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受造是为荣耀神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
(赛43:7)
“他们当将荣耀归给耶和华在海岛中传扬他的颂赞。”
(赛42:12)
神造人是为荣耀他,所有活物中,只有人是照着神的形像、样式造的,除了天使之外,只有人能敬拜神。
人犯罪之后,就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所谓“亏缺了神的荣耀”,此处的意思,不是指人犯罪不荣耀神(人本不该犯罪羞辱主名),也不是指人犯罪减少了神本身的荣耀,神本身的荣耀是绝对的,而不会被人消损的。
此节原意是减少了神所给人的荣耀,当神造人时赐人公义和荣耀(赛61:10),故亚当犯罪之前,虽赤身露体,也不觉得羞耻。
人在基督里可恢复神的义和荣耀。
人在亚当里失去的,因信可在基督里得回。
人不要在地上求自己的荣耀,人在地上努力得来的成功及荣耀都是短暂的(诗49:16-17),尽都如草(赛40:6),有如云雾消散(雅4:13-16),所罗门的荣耀不如百合花一朵(太6:29),人不该求自我的荣耀(路14:10-11;约12:43;罗2:7-8);主耶稣不被地上万国的荣耀所打动(太4:8-9)。
人乃当照神的旨意荣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