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诗:父阿!你的大爱,寻找那远离你的罪犯;
你儿子工作使我们回家──享平安自由!
从神看来,一件罪比我们看一千件罪,甚至世界上所有的罪都更可恶。这一个罪,就是人凭着自己独立意志而有的行动,而这个独立意志,就是犯罪的原则。
神虽能赦免并洗净一切的罪,但祂不马虎的让一件事随便过去,基督就是爱,我越是一个大罪人,就越需要祂,假定说,即使全世界的人所犯过的罪,都集中在你一人身上,也不能拦阻你信靠基督,而藉着祂来到神的面前。
关于人如何宁愿倚靠人,而不倚靠神的情形,请看一看人的实在光景,便可知道。比如说,被邻舍请求去作一件事,虽然良心明明警告他说,此事乃是神所憎恶的,但他因为怕得罪朋友,却大胆的去作而不怕得罪神。
犯罪与“敬虔”是连在一起的;若里面没有敬虔的实际,那么越多摸神的事物,其危险性越大。
虽然我们的心……缺乏罪的感觉,但当基督喝这苦杯而为我们担罪时,却是满有这种感觉的;如果我们的心,不觉得罪的重压(当然不如主耶稣感觉那样的厉害),或者连一点的感觉都没有,连起码最微弱的程度也缺乏,换句话说,若是对于罪的认识,是等于零,那么我们就是从来都没有摸着主耶稣的心意。
亚当犯罪就离开了神,他以为撒但能给他更美之物,又认为撒但与神相比,或许是更好的朋友,但他后来吃过苦头,就发现撒但是个说谎者,并且实际上撒但是无能把所应许的东西赐给他的,亚当由于吃了撒但的饼,连毒钩也吞了下去,结果“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
十字架上那位是圣洁无疵之万福的人,竟成为被神所弃的,这是摆在世人面前一件何等的大事,难怪当那位神真实忠信的见证者,向父神呼求而遭离弃的时候,日头就变黑,天地都乌暗了(日光本是象征神的荣耀,在自然界中心,也是表彰祂荣耀的见证)祂竟然被神离弃!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十字架于我个人有何关系呢?有一个关系———我的罪。……这是空前绝后,又是最庄严肃穆的一个时刻,实非我们头脑所能想像的!
基督……祂宁舍身流血,也绝不愿容让一点罪在神面前,有蔓延为害之余地。
罪典一起首在人心中动工,马上就产生罪的感觉;同时基督的大爱就充沛着人的良心,以加深人知罪的感觉。如果说这个感觉是深,这是因为对基督大爱的感觉也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