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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加”(一)

活泼长存的道 by 程嘉禾

四个“加”(一)
  经文,罗3:21-22,太25:29,林后9:6-10,徒2:46-47
  一、引言
  神与人的特性最大的不同,是神愿意给,一直的给,白白的给,无限的给;而人总愿意得,一直的想得,记念主餐,就是神的给和人的得可以和谐的时刻,主把他生命的一切赐给人,人可以完全的来领受主的一切。
  二、“加”
  这四处经文都有一个相同的字“加”。神愿意给人加,是人所想不到的加,神就是欢喜人来接受他的加。
  三、简介
  第一个“加”——神加义给罪人 罗3:21-22
  神把自己的义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神的义不仅在律法里存在,也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原来我们犯罪的人亏缺神荣耀的人永远不能有义。赛64:6“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现在因神的恩,耶稣基督救赎的血和人的信,就白白称义,这是加给我们的义。
  如:大祭司约书亚穿着污秽衣服不能站在神前,但神使他脱离罪孽,穿上华美的衣服,戴上洁净的冠冕,这是神加的义。亚3:1-5
  如:浪子回家时,见父只是说:“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他父没有先叫他去洗澡擦身,而是吩咐仆人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这是神加的义。
  又如有一个人在天堂里问亚伯拉罕,你怎么能来这里。是否因你遵命离家,忍耐等候,献上以撒?亚伯拉罕说:不,我信他的应许。神就以此为我的义。
  创15:6只是因信称义。再问雅各、以赛亚等,回答都是因信救赎主而来此。再问大卫是否因他是合神心意的人?徒13:22。他答:你错了,我与拔示巴犯过奸淫。又杀了他丈夫乌利亚,我的罪是大的,但因我忧伤痛悔、相信、接受救赎主的赦免,神称我为义。罗4:6-8,全是神加的义。
  第二个“加”——“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太25:29
  天国里三种仆人与主人算帐,领五千和二千的各赚五千、二千,主人夸赞他们在不多事上有忠心,赐他们主人的尊荣和快乐。但那领一千的,没有拿钱去做买卖,错认主人为忍心的人,仍保留一千归还,因此主人把他一千加给有一万的仆人。主所赐给我们的才干大小不同,但忠心为主而用,必是越用越多,若嫌自己才干太小,不肯为主而用、必会一无所有。保罗、彼得都是使徒,但才干不同,保罗写了十三封重要书信,列在圣经里,因他大有知识,学问,该赚五千。彼得原是海边渔夫,没有多大学问,只写了二封书信,也被列在圣经中。才干不同,恩赐有别,尽上忠心,主就悦纳,若不用,你的恩赐主就加给别人了。
  第三个“加”——“那赐种给撒种的……必多多加给你们种地的种子。”林后9:6-8
  这是在捐输的事上的原则,多种多收、少种少收。本段经文中两次提到“多多加给你们”一次提到“多行善事”。一次提到“增添仁义的果子”,神在物质财富上多多加给那些乐意捐输的人。宁波高桥一基督徒厂长,尽力捐输教会修建新堂,美好见证荣耀主名,他的工厂也越来越兴旺,神多多加给他财富,增添仁义果子。我们是否捐献十分之一,或特别奉献。
  第四个“加”——“……主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他们,”徒2:46-47
  初期教会不但因彼得讲道,门徒添了三千人,更是因教会的生活见证,主将得救的人数加给他们。
  46节 天天同心合意,有合而为一的见证。
  47节 天天加给他们,有荣神益人的见证,
  愿我们在领受主餐前思想这四个“加”:
  因信而加,有的再加,多撒多加,同心合意,天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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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加”(一)  经文,罗3:21-22,太25:29,林后9:6-10,徒2:46-47  一、引言  神与人的特性最大的不同,是神愿意给,一直的给,白白的给,无限的给;而人总愿意得,一直的想得,记念主餐,就是神的给和人的得可以和谐的时刻,主把他生命的一切赐给人,人可以完全的来领受主的一切。  二、“加”  这四处经文都有一个相同的字“加”。神愿意给人加,是人所想不到的加,神就是欢喜人来接受他的加。  三、简介  第一个“加”——神加义给罪人 罗3:21-22  神把自己的义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神的义不仅在律法里存在,也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原来我们犯罪的人亏缺神荣耀的人永远不能有义。赛64:6“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现在因神的恩,耶稣基督救赎的血和人的信,就白白称义,这是加给我们的义。  如:大祭司约书亚穿着污秽衣服不能站在神前,但神使他脱离罪孽,穿上华美的衣服,戴上洁净的冠冕,这是神加的义。亚3:1-5  如:浪子回家时,见父只是说:“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他父没有先叫他去洗澡擦身,而是吩咐仆人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
来给他穿,这是神加的义。  又如有一个人在天堂里问亚伯拉罕,你怎么能来这里。是否因你遵命离家,忍耐等候,献上以撒?亚伯拉罕说:不,我信他的应许。神就以此为我的义。  创15:6只是因信称义。再问雅各、以赛亚等,回答都是因信救赎主而来此。再问大卫是否因他是合神心意的人?徒13:22。他答:你错了,我与拔示巴犯过奸淫。又杀了他丈夫乌利亚,我的罪是大的,但因我忧伤痛悔、相信、接受救赎主的赦免,神称我为义。罗4:6-8,全是神加的义。  第二个“加”——“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太25:29  天国里三种仆人与主人算帐,领五千和二千的各赚五千、二千,主人夸赞他们在不多事上有忠心,赐他们主人的尊荣和快乐。但那领一千的,没有拿钱去做买卖,错认主人为忍心的人,仍保留一千归还,因此主人把他一千加给有一万的仆人。主所赐给我们的才干大小不同,但忠心为主而用,必是越用越多,若嫌自己才干太小,不肯为主而用、必会一无所有。保罗、彼得都是使徒,但才干不同,保罗写了十三封重要书信,列在圣经里,因他大有知识,学问,该赚五千。彼得原是海边渔夫,没有多大学问,只写了二封书信,也被列在圣经中。才干不同,恩赐有别,尽
上忠心,主就悦纳,若不用,你的恩赐主就加给别人了。  第三个“加”——“那赐种给撒种的……必多多加给你们种地的种子。”林后9:6-8  这是在捐输的事上的原则,多种多收、少种少收。本段经文中两次提到“多多加给你们”一次提到“多行善事”。一次提到“增添仁义的果子”,神在物质财富上多多加给那些乐意捐输的人。宁波高桥一基督徒厂长,尽力捐输教会修建新堂,美好见证荣耀主名,他的工厂也越来越兴旺,神多多加给他财富,增添仁义果子。我们是否捐献十分之一,或特别奉献。  第四个“加”——“……主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他们,”徒2:46-47  初期教会不但因彼得讲道,门徒添了三千人,更是因教会的生活见证,主将得救的人数加给他们。  46节 天天同心合意,有合而为一的见证。  47节 天天加给他们,有荣神益人的见证,  愿我们在领受主餐前思想这四个“加”:  因信而加,有的再加,多撒多加,同心合意,天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