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愁苦
海德堡要理问答 by 信义宗
主日二至四
主日二至四是《海德堡要理问答》的第一部分,
处理第3到第11个问题,讨论人的愁苦——
主日二
问3:你从何处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从神的律法(a)。
(a)罗马书3:20
什么是人的愁苦?
愁苦究竟是什么?它是指我们处于一种完全不幸或极端不快乐的境况。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战争,饥饿,争斗,失业,毒瘾,无家可归,贫困,疾病和死亡。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烦恼,痛苦和不幸。所有这些愁苦都是罪的恶果。但真正的愁苦影响更为深远。我们可以在《创世纪》第三章读到:我们没有神。因为人的堕落,我们在这个世上没有神。所有愁苦都源于罪,就是远离神。我们失去了神的恩慈良善,他的震怒降临在我们身上。堕落以后,人就受到神的咒诅。在《罗马书》第三章9-20节我们能读到我们的愁苦到底有多深。
从律法中我们得知自己的愁苦
大多数时间我们感受不到这种愁苦。我们常常并不难过,而是快乐地生活。因此,我们不禁要问:“你从何处知道你的愁苦呢?”答案是:“从神的律法”。这是从《圣经》得来的答案。在《罗马书》第三章20节我们读到:“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们不是从报纸上,而是从神的律法中得知自己的愁苦境况。在《罗马书》第七章7节中,保罗说,若非因律法,他就不知罪。律法是生活的准则。我们的创造主神赐给我们十条诫命(出埃及记20:1-17,申命记5:6-21)。我们可以把律法比作一面镜子。从镜子里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是什么样子。神的律法就是这样一面镜子,圣灵藉神的律法让我们看见我们的处境何等悲惨。我们永远也不能按照律法生活。我越了解神要我怎么活,就越感到我是多么的罪孽深重。于是我会问:“那是我吗?我真的这么堕落吗?”
问4: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
答:基督已在《马太福音》廿二章37-40节总括的教训了我们:“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a)。
(a)申命记6:5,利未记19:18,马太福音12:30,路加福音10:27
律法要求我们爱
我们已经学习到,我们从神的律法中可以得知自己的愁苦境况。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呢?爱!对神和对人完全的爱。这是神的律法的总结。
爱神
神的律法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我们从心底爱他。我们必须在所作,所愿,所想的一切事上爱神。在他的律法里,神对我们的要求多过外在的行动。我们为什么要作某事,怎样作某事,都非常重要。神要求我们全心事奉他。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就是这样吩咐的。他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而只是重复了摩西在《申命记》第六章5节里说过的:“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爱人如己
其次,我们必须爱人如己。这里所说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我们每天打交道的人,包括我们所有的仇敌。好撒马利亚人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路加福音10:25-27)。作为神的创造物,每一个人都爱他自己。爱自己意味着抗拒危害,寻求益处。我们对待别人也应如此,应该爱人如己。一句话,神的律法要求我们爱神超过一切,并爱人如己。
问5:你能完全遵守这诫命吗?
答:不能(a);因为我的本性是倾向于憎恨神和邻舍的(b)。
(a)罗马书3:10,20,23,约翰壹书1:8,10
(b)罗马书8:7,以弗所书2:3,提多书3:3,创世记6:5,8:21,耶利米书
17:9,罗马书7:23
神的要求
这样我们必须从神的律法中了解我们的愁苦。这律法要求我们爱神爱人。我们能作到吗?我们能行出神在律法中要求我们作的一切,能爱神超过一切并爱人如己吗?神要求完美,而不会满足于任何次等的东西。因为他是神,本身就完美良善。他决不能容忍邪恶,丝毫都不能容忍,因为他把我们创造得完美。
憎恨神,憎恨人
我能完全地遵行这些律法吗?回答是:“不能!”学生在此要说实话。只有圣灵在人心里作工,一个人才能老老实实地作答。若凭己意,我们会以为自己能遵守这律法。我们通常自满自得。
我们不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为什么不能呢?因为从本性上来说我们憎恨神憎恨人,这就是我们的愁苦!“本性”的意思是天生的;“倾向于”的意思是我们不能也不愿不这样作。我们生来就憎恨神憎恨人:“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书3:3)。
可庆幸的是,神常约束这种憎恨和邪恶。如果我们不憎恨不邪恶,我们就不快乐;但神保守我们离开邪恶。在这个世上,任何美善的事都是出于神。
主日三
问6: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恶和悖逆吗?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a),且按照他自己的形象(b),就是公义和圣洁;以致他能正确地知道他的创造者神,诚心爱他,与他同住在永福中,赞美,荣耀他(c)。
(a)创世记1:31
(b)创世记1:26,27
(c)以弗所书4:24,歌罗西书3:10,哥林多后书3:18
我们被造时是善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邪恶的根源。这邪恶是来自神还是根源于我们自己呢?在《约伯记》卅四章10节我们读到:“神断不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所以神没有过错,过错也不在于神对我们的创造。那么神创造的人是怎样的呢?在《创世记》一章31节中我们读到:“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就是说我们被造时身体灵魂都无瑕无疵。
按照神的形象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在答的部分我们读到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就是公义和圣洁造人。这就告诉我们,神的形象在于属灵的品性。公义或者公正的意思是,人在乐园中时,完全符合神律法的所有要求。人与神之间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时罪不存在,人拥有圣洁。圣洁的意思是人完全向着神,他被造时拥有对神全备的知识,心灵纯洁,意志良善。只有通过这种方法,人才可以正确完全地认识他的创造主。因为拥有神的形象,人得以与动物区分开来,有能力与神相交;因为有神的形象,人才能够爱他的创造者,在永恒的福乐中与他在一起,永远赞美他,歌颂他。全心全意地爱他的意思是,人不能也不想要别的东西,只愿意快乐地与神在一起,永远赞美称颂他。
问7:那么,这种堕落的人性是从何而来?
答:是从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乐园中堕落与悖逆而来(a),因此我们的本性变得败坏,我们都在罪里成孕出生(b)。
(a)创世记3,罗马书5:12,18,19
(b)诗篇51:7,创世记5:3
人的悖逆
罪的根源不在于神和他的创造,而在于人本身。亚当被造时并无罪,也无瑕疵,更不是为了有一天死去,而是要永远活在荣耀的乐园中。亚当,夏娃是这样,他们的后裔本来也是这样。
神要求自愿的爱
但神并没有把亚当和夏娃创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为神不想接受一种被迫的爱和顺服,不想亚当和夏娃只是因为没有别的选择才爱他。不,神要的是他们自愿的爱和顺服。
因此他让亚当自己选择。他与亚当立了一个约,给了亚当一个考验:乐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树的果实,亚当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树“就是分别善恶的树”,神不允许他们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亚当和夏娃不吃那棵树上的果子,自愿而且完全地爱神,他们就会永远活在完全的快乐中。一旦他们不顺从神的命令,吃那棵树上的果子,他们就得死,丧失神的眷顾。
亚当和夏娃被造时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神的命令。因此,在他们心里并不存在罪的诱惑,他们只需抗拒从外而来的引诱。而顺从所得的报偿将是空前的福乐:永远享受神的眷顾,与神相交——这是他们永远也不会失去的永生。
这个约也影响到亚当的后代:亚当的顺从将泽被他所有的后代,他们也能享受这样的报偿。但如果亚当犯罪,他的不顺从和因此带来的刑罚将祸及他的后裔。在这个约里,亚当,我们人类的始祖,代表了当时还未出生的全人类,是他们的元首。按照这个约,他可以赢得救恩,因此我们把它称为行为的约。
堕落
但可惜的是,亚当没有顺从神。撒旦挑唆人不顺服,说是:“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5)。夏娃和亚当听了魔鬼的话,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这样,亚当就违背了神与他所立的约;因为那棵树是神权威的象征,他也因此攻击了神主宰的权能。不吃那树上的果子象征着只让神决定善和恶。但亚当想要更多,他想如神一般,自己决定善恶。因为这一桩行为,亚当变成了罪人,损坏了神创造的杰作——完美的人。亚当成为有罪:从那一霎那开始他倾向于犯罪。因为他的不顺服,所有人都成为有罪。
生来就在罪中
因为亚当和夏娃的罪,人的天性变得如此堕落,以至于所有人都生在罪恶过犯当中。我们在《诗篇》五十一篇5节里读到:“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大卫在这里不仅谈到他所犯的罪行,而且坦承自己有一颗罪恶的心。我们不仅在行为,言语和思想上犯罪,而且我们的天性就是有罪的。人失去了神的形象,因此变成了罪人。“犯罪”的意思是“错过了目标”。因为罪,人错过了神创造他时为他立的目标:为神的荣耀而活,得到永恒的快乐。
问8:是否我们都堕落深沉,以致完全无心向善而只倾向于恶呢?
答:是(a);除非我们都由神的灵重生(b)。
(a)创世记8:21和6:5,约伯记14:4和15:14,16,35,约翰福音3:6,以赛亚书53:6
(b)约翰福音3:3,5,哥林多前书12:3,哥林多后书3:5
失去了神的形象
因为人堕落太深,在他里面再也没有了公义和圣洁。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说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断力的天赋,仍然有一些对神的认识和分别善恶的知识,他的良心仍然说话。但人没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倾向于恶。人因堕落犯罪而灵性死亡,因此不可能归回到神那里;而且人也不想归回神。他在他的原罪里固执不改,妄图自行决定善恶。人不可能从这堕落中救拔自己。保罗写信给以弗所人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二1)。
重生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呢?人必须由神的灵重生。重生不是指重新投胎,而是指在今生灵性得到完全的更新。神必须行一个奇迹,必须更新一个人的心灵。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重生是必须的。一个新的开始必须由神创造。
当尼哥底母听到耶稣说重生时,他不能明白其意。我们也是一样。重生指的是灵性上的,而不是指肉体上的。重生是通过神的道和圣灵而进行的内在的更新,是新的被造。人完全失落,除了神,谁也不能拯救他。重生不是人的作为,而是神的奇妙大工。人必须经历一个神迹:他的心必须被重生。只有通过这条路,神的形象才能在他身上恢复。
主日四
问9:那么,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岂非冤屈人吗?
答:不(a);因为神造人,叫他本来能行律法(b);但人因着魔鬼的试探(c);自甘悖逆,把自己和后裔行善的这种能力夺去了。
(a)以弗所书4:24
(b)创世记3:13,提摩太前书2:13,14
(c)创世记3:6,罗马书5:12
一个不可能遵行的命令?
要求一个人作他做不到的事,岂非不公义,不公平,不仁慈吗?神在他的律法中,吩咐我们作堕落的人不可能作到的事,神是否不公平呢?不!神造的人本来是有能力行律法的。但因为堕落,亚当和他的后裔失去了这一天赋。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我们不能遵行律法不是理由,倒是罪行。我们犯罪并非被迫,而是出于自愿。
所有人都是罪人
当神命令人顺从时,亚当的行为就代表全人类的行为。唉,他不顺从,结果惩罚就降到了我们所有人的身上。我们称之为原罪。原罪的意思是亚当的罪也算在我们身上。也因为他的堕落,我们继承了罪恶的天性。在亚当里我们全犯了罪。我们听从魔鬼要我们践踏神律法的挑唆,同时也是因为自己邪恶的欲望,自觉自愿地违背神的律法。我们再不能作神吩咐我们作的事,全因为我们自己的过错。
问10:神是否放任这种悖逆和背信,而让它们不受刑罚呢?
答:决不;他极厌恶(a)我们生来就有的罪和本身所犯的罪,并要在今生和永恒中用公义的审判去刑罚罪恶(b),正如他已宣告:“凡不时常遵守律法书上所写的,都是被咒诅的”(c)。
(a)创世记2:17,罗马书5:12
(b)诗篇50:21,5:6,那鸿书1:2,出埃及记20:5和34:7,罗马书1:18,以弗所书5:6
(c)申命记27:26,加拉太书3:10
神的震怒
主不仅是律法的赐予者,也是我们的审判官。他极厌恶我们的罪。因为圣洁,他对罪极为憎恶,并惩罚它们。摩西说:“谁晓得他怒气的权势?谁按着他该受的敬畏晓得他的忿怒呢?”(诗90:11)罪惹动了圣洁神的怒气。他不可能对邪恶无动于衷。神惩罚邪恶,这种惩罚针对我们的原罪,就是我们天生的罪性;但它也针对我们实际的罪行。我们所说实际的罪行,不仅指在行为上犯的罪,也指思想上和言语上所犯的罪。我们生来就是罪人,每天我们都罪上加罪,因此我们的罪债高达诸天。神会不去惩罚这些罪吗?不,罪惹动神的怒气。我们在《罗马书》里读到:“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1:18)。
刑罚
主的审判是公义的,他完全公正。神是公义的,因此他必须刑罚罪。这里提到两种刑罚:在今生的和在永恒中的。我们所有的人都要在今生受刑罚:疾病,逆境,灾难和死亡。今生的所有愁苦都是罪的恶果。我们受苦,并不是神的过错,原因在我们自己身上。永恒的刑罚是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必须承受的。
问11:神不也是慈爱的吗?
答:神确实是慈爱的(a),但他同样也是公义的(b);因此他的公义要求那干犯了至高神之威严的罪恶,必须受到极刑,就是身体和灵魂同样受到永远的刑罚。
(a)出埃及记34:6,7和20:6
(b)诗篇7:10,出埃及记20:5,23:7和34:7,诗篇5:5,6,那鸿书1:2,3
神是慈爱的
神是慈爱的。神在西乃山向摩西显现时,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埃及记34:6)。神的一切,包括他的爱在内,都是圣洁完美的。神的爱不象人的爱,后者常常只是溺爱。神的爱与他的震怒并不冲突,这种爱是圣洁的爱:他爱圣洁因此憎恨罪。他决不能称曲为直,指鹿为马。
神也是公义的
神的爱是真诚的,与他的权威和公义并不冲突。神不仅慈爱,而且更是神!他慈爱,也公义。大卫称他为“公义的神”(诗篇7:9)。让我们来想一想,我们犯罪,得罪的是谁!神充满威严荣耀,是万王之王。我们得罪的就是这样一位神。我们胆敢对抗最高的权威,难道还不值得受最严厉的惩罚吗?
永死
最严厉的刑罚是死。神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这句话兑现了吗?是的,当始祖犯罪时,他就与神隔绝了,不能与他相交。这是灵性上的死亡,他失去了神的眷顾。在他生命的尾声,死亡降临了。这是肉体的死亡,他必须死。接下来,是永远与神隔绝,落在神可怕的震怒之下。这是永恒的死。如果人的历史在这里划上句号,也是公正的。但神在他的怜悯中,为人设计了一条得救的路。
第二课问题(主日二至四)
1.我们的愁苦是什么?(答案3)
2.我们从何处得知我们的愁苦?(答案3)请读罗马书3:20
3.律法对我们的要求是什么?(答案4)用一个词来总结律法的要求。
4.读《路加福音》十章25-37中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谁行出了“爱邻舍”的命令?
5.“本性”的意思是什么?(答案5)
6.“完全遵行”的意思是什么?(答案5)
7.为什么《提多书》三章3节说“我们从前也是……”?“从前”以后,人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8.神创造的人怎样?(答案6)
9.什么是公义?(答案6)
10.什么是圣洁?(答案6)
11.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第5节中所说的罪是什么?第3和第4节中的罪呢?
12.人必须经历怎样的奇迹?(答案8)
13.神与亚当在乐园里立了怎样的约?(答案9)
14.两种刑罚是什么?(答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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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二至四 主日二至四是《海德堡要理问答》的第一部分, 处理第3到第11个问题,讨论人的愁苦—— 主日二 问3:你从何处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从神的律法(a)。 (a)罗马书3:20 什么是人的愁苦? 愁苦究竟是什么?它是指我们处于一种完全不幸或极端不快乐的境况。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战争,饥饿,争斗,失业,毒瘾,无家可归,贫困,疾病和死亡。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烦恼,痛苦和不幸。所有这些愁苦都是罪的恶果。但真正的愁苦影响更为深远。我们可以在《创世纪》第三章读到:我们没有神。因为人的堕落,我们在这个世上没有神。所有愁苦都源于罪,就是远离神。我们失去了神的恩慈良善,他的震怒降临在我们身上。堕落以后,人就受到神的咒诅。在《罗马书》第三章9-20节我们能读到我们的愁苦到底有多深。 从律法中我们得知自己的愁苦 大多数时间我们感受不到这种愁苦。我们常常并不难过,而是快乐地生活。因此,我们不禁要问:“你从何处知道你的愁苦呢?”答案是:“从神的律法”。这是从《圣经》得来的答案。在《罗马书》第三章20节我们读到:“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们不是从报纸上,而是从神的律法中得知自己的
愁苦境况。在《罗马书》第七章7节中,保罗说,若非因律法,他就不知罪。律法是生活的准则。我们的创造主神赐给我们十条诫命(出埃及记20:1-17,申命记5:6-21)。我们可以把律法比作一面镜子。从镜子里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是什么样子。神的律法就是这样一面镜子,圣灵藉神的律法让我们看见我们的处境何等悲惨。我们永远也不能按照律法生活。我越了解神要我怎么活,就越感到我是多么的罪孽深重。于是我会问:“那是我吗?我真的这么堕落吗?” 问4: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 答:基督已在《马太福音》廿二章37-40节总括的教训了我们:“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a)。 (a)申命记6:5,利未记19:18,马太福音12:30,路加福音10:27 律法要求我们爱 我们已经学习到,我们从神的律法中可以得知自己的愁苦境况。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呢?爱!对神和对人完全的爱。这是神的律法的总结。 爱神 神的律法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我们从心底爱他。我们必须在所作,所愿,所想的一切事上爱神
。在他的律法里,神对我们的要求多过外在的行动。我们为什么要作某事,怎样作某事,都非常重要。神要求我们全心事奉他。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就是这样吩咐的。他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而只是重复了摩西在《申命记》第六章5节里说过的:“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爱人如己 其次,我们必须爱人如己。这里所说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我们每天打交道的人,包括我们所有的仇敌。好撒马利亚人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路加福音10:25-27)。作为神的创造物,每一个人都爱他自己。爱自己意味着抗拒危害,寻求益处。我们对待别人也应如此,应该爱人如己。一句话,神的律法要求我们爱神超过一切,并爱人如己。 问5:你能完全遵守这诫命吗? 答:不能(a);因为我的本性是倾向于憎恨神和邻舍的(b)。 (a)罗马书3:10,20,23,约翰壹书1:8,10 (b)罗马书8:7,以弗所书2:3,提多书3:3,创世记6:5,8:21,耶利米书 17:9,罗马书7:23 神的要求 这样我们必须从神的律法中了解我们的愁苦。这律法要求我们爱神爱人。我们能作到吗?我们能行出神在律法中要求我们作的一切,能爱神超过一
切并爱人如己吗?神要求完美,而不会满足于任何次等的东西。因为他是神,本身就完美良善。他决不能容忍邪恶,丝毫都不能容忍,因为他把我们创造得完美。 憎恨神,憎恨人 我能完全地遵行这些律法吗?回答是:“不能!”学生在此要说实话。只有圣灵在人心里作工,一个人才能老老实实地作答。若凭己意,我们会以为自己能遵守这律法。我们通常自满自得。 我们不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为什么不能呢?因为从本性上来说我们憎恨神憎恨人,这就是我们的愁苦!“本性”的意思是天生的;“倾向于”的意思是我们不能也不愿不这样作。我们生来就憎恨神憎恨人:“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书3:3)。 可庆幸的是,神常约束这种憎恨和邪恶。如果我们不憎恨不邪恶,我们就不快乐;但神保守我们离开邪恶。在这个世上,任何美善的事都是出于神。 主日三 问6: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恶和悖逆吗?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a),且按照他自己的形象(b),就是公义和圣洁;以致他能正确地知道他的创造者神,诚心爱他,与他同住在永福中,赞美,荣耀他(c)。 (a)创世记1:31 (b)创世记1:26,27 (c)以弗所书4:24,
歌罗西书3:10,哥林多后书3:18 我们被造时是善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邪恶的根源。这邪恶是来自神还是根源于我们自己呢?在《约伯记》卅四章10节我们读到:“神断不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所以神没有过错,过错也不在于神对我们的创造。那么神创造的人是怎样的呢?在《创世记》一章31节中我们读到:“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就是说我们被造时身体灵魂都无瑕无疵。 按照神的形象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在答的部分我们读到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就是公义和圣洁造人。这就告诉我们,神的形象在于属灵的品性。公义或者公正的意思是,人在乐园中时,完全符合神律法的所有要求。人与神之间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时罪不存在,人拥有圣洁。圣洁的意思是人完全向着神,他被造时拥有对神全备的知识,心灵纯洁,意志良善。只有通过这种方法,人才可以正确完全地认识他的创造主。因为拥有神的形象,人得以与动物区分开来,有能力与神相交;因为有神的形象,人才能够爱他的创造者,在永恒的福乐中与他在一起,永远赞美他,歌颂他。全心全意地爱他的意思是,人不能也不想要别的东西,只愿意快乐地与神在一起,永远赞美称颂他。 问7:那么,这种堕落的人性是从何
而来? 答:是从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乐园中堕落与悖逆而来(a),因此我们的本性变得败坏,我们都在罪里成孕出生(b)。 (a)创世记3,罗马书5:12,18,19 (b)诗篇51:7,创世记5:3 人的悖逆 罪的根源不在于神和他的创造,而在于人本身。亚当被造时并无罪,也无瑕疵,更不是为了有一天死去,而是要永远活在荣耀的乐园中。亚当,夏娃是这样,他们的后裔本来也是这样。 神要求自愿的爱 但神并没有把亚当和夏娃创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为神不想接受一种被迫的爱和顺服,不想亚当和夏娃只是因为没有别的选择才爱他。不,神要的是他们自愿的爱和顺服。 因此他让亚当自己选择。他与亚当立了一个约,给了亚当一个考验:乐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树的果实,亚当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树“就是分别善恶的树”,神不允许他们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亚当和夏娃不吃那棵树上的果子,自愿而且完全地爱神,他们就会永远活在完全的快乐中。一旦他们不顺从神的命令,吃那棵树上的果子,他们就得死,丧失神的眷顾。 亚当和夏娃被造时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神的命令。因此,在他们心里并不存在罪的诱惑,他们只需抗拒从外而来的引诱。而顺从
所得的报偿将是空前的福乐:永远享受神的眷顾,与神相交——这是他们永远也不会失去的永生。 这个约也影响到亚当的后代:亚当的顺从将泽被他所有的后代,他们也能享受这样的报偿。但如果亚当犯罪,他的不顺从和因此带来的刑罚将祸及他的后裔。在这个约里,亚当,我们人类的始祖,代表了当时还未出生的全人类,是他们的元首。按照这个约,他可以赢得救恩,因此我们把它称为行为的约。 堕落 但可惜的是,亚当没有顺从神。撒旦挑唆人不顺服,说是:“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5)。夏娃和亚当听了魔鬼的话,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这样,亚当就违背了神与他所立的约;因为那棵树是神权威的象征,他也因此攻击了神主宰的权能。不吃那树上的果子象征着只让神决定善和恶。但亚当想要更多,他想如神一般,自己决定善恶。因为这一桩行为,亚当变成了罪人,损坏了神创造的杰作——完美的人。亚当成为有罪:从那一霎那开始他倾向于犯罪。因为他的不顺服,所有人都成为有罪。 生来就在罪中 因为亚当和夏娃的罪,人的天性变得如此堕落,以至于所有人都生在罪恶过犯当中。我们在《诗篇》五十一篇5节里读到:“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大卫在这里不仅谈到他所犯的罪行,而且坦承自己有一颗罪恶的心。我们不仅在行为,言语和思想上犯罪,而且我们的天性就是有罪的。人失去了神的形象,因此变成了罪人。“犯罪”的意思是“错过了目标”。因为罪,人错过了神创造他时为他立的目标:为神的荣耀而活,得到永恒的快乐。 问8:是否我们都堕落深沉,以致完全无心向善而只倾向于恶呢? 答:是(a);除非我们都由神的灵重生(b)。 (a)创世记8:21和6:5,约伯记14:4和15:14,16,35,约翰福音3:6,以赛亚书53:6 (b)约翰福音3:3,5,哥林多前书12:3,哥林多后书3:5 失去了神的形象 因为人堕落太深,在他里面再也没有了公义和圣洁。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说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断力的天赋,仍然有一些对神的认识和分别善恶的知识,他的良心仍然说话。但人没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倾向于恶。人因堕落犯罪而灵性死亡,因此不可能归回到神那里;而且人也不想归回神。他在他的原罪里固执不改,妄图自行决定善恶。人不可能从这堕落中救拔自己。保罗写信给以弗所人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二1)。 重生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呢?
人必须由神的灵重生。重生不是指重新投胎,而是指在今生灵性得到完全的更新。神必须行一个奇迹,必须更新一个人的心灵。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重生是必须的。一个新的开始必须由神创造。 当尼哥底母听到耶稣说重生时,他不能明白其意。我们也是一样。重生指的是灵性上的,而不是指肉体上的。重生是通过神的道和圣灵而进行的内在的更新,是新的被造。人完全失落,除了神,谁也不能拯救他。重生不是人的作为,而是神的奇妙大工。人必须经历一个神迹:他的心必须被重生。只有通过这条路,神的形象才能在他身上恢复。 主日四 问9:那么,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岂非冤屈人吗? 答:不(a);因为神造人,叫他本来能行律法(b);但人因着魔鬼的试探(c);自甘悖逆,把自己和后裔行善的这种能力夺去了。 (a)以弗所书4:24 (b)创世记3:13,提摩太前书2:13,14 (c)创世记3:6,罗马书5:12 一个不可能遵行的命令? 要求一个人作他做不到的事,岂非不公义,不公平,不仁慈吗?神在他的律法中,吩咐我们作堕落的人不可能作到的事,神是否不公平呢
?不!神造的人本来是有能力行律法的。但因为堕落,亚当和他的后裔失去了这一天赋。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我们不能遵行律法不是理由,倒是罪行。我们犯罪并非被迫,而是出于自愿。 所有人都是罪人 当神命令人顺从时,亚当的行为就代表全人类的行为。唉,他不顺从,结果惩罚就降到了我们所有人的身上。我们称之为原罪。原罪的意思是亚当的罪也算在我们身上。也因为他的堕落,我们继承了罪恶的天性。在亚当里我们全犯了罪。我们听从魔鬼要我们践踏神律法的挑唆,同时也是因为自己邪恶的欲望,自觉自愿地违背神的律法。我们再不能作神吩咐我们作的事,全因为我们自己的过错。 问10:神是否放任这种悖逆和背信,而让它们不受刑罚呢? 答:决不;他极厌恶(a)我们生来就有的罪和本身所犯的罪,并要在今生和永恒中用公义的审判去刑罚罪恶(b),正如他已宣告:“凡不时常遵守律法书上所写的,都是被咒诅的”(c)。 (a)创世记2:17,罗马书5:12 (b)诗篇50:21,5:6,那鸿书1:2,出埃及记20:5和34:7,罗马书1:18,以弗所书5:6
(c)申命记27:26,加拉太书3:10 神的震怒 主不仅是律法的赐予者,也是我们的审判官。他极厌恶我们的罪。因为圣洁,他对罪极为憎恶,并惩罚它们。摩西说:“谁晓得他怒气的权势?谁按着他该受的敬畏晓得他的忿怒呢?”(诗90:11)罪惹动了圣洁神的怒气。他不可能对邪恶无动于衷。神惩罚邪恶,这种惩罚针对我们的原罪,就是我们天生的罪性;但它也针对我们实际的罪行。我们所说实际的罪行,不仅指在行为上犯的罪,也指思想上和言语上所犯的罪。我们生来就是罪人,每天我们都罪上加罪,因此我们的罪债高达诸天。神会不去惩罚这些罪吗?不,罪惹动神的怒气。我们在《罗马书》里读到:“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1:18)。 刑罚 主的审判是公义的,他完全公正。神是公义的,因此他必须刑罚罪。这里提到两种刑罚:在今生的和在永恒中的。我们所有的人都要在今生受刑罚:疾病,逆境,灾难和死亡。今生的所有愁苦都是罪的恶果。我们受苦,并不是神的过错,原因在我们自己身上。永恒的刑罚是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必须承受的。 问11:神不也是慈爱的吗? 答:神确实是慈爱的(a),但他同样
也是公义的(b);因此他的公义要求那干犯了至高神之威严的罪恶,必须受到极刑,就是身体和灵魂同样受到永远的刑罚。 (a)出埃及记34:6,7和20:6 (b)诗篇7:10,出埃及记20:5,23:7和34:7,诗篇5:5,6,那鸿书1:2,3 神是慈爱的 神是慈爱的。神在西乃山向摩西显现时,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埃及记34:6)。神的一切,包括他的爱在内,都是圣洁完美的。神的爱不象人的爱,后者常常只是溺爱。神的爱与他的震怒并不冲突,这种爱是圣洁的爱:他爱圣洁因此憎恨罪。他决不能称曲为直,指鹿为马。 神也是公义的 神的爱是真诚的,与他的权威和公义并不冲突。神不仅慈爱,而且更是神!他慈爱,也公义。大卫称他为“公义的神”(诗篇7:9)。让我们来想一想,我们犯罪,得罪的是谁!神充满威严荣耀,是万王之王。我们得罪的就是这样一位神。我们胆敢对抗最高的权威,难道还不值得受最严厉的惩罚吗? 永死 最严厉的刑罚是死。神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这句话兑现了吗?是的,当始祖犯罪时,他就与神隔绝了,不能与他相
交。这是灵性上的死亡,他失去了神的眷顾。在他生命的尾声,死亡降临了。这是肉体的死亡,他必须死。接下来,是永远与神隔绝,落在神可怕的震怒之下。这是永恒的死。如果人的历史在这里划上句号,也是公正的。但神在他的怜悯中,为人设计了一条得救的路。 第二课问题(主日二至四) 1.我们的愁苦是什么?(答案3) 2.我们从何处得知我们的愁苦?(答案3)请读罗马书3:20 3.律法对我们的要求是什么?(答案4)用一个词来总结律法的要求。 4.读《路加福音》十章25-37中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谁行出了“爱邻舍”的命令? 5.“本性”的意思是什么?(答案5) 6.“完全遵行”的意思是什么?(答案5) 7.为什么《提多书》三章3节说“我们从前也是……”?“从前”以后,人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8.神创造的人怎样?(答案6) 9.什么是公义?(答案6) 10.什么是圣洁?(答案6) 11.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第5节中所说的罪是什么?第3和第4节中的罪呢? 12.人必须经历怎样的奇迹?(答案8) 13.神与亚当在乐园里立了怎样的约?(答案9) 14.两种刑罚是什么?(答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