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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

十诫人生 by 【美】斯图亚特·布里斯柯

不可杀人。(出20:13)
  上帝用四个字简洁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深奥的道理,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深刻思考、用心灵去体会的道理。
  “杀人”是什么意思
  要想理解“不可杀人”这条诚命的内容,我们需要认真思考“kill”这个词的含义。“kill”这个词在KJV版《圣经》中翻译为“杀人”,而当代学者翻译为“谋杀”,希伯来文中还有一些更精确的词可以用来解释“kill”。这一条诚命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杀人”事件,而是只针对谋杀,是指有预谋地夺取人的生命。
  为了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我们先要看看与此问题相关的其他经文。在《申命记》二十章上帝给出了战争的原则,是鉴于《旧约圣经》中有很多战争的缘故。那么上帝既然说“不可杀人”,为什么又给出战争的原则呢?我们应该明白,这一章经文对战争做了严格的限制。上帝的子民可以参与战争,但不能杀害妇女和孩子。这里存在着毁灭生命的界限问题。
  故意杀人的要被判死刑,不小心失手取了他人性命的则要受其他的惩罚,区分两者的根据是动机不同。在《民数记》三十五章中出现了逃城,非故意杀人的杀人犯可以躲在逃城里。在那个年代,没有警察也没有告法院或请律师一说,如果谁杀了人,并没有警察到家里来抓他。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故意杀了别人,受害者的亲属就会杀了这个人。但有时候,某人可能在无冤无仇的情况下意外地杀了另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杀人犯要在复仇的一方抓到自己之前逃进逃城。
  逃城为杀人犯提供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以便其他人认真调查事实,查考他杀人的动机,并且启动合理的处理程序。逃城的设置,表明上帝的子民要把报复杀人、蓄意杀人和意外使人致死区别开来。同时还表明,如果受害者的家属杀死杀人犯是合理的话,就没有理由判受害者家属故意伤害罪。
  人拥有上帝的形象
  “不可杀人”这一诚命中包含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创世记》九章6节描述了针对蓄意杀人和预谋杀人的禁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我们将这种旧约体系称为“以牙还牙”律法,也就是“报仇的律法”,但是它并不意味着真的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一种错误的解释。这一体系所表明的真正意思是,如果是你取了某人的眼,那么你受到的惩罚不能大于失去自己的眼。律法对复仇做了限制。
  《创世记》九章6节也设定了同样的界限。如果某人流了别人的血,那第一个人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并且,经文给出的理由是“上帝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人”。
  我们一定不能轻看“人的生命不可侵犯”这句话,因为《圣经》告诉我们使人的生命成为神圣的根本原因。人的生命之所以神圣,是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上帝的样式造的。
  有些人试图告诉你,人是高等动物,我也不得不赞同这种说法。看看其他动物,我们就会知道显然人是最高等的。
  众所周知,医生在将药物或医疗技术应用于人体之前都要在动物身上进行实验。这是因为人和动物之间存在着相似性。在人进入太空之前,科学家也要先将动物放入太空,并观察它们在太空中的反应,因为动物在很多方面的反应与人相似。关于“人是动物王国中的高等成员”这一点,我们没有必要与人争辩,因为都知道这是对的。然而,如果有人说“人只不过是动物而已”,那我就要与他辩论辩论了。因为这种说法很难支持“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观点。我会说:“人是高等动物,但上帝是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的人。”
  关于这句话的意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在整个动物王国中只有人拥有思考的能力。人能想出主意来,能采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比较;人有想象力、创造力和艺术细胞;人能制造出各种东西。这些能力使得人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
  另外,人能够配合上帝创造的目的。人从上帝那里领受了命令,承担看护、创造的责任。人还具有道德敏感性。关于道德,马克·吐温深刻地阐述道“人是惟一懂得羞愧和推理的动物。”的确,我们有是非感、公平感和正义感。动物王国中的哪位成员能有这种人类的敏感呢?最后,人具有和上帝沟通并接受上帝信息的能力,这是人类独有的特征。当被救赎的人分享上帝的荣耀并永远敬拜上帝的时候,人与上帝沟通的本能就在永恒中得到满足。人类是有永恒概念的族类。
  挑战上帝的安排
  根据以上的讨论,可见出于仇恨和恶意而毁坏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造的人,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毁坏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所造的(人)是在挑战上帝的计划。如果上帝为着永恒而造了人,并且赐给人能力使他们与上帝联接,那么杀人就是破坏上帝的计划。破坏上帝计划的人是公然向上帝宣战。
  谋杀实际上是在废掉上帝的权柄。如果人在地上存留一段时间之后被带人永恒也是出于上帝之权柄的话,那么谋杀者介人并终止人在地上的存留就是在取代上帝。终止人的性命意味着藐视上帝所赋予的价值。因为上帝说他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所以人的生命意义重大。夺取人的性命实际上就是在声称:“上帝啊,我不同意这种说法。这个人的性命无关紧要,不值得保留。”
  有人说:“人是上帝的化身。”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恨恶另外一个人,他会做一个稻草人,给它穿上破衣服,捆上手和脚,然后在稻草人脖子上挂个牌子,牌子上写着那个人的名字——“这是教皇”,最后把稻草人挂在杆子上。如此这般为什么会让我们心里觉得难受呢?那只不过是一堆稻草、一套破衣服和一根杆子而已。我们之所以感到难过,是因为那个稻草人代表着某个具体的人。针对稻草人的行为侮辱了它所代表的那个人。
  如果人就是上帝的化身,那么我们毁灭人就是在侮辱上帝。出于这一原因,上帝禁止预谋或出于报复心理去杀害按照他的形象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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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杀人。(出20:13)  上帝用四个字简洁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深奥的道理,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深刻思考、用心灵去体会的道理。  “杀人”是什么意思  要想理解“不可杀人”这条诚命的内容,我们需要认真思考“kill”这个词的含义。“kill”这个词在KJV版《圣经》中翻译为“杀人”,而当代学者翻译为“谋杀”,希伯来文中还有一些更精确的词可以用来解释“kill”。这一条诚命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杀人”事件,而是只针对谋杀,是指有预谋地夺取人的生命。  为了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我们先要看看与此问题相关的其他经文。在《申命记》二十章上帝给出了战争的原则,是鉴于《旧约圣经》中有很多战争的缘故。那么上帝既然说“不可杀人”,为什么又给出战争的原则呢?我们应该明白,这一章经文对战争做了严格的限制。上帝的子民可以参与战争,但不能杀害妇女和孩子。这里存在着毁灭生命的界限问题。  故意杀人的要被判死刑,不小心失手取了他人性命的则要受其他的惩罚,区分两者的根据是动机不同。在《民数记》三十五章中出现了逃城,非故意杀人的杀人犯可以躲在逃城里。在那个年代,没有警察也没有告法院或请律师一说,如果谁杀了人,并没有警察到家里来
抓他。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故意杀了别人,受害者的亲属就会杀了这个人。但有时候,某人可能在无冤无仇的情况下意外地杀了另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杀人犯要在复仇的一方抓到自己之前逃进逃城。  逃城为杀人犯提供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以便其他人认真调查事实,查考他杀人的动机,并且启动合理的处理程序。逃城的设置,表明上帝的子民要把报复杀人、蓄意杀人和意外使人致死区别开来。同时还表明,如果受害者的家属杀死杀人犯是合理的话,就没有理由判受害者家属故意伤害罪。  人拥有上帝的形象  “不可杀人”这一诚命中包含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创世记》九章6节描述了针对蓄意杀人和预谋杀人的禁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我们将这种旧约体系称为“以牙还牙”律法,也就是“报仇的律法”,但是它并不意味着真的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一种错误的解释。这一体系所表明的真正意思是,如果是你取了某人的眼,那么你受到的惩罚不能大于失去自己的眼。律法对复仇做了限制。  《创世记》九章6节也设定了同样的界限。如果某人流了别人的血,那第一个人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并且,经文给出的理由是“上帝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人”
。  我们一定不能轻看“人的生命不可侵犯”这句话,因为《圣经》告诉我们使人的生命成为神圣的根本原因。人的生命之所以神圣,是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上帝的样式造的。  有些人试图告诉你,人是高等动物,我也不得不赞同这种说法。看看其他动物,我们就会知道显然人是最高等的。  众所周知,医生在将药物或医疗技术应用于人体之前都要在动物身上进行实验。这是因为人和动物之间存在着相似性。在人进入太空之前,科学家也要先将动物放入太空,并观察它们在太空中的反应,因为动物在很多方面的反应与人相似。关于“人是动物王国中的高等成员”这一点,我们没有必要与人争辩,因为都知道这是对的。然而,如果有人说“人只不过是动物而已”,那我就要与他辩论辩论了。因为这种说法很难支持“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观点。我会说:“人是高等动物,但上帝是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的人。”  关于这句话的意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在整个动物王国中只有人拥有思考的能力。人能想出主意来,能采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比较;人有想象力、创造力和艺术细胞;人能制造出各种东西。这些能力使得人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  另外,人能够配合上帝创造的目的。人从
上帝那里领受了命令,承担看护、创造的责任。人还具有道德敏感性。关于道德,马克·吐温深刻地阐述道“人是惟一懂得羞愧和推理的动物。”的确,我们有是非感、公平感和正义感。动物王国中的哪位成员能有这种人类的敏感呢?最后,人具有和上帝沟通并接受上帝信息的能力,这是人类独有的特征。当被救赎的人分享上帝的荣耀并永远敬拜上帝的时候,人与上帝沟通的本能就在永恒中得到满足。人类是有永恒概念的族类。  挑战上帝的安排  根据以上的讨论,可见出于仇恨和恶意而毁坏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造的人,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毁坏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所造的(人)是在挑战上帝的计划。如果上帝为着永恒而造了人,并且赐给人能力使他们与上帝联接,那么杀人就是破坏上帝的计划。破坏上帝计划的人是公然向上帝宣战。  谋杀实际上是在废掉上帝的权柄。如果人在地上存留一段时间之后被带人永恒也是出于上帝之权柄的话,那么谋杀者介人并终止人在地上的存留就是在取代上帝。终止人的性命意味着藐视上帝所赋予的价值。因为上帝说他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所以人的生命意义重大。夺取人的性命实际上就是在声称:“上帝啊,我不同意这种说法。这个人的性命无关紧
要,不值得保留。”  有人说:“人是上帝的化身。”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恨恶另外一个人,他会做一个稻草人,给它穿上破衣服,捆上手和脚,然后在稻草人脖子上挂个牌子,牌子上写着那个人的名字——“这是教皇”,最后把稻草人挂在杆子上。如此这般为什么会让我们心里觉得难受呢?那只不过是一堆稻草、一套破衣服和一根杆子而已。我们之所以感到难过,是因为那个稻草人代表着某个具体的人。针对稻草人的行为侮辱了它所代表的那个人。  如果人就是上帝的化身,那么我们毁灭人就是在侮辱上帝。出于这一原因,上帝禁止预谋或出于报复心理去杀害按照他的形象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