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常受误解的圣经作者,一般人都以为他对性爱持消极看法,这个人就是圣保罗。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保罗本人的话,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在《哥林多前书》6:16及其后的经文中,保罗禁止基督徒与妓女行淫。但他的理由却让人眼前一亮:
你们不知道那跟娼妓苟合的,就是与她成为一体了吗?因为经上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你们要逃避淫乱的事。……你们不是属于自己的,因为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所以你们务要用自己的身体荣耀神。(林前6:16,18,19—20)这意味着什么呢?显然,“一体”(one flesh)对保罗而言,不仅仅意味着性的连合,否则保罗就纯粹是在做无谓的重复,“你们不知道那跟娼妓苟合的,就是与她成为一体了吗?”显然,保罗也明白,这里的“成为一体”,意味着成为一个人(person)。“一体”是指一男一女在他们生命所有层面上的结合。这样看来,保罗是在谴责只有身体连合,而在生活其他层面不连合(每个性行为都应当反映一切层面的连合)的丑态。 4贝利(D.S.Bailey)在他《基督教思想中的两性关系》(The Man-Woman in Relation in ChristianThought)一书中说,新约和保罗的性观念,在人类思想史上是石破天惊、史无前例的创新:
这里[保罗]的思想迥异于前代的任何观念,并且展现了一种深刻的心理洞察力;他对人类性行为的看法,按照公元一世纪的标准,完全是石破天惊的。使徒保罗否认性爱仅是性器官的简单接触。正好相反,他认为性爱是一种极其复杂的行为,是全人的参与和全人的表达,构成了一种自我呈现和自我奉献的独特模式。 5简而言之,在保罗看来,与娼妓发生性行为之所以不对,是因为每次性行为都应当是使二人合为一体的行为。保罗认为,当一个人把他的身体奉献给另一个人,而又不愿意同时将整个生命也奉献给这个人,这根本就是自相矛盾。C.S.路易斯把婚外性行为,比作只是品尝食物而不吞咽消化。这个比喻是很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