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经文四
经段:可十一24(参考经文:太二一22)
经文:
“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
“你们祷告,无论才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太二一22)。
在这两节经文里,论到耶稣关于祷告的应许,神必照着她的应许成就所说的话语,也说到神对于求告者的成就,对于信他而求告的人说到:只要信,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在这里,我们必须明自以下几点:
1,明自信的定义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
什么是“所望之来”?其定义就是所盼望的事,什么是盼望的事呢,对于基督徒来说,那就是与主耶稣在荣耀里。
“实底”又是什么呢?实底就是实现这个盼望之事的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主耶稣。
什么是“未见之事”?其定义就是没有看见的事,什么是没有看见的事呢?对于基督徒来说,那就是主荣耀显现的事。
“确据”又是什么呢,确据就是实现这个看见的凭据,这个凭据就是主耶稣。
可见,信不是空洞的,是有着落的。例如:一个人去一个地方,他拥了去那个地方的等价票,只要坐上车,就可以过去,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它的实现的关键乃是主耶稣。
这个信是有着落的,是有所指的,不是相信自己,更不是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