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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讨谁的喜欢呢?

王明道文集精选 by 王明道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一章十节)。

“我们的劝勉不是出于错误,不是出于污秽,也不是用诡诈。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帖前二章三节,四节)。

从这两段经文中,我们看出来保罗心目中所注重的一件要紧的事──讨神的喜欢。他曾在两条不同的道路前面作过一次决定性的选择。这两条道路中的一条是讨神的喜欢,另一条便是讨人的喜欢。他知道他决不能同时走这两条道路,必须选择一条,舍弃一条。他选择了前面的一条,舍弃了后面的一条。他对加拉太的教会说明了他的决心──“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他又对帖撒罗尼迦的教会叙述了他作工的方针──“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

每一个基督徒都必须在这两条道路中选择一条,或是讨神的喜欢,或是讨人的喜欢。没有一个真实信主的人不想讨神的喜欢,但决定心志不讨人的喜欢只求讨神喜欢的人,却像晨星那样稀少。大多数基督徒都想顾到两面。他们愿意讨神喜欢,但也要想讨人喜欢。他们愿意听见神说他们好,也愿意听见人说他们好。他们希望得神的称赞,也希望得人的称赞。他们不知道这两方面是绝对不能兼顾的。如果世上所有的人都是敬畏神遵行他旨意的,我们便能讨神的喜欢,也讨人的喜欢,因为神所喜欢的和人所喜欢的都是一样。但事实告诉我们说,世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悖逆神的。不用说不信神和拜假神的人是这样,就连那些自称为属神的人中间,大多数也是不敬畏神不遵行他的旨意的。要讨这些人的喜欢,就决不能讨神的喜欢;要讨神的喜欢,也决不能讨这些人的喜欢。如果我们要讨神的喜欢,也要讨人的喜欢,结果必定弄得两面都够不上,既不能得神的喜欢,又不能得人的喜欢。

撒但败坏信徒最毒的方法不是直接引诱他们犯罪。他知道他们不敢也不肯故意犯罪。他所用最毒的方法乃是模糊他们的意识,使他们在许多事物上认识得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便一步一步的领他们走错路。在讨神喜欢和讨人喜欢这两件事上也是如此。他欺骗他们,使他们认为他们同时可以讨两方面的喜欢。在起初的时候,他们一半想讨人的喜欢,一半想讨神的喜欢。过一些时候,他们便多半想讨人的喜欢,少半想讨神的喜欢。到了最后,他们便只想讨人的喜欢,不再想讨神的喜欢了。感谢神,他在圣经中极清楚的指示我们,使我们知道这两件事是决不能同时兼顾的。如果要讨神的喜欢,就不要想再讨人的喜欢;如果要讨人的喜欢,就不要想再讨神的喜欢。

有些信徒明白应当专一讨神的喜欢,但他们因为有几点顾虑,便不敢这样作。他们第一点顾虑的是怕因此受损失,第二点顾虑的是怕因此受羞辱,第三点顾虑的是怕因此受逼迫。如果我们一心要讨神的喜欢,这几件事确实要临到我们的。有时我们要遭遇其中的一样,也有时两样,还有时三样都要临到我们。我们今日还活在身体中,怕受损失,怕受羞辱,怕遭逼迫,都是很自然的,并不是什么希奇的事。但神却要我们肯为他的缘故忍受这一切。如果我们肯为讨他的喜欢甘心受损失,受羞辱,受逼迫,便足可证明我们真是敬畏他,尊重他,爱他,他一定要因此厚厚的赐福给我们。我们为讨神的喜欢所受的损失最后必变为利益,所受的羞辱最后必变为荣耀,所受的逼迫最后必变为福分。亚伯拉罕为讨神的喜欢,曾甘心把他老年所生的独生子以撒献给神作燔祭。神看见他的心意和他的顺服,不但没有容许他杀害以撒,而且把极大的福分赐与他,对他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二十二章十六节至十八节)。

我们都愿意讨神的喜欢。也许我们自己也认为我们确实是在那里讨神的喜欢。但我们必须经过试验,才能知道我们实际的情形。如果我们因为怕受损失、羞辱、逼迫,以致不敢完全顺服神的命令,那便证明我们并不是完全讨神的喜欢。如果我们因为想逃避损失、羞辱、逼迫,便设法讨人的喜欢,那也足可证明我们并不是完全讨神的喜欢。如果我们为讨神的喜欢,不怕受任何损失、羞辱、逼迫,也不惜付任何代价,那才证明我们实在是一心一意的讨神的喜欢。明白了这个原则以后,我们便应该把自己的利害、得失、荣辱、毁誉、祸福、生死,一概置之度外,只有一个心意──怎样讨神的喜欢。凡是神所喜悦的话我们都要说,凡是神所喜悦的事我们都要作。反过来说,我们决不说一句神所不喜悦的话,不作一件神所不喜悦的事。在大事上是这样,在小事上也是这样。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是我们必须注意的,就是当我们决意要讨神喜欢的时候,我们必须以他的真理为我们行事作人惟一的法则。只要我们所作的事确是合乎他的命令,便不必问人是否赞许我们,是否说我们好。人所认为好的事,有一些在神眼中是不好的。我们只应当希望神说我们好,却不可希望人说我们好。有些信徒怕使神的名受羞辱,受毁谤,便尽力照着人所认为好的去作。他们以为如果他们能满足人的期望,他们便能使神的名藉着他们得荣耀。当他们这样作的时候,他们极容易把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人的身上,因此在不知不觉中,事事都想顺着人的意思去作,却把神的旨意放在一旁,从此便走上了堕落的道路。

魔鬼不但能藉着坏事使我们陷在罪中,他也能藉着好事使我们陷在罪中。他不但能藉着我们所作的恶事使我们离开神,他也能藉着我们所作的善事使我们离开神。他不但在我们走下坡路的时候能领着我们跟随他走,他也能在我们追求上进的时候领着我们跟随他走。只要我们的心不专一向着神,他在我们的身上就有办法。如果我们不顾一切,只知道一心一意讨神的喜欢,他要束手无策,一筹莫展了。

讨神的喜欢不但是最安全的道路,也是最省事的道路。如果你要讨人的喜欢,你就必须看看这个人的脸色,再看看那个人的脸色;揣度一下这些人的心理,再揣度一下那些人的心理;环境更换,你也必须立时随着环境更换;时代改变,你也必须赶快随着时代改变。不然,你就会触犯了这些人或那些人,你就会适应不了环境,你就会赶不上时代。在这种情形之下,你的心中不但不能享受安息,而且要终日度着忧愁挂虑烦恼战兢的生活。如果你要讨神的喜欢,便没有这种痛苦了。你不必看人的脸色,也不必揣度人的心理,更不必考虑怎样适应环境,怎样赶上时代。这样,你一定会无忧无虑,你一定要享受完美甘甜的安息。讨人喜欢的人似乎是聪明,其实是愚昧到极点;讨神喜欢的人看着似乎愚昧,其实他们是世上最明智的人。

阅者,你愿意讨谁的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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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一章十节)。“我们的劝勉不是出于错误,不是出于污秽,也不是用诡诈。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帖前二章三节,四节)。从这两段经文中,我们看出来保罗心目中所注重的一件要紧的事──讨神的喜欢。他曾在两条不同的道路前面作过一次决定性的选择。这两条道路中的一条是讨神的喜欢,另一条便是讨人的喜欢。他知道他决不能同时走这两条道路,必须选择一条,舍弃一条。他选择了前面的一条,舍弃了后面的一条。他对加拉太的教会说明了他的决心──“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他又对帖撒罗尼迦的教会叙述了他作工的方针──“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每一个基督徒都必须在这两条道路中选择一条,或是讨神的喜欢,或是讨人的喜欢。没有一个真实信主的人不想讨神的喜欢,但决定心志不讨人的喜欢只求讨神喜欢的人,却像晨
星那样稀少。大多数基督徒都想顾到两面。他们愿意讨神喜欢,但也要想讨人喜欢。他们愿意听见神说他们好,也愿意听见人说他们好。他们希望得神的称赞,也希望得人的称赞。他们不知道这两方面是绝对不能兼顾的。如果世上所有的人都是敬畏神遵行他旨意的,我们便能讨神的喜欢,也讨人的喜欢,因为神所喜欢的和人所喜欢的都是一样。但事实告诉我们说,世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悖逆神的。不用说不信神和拜假神的人是这样,就连那些自称为属神的人中间,大多数也是不敬畏神不遵行他的旨意的。要讨这些人的喜欢,就决不能讨神的喜欢;要讨神的喜欢,也决不能讨这些人的喜欢。如果我们要讨神的喜欢,也要讨人的喜欢,结果必定弄得两面都够不上,既不能得神的喜欢,又不能得人的喜欢。撒但败坏信徒最毒的方法不是直接引诱他们犯罪。他知道他们不敢也不肯故意犯罪。他所用最毒的方法乃是模糊他们的意识,使他们在许多事物上认识得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便一步一步的领他们走错路。在讨神喜欢和讨人喜欢这两件事上也是如此。他欺骗他们,使他们认为他们同时可以讨两方面的喜欢。在起初的时候,他们一半想讨人的喜欢,一半想讨神的喜欢。过一些时候,他们便多半想讨人的喜欢,少半想讨神
的喜欢。到了最后,他们便只想讨人的喜欢,不再想讨神的喜欢了。感谢神,他在圣经中极清楚的指示我们,使我们知道这两件事是决不能同时兼顾的。如果要讨神的喜欢,就不要想再讨人的喜欢;如果要讨人的喜欢,就不要想再讨神的喜欢。有些信徒明白应当专一讨神的喜欢,但他们因为有几点顾虑,便不敢这样作。他们第一点顾虑的是怕因此受损失,第二点顾虑的是怕因此受羞辱,第三点顾虑的是怕因此受逼迫。如果我们一心要讨神的喜欢,这几件事确实要临到我们的。有时我们要遭遇其中的一样,也有时两样,还有时三样都要临到我们。我们今日还活在身体中,怕受损失,怕受羞辱,怕遭逼迫,都是很自然的,并不是什么希奇的事。但神却要我们肯为他的缘故忍受这一切。如果我们肯为讨他的喜欢甘心受损失,受羞辱,受逼迫,便足可证明我们真是敬畏他,尊重他,爱他,他一定要因此厚厚的赐福给我们。我们为讨神的喜欢所受的损失最后必变为利益,所受的羞辱最后必变为荣耀,所受的逼迫最后必变为福分。亚伯拉罕为讨神的喜欢,曾甘心把他老年所生的独生子以撒献给神作燔祭。神看见他的心意和他的顺服,不但没有容许他杀害以撒,而且把极大的福分赐与他,对他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
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二十二章十六节至十八节)。我们都愿意讨神的喜欢。也许我们自己也认为我们确实是在那里讨神的喜欢。但我们必须经过试验,才能知道我们实际的情形。如果我们因为怕受损失、羞辱、逼迫,以致不敢完全顺服神的命令,那便证明我们并不是完全讨神的喜欢。如果我们因为想逃避损失、羞辱、逼迫,便设法讨人的喜欢,那也足可证明我们并不是完全讨神的喜欢。如果我们为讨神的喜欢,不怕受任何损失、羞辱、逼迫,也不惜付任何代价,那才证明我们实在是一心一意的讨神的喜欢。明白了这个原则以后,我们便应该把自己的利害、得失、荣辱、毁誉、祸福、生死,一概置之度外,只有一个心意──怎样讨神的喜欢。凡是神所喜悦的话我们都要说,凡是神所喜悦的事我们都要作。反过来说,我们决不说一句神所不喜悦的话,不作一件神所不喜悦的事。在大事上是这样,在小事上也是这样。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是我们必须注意的,就是当我们决意要讨神喜欢的时候,我们必须以他的真理为我们行事
作人惟一的法则。只要我们所作的事确是合乎他的命令,便不必问人是否赞许我们,是否说我们好。人所认为好的事,有一些在神眼中是不好的。我们只应当希望神说我们好,却不可希望人说我们好。有些信徒怕使神的名受羞辱,受毁谤,便尽力照着人所认为好的去作。他们以为如果他们能满足人的期望,他们便能使神的名藉着他们得荣耀。当他们这样作的时候,他们极容易把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人的身上,因此在不知不觉中,事事都想顺着人的意思去作,却把神的旨意放在一旁,从此便走上了堕落的道路。魔鬼不但能藉着坏事使我们陷在罪中,他也能藉着好事使我们陷在罪中。他不但能藉着我们所作的恶事使我们离开神,他也能藉着我们所作的善事使我们离开神。他不但在我们走下坡路的时候能领着我们跟随他走,他也能在我们追求上进的时候领着我们跟随他走。只要我们的心不专一向着神,他在我们的身上就有办法。如果我们不顾一切,只知道一心一意讨神的喜欢,他要束手无策,一筹莫展了。讨神的喜欢不但是最安全的道路,也是最省事的道路。如果你要讨人的喜欢,你就必须看看这个人的脸色,再看看那个人的脸色;揣度一下这些人的心理,再揣度一下那些人的心理;环境更换,你也必须立时随着环境更换
;时代改变,你也必须赶快随着时代改变。不然,你就会触犯了这些人或那些人,你就会适应不了环境,你就会赶不上时代。在这种情形之下,你的心中不但不能享受安息,而且要终日度着忧愁挂虑烦恼战兢的生活。如果你要讨神的喜欢,便没有这种痛苦了。你不必看人的脸色,也不必揣度人的心理,更不必考虑怎样适应环境,怎样赶上时代。这样,你一定会无忧无虑,你一定要享受完美甘甜的安息。讨人喜欢的人似乎是聪明,其实是愚昧到极点;讨神喜欢的人看着似乎愚昧,其实他们是世上最明智的人。阅者,你愿意讨谁的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