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是我心中隐藏着的奥妙,但它却能在我的日常生活中公开地表现出来。信仰的实在性就在于:在爱中为他人服务。
对耶稣的信仰不可能只在自己的心中。无论我在心中想我是多么地爱上帝,但那未必是对上帝的爱,对上帝的爱是我自己不知道的,也是我看不见、摸不着的。我所能知道的只是,若是我爱上帝,我就会爱上帝之所爱。
爱上帝之所爱是始于内而发自外的,它起于我内心的一思一念,但却表现于我的日常生活中。我可能在表面上是为他人服务,但实际上却是为了自己,或者是迫于周围环境的压力,这样的服务表现的不是来自耶稣的爱,从而也就缺乏对耶稣的爱。但我却不可能信仰耶稣而不在我的生命中表现出来,我对上帝的爱表现在我在耶稣的爱的激励下为他人服务。
没有服务的信仰是虚假的信仰。
只有当对基督的信仰把我引导到为他人的服务之中,我才会切实地经历到信仰的实在性。这就是:当耶稣呼召一个人来跟随他时,他是呼召那个人来为他人服务。
除了自己以外的一切人都是他人。他人可能是一个弟兄,也可能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也许是我的朋友,也许是路上遇见的陌生人。他或许是我的邻居,或许是我的同事,或许是我的敌人。
他人─就是需要我的人。
他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精神的空虚,也可能是感情上的绝望;可能是金钱上的帮助,也可能是陪他坐一会儿。可能是写一封信,也可能是谈谈心。可能是与他同哭,也可能是与他同乐。凡是基督的爱可以满足的需要,就是基督徒应当去满足的需求。
为他人服务,无论如何,是要作一件件具体事的。就如跟随耶稣走时是要一步一步走的。走一步,才能留下一个脚印。这一前一后的脚印,就是跟随耶稣走的证明。信仰是能在基督徒的人生之路上留下一个个清楚的脚印的。这脚印就是坚实的信仰。
因此,基督徒不是靠默想能成就的,不是靠嘴上说说能成就的,更不是靠一个洗礼的仪式就能够成就的。基督徒是要人去作的,是基督徒要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事一物中作的。虽然作事未必就是在服务,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若是我什么事也不作,那我一定是在拒绝为他人服务。
拒绝为他人服务,就是拒绝基督。
学着耶稣的样式,为他人服务,跟耶稣一起去作,为了耶稣而作。这就是主告诉我的为他人服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