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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拾章 圣灵的责备

系统神学(章力生) by 章力生

保惠师三重性的工作,每一样都是为荣耀主耶稣基督。他为罪责备,因为他们不信基督。他为义责备,乃是为主耶稣基督的义。这个义乃是在往天父那里去的基督身上彰显出来,并且把他从父那里得到义赐给那些相信基督的人。最后,他为审判责备,乃是因为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主耶稣基督乃是为此而主,为此而死。他为拯救罪人,且代死十架。这样主耶稣基督就得到荣耀。保惠师乃是要把道成肉身的圣子主耶稣基督为着这一切而生和他一切事工晓谕我们。——查理海氏(JuliusCharlesHare)绪言

主耶稣基督说:「我若去、就差他(保惠师)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一六7、8)从五旬节以后,保惠师的大能就弥漫天下,感动普天下的人心,不但在基督教国家,且在外邦国家;不但在皈依基督的地区,且在尚未皈依的地区,使他们醒悟,有悔罪的意识。但是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十六、十七节说:「我要求父,……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为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世人既不能接受,所以圣灵的恩赐,乃是有限制的。主耶稣的门徒乃是圣灵恩赐的领受者和传扬者,基督教会乃是圣灵和世界之间的中保。当圣灵来了,他就要叫世人责备自己;一方面他又吩咐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一六15)当主耶稣差遣福音使者到全世界去传福音的时候,真理的圣灵便和他们同往,为他们所听到的福音作见证,叫他们为他们所被责备的罪而悔悟,并且宣扬他们所传的义。正如主耶稣基督的事工有三重性:一为先知,二为祭司,三为君王;圣灵的责备也有三重性,正如约翰福音第十六章第八至十一节说:「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这乃是主耶稣基督在他成了肉身在世上所讲的见证;关于主耶稣基督现在在天父宝座右边所作的代祷,以及当他荣耀再临的时候,要审判世界,这是圣灵应作的见证。兹将此三者分论如后。

壹为罪而责备他要叫世人为罪责备。世人既人人都有天良在心,而且忠心耿耿,做他的工作,为什么要为罪责备自己呢?这乃是世人常有的疑问。我们中国的成语说:「问心无愧」,「心安理得」,所以自负自义,不肯悔改。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所谓天良无愧,乃仅对律法而言,圣灵则为恩典作见证,天良仅为律法而自责,而圣灵则为世人因福音而自责;前者因自责而沮丧失望,后者反因自责而有新生的希望。「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此乃说明圣灵定罪的根据。从主耶稣降世以后,世人才恍悟以往所未知的罪。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二节说:「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世人的邪恶,似乎要在道成肉身的主的良善之前,始能完全显露出来。加尔文尝对世人的罪作了一个浅近的比喻,大致可以这样说,在普通烛光之下的白纸,到了光天化日之下才发现其许多**。当主耶稣降生的时候,先知西面「称颂上帝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又对孩子的母亲马利亚说:『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又要作毁谤的话柄,叫许多人心里的意念显露出来;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二28~35)而在主耶稣基督被出卖,被试炼,和受难的时候,人性里面最恶毒的罪都显露出来。在黑暗掌权的时候,这些罪也被认出来,不过还未完全曝露而已。但是到了五旬节,真理的圣灵的光,照明人心,耶路撒冷的人,大大扎心,使徒彼得便对他们说:「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彼得还用许多话作见证,劝勉他们说:『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时代。』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徒二37~41)此乃圣灵为罪责备大能的明证。圣灵在另外一面要我们责备自己,并叫我们悔改,并非因为我们参加钉死基督,而是因为我们拒绝站在被钉的基督一面;并非因为我们把主耶稣交给人钉死十架,而是因为我们拒绝相信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给人,为叫我们称义而复活的救主(罗四25)。在福音传到的地方,都知道主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而死,则不信基督之罪,实为众罪之源。他担当我们的罪,以及应受的刑罚和应付的工价——就是死(参罗六23)。倘使拒绝相信他,则乃为拒绝他为我们所出的无比的重价,为我们代死十架,以及他拯救我们无比的大恩大爱,而要自己承担。但是「上帝差他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三17)。所以,这不是罪的问题(thesin-question),乃为子的问题(theson-question),这是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要提出的重大问题。从犹太人的问题来讲,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三章第十三至十五节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就是我们列祖的上帝,已经荣耀了他的仆人耶稣(或作儿子);你们却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他,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他。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从外邦人的问题来讲,这实在乃是一个神学的或福音的事实:彼得前书第三章第十八节说:「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或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接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你所以被定罪,乃是因为你没有相信他,没有承认他是你的救主和主。

贰为义而责备「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约一六10)在主耶稣还没坐在高天之前,他已经为我们成全了义。因为他「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但是他因着要为我们作保证,必须坐在高天的宝座上面;我们必须看到他站在天父的右边,使我们知道已被接纳。以赛亚先知说:「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赛五三10、11)但是他必须显示他的义,所以他必须升到尊荣之境。主乃是活石,他乃被上帝所拣选,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彼前二7);他虽被世人所弃,列在两个强盗中间,上帝却把他高举,坐在天上的宝座之上。所以主说:「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约一六10)这「是因……你们就不再见我」一语,虽使许多解经家,深感惶惑,却为全句线索之所在。高天的大祭司既然是在幔子里面,是不能看见的,以色列会众不能确定他们的祭物究竟已否被悦纳。所以他们非常焦心的切望大祭司出来,可以确知为他们所献的赎罪祭已被悦纳。我们高天的大祭司主耶稣基督,藉着他自己的宝血已经进入至圣所,这要等到他第二次再临的时候,但是我们如何能够确定他所献的祭已被悦纳呢?除非他差遣另一位把这个事实告诉我们,我们确是无法确定。这恰正是圣灵所做的。主耶稣乃「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他要在整个大赎罪日,从他升天直到再来,一直留在那里。但是为使教会能立刻的确定他所献之祭已被天父悦纳,就藉他的义仆差遣保惠师来证明这个事实,圣灵在教会中间,就确实证明主耶稣基督乃在宝座上面。诚如使徒彼得在五旬节高声向犹大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说:「……这耶稣,上帝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他既被上帝的右手高举(或作他既高举在上帝的右边),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2、33)。

现在我们清楚看到,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升到高天,在天父那里,我们在他第二次荣耀降临之前,不能再看见他;同时圣灵就从天降临,证明他乃在天父面前,得天父的悦纳,他乃完全公义。使徒彼得回答大祭司说:「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上帝已经叫他复活。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我们为这事作见证。上帝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徒五29~32)这里我们看到两重的见证:一是圣灵的见证;一为圣徒的见证。其理由乃是因为使徒们只能见证主耶稣基督被钉十架和死里复活,而不能见证他坐在高天宝座之上,此乃超过世人异象的视界。而圣灵则在天上知道这事实,所以必须从天上差遣下来,和使徒们一同作见证。主耶稣基督在他最后的讲章里说:「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一五26、27)不但主耶稣基督在高天宝座之上,证明他完全公义,已蒙天父悦纳;而且他为我们所献的祭已被悦纳,又为我们与上帝和好圆满的根据;但唯有从上帝来的圣灵才能胜任作我们的保证。希伯来书第十章第十二至十五节说:「基督献上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那在十字架为我们舍身流血的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必定在宝座之上,作我们公义的主。但是「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一二3)。「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约一六13)希伯来书第二章第九、十节说:「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他把所见所闻的传讲给在地上的教会听;因此,当他在世上的时候,因其至圣至善,超凡的光辉在圣灵里称义。我们因深知他在荣耀里维护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11)当主耶稣基督在天上做高天大祭司的时候,教会虽然不能看到他,但是他差遣保惠师来,见证主在天上所作的一切。在旧约时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我们已不在旧约之下,且「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参来一○11~19)。

然而在同一篇讲章之内,主耶稣基督说了似乎矛盾(paradox)的话,主对他的门徒说:「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一四18、19)大家都承认,这些话乃是主耶稣在幔子里说的,但是现在藉着里面的异象,世人不能看见,他的门徒却要看见。「世人不能接受他,乃因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但是他要差遣圣灵到世上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这乃仿佛日落以后,世人在晚上看不见太阳,但是月亮却要看见它,在整个黑夜里,把它所得着的光,投射给我们。同理,主耶稣基督在天上为我们预备的救赎的宏恩,世人都看不见;但因保惠师的光照启示,教会却要看见他。诚如经云:「『上帝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林前二9、10)教会看见这些事,就把他所看见的传给世人。主耶稣基督是一切的一切,圣灵乃是就他所得着的,藉着他的子民,反映给世人。叁为审判而责备「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一六11)。有些人以为这乃是关于将来的审判,其实仍为救恩福音的启示。因为在主耶稣基督整篇讲章中,圣灵乃是恩典福音的使者,并非法律制裁的判官。使徒彼得指着那位从死里复活,坐在诸天之上的基督说:「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8、39)「称义」一词,从福音的观点来说,乃仅为预先判决的审判,已经了结的定罪。在宝座上的基督,一切的问题,都已得到解答,一切对于违法的要求都已满足。虽然照十诫的要求,乃是不折不扣,不能减轻的;但是「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一○4)「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所以「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参罗六14、15)。我们靠主耶稣基督的救恩,藉着他的义,乃有永远的生命。先知以赛亚说:「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上帝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4、5)。这乃为指示我们,因为他为罪受了责罚,就使我们得到罪的赦免。圣灵一方面指示我们受死的基督的创伤,乃是为处罚我们;他又立刻指示我们,受创伤的基督复活升天,使我们得安慰。他荣耀的身体乃是我们死刑解除的证书,我们在律法上,罪债付清的收据;此乃都保证我们,我们罪犯所应受的刑罚,已由那为我们担罪的忍受,罪债也已为我们付清。

「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这使我们想到主耶稣面临十架苦刑之前所说的话,「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一31)。那位控告弟兄的,因为证据不足,撤销诉讼,被法庭赶出去。主耶稣基督的死,乃为以死灭死。希伯来书第二章第十四、十五节说:「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这里主耶稣所讲的死,乃是实实在在的死。他在约翰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四节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审判罪,却又释放那些信他的。「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1、2)。由此看到三重的责备(约一六8),就领罪人进入基督救赎工作的三个阶段:过去的审判,过去的定罪,进入天父永远的悦纳。与此针锋相对的,我们又在使徒行传看到三重良心的责备,这就是使徒保罗对腓力斯的讲论,这是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听了,甚觉恐惧(徒二四25)。这里那生活放纵的人之罪已在保罗的讲论里面显露出来,公义得到伸张,将要临到的审判,已经提示,以是「腓力斯甚觉恐惧。」所以他一直要受良心的责备,没有平安。圣经里面乃有两种显著不同的「同证」:一种是圣灵的「同证」,一种是良心的「同证」,罗马书第八章第十六节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这里有儿子名分的保证,且由于圣灵内在的感力,深知已经脱离罪的诅咒。另一种乃是外邦人良心的「同证」。罗马书第二章第十四至十六节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上帝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外邦人的良心,或以为非,到底如何普遍;宣教士乃有许多的见证;他们的良心或以为是,这乃是内疚的意念,聊以自解**,但是良心却不能称义。只有上帝所差遣的真理的圣灵方才能够。这两种不同见证的工作,可作如下的对比:一、良心的自责:二、圣灵的责备:为所犯的罪;为所犯的罪;

为不能行义;为转嫁的义;为将临的审判。为了结的审判。但是因为主耶稣赎罪的恩功,一方面使人与人和好,一方面又使人与神和好,这两种见证是能够协调的。在旧约的时代,大祭司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在新约时代,圣灵带着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上帝么?」(参来九11~14)信徒的良心,乃住在圣灵里面,他的生命乃和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有同一心志,作同一见证,此乃救赎的目的,亦为赎罪宝血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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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惠师三重性的工作,每一样都是为荣耀主耶稣基督。他为罪责备,因为他们不信基督。他为义责备,乃是为主耶稣基督的义。这个义乃是在往天父那里去的基督身上彰显出来,并且把他从父那里得到义赐给那些相信基督的人。最后,他为审判责备,乃是因为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主耶稣基督乃是为此而主,为此而死。他为拯救罪人,且代死十架。这样主耶稣基督就得到荣耀。保惠师乃是要把道成肉身的圣子主耶稣基督为着这一切而生和他一切事工晓谕我们。——查理海氏(JuliusCharlesHare)绪言 主耶稣基督说:「我若去、就差他(保惠师)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一六7、8)从五旬节以后,保惠师的大能就弥漫天下,感动普天下的人心,不但在基督教国家,且在外邦国家;不但在皈依基督的地区,且在尚未皈依的地区,使他们醒悟,有悔罪的意识。但是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十六、十七节说:「我要求父,……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为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世人既不能接受,所以圣灵的恩赐,乃是有限制的
。主耶稣的门徒乃是圣灵恩赐的领受者和传扬者,基督教会乃是圣灵和世界之间的中保。当圣灵来了,他就要叫世人责备自己;一方面他又吩咐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一六15)当主耶稣差遣福音使者到全世界去传福音的时候,真理的圣灵便和他们同往,为他们所听到的福音作见证,叫他们为他们所被责备的罪而悔悟,并且宣扬他们所传的义。正如主耶稣基督的事工有三重性:一为先知,二为祭司,三为君王;圣灵的责备也有三重性,正如约翰福音第十六章第八至十一节说:「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这乃是主耶稣基督在他成了肉身在世上所讲的见证;关于主耶稣基督现在在天父宝座右边所作的代祷,以及当他荣耀再临的时候,要审判世界,这是圣灵应作的见证。兹将此三者分论如后。 壹为罪而责备他要叫世人为罪责备。世人既人人都有天良在心,而且忠心耿耿,做他的工作,为什么要为罪责备自己呢?这乃是世人常有的疑问。我们中国的成语说:「问心无愧」,「心安理得」,所以自负自义,不肯悔改。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所谓天良
无愧,乃仅对律法而言,圣灵则为恩典作见证,天良仅为律法而自责,而圣灵则为世人因福音而自责;前者因自责而沮丧失望,后者反因自责而有新生的希望。「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此乃说明圣灵定罪的根据。从主耶稣降世以后,世人才恍悟以往所未知的罪。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二节说:「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世人的邪恶,似乎要在道成肉身的主的良善之前,始能完全显露出来。加尔文尝对世人的罪作了一个浅近的比喻,大致可以这样说,在普通烛光之下的白纸,到了光天化日之下才发现其许多**。当主耶稣降生的时候,先知西面「称颂上帝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又对孩子的母亲马利亚说:『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又要作毁谤的话柄,叫许多人心里的意念显露出来;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二28~35)而在主耶稣基督被出卖,被试炼,和受难的时候,人性里面最恶毒的罪都显露出来。在黑暗掌权的时候,这些罪也被认出来,不过还未完全曝露而已。但是到了五旬节,真理的圣灵的光,照明人心,耶路
撒冷的人,大大扎心,使徒彼得便对他们说:「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彼得还用许多话作见证,劝勉他们说:『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时代。』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徒二37~41)此乃圣灵为罪责备大能的明证。圣灵在另外一面要我们责备自己,并叫我们悔改,并非因为我们参加钉死基督,而是因为我们拒绝站在被钉的基督一面;并非因为我们把主耶稣交给人钉死十架,而是因为我们拒绝相信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给人,为叫我们称义而复活的救主(罗四25)。在福音传到的地方,都知道主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而死,则不信基督之罪,实为众罪之源。他担当我们的罪,以及应受的刑罚和应付的工价——就是死(参罗六23)。倘使拒绝相信他,则乃为拒绝他为我们所出的无比的重价,为我们代死十架,以及他拯救我们无比的大恩大爱,而要自己承担。但是「上帝差他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三17)。所以,这不是罪的问题(thesin-question),乃为子的问题(theson-question),这是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要提出的重大问题。从犹太人的问题
来讲,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三章第十三至十五节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就是我们列祖的上帝,已经荣耀了他的仆人耶稣(或作儿子);你们却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他,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他。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从外邦人的问题来讲,这实在乃是一个神学的或福音的事实:彼得前书第三章第十八节说:「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或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接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你所以被定罪,乃是因为你没有相信他,没有承认他是你的救主和主。 贰为义而责备「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约一六10)在主耶稣还没坐在高天之前,他已经为我们成全了义。因为他「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但是他因着要为我们作保证,必须坐在高天的宝座上面;我们必须看到他站在天父的右边,使我们知道已被接纳。以赛亚先知说:「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
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赛五三10、11)但是他必须显示他的义,所以他必须升到尊荣之境。主乃是活石,他乃被上帝所拣选,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彼前二7);他虽被世人所弃,列在两个强盗中间,上帝却把他高举,坐在天上的宝座之上。所以主说:「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约一六10)这「是因……你们就不再见我」一语,虽使许多解经家,深感惶惑,却为全句线索之所在。高天的大祭司既然是在幔子里面,是不能看见的,以色列会众不能确定他们的祭物究竟已否被悦纳。所以他们非常焦心的切望大祭司出来,可以确知为他们所献的赎罪祭已被悦纳。我们高天的大祭司主耶稣基督,藉着他自己的宝血已经进入至圣所,这要等到他第二次再临的时候,但是我们如何能够确定他所献的祭已被悦纳呢?除非他差遣另一位把这个事实告诉我们,我们确是无法确定。这恰正是圣灵所做的。主耶稣乃「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他要在整个大赎罪日,从他升天直到再来,一直留在那里。但是为使教
会能立刻的确定他所献之祭已被天父悦纳,就藉他的义仆差遣保惠师来证明这个事实,圣灵在教会中间,就确实证明主耶稣基督乃在宝座上面。诚如使徒彼得在五旬节高声向犹大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说:「……这耶稣,上帝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他既被上帝的右手高举(或作他既高举在上帝的右边),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2、33)。 现在我们清楚看到,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升到高天,在天父那里,我们在他第二次荣耀降临之前,不能再看见他;同时圣灵就从天降临,证明他乃在天父面前,得天父的悦纳,他乃完全公义。使徒彼得回答大祭司说:「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上帝已经叫他复活。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我们为这事作见证。上帝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徒五29~32)这里我们看到两重的见证:一是圣灵的见证;一为圣徒的见证。其理由乃是因为使徒们只能见证主耶稣基督被钉十架和死里复活,而不能见证他坐在高天宝座之上,此乃超过世人异象的视界。而圣灵则在天上知道这事实,所以
必须从天上差遣下来,和使徒们一同作见证。主耶稣基督在他最后的讲章里说:「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一五26、27)不但主耶稣基督在高天宝座之上,证明他完全公义,已蒙天父悦纳;而且他为我们所献的祭已被悦纳,又为我们与上帝和好圆满的根据;但唯有从上帝来的圣灵才能胜任作我们的保证。希伯来书第十章第十二至十五节说:「基督献上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那在十字架为我们舍身流血的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必定在宝座之上,作我们公义的主。但是「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一二3)。「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约一六13)希伯来书第二章第九、十节说:「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
耀里去……。」他把所见所闻的传讲给在地上的教会听;因此,当他在世上的时候,因其至圣至善,超凡的光辉在圣灵里称义。我们因深知他在荣耀里维护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11)当主耶稣基督在天上做高天大祭司的时候,教会虽然不能看到他,但是他差遣保惠师来,见证主在天上所作的一切。在旧约时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我们已不在旧约之下,且「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参来一○11~19)。 然而在同一篇讲章之内,主耶稣基督说了似乎矛盾(paradox)的话,主对他的门徒说:「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一四18、19)大家都承认,这些话乃是主耶稣在幔子里说的,但是现在藉着里面的异象,世人不能看见,他的门徒却要看见。「世人不能接受他,乃因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但是他要差遣圣灵到世上来,「他既来了
,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这乃仿佛日落以后,世人在晚上看不见太阳,但是月亮却要看见它,在整个黑夜里,把它所得着的光,投射给我们。同理,主耶稣基督在天上为我们预备的救赎的宏恩,世人都看不见;但因保惠师的光照启示,教会却要看见他。诚如经云:「『上帝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林前二9、10)教会看见这些事,就把他所看见的传给世人。主耶稣基督是一切的一切,圣灵乃是就他所得着的,藉着他的子民,反映给世人。叁为审判而责备「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一六11)。有些人以为这乃是关于将来的审判,其实仍为救恩福音的启示。因为在主耶稣基督整篇讲章中,圣灵乃是恩典福音的使者,并非法律制裁的判官。使徒彼得指着那位从死里复活,坐在诸天之上的基督说:「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8、39)「称义」一词,从福音的观点来说,乃仅为预先判决的审判,已经了结的定罪。在宝座上的基督,一切的问题,都已得到解答,一切对于违法的要求
都已满足。虽然照十诫的要求,乃是不折不扣,不能减轻的;但是「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一○4)「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所以「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参罗六14、15)。我们靠主耶稣基督的救恩,藉着他的义,乃有永远的生命。先知以赛亚说:「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上帝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4、5)。这乃为指示我们,因为他为罪受了责罚,就使我们得到罪的赦免。圣灵一方面指示我们受死的基督的创伤,乃是为处罚我们;他又立刻指示我们,受创伤的基督复活升天,使我们得安慰。他荣耀的身体乃是我们死刑解除的证书,我们在律法上,罪债付清的收据;此乃都保证我们,我们罪犯所应受的刑罚,已由那为我们担罪的忍受,罪债也已为我们付清。 「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这使我们想到主耶稣面临十架苦刑之前所说的话,「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一31)。那位控告弟兄的,因为证据不足,撤销诉讼,被法庭赶出去。主耶稣基督的死,乃为以死灭死。希伯来书第二章第十四
、十五节说:「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这里主耶稣所讲的死,乃是实实在在的死。他在约翰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四节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审判罪,却又释放那些信他的。「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1、2)。由此看到三重的责备(约一六8),就领罪人进入基督救赎工作的三个阶段:过去的审判,过去的定罪,进入天父永远的悦纳。与此针锋相对的,我们又在使徒行传看到三重良心的责备,这就是使徒保罗对腓力斯的讲论,这是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听了,甚觉恐惧(徒二四25)。这里那生活放纵的人之罪已在保罗的讲论里面显露出来,公义得到伸张,将要临到的审判,已经提示,以是「腓力斯甚觉恐惧。」所以他一直要受良心的责备,没有平安。圣经里面乃有两种显著不同的「同证」:一种是圣灵的「同证」,一种是良心的「同证」,罗马书第八章第十六节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这
里有儿子名分的保证,且由于圣灵内在的感力,深知已经脱离罪的诅咒。另一种乃是外邦人良心的「同证」。罗马书第二章第十四至十六节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上帝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外邦人的良心,或以为非,到底如何普遍;宣教士乃有许多的见证;他们的良心或以为是,这乃是内疚的意念,聊以自解**,但是良心却不能称义。只有上帝所差遣的真理的圣灵方才能够。这两种不同见证的工作,可作如下的对比:一、良心的自责:二、圣灵的责备:为所犯的罪;为所犯的罪; 为不能行义;为转嫁的义;为将临的审判。为了结的审判。但是因为主耶稣赎罪的恩功,一方面使人与人和好,一方面又使人与神和好,这两种见证是能够协调的。在旧约的时代,大祭司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在新约时代,圣灵带着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上帝么?」(参来九11~14)信徒的良心,乃住在
圣灵里面,他的生命乃和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有同一心志,作同一见证,此乃救赎的目的,亦为赎罪宝血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