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命令基督徒要彼此互相服务,他说的话不是提议,不是建议,不是商量,不是思考,而是命令。命令是要人执行的,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一个人若愿意成为一个基督徒,就必须愿意顺从主的命令。
主知道我自私,没有与生俱来的为他人服务的愿望。我的天然愿望是让他人围绕着我转,为我服务。因此主命令我要为弟兄姐妹服务。
凡命令都具有强制性:必须执行,必须遵守,主的命令更是如此,这是不必讳言的。但对这来自外面的强制性命令,我却可以用不同的态度来对待它:或者是置之不理,或者是不情愿地执行,或者是甘心顺从。若顺从是发自内心的。那它就把外在的强制化为内心的自我强制。它使我不是失去了自由,而是获得了从自我中心中解放出来的自由:心灵向上帝开放。
自然而然地为他人服务的境界是很崇高的,我虽然向往它,但距她毕竟很远。若要走向这境界,我必须跟着耶稣走很长的一段路,而这段路的起点是:从现在起我就必须服从主的命令,服事我的弟兄姐妹,不论我是否情愿。
无论别人怎样看待出于尽义务的服务,说它如何不属灵,但在我这却是在服务的道路上走出的第一步。我若连这一步都迈不出去,那就不是属灵程度高低的问题了,而是有与无灵性的问题了。更重要的是,这是主要我必须走出的第一步,主要我这么走,主要这样开始领我走,我不能不走。
强迫自己尽一个基督徒应尽的义务,这常常在我心中引起争战:情感和意志的搏斗。尽管情感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是我的意志不能屈服。这意志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说:我是一个基督徒,我必须尽我应当尽的义务,这是本分。
强迫自己执行命令的过程就是学习顺从主的过程。无论自己的情感是怎样地起伏波动,我都必须命令自己伶听上帝的命令。听清楚了,就对主说,尽管我情绪不对头,尽管我不明白你旨意的深邃意义,但我的意志在你的意志面前愿意顺从,我要说的只有一句话,你的旨意是美好的。
我这样强迫自己尽义务,别人未必清楚,但自己却清楚。因为我还要强迫自己,所以它表明我距离出于自愿的服务还相差很远。因此,无论我作了多少服务的工作,我不能高估了自己的灵性,不能一听到人家夸奖自己两句,就不知天高地厚了,以为自己很属灵了,千万别忘了,离那个境界,自己还差得远着呢!
虽然如此,但我不绝望。习惯成自然,这也许就是自己经常要强迫自己尽义务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