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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与其他宗教

基督教的基本教义 by 麦格拉思

第三节、基督教与其他宗教

我们需要研究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基督徒如何理解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这个问题在现代西方社会变得尤为重要,现代西方社会已经强烈地意识到其文化的多元形态。 正如英国神学家纽比金(Lesslie Newbigin)所指出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社会之中,这已经成为一个常识。 多元社会不仅指我们事实上生活于一个包含着多种多样的文化、宗教和生活方式的社会之中;并且也包括这种含义,即认为这种多元性是值得我们去赞同和珍视的。

纽比金一生中投入了很大一部分在南印度教会(the Church of South India)中。 他对多元主义做出了重要区分——作为生活现实的多元主义和作为意识形态的多元主义。 他认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多元主义是指这样一种信念:多元性是可欲的,应当受到鼓励;而对真理的标准化宣称被指责为是帝国主义的和造成分裂的(这是后现代主义世界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这里,我们主要关注前者。

那么,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传统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这不是一个现代问题,在整个基督教历史中,这个问题一直存在。 起初这个问题集中于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关系,因为基督教是在公元30-60年从犹太教中产生出来的。 基督教在扩展过程中,遇到了别的宗教信仰和实践,比如,古典的异教(classical paganism)。 使徒行传经常讲到的某些事件反映了基督教与古典异教文化的紧张关系。 当基督教在5世纪初传至印度时,遇了多样的印度本土文化运动。 这些运动被西方宗教学者错误地归为一类,称之为“印度教”。 在地中海东部地区,阿拉伯基督教长期以来已经学会了与伊斯兰教共存。

在现代西方经院神学中,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问题显示出新的重要性,其部分原因是文化多元主义在西方社会的兴起。 后面我们将谈到,有三种主要观点流行于世。 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研究“宗教”这一概念本身,这会是一个有益的开端。

对待宗教的一种天真的观点认为,宗教是相信或崇拜一个超越性存在的一种人生观。 这种观点具有自然神论和启蒙理性主义的特征,其不适当性很容易就可以证明。 大多数人都将佛教视为一种宗教,但是,佛教显然并没有相信超越性的存在。 无论怎样来定义“宗教”,同样的问题都会出现。 在各种宗教中,并不能找到无歧义的共同特征,无论是在其信念中还是在其实践中。 因此,伟大的佛教学者康哲(Edward Conze)回忆说:“他曾经通读过一本罗马天主教圣徒的传记集,其中并无一个圣徒是佛教徒会完全赞同的……他们虽然是好基督徒,却不是好的佛教徒。”

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宗教传统视为一个单一主题的变奏,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 对此,人们的共识正在增加。 “在众多的宗教中,并不存在单一的本质,教导和启示的内容并不相同,获得解放或自由的方式也不一致”(特雷西,David Tracy)。 科布(John B. Cobb Jr. )也注意到,那些认为存在着一个“宗教本质”的人无不遭遇到巨大的困难。 他说:“关于宗教究竟是什么的争论毫无意义。 宗教这个东西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传统、运动、共同体、民族、信念和实践,它们具有一些特征,许多人将这些特征与他们所谓的宗教联系起来。”

科布还强调,宗教具有单一本质这一假说已经损害和严重误导了近期关于世界上宗教传统之间关系的讨论。 例如,他指出,佛教和儒教都具有“宗教”因素,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可以将它们归类为“宗教”。 他争论说,将许多“宗教”理解为带有宗教成分的文化运动更为恰当。

在启蒙时代似乎已经出现了这种思想,认为存在关于宗教的普遍概念,单个的宗教只是这个概念的一个子集。 用一个生物学的类比来讲,就是假定存在着一个种,叫宗教,而单个的宗教是这个种的属。 这是一种非常西方化的思想,除了在那些曾在西方受过教育并毫无批评地接受了其前提的人们之中,在西方文化之外找不到真正的对应物。

那么,基督教是如何理解它与其他宗教传统之间的关系呢? 上帝的普遍拯救意愿通过耶稣基督向世人显明了,这是基督教的信念,在这个背景下,如何理解各种宗教传统呢? 必须强调的是,基督教神学是从基督教本身的角度来评价其他宗教传统的。 对于其他宗教传统的成员与其世俗观察者而言,基督教的这些看法并不是讲给他们听的,也无意获取他们的赞同。

我们可以区分出两个主要思路。 一种是特定主义(particularism),认为只有听过基督福音并且已经做出回应的人才能得救;另一种是包容主义,它认为,虽然基督教是上帝的标准启示,但属于其他宗教传统的人也可能得到救恩。 还有第三种思路,通常称为“多元主义”,认为人类所有的宗教传统都是通向同一个信仰实体核心的有效途径。 在基督教历史上,这种立场不具有代表性。 人们通常认为这是对西方的多元主义文化所做出的一种文化包容反应。

对宗教传统采取多元主义思路的最重要阐述者是希克(John Hick,1922年生)。 希克在其著作《上帝与信仰的世界》(God and the Universe of Faiths,1973年)中指出,必须从以基督为中心的思路离开,转向以上帝为中心的思路。 他把这个改变形容为“哥白尼式的革命”。 他宣称,必须“放弃基督教是中心这个教条,转到上帝才是中心这个认识,并且,所有宗教……包括我们自己的,都服务于上帝并以他为中心。” 沿着这条思路,希克提出,对于其他信仰至关重要的是上帝的普遍拯救意志,这是上帝本性的一个方面。 如果上帝愿意每个人都得救,那么,把上帝的启示说成是只有一小部分人可以得救,就是不可想像的。 实际上,我们将会看到,只有一小部分人可以得救这一看法,并不是特定主义或包容主义的必要特征。 但是,希克还是得出结论说,必须认识到,所有的宗教都把我们引向同一位上帝,并不是只有基督徒可以走向上帝,通过任何宗教传统都可以走向上帝。

希克的看法并非没有问题。 例如,很明显,世界上众多宗教传统的信念和实践存在着极大差别。 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希克提出,这些差别应当用“既是……也是……”的方式来解释,而不应当用“不是……就是……”的方式来解释。 应当把这些差别理解为互补的,而不是矛盾的,他们看到的是同一个神圣实体。 这个神圣实体位于所有宗教的核心;然而,“数个世纪以来,他们对这个实体的不同经验,与各种不同文化的不同思想形式相互作用,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区别和相互对立的细节。” (这一思想非常类似于自然神论作家所提出的“普遍理性的自然宗教”,它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败了。 )对于那些非自然神论的宗教传统,希克同样地遇到了困难,比如,对于不二论印度教(Advaitin Hinduism)和小乘佛教(Theravada Buddhism),这些信仰中并没有上帝的位置。

这些困难与宗教传统的特征有关系。 换句话说,各种非基督教宗教传统所坚持的众多信念使得人们难以接受这种说法:各种宗教传统所讲的就是同一位神。 而且,还有一个令人烦恼的更为基本的神学问题:希克所说的上帝是否实际上就是基督徒所信仰的上帝呢? 上帝在基督里明确地将自己启示出来,这是基督教的核心信念。 如果听任希克继续前行的话,这个信念就会遭到抛弃。 希克争论说自己不过是采取了以上帝为中心而不是以基督为中心的思路。 但是,基督徒认为,只有通过基督才能真正认识上帝,这意味着关于上帝的真正知识来源是基督。 许多批评者认为,希克断言基督只是一个参考,这是抛弃了基督教所做出的所有宣称。

宗教多元主义的这种同质化提议,遭到了传统基督教的强烈反对,这不只是因为传统基督教特别注重基督。 宗教多元主义者提出,所有宗教或多或少都是在模糊地谈论着那同一位“上帝”。 这种思想与基督教的一些核心思想难以相容,最明显的,与道成肉身、三位一体教义都难以相容。 例如,如果像基督神性的教义毫不含糊地断言的那样,上帝与基督是相似的,那么,耶稣的历史形象与圣经对他的见证在基督教中就占据着核心的地位。 许多多元主义者发现,他们自己已经远离了基督教的许多核心教导,包括耶稣的神性和复活,包括三位一体的教义。 这种对待基督教严重的简化主义思路在许多基督徒看来是令人厌恶的。 在他们看来,如果认同所有宗教传统都在谈论同一事物这样的观念,那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实在是太随便了。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基督教传统对待其他宗教的两种主要思路。

特定主义

对这种立场的最具影响的陈述,也许可以在克雷默(Hendrik Kraemer,1888-1965年)的作品中找到,尤其是在他的《非基督教世界中的基督教信息》(Christian Message in a Non-Christian World,1938年)一书中。 克雷默强调“上帝已经在耶稣基督里将道路、真理、生命全都明确地显明了,并且,上帝想让这些为全体人类知晓。” 这启示是绝对明确的,而且自成其类,不能与其他宗教传统的启示思想相提并论。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思路中的意见具有一定的广度。 当他说上帝的光辉“以零碎的、被扰乱的方式照耀下来,在理性、大自然和历史中照耀下来”时,克雷默本人似乎暗示,在基督之外存在关于上帝的真知识。 问题只是,这种知识是否只有通过基督才能获得,还是基督规定了惟一的框架,而这些知识可以依据这一框架在其他地方获得。

一些特定主义者(比如卡尔·巴特)采取的立场是,除基督以外不存在关于上帝的知识;其他特定主义者(比如克雷默)则承认上帝以许多方式在许多地方启示他自己,但是同时又坚持,只有在上帝在基督里的明确启示的光照之下,这些启示才能正确地解释,才能明白其真正意义。 (这与关于上帝的自然知识与启示知识的争论具有重要的对等关系。

那么,那些从没有听过基督福音的人的命运是怎样的呢? 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 这不是说特定主义者不承认某些人会得到救恩吗? 就是那些从未听到过基督的人,或者听到过基督但选择不接受他的人。 特定主义的批评者们,特别是那些持多元主义观点的人,频频地对准特定主义进行这样的批评。 从多元主义的视角出发,希克提出,只有通过基督才能得救的教义,与相信上帝的普遍拯救意愿是不一致的。 实际上,这不是事实。 卡尔·巴特是21世纪最老练的特定主义立场的捍卫者,他的观点可以毫不费力地证明这些批评是错误的。

巴特宣称,只有通过基督才能得到拯救。 同时他仍然坚持认为,上帝的恩典会在末世取得对不信者的最终胜利,也就是在历史的尽头。 最终,上帝的恩典将取得完全的胜利,所有的人类都要相信基督。 这是惟一的得救之路,因着上帝的恩典,这却是对所有人都有效的得救之路。 在巴特看来,上帝在基督里的启示的特定性与上帝救恩的普遍性并不矛盾。

在结束我们关于特定主义的这一简短讨论时,我们应该注意到,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大量著作都用“排他主义”这一术语来称呼这种思路。 人们现在已经普遍放弃了这一称谓,主要原因是认为这会挑起争端。 这种思路现在通常称为“特定主义”,因为他肯定了基督教信仰特殊的、与众不同的特征。

包容主义

这种模式最重要的倡导者是耶稣会最重要的作家拉纳(Karl Rahner,1904-1984年)。 在其五卷本著作《神学研究》(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中,拉纳详细地说明了四个论点,陈述了如下观点:不仅仅是非基督徒个体可能得救,而且那些非基督教的宗教传统都可能获得上帝在基督里的救恩。 他的四个论点是:

1. 基督教是绝对宗教,其根据是上帝在基督里的自我启示这一独特事件。 但是,这个启示是在历史中的一个特定的时间点发生的。 因此,那些在这一时间点之前生活的人,或者那些尚未听到过这一事件的人,似乎就被排除在救恩之外,这与上帝的拯救意愿是矛盾的。

2. 由于这个原因,非基督教宗教传统虽然带有错误和缺点,仍然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获得上帝救恩的媒介,直到其成员听到福音为止。 从基督教神学的立场来看,当这些非基督教宗教传统的追随者们听到福音之后,这些宗教传统就不再有效了。

3. 因此,非基督教宗教传统的那些虔诚信徒可以看作是“匿名的基督徒”。

4. 基督教不能取代其他宗教传统。 宗教多元主义将继续是人类存在的一个特征。

让我们来更加仔细地探讨前三个论点。 很清楚,拉纳坚定地坚持这一原则:拯救只有通过耶稣才能得到。 这也是基督教传统对耶稣的理解:“基督教将自己理解为绝对宗教,想得到每一个人,不承认其他任何宗教与之具有平等的权利。” 拉纳对这一点进行了补充,他强调了上帝的普遍拯救意愿:上帝希望每一个人都得救,即使并非每个人都知道基督。 “所有的人必定以某种方式能够成为教会的成员。”

由于这个原因,拉纳争论说,救恩一定可以在教会之外得到,因此救恩也可以在其他宗教传统中得到。 他强烈反对那些采取太简单的解决办法的人。 那些人主张,一个宗教传统或者是来自于上帝的,或者纯粹是人类构想出来的、是假的。 克雷默认为非基督教宗教传统仅仅是人类自以为义的建构;而拉纳争论说,这些传统可能正好包含真理成分。

拉纳通过思考新旧两约之间的关系来证明他的这个意见。 他认为,虽然严格地说,旧约描述的是非基督教(犹太教)的观点,但是基督徒能够理解它,并且能够从中辨别出仍然有效的成分。 基督徒根据新约来评价旧约,结果,某些习惯(比如关于食物的律法)被认为是无法接受的而遭到废弃,而其他一些习惯(比如关于道德的律法)则得到了保留。 拉纳争论说,对于其他宗教也能够而且应当采取同样的方式来对待。

因此,上帝的救恩也可以通过非基督教宗教传统得到,尽管它们存在着缺点。 拉纳争论说,因此,它们的许多追随者已经接受了救恩,只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意识到所接受的是什么而已。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拉纳引入了“匿名的基督徒”这个术语,用来指称那些已经经历了上帝的恩典但并不一定明白的人。 这一术语遭到了猛烈批评。 希克提出,这是家长式作风的做法,是“将荣誉身份单方面地授予那些并未对此表达任何欲求的人”。 但是,拉纳所考虑的是上帝的救恩在那些属于非基督教传统者的生活中的实际效果,完全明白关于上帝(基督教传统所理解的上帝)的真理并不必然是得到上帝救恩的前提条件。

拉纳并不是说可以同样对待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传统,或者,其他宗教传统是同样可以与上帝相遇的特殊实例。 拉纳认为,基督教和基督具有唯我独尊的地位,否定着其他宗教传统。 问题只是:其他宗教传统能否提供一种通路,通向如基督教所提供的同样救恩呢? 拉纳的思路使他提出,非基督教宗教传统的信念不一定是正确的。 但拉纳同时又承认,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生活方式,比如对邻人的无私之爱,所以它们也可以成为得到上帝救恩的媒介。

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采取了一种略微不同的思路。 在关于其他信仰的谕令(Nostra Aetate,1965年10月28日)中,该会议沿袭拉纳的观点断言,神圣真理之光确实可以在其他宗教中找到。 但是,拉纳认为其他宗教具有救赎潜力,而该会议在这一点上则坚持了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

天主教会并没有抛弃这些宗教中任何正确和神圣的东西。 天主教会高度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高度尊重他们的教训和教义。 他们的教训和教义尽管在许多方面都与天主教的教导不同,但经常反映着那照亮所有人的真理的光芒。 但是,天主教会宣布、并且有责任一定要永不止息地宣布:基督才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14:6)。 在他里面,上帝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8-19);在他里面,人类找到了宗教生活的全部。

拉纳与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的区别可以用神学行话概括如下:拉纳在启示论上和救赎论上都是包容主义的;而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在启示论上倾向于包容主义,但在救赎论上却倾向于特定主义。

我们已经思考了关于基督教信仰的性质的一些基本问题,现在让我们转向思考基督教的一些教义。 我们已经细致地探讨了基督教所理解的耶稣的身份和意义。 下面的讨论将介绍一些新的重要主题,其焦点是基督徒如何理解其信念的根据。 基督教的教义来自哪里? 这些教义的根据是什么? 这些教义仅仅是人的思想吗? 抑或其根据和来源是更为根本的事物呢? 在接下来的章节我们就来探讨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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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基督教与其他宗教 我们需要研究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基督徒如何理解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这个问题在现代西方社会变得尤为重要,现代西方社会已经强烈地意识到其文化的多元形态。 正如英国神学家纽比金(Lesslie Newbigin)所指出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社会之中,这已经成为一个常识。 多元社会不仅指我们事实上生活于一个包含着多种多样的文化、宗教和生活方式的社会之中;并且也包括这种含义,即认为这种多元性是值得我们去赞同和珍视的。 纽比金一生中投入了很大一部分在南印度教会(the Church of South India)中。 他对多元主义做出了重要区分——作为生活现实的多元主义和作为意识形态的多元主义。 他认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多元主义是指这样一种信念:多元性是可欲的,应当受到鼓励;而对真理的标准化宣称被指责为是帝国主义的和造成分裂的(这是后现代主义世界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这里,我们主要关注前者。 那么,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传统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这不是一个现代问题,在整个基督教历史中,这个问题一直存在。 起初这个问题集中于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关系,因为基督教是在公元30-
60年从犹太教中产生出来的。 基督教在扩展过程中,遇到了别的宗教信仰和实践,比如,古典的异教(classical paganism)。 使徒行传经常讲到的某些事件反映了基督教与古典异教文化的紧张关系。 当基督教在5世纪初传至印度时,遇了多样的印度本土文化运动。 这些运动被西方宗教学者错误地归为一类,称之为“印度教”。 在地中海东部地区,阿拉伯基督教长期以来已经学会了与伊斯兰教共存。 在现代西方经院神学中,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问题显示出新的重要性,其部分原因是文化多元主义在西方社会的兴起。 后面我们将谈到,有三种主要观点流行于世。 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研究“宗教”这一概念本身,这会是一个有益的开端。 对待宗教的一种天真的观点认为,宗教是相信或崇拜一个超越性存在的一种人生观。 这种观点具有自然神论和启蒙理性主义的特征,其不适当性很容易就可以证明。 大多数人都将佛教视为一种宗教,但是,佛教显然并没有相信超越性的存在。 无论怎样来定义“宗教”,同样的问题都会出现。 在各种宗教中,并不能找到无歧义的共同特征,无论是在其信念中还是在其实践中。 因此,伟大的佛教学者康哲(Edward Conze)
回忆说:“他曾经通读过一本罗马天主教圣徒的传记集,其中并无一个圣徒是佛教徒会完全赞同的……他们虽然是好基督徒,却不是好的佛教徒。” 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宗教传统视为一个单一主题的变奏,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 对此,人们的共识正在增加。 “在众多的宗教中,并不存在单一的本质,教导和启示的内容并不相同,获得解放或自由的方式也不一致”(特雷西,David Tracy)。 科布(John B. Cobb Jr. )也注意到,那些认为存在着一个“宗教本质”的人无不遭遇到巨大的困难。 他说:“关于宗教究竟是什么的争论毫无意义。 宗教这个东西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传统、运动、共同体、民族、信念和实践,它们具有一些特征,许多人将这些特征与他们所谓的宗教联系起来。” 科布还强调,宗教具有单一本质这一假说已经损害和严重误导了近期关于世界上宗教传统之间关系的讨论。 例如,他指出,佛教和儒教都具有“宗教”因素,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可以将它们归类为“宗教”。 他争论说,将许多“宗教”理解为带有宗教成分的文化运动更为恰当。 在启蒙时代似乎已经出现了这种思想,认为存在关于宗教的普遍概念,单个的宗教只是这个概念的一个子集。 用
一个生物学的类比来讲,就是假定存在着一个种,叫宗教,而单个的宗教是这个种的属。 这是一种非常西方化的思想,除了在那些曾在西方受过教育并毫无批评地接受了其前提的人们之中,在西方文化之外找不到真正的对应物。 那么,基督教是如何理解它与其他宗教传统之间的关系呢? 上帝的普遍拯救意愿通过耶稣基督向世人显明了,这是基督教的信念,在这个背景下,如何理解各种宗教传统呢? 必须强调的是,基督教神学是从基督教本身的角度来评价其他宗教传统的。 对于其他宗教传统的成员与其世俗观察者而言,基督教的这些看法并不是讲给他们听的,也无意获取他们的赞同。 我们可以区分出两个主要思路。 一种是特定主义(particularism),认为只有听过基督福音并且已经做出回应的人才能得救;另一种是包容主义,它认为,虽然基督教是上帝的标准启示,但属于其他宗教传统的人也可能得到救恩。 还有第三种思路,通常称为“多元主义”,认为人类所有的宗教传统都是通向同一个信仰实体核心的有效途径。 在基督教历史上,这种立场不具有代表性。 人们通常认为这是对西方的多元主义文化所做出的一种文化包容反应。 对宗教传统采取多元主义思路的最重要阐述者是希克
(John Hick,1922年生)。 希克在其著作《上帝与信仰的世界》(God and the Universe of Faiths,1973年)中指出,必须从以基督为中心的思路离开,转向以上帝为中心的思路。 他把这个改变形容为“哥白尼式的革命”。 他宣称,必须“放弃基督教是中心这个教条,转到上帝才是中心这个认识,并且,所有宗教……包括我们自己的,都服务于上帝并以他为中心。” 沿着这条思路,希克提出,对于其他信仰至关重要的是上帝的普遍拯救意志,这是上帝本性的一个方面。 如果上帝愿意每个人都得救,那么,把上帝的启示说成是只有一小部分人可以得救,就是不可想像的。 实际上,我们将会看到,只有一小部分人可以得救这一看法,并不是特定主义或包容主义的必要特征。 但是,希克还是得出结论说,必须认识到,所有的宗教都把我们引向同一位上帝,并不是只有基督徒可以走向上帝,通过任何宗教传统都可以走向上帝。 希克的看法并非没有问题。 例如,很明显,世界上众多宗教传统的信念和实践存在着极大差别。 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希克提出,这些差别应当用“既是……也是……”的方式来解释,而不应当用“不是……就是……”的方式来解
释。 应当把这些差别理解为互补的,而不是矛盾的,他们看到的是同一个神圣实体。 这个神圣实体位于所有宗教的核心;然而,“数个世纪以来,他们对这个实体的不同经验,与各种不同文化的不同思想形式相互作用,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区别和相互对立的细节。” (这一思想非常类似于自然神论作家所提出的“普遍理性的自然宗教”,它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败了。 )对于那些非自然神论的宗教传统,希克同样地遇到了困难,比如,对于不二论印度教(Advaitin Hinduism)和小乘佛教(Theravada Buddhism),这些信仰中并没有上帝的位置。 这些困难与宗教传统的特征有关系。 换句话说,各种非基督教宗教传统所坚持的众多信念使得人们难以接受这种说法:各种宗教传统所讲的就是同一位神。 而且,还有一个令人烦恼的更为基本的神学问题:希克所说的上帝是否实际上就是基督徒所信仰的上帝呢? 上帝在基督里明确地将自己启示出来,这是基督教的核心信念。 如果听任希克继续前行的话,这个信念就会遭到抛弃。 希克争论说自己不过是采取了以上帝为中心而不是以基督为中心的思路。 但是,基督徒认为,只有通过基督才能真正认识上帝,这意味着关于
上帝的真正知识来源是基督。 许多批评者认为,希克断言基督只是一个参考,这是抛弃了基督教所做出的所有宣称。 宗教多元主义的这种同质化提议,遭到了传统基督教的强烈反对,这不只是因为传统基督教特别注重基督。 宗教多元主义者提出,所有宗教或多或少都是在模糊地谈论着那同一位“上帝”。 这种思想与基督教的一些核心思想难以相容,最明显的,与道成肉身、三位一体教义都难以相容。 例如,如果像基督神性的教义毫不含糊地断言的那样,上帝与基督是相似的,那么,耶稣的历史形象与圣经对他的见证在基督教中就占据着核心的地位。 许多多元主义者发现,他们自己已经远离了基督教的许多核心教导,包括耶稣的神性和复活,包括三位一体的教义。 这种对待基督教严重的简化主义思路在许多基督徒看来是令人厌恶的。 在他们看来,如果认同所有宗教传统都在谈论同一事物这样的观念,那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实在是太随便了。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基督教传统对待其他宗教的两种主要思路。 特定主义 对这种立场的最具影响的陈述,也许可以在克雷默(Hendrik Kraemer,1888-1965年)的作品中找到,尤其是在他的《非基督教世界中的基督教信息》(Chris
tian Message in a Non-Christian World,1938年)一书中。 克雷默强调“上帝已经在耶稣基督里将道路、真理、生命全都明确地显明了,并且,上帝想让这些为全体人类知晓。” 这启示是绝对明确的,而且自成其类,不能与其他宗教传统的启示思想相提并论。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思路中的意见具有一定的广度。 当他说上帝的光辉“以零碎的、被扰乱的方式照耀下来,在理性、大自然和历史中照耀下来”时,克雷默本人似乎暗示,在基督之外存在关于上帝的真知识。 问题只是,这种知识是否只有通过基督才能获得,还是基督规定了惟一的框架,而这些知识可以依据这一框架在其他地方获得。 一些特定主义者(比如卡尔·巴特)采取的立场是,除基督以外不存在关于上帝的知识;其他特定主义者(比如克雷默)则承认上帝以许多方式在许多地方启示他自己,但是同时又坚持,只有在上帝在基督里的明确启示的光照之下,这些启示才能正确地解释,才能明白其真正意义。 (这与关于上帝的自然知识与启示知识的争论具有重要的对等关系。 ) 那么,那些从没有听过基督福音的人的命运是怎样的呢? 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 这不是说
特定主义者不承认某些人会得到救恩吗? 就是那些从未听到过基督的人,或者听到过基督但选择不接受他的人。 特定主义的批评者们,特别是那些持多元主义观点的人,频频地对准特定主义进行这样的批评。 从多元主义的视角出发,希克提出,只有通过基督才能得救的教义,与相信上帝的普遍拯救意愿是不一致的。 实际上,这不是事实。 卡尔·巴特是21世纪最老练的特定主义立场的捍卫者,他的观点可以毫不费力地证明这些批评是错误的。 巴特宣称,只有通过基督才能得到拯救。 同时他仍然坚持认为,上帝的恩典会在末世取得对不信者的最终胜利,也就是在历史的尽头。 最终,上帝的恩典将取得完全的胜利,所有的人类都要相信基督。 这是惟一的得救之路,因着上帝的恩典,这却是对所有人都有效的得救之路。 在巴特看来,上帝在基督里的启示的特定性与上帝救恩的普遍性并不矛盾。 在结束我们关于特定主义的这一简短讨论时,我们应该注意到,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大量著作都用“排他主义”这一术语来称呼这种思路。 人们现在已经普遍放弃了这一称谓,主要原因是认为这会挑起争端。 这种思路现在通常称为“特定主义”,因为他肯定了基督教信仰特殊的、与众不同
的特征。 包容主义 这种模式最重要的倡导者是耶稣会最重要的作家拉纳(Karl Rahner,1904-1984年)。 在其五卷本著作《神学研究》(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中,拉纳详细地说明了四个论点,陈述了如下观点:不仅仅是非基督徒个体可能得救,而且那些非基督教的宗教传统都可能获得上帝在基督里的救恩。 他的四个论点是: 1. 基督教是绝对宗教,其根据是上帝在基督里的自我启示这一独特事件。 但是,这个启示是在历史中的一个特定的时间点发生的。 因此,那些在这一时间点之前生活的人,或者那些尚未听到过这一事件的人,似乎就被排除在救恩之外,这与上帝的拯救意愿是矛盾的。 2. 由于这个原因,非基督教宗教传统虽然带有错误和缺点,仍然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获得上帝救恩的媒介,直到其成员听到福音为止。 从基督教神学的立场来看,当这些非基督教宗教传统的追随者们听到福音之后,这些宗教传统就不再有效了。 3. 因此,非基督教宗教传统的那些虔诚信徒可以看作是“匿名的基督徒”。 4. 基督教不能取代其他宗教传统。 宗教多元主义将继续是人类存在的一个特征。 让我们来更加仔细地探讨前三个论点
。 很清楚,拉纳坚定地坚持这一原则:拯救只有通过耶稣才能得到。 这也是基督教传统对耶稣的理解:“基督教将自己理解为绝对宗教,想得到每一个人,不承认其他任何宗教与之具有平等的权利。” 拉纳对这一点进行了补充,他强调了上帝的普遍拯救意愿:上帝希望每一个人都得救,即使并非每个人都知道基督。 “所有的人必定以某种方式能够成为教会的成员。” 由于这个原因,拉纳争论说,救恩一定可以在教会之外得到,因此救恩也可以在其他宗教传统中得到。 他强烈反对那些采取太简单的解决办法的人。 那些人主张,一个宗教传统或者是来自于上帝的,或者纯粹是人类构想出来的、是假的。 克雷默认为非基督教宗教传统仅仅是人类自以为义的建构;而拉纳争论说,这些传统可能正好包含真理成分。 拉纳通过思考新旧两约之间的关系来证明他的这个意见。 他认为,虽然严格地说,旧约描述的是非基督教(犹太教)的观点,但是基督徒能够理解它,并且能够从中辨别出仍然有效的成分。 基督徒根据新约来评价旧约,结果,某些习惯(比如关于食物的律法)被认为是无法接受的而遭到废弃,而其他一些习惯(比如关于道德的律法)则得到了保留。 拉纳争论说,对于其他宗教也能够而且应当采
取同样的方式来对待。 因此,上帝的救恩也可以通过非基督教宗教传统得到,尽管它们存在着缺点。 拉纳争论说,因此,它们的许多追随者已经接受了救恩,只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意识到所接受的是什么而已。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拉纳引入了“匿名的基督徒”这个术语,用来指称那些已经经历了上帝的恩典但并不一定明白的人。 这一术语遭到了猛烈批评。 希克提出,这是家长式作风的做法,是“将荣誉身份单方面地授予那些并未对此表达任何欲求的人”。 但是,拉纳所考虑的是上帝的救恩在那些属于非基督教传统者的生活中的实际效果,完全明白关于上帝(基督教传统所理解的上帝)的真理并不必然是得到上帝救恩的前提条件。 拉纳并不是说可以同样对待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传统,或者,其他宗教传统是同样可以与上帝相遇的特殊实例。 拉纳认为,基督教和基督具有唯我独尊的地位,否定着其他宗教传统。 问题只是:其他宗教传统能否提供一种通路,通向如基督教所提供的同样救恩呢? 拉纳的思路使他提出,非基督教宗教传统的信念不一定是正确的。 但拉纳同时又承认,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生活方式,比如对邻人的无私之爱,所以它们也可以成为得到上帝救恩的媒介。 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采取了一
种略微不同的思路。 在关于其他信仰的谕令(Nostra Aetate,1965年10月28日)中,该会议沿袭拉纳的观点断言,神圣真理之光确实可以在其他宗教中找到。 但是,拉纳认为其他宗教具有救赎潜力,而该会议在这一点上则坚持了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 天主教会并没有抛弃这些宗教中任何正确和神圣的东西。 天主教会高度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高度尊重他们的教训和教义。 他们的教训和教义尽管在许多方面都与天主教的教导不同,但经常反映着那照亮所有人的真理的光芒。 但是,天主教会宣布、并且有责任一定要永不止息地宣布:基督才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14:6)。 在他里面,上帝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8-19);在他里面,人类找到了宗教生活的全部。 拉纳与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的区别可以用神学行话概括如下:拉纳在启示论上和救赎论上都是包容主义的;而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在启示论上倾向于包容主义,但在救赎论上却倾向于特定主义。 我们已经思考了关于基督教信仰的性质的一些基本问题,现在让我们转向思考基督教的一些教义。 我们已经细致地探讨了基督教所理解的耶稣的身份和意义。 下面的讨论将介绍一些新的重要主题,其焦
点是基督徒如何理解其信念的根据。 基督教的教义来自哪里? 这些教义的根据是什么? 这些教义仅仅是人的思想吗? 抑或其根据和来源是更为根本的事物呢? 在接下来的章节我们就来探讨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