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死,是多此一举吗?
上帝既然是全能的,为什么不直接赦免人的罪过,却要用耶稣的死为人赎罪?
这是不是有点多此一举呢?
——加拿大吴成革
曾经听说一个故事:有一位法官,在一个债务官司中,发现被告是自己的宝贝儿子。
那位年轻人借了钱,到期却没有还,于是被告上法庭。
这位法官当庭判决欠债还钱,但休庭后,却自掏腰包,为儿子代付了那笔欠款。
因为他深知他的儿子只有花钱的本事却没有赚钱还债的能力,他不忍心看到儿子遭受牢狱之苦。
他判儿子还债,是出于身为法官的公正;代付赎金,则出于身为父亲的慈爱。
这个故事很像上帝对世人的情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清白圣洁的,没有一个人能在上帝面前自夸说:“我不是罪人。”
于是上帝说,你既然犯了罪,就要付出代价。
这个代价很可怕,就是“死亡”。
那么,能不能请上帝取消“犯了罪就要付代价”这一规定,改成比如“犯了罪仍可以逍遥自在”,或是“人可以在世上为所欲为而不受惩罚,或仅受象征性的小罚?”
……答案是不能。
原因很简单,第一,没有人会这样请求上帝。
因为那样的请求如蒙批准,这世界会变得非常可怕,每个人都将成为罪行的受害者。
人所受的害,远超过(自以为)所蒙的利。
第二,上帝不会答应。
上帝是绝对正义、圣洁的。
他的公义,不允许他对罪马马虎虎,对犯罪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受害人的哭声却置之不理。
他非要追讨罪不可,否则他的公义会受到损害。
问题在于,人虽有做坏事的胆量,却没有承担后果的能力。
“死亡”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沉重了。
甚至只要一想到无边无际的黑暗,人的心就已经沉了下去,沉到绝望的渊底。
于是,就像那位法官一样,我们的天父动了怜悯和慈爱之心。
他决定让他的独子耶稣代人类受罚,好使人类免受永远死亡之苦。
“代罪羔羊”耶稣基督,就是为了这个“赎罪”的目的降生人世。
圣经上记载,耶稣清清楚楚地告诉过世人他为什么得死。
一次是在去耶利哥城的路上,耶稣说他的舍命,是“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
另一次是耶稣被钉上十字架前的几小时,他说他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在发生过这么多绑架、劫机事件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非常理解“赎价”的含义。
赎价就是为拯救一个或多人的生命所付出的代价。
耶稣在十字架上流尽了鲜血——这就是上帝自己为我们代付的“赎金”——他以生命换生命,使人的罪债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