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1日主日信息摘要
定罪与赦罪
经文:约8:1-11
一、本段经文的特点
四福音唯一的记载,主二次弯腰在地上写字,虽然没有记他写的什么字,但他在写字的过程中,得胜了极阴险的试探,也救了一个该定死罪的妇人。
二、神用指头写字——共有三次:
1、在西乃山 出31:18,32:15-16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神不仅亲口说话,还用指头写在石版上,这版是两面写的,正面反面都有字,是神的工作,神用此使他百姓遵守他的诫命,那是摩西传授律法的基础。
2、在粉墙上 但5:24-29
伯沙撒王在王宫里为一千大臣投摆盛宴,欢饮之间,王竟用从耶路撒冷圣殿中所掠金银器皿饮酒作乐,并赞美他们的假神,忽然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显出指头写字“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当时无人能解能识,王也惊惶失色,不知所措,太后建议,召但以理来,他责王行动高傲,心不自卑,解说:神已数算你的年日到此为止,你的亏欠已被显出,你的国要分裂。果然,当夜伯沙撒王被杀,大利乌王朝开始。这是显明至高的神在人的国中掌权,他是公义的神。
3、在圣殿地上 约8:7-8
耶稣写字,写什么我们不知道,但他两次写字后直腰说的两句话值得深思。
(1)使定人罪者,知罪而退。
(2)使被定罪者,赦罪而去。
三、在约8:1-11事件中,有哪几种罪人?
1、清早在圣殿听耶稣教训众百姓。
2、带着那妇人气势汹汹的文士和法利赛人。
3、有些幸灾乐祸来看热闹的人。
4、蓬头垢面羞愧难掩的犯罪妇人。
5、趁机脱逃逍遥法外的犯罪男人。
在当时那犯罪妇人最倒霉、最痛苦,但因主不定她的罪,重获自新的机会,应该说,她是最有福的人。因不定罪就是赦罪,不定罪就是遮罪,不定罪即不算为有罪,罗4:6-8“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四、主为什么不定她的罪?
1、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l7)这是主降世的目的。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律法叫人知罪、定罪,恩典和真理叫人因主得救。
2、因耶稣要代她定罪、受刑,钉在十字架上,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因主血的遮盖,看不见她的罪,所以不定她的罪。
3、因神差遣他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所以,主最后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
五、什么是“从此不要再犯罪”?
1、保守自己常在主的爱中,仰望主的怜悯直到永生。
2、更加敬畏主,远离恶事。
3、不随从肉体活着,只随从圣灵而活。
六、什么是最大的保证?
罗8:33-34 神完美的救恩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