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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恋爱期

天作之合 by Harold Camping

信徒与非信徒联姻的潜在危险迫使我们提醒那些打算结婚的人。一个坠入爱河的未婚者应该谨慎到什么程度呢?应当极度谨慎。

结婚前尽可能地了解对方,这是绝对重要的。恋爱与订婚的目的是为了有更多时间了解对方。

注意约会对象

显然,与离婚而配偶还活着的人约会乃是愚昧之举。即使离婚者已经成为神可爱的儿女,也不应该出现再婚。即使此人在得救之前即已离婚,也不可以再婚。和这样的人恋爱是极度冒失的行为,对两个人都是极大的试探。

在两个人产生恋情之前,双方都应该特别注意自己潜在伴侣的属灵状况。要是一个人表面上得了救,而在蜜月过后,却发现他并未得救,那该多可怕呀!

如果在约会几次之后,得救的一方找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是神的儿女,这种恋爱就应当停止。爱情会蒙蔽人的眼睛,对此有人也许不肯承认。由于未得救的人可能会对基督教感兴趣,有许多吸引人的气质,人们很容易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气质上。

许多妻子在婚后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并未得救,这是因为恋爱时太粗心。也许她从一开始就意识到,与她约会的这个英俊男子的属灵状况并不理想。但由于越来越多地受到吸引,她便开始推断他会成为怎样的人。她确信自己对他的生活影响很大。如果他没有得救,她可以给他传福音,为他祷告,他最终会得救的。与此同时,她越来越多地为恋爱所蒙蔽。

她已经违背了两条重要原则。首先,恋爱、订婚和婚姻并非传福音。若想对未得救的人传福音,她可以向周围成千上万的人传。情场并非福音工场;它是神凭着恩典赐人圣洁婚姻的途径。这必须是约会的唯一焦点。

有时,神的儿女乐于看到自己约会的恋人得救。这些例外情况并非信徒与非信徒约会的正当理由,因为恋爱涉及许多情感。除非有确凿和持续的证据证明恋爱对象是神的儿女,明智的做法应当是立即停止恋爱。

假设在开始约会时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不是神的孩子,约会者因看到他身上许多吸引人的地方而继续约会。基督徒懂得救恩的重要性,他会鼓励未得救者读经、祷告。因为相爱,他会竭力地讨她喜欢。作为得救的人,她会越来越相信神的灵在她心上人的内心做工。不然,他怎会对圣经那么感兴趣呢?

有时,得救者的言行与其身份极不相称;但因为相爱,她会淡化自己的恐惧,力图看见神在恋人生活中的恩典。父母和朋友若表示关注,她也会充耳不闻。待到坠入爱河,她已毫不怀疑神的恩典在他生活中的体现。她确信,结婚之后,他一定会在灵命里长进。

于是他们结婚。她成了他的妻子。蜜月一结束,他就觉得不必再刻意讨她喜欢了。参加团契和查经令他厌烦,他很快停顿下来。新娘惊恐地发现,自己原来嫁给了一个未得救的人。而且,她还发现,自己已经终身相许,直到死亡把他们分离。

由于丈夫不在乎神反对离婚的律法,他很可能会厌烦和一个重视团契和读经的人生活在一起,他会提出离婚。此事可能就发生在有了几个孩子以后。

于是,信主的妻子离婚了。按照圣经的教导,只要丈夫还活着,她就不能再结婚。背逆神的他又和别人结了婚,养育孩子的重担落到了她的肩上。

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当今时代屡见不鲜。要是那些可以自由结婚的人能意识到婚姻的严重后果该有多好!选择恋爱对象绝对需要慎重对待。

有人也许会说,恋爱并不犯罪,也不一定非结婚不可。然而,即使最纯真无邪的恋爱,通常也都是走向婚姻的开端。约会是恋爱双方婚姻成功的阶梯。

因此,恋爱过程中关注的焦点应当是灵里的事,比如:什么是救恩?重生意味着什么?什么是真正的福音?如何教育孩子?让孩子上什么样的学校?妻子在婚姻中的主要角色是什么?是先帮助养家,后操持家务;还是先操持家务,在不影响家务的前提下再帮助养家?此外,还有家庭灵修、为主做工、是否采取避孕措施等问题。

在婚前面对这些问题,至少可以达到两个目的。首先,它会为考察各自的属灵状况提供一个沟通的渠道。这样,二人均可确保对方是神的儿女;但如果在属灵的事情上达不成一致,是否适宜结婚就很值得怀疑。带着在这些问题上的意见分歧缔结亲密、永久的婚姻,这是极其危险的。这类分歧肯定会在婚后加剧。

另一方面,如果在婚前开诚布公地面对这些问题,就会为幸福的、荣耀神的婚姻打下坚实的基础。如果在这些问题上真正达成一致,二人就能明确地知道:自己的婚姻将会和谐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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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与非信徒联姻的潜在危险迫使我们提醒那些打算结婚的人。一个坠入爱河的未婚者应该谨慎到什么程度呢?应当极度谨慎。结婚前尽可能地了解对方,这是绝对重要的。恋爱与订婚的目的是为了有更多时间了解对方。注意约会对象显然,与离婚而配偶还活着的人约会乃是愚昧之举。即使离婚者已经成为神可爱的儿女,也不应该出现再婚。即使此人在得救之前即已离婚,也不可以再婚。和这样的人恋爱是极度冒失的行为,对两个人都是极大的试探。在两个人产生恋情之前,双方都应该特别注意自己潜在伴侣的属灵状况。要是一个人表面上得了救,而在蜜月过后,却发现他并未得救,那该多可怕呀!如果在约会几次之后,得救的一方找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是神的儿女,这种恋爱就应当停止。爱情会蒙蔽人的眼睛,对此有人也许不肯承认。由于未得救的人可能会对基督教感兴趣,有许多吸引人的气质,人们很容易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气质上。许多妻子在婚后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并未得救,这是因为恋爱时太粗心。也许她从一开始就意识到,与她约会的这个英俊男子的属灵状况并不理想。但由于越来越多地受到吸引,她便开始推断他会成为怎样的人。她确信自己对他的生活影响很大。如果他没有得救,她可以给他传福
音,为他祷告,他最终会得救的。与此同时,她越来越多地为恋爱所蒙蔽。她已经违背了两条重要原则。首先,恋爱、订婚和婚姻并非传福音。若想对未得救的人传福音,她可以向周围成千上万的人传。情场并非福音工场;它是神凭着恩典赐人圣洁婚姻的途径。这必须是约会的唯一焦点。有时,神的儿女乐于看到自己约会的恋人得救。这些例外情况并非信徒与非信徒约会的正当理由,因为恋爱涉及许多情感。除非有确凿和持续的证据证明恋爱对象是神的儿女,明智的做法应当是立即停止恋爱。假设在开始约会时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不是神的孩子,约会者因看到他身上许多吸引人的地方而继续约会。基督徒懂得救恩的重要性,他会鼓励未得救者读经、祷告。因为相爱,他会竭力地讨她喜欢。作为得救的人,她会越来越相信神的灵在她心上人的内心做工。不然,他怎会对圣经那么感兴趣呢?有时,得救者的言行与其身份极不相称;但因为相爱,她会淡化自己的恐惧,力图看见神在恋人生活中的恩典。父母和朋友若表示关注,她也会充耳不闻。待到坠入爱河,她已毫不怀疑神的恩典在他生活中的体现。她确信,结婚之后,他一定会在灵命里长进。于是他们结婚。她成了他的妻子。蜜月一结束,他就觉得不必再刻意讨她喜欢
了。参加团契和查经令他厌烦,他很快停顿下来。新娘惊恐地发现,自己原来嫁给了一个未得救的人。而且,她还发现,自己已经终身相许,直到死亡把他们分离。由于丈夫不在乎神反对离婚的律法,他很可能会厌烦和一个重视团契和读经的人生活在一起,他会提出离婚。此事可能就发生在有了几个孩子以后。于是,信主的妻子离婚了。按照圣经的教导,只要丈夫还活着,她就不能再结婚。背逆神的他又和别人结了婚,养育孩子的重担落到了她的肩上。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当今时代屡见不鲜。要是那些可以自由结婚的人能意识到婚姻的严重后果该有多好!选择恋爱对象绝对需要慎重对待。有人也许会说,恋爱并不犯罪,也不一定非结婚不可。然而,即使最纯真无邪的恋爱,通常也都是走向婚姻的开端。约会是恋爱双方婚姻成功的阶梯。因此,恋爱过程中关注的焦点应当是灵里的事,比如:什么是救恩?重生意味着什么?什么是真正的福音?如何教育孩子?让孩子上什么样的学校?妻子在婚姻中的主要角色是什么?是先帮助养家,后操持家务;还是先操持家务,在不影响家务的前提下再帮助养家?此外,还有家庭灵修、为主做工、是否采取避孕措施等问题。在婚前面对这些问题,至少可以达到两个目的。首先,它会为
考察各自的属灵状况提供一个沟通的渠道。这样,二人均可确保对方是神的儿女;但如果在属灵的事情上达不成一致,是否适宜结婚就很值得怀疑。带着在这些问题上的意见分歧缔结亲密、永久的婚姻,这是极其危险的。这类分歧肯定会在婚后加剧。另一方面,如果在婚前开诚布公地面对这些问题,就会为幸福的、荣耀神的婚姻打下坚实的基础。如果在这些问题上真正达成一致,二人就能明确地知道:自己的婚姻将会和谐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