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以弗所书》5:31讨论婚姻,就不能不谈性,“性与婚姻有何关系?”这个问题包含两个层面。首先,在基础层面,我们需要明白圣经基本的性伦理——为什么神严格限制性行为于婚姻之内?然后,一旦我们明白并接受了圣经的道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作为基督徒,不论单身或已婚,我们应当如何活出圣经的道理?
性爱只是自然欲望?不是
历史上有数不清的性观念。首先,有一种观念认为,性爱只是一种自然欲望。这种观念大致可以这样描述:性爱一度受困于各种禁忌,但现在我们明白,性爱其实无异于吃喝,是一种美好的、自然的欲望。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为了满足欲望而随心所欲。并且我们没有理由不吃遍天下美食,完全可以不停地四处尝鲜。禁欲——禁止满足一种自然欲望或长年加以限制——就和长期禁食一样,是不健康的(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
另一种性观念则比较消极,它来源于某些古代思想。这种观念认为性爱属于低级的、感性的、肉体的本性,与之相对的是高级的、理性的、属灵的本性。按照这种观念,性爱是低俗的、肮脏的,只是人类繁衍的权宜之计。这种观念在当今世界仍然很有影响。
今天还流行第三种观念。第一种观念把性爱视作人生不可或缺的驱动力,第二种观念认为性爱只是权宜之计,但第三种观念认为,性爱是自我表达的必要形式,是“成为自我”和“发现自我”的途径。按照这种观念,某些人或许愿意在婚内享受性爱并且建立家庭,但这取决于个人的选择。性爱主要是为了自我满足和自我实现,任何追求方式都没问题。
很多人以为,圣经对待性爱的态度是第二种观点——性爱是卑鄙的、肮脏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圣经的观念迥异于上述每种观念。
性爱仅仅是欲望吗?诚然,性爱是欲望,但性欲与食欲和睡眠欲不可同日而语。实际上,即使是食欲也不能毫无节制,不论这种食欲多么强烈。很多人必须努力控制饮食,因为他们的食欲远远超过身体实际所需。然而,性驱动力需要更严格的管理。性活动不仅影响我们的身体,还影响我们的情感、我们的内在生命。人的罪恶首先是内心的紊乱,并且主要是这点,因此罪会极大地影响我们的性行为,它使我们对性的激情和欲望被扭曲。性爱本是为了全然舍己。然而,内心的罪恶却让人想用性来满足私欲,而非舍己,所以圣经设立了许多规则,引导我们以正确的方式来使用性。 1基督徒的性伦理可以这样来总结:性行为只在婚姻之内适用于一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