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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课 希伯来书

圣经课程 by 巴斯德

题示:研读这一课之前,请先将这卷长长的希伯来书读两遍,读的时候不可心急,要慢慢的读。

(1)我想在这里首先声明,在以后的几课中,我们认为「希伯来人」、「以色列人」、「犹太人」,这三个名称是互通的。我们曾经花了许多时间去仔细研究过,并没有发现三者之间有什么分别,只有那些英国以色列神学家才认为有分别。

(2)我们将要用相当长的篇幅来介绍希伯来书。请读者们耐心阅读,因为在所有书信之中,对这卷书的立场和受书人产生误解的人特别多。

(3)曾经引起不少人争论的希伯来书作者是谁的问题,虽然我们也认为不论谁作也好,对书信内容的解释是没影响的;但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问题的确有特别的趣味在内,所以我们打算采取一个态度,就像摩西的姐姐对他的态度一样——「放在一旁看看怎样」。希望读者会感到这个附录有用处。

——巴斯德(J.S.B.)

我永远不忘记,当我第一眼看白朗峰(MontBlanc)之时的感受:它由沙木尼谷(ChamonixValley)边高起,直插云层。在阳光反照之中,好像戴上金冠冕,阿尔卑斯(Alpine)众山岭都俯伏在它的脚下称臣。同样,当我们第一次打开这卷「希伯来书」来研读的时候,它的超越,它的伟大,也使我们有类似的敬畏感受。在新约圣经里面,它与罗马书都是最伟大的神学教义书。再者,它在新约圣经最后的一部分里,即在被称为希伯来信徒书信里,有领导性的地位,或可以说是「王」的地位。

希伯来信徒书信

我们在上一课已经说过,这最后的九卷书信(希伯来书至启示录),与以前的书信不同,因为它们都是写给希伯来信徒的,所以书中弥漫着希伯来人的气氛。最先九卷(罗马书至帖撒罗尼迦后书)是写给教会的,但这里的九卷没有一卷是写给教会的,第一卷连书名都指明是给希伯来人的,正如一章一至二节所说,是晓谕「列祖」和「我们」。雅各书是写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一1)。彼得前后书写给「分散各地寄居的」(彼前一1;彼后三1)。其他的几卷,不是每一卷都这么明显的写明是给犹太人的,但每一卷都有足够的暗示和证据,表明对象是犹太人(参看犹大书二2的「会堂」;彼前二12,四3;约叁7;启十一2所提及的「外邦人」),尤其是犹大书和启示录的暗示最清楚。

再者,教会书信所论教会的「奥秘」,即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新妇」和「圣殿」,这些在希伯来信徒书信中连提都没有提过。而且也没有论及已死的人将要与主一同复活的真理:没有论及外邦人与犹太人在灵里合而为一的教训;没有论及「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之类的道理。

而且,两组书信对信徒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态度,似乎有很大的分别。试想罗马书八章二十九、三十、三十八、三十九节等的保证是何等的牢靠,但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六节,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等经文就使人受尽不少困扰!还有以弗所书二章七至十节腓立比书一章六节的确据,与彼得后书一章十节,启示录二章五节、三章五节的话也是有很大的对比!

因为有了这些不同的地方,即是希伯来人立场的不同,没有提及教会「奥秘」的不同,表面上不保证信徒一定得救的不同:所以这些希伯来信徒书信曾一度被认为不但没有进一步解释启示的真理,而且还倒退了一步叫人不明白真理。但事实上这样的批判,是完全误解了它们的本意。

请再想想:到了这个时候,以色列人已经两度拒绝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君王:第一次是在主还活在世上的时候,第二次是在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藉着许多见证人证明他确是复活的救主,结果使徒行传告诉我们,以色列人还是拒绝。只是以色列人把基督钉死之后,基督就成了全人类的救主,「因为神救众人(原文是「所有的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提多二11)。所以,第一件事必须做的,就是要把十字架的意义向犹太人和外邦人同时解明;这就是头四卷教会书信的工作了。然后,一直以来隐藏的教会的「奥秘」才能启明出来,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成为一体,这就是次三卷教会书信所启明的;跟着,为要完成有关教会的真理,最后两卷帖撒罗尼迦书就说明了主的再来,和教会的被提是怎样的。可是,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另一个层面的重要真理必须表明的,这正是这些希伯来基督徒书信所担任的角色了。

当那关系列每一个人的福音传开了,又那教会奥秘的真理向信的人启示了,跟着一个不可能逃避的问题就是:这一切与犹太人的宗教有何关系呢?我们知道犹太人的宗教是给与人类唯一正确的宗教。这问题并不是等闲的问题,尤其是因为主耶稣本身是一个犹太人,他也尊重犹太人一切的祭礼;而且第一批信主的人是犹太人;福音本身是『先传给犹太人』的(罗一16)。我们看见使徒保罗早已在罗马书九至十一章那里,解释了福音在神的计划里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但是福音与律例、祭礼、祭司、圣殿等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知道这一切的事现在已经废弃了,那是为什么呢?所以这九卷希伯来信徒书信中的第一卷就要先解答这些问题了。究竟它怎样完满地解答呢?这当然是我们要研究的题目,但更重要的,是圣灵在此要让我们深一层明白一个最奇妙的启示(以前从没有让我们明白过的)就是主耶稣在天上为我们作大祭司,并且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

还有一点,虽然这些希伯来基督徒书信有提及教会真理,但最低限度有一点是超过教会书信的,就是它们领我们进到最后经历的地步,神造我们,又救赎我们,到底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神为什么要造我们呢?造我们只是为了叫我们生存吗?或是为了要管理我们、审判我们、刑罚我们或赏赐我们吗?不,真正的目的说来似乎有点奇怪,神造我们竟然为了叫我们个别与他有交通,是以爱以真诚来相交。罪恶虽然破坏了我们与神的相交,又贬低我们人类的本性;但神造人又救赎人的目的始终要达成;人恢复与神相交的关系,一切的事都是向着这一个目标进发。这一个道理就是约翰壹书所记载的。

还有一点,我们已经指出,圣经按着次序的启示出各样的真理,就是先有福音,跟着是教会的真理、被提的真理、天上大祭司的真理,与神心对心相交的真理,现在到了最后,应该就是现今世代的结束、上再来审判全世界、千禧年国开始、白色大宝座,并最后「新天新地」开始的真理。这样,圣经的启示才能完整,才能称为最奇妙的圣书!

希伯来书:特别的一面

倘若我们要找到这卷希伯来书的中心思想,我们就一定要先弄清楚它的立场,它有点像利未记之与出埃及记。利未记记载所有馨香的祭都是预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但同时也是预表各样的好处,就是神所要赐给他所救赎的人的。以色列人本来就是神从埃及救赎出来,在西乃旷野与他立约作他子民的。为了那约,神下来「住在他们中间」(出廿五8);所以利未记一开始就这样说:「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同样的,希伯来书解释了五祭和祭司的意义,又提及逾越节的羊羔就是基督,但它最大的目标是要指出,神所救赎的罪人,要「同蒙天召」作「圣洁的弟兄」(三1),正如以色列人在与神立的约上所得到的权利一样。

根据这一点看下去,我们发现希伯来书有许多叫人惊叹的启示。原来主耶稣为祭司的职分,并不是在十字架上牺牲之时间始的,而是当他复活升天,「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九24)之时才开始的。我们常听见有人说,主被钉在十字架上作我们的大祭司,这种说法是错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八4),这是圣经明明的启示,奇怪的是竟会有这许多人说祭司的意思就是牺牲者,其实圣经根本没有这个意思。相反,利未记告诉我们,祭司就是将那些已经牺牲了的祭牲献为祭的人。请看利未记一开始怎样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他(指那人自己,不是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利一2~5)。所有的祭者都是这样(参看四24、29、33),若不先将祭牲的血流了,祭司的工作就不会开始的,主耶稣也是这样,他先流血牺牲了,然后他才升天为我们作祭司。

但是也许有人反对说:大祭司亚伦岂不是预表基督的吗?他怎么在每年的赎罪日里也「要宰赎罪祭的羔羊」(利十六15)?是的亚伦作为百姓的代表,所以昔日一切的祭礼他都要承担;但是(神在圣经里面所定的预表是何等的准确!)在所有献祭的事未定之前,他是不能穿大祭司的外袍的——意思是一定要等祭物在坛上烧了之后才正式履行大祭司的职务(十六23、24)。

在亚伦以前的许多个世纪里,人们献祭一向都不需要祭司的。就是在那永远难忘的出埃及之夜,逾越节羔羊——每家一只也不是由祭司宰的,而是由每家的家主自己宰的。请牢记:这时亚伦还未升任祭司。当主耶稣召集门徒在楼上,就是在未上十字架之前,请问他以什么来暗指他的死?是用利未记的祭吗?不,他用的是逾越节的羊羔,是用不需要祭司献的祭。这一点十分重要。利未记的祭司是每一天都要献,唯有逾越节的羔羊是每年只献一次的。每年的逾越节只是为记念出埃及的那一次,并不是要再出埃及,所记念的也是与祭司无关。所以,逾越节之后在西乃山立约之时,所有的祭牲都不是由祭司献的,乃是由「以色列中的少年人」献的(出廿四5)。「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的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第8节)所以,当主耶稣在楼上对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他必然指自己的身体为逾越节的羊羔,以自己的血为立约所洒的血,而这两样都是一次过献上,永远不再须要献的。由此看来,罗马天主教所作的是何等的愚拙!何等的错误!何等的毒害!他们把圣餐放在祭司的身上,而且以为他们为祭司有一种神秘的恩赐,能把饼变为主的肉,把杯变为主的血。意思是要藉他们的祭司继续不断的为人们献主的身体和血为赎罪祭,凡守这圣餐的,他们的罪才得赦。这样就等于否认了主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成为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

我们要质问他们,主耶稣自己在天上岂是继续不断的献上自己吗?我们应该明白,希伯来书十章十一至十二节把亚伦的祭司职位,与主耶稣的祭司职位作一个比较,指出亚伦是「天天站着事奉」,「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但主耶稣却「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这样我们看见这卷希伯来书印证了主耶稣为我们的逾越节羊羔,他的血为我们一次流出永远有效。对于那些相信他,接受他的约的人来说,这卷书正是证明了我们这位奇妙的耶稣,完全应验了(而且更是超越了)利未记的祭司和祭物的预表。以后当我们继续研究这卷希伯来书之时,这一个观念必须继续保持在我们的脑海中,不可忘记。

谁是受书人?

我们二十世纪的外邦人可以很容易明白,犹人教所有的预表都是应验在耶稣的身上;但对于第一世纪的犹太信徒来说,要接受这一个事实,真是十分困难的。因为犹太教一向被认为是神自己建立的宗教,而且教中一切的条例又是通国遵守的,如今要承认耶稣基督应验了这一切,以后不用再遵守那些条例,岂有不感到难于履行之理呢?

正如已故的罗拔,安德逊爵士(SirRobertAnderson)所说:「真的,我应该要体会一下当时的犹太基督徒的感受!正当他站在圣殿的院子里面,看见每天献祭拜神之时的人来人往,又看见神所设立的祭司们正在依照神所指定的方式进行事奉和献祭,这一切在他们国家过去千多年的历史中,一向被他们引以为荣,每一个敬虔情绪,每一个热诚的感受——可能你称之为迷信——一定吸引着他,使他着了迷。当他看到那堂皇神圣的至圣所之时,他一定想起这是他们的耶和华神亲自拣选分别为圣的地方,是他们的君王和先知世世代代敬拜神的地方,以致他不能不存着一种敬畏和恐惧交杂约心情来注视它。」

是的,我们应该同情他们,我们更应该体会他们的困难。一个希伯来基督徒既然先有了这种种的心理和关系,那么「除非有一个更高更荣耀的启示,否则没有什么能吸引他放弃自己国家的宗教的」尤其是要为一位被众人凌辱的耶稣放弃众人认为最光荣的宗教,而且「还离开会幕去到他的跟前,接受他的责备」,这绝对不容易做到的。圣殿当时还存在,也不住的有许多人去敬拜祈祷,所以离开主的后路是经常开放,而且引诱力也是非常大。

再者,我们在考虑到那些受书人的时候,一定要联想及使徒行传里面的一些特殊的现象,这一点对解释希伯来书内那几段叫人产生疑问的经文,是十分重要的,使徒行传六章七节说:「神的道兴旺起来,在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问那些作祭司的基督徒怎可能一面作祭司,为百姓献祭,而另外一面又接纳这一切祭礼在基督里经已被废弃的思想呢?在十五章五节那里,我们发现「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请问他们既然相信了主耶稣,又怎能仍然保持法利赛人的身分?在二十一章二十节那里,又有耶路撒冷的几个基督徒领袖对保罗说:「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为律法热心。」若那些犹太人真的相信了主耶稣是他们个人的救主,他们怎可能再「为律法热心」?这岂不是一个最早的证据,证明恩典与律法是完全对立的,并因信得救和因行律法得救这两种思想互不相容的吗?使徒行传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六节似乎表示出,那许多万的犹太基督徒还未十分认识耶稣基督,就接纳他为个人的救主了。他们仍然为律法热心,没有放弃摩西的教训和割礼,凡事依照「规矩」,「献祭」事依然继续(第26节)。而且我们相信在这许多万人当中,有一些甚至热心到要杀死保罗,不准他传讲相反的教训呢!事实上,这种敌意是「雅各和众长老」所经常惧怕的,因为持有这种敌意的人,相信不单是犹太人,连那「相信主的数万人」有些包括在内!

要了解这种种不正常的现象,我们又不能不再提醒读者,使徒行传那三十多年的时期,是一个未稳定的过渡时期。这时期有五旬节圣灵降临的神迹奇事,和有关拿撒勒人耶稣死而复活升天的救恩信息。这两样一同印证「天国」现在第二次向他们宣告要降临,耶稣基督要来作他们的王(请参看研究使徒行传的那几课)。同时,很明显的,当时的使徒并没有将个人得救的福音的每一方面都讲清楚,以色列人也没有全部领会。但是,正当以色列人越来越普遍的并肯定的拒绝这天因的福音的时候,他们每一个人就被迫要作一个关系重大的抉择了。钉死耶稣的决定既然是出于他们的宗教阶层,这似乎是表示,那以耶稣基督为至终应验的犹太教,现在竟公然攻击他们自己的基督!于是问题来了,要跟随耶稣,就只有在犹太教以外跟随,甘心忍受犹太人的指摘!不然就是放弃基督,去得犹太人的赞赏。

我们明白了这背景后,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六节和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这两段高度辩论性的经文就立刻显得容易明白了。我们不用翻开希腊文字典去研究原文所指的是什么人。我们的圣经已经够清楚指出,那是指着当时一种特殊的人说的,这种人以后再没有出现了。今天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因着圣经已经写成,我们对主就有了全面的认识。无论我们先前是犹太人也好,回教徒也好,罗马天主教徒也好,或出自任何其他宗教组织也好,只要我们现今信主是根据整卷新约圣经的教训,就等于作出一个决定,要脱离律法上的自义,或宗教上的功德,投靠那位犹太教一切祭礼的应验者基督,我们独一又全备的救主。这样我们就能确确实实的得救了,这是说,我们在悔改信主之时所作的决定,是当时那些希伯来基督徒所没有作的,他们在相信主之时,根本看不见有作这样决定的需要。

请参看像使徒行传第八章这一类的经文,就可明白当时的不正常状态。那里告诉我们有一些撒玛利亚人信了主(第12节)。在今天,每当一个人真心的信了耶稣,圣灵立刻就重生了他,这是我们所相信,并传讲的真理。但是当日那些撒玛利亚人信了主之后,第十六节说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有一些人企图替这件事解释说,他们是已经重生了,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身上只不过是说他们还未受圣灵的浸,得到进一步的福气吧了,但这种解法不对,因为他们中间有一个是行邪术的西门,圣灵明白的说他信了,而且又受了浸(第13节)。但彼得稍后依然宣布他在这道上无分无关,他被罪恶捆绑(20~23节)——这岂不是证明你虽然信了又受浸了,仍然未重生吗?可见当时他们的「信」,和「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未必就等于现今我们所讲、所经历的悔改和重生。请紧记,圣灵也曾降临在那个假冒为善的巴兰先知身上,藉他说预言(民廿四2)——但没有重生他!问题应该是,当日那些信主的犹太人究竟有没有离开罪恶的生活,和罪恶的权势,他们对主的信仰又究竟有多深?

昔日圣灵在五旬节所显的能力和工作,是一种超自然的印证,证明使徒们所传讲的信息真是出于神自己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就存有这种观念,所以当他写第六章之时,他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即神在千禧年里的权能)的人」。当我们继续下去,看见「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这句话之时,我们一定要联想使徒行传那几章圣经所记载的背景才能明白。我们不须要把经文的字句扩大或缩小,以图证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或证明离开真道会有失落的机会。事实上这些话只不过是指着当时那等人,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之下,才有这样的失落危机;而这一切的特殊情况,都已经成为过去,永远不再可能重现的了。但愿每一个真心信主的基督徒,不再因为希伯来书这段经文,而对罗马书八章二十八、二十九节的得救保证产生矛盾心理。倘若我们这些被主买赎,被圣灵重生,在基督属灵的教会里为肢体的人,想要明白圣灵在这方面有什么道理对我们说的话,我们一定翻开教会书信来研究,因为那些书信才真真正正是为我们写的。希伯来书既然是写给希伯来人,对我们来说,关系就不像教会书信那么直接了。虽然希伯来人也有信主的,但信的情况,与我们现今的情况就不是完全相同,于是希伯来书的解释,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同的。

至终的应验

这不是说,这卷希伯来书与我们无关。不,相反来说,圣灵藉这样的书信,向我们启示出一些又宝贵又关系重大的真理。例如主耶稣在天上为我们作大祭司,这一个道理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的。虽然希伯来书的基本立场是向希伯来人讲话,但里面却记载了一些基督教会深奥的道理,是我们不能不知的。再者,希伯来书的作者要当时的希伯来人知道,福音是旧约所有祭礼的最高实体。作者以最活现的笔法,将旧约和新约仔细的一点一点比较,证明福音怎样完全应验了旧约的预表,达成神至终的计划。除了福音以外,再没有可代替的,或加上的,或须要补足的。这些道理岂不是我们自己也须要知道,并持守的吗?所以这卷希伯来书对我们也是十分重要的。

主要思想和分析

既然这卷书信是特别为希伯来信徒写的,尤其是为那些很有可能返回犹太教的信徒写的,所以书中所论及的福音,是特别着重指出它比摩西的约和整个体系更超越。作者不是故意贬低旧约,而是特别表明新约的完全和无上,以致显出新的超越在旧的之上。也不是故意缩小犹太教,而是说明新约基督教是犹太教的荣耀形像,是它的至终应验,所以这书的钥字是「更」(英文是better),大约出现了十二次之多(一4,六9,七7、19、22,八6「两次」,九23,十34,十一16、35、40,十二24)。除了这个「更」字,经文的思想也表达出同样的意义,这书信的第一大段一开始就说主耶稣比天使更尊贵(一~二章);跟着论比摩西更荣耀(第三章):比约书亚更伟大(第四章);比亚伦更尊贵(五一八章)。第二大段论更美的约(八6),更美的应许(八6),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九11),更美的祭物(九23),第三大段论信心得到天上更美的家业(十34),盼望得到更美的家乡(十一16),和更美的复活(十一35),承受神给我们更美的事(十一40)。

本书次要的思想是「终极」——基督是神计划的终极,十字架是救法的终极,新约是旧约的终极。请参考下列经文,里面所记载的,都是一次过发生永不再有的事,亦即终极的事:六4,七27,九12、26、28、十2、10,十二26、27。

本书的结构是十分有层次和有进程的,不论在组织、修辞上,都比以前任何一卷书更有规律。可惜,曾有不少学者用所谓聪明的分析方法,把这书分析得「遍体鳞伤」,并没有领悟书中的论点的彼此关系,和里面三大分段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其实经文很清楚的表示出,十章十九节那里有一个分段,之前的内容差不多全是教义性的,之后的内容差不多全是劝勉性的。此外,当我们小心读的时候,我们应该发现一至七章重点是在基督的位格上;第八章至十章十八节重点是在基督作中保的工作上;然后十章十九节至全书的末了,重点是在以信心回应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现在将它们全部列出如下页:

下列的表每一个小分段当然还可作更细致的分段;盼读者自己下一些工夫去研究,必有丰富的得着无疑;读者自己研究有所得之时,其喜乐,其鼓励,我们不单为此感谢神,更是羡慕不已。

一位新的和更美的救主(一~七章)

希伯来书

基督是「又新又活的路」

钥节:「更美」和「全备」

中心信息:十19~22

Ⅰ耶稣:一位新的和「更美」的救主(一~七)

耶稣是神而人—比天使更美(一~二)

耶稣是新使者—比摩西更美(三)

耶稣是新领袖—比约书亚更美(四1~13)

耶稣是新祭司—比亚伦更美(四14~七)

Ⅱ十字架:一个新的和「更美」的约(八~十18)

新约有更美的应许(八6~13)

新约开了更美的至圣所(九1~13)

新约有更美的祭物为印记(九15~28)

新约有更美的结果(十1~18)

Ⅲ信心:一个新的和「更美」的原则(十19~十三21)

信心是这些更美之事的正确回应(19~39)

信心在历史上有许多例证(十一)

信心叫人忍耐,仰望创始成终的耶稣(十二1~13)

信心在生活上有圣洁的表现(十二14~十三21)

末后的话(十三22~25)

末后的话(十三22~25)

「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论我们。」这是说,一切都是为他而有,却没有一样超过他的。那么既然古时一切所预指的现在实现了,为什么又要再提古时的一切呢?古时一切之所以再被提及,是为要说明它们的作用到此结束了,正如「太阳出来,众星就要退缩一样」。

耶稣基督远超过所有的天使(一~二章),因为他是神子,天使只不过是仆役(一1~9);他是创造者,他们是受造物(10~12),他是统管万有者,他们是被统管的(13~14节);他是具有神人二性的救主,所以他不但超过天使,而且还领许多儿子进入他的荣耀里,使他们也升高超过天使(二5、9、10)。

相仿的,他也比摩西「更美」。摩西虽然是以色列人的大先知,可以说人类最伟大的中保和律法传授者(第三章);但摩西只是人,亦只能在旧约中作中保。基督却是神,是建立新约者(3、4节)。摩西作仆人,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但基督是神的儿子,管理神的全家(5、6节)。摩西见证将来更美的事;基督却是更美之事的应验者(5、6节)。

他比约书亚更美(四1~13)。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地上的迦南,却没有进入真安息,但耶稣带领我们进入真安息,「歇了一切的工作」,与神一同享受属灵的安息日(3、8、9节)。

他比亚伦更美(四14~七28)。亚伦是以色列人的祭司,基督却是进入天上更美的至圣所的大祭司(四14)。他有更美的祭司职分,因为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不是照着亚伦的等次(五6、10,七3、17、18~25)。而且他有更好的资格,因为他是无罪的、不死的。完全的(七26、27、23~25、28)。他所献的是更美的祭物,因为所献的不是牛羊,而是他自己,所以一次献上就永远有功效(第27节)。

请注意这个次序:天使、摩西、约书亚、亚伦,这一切都是为要指出基督和亚伦的分别。因为其中的大目标是要显示出,福音比整个犹太教的祭司系统和整个旧约都更超越,它是神最高的计划。

再请注意,由五章十一节至六章二十节这一段,在结构上很明显的应该要加以上一个括号。因为论到麦基洗德与基督的话,到了七章一节才再继续,这样在这一组的章节上,我们可以写上这样的一句话:「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阿,你们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三1)

一个新的和更美的约(八~十18)

跟着上文所发展下来的,这新约的超越性和终极性现在全面的发挥出来了:就是更美的应许(八6~13);更美的至圣所(九1~14);更美的祭物(九15~28);更美的果效(十1~18)。

请注意作者在开始讲论下面新的论题之前,他先将上述的作一个小小的总括(八1~5)。跟着他指出因着旧约的不完全,所以就需要有新约(6~13节)。到第九章,他列出一连串的比对:属地的和属天的比对(1~5、11、24节);属肉体的和属灵的比对(10、11~14节);暂时的和永远的比对(9、10、12、15节);牛羊和神的儿子的比对(23、24节);影儿与实体的比对(25、26节);应许与应验的比对(十1,九11);无能除罪和完全成圣的比对(十4、10);每年记念一次和不再记念的比对(十3、17);永不停止的献祭并经常侍立的祭司与一个祭并一位「坐在神右边」的祭司的比对(十11、12)。这最后的一个比对可以说是整卷书信的中心: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罪过既已赦免,就不再为罪献祭了。」(十14、18)

试想想!——我们敬拜神的人永远完全;一切罪过不再记念;以后不再须要,也不可能有须要为罪献上什么祭!这是何等的果效!这不单是本书的最高峰;是当日那些希伯来的信徒们信仰出现危机的地方。现今作者把整个道理清楚的列明出来,叫他们明白何者轻何者重。当他们犹疑不决,不知道应该跟从新约好,还是返回去服在旧约之下好之时,他们看见这使人「永远完全」的祭,就必然接受无疑——「不须要为罪再献祭」这是叫人何等兴奋的事!

选择的决定仍然在他们自己。当然作者是十分愿意去协助他们的;所以由这里开始,书信的内容转为劝勉性,包括有恳求、提醒、警告、鼓励、诱发等。

信心,是真正的和更美的方法(十18~十三)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十19~22)但是,「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故意犯罪是指离弃真道,放弃信仰),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十19~22、26、27)是的,这是不信的结局!但是,面对着这么完备的救法,有谁会拒绝,有谁会背弃真道呢(32~39节)?请读者们不要忘记,第十一章经已强调了信心是称义的凭据(1~7节);是得应许的条件(8~22节);是得胜的秘诀(23~38节)。这样看来,「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是何等的有效,因为「他坐在神的右边」长远的「为我们祈求」(十二1、2)。

这样我们已经明白了这一段怎样与前一段相连,只可惜我们不能花大多时间去详细研究。事实上,这卷书信真是既伟大而又动人,我们深深的体会到,这短短的一课是不够说明的。我们只希望在未放下这一卷书之前,再给读者们几点意见,但愿这些意见会成为各位的帮助。

请再想一想,这卷希伯来书所载,我们藉那「又新又活的路」亲近神的教训,是何等的奇妙——这是一条十字架的归去路,也是一条在上面永远为我们祈求的活路。罗马书告诉我们,一个罪人怎样可以站在公义的神面前?但这卷希伯来书则将更奇妙的真理启明出来,就是罪人得称义之后可以亲近那位圣洁得像「烈火」一般的神。甚至还可以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我们认为读者值得花多一点时间去详细研究这「得亲近」的真理,何等奇妙的真理。圣经指出我们之所以得亲近神,并不是因为我们有多高尚的人格,也不是因为神伟大崇高的神性降低了。我们得坦然无惧的亲近神,完全是因为「耶稣的血」(十19),和「有一位治理神家的大祭司」(第21节)。换言之,我们得以亲近神的凭据就是主耶稣的功劳,并他为我们向神所作的。

请牢记:这亲近神的权利,是我们在属灵的事上和在经历上最高的权利,其他的一切却是为这一个而有的。新约既然有这么超越的果效,自然就比旧约美得多。犹太教没有这个果效,因为那将敬拜的人和至圣所隔开的幔子,是圣灵用来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九8)。这幔子既然把百姓隔在外面,只有大祭司带着立约的血才可以进入,所以幔子就是主的身体的预表——因为希伯来书十章二十节说,主耶稣藉自己的身体为我们造成一条「又活又新的路,从幔子经过」。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之时;第一件发生的事,就是「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感谢神,裂为两半。感谢神,他把那幔子撕开了!

我们要小心思想这卷希伯来书内的「所以」和「既然」等字。其他还有与「约」有关的「更美」和「更完全」的词也是值得留心思想的。书中的劝勉和忠告是非常宝贵的,应该加以仔细研究;每一个教义性的道理都附带着一个实践性的劝勉(这是每一个传道者万万不能忘记的程序!)。还有,「我们就」这几个经常出现的字,也是这书的特点,值得我们详细研究。此外,最重要的,是主耶稣在天上荣耀

的祭司职分,这是不容我们忽视的,要好好逐页小心研究,因为这会使我们看到主耶稣更可爱的一面。藉此我们的心灵会被提上天去,信心会更加坚固,更勇敢的亲近神。

有一天晚上,一位年青人到来问我说:「倘若你所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能完全除去我们的罪是真的话,那么,他为何还须要进到天上作大祭司,为我们祈求?」。答案当然是,虽然主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已经完全的赦免了我们的罪,但我们仍然没有资格与神相交。我们须要主上到天上去为我们祈求,因为他在地上的死只能赦免我们的罪,他在天上为祭司的代求,才能叫我们得以亲近神。

我们的主不是亚伦的后裔,也不是属利未支派的。他没有照亚伦的等次为祭司,他乃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王又为祭司(七1)。这是一个新的祭司等次(第11节);是一个真的祭司等次(第16节);是永远的(第17节);是完全的(26~28节);是「凡靠着他的……他都能」的祭司等次(第25节)。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希伯来书的作者是谁?

像我们这一类的研究课程,根本不适宜谈论圣经文学评论的问题;只是我们研究圣经的时候,有时也会遇到有关这一类的问题,这是在所难免的。例如希伯来书作者的研究,本来我们相信它是神所默示的就已经够了。谁是作者对书中的教训是没有相干的。早期的基督教学者们并没有因为这书的作者不详,而否认它是正典;他们像我们一样,承认它是神自己默示的作品。虽然是这样,长久以来,各时代的人都感到十分有兴趣去研究作者是谁;我自己也深信,读者们也必有同样的兴趣——「到底作者是谁呢?是保罗呢?还是另有其人呢?」

真希望有某一些秘密的资料让我们发现,可以彻底解释这问题就好了!可惜,谁能发现这些资料?谁有资料说他的发现能百分之百解决这问题?这里,我们试图勇敢地提出我们的意见。因为既然那些有资格的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相合,我们这些平凡的人就可以有多少勇气去提出我们自己的意见了。

那些学者们意见不相合的情形如下:那位已故的阿尔福院长(DeanAlford)认为希伯来书在文法上,和词藻上,与保罗所写的书信不同,所以他说:「俄利根(Origen)说得好,只有没判断能力的人,才能幻想出一个人可以写出两种不同文笔的书信来。」但是那位杰出的希腊文学者,布隆非特博士(Dr。Bloomfield)在他所写希腊文新约一书内说:「我研究希腊文之深度,和辨认出各时代作品的广泛程度,相信并不下于我本国任何一位与我同岁的人。所以我可以肯定的说,希伯来书作者的希腊文学并不比保罗的希腊文学更高深,以致我们可以凭文学的深度来判定希伯来书不可能是他写的。」

至于写作日期方面,各人的意见也是不同的。阿尔福赞成是写于使徒后期,彭比(JBarmby)在讲台注释里(PulpitCommentary)却认为其「内证」证明不会迟过主后七十年,所以他赞成在较早的时期写成的。

早期传统的意见也有矛盾的现象。有时那些学者们甚至在他们自己的推论上出现矛盾,例如有人指出「这个早期的特别传统,很明显的对作者是谁这个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但他在稍后立刻又怀疑起来说:「这传统有何价值呢?我们所能确实地知道的,只不过是在第二世纪亚历山大的时候,这卷希伯来书的作者仍然是不详,但那时一般人都接受传统的观念,认为是保罗的作品吧了。」

结论是什么呢?很难说,但依我们自己的意见来说,我们赞成作者是保罗。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过分拥护他。反之,假若有人证明是别人的作品,我们会更欢喜,因为这样会帮助我们更有力的回答那些批评基督教只不过是保罗主义的宗教的人。我们要证明圣经的教义是出自基督的,是出自许多位使徒的,保罗并不是每一卷书的作者。但对于这卷希伯来书来说,我们相信是保罗作的有以下的理由:

第一、我们相信传统所说必定不会全无根据的。试想:到了大约主后一百五十年左右。亚历山大的教师领袖潘代诺(Pantaenus)也曾引证希伯来书说一般人都认为是保罗的作品——那是说,当时保罗只不过死了七十年左右。既然一般人都同意是他写的,那么可靠性必定很大。倘若不是保罗写的而是别人写的,怎会这么快就传开,并且得到大众一致的赞同呢?很明显的,相信是保罗写的这种信念一定是从更早的时候,甚至是写书的时候,传下来的,并且后来还得到俄利根(Origen)的证实。他当时跟随革利免(Clement)作亚历山大学院的领袖,他说:「上一代的人传下来说这是保罗写的」,当然意思是说,在潘代诺之前数十年的人,即跟随过保罗的人一致认为是保罗写的。

有了这么早的传统证据,似乎保罗书信与希伯来书信之间的文笔不同点要变得次要了。我们同意到了第三世纪的时候,有其他作者主张不是保罗写的。但正如讲员注释(Speaker’sCommentary)所说的:「那些认识保罗,又与他有亲密来往的人,他们所作正面的见证,岂不要比那些数百年之后存疑心的人所作的见证更有分量吗?」

再者,保罗写希伯来书似乎还得到使徒彼得的助证,因为彼得在他写的后书那里说(三15):「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弟兄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这句话最低限度证明保罗确曾写过一封信给那些「散居」的犹太人,也就是接受彼得前后书的犹太人。倘若保罗写的那封信不是希伯来书的话,究竟是那一卷书信呢?那书信如今在那里呢?其他书信有什么类似的迹象呢?

第二、我们相信希伯来书是保罗写的,因为书中也有足够的内证。有一件相当有趣的事,就是甚至那些非常厉害反对作者是保罗的人,他们也承认书中确有保罗的特性。在第三世纪的俄利根,他是第一个以为作者不是保罗的人,但他承认「书中的思想是出自保罗的」。近代学者阿尔福院长,他引用俄利根的话来削弱传统的说法,亦表示同意「书中的思想骨干」是出自保罗的。学者德里支(FranzDelitzsch)主张作者是路加,所以他极力的否定书中保罗的笔迹,但是他亦不能不说:「这书使人有一个印象,就是好像有一位有创作力使徒在说话一般。倘若真的是一位使徒写的话,那就只有保罗能写出这样的话。但事实上由开始到末了,这书所表现的作者不是保罗;因为它的形式不像保罗的,它的思想不是保罗的,虽然其中有些很像是,但大部分来说,都是保罗书信所从未有过的;只在结尾的部分,那种书信的形式似乎是保罗自己惯用的形式,其他人是不会这样的。」此外,在我的脑海中,我还记得有另外一些明显的例证,指出那些认为希伯来书与保罗书信有不同特征的人,承认两书之间确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当我读希伯来书的时候,由开始到末后,我都感到它的语气是带有使徒教训人的权柄的。书中的用词温和,但里面确信的态度和肯定的启示却没有被埋没。书中的语气谦逊有礼,但讲的话却是不容辩驳的。书中不但流露出一个信徒的思想,更流露出一位使徒的权威。即使是里面的论点,亦不仅是以带出结论为目的,而是以使徒不可驳斥的权威来解明一切的疑难。德里支(Delitzsch)也有同感,所以他说:「这书使人有一个印象,就是好像有一位有创作力的使徒在说话一般。」倘若这书真是一位使徒写的话,德里支要问:「除了保罗以外,有谁能写出这样的信呢?」

还有一点引起我们注意的,就是作者在书中经常用「我们」这个代名词来向读者讲话,似乎暗示到他是代表一组人说的(五11,六9、11,十三18、23)。约翰、彼得、雅各、犹大在他们写的书信中从未曾用过这样代表几个人的代名词。当然,在一些关系作者与读者一起的经文里,这个代名词也有用过的。例如约翰壹书一章七节「我们若在光明中行」,意思是作者和所有基督徒都包括在内;但用来代表作者自己和另外一些人向读者们讲话,就没有了。奇怪的是保罗在他的书信中经常用这个众数代名词。所以希伯来书与保罗书信相同,却与彼得等人的书信有别。还有,希伯来书用「我们」的语气是表示读者们对作者和他的同人都十分熟识。所以,若果说保罗不是这书的作者,有谁可以配合这种情况代替保罗的位置呢?事实上在我们所认识的圣经人物中没有一个是这样的。

再者,虽然这书信经常被人认为是「作者不详」的,但这不过是表面上是这样吧了,因为,显而易见的,在最后一章的经文,暗示出读者对作者是十分熟识的。作者根本毋须掩饰自己是谁。试问,有谁能在这最后一章里面,这样的表示自己的身分呢?这一点即使是德里支也同意说:「我们在这里似乎听见保罗讲话的声音,别人是不会这样讲话的。」除了保罗之外,有谁会这样说(18、19节):「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因我们自觉良心无亏,愿意凡事按正道而行。我更求你们为我们祷告,使我快些回到你们那里去。」若不是保罗,谁会加上这样的一句:「你们该知道我们的兄弟提摩太已经释放了,他若快来,我必同他去见你们」——然后,结束之时还有一句很特别的话:「愿恩惠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有人以为,可能这末后的几节经文才是保罗自己写的话,因为二十二节说:「弟兄们,我略略写信给你们」这句话似乎不是指着整卷书八千多(英文)字说的!不,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最后一章,或者这最后的部分,其实是整卷书的结语——这一点同时解释了许多人所注意到的问题,就这卷书信本来是一个论文,只不过结语的方式把它变成一封信吧了。如果结语清楚是出自保罗的手笔,那么整个论文(别人怀疑它不是保罗的作品,是因为它是一个论文的形式,论文的风格,论文的用词)亦必定是保罗所写的了。

反对的说法不够说服力

第三、我们相信这书是保罗写的,因为持相反意见的人,他们的说法不够说服力。其中有些意见甚至不像有研究的学者所发表的;举例来说,阿尔福院长认定二章三节不可能是保罗的话,他说:「作者将自己放在接受使徒所传的福音的人当中,表示只有使徒曾听过主亲自讲话,作者自己没有听过。」这样一来,作者就不可能是保罗了,因为保罗「一向坚持自己的教训不是从人领受的,而是亲自从主那里领受的」。主张希伯来书的作者是保罗的人,只能强解这一节经文,说「可能作者暂时将自己放在读者的立场上来说这一句话」。虽然这种说法也是其他作者经常使用的,但我们难以想像保罗写信给犹太人也会用这样的说法,「试将这种说法比较一下像加拉太书一二两章保罗极力维护自己的说法。倘若有人以为两种说法合得来的话,那么我们只能说,他的脑袋组织与我们的是完全不相同。」

是的,我们的脑袋组织确实的与「院长」的完全不相同,因为我们认为,他所拿来反证作者是保罗的经文(二3)其实是证实是保罗的好证据!他完全解错了那节经文说:「作者将自己放在接受使徒所传的福音的人当中……」其实作者根本就没有提过「使徒」,也没有提及「福音」;更没有用过「接受」这字眼!请再读那节经文:「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我相信不用指出「院长」错解之处,读者自己也看出来了。容我们直接问,这一节经文岂不正是暗示保罗吗?照我们所知,主在世的日子他从未听过主说任何一个比喻,未曾见过主行任何一个神迹;未曾遇见或看见过主。他之所以起来传道,岂不是因为那位升了天的主,在大马士革的路上第一次向他显现,差派他,并且后来得到「听见的人给『他』证实了」吗?所以,十分清楚的这二章三节不但没有否定保罗,反而证实是保罗了。

当然,最主要的反证是「这书信的希腊文风格,与保罗其他书信的风格不同——希伯来书所用的词是比较古老一些,同时也比较注重修饰;此外,书中论点的层次,整卷书的大纲系统,都不像保罗惯常所表现的。」为针对这一点,已故的安德逊爵士(SirRobertAnderson)这样反间说:「任何一个文学家在写一卷希伯来书这样重要的论文之时,都会较为注重词句的修饰,表现出一种特殊的风格,是他写普通书信之时所没有表现的;为什么保罗不可以这样呢?」

我个人不希望低估其中文法上和文学上的不同点,但我以为,反对的人未免过分夸大一点。试想,约翰福音的希腊文与启示录的希腊文有何等大的差别!——但是因为有了相当重分量的内证和外证,所有一流的学者都接受是约翰写的。请不要忘记,保罗大部分的教会书信都是在较早之时写的;而且是在极忙碌,极多逼迫,逃难与远行之时写的。写书信的因素又是为突然发生的危机,眼看自己属灵的儿女和自己亲手所建立的教会出了乱子,他怎能不着急。还有,教会书信都是写给外邦人;而希伯来书却是在后期,大约是在坐监之时写的。这时他可以安静下来,不慌不忙的,慎思熟虑的,小心修饰的,将这论文写给他的同胞,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不像写一封信给自己属灵的儿女——外邦信徒——那样仓猝。

在我个人看来,上述的意见,尤其是对这位多才多艺的保罗来说,已经足够证明他是希伯来书的作者了。当我发现原来彭比博士(Dr.Barmby)在他的讲台注释书中论及希伯来书,也有相同的见解之时,我更加深信这是准确的。彭比博士也是根据文学的观点来反对作者是保罗的,但他却说:「这个意见(即保罗能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写成希伯来书,正如我们在上文所指出的)对解释这问题具有决定性的分量,只不过还欠缺一些有力的外证,不然就能准确地证明他是这书的真作者了。」其实,有力的外证早已有了,就是直接从保罗时代传下来的传统说法,清楚说明作者就是保罗,这是我们在前文已经详细指出的:

倘若有人认为这些证据还未够,想要更多的证据才能解决这文学上的困难的话,我们还可以提出一点解释。我们相信希伯来书里确有许多希腊文的文笔风格是出自路加的手笔的,因为路加一直伴随保罗,到死方休(提后四11)。请不要误会我们所说的,以为路加用自己的话把保罗的思想写出来。思想和句语都是保罗的,只不过由路加代笔之时,路加把保罗的句语稍微加上文法上的修饰吧了。这种情形就是我们自己也经验过。不久之前,有一位老太太请求我替她写一封信给她的一个女儿,她一边讲,我一边写,她的每一句话我都原原本本的写下来,只在修辞和文法上稍微的修饰一下(当然还要小心保存她自己的话),就将那封信寄出去了。那封信一开始是这样写的:「亲爱的玛迦列,我用打字机打这封信给你,免得你看我这老得发颤的手所写的字,看得辛苦……」不久,她的女儿回信说:「信中的语气,和对事物的看法,完全是我母亲的,我了解她一向的性格和讲话就是这样。不过,句子的文法用词,当然就不可能是她的了。」

其他作者的说法难以成立

请问我们还可以提出那些可能性更高的作者呢?严格来说,只有四个人较为有可能,就是路加、巴拿巴、罗马的革利免、亚波罗。

先拿路加来说,作者不可能是他。因为我们相当有把握知道他是一个外邦人。在歌罗西书四章十至十四节那里,保罗清清楚楚的把他从亚里达古、马可,和犹士都这三个犹太人中(第11节)分开出来,并且把他放在以巴弗和底马这两个外邦人中间相题并论。再者,他的名路加是希腊人的名,他所写的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都以希腊官式的献书词为开始。但我们知道希伯来书的作者是地地道道的希伯来人,这是无容置疑的。

至于巴拿巴,他是一个利未支派的希伯来人,所以,他有可能是希伯来书的作者;但有什么证据支持他呢?没有。主张他是作者的人只有主后一六○至二三○年间的特土良(Tertullian),但他并没有发现什么证据来支持。有另一卷书信早期教会的教父们以为是巴拿巴写的,但这书信的真实性是可疑的。退一步来说,倘若那卷书真的是巴拿巴写的话,那么事情就明朗了。我们可以确实的说,希伯来书一定不是巴拿巴写的,因为两卷书不论在风格或在情操方面来说,都是完全不相同的,试问一个作者,怎能写出两卷完全不同风格的信来呢?倘若那卷巴拿巴书信不是他写的话,那么我们就连一点证明他曾写过书信的线索也没有了;为什么我们偏要推测是他写希伯来书的呢?

革利免有没有可能是作者呢?他不是罗马最早的一位主教吗?不,因为若是他写的话,为什么罗马没有半点传统的说法提及他?为什么罗马教会长久以来抗拒希伯来书的教训呢?为什么革利免写给哥林多的书信,与希伯来书的风格完全不同呢?

亚波罗又怎样?从没有人会想到是他写希伯来书,只有马丁路德这样猜测吧了!不错,他的可能性十分高。阿尔福院长也大力支持这个说法。但是有两个更有力的反证:(1)从没有一位古代人士(古代的人当然比我们现今时代的人知道得更多)提过他;(2)亚波罗是亚历山大的犹太人;但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岂不是一位长期与耶路撒冷有来往,并且十分熟识圣殿和犹太基督徒的犹太人么(十三23)?

所以,整体来说,我比较赞成保罗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其他的可能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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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示:研读这一课之前,请先将这卷长长的希伯来书读两遍,读的时候不可心急,要慢慢的读。 (1)我想在这里首先声明,在以后的几课中,我们认为「希伯来人」、「以色列人」、「犹太人」,这三个名称是互通的。我们曾经花了许多时间去仔细研究过,并没有发现三者之间有什么分别,只有那些英国以色列神学家才认为有分别。 (2)我们将要用相当长的篇幅来介绍希伯来书。请读者们耐心阅读,因为在所有书信之中,对这卷书的立场和受书人产生误解的人特别多。 (3)曾经引起不少人争论的希伯来书作者是谁的问题,虽然我们也认为不论谁作也好,对书信内容的解释是没影响的;但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问题的确有特别的趣味在内,所以我们打算采取一个态度,就像摩西的姐姐对他的态度一样——「放在一旁看看怎样」。希望读者会感到这个附录有用处。 ——巴斯德(J.S.B.) 我永远不忘记,当我第一眼看白朗峰(MontBlanc)之时的感受:它由沙木尼谷(ChamonixValley)边高起,直插云层。在阳光反照之中,好像戴上金冠冕,阿尔卑斯(Alpine)众山岭都俯伏在它的脚下称臣。同样,当我们第一次打开这卷「希伯来书」来研读的时候,它的超越
,它的伟大,也使我们有类似的敬畏感受。在新约圣经里面,它与罗马书都是最伟大的神学教义书。再者,它在新约圣经最后的一部分里,即在被称为希伯来信徒书信里,有领导性的地位,或可以说是「王」的地位。 希伯来信徒书信 我们在上一课已经说过,这最后的九卷书信(希伯来书至启示录),与以前的书信不同,因为它们都是写给希伯来信徒的,所以书中弥漫着希伯来人的气氛。最先九卷(罗马书至帖撒罗尼迦后书)是写给教会的,但这里的九卷没有一卷是写给教会的,第一卷连书名都指明是给希伯来人的,正如一章一至二节所说,是晓谕「列祖」和「我们」。雅各书是写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一1)。彼得前后书写给「分散各地寄居的」(彼前一1;彼后三1)。其他的几卷,不是每一卷都这么明显的写明是给犹太人的,但每一卷都有足够的暗示和证据,表明对象是犹太人(参看犹大书二2的「会堂」;彼前二12,四3;约叁7;启十一2所提及的「外邦人」),尤其是犹大书和启示录的暗示最清楚。 再者,教会书信所论教会的「奥秘」,即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新妇」和「圣殿」,这些在希伯来信徒书信中连提都没有提过。而且也没有论及已死的人将要与主一同复活的真理:没有
论及外邦人与犹太人在灵里合而为一的教训;没有论及「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之类的道理。 而且,两组书信对信徒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态度,似乎有很大的分别。试想罗马书八章二十九、三十、三十八、三十九节等的保证是何等的牢靠,但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六节,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等经文就使人受尽不少困扰!还有以弗所书二章七至十节腓立比书一章六节的确据,与彼得后书一章十节,启示录二章五节、三章五节的话也是有很大的对比! 因为有了这些不同的地方,即是希伯来人立场的不同,没有提及教会「奥秘」的不同,表面上不保证信徒一定得救的不同:所以这些希伯来信徒书信曾一度被认为不但没有进一步解释启示的真理,而且还倒退了一步叫人不明白真理。但事实上这样的批判,是完全误解了它们的本意。 请再想想:到了这个时候,以色列人已经两度拒绝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君王:第一次是在主还活在世上的时候,第二次是在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藉着许多见证人证明他确是复活的救主,结果使徒行传告诉我们,以色列人还是拒绝。只是以色列人把基督钉死之后,基督就成了全人类的救主,「因为神救众人(原文是「所有的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提多二11)。所以,第一件
事必须做的,就是要把十字架的意义向犹太人和外邦人同时解明;这就是头四卷教会书信的工作了。然后,一直以来隐藏的教会的「奥秘」才能启明出来,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成为一体,这就是次三卷教会书信所启明的;跟着,为要完成有关教会的真理,最后两卷帖撒罗尼迦书就说明了主的再来,和教会的被提是怎样的。可是,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另一个层面的重要真理必须表明的,这正是这些希伯来基督徒书信所担任的角色了。 当那关系列每一个人的福音传开了,又那教会奥秘的真理向信的人启示了,跟着一个不可能逃避的问题就是:这一切与犹太人的宗教有何关系呢?我们知道犹太人的宗教是给与人类唯一正确的宗教。这问题并不是等闲的问题,尤其是因为主耶稣本身是一个犹太人,他也尊重犹太人一切的祭礼;而且第一批信主的人是犹太人;福音本身是『先传给犹太人』的(罗一16)。我们看见使徒保罗早已在罗马书九至十一章那里,解释了福音在神的计划里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但是福音与律例、祭礼、祭司、圣殿等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知道这一切的事现在已经废弃了,那是为什么呢?所以这九卷希伯来信徒书信中的第一卷就要先解答这些问题了。究竟它怎样完满地解答呢?这当然是我们要研
究的题目,但更重要的,是圣灵在此要让我们深一层明白一个最奇妙的启示(以前从没有让我们明白过的)就是主耶稣在天上为我们作大祭司,并且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 还有一点,虽然这些希伯来基督徒书信有提及教会真理,但最低限度有一点是超过教会书信的,就是它们领我们进到最后经历的地步,神造我们,又救赎我们,到底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神为什么要造我们呢?造我们只是为了叫我们生存吗?或是为了要管理我们、审判我们、刑罚我们或赏赐我们吗?不,真正的目的说来似乎有点奇怪,神造我们竟然为了叫我们个别与他有交通,是以爱以真诚来相交。罪恶虽然破坏了我们与神的相交,又贬低我们人类的本性;但神造人又救赎人的目的始终要达成;人恢复与神相交的关系,一切的事都是向着这一个目标进发。这一个道理就是约翰壹书所记载的。 还有一点,我们已经指出,圣经按着次序的启示出各样的真理,就是先有福音,跟着是教会的真理、被提的真理、天上大祭司的真理,与神心对心相交的真理,现在到了最后,应该就是现今世代的结束、上再来审判全世界、千禧年国开始、白色大宝座,并最后「新天新地」开始的真理。这样,圣经的启示才能完整,才能称为最奇妙的圣书! 希伯来书:特
别的一面 倘若我们要找到这卷希伯来书的中心思想,我们就一定要先弄清楚它的立场,它有点像利未记之与出埃及记。利未记记载所有馨香的祭都是预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但同时也是预表各样的好处,就是神所要赐给他所救赎的人的。以色列人本来就是神从埃及救赎出来,在西乃旷野与他立约作他子民的。为了那约,神下来「住在他们中间」(出廿五8);所以利未记一开始就这样说:「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同样的,希伯来书解释了五祭和祭司的意义,又提及逾越节的羊羔就是基督,但它最大的目标是要指出,神所救赎的罪人,要「同蒙天召」作「圣洁的弟兄」(三1),正如以色列人在与神立的约上所得到的权利一样。 根据这一点看下去,我们发现希伯来书有许多叫人惊叹的启示。原来主耶稣为祭司的职分,并不是在十字架上牺牲之时间始的,而是当他复活升天,「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九24)之时才开始的。我们常听见有人说,主被钉在十字架上作我们的大祭司,这种说法是错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八4),这是圣经明明的启示,奇怪的是竟会有这许多人说祭司的意思就是牺牲者,其实圣经根本没有这个意思。相反,利未记告诉我们,祭司就是将
那些已经牺牲了的祭牲献为祭的人。请看利未记一开始怎样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他(指那人自己,不是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利一2~5)。所有的祭者都是这样(参看四24、29、33),若不先将祭牲的血流了,祭司的工作就不会开始的,主耶稣也是这样,他先流血牺牲了,然后他才升天为我们作祭司。 但是也许有人反对说:大祭司亚伦岂不是预表基督的吗?他怎么在每年的赎罪日里也「要宰赎罪祭的羔羊」(利十六15)?是的亚伦作为百姓的代表,所以昔日一切的祭礼他都要承担;但是(神在圣经里面所定的预表是何等的准确!)在所有献祭的事未定之前,他是不能穿大祭司的外袍的——意思是一定要等祭物在坛上烧了之后才正式履行大祭司的职务(十六23、24)。 在亚伦以前的许多个世纪里,人们献祭一向都不需要祭司的。就是在那永远难忘的出埃及之夜,逾越节羔羊——每家一只也不是由祭司宰的,而是由每家的家主自己宰的。请牢记:这时亚伦还未升任祭司。当主耶稣召集门徒在楼上,就是在未上十字架之前,请问他以什么来暗指他的死?是用利未记的祭吗?不,他用的是逾越节的羊羔,是用不需要祭司献的祭。这一点十分重要。利
未记的祭司是每一天都要献,唯有逾越节的羔羊是每年只献一次的。每年的逾越节只是为记念出埃及的那一次,并不是要再出埃及,所记念的也是与祭司无关。所以,逾越节之后在西乃山立约之时,所有的祭牲都不是由祭司献的,乃是由「以色列中的少年人」献的(出廿四5)。「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的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第8节)所以,当主耶稣在楼上对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他必然指自己的身体为逾越节的羊羔,以自己的血为立约所洒的血,而这两样都是一次过献上,永远不再须要献的。由此看来,罗马天主教所作的是何等的愚拙!何等的错误!何等的毒害!他们把圣餐放在祭司的身上,而且以为他们为祭司有一种神秘的恩赐,能把饼变为主的肉,把杯变为主的血。意思是要藉他们的祭司继续不断的为人们献主的身体和血为赎罪祭,凡守这圣餐的,他们的罪才得赦。这样就等于否认了主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成为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 我们要质问他们,主耶稣自己在天上岂是继续不断的献上自己吗?我们应该明白,希伯来书十章十一至十二节把亚伦的祭司职位,与主耶稣的祭司职位作一个比较,指出亚伦是「天天站着事奉」
,「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但主耶稣却「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这样我们看见这卷希伯来书印证了主耶稣为我们的逾越节羊羔,他的血为我们一次流出永远有效。对于那些相信他,接受他的约的人来说,这卷书正是证明了我们这位奇妙的耶稣,完全应验了(而且更是超越了)利未记的祭司和祭物的预表。以后当我们继续研究这卷希伯来书之时,这一个观念必须继续保持在我们的脑海中,不可忘记。 谁是受书人? 我们二十世纪的外邦人可以很容易明白,犹人教所有的预表都是应验在耶稣的身上;但对于第一世纪的犹太信徒来说,要接受这一个事实,真是十分困难的。因为犹太教一向被认为是神自己建立的宗教,而且教中一切的条例又是通国遵守的,如今要承认耶稣基督应验了这一切,以后不用再遵守那些条例,岂有不感到难于履行之理呢? 正如已故的罗拔,安德逊爵士(SirRobertAnderson)所说:「真的,我应该要体会一下当时的犹太基督徒的感受!正当他站在圣殿的院子里面,看见每天献祭拜神之时的人来人往,又看见神所设立的祭司们正在依照神所指定的方式进行事奉和献祭,这一切在他们国家过去千多年的历史中,一向被他们引以为荣,每一个敬
虔情绪,每一个热诚的感受——可能你称之为迷信——一定吸引着他,使他着了迷。当他看到那堂皇神圣的至圣所之时,他一定想起这是他们的耶和华神亲自拣选分别为圣的地方,是他们的君王和先知世世代代敬拜神的地方,以致他不能不存着一种敬畏和恐惧交杂约心情来注视它。」 是的,我们应该同情他们,我们更应该体会他们的困难。一个希伯来基督徒既然先有了这种种的心理和关系,那么「除非有一个更高更荣耀的启示,否则没有什么能吸引他放弃自己国家的宗教的」尤其是要为一位被众人凌辱的耶稣放弃众人认为最光荣的宗教,而且「还离开会幕去到他的跟前,接受他的责备」,这绝对不容易做到的。圣殿当时还存在,也不住的有许多人去敬拜祈祷,所以离开主的后路是经常开放,而且引诱力也是非常大。 再者,我们在考虑到那些受书人的时候,一定要联想及使徒行传里面的一些特殊的现象,这一点对解释希伯来书内那几段叫人产生疑问的经文,是十分重要的,使徒行传六章七节说:「神的道兴旺起来,在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问那些作祭司的基督徒怎可能一面作祭司,为百姓献祭,而另外一面又接纳这一切祭礼在基督里经已被废弃的思想呢?在十五章五节那里
,我们发现「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请问他们既然相信了主耶稣,又怎能仍然保持法利赛人的身分?在二十一章二十节那里,又有耶路撒冷的几个基督徒领袖对保罗说:「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为律法热心。」若那些犹太人真的相信了主耶稣是他们个人的救主,他们怎可能再「为律法热心」?这岂不是一个最早的证据,证明恩典与律法是完全对立的,并因信得救和因行律法得救这两种思想互不相容的吗?使徒行传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六节似乎表示出,那许多万的犹太基督徒还未十分认识耶稣基督,就接纳他为个人的救主了。他们仍然为律法热心,没有放弃摩西的教训和割礼,凡事依照「规矩」,「献祭」事依然继续(第26节)。而且我们相信在这许多万人当中,有一些甚至热心到要杀死保罗,不准他传讲相反的教训呢!事实上,这种敌意是「雅各和众长老」所经常惧怕的,因为持有这种敌意的人,相信不单是犹太人,连那「相信主的数万人」有些包括在内! 要了解这种种不正常的现象,我们又不能不再提醒读者,使徒行传那三十多年的时期,是一个未稳定的过渡时期。这时期有五旬节圣灵降临的神迹奇事,和有关拿撒勒人耶稣死而复活升天的救恩信息。这两样一同印
证「天国」现在第二次向他们宣告要降临,耶稣基督要来作他们的王(请参看研究使徒行传的那几课)。同时,很明显的,当时的使徒并没有将个人得救的福音的每一方面都讲清楚,以色列人也没有全部领会。但是,正当以色列人越来越普遍的并肯定的拒绝这天因的福音的时候,他们每一个人就被迫要作一个关系重大的抉择了。钉死耶稣的决定既然是出于他们的宗教阶层,这似乎是表示,那以耶稣基督为至终应验的犹太教,现在竟公然攻击他们自己的基督!于是问题来了,要跟随耶稣,就只有在犹太教以外跟随,甘心忍受犹太人的指摘!不然就是放弃基督,去得犹太人的赞赏。 我们明白了这背景后,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六节和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这两段高度辩论性的经文就立刻显得容易明白了。我们不用翻开希腊文字典去研究原文所指的是什么人。我们的圣经已经够清楚指出,那是指着当时一种特殊的人说的,这种人以后再没有出现了。今天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因着圣经已经写成,我们对主就有了全面的认识。无论我们先前是犹太人也好,回教徒也好,罗马天主教徒也好,或出自任何其他宗教组织也好,只要我们现今信主是根据整卷新约圣经的教训,就等于作出一个决定,要脱离律法上的自义,或宗教上的
功德,投靠那位犹太教一切祭礼的应验者基督,我们独一又全备的救主。这样我们就能确确实实的得救了,这是说,我们在悔改信主之时所作的决定,是当时那些希伯来基督徒所没有作的,他们在相信主之时,根本看不见有作这样决定的需要。 请参看像使徒行传第八章这一类的经文,就可明白当时的不正常状态。那里告诉我们有一些撒玛利亚人信了主(第12节)。在今天,每当一个人真心的信了耶稣,圣灵立刻就重生了他,这是我们所相信,并传讲的真理。但是当日那些撒玛利亚人信了主之后,第十六节说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有一些人企图替这件事解释说,他们是已经重生了,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身上只不过是说他们还未受圣灵的浸,得到进一步的福气吧了,但这种解法不对,因为他们中间有一个是行邪术的西门,圣灵明白的说他信了,而且又受了浸(第13节)。但彼得稍后依然宣布他在这道上无分无关,他被罪恶捆绑(20~23节)——这岂不是证明你虽然信了又受浸了,仍然未重生吗?可见当时他们的「信」,和「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未必就等于现今我们所讲、所经历的悔改和重生。请紧记,圣灵也曾降临在那个假冒为善的巴兰先知身上,藉他说预言(民廿四2)——但没有重生他!问
题应该是,当日那些信主的犹太人究竟有没有离开罪恶的生活,和罪恶的权势,他们对主的信仰又究竟有多深? 昔日圣灵在五旬节所显的能力和工作,是一种超自然的印证,证明使徒们所传讲的信息真是出于神自己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就存有这种观念,所以当他写第六章之时,他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即神在千禧年里的权能)的人」。当我们继续下去,看见「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这句话之时,我们一定要联想使徒行传那几章圣经所记载的背景才能明白。我们不须要把经文的字句扩大或缩小,以图证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或证明离开真道会有失落的机会。事实上这些话只不过是指着当时那等人,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之下,才有这样的失落危机;而这一切的特殊情况,都已经成为过去,永远不再可能重现的了。但愿每一个真心信主的基督徒,不再因为希伯来书这段经文,而对罗马书八章二十八、二十九节的得救保证产生矛盾心理。倘若我们这些被主买赎,被圣灵重生,在基督属灵的教会里为肢体的人,想要明白圣灵在这方面有什么道理对我们说的话,我们一定翻开教会书信来研究,因为那些书信才真真正正是为我们写的
。希伯来书既然是写给希伯来人,对我们来说,关系就不像教会书信那么直接了。虽然希伯来人也有信主的,但信的情况,与我们现今的情况就不是完全相同,于是希伯来书的解释,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同的。 至终的应验 这不是说,这卷希伯来书与我们无关。不,相反来说,圣灵藉这样的书信,向我们启示出一些又宝贵又关系重大的真理。例如主耶稣在天上为我们作大祭司,这一个道理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的。虽然希伯来书的基本立场是向希伯来人讲话,但里面却记载了一些基督教会深奥的道理,是我们不能不知的。再者,希伯来书的作者要当时的希伯来人知道,福音是旧约所有祭礼的最高实体。作者以最活现的笔法,将旧约和新约仔细的一点一点比较,证明福音怎样完全应验了旧约的预表,达成神至终的计划。除了福音以外,再没有可代替的,或加上的,或须要补足的。这些道理岂不是我们自己也须要知道,并持守的吗?所以这卷希伯来书对我们也是十分重要的。 主要思想和分析 既然这卷书信是特别为希伯来信徒写的,尤其是为那些很有可能返回犹太教的信徒写的,所以书中所论及的福音,是特别着重指出它比摩西的约和整个体系更超越。作者不是故意贬低旧约,而是特别表明新约的完全
和无上,以致显出新的超越在旧的之上。也不是故意缩小犹太教,而是说明新约基督教是犹太教的荣耀形像,是它的至终应验,所以这书的钥字是「更」(英文是better),大约出现了十二次之多(一4,六9,七7、19、22,八6「两次」,九23,十34,十一16、35、40,十二24)。除了这个「更」字,经文的思想也表达出同样的意义,这书信的第一大段一开始就说主耶稣比天使更尊贵(一~二章);跟着论比摩西更荣耀(第三章):比约书亚更伟大(第四章);比亚伦更尊贵(五一八章)。第二大段论更美的约(八6),更美的应许(八6),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九11),更美的祭物(九23),第三大段论信心得到天上更美的家业(十34),盼望得到更美的家乡(十一16),和更美的复活(十一35),承受神给我们更美的事(十一40)。 本书次要的思想是「终极」——基督是神计划的终极,十字架是救法的终极,新约是旧约的终极。请参考下列经文,里面所记载的,都是一次过发生永不再有的事,亦即终极的事:六4,七27,九12、26、28、十2、10,十二26、27。 本书的结构是十分有层次和有进程的,不论在组织、修辞上,都比以前任何一卷书更有
规律。可惜,曾有不少学者用所谓聪明的分析方法,把这书分析得「遍体鳞伤」,并没有领悟书中的论点的彼此关系,和里面三大分段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其实经文很清楚的表示出,十章十九节那里有一个分段,之前的内容差不多全是教义性的,之后的内容差不多全是劝勉性的。此外,当我们小心读的时候,我们应该发现一至七章重点是在基督的位格上;第八章至十章十八节重点是在基督作中保的工作上;然后十章十九节至全书的末了,重点是在以信心回应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现在将它们全部列出如下页: 下列的表每一个小分段当然还可作更细致的分段;盼读者自己下一些工夫去研究,必有丰富的得着无疑;读者自己研究有所得之时,其喜乐,其鼓励,我们不单为此感谢神,更是羡慕不已。 一位新的和更美的救主(一~七章) 希伯来书 基督是「又新又活的路」 钥节:「更美」和「全备」 中心信息:十19~22 Ⅰ耶稣:一位新的和「更美」的救主(一~七) 耶稣是神而人—比天使更美(一~二) 耶稣是新使者—比摩西更美(三) 耶稣是新领袖—比约书亚更美(四1~13) 耶稣是新祭司—比亚伦更美(四14~七) Ⅱ十字架:一个新的和「更美」的约(八~十18
) 新约有更美的应许(八6~13) 新约开了更美的至圣所(九1~13) 新约有更美的祭物为印记(九15~28) 新约有更美的结果(十1~18) Ⅲ信心:一个新的和「更美」的原则(十19~十三21) 信心是这些更美之事的正确回应(19~39) 信心在历史上有许多例证(十一) 信心叫人忍耐,仰望创始成终的耶稣(十二1~13) 信心在生活上有圣洁的表现(十二14~十三21) 末后的话(十三22~25) 末后的话(十三22~25) 「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论我们。」这是说,一切都是为他而有,却没有一样超过他的。那么既然古时一切所预指的现在实现了,为什么又要再提古时的一切呢?古时一切之所以再被提及,是为要说明它们的作用到此结束了,正如「太阳出来,众星就要退缩一样」。 耶稣基督远超过所有的天使(一~二章),因为他是神子,天使只不过是仆役(一1~9);他是创造者,他们是受造物(10~12),他是统管万有者,他们是被统管的(13~14节);他是具有神人二性的救主,所以他不但超过天使,而且还领许多儿子进入他的荣耀里,使他们也升高超过天使
(二5、9、10)。 相仿的,他也比摩西「更美」。摩西虽然是以色列人的大先知,可以说人类最伟大的中保和律法传授者(第三章);但摩西只是人,亦只能在旧约中作中保。基督却是神,是建立新约者(3、4节)。摩西作仆人,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但基督是神的儿子,管理神的全家(5、6节)。摩西见证将来更美的事;基督却是更美之事的应验者(5、6节)。 他比约书亚更美(四1~13)。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地上的迦南,却没有进入真安息,但耶稣带领我们进入真安息,「歇了一切的工作」,与神一同享受属灵的安息日(3、8、9节)。 他比亚伦更美(四14~七28)。亚伦是以色列人的祭司,基督却是进入天上更美的至圣所的大祭司(四14)。他有更美的祭司职分,因为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不是照着亚伦的等次(五6、10,七3、17、18~25)。而且他有更好的资格,因为他是无罪的、不死的。完全的(七26、27、23~25、28)。他所献的是更美的祭物,因为所献的不是牛羊,而是他自己,所以一次献上就永远有功效(第27节)。 请注意这个次序:天使、摩西、约书亚、亚伦,这一切都是为要指出基督和亚伦的分别。因为其中的大目标是要
显示出,福音比整个犹太教的祭司系统和整个旧约都更超越,它是神最高的计划。 再请注意,由五章十一节至六章二十节这一段,在结构上很明显的应该要加以上一个括号。因为论到麦基洗德与基督的话,到了七章一节才再继续,这样在这一组的章节上,我们可以写上这样的一句话:「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阿,你们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三1) 一个新的和更美的约(八~十18) 跟着上文所发展下来的,这新约的超越性和终极性现在全面的发挥出来了:就是更美的应许(八6~13);更美的至圣所(九1~14);更美的祭物(九15~28);更美的果效(十1~18)。 请注意作者在开始讲论下面新的论题之前,他先将上述的作一个小小的总括(八1~5)。跟着他指出因着旧约的不完全,所以就需要有新约(6~13节)。到第九章,他列出一连串的比对:属地的和属天的比对(1~5、11、24节);属肉体的和属灵的比对(10、11~14节);暂时的和永远的比对(9、10、12、15节);牛羊和神的儿子的比对(23、24节);影儿与实体的比对(25、26节);应许与应验的比对(十1,九11);无能除罪和完全成圣的比对(十4、10
);每年记念一次和不再记念的比对(十3、17);永不停止的献祭并经常侍立的祭司与一个祭并一位「坐在神右边」的祭司的比对(十11、12)。这最后的一个比对可以说是整卷书信的中心: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罪过既已赦免,就不再为罪献祭了。」(十14、18) 试想想!——我们敬拜神的人永远完全;一切罪过不再记念;以后不再须要,也不可能有须要为罪献上什么祭!这是何等的果效!这不单是本书的最高峰;是当日那些希伯来的信徒们信仰出现危机的地方。现今作者把整个道理清楚的列明出来,叫他们明白何者轻何者重。当他们犹疑不决,不知道应该跟从新约好,还是返回去服在旧约之下好之时,他们看见这使人「永远完全」的祭,就必然接受无疑——「不须要为罪再献祭」这是叫人何等兴奋的事! 选择的决定仍然在他们自己。当然作者是十分愿意去协助他们的;所以由这里开始,书信的内容转为劝勉性,包括有恳求、提醒、警告、鼓励、诱发等。 信心,是真正的和更美的方法(十18~十三)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
神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十19~22)但是,「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故意犯罪是指离弃真道,放弃信仰),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十19~22、26、27)是的,这是不信的结局!但是,面对着这么完备的救法,有谁会拒绝,有谁会背弃真道呢(32~39节)?请读者们不要忘记,第十一章经已强调了信心是称义的凭据(1~7节);是得应许的条件(8~22节);是得胜的秘诀(23~38节)。这样看来,「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是何等的有效,因为「他坐在神的右边」长远的「为我们祈求」(十二1、2)。 这样我们已经明白了这一段怎样与前一段相连,只可惜我们不能花大多时间去详细研究。事实上,这卷书信真是既伟大而又动人,我们深深的体会到,这短短的一课是不够说明的。我们只希望在未放下这一卷书之前,再给读者们几点意见,但愿这些意见会成为各位的帮助。 请再想一想,这卷希伯来书所载,我们藉那「又新又活的路」亲近神的教训,是何等的奇妙——这是一条十字架的归去路,也是一条在上面永远为我们祈求的活路
。罗马书告诉我们,一个罪人怎样可以站在公义的神面前?但这卷希伯来书则将更奇妙的真理启明出来,就是罪人得称义之后可以亲近那位圣洁得像「烈火」一般的神。甚至还可以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我们认为读者值得花多一点时间去详细研究这「得亲近」的真理,何等奇妙的真理。圣经指出我们之所以得亲近神,并不是因为我们有多高尚的人格,也不是因为神伟大崇高的神性降低了。我们得坦然无惧的亲近神,完全是因为「耶稣的血」(十19),和「有一位治理神家的大祭司」(第21节)。换言之,我们得以亲近神的凭据就是主耶稣的功劳,并他为我们向神所作的。 请牢记:这亲近神的权利,是我们在属灵的事上和在经历上最高的权利,其他的一切却是为这一个而有的。新约既然有这么超越的果效,自然就比旧约美得多。犹太教没有这个果效,因为那将敬拜的人和至圣所隔开的幔子,是圣灵用来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九8)。这幔子既然把百姓隔在外面,只有大祭司带着立约的血才可以进入,所以幔子就是主的身体的预表——因为希伯来书十章二十节说,主耶稣藉自己的身体为我们造成一条「又活又新的路,从幔子经过」。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之时;第一件发
生的事,就是「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感谢神,裂为两半。感谢神,他把那幔子撕开了! 我们要小心思想这卷希伯来书内的「所以」和「既然」等字。其他还有与「约」有关的「更美」和「更完全」的词也是值得留心思想的。书中的劝勉和忠告是非常宝贵的,应该加以仔细研究;每一个教义性的道理都附带着一个实践性的劝勉(这是每一个传道者万万不能忘记的程序!)。还有,「我们就」这几个经常出现的字,也是这书的特点,值得我们详细研究。此外,最重要的,是主耶稣在天上荣耀 的祭司职分,这是不容我们忽视的,要好好逐页小心研究,因为这会使我们看到主耶稣更可爱的一面。藉此我们的心灵会被提上天去,信心会更加坚固,更勇敢的亲近神。 有一天晚上,一位年青人到来问我说:「倘若你所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能完全除去我们的罪是真的话,那么,他为何还须要进到天上作大祭司,为我们祈求?」。答案当然是,虽然主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已经完全的赦免了我们的罪,但我们仍然没有资格与神相交。我们须要主上到天上去为我们祈求,因为他在地上的死只能赦免我们的罪,他在天上为祭司的代求,才能叫我们得以亲近神。 我们的主不是亚伦的
后裔,也不是属利未支派的。他没有照亚伦的等次为祭司,他乃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王又为祭司(七1)。这是一个新的祭司等次(第11节);是一个真的祭司等次(第16节);是永远的(第17节);是完全的(26~28节);是「凡靠着他的……他都能」的祭司等次(第25节)。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希伯来书的作者是谁? 像我们这一类的研究课程,根本不适宜谈论圣经文学评论的问题;只是我们研究圣经的时候,有时也会遇到有关这一类的问题,这是在所难免的。例如希伯来书作者的研究,本来我们相信它是神所默示的就已经够了。谁是作者对书中的教训是没有相干的。早期的基督教学者们并没有因为这书的作者不详,而否认它是正典;他们像我们一样,承认它是神自己默示的作品。虽然是这样,长久以来,各时代的人都感到十分有兴趣去研究作者是谁;我自己也深信,读者们也必有同样的兴趣——「到底作者是谁呢?是保罗呢?还是另有其人呢?」 真希望有某一些秘密的资料让我们发现,可以彻底解释这问题就好了!可惜,谁能发现这些资料?谁有资料说他的发现能百分之百解决这问题?这里,我们试图勇敢地提出我们
的意见。因为既然那些有资格的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相合,我们这些平凡的人就可以有多少勇气去提出我们自己的意见了。 那些学者们意见不相合的情形如下:那位已故的阿尔福院长(DeanAlford)认为希伯来书在文法上,和词藻上,与保罗所写的书信不同,所以他说:「俄利根(Origen)说得好,只有没判断能力的人,才能幻想出一个人可以写出两种不同文笔的书信来。」但是那位杰出的希腊文学者,布隆非特博士(Dr。Bloomfield)在他所写希腊文新约一书内说:「我研究希腊文之深度,和辨认出各时代作品的广泛程度,相信并不下于我本国任何一位与我同岁的人。所以我可以肯定的说,希伯来书作者的希腊文学并不比保罗的希腊文学更高深,以致我们可以凭文学的深度来判定希伯来书不可能是他写的。」 至于写作日期方面,各人的意见也是不同的。阿尔福赞成是写于使徒后期,彭比(JBarmby)在讲台注释里(PulpitCommentary)却认为其「内证」证明不会迟过主后七十年,所以他赞成在较早的时期写成的。 早期传统的意见也有矛盾的现象。有时那些学者们甚至在他们自己的推论上出现矛盾,例如有人指出「这个早期的特别传统,很明显的对作
者是谁这个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但他在稍后立刻又怀疑起来说:「这传统有何价值呢?我们所能确实地知道的,只不过是在第二世纪亚历山大的时候,这卷希伯来书的作者仍然是不详,但那时一般人都接受传统的观念,认为是保罗的作品吧了。」 结论是什么呢?很难说,但依我们自己的意见来说,我们赞成作者是保罗。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过分拥护他。反之,假若有人证明是别人的作品,我们会更欢喜,因为这样会帮助我们更有力的回答那些批评基督教只不过是保罗主义的宗教的人。我们要证明圣经的教义是出自基督的,是出自许多位使徒的,保罗并不是每一卷书的作者。但对于这卷希伯来书来说,我们相信是保罗作的有以下的理由: 第一、我们相信传统所说必定不会全无根据的。试想:到了大约主后一百五十年左右。亚历山大的教师领袖潘代诺(Pantaenus)也曾引证希伯来书说一般人都认为是保罗的作品——那是说,当时保罗只不过死了七十年左右。既然一般人都同意是他写的,那么可靠性必定很大。倘若不是保罗写的而是别人写的,怎会这么快就传开,并且得到大众一致的赞同呢?很明显的,相信是保罗写的这种信念一定是从更早的时候,甚至是写书的时候,传下来的,并且后来还得到俄利根
(Origen)的证实。他当时跟随革利免(Clement)作亚历山大学院的领袖,他说:「上一代的人传下来说这是保罗写的」,当然意思是说,在潘代诺之前数十年的人,即跟随过保罗的人一致认为是保罗写的。 有了这么早的传统证据,似乎保罗书信与希伯来书信之间的文笔不同点要变得次要了。我们同意到了第三世纪的时候,有其他作者主张不是保罗写的。但正如讲员注释(Speaker’sCommentary)所说的:「那些认识保罗,又与他有亲密来往的人,他们所作正面的见证,岂不要比那些数百年之后存疑心的人所作的见证更有分量吗?」 再者,保罗写希伯来书似乎还得到使徒彼得的助证,因为彼得在他写的后书那里说(三15):「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弟兄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这句话最低限度证明保罗确曾写过一封信给那些「散居」的犹太人,也就是接受彼得前后书的犹太人。倘若保罗写的那封信不是希伯来书的话,究竟是那一卷书信呢?那书信如今在那里呢?其他书信有什么类似的迹象呢? 第二、我们相信希伯来书是保罗写的,因为书中也有足够的内证。有一件相当有趣的事,就是甚至那些非常厉害反对作者是
保罗的人,他们也承认书中确有保罗的特性。在第三世纪的俄利根,他是第一个以为作者不是保罗的人,但他承认「书中的思想是出自保罗的」。近代学者阿尔福院长,他引用俄利根的话来削弱传统的说法,亦表示同意「书中的思想骨干」是出自保罗的。学者德里支(FranzDelitzsch)主张作者是路加,所以他极力的否定书中保罗的笔迹,但是他亦不能不说:「这书使人有一个印象,就是好像有一位有创作力使徒在说话一般。倘若真的是一位使徒写的话,那就只有保罗能写出这样的话。但事实上由开始到末了,这书所表现的作者不是保罗;因为它的形式不像保罗的,它的思想不是保罗的,虽然其中有些很像是,但大部分来说,都是保罗书信所从未有过的;只在结尾的部分,那种书信的形式似乎是保罗自己惯用的形式,其他人是不会这样的。」此外,在我的脑海中,我还记得有另外一些明显的例证,指出那些认为希伯来书与保罗书信有不同特征的人,承认两书之间确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当我读希伯来书的时候,由开始到末后,我都感到它的语气是带有使徒教训人的权柄的。书中的用词温和,但里面确信的态度和肯定的启示却没有被埋没。书中的语气谦逊有礼,但讲的话却是不容辩驳的。书中不但流露
出一个信徒的思想,更流露出一位使徒的权威。即使是里面的论点,亦不仅是以带出结论为目的,而是以使徒不可驳斥的权威来解明一切的疑难。德里支(Delitzsch)也有同感,所以他说:「这书使人有一个印象,就是好像有一位有创作力的使徒在说话一般。」倘若这书真是一位使徒写的话,德里支要问:「除了保罗以外,有谁能写出这样的信呢?」 还有一点引起我们注意的,就是作者在书中经常用「我们」这个代名词来向读者讲话,似乎暗示到他是代表一组人说的(五11,六9、11,十三18、23)。约翰、彼得、雅各、犹大在他们写的书信中从未曾用过这样代表几个人的代名词。当然,在一些关系作者与读者一起的经文里,这个代名词也有用过的。例如约翰壹书一章七节「我们若在光明中行」,意思是作者和所有基督徒都包括在内;但用来代表作者自己和另外一些人向读者们讲话,就没有了。奇怪的是保罗在他的书信中经常用这个众数代名词。所以希伯来书与保罗书信相同,却与彼得等人的书信有别。还有,希伯来书用「我们」的语气是表示读者们对作者和他的同人都十分熟识。所以,若果说保罗不是这书的作者,有谁可以配合这种情况代替保罗的位置呢?事实上在我们所认识的圣经人物中
没有一个是这样的。 再者,虽然这书信经常被人认为是「作者不详」的,但这不过是表面上是这样吧了,因为,显而易见的,在最后一章的经文,暗示出读者对作者是十分熟识的。作者根本毋须掩饰自己是谁。试问,有谁能在这最后一章里面,这样的表示自己的身分呢?这一点即使是德里支也同意说:「我们在这里似乎听见保罗讲话的声音,别人是不会这样讲话的。」除了保罗之外,有谁会这样说(18、19节):「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因我们自觉良心无亏,愿意凡事按正道而行。我更求你们为我们祷告,使我快些回到你们那里去。」若不是保罗,谁会加上这样的一句:「你们该知道我们的兄弟提摩太已经释放了,他若快来,我必同他去见你们」——然后,结束之时还有一句很特别的话:「愿恩惠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有人以为,可能这末后的几节经文才是保罗自己写的话,因为二十二节说:「弟兄们,我略略写信给你们」这句话似乎不是指着整卷书八千多(英文)字说的!不,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最后一章,或者这最后的部分,其实是整卷书的结语——这一点同时解释了许多人所注意到的问题,就这卷书信本来是一个论文,只不过结语的方式把它变成一封信吧了。如果结语清楚是出自保罗的手笔,那么整
个论文(别人怀疑它不是保罗的作品,是因为它是一个论文的形式,论文的风格,论文的用词)亦必定是保罗所写的了。 反对的说法不够说服力 第三、我们相信这书是保罗写的,因为持相反意见的人,他们的说法不够说服力。其中有些意见甚至不像有研究的学者所发表的;举例来说,阿尔福院长认定二章三节不可能是保罗的话,他说:「作者将自己放在接受使徒所传的福音的人当中,表示只有使徒曾听过主亲自讲话,作者自己没有听过。」这样一来,作者就不可能是保罗了,因为保罗「一向坚持自己的教训不是从人领受的,而是亲自从主那里领受的」。主张希伯来书的作者是保罗的人,只能强解这一节经文,说「可能作者暂时将自己放在读者的立场上来说这一句话」。虽然这种说法也是其他作者经常使用的,但我们难以想像保罗写信给犹太人也会用这样的说法,「试将这种说法比较一下像加拉太书一二两章保罗极力维护自己的说法。倘若有人以为两种说法合得来的话,那么我们只能说,他的脑袋组织与我们的是完全不相同。」 是的,我们的脑袋组织确实的与「院长」的完全不相同,因为我们认为,他所拿来反证作者是保罗的经文(二3)其实是证实是保罗的好证据!他完全解错了那节经文说:「作者将自
己放在接受使徒所传的福音的人当中……」其实作者根本就没有提过「使徒」,也没有提及「福音」;更没有用过「接受」这字眼!请再读那节经文:「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我相信不用指出「院长」错解之处,读者自己也看出来了。容我们直接问,这一节经文岂不正是暗示保罗吗?照我们所知,主在世的日子他从未听过主说任何一个比喻,未曾见过主行任何一个神迹;未曾遇见或看见过主。他之所以起来传道,岂不是因为那位升了天的主,在大马士革的路上第一次向他显现,差派他,并且后来得到「听见的人给『他』证实了」吗?所以,十分清楚的这二章三节不但没有否定保罗,反而证实是保罗了。 当然,最主要的反证是「这书信的希腊文风格,与保罗其他书信的风格不同——希伯来书所用的词是比较古老一些,同时也比较注重修饰;此外,书中论点的层次,整卷书的大纲系统,都不像保罗惯常所表现的。」为针对这一点,已故的安德逊爵士(SirRobertAnderson)这样反间说:「任何一个文学家在写一卷希伯来书这样重要的论文之时,都会较为注重词句的修饰,表现出一种特殊的风格,是他写普通书信之时所没有表
现的;为什么保罗不可以这样呢?」 我个人不希望低估其中文法上和文学上的不同点,但我以为,反对的人未免过分夸大一点。试想,约翰福音的希腊文与启示录的希腊文有何等大的差别!——但是因为有了相当重分量的内证和外证,所有一流的学者都接受是约翰写的。请不要忘记,保罗大部分的教会书信都是在较早之时写的;而且是在极忙碌,极多逼迫,逃难与远行之时写的。写书信的因素又是为突然发生的危机,眼看自己属灵的儿女和自己亲手所建立的教会出了乱子,他怎能不着急。还有,教会书信都是写给外邦人;而希伯来书却是在后期,大约是在坐监之时写的。这时他可以安静下来,不慌不忙的,慎思熟虑的,小心修饰的,将这论文写给他的同胞,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不像写一封信给自己属灵的儿女——外邦信徒——那样仓猝。 在我个人看来,上述的意见,尤其是对这位多才多艺的保罗来说,已经足够证明他是希伯来书的作者了。当我发现原来彭比博士(Dr.Barmby)在他的讲台注释书中论及希伯来书,也有相同的见解之时,我更加深信这是准确的。彭比博士也是根据文学的观点来反对作者是保罗的,但他却说:「这个意见(即保罗能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写成希伯来书,正如我们在上文所指
出的)对解释这问题具有决定性的分量,只不过还欠缺一些有力的外证,不然就能准确地证明他是这书的真作者了。」其实,有力的外证早已有了,就是直接从保罗时代传下来的传统说法,清楚说明作者就是保罗,这是我们在前文已经详细指出的: 倘若有人认为这些证据还未够,想要更多的证据才能解决这文学上的困难的话,我们还可以提出一点解释。我们相信希伯来书里确有许多希腊文的文笔风格是出自路加的手笔的,因为路加一直伴随保罗,到死方休(提后四11)。请不要误会我们所说的,以为路加用自己的话把保罗的思想写出来。思想和句语都是保罗的,只不过由路加代笔之时,路加把保罗的句语稍微加上文法上的修饰吧了。这种情形就是我们自己也经验过。不久之前,有一位老太太请求我替她写一封信给她的一个女儿,她一边讲,我一边写,她的每一句话我都原原本本的写下来,只在修辞和文法上稍微的修饰一下(当然还要小心保存她自己的话),就将那封信寄出去了。那封信一开始是这样写的:「亲爱的玛迦列,我用打字机打这封信给你,免得你看我这老得发颤的手所写的字,看得辛苦……」不久,她的女儿回信说:「信中的语气,和对事物的看法,完全是我母亲的,我了解她一向的性格和讲话就是
这样。不过,句子的文法用词,当然就不可能是她的了。」 其他作者的说法难以成立 请问我们还可以提出那些可能性更高的作者呢?严格来说,只有四个人较为有可能,就是路加、巴拿巴、罗马的革利免、亚波罗。 先拿路加来说,作者不可能是他。因为我们相当有把握知道他是一个外邦人。在歌罗西书四章十至十四节那里,保罗清清楚楚的把他从亚里达古、马可,和犹士都这三个犹太人中(第11节)分开出来,并且把他放在以巴弗和底马这两个外邦人中间相题并论。再者,他的名路加是希腊人的名,他所写的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都以希腊官式的献书词为开始。但我们知道希伯来书的作者是地地道道的希伯来人,这是无容置疑的。 至于巴拿巴,他是一个利未支派的希伯来人,所以,他有可能是希伯来书的作者;但有什么证据支持他呢?没有。主张他是作者的人只有主后一六○至二三○年间的特土良(Tertullian),但他并没有发现什么证据来支持。有另一卷书信早期教会的教父们以为是巴拿巴写的,但这书信的真实性是可疑的。退一步来说,倘若那卷书真的是巴拿巴写的话,那么事情就明朗了。我们可以确实的说,希伯来书一定不是巴拿巴写的,因为两卷书不论在风格或在情操方面来说,
都是完全不相同的,试问一个作者,怎能写出两卷完全不同风格的信来呢?倘若那卷巴拿巴书信不是他写的话,那么我们就连一点证明他曾写过书信的线索也没有了;为什么我们偏要推测是他写希伯来书的呢? 革利免有没有可能是作者呢?他不是罗马最早的一位主教吗?不,因为若是他写的话,为什么罗马没有半点传统的说法提及他?为什么罗马教会长久以来抗拒希伯来书的教训呢?为什么革利免写给哥林多的书信,与希伯来书的风格完全不同呢? 亚波罗又怎样?从没有人会想到是他写希伯来书,只有马丁路德这样猜测吧了!不错,他的可能性十分高。阿尔福院长也大力支持这个说法。但是有两个更有力的反证:(1)从没有一位古代人士(古代的人当然比我们现今时代的人知道得更多)提过他;(2)亚波罗是亚历山大的犹太人;但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岂不是一位长期与耶路撒冷有来往,并且十分熟识圣殿和犹太基督徒的犹太人么(十三23)? 所以,整体来说,我比较赞成保罗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其他的可能性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