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日子以前,我得着一位姊妹从外省寄来的一封信。这位姊妹原是这里的一位圣徒,去年夏季从大学毕业,被派到外省工作的。在她的信中有几句话说:“感谢主,叫我认识他,并且使他的话常常刻在心中,以致在到这里工作以后,和以前在学校中,没有什么贪污行为。在会堂常听见您讲到在工作的地方要公私分清,我几乎有时觉得太重复了。但是现在想起来,如果不是这样一次再次听见这样的教训,恐怕不会这样深刻的记在脑筋中,如纸张铅笔等小东西,就不会加以注意,以致变成公私不分了。这次自我坦白,在我的记忆中能想得起来的事上,没有为私事用过公家的东西。”
许多人在看见卫生行政当局布告种牛痘或注射虎烈拉预防针的时候,就觉得麻烦讨厌。如果始终没有多少人患天花或虎烈拉,大多数的人一定都会觉得推行种痘和注射预防针的人是多事。但如果有一天真发现了天花或虎烈拉,有许多人传染上这些病症以致丧了性命,到那时候他们才会感激那些推行种痘和注射预防针的人。
罪恶为害于人一点不比天花和虎疫更轻,它的传染性也一点不在天花和虎疫之下。我们常常警告劝戒信徒不要犯罪,就如同卫生行政当局推行种痘与注射预防针一样。一个人在未曾因犯罪受害以前总不会知道罪恶的可怕,因此对这些警告和劝戒也就不觉得怎样需要。有一天他看见别人因为犯罪招来了祸患,他自己却因为听了劝戒未曾犯罪,所以没有受害,他才知道那些劝戒是何等贵重,这实在是他最大的幸福。如果不幸他因为不留意那些劝告以致犯了罪,惹了祸,他才懊悔他为什么不早留心那些劝戒,因而自责自恨,那就已经太迟了。
我从十四岁悔改信主以来,就很注重信徒的品行。以后我在神的恩典中越长进,就越羡慕圣洁的人生,也越恨恶罪恶。从那时直到今日,我看见世界上充满了罪恶,我也看见教会中充满了罪恶,我还看见许多真诚悔改信了主的圣徒也屡屡的陷在种种的罪恶中,我又看见许多热心为神作工的传道人也有许多不虔不义的行为。因为我恨恶罪恶,我对这些事便不能缄囗不言。因为神吩咐我大声疾呼责备众人的罪恶,我万不敢放弃他给我的使命。(赛五十八章一节)。因为我看见许多人因着犯罪受了害,我更不忍坐视不救。有这几个原因,所以我在讲道和著作中不断的斥责人的罪恶,招呼他们悔改,也不断的劝告听众和读者应当怎样行事为人,应当怎样远离一切不义的事。我又感觉如果把这些教训讲得太拢统,也许众人还不知道怎样实用在生活中,因此我便举出许多具体的例子来,使众人知道什么是应当作的,什么是不应当作的。在这些例子中我把大事和小事都列举出来。那些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凡我所看到并我所能想到的,我都一样一样的提出来,摆列在信徒面前,告诉他们说什么是应当作的,什么是不应当作的。这样,信徒不但明白了圣经中所讲的真理,也能把这些真理与实际的生活配合起来,因此活出圣洁高尚的生活来。
不信的人和假信的人那样常常犯罪并不足为奇,最令人希奇的就是有些真诚悔改信了主的圣徒也常常犯罪。他们所以常常犯罪,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还活在肉体中,这个肉体不是好东西,它常牵引我们,缠累我们,不但使我们不能作我们所愿意作的,而且使我们去作我们所不愿意作的。但另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因为在未信主以前多年多日活在黑暗和罪恶中,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因此把是非,正邪,善恶,黑白,都淆乱不清,有时甚至把它们都颠倒过来。在我们信主以后虽然明白了圣经中许多道理,但到遇见事情的时候,我们的思想还是受着旧意识的支配,因此继续着去作从前所作的事。我们明白圣经中的真理,但这些真理与我们实际的生活结合不起来。在这种情形之下,必须有人把圣经中的真理与我们实际的生活一条一条的结合起来。这种结合的工作需要十分清楚,十分详细,这样,我们才能藉着圣经中的真理,把旧日那种错误的意识都除掉,代以圣经中的教训。
举一个很普遍的例子说罢。许多人为别人或为公家办事的时候,暗中从里面得一些钱归自己使用,这在我国以往的社会中几乎是被人认为天经地义毫无疑问的事。就拿为公家买东西得回扣这件事说罢,很少的人不认为这是办事买东西的人应当享的权利。但仔细分析一下,我们便晓得这实在是一种偷窃的行为。在得回扣的人也许认为这是商店给他的酬劳。但商家却早把这项回扣的款加在物价里面,因此也就等于办事的人从经手的款项中偷窃了一部份。退一步说,纵使商家不把这项回扣加在物价里面,经手买物的人也没有权利享受这种酬劳,因为他在作事的地方所领取的薪金就是他办事的酬劳。他既担负一种工作,就没有权利每月在会计处领一份薪金作酬劳,另在商店里得一份回扣作酬劳。圣经中虽然没有一句话提到这件事,但圣经中却说了一个原则──“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馀,分给那缺少的人。”(弗四章二十八节)。买东西从中得钱是一件不光明不诚实的行为,也就是一种偷窃的行为,所以基督徒不可这样作。这一样教训我在讲道的时候记不清说过多少次。例如:
“为人办事买物不从中得一丝一毫的利益。”
“属世界的人为公家或别人办什么事,总要设法从中得一些钱;基督徒断不可这样作。”
“基督徒无论在那里作事,总不可取不义之财,连一点也不可取。不可用诡计将公款入私囊。不可受人的贿赂。不可在为公家办事或购物的时候从中得钱。不可因为别人这样作,你也就这样作。当记得你是基督的门徒,你的主鉴察你一切的行为,将来还要照你所作的报应你。”
“经手的财物不分多寡当廉洁不苟;交接的朋友无论男女要正大光明。”
“为公家或别人办事或购买物品,切不可暗中得钱取利。如果你作这样的事,不只是犯罪得罪神,损伤自己的德行,而且还要毁坏你在社会中的信用,早晚你自己要因此受害。”
私自取用公家的东西,在我国的社会里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把公家的家俱拉到自己家中陈设,把公家的煤柴运到自己家中燃烧,把公家的工人派到自己家中服务,把公家的文具带到自己家中使用,这种公私不分的情形几乎到处可以看见。不过“公私不分”乃是公家的东西和私人的东西不分,但私人的东西和公家的东西却分得清清楚楚。我们只看见许多人把公家的东西带到私人的家中使用,很少看见有人把私人的东西送给公家使用。这种行为明明是不合理的,但一般人因为作惯了,看惯了,竟没有几个人认为它是一种罪恶,甚至连基督徒也不在例外。我在这二十几年中当讲道的时候记不清提过多少次。我屡次引证我那位没有会过面的良师谢洪赉先生在写字桌上预备两份信封信纸邮票的事:他在写公事信的时候就用公家的信纸信封邮票,写私人的信就用自己所买的信纸信封邮票。我恳切的劝戒听众不可取公家的东西供自己私人使用。在我的著作中也屡次的有这样的话语:
“无论人知道或不知道,凡不属自己的财物,就是一文钱一张纸也不苟取。公家的财物和私人的财物要分得清清楚楚,绝不为私人取用一丝一毫公家的财物。”
“基督徒无论在那里作事,不可私取公家或别人的东西,为自己私人使用。不可将公事房里的东西拿到私人的住处或自己家里去使用。不可将公家的家俱、器皿、柴煤,以及其他的什物,运到自己家中归自己占有。不可使用公家的仆役为自己办私人或家中的事。小而至于公家的信纸、信封、邮票,都不可为写自己私人的信取来使用。社会上大多数的人都惯作这种不义的事,但你是基督徒你绝不可效法他们。”
“不要取用自己所不当取的财物。不论是别人的,或是公家的,只要不是你按理当得的,一丝一毫都不可取用。”
我在讲道和著作中也恳切的劝告信徒不可收受贿赂和不正当的馈赠。
“不要得含有贿赂性质的钱财。若有人送钱财给你,求你为他作什么事,是你按正道不应当作的,那就是贿赂,你必须拒绝。若有人送钱财给你,求你为他遮掩他的罪恶,将他的曲变为直,将他的非认作是,将他的无理变为有理,那就是贿赂,你必须拒绝。若有人送钱财给你,求你免去他当受的处分和责罚,那就是贿赂,你必须拒绝。若有人送钱财给你,求你为他作一件事使他得一些好处,但必须牺牲那不送钱财给你的人的好处,那就是贿赂,你必须拒绝。若有人送钱财给你,使你在和许多人接洽事务的时候特别偏袒他,把利益给他,那就是贿赂。你必须拒绝。若有人送钱财给你,求你加害于他的仇敌,或是作什么与他的仇敌不利的事,那就是贿赂,你必须拒绝。若有人送钱财给你,使你不按着正直公平待人办事,只按着你自己的利害损益待人办事,那就是贿赂,你必须拒绝。贿赂在神的眼中是极为可憎。他在古时曾教训他的百姓说,‘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你要寻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的神所赐给你的地。’(申十六章十九节,二十节)。受贿赂的人当时虽然得些好处,至终必定落在祸患中。”
“含有贿赂性质的礼物,基督徒绝对不可收受;收受这种礼物就是罪。”
“来源不光明不正当的礼物,基督徒绝对不可收受;收受这种礼物就是罪。”
“若有人送礼物给你,你看出他并不是出于好意,乃是别有作用,就绝不可收受。”
我也劝告信徒不可挪用代别人保管的财物:
“不挪用代别人保管的钱财。不使用代别人保管的物件。不将代人保管的财物另借与别人使用。”
“基督徒无论作什么职业,都当十分留意保守自己的信用。信用是一个人处世最宝贵的事物,同时也是最容易丧失的,所以随时随地都当战战兢兢的保守它。不要作伪说谎。不要取非义的财物。不要轻易允诺什么不准能作得到的事。不要爽约。不要食言。经手的款项要清楚。不要挪用公家或代人保管的财物。不要轻易借贷。凡容易毁坏你的信用的事,都不可尝试一次。”
“你若代人保管钱财,万不可挪用一文,也不可借给别人;恐怕在你尚未补还以前,托你保管的人前来向你提取,你不能交付他,你就要丧失信用了。”
“你若代人保管物品,万不可自己使用,或借给别人使用。恐怕你或别人不谨慎将物品损坏,或是托你保管的人前来提取的时候你不能立时交付他;你就要丧失信用了。”
我也劝告信徒要守信践约:
“不轻易应许人什么事,如果应许了人,必须履行所应许的。不出一句谎言。说话不言过其实。与人约会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到那时候准按时到达。别人请求什么或托付什么事,先详细酌量能否作得到,如果作不到就不要允诺;如果允诺,就尽先竭力照所允诺的作成。”
“人托你办理什么事,不可迅速允诺;应当仔细考虑自己是否能办得到。如果办不到,就当立时推却。如果应许为人去办,那麽无论费多少力,流多少汗,作多大牺牲,都不可顾惜,不可放手,在你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必须为人办好。不然,你便是亏欠人。你既应许了他,就有为他办成的义务。”
“你若允诺人什么事,后来因为环境的变化,境遇的转移,使你吃亏,使你受损失,如果不是对方体恤你,请你取消前言,你还是应当忍受这一切的损失,照着你起初所允诺的去作。不但是与人立了约定了合同的事必须这样作,就是你口头允诺的事也当如此。”
“不可轻易应许别人什么事,如果应许了就当履行;若是实在履行不到,就当向人道歉,求人的原谅。”
我也劝告信徒要在言语行为上诚实无伪:
“不可叫人因为你有不诚实的言行,或是说话好大张其辞,以致小看你。”
“基督徒不可不知道人心的诡诈险幻与社会中种种的黑暗罪恶,但基督徒万不可沾染这些。”
“小心你自己,不要说一次谎,不要有一次以虚伪待人,恐怕你竟因此毁坏你一生的信用。”
“‘诚实守信,光明坦白’,是维持友谊的要素。”
“基督徒作买卖不可用虚伪的方法赚钱。当用公平的升斗尺秤。当有一定的价钱。不可欺弄外乡人和外国人。不可拿次等的货冒充上等的货。不可拿陈腐的食品伪作新鲜的食品出售。不可多收买主的钱。”
“基督徒制造物品,不可拿不好的材料冒充好的材料。不可冒用别人的商标,或用类似别人商标的商标欺骗人,以冀推广自己的货物。这不但是得罪神,而且是犯国法的事。”
“不论与什么人同处,总要凡事真诚。存真诚的心,说真诚的话,作真诚的事。说谎作伪是人和人中间许多纠纷的起源。越是聪明人越需要注意这件事。”
“许多信徒在述说他们的年岁的时候说谎。投考学校或寻觅职业的时候,怕年岁太大,就少说几岁,怕年岁太小,就多说几岁,在议婚的时候这种情形更多。许多未婚的女子怕人知道她们实在的年岁不易议婚,就少说几岁。这都是谎言,都是欺骗。而且说了这种谎言以后,常是使你一生继续着说谎。”
“一般人都以为一味迎合人的心理可以讨人喜欢,因此他们便预备许多假面具,见一种人带一种假面具。他们永远是顺着人情说人所喜欢听的话。他们不把他们的真心对人拿出来。他们为讨人的喜欢可以认黑作白,以非为是。他们不得罪任何人。他们不与任何人反对。他们心里不赞成的事,向人可以表示赞成。他们不预备去作的事,口头上却应许人去作。他们对人无论心里是爱是憎,表面上总是敷衍应酬,他们以为这样作可以永远不得罪人,永远不讨人的厌,自己永远不受损失。却不知道这种人弄到后来到处讨人的厌恶。那些诚实无伪的人虽然当时受人的反对、轻看、攻击、笑骂,可是到了后来却受人的钦佩敬爱。就连那些自己诡诈的人也不能不从心里尊敬佩服诚实无伪的人。无论什么人都喜欢和诚实的人同处共事,因为与他们同处绝不会受欺骗,被暗算,更不必终日提心吊胆的防备他们。”
“不可对任何人说谎言,说谎言是最损害信用的事。就是因为不说谎以致受损失,遭反对也不要逃避。最后的胜利总是属于诚实的人。”
“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办什么事,与什么人往来,总要真诚信实,宁可受别人的欺骗,不可欺骗别人。无论什么时候总不要戴假面具。这是保守自己的信用最要紧的事。”
上文所举的不过是几个例子(可参看第一册窄门生活中的小事),此外我也把信徒处世作人各方面的教训和警戒提了许多。我用笔写,也用口讲。从基督徒会堂成立到今日,这十几年来我记不清在这座会堂里讲过多少次这些生活中的教训。虽然不少次有人对我说,不要太多讲生活中的教训,应当多讲一些属灵的真理,但我却清楚知道这些教训实在是信徒们需要常常听的,因此我仍是常常这样讲。我听见外省有人批评我,说我不讲“道理”,只讲“道德”;此外还有人批评我不讲“恩典”,只讲“律法”,不讲“信心”,只讲“行为”。这一切的批评都未曾影响我,因为我清楚明白了信徒们的需要。我看见有些信徒很明白圣经中的真理,但他们的生活中却是充满了罪恶。我又看见有些传道的人把圣经中的要道讲得很清楚,但他们的生活与圣经中的教训却是背道而驰。我也看见许多信徒祷告起来非常恳切,对人作起见证来娓娓动听,到礼拜堂聚会十分殷勤,为神的工作奉献也很慷慨,同时在言行上却是许多的诡诈、谎言、嫉妒、仇恨、骄傲、狂妄、贪婪、**、谄媚富贵、欺骗弱小、假公济私、见利忘义、谗谤论断、背约食言、对父母不孝、待朋友不忠。这种现象到处可以看见。不用提一般信徒,就连许多教会中为神作工的人,生活中也是充满了不虔不义。社会中种种的罪恶在教会中都可以找到。我不是特别喜欢讲生活和道德,我是因为看见了教会的需要才这样讲的。感谢神,这些劳苦到底不是徒然的,我常听见看见一些事实,证明接受这些教训的人在他们的生活中确实有了美好的见证,前面所提的那一位姊妹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
展开圣经读一下,你便可以看见里面充满了关于信徒生活的教训。我们的主对门徒讲了许多这一类的教训,使徒写信给教会也讲了许多这一类的教训。不错,他们都讲了神的大爱,基督的救赎,和他复活的大能,并他再来的应许。他们也讲了信心的功效,圣灵的工作,和信徒的盼望。但每次讲过这些以后,便接着讲到信徒当有的生活和品德。无论我们打开那一卷福音书,或那一卷书信,都可以看见这件事实。我并不是不讲圣经中的这些要道。读灵食季刊的信徒,和常听我讲道的人,都可以证明我很注重的讲到人的罪恶,神的大爱,基督的救赎,他复活的大能,他再来的应许,并圣灵的工作,和信徒的盼望。我为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不在任何人以下。我因为讲到圣徒的盼望和来生的应许,被许多视为迷信癫狂。但我讲道的时候讲到信徒的生活却比讲那些要道的次数多许多倍。就连我讲那些要道的时候也是把它们和生活连系起来。我常思想,如果我讲一次道,没有帮助信徒在生活中比从前更圣洁更长进一些,我就白白耗费了这一两个小时的光阴。我作工的年日越久,越觉得这样讲确实是适当的。我越看见教会的需要,就越知道必须多讲信徒的生活。如果我不这样讲,神会使石头发出声音来。
一个信徒无论怎样热心,无论怎样恳切祷告,无论如何熟悉圣经,无论奉献多少金钱,无论怎样会讲道,无论有多大恩赐,无论领了多少人信主,若没有敬虔圣洁的生活,便不是真爱主的,也不能荣耀神。经上的话为我们证实了这个真理。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章十六节)。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二章十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