不过是实在事物的名称而已。真实乃存在于各个具体物中。因此,人必须藉着研究与运用理智,方能求得真理。
实名论(Realism):观念和一般概念构成我们实际的存在;人之觉官易受欺骗,唯独启示的真理才是可靠的。
注二:经院哲学家也是伟大的推进教育事业者。当时他们差不多占据著名学校中一切教育领袖的地位。他们在几方面作了更大的知识自由和普通教育事业的先导。例如,敦司苏格图承认:有些教会的教理,远非人之知识所能领会。然而,他断定,他们的不能理解,不但不减少它们的价值,却反增加它们的价值。它们是超乎理智之上,是必须凭信仰以求领悟。因此,人们再也不能完全用理智去维持信仰。从前,「我信为要求理解」。如今变成「我信因我不理解」。如此,信仰与知识分开了。此举又为那全凭经验的普通科学开了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