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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希纳(GeorgBühner1813-1837)十六岁时就写过《论自杀》的论文,懂哲学、神学和脑神经学,写小说、剧本,情书也在行,还干秘密革命活动,一个十足的德意志天才。仅从毕希纳写下的文字来看,就可以知道他具有敏锐奇妙的思想才能。
更奇妙的是,二十四岁那年,毕希纳突然患上伤寒,发过一阵高烧死了。当时,毕希纳卷入的一场革命流产了,警方正通缉革命者。毕希纳东躲西藏,后来终于逃到苏黎世,躲在一位朋友的寓所里啃着面包写“笛卡尔以来的哲学发展”讲稿。在流亡的日子里,毕希纳文思泉涌,一气写了好几部文学作品。
躲避警方的追捕期间,毕希纳开始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毕希纳写信给未婚妻说:
“我研究了革命的历史。我觉得自己仿佛被可怕的历史宿命论压得粉碎。……个人只是波浪上的泡沫,伟大纯属偶然,天才的统治是一出木偶戏,一场针对铁的法律的可笑的争斗,能认识它就到顶了,掌握它是不可能的。……我的眼睛已经看惯了血。不过我并不是断头台的刀。“必须”是应该受到诅咒的词汇之一,人不是用这个词汇来给自己洗礼的。”
这些文字显得语无伦次,情绪异常激动。究竟怎么回事?毕希纳不过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不是在干历史的革命,思想情绪怎么会被搞成这副样子?原来,毕希纳在查阅法国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历史档案时,发现了一桩思想奇案:丹东之死。
丹东是法国大革命初期的功臣、革命政府公安委员会主席,签署过不少斩贵族人头的手令,可算是老一辈革命家。除了丹东自己,谁也没有想到革命家丹东最终被自己发起的革命和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法庭送上了断头台。丹东本来是革命断头台上的斩头刀,谁知他的身子和头也成了斩头刀下的什物。丹东为谁或为了什么信念而死?
(2)
事隔几十年,这宗思想疑案一直没有人搞清楚过。毕希纳凭着二十二岁的青年血气,决意自己来办一次思想侦探案。
思想者大致有两类,一类可以称为思想的作奸犯科者,通过种种论说制造思想奇案;另一类可以称为思想的刑事侦探,专破历史中沉积起来的思想悬案。就拿离我们的生活比较近的十九—二十世纪来说吧,卢梭、黑格尔、马克思、尼采、海德格尔都是些现代思想界的作案要犯,施特劳斯、沃格林、洛维特则是些思想案件的大侦探。思想刑事侦探不是对历史中的思想做道德检察,然后提出政治控罪——那是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局的侦探干的事,而是侦察在历史社会的大街小巷中发生的把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搞得鸡犬不宁的思想刑事案件,搞清案情,然后在公共舆论中对思想界的作案要犯提出检控。思想界的作案和社会生活中的作案一样,都是自然而然、永不可能杜绝的事情。
日常生活需要侦探,思想生活也需要侦探。有了侦探,人们的生活才得安宁。我不敢说毕希纳是现代的思想侦探的第一人,但肯定可以说是前驱之一,或者说是极有智慧的一个。毕希纳仅用五个星期就把“丹东之死”这桩案子搞清楚了,并以索福克勒斯的气度、莎士比亚的文风写出了案情报告《丹东之死》。案情报告写成了一出现代悲剧,足见毕希纳被这案子搞得激动得不可收拾。这篇案情报告不仅在现代文学史上,也在现代思想史上成为一块路碑。一百六十多年来,德国甚至整个欧美思想界不断有人被他尖锐的思想侦探能力吸引,纷纷惋惜他的早逝。的确,要不是因为毕希纳偶然发高烧死了,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德语思想界,马克思、尼采恐怕就不会那样作案了。
在毕希纳的激情之笔下,丹东之死既有苏格拉底的饮鸩气概,又有耶稣的客西马尼园悲情。这些气概和悲情簇拥着一种现代的生存伦理观:一种相当脆弱、但在历史选中的个人身上又相当坚毅的伦理。与苏格拉底和耶稣一样,为了证明一种伦理的正当性,丹东被当时的法律制度合法地审判有罪,被民主地送上断头台。丹东之死属于那种按新理不该死、按旧理又该死一类的历史事件。这类事件在历史上并不多见,总是在新旧伦理的交替时刻发生。
可是,革命家丹东正是为了新的伦理而发动革命,又被新伦理的革命法庭斩掉脑袋的。丹东之死是桩奇案,就奇在这里。
写完《丹东之死》后不到一年,毕希纳就发致命的高烧死了。这场突发性伤寒令我生疑:毕希纳发的致命高烧是否与他侦破这宗疑案有关?不过,这倒是案情之外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