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派藉十条诫命收集了很多的罪,也非常全面。他们又根据马可5:1-20节所讲“鬼入猪群”的事,说有二千只猪投进海里。于是就断言一只猪身上若有一个鬼的话,那么至少有二千个鬼。如果鬼附在人的身上,就要从人的头到人的脚开始数算,说:“人都长有鬼头、鬼眼、鬼鼻子、鬼耳朵、鬼手、鬼脚、鬼心等等”。例如:鬼头的鬼会叫你的头指挥你全人犯罪,叫你的头装满鬼小兵;鬼耳朵让你听顺耳的说话;鬼鼻子叫你哼人;鬼眼睛叫你偷看别人;等等。他们所整理出来的罪,十诫有几千条,鬼罪又两千条。这些罪都要在生命会中讲述出来,凡听到这些罪的人,都要在生命会中认罪。因此,他们就产生一种骄傲的灵,认为自己是圣洁的、得救的。而那些没有参加生命会的人,他们没有听过怎样认罪,就没有办法认罪,所以那些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得救。
请看,重生派又用“二千个鬼”的例子来做原则。这是谬解经书;在恩典时代里叫人守十诫,是“另一个福音”(加1:6,3:2)。这与安息会的做法有什么分别呢?请我们不要受他们的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