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利未记 之三
圣经课程 by 巴斯德
题示:仔细阅读十八至廿四章。
利未记之中心
(第二部分:十八至廿七章)
「这里(神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我们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础,无论以色列人作什么,他们不能忘记一个事实:耶和华是他们的神。他们的行为要与这个崇高圣洁的地位相称,这是神对他们的召命。他有权立下一特别的道德标准,要他的子民去遵守,以至他愿意把自己的名字跟他们联放一起。就在他与人发生关系那一刻起,人的行为就要有所改变,以至可以配得起他。无论什么时代,这都是正确的圣洁原则。他们的行为是要建基于他本身,不是人本身。整个利未记的中心就是:『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十九2)
——马金托殊(C.H.Mackintosh)
第二部分(十八至廿七章)
就如我们上面所述,利未记第二部分是关于实践方面的——神选民的道德和行为的实践。单单是地位称义(第一部分)是不足够的,我们一定要有实际的成圣经历(第二部分)才行,这一段的引言是相当沉重的: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十八1~5)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句话,立刻清楚地指出神要他的百姓圣洁的基本理由。他们要圣洁,因为这是他的本性。这第二部分的圣经中,有差不多五十次题到「我是耶和华」这句话。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本部分共分四大段,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1)百姓(十八至二十章)
这一段由十八章至二十章,是关于全以色列民之道德法则的。它的引言(十八1~5)和结语(二十22~26),都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就自成一段。其内容是:
第十八章:性之禁例
第十九章:一般戒例
第二十章:违者之刑
十八章论及的,不是完全的性禁例、那只是特别针对以色列国周围之淫风败俗——哀哉,这一直是异教国家的风俗!至今仍没有改变。也让我们谨记,神禁止与不信的人通婚,其立场至今没有改变。尽管与我们这一代的潮流不同,神在利未记十八章陈述的禁例,仍然坚定不变,他明确地指出性关系要贞洁,不能放纵。还有什么比健康的家庭关系对一个人来得重要?今天人对婚姻的法例,全凭「多数」来通过,来实行,对神的律法完全弃之不顾,今天,应该是站起来的时候,来坚持婚姻制度的神圣,强调家庭关系的重要。
十九、二十章也是一样,那里论及之道德观念和违者之刑,也不是无所不包的道德律,只是特别指出那些会影响以色列人之败风恶行而已。我们没有时间详细讨论它们。最好找一本好的解经书,自行研究。
生活中无论何种关系,神都要求我们正直公义,违背的难免招审判,这是肯定的,也必会是严厉的。凡干犯的,必要受刑,免得波及无辜,今天社会上主张对罪犯姑息者,他们道德上不只是恶的,情感上更是属于婆婆妈妈之流,因此他分不清何为善,所以道德上是恶,又因为他不明白对罪犯仁慈,即是对善良百姓残忍,所以情感上是脆弱的。
(2)祭司(二十一至二十二章)
二十一和二十二章,是特别关于祭司的。假如百姓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何况祭司呢!会幕是三重的——外院、圣所、至圣所,照样全以色列人也是分开三等级,即百姓、祭司,和大祭司,会幕怎样一层比一层圣洁,全以色列人的三等级也一样。以色列人成圣之最高表现,即在大祭司身上,这是为什么在他所穿的圣衣中,前额要配上一金牌,写着「归耶和华为圣」几个字。
祭司是有特权的人。耶和华选了一支派,从那支派选了一家族,从那家族他又选了一个人,他就是要这一个人和他的家庭永远归他;因此,他也要那个人有最显著的圣洁标记。为要保证这点,他就立下本段的规列。
本段可分下列三部分说:
(1)禁从败风(二十一1~15):是特指祭司与社会的关系。
(2)禁立残缺(二十一16~二十二16):特指无条件作祭司及吃圣物的人。
(3)禁献残牲(二十二17~33):身体有残疾的牲口,不得在坛上献给耶和华。
换句话说,这段是论及祭司之三方面,不应作的,不应做的,和不应献的。耶和华的祭司,一定要与不洁之物分别出来,免得亵渎神。(这两章圣经中,最少有十二次题到「免得亵渎我!」)
利未记这段说话,对今天属于主的人是多么重要。对一个有君尊祭司的基督徒,还有比圣洁更重要的吗?我们又要怎样清楚地知道祭司的地位和祭司的实际是有分别。亚伦所有的儿子,因着血洗的关系,不管年老年幼,健康残疾都是耶和华的祭司,但身体有残疾的却不能在坛上献祭,他们甚至不能进圣所幔子内(二十一21~23);沾染不洁的不能吃圣肉(二十二6~7)。同样的,一切真信徒,都因着新生命与主联在一起而有祭司的地位,这个地位无论谁都不能破坏,但不是每一个信徒都享受同一亲密的交通,或能同在幔子内事奉神。联合是一件事,相交又是另一件事;生命是一件事,事奉却是另一回事;地位是一件事,实际却是另一回事;关系是一回事,在幔子内事奉又是另一回事。许多时候,「残疾」和「不洁」一直拦阻我们得着那本该是属我们的高贵之事奉及香气——不错,那本该是属于我们的。圣经虽没告诉我们有什么办法可叫某些亚伦的儿子重得祭司的事奉,但对我们这些在属灵上有残疾及不洁的人来说,却可以因着羔羊的血和圣灵的火,重新得着那尊贵的地位和实际。所以我们说:「那本该是属于我们的。」
(3)节期(二十三章)
利未记真是一段比一段丰富、精彩。只可惜我们没有足够的篇幅来详加研究。
我们中文和合译本用「节期」一词来说本章之特别节日,实在比英译本之feast来得高明,前者是指到「节」和「期」,刚合希伯来文chag,和mo’ed之义,而英文feast却只译了「节」(即chag)之意思。原来「节期」在希伯来文是两个不同的字,chag(双数是chaggim)是指「节」,亦即是英文feast之意,但另一个希伯来字mo’ed(双数是mo’adim),却是指特定的时间或季候,亦即是我们中文「期」之意。
这分别有什么意思呢?原来二十三章里,我们有一个表,列明每年富守之「节期」。而五个节期之中,只有三个能称之为节(chaggim)其他两个只是每年当守之「期mo-adim),因为那三个节刚巧也是每年要守一次的,因此就与「期」并列,而成五个节期了。
二十三章中,节期共有五个,它们就是:
(1)逾越节(5~14)
(2)五旬节(15~22)
(3)吹角节(23~25)
(4)赎罪日(26~32)
(5)住棚节(33~44)
如中文圣经的翻译,五个之中只有三个是节,就是:(1)逾越节——亦称除酵节(出廿三15,卅四18等);(2)五旬节——亦称七七节、初熟节(出卅四22等);(3)住棚节:亦称收藏节(出廿三16等)。这三个节之特点,乃是在出埃及记和申命记中,都是三个节相提并论的,而且是以色列人一年中最受重视的三个节,我们看下面之经文就明白神是怎样看这三个节:
「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你要守除酵节……又要守收割节。所收的是你田问所种劳碌得来初熟之物,并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节。」(出廿三14~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却不可空手朝见。」(申十六16)
五个节期都有一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在某些特别的安息日,或不用工作的日子举行的,他们一同聚集敬拜神,满心喜乐地感谢他。
史可福圣经不是分五个节期,他是分作七个,把逾越节分成三个,称之为(1)逾越节;(2)除酵节;和(3)初熟节。但在该段经文及圣经其他地方,似乎均找不着任何证据来支持他的说法。请特别留意二十三章五至六节,那不是明言逾越节和除酵节其实是一个吗?它们连守节的办法也是一样的。圣经其他地方也是如此说法。
史可福又把九至十四节看成是另外一个节,其实并非如此,那只是论逾越节之一个附录,说明他们进住迦南之后(参第十节),该怎样守逾越节吧了。十一节更明言献初熟土产的日子,亦即是逾越节或除酵节的日子,「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来献——那安息日亦即是除酵节的安息日。再说,硬把这节日分开来,而称之为初熟节,就与后面接续来(15~22)的五旬节混在一起了。
另一些解经家则把逾越节分成两个节,再加上每周的安息日为另外一个节。但很明显的,三十七、三十八节明说这是不可能的,那里说:「这(五个)是耶和华的节期,……这是在耶和华的安息日以外」。安息日是每周守一次,而其他节期则每年守一次,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那些企图把二十三章的五个节期分成七个的人,目的就是想凑够七的数目来符合他们某些理论。却不知这个企图反把他们自己的目的破坏了。原来在二十三章之节期外,还有两个节期是以色列人非常看重的,在二十五章我们知道那就是安息年(每七年一次),和禧年(每过四十九年即有一禧年,在第五十年举行)。因此,合共起来,以色列人就一共有七个重要的节期:
(1)逾越节
(2)五旬节
(3)吹角节
(4)赎罪日
(5)住棚节
(6)安息年
(7)禧年
每逢七月,他们就有一特别的安息日(吹角),我们就知以色列人安息的体系是以七作中心的,第七日,第七月,第七年,和每七个七年,都是特别的安息节日。
把上述五个与安息有关之节期联起来看,以色列人就一共有十个安息:
(1)每周之安息日
(2)除酵节之第一日
(3)除酵节之第七日
(4)五旬节
(5)七月的第一日(吹角)
(6)赎罪日(七月的第十日)
(7)住棚节之第一日
(8)住棚节之第八日
(9)安息年(二十四4)
(10)禧年(二十五10、11)
此外,以色列人每月的第一日(本身已是安息日),他们要吹角和献祭作特别的记号,他们称那日为「月朔」(民十10,廿八11、28),因为以色列人用的是农历,因此每月的第一日必是月朔(或称新月参代下二4;赛六十六23等,有关以色列人的历法问题,可参ImperialBibleDictionary,on“Month”,byDr.D.H.Weir),他们的月号虽是以农历计算,但年仍是以阳历计,不然的话,以二十九日半为一农历的月,慢慢就会使他们的一月(约等于阳历之四月)有时会在春天,有时则在夏天了。但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月份是按季节而定(所以没有春天是在十一月,或冬天是在六月等),以至他们的七月总会是在收获的时候(这与中国之历法近似),而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年(即每月二十九日半)的农历年,和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为一年的阳历年又怎样配合呢?那大概是每隔二或三年则以一闰月补足吧。
为什么我们讲「神所定的节期」时,会加上这一大串历法的问题?我们的目的是要指出一切的收获与祝福都是从神而来的,因此每新的一月和新的一年,就要以感谢为祭献给他。迦南地之地土是神的,他们之所以能得着,都是出于神的恩慈,神要常提醒以色列人,因为他们现今是与神进人一特别的约的关系,所以能享受今天的祝福,神不要他们舍本逐未。
神也藉着这些节期,使他们全国上下团结一致,亦要他们领悟整个救赎的真理(节期是一表记)。而这些节期亦指出,耶和华神是他们生命之维持者,和供给者,因此他们称之为「耶和华的节期」(廿三4)可怜!到新约时代,他们竟称之「犹太人的节期」了(约五1,六4)。无怪乎有人说:「神的制度一落入人的手中就会立刻腐化。」
这些节期对我们有什么意思呢?最重要的,是它们所预表的真理,在新约都加以充份说明,让我们把利未记二十三章的预表,略述于后:
逾越节(5~14节)
逾越节是在正月十四日黄昏开始,是记念以色列人从埃及被拯救出来的。它为众节期之首,预表了救赎也是我们一切的起点——被杀之羔羊,以及使我们免去审判而流之宝血。
他们要在正月十四日黄昏,宰逾越节的羔羊来吃;宰逾越节羔羊是代表救恩,吃逾越节的筵席则代表交通。然后自十五日起,要一连吃无酵饼七日,酵是代表罪和败坏,七则代表完全,吃无酵饼七日,则表明领受了救恩的人,要完全离弃罪恶,作圣洁国度的子民,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至八节,则充分解释了这个表记。
七日当中之第一和第七日为安息日,什么「劳碌的工作」都不可作,七日当中,每一日都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且想想这幅图画——人要「歇了自己的工」,只藉着火祭发出馨香之气,上升至耶和华面前,得蒙悦纳。
最后,以色列人要在「安息日的次日」(编者按:英译本作「安息日次日的早晨」,即新约时代之「主日」),把一捆「初熟的庄稼」献给耶和华。这有三重意义:
(1)在神救赎的计划,以色列人是「头生」的,或说是初熟的。
(2)基督徒是「初熟的果子」(各一18)。
(3)最重要的预表是,主耶稣在七日的第一日(即等于犹太人安息日的次日)从死里复活,「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
五旬节(15~22节)
五旬节的计法是这样,从献逾越节的摇祭(在安息日献)起计,满了七个安息日(即四十九日),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即第五十日——五旬即五十),即为五旬节(英文五旬节Pentecost,乃源自希腊文Pentekoste,即五十),逾越节献一捆麦子,表明庄稼开始收割了,五旬节所献之摇祭——以初熟麦子作的饼,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则表明收割完成了。逾越节献的一捆麦子,表明庄稼是来自神的,五旬节献的摇祭,则表明可供作人食用了。
从表记一方面来说,守五旬节是预表主复活后第五十日,圣灵降临——降在那些被基督拯救的人的身上(使徒行传第二章,那正好预表「神的儿女们被圣灵聚在一起,与基督一切的宝贝,一同被献在神的面前」)。
我们留意,这两个祭的饼,都要加酵烤成的(十七节),这正是表记所安排的。原来尽管在新约属灵的摇祭里面,又是藉血得蒙洁净,藉圣灵得与神相联,罪的酵仍然存在的,叫我们大得安慰的是,与摇祭同献的,是赎罪祭、平安祭与及馨香的火祭(燔祭),即表明我们现今尽管仍在有罪的本性内,但在基督所预备的祭里面,我们仍可蒙悦纳,与他有交通。
吹角、赎罪日、住棚节(23~44节)
在七月中,以色列人有三个节期几乎是联在一起的,第一个就是吹角,在七月一日;第二个是赎罪日,在七月初十;第三个是住棚节,是七月十五日。这几个节期有两点颇堪注意:第一、它们相隔时日不长;第二、它们与其他两节(即逾越节与五旬节)相距甚远,自五旬节到七月一日之吹角,三个半月过去了;将来我们一定可以看见这个表记会怎样真确地实现,原来七月中的三个节期,均是预表到以色列人要再从万国中被招集回来,聚在一处。
七月是以色列人一年中特别安息的时间的开始,他们要吹角,表明是神呼召他们回来,开始守七月中两个重要节期,即是赎罪日(七月十日),和住棚节(七月十五日)。
赎罪日是以色列人全年中最特别的节期,是大祭司进到至圣所内,为全以色列人赎罪的日子。
住棚节则表明禾稼收聚完毕了,他们先在七日内将火祭献给神,在神面前欢乐,到第八日要守严肃会。住棚节亦是以色列人一年之内最后的一个宗教节令。
在十六章,赎罪日的记述非常详尽,我们不必去翻看,只提起一点来说,大祭司进了至圣所,把血洒在施恩座上面和前面之后,就出来,去到百姓那里,身上穿着那件「荣耀华美」的圣衣,表记中这一部分未应验。我们的主耶稣是以色列人的大祭司,他已经带着血,进到施恩座前,却仍未见他出来,祝福他的百姓(来九24~28)。在那个时候,以色列人要为自己的罪悔改,而二十三章中也特别看重这点,它三次说到百姓要「刻苦己心」(27、29、32)。必有一日,是夏天和收割的尾声,以色列人要说:「麦秋已过,夏令已完,我们还未得救」。然后他们就要仰望那位被扎的,就要全家得救了。
也必有一天,住棚节亦要完全应验:全以色列人,再被招聚在一起,不再是独行的野驴,不再在万国中被抛来抛去。这个住棚节比任何其他节或期都长,亦是他们最欢乐的节日,他们要回顾被拯救脱离埃及的经验:「你们要住在棚里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里,好叫你们世世代代知道我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时候,曾使他们住在棚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42~43节)
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第一站在疏割(出十二37,十三20),「疏割」在希伯来文,即「棚」之谓,那真有意思。但住棚节之最大应验仍未来到,撒迦利亚书十四章说:「所有来攻击耶路撒冷列国中剩下来的人,必年年上来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并守住棚节,……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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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示:仔细阅读十八至廿四章。 利未记之中心 (第二部分:十八至廿七章) 「这里(神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我们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础,无论以色列人作什么,他们不能忘记一个事实:耶和华是他们的神。他们的行为要与这个崇高圣洁的地位相称,这是神对他们的召命。他有权立下一特别的道德标准,要他的子民去遵守,以至他愿意把自己的名字跟他们联放一起。就在他与人发生关系那一刻起,人的行为就要有所改变,以至可以配得起他。无论什么时代,这都是正确的圣洁原则。他们的行为是要建基于他本身,不是人本身。整个利未记的中心就是:『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十九2) ——马金托殊(C.H.Mackintosh) 第二部分(十八至廿七章) 就如我们上面所述,利未记第二部分是关于实践方面的——神选民的道德和行为的实践。单单是地位称义(第一部分)是不足够的,我们一定要有实际的成圣经历(第二部分)才行,这一段的引言是相当沉重的: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
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十八1~5)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句话,立刻清楚地指出神要他的百姓圣洁的基本理由。他们要圣洁,因为这是他的本性。这第二部分的圣经中,有差不多五十次题到「我是耶和华」这句话。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本部分共分四大段,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1)百姓(十八至二十章) 这一段由十八章至二十章,是关于全以色列民之道德法则的。它的引言(十八1~5)和结语(二十22~26),都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就自成一段。其内容是: 第十八章:性之禁例 第十九章:一般戒例 第二十章:违者之刑 十八章论及的,不是完全的性禁例、那只是特别针对以色列国周围之淫风败俗——哀哉,这一直是异教国家的风俗!至今仍没有改变。也让我们谨记,神禁止与不信的人通婚,其立场至今没有改变。尽管与我们这一代的潮流不同,神在利未记十八章陈述的禁例,仍然坚定不变,他明确地指出性关系要贞洁,不能放纵。还有什么比健康的家庭关系对一个人来得重要?今天人对婚姻的法例,全凭「多数」来通过,来
实行,对神的律法完全弃之不顾,今天,应该是站起来的时候,来坚持婚姻制度的神圣,强调家庭关系的重要。 十九、二十章也是一样,那里论及之道德观念和违者之刑,也不是无所不包的道德律,只是特别指出那些会影响以色列人之败风恶行而已。我们没有时间详细讨论它们。最好找一本好的解经书,自行研究。 生活中无论何种关系,神都要求我们正直公义,违背的难免招审判,这是肯定的,也必会是严厉的。凡干犯的,必要受刑,免得波及无辜,今天社会上主张对罪犯姑息者,他们道德上不只是恶的,情感上更是属于婆婆妈妈之流,因此他分不清何为善,所以道德上是恶,又因为他不明白对罪犯仁慈,即是对善良百姓残忍,所以情感上是脆弱的。 (2)祭司(二十一至二十二章) 二十一和二十二章,是特别关于祭司的。假如百姓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何况祭司呢!会幕是三重的——外院、圣所、至圣所,照样全以色列人也是分开三等级,即百姓、祭司,和大祭司,会幕怎样一层比一层圣洁,全以色列人的三等级也一样。以色列人成圣之最高表现,即在大祭司身上,这是为什么在他所穿的圣衣中,前额要配上一金牌,写着「归耶和华为圣」几个字。 祭司是有特权的人。耶和华选了一支派,从那支
派选了一家族,从那家族他又选了一个人,他就是要这一个人和他的家庭永远归他;因此,他也要那个人有最显著的圣洁标记。为要保证这点,他就立下本段的规列。 本段可分下列三部分说: (1)禁从败风(二十一1~15):是特指祭司与社会的关系。 (2)禁立残缺(二十一16~二十二16):特指无条件作祭司及吃圣物的人。 (3)禁献残牲(二十二17~33):身体有残疾的牲口,不得在坛上献给耶和华。 换句话说,这段是论及祭司之三方面,不应作的,不应做的,和不应献的。耶和华的祭司,一定要与不洁之物分别出来,免得亵渎神。(这两章圣经中,最少有十二次题到「免得亵渎我!」) 利未记这段说话,对今天属于主的人是多么重要。对一个有君尊祭司的基督徒,还有比圣洁更重要的吗?我们又要怎样清楚地知道祭司的地位和祭司的实际是有分别。亚伦所有的儿子,因着血洗的关系,不管年老年幼,健康残疾都是耶和华的祭司,但身体有残疾的却不能在坛上献祭,他们甚至不能进圣所幔子内(二十一21~23);沾染不洁的不能吃圣肉(二十二6~7)。同样的,一切真信徒,都因着新生命与主联在一起而有祭司的地位,这个地位无论谁都不能破坏,但不是每一个信
徒都享受同一亲密的交通,或能同在幔子内事奉神。联合是一件事,相交又是另一件事;生命是一件事,事奉却是另一回事;地位是一件事,实际却是另一回事;关系是一回事,在幔子内事奉又是另一回事。许多时候,「残疾」和「不洁」一直拦阻我们得着那本该是属我们的高贵之事奉及香气——不错,那本该是属于我们的。圣经虽没告诉我们有什么办法可叫某些亚伦的儿子重得祭司的事奉,但对我们这些在属灵上有残疾及不洁的人来说,却可以因着羔羊的血和圣灵的火,重新得着那尊贵的地位和实际。所以我们说:「那本该是属于我们的。」 (3)节期(二十三章) 利未记真是一段比一段丰富、精彩。只可惜我们没有足够的篇幅来详加研究。 我们中文和合译本用「节期」一词来说本章之特别节日,实在比英译本之feast来得高明,前者是指到「节」和「期」,刚合希伯来文chag,和mo’ed之义,而英文feast却只译了「节」(即chag)之意思。原来「节期」在希伯来文是两个不同的字,chag(双数是chaggim)是指「节」,亦即是英文feast之意,但另一个希伯来字mo’ed(双数是mo’adim),却是指特定的时间或季候,亦即是我们中文「期」之意。
这分别有什么意思呢?原来二十三章里,我们有一个表,列明每年富守之「节期」。而五个节期之中,只有三个能称之为节(chaggim)其他两个只是每年当守之「期mo-adim),因为那三个节刚巧也是每年要守一次的,因此就与「期」并列,而成五个节期了。 二十三章中,节期共有五个,它们就是: (1)逾越节(5~14) (2)五旬节(15~22) (3)吹角节(23~25) (4)赎罪日(26~32) (5)住棚节(33~44) 如中文圣经的翻译,五个之中只有三个是节,就是:(1)逾越节——亦称除酵节(出廿三15,卅四18等);(2)五旬节——亦称七七节、初熟节(出卅四22等);(3)住棚节:亦称收藏节(出廿三16等)。这三个节之特点,乃是在出埃及记和申命记中,都是三个节相提并论的,而且是以色列人一年中最受重视的三个节,我们看下面之经文就明白神是怎样看这三个节: 「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你要守除酵节……又要守收割节。所收的是你田问所种劳碌得来初熟之物,并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节。」(出廿三14~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
朝见他,却不可空手朝见。」(申十六16) 五个节期都有一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在某些特别的安息日,或不用工作的日子举行的,他们一同聚集敬拜神,满心喜乐地感谢他。 史可福圣经不是分五个节期,他是分作七个,把逾越节分成三个,称之为(1)逾越节;(2)除酵节;和(3)初熟节。但在该段经文及圣经其他地方,似乎均找不着任何证据来支持他的说法。请特别留意二十三章五至六节,那不是明言逾越节和除酵节其实是一个吗?它们连守节的办法也是一样的。圣经其他地方也是如此说法。 史可福又把九至十四节看成是另外一个节,其实并非如此,那只是论逾越节之一个附录,说明他们进住迦南之后(参第十节),该怎样守逾越节吧了。十一节更明言献初熟土产的日子,亦即是逾越节或除酵节的日子,「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来献——那安息日亦即是除酵节的安息日。再说,硬把这节日分开来,而称之为初熟节,就与后面接续来(15~22)的五旬节混在一起了。 另一些解经家则把逾越节分成两个节,再加上每周的安息日为另外一个节。但很明显的,三十七、三十八节明说这是不可能的,那里说:「这(五个)是耶和华的节期,……这是在耶和华的安息日以外」。安息日是每周守一
次,而其他节期则每年守一次,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那些企图把二十三章的五个节期分成七个的人,目的就是想凑够七的数目来符合他们某些理论。却不知这个企图反把他们自己的目的破坏了。原来在二十三章之节期外,还有两个节期是以色列人非常看重的,在二十五章我们知道那就是安息年(每七年一次),和禧年(每过四十九年即有一禧年,在第五十年举行)。因此,合共起来,以色列人就一共有七个重要的节期: (1)逾越节 (2)五旬节 (3)吹角节 (4)赎罪日 (5)住棚节 (6)安息年 (7)禧年 每逢七月,他们就有一特别的安息日(吹角),我们就知以色列人安息的体系是以七作中心的,第七日,第七月,第七年,和每七个七年,都是特别的安息节日。 把上述五个与安息有关之节期联起来看,以色列人就一共有十个安息: (1)每周之安息日 (2)除酵节之第一日 (3)除酵节之第七日 (4)五旬节 (5)七月的第一日(吹角) (6)赎罪日(七月的第十日) (7)住棚节之第一日 (8)住棚节之第八日 (9)安息年(二十四4) (10)禧年(二十五10、11) 此外,以色列人每月的第一日(本身已是安
息日),他们要吹角和献祭作特别的记号,他们称那日为「月朔」(民十10,廿八11、28),因为以色列人用的是农历,因此每月的第一日必是月朔(或称新月参代下二4;赛六十六23等,有关以色列人的历法问题,可参ImperialBibleDictionary,on“Month”,byDr.D.H.Weir),他们的月号虽是以农历计算,但年仍是以阳历计,不然的话,以二十九日半为一农历的月,慢慢就会使他们的一月(约等于阳历之四月)有时会在春天,有时则在夏天了。但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月份是按季节而定(所以没有春天是在十一月,或冬天是在六月等),以至他们的七月总会是在收获的时候(这与中国之历法近似),而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年(即每月二十九日半)的农历年,和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为一年的阳历年又怎样配合呢?那大概是每隔二或三年则以一闰月补足吧。 为什么我们讲「神所定的节期」时,会加上这一大串历法的问题?我们的目的是要指出一切的收获与祝福都是从神而来的,因此每新的一月和新的一年,就要以感谢为祭献给他。迦南地之地土是神的,他们之所以能得着,都是出于神的恩慈,神要常提醒以色列人,因为他们现今是与神进人一
特别的约的关系,所以能享受今天的祝福,神不要他们舍本逐未。 神也藉着这些节期,使他们全国上下团结一致,亦要他们领悟整个救赎的真理(节期是一表记)。而这些节期亦指出,耶和华神是他们生命之维持者,和供给者,因此他们称之为「耶和华的节期」(廿三4)可怜!到新约时代,他们竟称之「犹太人的节期」了(约五1,六4)。无怪乎有人说:「神的制度一落入人的手中就会立刻腐化。」 这些节期对我们有什么意思呢?最重要的,是它们所预表的真理,在新约都加以充份说明,让我们把利未记二十三章的预表,略述于后: 逾越节(5~14节) 逾越节是在正月十四日黄昏开始,是记念以色列人从埃及被拯救出来的。它为众节期之首,预表了救赎也是我们一切的起点——被杀之羔羊,以及使我们免去审判而流之宝血。 他们要在正月十四日黄昏,宰逾越节的羔羊来吃;宰逾越节羔羊是代表救恩,吃逾越节的筵席则代表交通。然后自十五日起,要一连吃无酵饼七日,酵是代表罪和败坏,七则代表完全,吃无酵饼七日,则表明领受了救恩的人,要完全离弃罪恶,作圣洁国度的子民,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至八节,则充分解释了这个表记。 七日当中之第一和第七日为安息日,什么「劳
碌的工作」都不可作,七日当中,每一日都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且想想这幅图画——人要「歇了自己的工」,只藉着火祭发出馨香之气,上升至耶和华面前,得蒙悦纳。 最后,以色列人要在「安息日的次日」(编者按:英译本作「安息日次日的早晨」,即新约时代之「主日」),把一捆「初熟的庄稼」献给耶和华。这有三重意义: (1)在神救赎的计划,以色列人是「头生」的,或说是初熟的。 (2)基督徒是「初熟的果子」(各一18)。 (3)最重要的预表是,主耶稣在七日的第一日(即等于犹太人安息日的次日)从死里复活,「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 五旬节(15~22节) 五旬节的计法是这样,从献逾越节的摇祭(在安息日献)起计,满了七个安息日(即四十九日),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即第五十日——五旬即五十),即为五旬节(英文五旬节Pentecost,乃源自希腊文Pentekoste,即五十),逾越节献一捆麦子,表明庄稼开始收割了,五旬节所献之摇祭——以初熟麦子作的饼,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则表明收割完成了。逾越节献的一捆麦子,表明庄稼是来自神的,五旬节献的摇祭,则表明可供作人食
用了。 从表记一方面来说,守五旬节是预表主复活后第五十日,圣灵降临——降在那些被基督拯救的人的身上(使徒行传第二章,那正好预表「神的儿女们被圣灵聚在一起,与基督一切的宝贝,一同被献在神的面前」)。 我们留意,这两个祭的饼,都要加酵烤成的(十七节),这正是表记所安排的。原来尽管在新约属灵的摇祭里面,又是藉血得蒙洁净,藉圣灵得与神相联,罪的酵仍然存在的,叫我们大得安慰的是,与摇祭同献的,是赎罪祭、平安祭与及馨香的火祭(燔祭),即表明我们现今尽管仍在有罪的本性内,但在基督所预备的祭里面,我们仍可蒙悦纳,与他有交通。 吹角、赎罪日、住棚节(23~44节) 在七月中,以色列人有三个节期几乎是联在一起的,第一个就是吹角,在七月一日;第二个是赎罪日,在七月初十;第三个是住棚节,是七月十五日。这几个节期有两点颇堪注意:第一、它们相隔时日不长;第二、它们与其他两节(即逾越节与五旬节)相距甚远,自五旬节到七月一日之吹角,三个半月过去了;将来我们一定可以看见这个表记会怎样真确地实现,原来七月中的三个节期,均是预表到以色列人要再从万国中被招集回来,聚在一处。 七月是以色列人一年中特别安息的时间的
开始,他们要吹角,表明是神呼召他们回来,开始守七月中两个重要节期,即是赎罪日(七月十日),和住棚节(七月十五日)。 赎罪日是以色列人全年中最特别的节期,是大祭司进到至圣所内,为全以色列人赎罪的日子。 住棚节则表明禾稼收聚完毕了,他们先在七日内将火祭献给神,在神面前欢乐,到第八日要守严肃会。住棚节亦是以色列人一年之内最后的一个宗教节令。 在十六章,赎罪日的记述非常详尽,我们不必去翻看,只提起一点来说,大祭司进了至圣所,把血洒在施恩座上面和前面之后,就出来,去到百姓那里,身上穿着那件「荣耀华美」的圣衣,表记中这一部分未应验。我们的主耶稣是以色列人的大祭司,他已经带着血,进到施恩座前,却仍未见他出来,祝福他的百姓(来九24~28)。在那个时候,以色列人要为自己的罪悔改,而二十三章中也特别看重这点,它三次说到百姓要「刻苦己心」(27、29、32)。必有一日,是夏天和收割的尾声,以色列人要说:「麦秋已过,夏令已完,我们还未得救」。然后他们就要仰望那位被扎的,就要全家得救了。 也必有一天,住棚节亦要完全应验:全以色列人,再被招聚在一起,不再是独行的野驴,不再在万国中被抛来抛去。这个住棚节比
任何其他节或期都长,亦是他们最欢乐的节日,他们要回顾被拯救脱离埃及的经验:「你们要住在棚里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里,好叫你们世世代代知道我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时候,曾使他们住在棚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42~43节) 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第一站在疏割(出十二37,十三20),「疏割」在希伯来文,即「棚」之谓,那真有意思。但住棚节之最大应验仍未来到,撒迦利亚书十四章说:「所有来攻击耶路撒冷列国中剩下来的人,必年年上来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并守住棚节,……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