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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使律法为大的救主

忠心的事奉 by 罗伯特·慕烈·麦克

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使你们能看见!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谁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聋呢?谁瞎眼象那与我和好的?谁瞎眼象耶和华的仆人呢?你看见许多事,却不领会;耳朵开通,却不听见。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

——赛四十二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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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给罪人的名字是:"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

看吧!使你们能看见!"(第18节)

这些话在这里是针对拜偶像者说的,但它们同样也适用于所有未归正者。你们所有未归正者天生耳聋,你们听不见牧师的声音。他们是守望者,吹响号角,警告人们——他们有受教者的舌头。但你们"好像塞耳的聋,不听行法术的声音,虽用极灵的咒语,也是不听"(诗五十八4,5)。

你们瞎眼。这个词常被《圣经》用来描写未归正者的愚昧。未归正的传道人被称为:"瞎子领瞎子"(太十五16)。耶稣曾对一个法利赛人说:"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太廿三26)还有,"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太廿三17)"你却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三17)。这是每一个未归正之人的真实写照。你看不见自己的灵魂,看不见它的败坏,它的罪咎,它的失丧和毁灭的处境。你看不见日光,那公义的太阳四射的光芒,祂的美善,祂的光荣,祂的完全:"我们看见祂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祂"(赛五十三2)。你看不见自己的道路,不知自己在何处失脚。你的路通往地狱,但你看不见它,也不肯相信。

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你们那些聋的瞎的,往往是会众中最不经心的人。你说:"牧师没有什么是说给我听的。"你脑中想着别的事,怡然自乐。但是注意了,神在这里是对你说的:"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你们那些漫不经心的,愚昧的,瞎眼的,注重肉体享乐的人应该注意,因为神呼召你。神招呼你的时候你不听,那你什么时候才听呢?

你却说:这话听起来很矛盾。如果我耳聋,怎么能听见呢?如果我眼瞎,怎么能看见呢?让神去解决这个难题好了,只要侧耳听,仰脸看。对神来说这根本不是难题。祂曾吩咐以西结对枯骨发预言:"枯干的骸骨啊,要听耶和华的话!"(结卅七4)约翰也曾向那些象约旦河的石头一样的人布道。就在我们讲道时,神通过我们宣讲的话语把生命、听力、视力赐下来。你需要作的就是把你的聋耳转向神,你的瞎眼朝着耶稣。除了那些耳聋和眼瞎的灵魂,谁能说他今天也许是第一次仰望耶稣呢?

2.所指的对象:

"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谁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聋呢?谁瞎眼象那与我和好的?谁瞎眼象耶和华的仆人呢?你看见许多事,却不领会;耳朵开通,却不听见"(第19,20节)。这里所描写的每一方面,显然都是指向基督。

"我的仆人。"这个词经常用在基督身上:"看哪,我的仆人"(第1节);"我的仆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高举上升且成为至高"(五十二13);"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五十三11);"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事人的"(路廿二27)。祂拿过一条手巾束腰,"取了奴仆的形象"(腓二7)。之所以这样称呼祂,是因为祂来"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

"我的使者"。这个称呼也适用于基督:"一千天使中,若有一个作传话的,与神同在,指示人所当行的事"(伯卅三23);"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面前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三1)。之所以如此称呼祂,是因为神差遣了祂;祂从神那里来,带给罪人有关永生的信息。

祂是完美的:"祂是磐石,祂的作为完全"(申卅二4)。

"至于神,祂的道是完全的"(撒下廿二31)。这些话语只有用在基督身上才完全贴切。"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前二22);"祂无罪"(哥后五21)。祂是圣子耶稣——极其完美的一位——在律法的眼中,父神的眼中,教会的眼中祂都是完美无瑕的:"这样圣洁、无邪恶、无**、远离罪人的大祭司"(来七26)。

瞎眼的和耳聋的:"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谁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聋呢?你看见许多事,却不领会;耳朵开通,却不听见"(第19,20节)。

这里描写祂在世上作工所用的方法。第2节与此很类似:"祂不喧嚷,不扬声,也不使街上听见祂的声音。"还有《诗篇》卅八首第13,14节:"我如聋子不听;象哑巴不开口。我如不听见的人,口中没有回话。"再有《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第7节:"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

祂对最邪恶的罪人眼瞎。祂视若不见。不错,如果祂看见祂为之死的那些人乌黑的内心,祂就不会为他们死了。不错,哪怕祂只看见一桩罪行,也足以把我们丢弃,或回到父神的怀抱。但是,"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

祂对自己受的苦难视而不见。祂赶到耶路撒冷,好像看不见摆在祂面前的十字架。祂看见它,却不加注意。祂跪在客西马尼园祷告,好像没有看见那些来抓祂的人手里的火把火炬。"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

祂耳聋。祂似乎没有听见他们杀害祂的密谋,他们的控告,因此祂一言不发。"彼拉多就对祂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事,你没有听见么?’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太廿13,14)。你要听,要看的,就是主耶稣耐心地为我们忍受这一切。弟兄们,仔细想想祂,研究祂。我们对基督的认识还甚为肤浅,你们那些没有基督的人根本就对祂一无所知。

3.基督所作的工:"(祂)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

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是整本《圣经》对基督所作之工最好的描述。经上常说祂成就律法。在《马太福音》三章15节里说:"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还有《马太福音》第五章17节:"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而这里说得是:"(祂)使律法为大、为尊。"祂来。是要为神的神圣律法增添光彩和荣耀,让全世界都能看见并了解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七12)。当神在创世时将律法写在亚当的心上时,已经使律法为大、为尊了。当祂把它写在最初的人那圣洁快乐的心里时,就显明它是伟大、圣洁和快乐的律法。当神从西乃山上颁布律法时,也使律法为尊为荣。当祂用自己的声音,以这样令人敬畏的方式宣布出来,又两次用手指把它写出来时,已足以使它为尊为大,足够使我们现代违背安息日的人发抖到想要抹杀它了。但基督死时,更是在全世界的面前,把光彩、荣耀、威严、伟大都归给了神的律法。

用祂的苦难

祂用忍受律法的咒诅来尊崇它的圣洁和公正。亚当犯罪时,他否认了律法的圣洁和公正。魔鬼对他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三4);他相信了魔鬼,以为神不会让他死——以为神会从祂神圣严格的律法让步。祂不会这样作的。难道祂会仅仅因为我们吃了一个果子就毁灭祂亲手创造的世界吗?任何人犯罪,都是唾弃神律法的神圣。当一个人咒骂,或违背安息日,或不孝敬父母,或撒谎,或偷窃时,他都是在自己心里说:神不会看见的,神不会注意的,神不会因为这件事就把我丢进地狱。他不相信神的警告,不相信神的律法是神圣公正的。如果你们那些生活在罪中的人确实相信你犯的每一桩罪都会召来另一次永恒的鞭笞,使地狱里的烈火更凶猛地席卷你的身体和灵魂,你就不会这样犯罪;因此你不尊崇律法,视它为不足挂齿,自我安慰说:神永远不会把律法付诸实行。因此你的每一桩罪都是在唾弃神,"我向祢犯罪,唯独得罪了祢"(诗五十一4)。神将祂的儿子送进世界,死在律法的咒诅下,从而使律法为尊。祂承担了罪人本应承担的咒诅,被挂在木头上,从而证明神的律法是不可轻慢的。

当神把魔鬼和恶天使赶进地狱时,就已经以一种非常可怕的方式证明了祂所发警告的真实,祂律法可怕的严格。如果神把所有人都投入地狱,也会显示同样的真理。但基督在律法咒诅的击打下垂下祂的头,就更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祂本有着无限的尊严和荣耀,"是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主"(罗九5)。祂"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腓二6),被升为至高,超乎一切称颂和赞美。神人,祂是世上唯一的神和人,是唯一没有罪的人。祂是完全的,无罪,没有犯罪——"圣洁、无**、无瑕疵、远离罪人",与神无限亲近。祂是神自己的爱子,唯一的爱子,从起初就与神同在,祂就是神。自有永有之神的爱永远流入祂的怀抱。就是祂,来到世上,在律法的打击下垂下高贵的头。祂为天使所注视,天使急于目睹那可怕的一幕。万千世人转眼眺望各各他山。耶稣死了,为我们受了咒诅,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救赎出来。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神是不可以轻慢的。祂为神圣的律法增添了光彩。天使和天使长看见,也不由颤抖。神既没有饶了祂的爱子,也决不会饶了别人。

要从中得知,没有基督的人一定会下地狱。你们那些没有基督的人,神既然没有饶了祂的爱子,你们有谁能奢望逃脱律法的咒诅呢?如果你们决心要拒绝基督,就一定要承受地狱。你说你是个有主见,有力量,有财富的人,但是,你不能与神的儿子同等吧?就是祂都没能幸免。你说自己的罪不是太多,不象其他人的那样糟糕;但是,基督根本就没有罪,从不曾犯罪,所有的罪都是加在祂身上,算作祂的。你将受苦,千真万确!你说神对你一直宽大为怀,多次怜悯你。记住!基督是神的爱子,然而当律法如此规定时,神也没有饶了祂自己的儿子。你虽是祂右手上带印的戒指,祂也必将你从其上摘下来(耶廿二24)。即使你是祂的右眼,祂也会把你挖出来。

要学会逃离罪。每一项罪都会受到永远的惩罚。你现在犯的罪要么就在基督里受过,要么就是你自己在地狱里承受。为什么你要把你自己受苦的杯注满呢?如果你不到基督这里来,至少你不能幸免更大的定罪。

祂用顺从使律法为尊。

祂顺从律法,从而给律法的良善增加了光彩。当亚当宁肯事奉魔鬼,不愿事奉神时,他说神的律法不好:果子看上去好作食物,又能使人有智慧,于是他吃了。今天每一个罪人也是这样。当你宁可犯罪,不要圣洁时;当你宁愿咒骂,或者违背安息日,或者与恶人为友,而不愿以心灵的谦卑事奉神时,你是在说:神的律法束缚人,受它的束缚不好。遵守它,会导致我不快乐。我破坏它时,要比我遵守它时快乐得多。全心全意爱神,爱人如己不好。当基督来到这个世界时,从摇篮到坟墓,祂一直顺从神的律法;当神的儿子乐意遵行神的旨意,心里总是珍藏着神的律法,全心全意地爱神,爱人如己时,就为律法增添了新的光彩,向全世界展示了受造物遵行神的神圣律法时所得的快乐和益处。

基督在宇宙间是最自由的,拥有绝对的自由——可以按着祂自己的旨意作任何事。祂也是最有智慧,唯一有智慧的。祂知道万物的本性和始终,也饱尝过天国的快乐。祂从万世以来就畅饮神之喜悦的河水,享受父神所享受的一切,享受在神面前完全的快乐和神右手永远的福乐。但是,当祂取了人的本性时,祂从心底喜欢神的律法,神的律法在祂心里。祂尽心尽意尽性尽力地爱神,又爱人如己,甚至多过祂自己,因为祂为我们舍命。祂顺服父母和政府,热爱神圣的安息日。祂使律法为尊为大,在全世界的面前为它增光添彩,又以一种崭新的洁净和光明向无知者展示:遵行律法是受造物主要的快乐。

你们那些成为新造之人的,和爱神的神圣律法的人,要从中学习真智慧。你们所有确实被带到基督面前的人得以改变成祂的样式,这样你就会热爱神的律法。"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罗七22);"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诗十九8)。世人说:你们简直与奴隶无异!你们不能在安息日有一点点娱乐,不能出去散步,或者在一块儿喝下午茶,不能去舞会或剧院,也不能享受眼目肉体的乐趣,你们是奴隶。我说:基督没有这些乐趣,祂不想要这样的乐趣,我们也不想要。祂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智慧、良善、快乐,祂选择了神的神圣律法。祂是万物中最自由的,但祂并不犯罪。我所求的就是神使我象基督一样自由:"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诗一一九165)。

4.结果:"耶和华喜欢。"

神喜欢基督,神有许多理由喜欢基督。(1)因为祂是祂的本体真象:"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象"(来一3);(2)因为祂全然可爱;(3)因为祂受死:"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约十17)。神以完全的爱爱祂,把全心的爱都倾注给祂,是没有瑕疵的爱,永远的爱。

神喜欢所有在基督里的人。若有人愿意摒弃自己的义,接受基督作自己的中保,神不仅赦免他,而且因为祂的义的缘故喜欢你。祂把对基督的爱也倾注在你身上。当我们想到主耶稣尊崇律法的义时,谁能不希奇呢?它是神圣公义的海洋,那些投身于其中的人,将淹没于神圣的义中。它是光的海洋,包围着罪人,使罪人完全被遮盖,从此变得神圣美好,是神非常喜悦的。

邀请

那行出这义的基督邀请你们所有人从中得益。你们那些对此漠不关心的人哪,"你们这耳聋的人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众人哪,我呼叫你们;我向世人发声"(箴八4);祂对你们那些疲乏的人,邀请更恳切:"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太十一28);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赛五十五1)。如果你今天来就基督,就无需担心神无限的威荣会除灭你,因为主喜悦基督的义,基督使律法为尊为大。阿门。

丹狄,184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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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使你们能看见!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谁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聋呢?谁瞎眼象那与我和好的?谁瞎眼象耶和华的仆人呢?你看见许多事,却不领会;耳朵开通,却不听见。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 ——赛四十二18-21 ≈≈≈≈≈≈≈≈≈≈≈≈≈≈≈≈≈≈≈≈≈≈≈≈≈≈≈ 注意: 1.给罪人的名字是:"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 看吧!使你们能看见!"(第18节) 这些话在这里是针对拜偶像者说的,但它们同样也适用于所有未归正者。你们所有未归正者天生耳聋,你们听不见牧师的声音。他们是守望者,吹响号角,警告人们——他们有受教者的舌头。但你们"好像塞耳的聋,不听行法术的声音,虽用极灵的咒语,也是不听"(诗五十八4,5)。 你们瞎眼。这个词常被《圣经》用来描写未归正者的愚昧。未归正的传道人被称为:"瞎子领瞎子"(太十五16)。耶稣曾对一个法利赛人说:"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太廿三26)还有,"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qu
ot;(太廿三17)"你却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三17)。这是每一个未归正之人的真实写照。你看不见自己的灵魂,看不见它的败坏,它的罪咎,它的失丧和毁灭的处境。你看不见日光,那公义的太阳四射的光芒,祂的美善,祂的光荣,祂的完全:"我们看见祂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祂"(赛五十三2)。你看不见自己的道路,不知自己在何处失脚。你的路通往地狱,但你看不见它,也不肯相信。 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你们那些聋的瞎的,往往是会众中最不经心的人。你说:"牧师没有什么是说给我听的。"你脑中想着别的事,怡然自乐。但是注意了,神在这里是对你说的:"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你们那些漫不经心的,愚昧的,瞎眼的,注重肉体享乐的人应该注意,因为神呼召你。神招呼你的时候你不听,那你什么时候才听呢? 你却说:这话听起来很矛盾。如果我耳聋,怎么能听见呢?如果我眼瞎,怎么能看见呢?让神去解决这个难题好了,只要侧耳听,仰脸看。对神来说这根本不是难题。祂曾吩咐以西结对枯骨发预言:&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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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思"(约五30)。 "我的使者"。这个称呼也适用于基督:"一千天使中,若有一个作传话的,与神同在,指示人所当行的事"(伯卅三23);"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面前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三1)。之所以如此称呼祂,是因为神差遣了祂;祂从神那里来,带给罪人有关永生的信息。 祂是完美的:"祂是磐石,祂的作为完全"(申卅二4)。 "至于神,祂的道是完全的"(撒下廿二31)。这些话语只有用在基督身上才完全贴切。"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前二22);"祂无罪"(哥后五21)。祂是圣子耶稣——极其完美的一位——在律法的眼中,父神的眼中,教会的眼中祂都是完美无瑕的:"这样圣洁、无邪恶、无**、远离罪人的大祭司"(来七26)。 瞎眼的和耳聋的:"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谁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聋呢?你看见许多事,却不领会;耳朵开通,却不听见"(第19
,20节)。 这里描写祂在世上作工所用的方法。第2节与此很类似:"祂不喧嚷,不扬声,也不使街上听见祂的声音。"还有《诗篇》卅八首第13,14节:"我如聋子不听;象哑巴不开口。我如不听见的人,口中没有回话。"再有《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第7节:"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 祂对最邪恶的罪人眼瞎。祂视若不见。不错,如果祂看见祂为之死的那些人乌黑的内心,祂就不会为他们死了。不错,哪怕祂只看见一桩罪行,也足以把我们丢弃,或回到父神的怀抱。但是,"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 祂对自己受的苦难视而不见。祂赶到耶路撒冷,好像看不见摆在祂面前的十字架。祂看见它,却不加注意。祂跪在客西马尼园祷告,好像没有看见那些来抓祂的人手里的火把火炬。"谁比我的仆人眼瞎呢?" 祂耳聋。祂似乎没有听见他们杀害祂的密谋,他们的控告,因此祂一言不发。"彼拉多就对祂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事,你没有听见么?’耶稣仍不回答
,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太廿13,14)。你要听,要看的,就是主耶稣耐心地为我们忍受这一切。弟兄们,仔细想想祂,研究祂。我们对基督的认识还甚为肤浅,你们那些没有基督的人根本就对祂一无所知。 3.基督所作的工:"(祂)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 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是整本《圣经》对基督所作之工最好的描述。经上常说祂成就律法。在《马太福音》三章15节里说:"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还有《马太福音》第五章17节:"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而这里说得是:"(祂)使律法为大、为尊。"祂来。是要为神的神圣律法增添光彩和荣耀,让全世界都能看见并了解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七12)。当神在创世时将律法写在亚当的心上时,已经使律法为大、为尊了。当祂把它写在最初的人那圣洁快乐的心里时,就显明它是伟大、圣洁和快乐的律法。当神从西乃山上颁布律法时,也使律法为尊为荣。当祂用自己的声音,以这样令人敬畏的方式宣布出来,又两次用手指把它写出来
时,已足以使它为尊为大,足够使我们现代违背安息日的人发抖到想要抹杀它了。但基督死时,更是在全世界的面前,把光彩、荣耀、威严、伟大都归给了神的律法。 用祂的苦难 祂用忍受律法的咒诅来尊崇它的圣洁和公正。亚当犯罪时,他否认了律法的圣洁和公正。魔鬼对他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三4);他相信了魔鬼,以为神不会让他死——以为神会从祂神圣严格的律法让步。祂不会这样作的。难道祂会仅仅因为我们吃了一个果子就毁灭祂亲手创造的世界吗?任何人犯罪,都是唾弃神律法的神圣。当一个人咒骂,或违背安息日,或不孝敬父母,或撒谎,或偷窃时,他都是在自己心里说:神不会看见的,神不会注意的,神不会因为这件事就把我丢进地狱。他不相信神的警告,不相信神的律法是神圣公正的。如果你们那些生活在罪中的人确实相信你犯的每一桩罪都会召来另一次永恒的鞭笞,使地狱里的烈火更凶猛地席卷你的身体和灵魂,你就不会这样犯罪;因此你不尊崇律法,视它为不足挂齿,自我安慰说:神永远不会把律法付诸实行。因此你的每一桩罪都是在唾弃神,"我向祢犯罪,唯独得罪了祢"(诗五十一4)。神将祂的儿子送进世界,死在律法
的咒诅下,从而使律法为尊。祂承担了罪人本应承担的咒诅,被挂在木头上,从而证明神的律法是不可轻慢的。 当神把魔鬼和恶天使赶进地狱时,就已经以一种非常可怕的方式证明了祂所发警告的真实,祂律法可怕的严格。如果神把所有人都投入地狱,也会显示同样的真理。但基督在律法咒诅的击打下垂下祂的头,就更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祂本有着无限的尊严和荣耀,"是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主"(罗九5)。祂"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腓二6),被升为至高,超乎一切称颂和赞美。神人,祂是世上唯一的神和人,是唯一没有罪的人。祂是完全的,无罪,没有犯罪——"圣洁、无**、无瑕疵、远离罪人",与神无限亲近。祂是神自己的爱子,唯一的爱子,从起初就与神同在,祂就是神。自有永有之神的爱永远流入祂的怀抱。就是祂,来到世上,在律法的打击下垂下高贵的头。祂为天使所注视,天使急于目睹那可怕的一幕。万千世人转眼眺望各各他山。耶稣死了,为我们受了咒诅,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救赎出来。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神是不可以轻慢的。祂为神圣的律法增添了光彩。天使和天使长看见,也不由颤抖。神既没有饶了
祂的爱子,也决不会饶了别人。 要从中得知,没有基督的人一定会下地狱。你们那些没有基督的人,神既然没有饶了祂的爱子,你们有谁能奢望逃脱律法的咒诅呢?如果你们决心要拒绝基督,就一定要承受地狱。你说你是个有主见,有力量,有财富的人,但是,你不能与神的儿子同等吧?就是祂都没能幸免。你说自己的罪不是太多,不象其他人的那样糟糕;但是,基督根本就没有罪,从不曾犯罪,所有的罪都是加在祂身上,算作祂的。你将受苦,千真万确!你说神对你一直宽大为怀,多次怜悯你。记住!基督是神的爱子,然而当律法如此规定时,神也没有饶了祂自己的儿子。你虽是祂右手上带印的戒指,祂也必将你从其上摘下来(耶廿二24)。即使你是祂的右眼,祂也会把你挖出来。 要学会逃离罪。每一项罪都会受到永远的惩罚。你现在犯的罪要么就在基督里受过,要么就是你自己在地狱里承受。为什么你要把你自己受苦的杯注满呢?如果你不到基督这里来,至少你不能幸免更大的定罪。 祂用顺从使律法为尊。 祂顺从律法,从而给律法的良善增加了光彩。当亚当宁肯事奉魔鬼,不愿事奉神时,他说神的律法不好:果子看上去好作食物,又能使人有智慧,于是他吃了。今天每一个罪
人也是这样。当你宁可犯罪,不要圣洁时;当你宁愿咒骂,或者违背安息日,或者与恶人为友,而不愿以心灵的谦卑事奉神时,你是在说:神的律法束缚人,受它的束缚不好。遵守它,会导致我不快乐。我破坏它时,要比我遵守它时快乐得多。全心全意爱神,爱人如己不好。当基督来到这个世界时,从摇篮到坟墓,祂一直顺从神的律法;当神的儿子乐意遵行神的旨意,心里总是珍藏着神的律法,全心全意地爱神,爱人如己时,就为律法增添了新的光彩,向全世界展示了受造物遵行神的神圣律法时所得的快乐和益处。 基督在宇宙间是最自由的,拥有绝对的自由——可以按着祂自己的旨意作任何事。祂也是最有智慧,唯一有智慧的。祂知道万物的本性和始终,也饱尝过天国的快乐。祂从万世以来就畅饮神之喜悦的河水,享受父神所享受的一切,享受在神面前完全的快乐和神右手永远的福乐。但是,当祂取了人的本性时,祂从心底喜欢神的律法,神的律法在祂心里。祂尽心尽意尽性尽力地爱神,又爱人如己,甚至多过祂自己,因为祂为我们舍命。祂顺服父母和政府,热爱神圣的安息日。祂使律法为尊为大,在全世界的面前为它增光添彩,又以一种崭新的洁净和光明向无知者展示:遵行律法是受造物主要的快乐。
你们那些成为新造之人的,和爱神的神圣律法的人,要从中学习真智慧。你们所有确实被带到基督面前的人得以改变成祂的样式,这样你就会热爱神的律法。"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罗七22);"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诗十九8)。世人说:你们简直与奴隶无异!你们不能在安息日有一点点娱乐,不能出去散步,或者在一块儿喝下午茶,不能去舞会或剧院,也不能享受眼目肉体的乐趣,你们是奴隶。我说:基督没有这些乐趣,祂不想要这样的乐趣,我们也不想要。祂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智慧、良善、快乐,祂选择了神的神圣律法。祂是万物中最自由的,但祂并不犯罪。我所求的就是神使我象基督一样自由:"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诗一一九165)。 4.结果:"耶和华喜欢。" 神喜欢基督,神有许多理由喜欢基督。(1)因为祂是祂的本体真象:"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象"(来一3);(2)因为祂全然可爱;(3)因为祂受死:"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约十17)。神以
完全的爱爱祂,把全心的爱都倾注给祂,是没有瑕疵的爱,永远的爱。 神喜欢所有在基督里的人。若有人愿意摒弃自己的义,接受基督作自己的中保,神不仅赦免他,而且因为祂的义的缘故喜欢你。祂把对基督的爱也倾注在你身上。当我们想到主耶稣尊崇律法的义时,谁能不希奇呢?它是神圣公义的海洋,那些投身于其中的人,将淹没于神圣的义中。它是光的海洋,包围着罪人,使罪人完全被遮盖,从此变得神圣美好,是神非常喜悦的。 邀请 那行出这义的基督邀请你们所有人从中得益。你们那些对此漠不关心的人哪,"你们这耳聋的人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众人哪,我呼叫你们;我向世人发声"(箴八4);祂对你们那些疲乏的人,邀请更恳切:"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太十一28);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赛五十五1)。如果你今天来就基督,就无需担心神无限的威荣会除灭你,因为主喜悦基督的义,基督使律法为尊为大。阿门。 丹狄,184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