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一群由不同信仰的宗教专家所组成的陪审团,神是怎样的神?他如何彰显自己?那么,他必然会发现众说纷坛,莫衷一是。某些人的答案,正好与另一些的答案相矛盾。设若我们说真理不是相对的,那么,这些答案就不可能都对,例如,若有人说神是有位格的,另有人却说神是没有位格的,那么,显然其中一定有一方是错的,但究竟谁能肯定说神究竟是怎样的神呢?那恐怕只有一位,就是神自己了。
因此,若有一位陪审员站起来说:“为澄清一切对神的困惑,我向你们宣告,我就是神,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如果这也算证词的话,那么这个人不是思想狂妄的精神病患者,就是推出最大骗局的骗子;而或者他就是神。
耶稣正是如此宣告他自己,如果说耶稣“仅”是道德上的好人或好教师,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道德好的人不会有意无意的说谎,特别是把自己当作全能的神。他不会把自己当作信仰或崇拜的目标,并且让不计其数的人因相信他的名而死。如此想来,我们可以看看,用什么方法来裁决关于神的真理呢?
神的启示
现代作家相信神以不同的方式启示他自己,但这些方法都须经两种超然的启示,予以客观的检验:一是圣经,一是耶稣其人。
第一是有关圣经,与许多其他经典不同,圣经毫不含糊地宣称自己是神的道,许多关注耶稣神性论的人都接受圣经是神默示的。因此,围绕本书的目的,我们先假定圣经有历史的可靠性,是神的话,是我们唯一能决定耶稣是否道成肉身的真理指南。
让我们很公正的来看看。为什么我们觉得这特别的一点是如此重要。多数否认基督神性的宗教团体,一边口里说支持圣经,一边往往高举其它经典、教训于圣经之上。如此,他们就与自己所支持的新约圣经是所有耶稣的教导的主要历史资源这一观点相矛盾或抵触了。除非一个人愿意相信耶稣所真正教导的。否则何必声称是基督徒,或赞同基督教呢?
有人说圣经已经过几个世纪的调和,有必要发展所需的新启示,但这种主张并不能成立。新约超过二万四千六百本部分或完整的抄本。(其次已经考证的历史抄本有荷马的“伊里亚德”和“奥迪赛”,也只有六百四十三部抄本),甚至所有新约抄本都毁了,我们仍能由主后三百二十五年以前的早期教父的著作重建全部新约,除了十一节外,甚至非基督徒的史家考察所有科学历史的标准也都承认,新约的确超过百分之九十九都符合古代文献。任何人都可以驳斥其信息,却不能否决其历史性。
圣经对教义的确定有绝对的权威。(提摩太后书三:16-17)。对基督徒而言,任何书或著作或教训,若改变了圣经的内容,就当弃绝。圣经中也强调此观点,犹大写道:“(我)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大书3节)圣经不容许让进一步的教导来增删,保罗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路加福音一:8:比较启示录二十二:19;申命记四:2)
若有其他资料来源像圣经一样宣称有神的默示,那么就应当以圣经的亮光来衡量,神是不会自我矛盾的。因此,这些较晚的讲员或作者们的主张必须不悖于我们已知为真理的圣经,如果他们与圣经相悖,显然就不是凭神的默示而说,不管那是口传或是文字形式的。
当考虑耶稣的神性时,关健不在于这件事是否容易被相信或理解,而在于它是否是神的道所教导的?如果这一主张乍看上去与人的理念相斥,那并不等于就可以判定它于真理之外。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充满了超过人所能理解的事物,(像地心引力、光的本质、星云……),然而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圣经教导我们,对人的心志而言,神是不可理解的,(希伯来书十一:7,四十二:7-6;诗篇一四五:3;以赛亚书四0:13,五十五:8、9罗马书十:33),不管我们是否能充分理解。因此我们必须让神对他自己作最后的定论。
关于神在耶稣的位格里启示自己,圣经这么说:“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会藉着他创造诸世界,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把神的命令托住万有。”(希伯来书一:1-3)
耶稣基督是神永活的道,他启示了父,当他的跟从者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约翰福音十四:8)耶稣却回答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9节)使徒保罗称耶稣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歌罗西书一:15)因此,正如本书将要讨论的,当我们观察、倾听耶稣时,我们就是在观察、倾听神自己了。
什么是争论点?
如果基督是神在人的样式中,他理应得到我们的听从、敬畏、甚至崇拜,这在人类历史中是空前绝后的,而正是这位创造银河、星云,分布千万太阳在穹苍中的神,成为了人,在地球上生活行走,并屈尊死在他的创造中。神的死有无限意义,远远胜过一个好人的死,这乃是历世以来最超凡的献祭,是不可测度之爱的彰显,在这种情景下,如果把耶稣只当作一个人来对待(甚或是一位神人),这乃是亵渎,如果一个人不能使自己的生活顺从于他的教导,他将失去生命。
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耶稣不是神,而只是一个被造者,那么人固然可以为他的生命、死亡及教训而感谢,但是若把他当神崇拜,则是极大的谬误,就相当于一个占据了神的位置的偶像。而圣经对偶像说得很清楚。神说他不把荣耀归给别神(以赛亚书四十二:8,四十八:11)在他以外,没有别神(以赛亚书四十五:5,21,22;耶利米书十:6;哥林多前书八:4-6)。我们只能单单敬拜神(申命记六:13、14;马太福青四:10)因此耶稣要么是神;要么就不是神。若错误地相信他,那不是亵渎,就是拜偶像!
这讨论可以越来越复杂;要看一个人所受的是什么教导。赞成或反对基督的神性都会引起争论。例如,有人所受的教导是神只有一位,耶稣是受造物,那么他在起初读圣经的时候,就会找到相应的章节来支持这个看法,若一个人所受的教导是神是由父、子、圣灵组成超越的那位,而且子放弃了与神同等的地位,在耶稣的位格里成为人,那么,他也可以找到相对应的章节来支持这一看法。因此,问题不在于何者有明显的实例,而在于何者有最好的证据?到底圣经中所真正要教导的是哪一种看法?
在思考这两方面时,我们相信我们可以提供充分的辩驳资料来反驳耶稣非神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列举有关耶稣的名称、属性和神性头衔的经文,由经文中表明耶稣接受崇拜和祷告,这足可以回答所有的争议,并且依据教会历史证实(早自主后三二五年尼西亚会议形成的教会正式立场),相信耶稣的神性一直是正统的看法。
显然这两个观点不能都对,如果这里没有是非问题,那倒好办了。问题在于,这里只能有一个观点是正确的。他是一件真理的事(罗马书十:2)。
词汇定义
准确地定义神性、三位一体的本质、耶稣基督的位格和本性,是理解许多关于基督神性经文的前提。
1、神:圣经教导说神是有位格的、智慧的、慈爱的、公义的、信实的、永恒的,有创造力的,并以其动态的灵作用运行于他的创造中。神的属性可以综合分为两大类:一般属性和道德属性。巴森迪诺(RobertPassantino)论到:“神'根据他的一般属性'是独一的、永恒的、不变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三位一体,是个灵并且有位格的。”他继续说:“神的道德属性包括他的圣洁、公义、慈爱与真理,基督教教导说神维护并掌管着如今的宇宙,并且正如我们所尝试要表明的,他在拿撒勒人耶稣里道成肉身。”
2、三位一体:在所有实体或实存外,只有神是三位而一体,当我们说神是三而一时,我们乃是由经文所描述神位格的本质来表示我们的神观。因着三一之故,才有三位一体这个名词,也就是说神一致的显现,正如他恒久维持着的三位(父、子、圣灵),三位构成了神,而且仍只有一位神。
我们不是说:
(1)有一位神及三位小神。(2)有一位神而且是一个位格拥有三个名称、三种表现方式或三种表显。(3)由一位神和并且一个位格**成为三个分离而连续的位格。(4)三位神在一个家中。
(5)这一位有精神**症的神。
三一的圣经教义可摘要如下:
只有一位真神,这是已经成立的(以赛亚书四十三:1;申命记六:4),是由父、子、圣灵所组合的,在圣经中每一位都称为神,父称作神(加拉太书一:1;提多书一:4等),子或道也一直被称作神(如约翰福音一:1,14;使徒傅二十:28;约翰福音二十:28;提多书二:13;希伯来书一:8等)在不同处的经文中,圣灵被看作为神(使徒行傅五:3-4;约翰壹书四:2,3;希伯来书十:15,16)。三位合一的概念见马太福音二十八:19,在那儿,父、子、圣灵合于一个"名"下(希腊文乃为单数)。
本书目的不是想捍卫三一教义,当人一旦相信了基督的神性,再相信神的存在乃是父、子、圣灵三位一体,往往就不是问题了。因为要研究圣经有关三一的经文,有很多处可供研究(马太福音三:16,17,马可福音一:9-11;路加福音一:35,三:21,22;约翰福音三:34-36,十四:26,十六:13-15;使徒行傅二:32,33,38,39,罗马书十五:16,30;哥林多前书十二:4-6;哥林多后书三:4-6,十三:14;以弗所书一:3-14,二:18-22,三:14-17,四:4-6;帖撒罗尼边后书二:13,14;提摩太前书三:15,16;希伯来书九:14,十:7,10-15;彼得前书一:2)。
3、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一个名字,也是一个头衔,耶稣之名乃出自希腊文耶书亚或约书亚,意思是耶和华是救主或主拯救。基督这个头衔出自希腊文的弥赛亚(或希伯来文Mashiach-但以理书九:26),意思是受膏者、君王和祭司的职份,皆可用基督的头衔,这个头衔指出耶稣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神所应许的祭司和君王。
除此以外,我们也相信耶稣拥有神人二性,因此,我们所持的看法是,耶稣是完全的神与完全的人,是神以人的样式显现。
圣经描述耶稣的神人二性如下:
“你们当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腓立比书二:5-11)
在我们对神、三一和耶稣下定义时,我们愿试着回答一个更要紧的问题,然后再留意探究基督神性的圣经证据。
为什么神要成为人?
像我们如此有限的人,如何能了解一位无限的神?若无可见的例子,我们实难理解抽象的事如真理、良善或美丽。“通过一个美丽的物体,我们渐渐了解何为美丽,透过一个善良的人我们可以看到何为良善。但是神又如何呢?人如何能完全明白神是什么?
如果神以人可以了解的样式,将自己集中于焦点──就是成为另一个人上,那么我们就可以获致某种程度的了解,虽然那人在有生之年不能表现出神的永恒与无所不在(这必须不受时空所限),但他仍能以可见的形式表达出神的本性。
这里是新约的信息,保罗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二:9)耶稣成为人,以致人可以了解无限的神。
其次,神选择成为人,乃是为要成为神人之间鸿沟的桥梁,如果耶稣只是一个人或受造物,那么神人之间的巨大鸿沟──有限与无限、创造与受造、圣洁与不洁,将仍然存在。因此,我们要认识神,必须是神下降俯就我们,没有任何受造物可以搭建神人之间鸿沟的桥梁,正如泥塑之人无法切望去了解并达到雕刻家的水平一样。因着爱,神下降俯就我们,并且他想打开一条路,让所有人都能认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