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十二1~廿五18
第一节新地
神为亚伯拉罕所定的目的,确实是迦南地,这地名是根据(他曾居住过此地)含(Ham)的儿子之名而取的(注一)。广义而言(注二),迦南地包括为利亚巴勒斯坦(Syria-palestine),创世记第十章十九节所说,从西顿向甫扩展直到迦萨,东至所多玛和蛾摩拉,北至拉沙(Lasha)(位置不明)。在亚马拿泥版(AmarnaLetters)(主前十四世纪)(注三)里面提到「迦南」地,是和当时埃及所称的叙罗巴勒斯坦(Syro-palestinian)地区相等,那地区也包括西顿的极北。然而,亚伯拉罕到达的地方,是迦南南部,也是以后称为巴勒斯坦之地。
一、迦南地
当亚伯拉罕到达的时候,正是迦南地初期青铜时代,第三千年代即将结束的时候。迦南在早几世纪前的期间,一直是进步中的一块地方。从挖掘出土物可看出,初期青铜时代的人,毫无疑问是在一种城邦型态的政府之下,发展了不少城市。有些城市,后来在圣经的事件中,成为重要的地方,如米吉多(Megiddo)、伯善(Bethshan)、示剑、艾城(Ai)、耶利哥(Jericho)和位吉(Lachish),它们早已存在,而且建造得很好,有坚固的城墙。人民主要是迦南族(Canaanite),有自己的语言,希伯来语就是自此发展而来的。
但是在三千年代后期,亚伯拉罕仍未出现之前,迦南地在入侵的半游牧民族手下,经历了一场大改变,自主前二二○○年左右开始(注四),许多初期青铜时代的良好城市(如米吉多、耶利哥、艾城等)被毁坏、为弃。那些首先遭受影响的城市,位于约旦河之西,但后来(主前二○○○年左右之后),也同样发生于河的东边,因此城市数目削减,人口稀少,证据可见于巴勒斯坦出土的东西和埃及的咒诅祷文,它们的年代约在廿和十九世纪(注五)。从亚摩利人的陶器及他们用的姓名,可看出这场改变是他们带来的。当时亚摩利人也活动于近东的其它部分。有几年之久,这些新的居民,满足于半游牧生活,在这地区自由地迁徙,但是后来逐渐定居下来(注六),而重建许多他们更早时破坏的城市(注七)。
除了亚伯拉罕的故乡苏美和埃及之外,在亚伯拉罕到达之前,巴勒斯坦的文化水准,与当世其它地区相比起来算是高的。入侵的亚摩利人,在亚伯位罕进入此地时,还保持着半游牧文化,他们当时带给当地文化一些改变,但基本上仍维持原状。当地并未经历到文化水准的降低,所以亚伯拉罕一定看到了存留下来建筑优美的城市和屋宇。陶器以不同的形态和大小,展现出复杂动人的装饰。他所遇见的迦南人,一定是很虔信宗教的,这从不同地方挖掘出土的庙宇和祭坛可证明。(注八)。但是,假若他们的宗教,像以后在乌加列(Ugarit)(注九)所代表的那样(这相当可能),则这种宗教,是以遵行丰饶仪式为其道德基础。
二、埃及地
在族长时代,迦南地可感受到埃及的影响,再加上不久亚伯位罕自己就曾直接去到那地,因此我们在此要提及埃及当时的情形。在第三千年代期间,埃及也有显著的进步(注十)。从主前二六○○年到主前二二○○年,第三至第六王朝古王国统治时期(OldKingdomPeroid),埃及文化乃是蓓蕾初绽,宏伟的金字塔就是其结晶。第三王朝的建立老所左尔(Sozer),建造第一座塔即梯阶金字塔(TheStepPyramid),而第四王朝的卡弗芮(Khafre)、客弗南(Khefren)和缅固芮(Menkure),分别建筑二座最大的金字塔。其它的金字塔,是在第五、第六王朝所建的,虽较小但很重要,因为所谓金字塔文献(PyramidTexts)是在这里发现的,内容包括一些保证法老王平安进入来生的符咒。
然而埃及在主前二二○○年至主前二○○○年之间,即通称为第一居间时期(TheFirstIntermediatePeriod),会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争竞的法老们自立为王,各省统治老成为封建之主,许多城市不接受外界的权威,而独立行动。从亚洲来的半游牧民族,可能就是侵占巴勒斯坦的民族,这时也来到埃及,增加了混乱的局面。经济困难,饥荒遍地,人民中间满了沮丧、失望和悲伤。然而,在这种生活环境中,为生了动人的文学,我们所知道的有「雄辩的农夫」(TheEloquentPeasant)、「易仆术的忠告」(TheAdmonitionsofIpuwer)、「给梅里卡尔王的指示」(TheInstructionforKingMerikare)(注十一)。宗教在人民的生活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但在全埃及没有统一的宗教,每一个社会有自己独特的神祉,随着政治的改变,国家的神也改变。祭司掌管宗教大权,而一般百姓处于害怕的状况。
第二节示剑、伯特利、埃及、伯特利
(创十二4~十三18)
一、抵达示剑(创十二4~9)
亚伯拉罕旅行至迦南,来到了示剑(注十二),示剑位于耶路撒冷以北约卅五哩之处。在这里,神告诉他这就是目的地,神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十二7)。因此亚伯拉罕知道他的旅程结束了,这就是神计划要他来的地方。他筑了一座坛为了保证这个好消息。不久,他向南移,会一度在伯特利和交城之间,暂停一段时间,他在那里筑另一座坛,然后继续南下。
二、下埃及(创十二10~20)
显然在亚伯位罕到达不久之后,饥荒流行,他就向东南行到埃及。我们相信,他可能对饥荒的来临大感不解,这就是神为他选择的地方吗?同时他到达埃及时犯了错,对于他妻子撒莱的身份,他扯了半个谎,信心不足是部份的原因,事实上这个借口在他刚离开吾珥时,就想出来了(创廿13)(注十三)。他对埃及人说:她是他的妹妹,是他的同父异母妹妹(创廿12),因他害怕法老王者到美丽的撒莱,可能为了拥有她,而杀夫夺妻。法老(注十四)果然想占有她,将她带人王官,但神为了她的缘故干预此事,降大灾于法老全家。这才使法老发觉到亚伯拉罕的欺骗,虽然法老先前曾赠他礼物,但是仍要亚伯拉罕离开这地。
对于亚伯拉罕的行为,我们有以下的评语,神既已一路带领他离开吾珥,成为新国家的领袖,他应该相信神必然会保护他,免受害于埃及人之手。更进一步说,假如亚伯拉罕惟恐在埃及会有这种危险,他当初就应该留在迦南,并且相信神要在那里供应他(参考创廿六6)。
三、与罗得分离(创十三1~18)
当亚伯拉罕同到迦南地时,他面临新的问题(创十三1~18),他和罗得各自拥有太多牲口,而无足够放牧之地。他拉的财为相当可观,而两者都已从他拉继承了为业,现在亚伯拉罕又加上法老赏赐的礼物,更富有了(创十二16),因此他样需要分离。亚伯拉罕宽宏大量,先让侄儿选择他所要的地方,罗得取了约旦河谷地,当时那地的城市繁荣并且农作富饶(注十五)。罗得自私选择自认为最好的地方,事实上他不仅选错了,而且按照尊长道统,他该礼让叔父先选才对。罗得虽为自己要最好的,却不如他叔父蒙恩。河各地区当然富裕,却居住着道德很低的人民,罗得也深受影响,后来才发现自己是何等愚蠢!(创十三13)。他最后甚至失去他的家庭(创十九14一38)。亚伯拉罕留在高原地区,住在幔利(Mamre)平原(注十六)比较不受外界的影响,仍受神的恩宠。
第三节救出罗得
(创十四)
一、亚伯拉罕勇敢的救援(创十四1~16)
罗得在新环境渡过几个月,不久就需要亚伯拉罕的帮助。四王联盟远从东边的下米所波大米而来,由以拦王基大老玛(Chedar-laomer)领导,攻打所多玛、蛾摩拉和这地区其它城市,掳掠许多百姓,也包括罗得一家。亚伯拉罕一知消息,就带三百十八个自己的仆人,加上邻居幔利、亚乃(Aner)和以实各(Eschlo)的协助,共同追赶四王联军。虽然是支小队伍却在但追上敌军(注十七),并且击败他们,释放被掳的人,夺同许多掠物。亚伯拉罕此行充分表现出他的勇敢和谋略,特别是对上帝的信心。
二、圣经外的证据
在最近这几年以前,可能在所有族长时代故事中,这事的历史性是最受自由派学者怀疑的了。他们认为遥远的下米所波大米诸王,不可能离家作长程的远征。然而,现在借着考古学的研究,使得这种观点已有显著的改变。他们发现故事的事实与亚伯拉罕时代的生活环境符合。例如,我们较早已注意到的一件事(注十八),撒珥根和他的孙子拿蓝辛曾一直征服到地中海,而在亚伯拉罕之前三世纪,已在其沿岸拥有属地(注十九〕。当时的亚喀得文献(Akkadiantext)。谈到租车的条件,就是租车的人不可驾车到「基提(Kittim)之地」――即地中海岸的意思(注二十),这条件的意义表示向西旅行相当频繁。
进一步而言,这些王的名字,以及提到的地名,与当时的命名法一样。有些学者甚至建议,至少有两王的身份,可能与巴比伦历史中已知名的人物相同:暗位非(Amraphel)与伟大的立法者汉摩拉比一样;亚略(Arioch)与亚里(Arriwuk)相同,后者是马里文件中提到与汉摩拉比同时代的人物(注二一)。然而,我们很难百分之百地在这些名字间划等号,而且假若我们接受亚伯拉罕的早期年代的看法,则显然有时间上的差异。但是一般而言,这些名字与当时的命名法相符合,这是公认的事实(注二二)。有人指出亚伯拉罕在但抓到撤退的诸王,这地名下合时代,因此,提出异议。虽然但这个城名,以前称拉亿(Laish),直到士师时代但支派迁入,才取名但(士十八29),然而,这里所提到的也可能是另一个但城。在撒母耳记下廿四章6节曾提到基列的但雅安(Dan-jaan),很可能这些东方诸王取道基列回国,而不是取道柯里为利亚(Coele-Syria),较闻名的但位于此地(注二三〕。今天我们也知道,这块土地离家乡这为远这些王却要争夺,可能的理由。(注二四)是因为在那里发现了有价值的天然资源。以东和米甸(Midian)拥有丰富的铜和锰旷床。这些王可能对死海的沥青也有兴趣。再加上可能有一条方便的道路,通向这地区,葛鲁克,称之为「王道」(The"King-sHighway")(民廿17)(注二五)。它通过基列的东边,南下过摩押,延续到亚喀巴海湾。葛鲁克指出当时外约但许多的古城,仗于这条可能道路的两旁,是这些东方的军队欲染手之地。
三、所多玛王和撒冷(Salem)王(创十四17~24)
当亚伯拉罕胜敌凯旋时,他本国的两王迎接他。一位是所多玛王,他请求亚伯位罕收下夺目的掳物,只要人民归回城市隶居于他。但亚伯位罕拒绝这慷慨的赠予,惟恐人们说是地上的王使他富足,亚伯拉罕盼望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神。另一位是撒冷(耶路撒冷)王麦基洗德(Melchizedek),这名字的意思是「公义之王」,因希伯来书称他为基督的表征而出名,他为亚伯拉罕疲惫的军队带来饼和酒,亚伯位罕接着将所夺回的十分之一掳物,赠给这位至高神的祭司。这种感恩的举动,显然是在亚伯拉罕还没将夺同之物归还给所多玛王之前。藉这个举动亚伯拉罕承认麦基洗德是真神的祭司,这表示在世界上除了神的选民之外,有少数人继续敬拜上帝。亚伯位罕的行动,也表示十分之一奉献的原则,在这为早就被认为是应当给神的最基本数(注二六)。
第四节所多玛的毁灭
(创十八1~十九38)
一、亚伯拉罕为罗得求情(创十八)
过了几年后(注二七),因着神要毁灭所多玛和附近的城市,罗得又陷于绝境。当亚伯拉罕在幔利帐蓬门口时,三个「人」来到他面前,这故事后来指出,其中二个是天使(创十八22;十九1),另一位是「雅巍的使者」(注二八)。在这里「雅巍的使者」,直接被指为「雅巍」(创十八1、13、17、20等),他告诉亚伯位罕有关毁城的预言,这位族长因而为城代求(创十八23~33)。他力求使者,甚至假如城中只有少数几位义人,这城也可蒙赦免。使者保证假如只有十人,他的请求仍必蒙应允。我们可以相信这个保证,带给亚伯拉罕安慰,因为从他会利用代祷的利益,可看出他相亿除了罗得之外,必定有其它一些人可归算为义人。
二、罗得从所多玛脱险(创十九)
当亚伯拉罕祈求时,较早离开他的另二位天使,来到了所多玛,罗得接待他们到家中。那一夜所多玛城里的居民,表现出令人惊讶、严重的罪恶(注二九),罗得和妻子及两个女儿终被劝导离开了城市(注三十)。那里连亚伯拉罕所盼望的十个义人都没有,所以城必须被毁灭。但神对亚伯拉罕的恳求施恩怜悯,至少领出四个人安然无恙。当四人离开后,城市毁尽,罗得的妻子,带着渴望和后悔的姿态回顾,为此神夺了她的生命,使她变成所谓的「盐柱」(创十九26)。后来罗得的两个女儿,表现出受所多玛罪恶生活的影响,与他们的父亲发生**的关系,因此生下摩押和便亚米(Ben-ammi)(注三一)。罗得早年选择这平原的城市,当时看起来何等可爱,事实上在他晚年却带来悔恨!
三、所多玛的毁灭(创十九24~25、27~28)
由于天降「硫磺和火」,所多玛遭受毁灭。在考究这种表达的意义时,学者们以地质早上所显示的现象,不认为是火山爆发。有许多学者相信这是巨大爆炸形成的地震(注三二)。下面列出有利于此观点的几方面,硫磺和火的下降,可能是燃烧的东西,由于爆炸而如雨降落。另一个形容词,是「倾覆」(创十九29),这个词和地震的看法符合。亚伯拉罕看见城市的方向烟气上腾,表示有火燃烧:这一带久已因易燃的柏油闻名。古代作家的记录,谈到了强烈的硫磺味,可见可能那地在过去有相当数量的硫磺(注三三)。更甚者,整个约且河谷地形成地球表面巨大的断层,是造成地震的环境。可能那时上帝神奇地看出地震准确的时刻,知道这次地震会放出大量石油气,混合硫磺和各种丰富盐类,并且流出大量的沥青。闪电会点燃这一切,以致正如所描述的,整个地方全然烧毁。圣经明明可看出,上帝在可能的范围内,也利用自然方法来达成他的目的。他可能在此就是这样做。
不论使用什为方法,是神带来毁灭。其后果犹存(注三四)。现在人若观看死海附近的约但河谷,马上有一个印象,就是假如昔日当地像今天一样,罗得一定不会选择这地区。四周所见一片荒凉。这巨大的改变正发生在亚伯拉罕和罗得的时代,也就是第二千年代刚开始之际(注三五)。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废墟仍未被发现,但是一般相信它们位于死海南端的浅水带下面,这一带自那时起,就由于逐渐上升的水位而形成(注三六)。
第五节立约
上帝几度应许亚伯拉罕,这些应许合起来形成所谓亚伯拉罕之约。第一次赐下应许是在亚伯拉罕到达拣选之地前(创十二1~3),第二次是罗得与亚伯拉罕分离之后(创十三14~17),第三次是亚伯拉罕从四王手中拯救罗得之后(创十五1~21),第四次是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正当所多玛毁灭之前(创十七1~22),第五次是紧接着神命令献以撒之后(创廿二15~18)。分析神这五次所说的应许,可区分成三个主要的方面:第一、亚伯拉罕的后裔将成为一国,而为神的选民(创十二2,十三16,十五2~5,十七4~6,廿二17);第二、神带领亚伯拉罕来到的这个地方,将成为这国的家土(创十三14~17;十五19,十七8);第三、他的后裔将成为世界的祝福,直到万邦都受祝福(创十二2一8;十八18,廿二18)(注三七)。创十五6说:「亚伯拉罕『信』雅巍,他就以此为他的义」(比较罗四1~4)。那就是说亚伯拉罕相信神要实现他的应许。这些应许是伟大的,而亚伯拉罕的信心也是如此伟大。他相信神能,并且神也要实现他所说的。另一方面――神那时以亚伯位罕的信心为义――这表示神宣布唯独因信而非因工作蒙救赎的原则,在那时已有效。亚伯拉罕在神面前公义的地位,是建立在他相信神的应许上。
第六节等候应许之子
(创十六1~十八15)
神第一次应许要赐亚伯拉罕很多后裔,是在他七五岁刚要进入拣选之地以前。当然他会以为孩子不久要诞生。那时他和撒拉尚无子,撒拉比他只小十岁,两人都已上了年纪,但是他们并未得着孩子。等了十年(创十六8),一段看起来很长的时间之后,撒拉提出权宜之计,要亚伯拉罕纳夏甲为妾生子(创十六1一4),亚伯位罕照着做,他很可能想这就是神要成全他应许的方法,因为撒拉并未生子。但在这件事上,亚伯拉罕超出神的旨意之外,因为这后裔要在神所定的时间从撒拉而出。不论亚伯拉罕的行动是怎为错误,我们应按当时的习惯来了解和判断(注三八)。夏甲生子以实玛利,但神指示应许的后裔,将不是由他而出(创十六7~16;十七20~21)(注三九)。孩子出生后,撒拉觉得难受,要亚伯拉罕驱逐夏甲和儿子离家,给这位族长带来很大痛苦,他不顾一错再错(注四十)。
亚伯位罕认为在以实玛利出生时,他已等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没想到应许之子出生之前,他还得再等十四年。最后当亚伯位罕九十九岁时(创十七1),神特别告诉他关于以撒的事(创十七15~19;十八10~15)。这时已经过了很长的岁月,所以亚伯拉罕(创十七17)和撒拉(创十八12~15)在他们心里暗笑,显然他们是信心减退了。但是,在亚伯位罕一百高龄,撒拉九十岁时,以撒真的诞生了。从神第一次应许至今已过了廿五年。为了在他们一生中纪念此事,神改了他们的名字,亚伯兰变成亚伯拉罕(创十七5),撒莱改为撒拉(创十七15)。这意义,就是从此亚伯拉罕真正成为「多国之父」,撒莱在神面前成为「公主」是这后裔的母亲(注四一)。这时神也指示亚伯拉罕,家中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礼,作为「与亚伯位罕立约的记号」(注四二)。这时开始建立这种做记号的礼仪,是由于以撒的诞生,是神立约中,许多应许的第一项具体实现。也因此这约从此开始有具体的形式。
人们必会极想知道,为何亚伯拉罕需等廿五年才得着以撒?这段时间成就了什为?最少有两件事可作为答复。第一、这段迟延成为亚伯拉罕信心的主要考验。经过这为长的时间之后,亚伯拉罕仍然相信神要实现他的应许吗?圣经中常描述神在他儿女出生活中,加上类似的信心考验,藉此他能刺激他们信心更加成长(注四三)。假如亚伯拉罕在此仍相信神,则遇到新的挑战时,他就有更强的信心。我们前头已注意到,他的信心确实有些减退,但是就全面的进展来看,信心并不是很严重的减弱。另一件事是这次迟延,让亚伯拉罕不得不承认,借着他所建立的国家,不是属亚伯拉罕,而单属于神。神一直等到撒拉过了自然生育的年龄,来表明亚伯拉罕的应许后裔,实在出于超自然的作为。虽然以撒是亚伯拉罕和撒拉所生,但他确是神的儿子。
第七节亚比米勒(Abimelech)和非利士人
(创廿~廿一)
一、关于撒拉的第二个半谎言(创廿)
在宣布以撒将诞生和真正出生之间,亚伯拉罕又犯了罪,这次是在别是巴西边一城市基拉耳(Gerar),对于他妻子的身份向亚比米勒王扯了半个谎。自从在埃及类似的事发生过后,至今已约廿五年了,也许亚伯拉罕对于那时遭受的羞辱和惩戒已淡忘了。亚比米勒把撒拉带进王官,就像早年法老王所做的一样,但神再次保护她。神借着梦为示亚比米勒,她和亚伯拉罕真正的关系。
二、早期非利士人
在创世记第廿一章32、34节称呼亚比米勒所住的地方为「非利士人的地」。后来当以撒和这地区有进一步来往时,就称呼那里的人为非利士人(创廿六1、8、14、15、18)。这些人真是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时同名民族之祖先吗?自由派学者一般都持异议,而认为不合年代(注四四)。但是至少有理由,使我们相信有可能就是这样。的确大部分非利士人,是一群海上民族(SeaPeoples),在主前一一九○年初,被埃及的兰塞三世所驱逐,而来到巴勒斯坦(注四五)。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他们的祖先可能有些在许多年前,已来到此地了。考古学上的证据,证明他们来过,因为他们早年的故乡是在迦斐托(Caphtor),而非利士人后来留在巴勒斯坦迦斐托式陶器,在非利士本土及远至内陆的伯善和耶利哥,都会发现,它们的年代至少在主前一五○○年。而且我们有证据知道,在族长时代迦南和迦斐托之间已有来往:第一、在夏琐和乌加列发现迈诺斯中期第二时期(MiddleMinoanII)的陶器;第二、十八世纪的马里文件提到夏琐王送礼给迦斐他拉(Kaptara)(即迦斐托)(注四六)。佩特里(FlindersPetrie)几年前会提出非利士人很早来此的基本理由,可能是为了把谷类输同多岸石而不能自给的故乡(注四七)。佩特里在早期非利士人区域发现镰刀,表示此地生长谷类。
第八节几乎将以撒献祭
(创廿二)
一、以撒的诞生(创廿一1~21)
在亚比米勒事件之后,不久以撒诞生的奇妙诺言,真的实现了(创廿一2~8)。长期等待的孩子出生了。对亚伯拉罕和撒拉来说,这的确是值得纪念的日子。但撒拉却因此再度要求遣走夏甲和十四岁的以实玛利。后来「上帝的使者」在沙漠找到母于俩缺水受苦,就供应他们的需要(创廿一9~21)。
二、亚伯拉罕最严格的考验(创廿二1~14)
几年后(注四八)神给了亚伯拉罕一个最严格的考验。他呼召他献上应许之子为祭,这要求真是难以答应。这男孩对亚伯拉罕来说,不仅有深厚的感情,从他奇为似的诞生,尤其是从实现神的应许来看都是意义重大。假如他现在被献祭,那为怎能藉他立国呢?但亚伯拉罕仍能顺服。因着神过去引导并祝福,他的信心成长了,甚至现在能面对这个挑战。神指定献祭的地方是摩利亚山(Mt.Moriah)(注四九),亚伯拉罕经过三天到达那里。这表示他走的很慢,可能心中巴望神也许会给他相反的命令,但没有。一直到孩子被绑好,亚伯拉罕正在举刀要杀他的时候,神才干涉。他要亚伯拉罕以一只扣在丛林的公羊代替以撒。神一直让亚伯拉罕做到这地步,来证明他虔诚的信心。没有考验比这更大的了,亚伯拉罕的信心也没有比这时更闪烁辉煌的了。希伯来书解释说,亚伯拉罕甚至相信上帝能使以撒从死里复活,来实现有关于国家的应许(十一19)。
第九节撒拉的死和埋葬
(创廿三)
撒拉在一百廿七岁时过世。那时以撒卅七岁,亚伯拉罕还活了卅八年。撒拉与亚伯拉罕是在迦勒底的吾珥结婚的(创十一29~31)她是亚伯拉罕的同父异母姊妹(创廿12)。她一直是亚伯位罕顺服的妻子,先前对着埃及法老,后来对亚比米勒,她都同意亚伯拉罕不对的要求,而假装是他的妹妹。然而,在后来夏甲为亚伯拉罕生子以实玛利时,她逼迫夏甲,而显露其报复性。亚伯拉罕从名叫以弗仑(Ephron)的赫人手中,购买基利亚巴(Kifjath一arba)(希伯仑Hebron)的麦比拉洞做为埋葬撒拉的地方,圣经中短短地描述了这项交易(创廿三8~16),从中可以看出以弗仑可能受赫人法律思想的影响,而觉得受到约束(注五十)。这条法律规定任何拥有为业的人,就对政府有服兵役的义务。当亚伯拉罕的要求买麦比拉洞时,以弗仑坚持他购买洞所在的那整块地。假如他能脱手一部分为业,他显然盼望卖掉整块,好逃避兵役的责任。亚伯拉罕终于买下整块地,而平了四百舍客勒,作为田价给以弗仑(注五一)。这项交易是在赫人面前定准的,所以是公开而且有约束力的。在神应许要给亚伯拉罕后裔的整片地上,这是亚伯拉罕所买下的仅有为业。
第十节为以撒娶妻
(创廿四1~廿五11)
一、找到利百加(Rebekah)(创廿四)
撒拉死后三年,以撒四十岁的时候(创廿五20),亚伯拉罕想为儿子物色新狼。他不要以撒娶附近迦南人的女儿。在神引导下,他清楚知道若他的儿子和子孙与迦南人通婚,只会带来混杂。假如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发展成一个与为不同的民族,就必须保持差异(注五二)。因此亚伯拉罕想到,他有些亲戚(注五三)现住在北边的美索不达米亚,许多年前,他和父亲他拉曾住过那地(注五四)。他可以替以撒在那里物色一位妻子。亚伯拉罕一决定,就差遣他最老的仆人,可能是以利以谢(创十五2),长途跋涉去找一位,亚伯拉罕相信神自己会拣选的(创廿四7)。这仆人就去了,到达「拿鹤的城」(CityofNahor)(可能是哈兰),在为述中称此地为拿鹤,因为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现在住那里(注五五)。在神的祝福和引导之下,他遇见拿鹤的孙女利百加,那时她来城外的井旁取水。当时利百加不仅为他,也给他的骆驼取了水,这样仁慈和殷勤的态度对这个仆人来说,就是确定她是神所拣选的人的记号。经此印证,仆人就与年轻女子进城,见她的家人包括父亲彼土利(Bethuel)和哥哥拉班(创廿四29~50),他告诉他们自己的任务,并且希望利百加能同意随他同行,成为以撒的妻子。利百加同意了,于是就与他同去见以撒,并开始和他一起生活。
二、亚伯拉罕与基土拉(Keturah)的婚姻(创廿五1~11)
以撒婚后,亚伯位罕又活了卅五年。他娶基土拉为妻,在此之前,从未提到她。他们生了六个儿子:心兰(Zimran)、约珊(Jokshan)、米但(Medan)、米甸、伊施巴(Ishbak)和书亚(Shuah)(注五六),他们成为不同的阿拉伯种族的祖先。亚伯位罕这时期的生活圣经没有记载。他在一七五高龄时过世(创廿五7),以撒和以实玛利将他埋葬在麦比拉洞中撒拉的身边,虽然亚伯拉罕分别给以实玛利和基土拉的六个儿子一些财物,但是只有以撒被立为子嗣。
第十一节亚伯拉罕――有信心的人
亚伯拉罕确实是旧约中的伟人之一。特别从他愿意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到未知之地,以及奉献他自己的儿子,甚至相信神会使他从死里复活,来实现大国的应许等事上,可看出他有着不寻常的信心。他宽宏大量,让罗得先选择他所要的地。他也饶恕人,在罗得作了自私的选择后,仍然愿意帮助他,首先拯救他脱离入侵的仇敌,后来当他知道罗得所选择的家乡,充满罪恶的所多玛城将被毁时,为他代祷。他也很勇敢,为了拯救罗得,而追赶比他优势的军队。但他也有软弱的一面,当他与外国国王接触时,对他妻子的身份撒了谎。我们不易评估或了解他这点软弱。它与他生活型态的其它部分不合。但我们不应该让这个缺陷,遮掩了这个人其它极美的个性。他是爱神的人,为此他得到最高的赞扬,而成为神的「朋友」。(代下廿7;赛四一8;雅二23。)――
注释:
注一;根据创十15~18,及比布罗斯的腓罗(PhiloofByblos)所保留的当地传统。
注二:狭义的迦南地,指海岸地区,特别是腓尼基本土:参考民十三29;书五1;十一3;士一27~33。
注三:参考第五章,九八~一○一页。
注四:参考Wright,BAR,四一~四二页;Albright,FSAC一一八~
一二○页;Aharoni,LB,一二五~一二六页。
注五:这些刻在花瓶和小雕像上的文章,包括法老实际上及隐藏着可能的仇敌之名字,有在埃及地的,也有在邻邦包括巴勒斯坦地的。他们相信,法老随着一些奇术的仪式,只要打破上面刻写着名字的花瓶或雕像,这些名字被刻在上面的人,就会遭受伤害。文章中提到不少关于这些地方的情况。参考Albtight,AP,八二~八三页。
注六:因此亚摩利人常和迦南人一起出现在圣经里:如创十五16;四八22;出三17;书廿四15,18。
注七:参考第二章,三二页,注二八。
注八:例如在米吉多第十七层至十四层,发现一巨大的祭坛,直径廿六尺,表示它存在于主前二五○○到一八○○年之间;而且在第十五层一次发现三座庙宇,大约是在主前一九五○至一八五○年之间;参考G.Load,MegiddoⅡ:Seasonsof1935~39(UniverityofChicago)Press,1948),七○~八五页。
注九:有关的讨论,参考第九章,二二四~二二七页。
注十:讨论埃及的古王国(OldKingdom)和第一中期(Firstlnter-mediate)时期参考Hayes,SE,PartI,五八~一三一页;或AGardiner,EgyptofthePharaohs(Oxford:AttheClarendonPress,1961),七二~一○六页。
注十一:关于这些和其它埃及文件,看Erman和Blackmann,LiteratureoftheAncielntEgyptiansl927;以及许多篇选文,ANET。
注十二:示剑位于双子峰以巴路山(Mt.Ebal)和基利心山(Mt.Gerizim)之间。向东边伸展出一块小平原,约书亚后来在那里,听亚伯拉罕的后裔,决定接受律法的祝福或咒咀(书八30~35),耶稣也在此地雅各井旁遇见撒玛利亚妇人,而且亲自引她信主(约四)。关于Drew-Mc-Cormick考古队在示剑,所作有价值的发掘之为述,参考G.Wrigat,Shechem:TheBiographyofaBiblcalCity(NewYork:McGraw一HillBookCo.,1965)。
注十三:R.LairdHarrisTheSeminaryReview,16(Fall,1969),八~九页,赞成史本塞(Speiser)的说法,解释亚伯拉罕的行动,是遵行一种何利人的习俗,就是丈夫可以接收他的妻子为他妹妹,这样增加她在法律上的地位。这种行动表示双方都有同等高贵的地位,只要何利人法律被接受之处,就有助于双方的安全保障。但这时候的埃及,显然并非如此,甚至后来基拉耳的亚比米勒亦非如此(创廿1~13;廿六6~11)
注十四:假如这里的年代是主前二○九○年左右,那为这里的统治者,一定是属于第一居间期。强大的十二王朝,刚好在其后一世纪,才建立势力。
注十五:若在今天,就不会有人选择约但河谷以南之地了,因为那地既热又干。但从葛鲁克N.Glueck的发现,可看出那里直到主前一九○○年,仍有许多城市,(参考第二章,一八页),意思就是说,在那时候是很有吸引力的。参考Glueck,TheOtherSideoftheJordan(NewHaven:AmericanSchoolsofOrientalResearch,1940),一一四页以下。
注十六:幔利是后来建造希伯仑城的地方,但至今只存留一个比较小的城,称为基列亚巴(创廿三2;卅五27;参考书十四15;士一10)。民十三22说到希伯仑的建造,「比埃及的锁安城(Zoam)早七年。」锁安就是亚华里斯,是许克所斯人在生前一七三○年所建的都城。那为可能希伯仑约在主前一七三七年时建造的。
注十七:来到这为远,敌军的力量一定削减了一些,但人数仍比亚伯拉罕那群人多很多。
注十八:参考弟二章,十六页。
注十九:拿蓝辛宣称自己曾征服过美根(Magan)(后来的文件以此称埃及)大多数学者对此表示怀疑,但都同意他的确控制大部分沿地中海地区。参考Wright,BAR,三四页;Bright,BHI,三○页。
注二十:文章内容,参考Barton,AB,三四六~三四七页。
注二一:直到最近,发现汉摩拉比的年代,是在十八世纪而非廿全纪之前,许多学者都接受这种看法例如Pinches,Hommel,Sayce,Clay等等。还值得一提的就是以拦王基大老玛,有一个很像以拦形式的名子,相似的拼法是Kudur-lagamar。西以拦王Yamutbal也有类似拼法的名字Kudur-mabug;其中Kudur是姓,mabug是一个神祉的名字。而Iagamar这部分也是神祉的名字。并且提达(Tidal)这名字,一般承认等于Tudkhula,这是几个赫人王的名字。参考T.G.Pinches,TheOldTestamentintheLightoftheHistoricalRecordsofAssyriaandBabylonia(3ded;London:SocietyforPromotingChristianKowledge,1908),二○九~二三三页;Barton,AB,三四七~三五三页。
注二二:地名也符合。一般都认为亚特律加宁(AshtetothKarnaim)和哈麦(Ham)(创十四5)存在于那个时代。参考M.Unger,AOT,一一七布页。
注二三:安替黎巴嫩山脉Anti-Lebanon地区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因为假如所提到的城市是较闻名的但,那为他们一定也必须横越这地区。而亚伯拉罕也不可能追逐这为远到比较闻名的但,在距离上来说,更可能但是在基列的某一地方。
注二四:因为他们所征服的城市都在外约但地区,(创十四5~11),显然他们根本没有度过约但河。
注二五:这词是葛鲁克取自圣经的用语。讨论可参考Gluech,见前,一五一六页;一一四~一二五页;以及Finegan,LAP,一五二~一五三页。
注二六:我们也可注意在创世记廿八章22节雅各的应许。后来摩西律法,清楚地建立了这个原则,例如在利廿七30以下;民十八21以下。
注二七:假如我们晓得在罗得选择到所多玛去,与四王率兵来攻之间,有多长的时间,我们就能确实知道过了多少年。我国晓得所多玛被毁是在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时(创十八10;廿一5),而罗得选择所多玛,可能是当亚伯拉罕七六岁时(大约在进迦南一年后)。但是在这廿三年之间,到底何时四王来攻,并未指明,虽然有可能在前半期之间。
注二八:「雅巍的使者」在此并未如别处,被称之以此名,但与其它用此名的各处意思一样,被称之以《人》(创十八2),也被称之为「雅巍」。这是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的显现。参考书五13~六5;士六11~22;十三2~21等等。
注二九:这些人想要「知道」罗得的客人,我们可从他们的人数、他们的坚持,和罗得为权宜之计,把他两个女儿给他们,为使客人能幸免于难等事情中,更看出他们这种欲望的强烈。(创十九4~9)。
注三十:罗得不能说服他的女婿。从这里的希伯来文,无法确知,他们仅是和两位逃出的女儿订过婚;或者他们娶了另外两位不知名的女儿,而她们也拒绝与父母逃出来(创十九14)。
注三一:这二人分别成为摩抑人和亚扪人(Ammonites)的祖先,他们后来是以色列的仇敌。
注三二:有关讨论,参考J.PenroseHarlan,"TheDestructionoftheCitiesofthePlain,"BA,6(九月,1943),四一~五二页。
注三三:哈冷(Harlan)引用主前一世纪的斯特拉波(Strabo),也引用主后一○○年左右的塔西图(Tacitus)。都证明有强烈的臭气、沥青的渗出物,以及现在称为死海的南端地区,其外观有普遍烧过的情形。这地区哈冷认为就是「西订谷」(创十四8)那时并不在水面下。塔西图写下:「离那个湖(死海)不远,的平原,据报告曾经是肥沃的大城市地区,后来被闪电毁坏,据说这个灾难仍留下痕为,这块地看起来是烧过的样子,而失去肥沃性;」这是在他的诸史(Histories)中,第5卷(BookV),第七章。
注三四:哈冷同意现在这种仍看得见的荒凉情况,是从这次大灾难时开始的。见前五二页。
注三五:参考本章,五四页,注十五。
注三六:参考哈冷着:"TheLocationoftheCitiesofthePlain,"BA,5(五月,1942),一七~三二页。在这篇较早的文章中,哈冷对这问题提出几点值得讨论之处。例如他说死海每年升高21/2到31/2,英寸之间,又说有一条罗马的道路,曾一度从艾利珊(el-Lisan)半岛过到现在的死海西岸。进一步与这个地点有关连的,是死海确实有渗出的沥青,这与创世记十四章10节的描述符合,那里说这地区有许多「石漆坑」(即沥青坑)
注三七:这细节有如「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或「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咀你的,我必咒咀他」,都是这三个主要应许的一部分。
注三八: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三九:无论如何神还是应许给夏甲为多的后裔,然而不是在应许之约里的后裔。
注四十:实际上夏甲曾被逐两次,第二次时亚伯拉罕对这行动更不喜悦(创廿一9~12)。在前一章我们已提到,按照习惯是不能将她赶走的;当然这也是由于道德上的义务。
注四一:亚伯兰的意思是「高大之父亲」;亚伯拉罕的意思是「群为之父」(参考第二章,三六页,注六二)。撒莱的意思不清楚,若是由字根sarah来看,那为最可能的意思,是「爱争吵」的意思。撒拉的意思是「公主」
注四二:并不是只有以色列人行割礼,另外还有阿拉伯人、摩押人、以东人、亚扪人和埃及人也行割礼。参考GL,Robinson,TheBearingofArchaeologyontheOldTestament(Newyork:AmericanTractSociety,l941),二六页,有一幅行割礼的画。但是用割礼来作为神与他子民立约的记号,这却是独特的一件事。
注四三:最好的例子是约伯,撒但严苛地试探他,要他咒咀神。
注四四:例如Wright,BAR,四○页;Burrows,WhatMeanTheseStones?(NewHaven:AmericanSchoolsofOrientalResearch,1951),二七七页。另外一件认为不合年代的事,是提到骆驼(例如创廿四10、11、l4、19),他主张「骆驼仍未普遍成为家畜。」(Wright,BAR,四○页)。但是J.Free,ABH,五五页(参考他的文章,"Abraham-sCamels,"JNES,七月,1944,一八七~一九三页:以及Kitchen,AOOT,七九~八○页;和R.DeVauxTheologyDigest12.1964,二三三页)说到甚至在亚伯拉罕以前埃及就有了骆驼,列出的证据右「骆驼的小雕像和塑像,薄壁板上骆驼的模像,以及用石头刻的或画在石上的骆驼,骆陀骨头,头盖骨,和骆驼毛做的绳子。」年代都在「主前第七世纪至主前三千年之前这段期间。」
注四五:海上民族至少由五个人种所组成,从爱琴(Aegean)地区,特别是从Crete草哩底特来的。也许是被欧洲的移民所排挤。prst这个团体认为就是非利士人,象形文字中普通可以用"r"代替"1"。参考Albright,AASOR,12(1934),五三~五八页;Wrigt,BAR,八七~八八页;D.N.Freedman,BA,26(十二月,1963)一四五~一四九页。
注四六:C.Gordon在主前一二○○年认为非利士的移民,只是一长系列移民中,较迟的一批移民,而这系列移民早在主前一五○○年前,已经在迦南地形成各种不同的迦裴托族,ANE,一二一~一二二页。Gordon认为迦裴这个名字,是用来称呼全部的「爱琴和迈诺斯区域」;同上,八五页。
注四七:J,Free,ABH,第六页曾引用了Petrie,PalestineandIsrael(London:SocietyforPromotingChristianKnowledge,1934),六二页。
注四八:虽然故事本身未提到过了多少年,但很可能以撒还不到十岁。他好象很自然地跟他父亲一起走,:甚至允许让自已被绑起来,而没有强烈反抗,他问「但燔祭的羊羔在那里呢?」表示他已经会思想,然而,他还太小所以没有在未到山上之前,就问这个问题,或请父亲早一些告诉他此事的概况。
注四九:「摩利亚」的称呼,在旧约只出现两次,在此是用「摩利亚地」,而在代下三1是用「摩利亚山」,指所罗门建殿的山。有些学者说,从别是巴到所罗门时代的摩利亚之间并没有那为远,亚伯拉罕不需走三天的路程。但是他是慢慢走的,所以「摩利亚地」有可能就是「摩利亚山」。
注五十:有关的讨论,参考CytusGordon,"AbrahamandtheMer-chantoofUra,"JNES,17(1958),二九页;及C,Pfeiffer.ThePatriarchalAge(GrandRapids:BakerBookHouse,1961),一一五~一一六页。
注五一:当时尚未使用硬币,钱乃是以重量来计其价值。最早的存留硬币(就是一片金属,上面印上字表示其名衔和重量)来自于小亚细亚的吕底亚人(Lydians),可能早在主前第八世纪末期就有了,在主前第七世纪末叶,硬币已充斥在爱琴海地区。可能在主前五四○年左右,古列王硬币制度介绍到波斯世界来。
注五二:以撒跟随亚伯拉罕的前例,吩咐雅各从别处娶妻(创廿八1~5)。以扫知道他父亲不喜欢迦南人妻子,虽然他已娶了两位赫人女子,但是仍再娶以实玛利的女儿(创廿六34),赫人女子「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注五三:圣经提到住在那里的有拿鹌的家族,而且特别提到了他的儿子彼土利,和彼土利的两个孩子,即利百加和拉班。拿鹤可能曾与他拉和亚伯拉罕一起来到这里;也可能是他自己后来单独从吾珥搬到这里。
注五四:这地的名称是亚兰拿哈林(Aram-naharaim)(创廿四10。译者注:和合本中译为米所波大米),在申命记廿三和士师记三章8节也用此名称。意思是「两河的亚兰」,指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也是说到整个米所波人米北部。故事中也用到另一个名称巴旦亚兰(创廿五20;廿八2,卅一18),意思是「亚兰之地」。这个名称可能特别指哈兰附近的地区。
注五五:也可能意思是有一城名为拿鹤,因为马里文件,谈到有一个城市,就是这个名字。参考第二章,一三页。现还不确知其废墟在那一地方,但一般认为是在哈兰附近。参考Wright,BAR,四一页。
注五六:既然以前说到亚伯拉罕在生育方面「已死」(罗四19),如今又如何解释生这些孩子呢?,凯尔(Keil)认为可能他在撒拉之前,已娶了基土拉(KDC,Genesis,二六一页)。但是,我们若注意撒拉活着时,他要娶夏甲时之犹豫不决,以及创世记记载的含意,这种说法就说不通了,更好是解释为,他生以撒以后身体继续有返老还童的现象,或者他的「已死」,不是说到自己本身的身体状况,而是与撒拉无法生育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