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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启示与默示

圣经综览 by 赖桑

基本问题我们可以依循两个方向去研读圣经。圣经是古代近东的产物,所以可以与一些时代相若、类型相近的作品一起研究。这方法的好处是可以真实地了解圣经人物:他们有自己的生活目标,而不是单单从神接受启示,也不是单从祭礼去敬拜神。有些人认为以色列是孤立的群体,不必与其他民族比较;但是,圣经所描绘那群耶和华的子民,却不断与颇多的国族及宗教的体系保持接触。然而,话说回来,这种比较研究亦有不少弊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只留意圣民与邻族的共同点,却倾向于忽略两者的重要分歧。到现在,其他古代近东宗教都已经消逝,而圣经那种宗教却仍保留至今,也许这就是圣经宗教的特别之处,使她屹立不倒。

第二条进路是,于开始时便提出圣经对自己的说法。这不是忽视近东历史、地理、宗教及文化,因为圣经本身也不会这样做。但圣经宗教实在有些特色,是与邻族不同的。其中尤以圣经里耶和华的观念最为特出――旧约描绘的神,竟不断渴望与他的子民保持沟通。

圣经一开始,便指出神创造天地、以他自己的形像(创一26)创造人伦社会,并与他们沟通(一28一30)。最初的神人团契,因为人对神权的反叛而破裂,但神仍然在旧约时代不断与人沟通,因此,神使人与他契合,是旧约(及新约)的一种基本概念,也是相信圣经的人所一致赞成的。为了保持这种沟通,神向他的子民启示他的心意,同时在人堕落之后仍然持续不断,为的是使人知道他渴望与人回复团契的关系。

启示神向很多前人启示他自己,例如向亚伯拉罕、摩西、撒母耳等。阿摩司先知论及他信息的权威时说:「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摩三7)这个启示的观念在旧约经常出现。

字义。启示的意义,「主动」来说,是指揭示的行动,「被动」来说,是指显露,或那被显露的事物。以往,人常常强调主动那方面的意义――透过神对人所讲的说话、所做的工作,和所展示的异象,启示便在其中显露。但现在人却强调被动方面的意义――在某件历史事件中,人感受到是神的作为,启示便在其中。圣经的观点则包括上述两种元素: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我们「『看见』历史事件,又透过神的话语『明白』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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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belMusa,传统认为就是西乃山,是耶和华向摩西说话之处(出十九3)

行动的启示及话语的启示。我们可以肯定,神在其行动中揭示自己。那段神拯救以色列人摆脱埃及的桎梏,出埃及过红海的奇异历史,难道不是旧约最伟大的启示行动么?此外,与行动并肩的,是话语的启示。在出埃及前后以及事件进行中,耶和华都向以色列人启示他自己和他的心意(出三2一10,十二12,二十2;结二十6一10)。事实上,旧约常被形容为神伟大作为的反复吟咏,因为神重复地提醒他的子民,要他们记念他为他们所作的事。倘若没有启示的话语,就算「行动」有什么启示性,也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在神为他的行动作出解释后以色列人也时常忘记那些话语对启示及救赎的重要性。无论是话语及行动,启示不会独立存在,它之所以存在,是要对接受启示的人产生效果。接受的人要观察、学习,然后作出回应。在圣经中,神不断表达他的目标――就是扭转伊甸园堕落的后果,并使人类回复创世之初的形像,所以,圣经启示常是救赎性的。从圣经的观点考虑,神的每个启示大概都包含救赎的目标。就算是反面的行动(例如审判和刑罚),亦对完成神的美意有所助益。

在希伯来文中,表达启示这个观念的字眼,主要是gala――即显露、揭开之意(参新约希腊文aPokalypro[揭开],及aPokalypsis[揭开、显示〕)。在旧约,这个字不单用作神的启示,同时也指人的行动:例如指尼布甲尼撒王将犹大地「抢掠一空」:然而,新约则只用来形容神向教会及以色列人的启示行动。

启示的需要。我们有两个理由,说明启示是必须的。首先,耶和华是超乎时空系统的存有。第一个苏联太空人从外太空返回地球时说,他在「上面」看不见神。圣经所启示的神,表明人不能依靠任何感官的方法直接与他接触,所以他需要显露自己,以人能感受和明白的方法与人沟通。他利用人的听觉、视觉,及其他感官,作为沟通的媒介,所以在圣经中,那些人能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一些现象,或感到神临在的「震动」。此外,人类乃存在于罪恶社会之中,人因叛离神,而陷于罪里,所以难以听到、看见和明白神的启示。

普通启示及特殊启示。依据圣经的观点,神在创造中启示自己,也在其护理的作为中启示自己。「诸天述说他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十九1)。正因这启示是透过自然界表达,所以称为自然启示:也因为它是对所有人传达的(虽然有很多人不能了解),它又称为「普通」启示。

相对来说,特殊启示就不是以普及方式对所有人传达,而是用特别的方法,向被选召的个人或群体,启示神的性情和旨意。神曾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及以色列人启示自己:为了以色列人,他将红海分开,让他们安全经过,但却让海水覆盖埃及人:神带领子民进入应许之地,驱赶当地的居民,又在日子满足的时候,差他的儿子进入世界。

启示的途径。除了透过创造和历史之外,神又以梦境、异象,及说话向人启示自己。说话的方式有时称为「命题式启示」(propositionalrevelation)。

严格来说,命题式启示意味着日常的沟通方式,即以普通人能了解的语句说话。但这种方式如何发生呢?圣经从没有清楚说明。但经验告诉我们,以语句沟通、聆听及说话,必有生理及物理反应伴随。然而,若说属灵的神必须以物质化的方法说话,无疑是可笑的。不过,用人的言语来形容,神确是「说话」。圣经清楚地表示,人听到神的说话,就好像听到人说话的情形一样。先知们确信神以言语向他们说话,让他们明白后再向别人传达,并且要求他们顺服神所启示的旨意。

神对人最终极的启示,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稣。圣经肯定以往的启示,都在耶稣的言行中实现和成全(来一1―3)。

渐进的启示。当我们浏览旧约,就会发觉神并没有一次过将自己及其心意揭示出来。反之,他作出连续的启示,每一次都要与过去的累积起来。例如,他呼召亚伯兰(亚伯拉罕)到迦南地去(创十二1),并将这片土地赐给他的后裔作为应许(十二7):及后,神说亚伯拉罕的后代,要受别国**四百年,才能进入应许之地(十五13)。这个主题在旧约逐步发展,渐渐清晰,并被清楚界定,最后,更成为先知教训的核心信息―应许转化为将来那荣耀的日子。其他的主题,也是这样渐进地启示出来。这个观念称为「渐进启示」。

渐进启示并不单单是资料的增加,而是启示的量与质的逐步转化。例如,耶稣说他来不是要破坏,而是要来成全律法和先知(太五17),这种「成全」是将神的目标带到完满的地步,但非藉破坏律法和先知(旧约),而是在「旧」中注入「新」意。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新约令旧约「渐旧渐衰」(来八13)。旧约仍是神的话语,但必须以新旧两约的完整启示,来了解旧有的教训。

救赎的目的。按照圣经,神对人启示自己的心意,不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好奇心,乃是为成就他的计划,而这计划基本上是救赎性的。神的目的,是要使堕落的人性回复本来的原性,并进而让人对神有一整全的了解,与他完全地契合,致使救赎臻至善境。

这个启示要求人信任及顺从所启示的道理。倘若亚伯拉罕的启示要达到救赎果效的话,亚伯兰必先对神有信心,并顺服所启示的话语才能成就。对于圣经其他地方,我们同样要有上述要求。耶稣在世上所讲的、所做的,有很多人都听过、见过,但对于那些没有信心,又不肯顺服的人,所启示的真理,对他们是不会有什么救赎果效的。同样,倘若我们今天要成就救赎的目的,我们也需要相信及顺服神在基督里的启示。所以,按此意义而言,若有人不相信又不顺服启示,神就会好像没有向那人启示过一样。

有时候,先知被人问及一些看来不重要的问题,但先知的回答却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比方扫罗问先知:我父失去的?子在那里?先知的责任不是回答扫罗的问题,而是向他揭示神对他的心意(撒上九3一十8)。其他几处的的圣经,记载君王于作战前夕先向先知求问意见,而先知的回答则一致地表达出先知的职份不是军师,而是要王知道神在以色列历史中掌权(王上二十二1―28)。

经文撰写(Inuration)。圣经从没有说,所有启示皆记于圣经之中。相反地,福音书明言耶稣部份言行没有记录下来――这些未记下来的部份亦是神对时代的启示(约二十30)。神为了将来的世代,也为他那继续不断的救赎目标,他愿意记下部份的启示,这样,以前的救赎行动,便可以给后人留下榜样和见证。圣经便是这个撰写过程的成果。

根据圣经的教训,神指定救思历史的进展,所以历史里的一连串事件,最终会成就他完美的旨意。这些事件的启示性意义,会由神的仆人为他诠释。他们被形容为「被圣灵感动的人」(彼后一21)。他向这些仆人默示(或向那些接受最初启示的圣者默示),他们便记下这些事件和对事件的解释,藉此留传下来给后世的人。尤有进者,神的灵在各个时代中,光照那些读圣经的人,使他们能认出经文的权威,以信心接受为神的话,并作出信任和顺从的回应。

默示与启示的关系。默示是神的灵对古代圣者的一种作为,令他们准确地把启示的话语,用文字的媒介记录下来。启示是神自我揭示的行动,而默示则是神保守的工作,令启示得以正确传递而最终撰写成经文。

神的气息。「默示」一词不是圣经用语,但这个观念则来自圣经。在新约,翻作「默示」的希腊文是theopneustos,意思是神呼出的气息。它指出圣经终极之源是神,圣经因此拥有一种特质,可以对看或听圣经的人产生某种果效。

神向前人启示,不单为了他们的好处,同时也为后世着想,所以,顺理成章地,神的启示应该正确地接收、保存,及传递。这个过程有好几个步骤。首先,启示由某些被选召的个人或群体所接收;跟着,神的子民便将启示传递(通常以口头宣讲的方式);然后,口传的启示会被记录下来。或问:信息是怎样保存下来的呢?可能是由听者默写记录下(例如耶三十六4、18、32),又可能由圣经作者收集编辑(例如路一1―4);随后不久便有多种以原文写成的版本留存,继之便出现译本;到了最后,神的启示便藉着圣经传到了听众和读者那里。「默示」的作用,在上文所讲述的那一个阶段有效呢?这是一个争论性的神学问题,如果坚持神的默示在每一阶段都有效,那么,雅煞珥书(书十13)及以诺书(犹14),岂不也拥有神的默示么?这是过份一点了。不过,把默示限制在撰写阶段,认为耶利米书只在巴录默写的那部份才算是默示,因而排除了耶利米的讲道部份,也是过份偏狭。其实,默示就是神的灵的工作,无论以何种方式,于那个阶段,用什么辨法,到那种程度,其目的都是确保启示的救赎功能得以有效地发挥出来。

神的灵。默示是神的灵的工作。新旧约所用的「灵」字,可翻译为「?」或「气息」。在默示的过程中,神将圣经「呼出」,而人将之「吸入」,两者是密切相连的。以圣经的说话来讲,就是神的灵默示古代的圣者。我们没法更精细地界定圣灵的活动,因为神的灵如风,是不能被控制的,风只会以其果效显露自己(约三8)。

人的同工。将神的启示撰写成经文,是一种神人同工的过程。神极少直接写在石版或纸张上(出三十一18;申九10)。在其他情况,甚或在这些直接的情况中,也需有人积极参与其中。

受默示的人,因着用词、风格、侧重点、历史和社会环境等等因素,明显地流露出他的性格和文化背景。诗篇作者写诗歌,箴言作者写箴言式的教训,以赛亚的词句和思想又与何西阿和阿摩司的不同。在默示的过程中,神的灵在人的心智中动工,但不会抹刹或改变作者的性格,然而,那写出来的经文仍是神的话。

然而,圣经所说的「默示」,不能等同艺术家从事创作时那种「灵感」。我们或可说,莎士比亚写话剧和诗歌时,是依赖「灵感」写作,亦可以说路加福音及以斯帖记的作者,具备文学的天份。我们甚至可作结论说,因为莎士比亚更具天才的气度,所以其作品所有的「灵感」,比其他作品更多。不过,这些事实与圣经的「默示」无关。圣经没有说圣经作者受默示是为了创作艺术品:只说作者受神的灵影响,所以写出来的就是神的话。因此,圣经在外表看来就好像把人的话等同神的话,于是「摩西说」也就是「神说」了。

受感的程度。圣经是否有部份受默示,而部份却没有呢?不错,圣经有部份是不依靠直接启示的一一例如,引用世俗作品如宫廷记录、古列王的谕令,和希腊诗歌等。圣经没有说这也是神的启示。有部份圣经比其他部份更受默示。诗篇比利未记的古以色列崇拜礼节更具灵感:钉十字架的记载及罗马书,如果比起犹大国和以色列国的事迹及传道书,当然更能使读者接受救恩。

不过,话得说回来,圣经本身已肯定所有经文都有默示。神的灵带领圣经作者和编修者除记录神的启示之外,还包括一些纯属于人的行为和言论。神的救赎目标是整全的,需要了解部份来把握全貌:撒但的谎言和基督的真理、利未人的祭礼和基督的活祭;无论在那一处,神永远是焦点,救赎的目标也贯彻始终,而那些看似不重要的部份,其实对我们了解整个启示,是非常重要的。

词句默示。「词句默示」指圣经默示伸展到每一句话;对某些人来说,这是指神读出词句,作者则默写下来。但是,如果所写下的皆是不折不扣的神的话语,那么,各卷圣经便没有词语、风格及文体的分别了。其实,圣经的作者是人,他们是以人的语句去写出神的启示。要沟通得有意义,语句及字眼都应有意义。所以,大多数现代学者都认为,如果要正确地明白圣经,最肯定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利用作者的文法规律,以及所有可靠的历史资料,来研究经文的意义。这种研究必须涉及文字。音乐艺术能传信息,但只有用词句沟通才能准确。要保证沟通的准确性,神启示自己时必须在词句层面也准确无误,所以,默示必须伸展到词句。这并不是说神借人默写每个字,而是说神的灵可能影响作者,令他选择合适的词句和个人经验,准确地传达神的信息。从这个层面看,圣经作者是人,但他们写在经文上的话也可视为神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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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问题我们可以依循两个方向去研读圣经。圣经是古代近东的产物,所以可以与一些时代相若、类型相近的作品一起研究。这方法的好处是可以真实地了解圣经人物:他们有自己的生活目标,而不是单单从神接受启示,也不是单从祭礼去敬拜神。有些人认为以色列是孤立的群体,不必与其他民族比较;但是,圣经所描绘那群耶和华的子民,却不断与颇多的国族及宗教的体系保持接触。然而,话说回来,这种比较研究亦有不少弊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只留意圣民与邻族的共同点,却倾向于忽略两者的重要分歧。到现在,其他古代近东宗教都已经消逝,而圣经那种宗教却仍保留至今,也许这就是圣经宗教的特别之处,使她屹立不倒。第二条进路是,于开始时便提出圣经对自己的说法。这不是忽视近东历史、地理、宗教及文化,因为圣经本身也不会这样做。但圣经宗教实在有些特色,是与邻族不同的。其中尤以圣经里耶和华的观念最为特出――旧约描绘的神,竟不断渴望与他的子民保持沟通。圣经一开始,便指出神创造天地、以他自己的形像(创一26)创造人伦社会,并与他们沟通(一28一30)。最初的神人团契,因为人对神权的反叛而破裂,但神仍然在旧约时代不断与人沟通,因此,神使人与他契合,是旧约(
及新约)的一种基本概念,也是相信圣经的人所一致赞成的。为了保持这种沟通,神向他的子民启示他的心意,同时在人堕落之后仍然持续不断,为的是使人知道他渴望与人回复团契的关系。启示神向很多前人启示他自己,例如向亚伯拉罕、摩西、撒母耳等。阿摩司先知论及他信息的权威时说:「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摩三7)这个启示的观念在旧约经常出现。字义。启示的意义,「主动」来说,是指揭示的行动,「被动」来说,是指显露,或那被显露的事物。以往,人常常强调主动那方面的意义――透过神对人所讲的说话、所做的工作,和所展示的异象,启示便在其中显露。但现在人却强调被动方面的意义――在某件历史事件中,人感受到是神的作为,启示便在其中。圣经的观点则包括上述两种元素: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我们「『看见』历史事件,又透过神的话语『明白』其意义」imagesupload2006510165112838.gifJebelMusa,传统认为就是西乃山,是耶和华向摩西说话之处(出十九3)行动的启示及话语的启示。我们可以肯定,神在其行动中揭示自己。那段神拯救以色列人摆脱埃及的桎梏,出埃及过红海的奇异历史,难道不是旧
约最伟大的启示行动么?此外,与行动并肩的,是话语的启示。在出埃及前后以及事件进行中,耶和华都向以色列人启示他自己和他的心意(出三2一10,十二12,二十2;结二十6一10)。事实上,旧约常被形容为神伟大作为的反复吟咏,因为神重复地提醒他的子民,要他们记念他为他们所作的事。倘若没有启示的话语,就算「行动」有什么启示性,也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在神为他的行动作出解释后以色列人也时常忘记那些话语对启示及救赎的重要性。无论是话语及行动,启示不会独立存在,它之所以存在,是要对接受启示的人产生效果。接受的人要观察、学习,然后作出回应。在圣经中,神不断表达他的目标――就是扭转伊甸园堕落的后果,并使人类回复创世之初的形像,所以,圣经启示常是救赎性的。从圣经的观点考虑,神的每个启示大概都包含救赎的目标。就算是反面的行动(例如审判和刑罚),亦对完成神的美意有所助益。在希伯来文中,表达启示这个观念的字眼,主要是gala――即显露、揭开之意(参新约希腊文aPokalypro[揭开],及aPokalypsis[揭开、显示〕)。在旧约,这个字不单用作神的启示,同时也指人的行动:例如指尼布甲尼撒王将犹大地「抢掠一空」:
然而,新约则只用来形容神向教会及以色列人的启示行动。启示的需要。我们有两个理由,说明启示是必须的。首先,耶和华是超乎时空系统的存有。第一个苏联太空人从外太空返回地球时说,他在「上面」看不见神。圣经所启示的神,表明人不能依靠任何感官的方法直接与他接触,所以他需要显露自己,以人能感受和明白的方法与人沟通。他利用人的听觉、视觉,及其他感官,作为沟通的媒介,所以在圣经中,那些人能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一些现象,或感到神临在的「震动」。此外,人类乃存在于罪恶社会之中,人因叛离神,而陷于罪里,所以难以听到、看见和明白神的启示。普通启示及特殊启示。依据圣经的观点,神在创造中启示自己,也在其护理的作为中启示自己。「诸天述说他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十九1)。正因这启示是透过自然界表达,所以称为自然启示:也因为它是对所有人传达的(虽然有很多人不能了解),它又称为「普通」启示。相对来说,特殊启示就不是以普及方式对所有人传达,而是用特别的方法,向被选召的个人或群体,启示神的性情和旨意。神曾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及以色列人启示自己:为了以色列人,他将红海分开,让他们安全经过,但却让海水覆盖埃
及人:神带领子民进入应许之地,驱赶当地的居民,又在日子满足的时候,差他的儿子进入世界。启示的途径。除了透过创造和历史之外,神又以梦境、异象,及说话向人启示自己。说话的方式有时称为「命题式启示」(propositionalrevelation)。严格来说,命题式启示意味着日常的沟通方式,即以普通人能了解的语句说话。但这种方式如何发生呢?圣经从没有清楚说明。但经验告诉我们,以语句沟通、聆听及说话,必有生理及物理反应伴随。然而,若说属灵的神必须以物质化的方法说话,无疑是可笑的。不过,用人的言语来形容,神确是「说话」。圣经清楚地表示,人听到神的说话,就好像听到人说话的情形一样。先知们确信神以言语向他们说话,让他们明白后再向别人传达,并且要求他们顺服神所启示的旨意。神对人最终极的启示,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稣。圣经肯定以往的启示,都在耶稣的言行中实现和成全(来一1―3)。渐进的启示。当我们浏览旧约,就会发觉神并没有一次过将自己及其心意揭示出来。反之,他作出连续的启示,每一次都要与过去的累积起来。例如,他呼召亚伯兰(亚伯拉罕)到迦南地去(创十二1),并将这片土地赐给他的后裔作为应许(十二7):及后,神
说亚伯拉罕的后代,要受别国**四百年,才能进入应许之地(十五13)。这个主题在旧约逐步发展,渐渐清晰,并被清楚界定,最后,更成为先知教训的核心信息―应许转化为将来那荣耀的日子。其他的主题,也是这样渐进地启示出来。这个观念称为「渐进启示」。渐进启示并不单单是资料的增加,而是启示的量与质的逐步转化。例如,耶稣说他来不是要破坏,而是要来成全律法和先知(太五17),这种「成全」是将神的目标带到完满的地步,但非藉破坏律法和先知(旧约),而是在「旧」中注入「新」意。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新约令旧约「渐旧渐衰」(来八13)。旧约仍是神的话语,但必须以新旧两约的完整启示,来了解旧有的教训。救赎的目的。按照圣经,神对人启示自己的心意,不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好奇心,乃是为成就他的计划,而这计划基本上是救赎性的。神的目的,是要使堕落的人性回复本来的原性,并进而让人对神有一整全的了解,与他完全地契合,致使救赎臻至善境。这个启示要求人信任及顺从所启示的道理。倘若亚伯拉罕的启示要达到救赎果效的话,亚伯兰必先对神有信心,并顺服所启示的话语才能成就。对于圣经其他地方,我们同样要有上述要求。耶稣在世上所讲的、所做的,有很多
人都听过、见过,但对于那些没有信心,又不肯顺服的人,所启示的真理,对他们是不会有什么救赎果效的。同样,倘若我们今天要成就救赎的目的,我们也需要相信及顺服神在基督里的启示。所以,按此意义而言,若有人不相信又不顺服启示,神就会好像没有向那人启示过一样。有时候,先知被人问及一些看来不重要的问题,但先知的回答却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比方扫罗问先知:我父失去的?子在那里?先知的责任不是回答扫罗的问题,而是向他揭示神对他的心意(撒上九3一十8)。其他几处的的圣经,记载君王于作战前夕先向先知求问意见,而先知的回答则一致地表达出先知的职份不是军师,而是要王知道神在以色列历史中掌权(王上二十二1―28)。经文撰写(Inuration)。圣经从没有说,所有启示皆记于圣经之中。相反地,福音书明言耶稣部份言行没有记录下来――这些未记下来的部份亦是神对时代的启示(约二十30)。神为了将来的世代,也为他那继续不断的救赎目标,他愿意记下部份的启示,这样,以前的救赎行动,便可以给后人留下榜样和见证。圣经便是这个撰写过程的成果。根据圣经的教训,神指定救思历史的进展,所以历史里的一连串事件,最终会成就他完美的旨意。这些事件的
启示性意义,会由神的仆人为他诠释。他们被形容为「被圣灵感动的人」(彼后一21)。他向这些仆人默示(或向那些接受最初启示的圣者默示),他们便记下这些事件和对事件的解释,藉此留传下来给后世的人。尤有进者,神的灵在各个时代中,光照那些读圣经的人,使他们能认出经文的权威,以信心接受为神的话,并作出信任和顺从的回应。默示与启示的关系。默示是神的灵对古代圣者的一种作为,令他们准确地把启示的话语,用文字的媒介记录下来。启示是神自我揭示的行动,而默示则是神保守的工作,令启示得以正确传递而最终撰写成经文。神的气息。「默示」一词不是圣经用语,但这个观念则来自圣经。在新约,翻作「默示」的希腊文是theopneustos,意思是神呼出的气息。它指出圣经终极之源是神,圣经因此拥有一种特质,可以对看或听圣经的人产生某种果效。神向前人启示,不单为了他们的好处,同时也为后世着想,所以,顺理成章地,神的启示应该正确地接收、保存,及传递。这个过程有好几个步骤。首先,启示由某些被选召的个人或群体所接收;跟着,神的子民便将启示传递(通常以口头宣讲的方式);然后,口传的启示会被记录下来。或问:信息是怎样保存下来的呢?可能是由听
者默写记录下(例如耶三十六4、18、32),又可能由圣经作者收集编辑(例如路一1―4);随后不久便有多种以原文写成的版本留存,继之便出现译本;到了最后,神的启示便藉着圣经传到了听众和读者那里。「默示」的作用,在上文所讲述的那一个阶段有效呢?这是一个争论性的神学问题,如果坚持神的默示在每一阶段都有效,那么,雅煞珥书(书十13)及以诺书(犹14),岂不也拥有神的默示么?这是过份一点了。不过,把默示限制在撰写阶段,认为耶利米书只在巴录默写的那部份才算是默示,因而排除了耶利米的讲道部份,也是过份偏狭。其实,默示就是神的灵的工作,无论以何种方式,于那个阶段,用什么辨法,到那种程度,其目的都是确保启示的救赎功能得以有效地发挥出来。神的灵。默示是神的灵的工作。新旧约所用的「灵」字,可翻译为「?」或「气息」。在默示的过程中,神将圣经「呼出」,而人将之「吸入」,两者是密切相连的。以圣经的说话来讲,就是神的灵默示古代的圣者。我们没法更精细地界定圣灵的活动,因为神的灵如风,是不能被控制的,风只会以其果效显露自己(约三8)。人的同工。将神的启示撰写成经文,是一种神人同工的过程。神极少直接写在石版或纸张上(出三
十一18;申九10)。在其他情况,甚或在这些直接的情况中,也需有人积极参与其中。受默示的人,因着用词、风格、侧重点、历史和社会环境等等因素,明显地流露出他的性格和文化背景。诗篇作者写诗歌,箴言作者写箴言式的教训,以赛亚的词句和思想又与何西阿和阿摩司的不同。在默示的过程中,神的灵在人的心智中动工,但不会抹刹或改变作者的性格,然而,那写出来的经文仍是神的话。然而,圣经所说的「默示」,不能等同艺术家从事创作时那种「灵感」。我们或可说,莎士比亚写话剧和诗歌时,是依赖「灵感」写作,亦可以说路加福音及以斯帖记的作者,具备文学的天份。我们甚至可作结论说,因为莎士比亚更具天才的气度,所以其作品所有的「灵感」,比其他作品更多。不过,这些事实与圣经的「默示」无关。圣经没有说圣经作者受默示是为了创作艺术品:只说作者受神的灵影响,所以写出来的就是神的话。因此,圣经在外表看来就好像把人的话等同神的话,于是「摩西说」也就是「神说」了。受感的程度。圣经是否有部份受默示,而部份却没有呢?不错,圣经有部份是不依靠直接启示的一一例如,引用世俗作品如宫廷记录、古列王的谕令,和希腊诗歌等。圣经没有说这也是神的启示。有部份圣经
比其他部份更受默示。诗篇比利未记的古以色列崇拜礼节更具灵感:钉十字架的记载及罗马书,如果比起犹大国和以色列国的事迹及传道书,当然更能使读者接受救恩。不过,话得说回来,圣经本身已肯定所有经文都有默示。神的灵带领圣经作者和编修者除记录神的启示之外,还包括一些纯属于人的行为和言论。神的救赎目标是整全的,需要了解部份来把握全貌:撒但的谎言和基督的真理、利未人的祭礼和基督的活祭;无论在那一处,神永远是焦点,救赎的目标也贯彻始终,而那些看似不重要的部份,其实对我们了解整个启示,是非常重要的。词句默示。「词句默示」指圣经默示伸展到每一句话;对某些人来说,这是指神读出词句,作者则默写下来。但是,如果所写下的皆是不折不扣的神的话语,那么,各卷圣经便没有词语、风格及文体的分别了。其实,圣经的作者是人,他们是以人的语句去写出神的启示。要沟通得有意义,语句及字眼都应有意义。所以,大多数现代学者都认为,如果要正确地明白圣经,最肯定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利用作者的文法规律,以及所有可靠的历史资料,来研究经文的意义。这种研究必须涉及文字。音乐艺术能传信息,但只有用词句沟通才能准确。要保证沟通的准确性,神启示自己时必须在
词句层面也准确无误,所以,默示必须伸展到词句。这并不是说神借人默写每个字,而是说神的灵可能影响作者,令他选择合适的词句和个人经验,准确地传达神的信息。从这个层面看,圣经作者是人,但他们写在经文上的话也可视为神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