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护教与布道的几点真理原则
1、几个为人所忽略的事实
首先我看到整个宇宙万有都是依存性的,大到星系,小到原子,万有都充满了超乎人想象的规律、秩序与精确性。(人们发现原子内部也有着类似太阳系般的秩序和规律运动)连现代科学家们也普遍承认,宇宙定律与精确性稍微只要有一丁点混乱,那么整个宇宙便会崩溃,也绝不会存留至今。就是说,宇宙虽然无比广阔深邃,但每个星球,每个定律,都是相关与整体性的。从最小的原子到最大的星系,都付在一个统一的秩序与原则之下;为一个能力所托住。更为奇妙的是整个宇宙都充满了规律运动与能量释放。谁使地球转动?谁使太阳发光?上述事实令人无可推诿的表明:有一位拥有无限能力与智慧的上帝创造并护理着宇宙。上帝使整个宇宙都伏在自己所设立的定律之下,并供给能量使星球规律运转,使恒星与太阳发光。因此我确知,上帝若不创造我,我就不存在;上帝若停止护理,我的生命便会立刻死亡。
其次我明白,整个受造界与人类历史及每个人类个体所产生、享有、出现与发展的一切,都必须以上帝的创造护理为基本前提。一切智慧能力都为上帝所赐予。于是我便明白,独有上帝是自有永有、全能全知的。因为上帝若不创造,就没有宇宙万有包括时间空间。若没有上帝的护理与恩赐,一切的能力、知识、智慧,都不会存在!创造万有的上帝,必然超越他所造的一切。正如圣经所启示:“造 耳 朵 的,难 道 自 己 不 听 见 么。造 眼 睛 的,难 道 自 己 不 看 见 么。”(诗94:9)
然后我确知,上帝在创造万有(时间、空间及其中万物)以先,必有一个永恒完美的计划。人的计划常会失败、改变、添减,因人是有限微小的受造物。而上帝是创造护理万有的全知全能者,因此他的计划就是完全、不变、绝无疏漏与错误。也必涵盖一切事物,从星系、人类个体、到每只飞鸟,每粒原子。因整个宇宙,最微小到最广阔;最远到最近,最久远直到世界末了需注意的是:上帝的计划是永恒的,因在他未造时间空间以先。而人的计划则受限在时间空间之内。
因此我知道整个人类历史的一切事件,包括每个个体的一切事件,包括堕落、犯罪、失败,都必在上帝的永恒计划当中。这一点圣经早已启示:“他 从 一 本 造 出 万 族 的 人,住 在 全 地 上,并 且 预 先 定 准 他 们 的 年 限,和 所 住 的 疆 界。我 们 生 活,动 作,存 留,都 在 乎 他”(徒17:26,28)圣经启示:上帝掌管人的生命气息,并管理人一切行动(见:但5:23)又启示:每一只麻雀、野花、甚至人的每一根头发都在上帝的护理中。(见:太6:26-30,10:29-30) 这就是说一切的一切都在上帝的永恒计划之内,而上帝的创造、护理与掌管,便是上帝永恒计划的实行。这样在上帝的创造与护理之外,就绝对不会有任何事发生。因此上帝在圣经中启示:“我 从 起 初 指 明 末 后 的 事,从 古 时 言 明 未 成 的 事,说:我 的 筹 算 必 立 定,凡 我 所 喜 悦 的,我 必 成 就 。”(赛46:10)上帝的永恒计划,就是上帝的预定旨意。上帝在创世以前就预定一切,包括每个人的得救与灭亡。上帝又藉着他掌管护理之下的历史进程,不断的显明他在圣经中早已启示的预定旨意(永恒计划)。
上帝先有一个完美永恒的计划(预定旨意),才创造了宇宙万有。因着上帝的护理与掌管,万有才能存立,才有人类历史,我才能活着,并做这做那。明白了以上基本前提,最后我确知:人类个体绝对没有在上帝预定与护理之外的自主或独立性。是的,上帝的确施恩赐予人以自主自由。可以按己意生活、决择、行事,当然也当为自己一切所行的担当责任。因此人误用上帝的恩典选择堕落、犯罪、抵挡上帝,上帝就必审判与刑罚。然而人本质上与其他受造物一样,是依存性的。他的自主自由必须以上帝的创造护理为大前提。而如前所述,上帝的创造与护理,不过是他永恒计划的实行。因此人类的自主与自由,都在上帝的预定与护理之下。
堕落的罪性使人类总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愚蠢的以为自己拥有绝对的自由自主。人类的问题就出在:把上帝预定护理之内的自由自主,看为在上帝护理之外。例如有人说:“上帝把福音赐下,一个人得救与否,全在乎他的选择。”就是说,一个人是否得救的最终决定权,全在于人。这就是典型的以人为绝对自主者的错误认识。如果人可以绝对自主地选择信与不信,那岂不否定了上帝的预定?或者说上帝等人做了决定后,他才能做决定?实际上,无论人选择信与不信,都在上帝的预定与护理之下。当然罪人必须为自己的不信与罪恶灭亡,并受到上帝审判,一点也不能推诿。罪人灭亡虽在上帝预定之下,但却是因自己的选择与罪灭亡。因上帝已经赐给他,在上帝预定与护理之下的自主自由。不过上帝的预定与护理,超越了人的选择,甚至超越了人的存在。就是说,人一切的选择,最终还是在上帝的的预定、护理、掌管、许可之下
始祖堕落犯罪就是以自己是绝对独立自主,以自己理性为终极参照的恶果。他俩把上帝的话与魔鬼的话置于在自己的理性之下。假定自己可以做出正确的决定与选择。如果始祖坚持以圣经而不是自己理性为绝对权威,就不会堕落了。实际上人类假定自己有上帝护理之外的自主,便是脱离了自己被造,依存性的本位。就是以自己为上帝。以自己不是依存性的。因为独有上帝是自有永有、独立自主和非依存性的。人以自己为上帝,就必导致以自己的理性为绝对权威与终极参照。于是人必会把超越他之上,上帝所启示的圣经,置于他有罪有限的理性之下。以致不能相信,不能明白!这样便得不着救恩,而灭亡。可悲的是,除非上帝是人重生,否则所有人都落在这种实际上是非理性、狂妄的假定之中,而无可避免的走向地狱!
2、人是死在罪中的
‘死在罪中’神学上称为‘全然败坏’意为:罪污染弥漫了,包括理性、感情和意志在内的整个人性,使之失去了在转向上帝和相信福音的能力。就是说罪人已经不能真正相信上帝,不能明白圣经真理。死在罪中的典型表现就是,以自己为上帝,为主,以理性为衡量评断一切的绝对权威或终极参照。可人类实际上是被造的、有限的。而唯独上帝是创造者、无限者和绝对者。人更是被罪所浸透的,而上帝完全圣洁,是至善者。因此被造、有限且有罪的人类理性,必然不单不能相信与明白上帝的事,且只能抵挡与反对。因此人高举自身理性,实际上是非理性!有人说得好:“一个从没有见过大海只见过小池塘的人,无法想像海洋的广阔与汹涌;一个生活在井中的青蛙,不能想象广阔的蓝天。一只活在粪土中的蛆虫,不能知道纯洁明净是什么。一个受造有限微小的人,怎么可能想像理解上帝的事情?粪土中的蛆虫,不但不能知道而且害怕纯洁明净,同样一个死在罪中人,又怎么可能不恨恶,一切属上帝的完全圣洁良善”正如主耶稣所说:“光 来 到 世 间,世 人 因 自 己 的 行 为 是 恶 的,不 爱 光 倒 爱 黑 暗,定 他 们 的 罪 就 是 在 此。凡 作 恶 的 便 恨 光,并 不 来 就 光,恐 怕 他 的 行 为 受 责 备。”(约3:19-20)
所以基督徒在护教或传福音时,就不能与罪人站在把圣经置于人理性之下的角度。去引证表明圣经的可信与合理。如果这样就算人相信接受你所传的福音,他所信的仍然是罪人理性之下的上帝(福音)。也就是说还是假神。根本原因还是:人以自己受造、有限且被罪浸透的理性为裁断一切的绝对权威与标尺。就如人拿着刻度错误的尺子,量出的全都是错的一样。罪人用理性量度而相信认识的上帝和圣经,也必是错谬的。
因此圣经说:“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箴26:4)就是不迎合人以自身理性,为绝对标准的方式或出发点,去谈论事物。不与他们站在同一立场与角度,去传福音或护教。而要按着高举圣经为绝对权威与标准的前提与立场去谈论,一点也不可妥协或降低。然而圣经接下来又说:“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箴26:5)就是说我们虽不和罪人一同高举理性,把圣经之于人之下。但我们当对人的良知说话。实际上每个人在良知里都知道上帝的事,知道自己死后要面对上帝的公义的审判,甚至知道自己是应当归入地狱的。 他 们 虽 然 知 道 上 帝,却 不 当 作 上 帝 荣 耀 他,反去拜各种有形无形的假神,以致引发诸多罪恶。而且他 们 虽 知 道 上 帝 判 定,行 这 样 事的 人 是 当 死 的,然 而 他 们 不 但 自 己 去 行,还 喜 欢 别 人 去 行。(见:罗1:19-32)我们要做的就是用上帝的道,把人良知里早已知道的真理,给他指出来。同时祈求上帝圣灵在人心中作工,使他心意归服圣经与基督。
结论:除非一个人完全把圣经置于人之上,并全然接纳圣经启示。否则,人所信的依然是假神。不信圣经启示,就不会真的信上帝!真相信就完全按着圣经启示来接纳圣经,而不是按着自己理性来接纳圣经。当人不再以自己受造、有限、有罪的理性而是以绝对无谬的圣经,为绝对权威与标准,人就开始能够绝对的分辨与认识真理了。因着以圣经为至高权威与标准,所以不完全,非绝对的人,便拥有了绝对正确的信仰与对真理的认知。此时人才成为一个真智慧人。
3、唯独主耶稣能够解决人类的根本问题并赐人永生
因着罪的污染与魔鬼迷惑,人类已经忘记了自己真正的问题与需求。我们传福音的重点之一就是借着上帝的道,把人类共有的基本需求与问题给他指出来。并告诉他唯独主耶稣才能给他满足他的真需,解决每个人的根本问题。罪使人因着不敬畏上帝,以自我为中心,而落入贪心、仇恨、骄傲、纷争、淫乱、沮丧罪使人伤害他人和自己,当然也被他人伤害。罪导致了人一切的重担、恐惧、伤痛,及战争、饥荒、瘟疫等灾难。罪更导致了人类终极的恐惧与结局——死亡与地狱的永刑。所以人若得不到上帝的赦罪之恩。那人无论多么圣洁,多么远避罪恶的生活,也依然是毫无意义。因堕落后人的最好行为,也远达不到上帝那完全的标准,在他看来依然为罪。也就不能改变人至终归入地狱的结局。
满有慈爱的上帝才把他的独生爱子,赐给世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见:约3:16)上帝使耶稣基督舍命在十字架上,来担当世人的罪,代替本应临到人类的刑罚。使上帝完全公义得以满足,向人所发的永远忿怒,得以挽回。唯如此上帝才能赐给一切信主耶稣的人,那无限宝贵的赦罪与永生之恩。人类最需要的就是得着上帝的赦罪与永生,永远地挪去或解决罪的问题。耶稣基督就是:一切其他宗教和理学所没有的,惟一能够担当人的罪,满足上帝无限公义的救赎主。
上帝藉着人对《圣经》的相信与接纳,使人产生内在的因敬畏与爱上帝而出的,远超于良心和一切外在法律的,约束与得胜罪恶的力量。而对上帝的敬畏与爱的根基,就是上帝在基督里赐下的赦罪之恩。在上帝的赦罪之恩里面,我们不但得胜了罪恶,也得着了永生,并真平安与满足。更一次性,永远地解决了人类最根本、最关键的罪与死问题。以上正是人类通过自身努力,用尽了一切方法,发明了无数宗教、哲学、科学都不能解决和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