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三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罗六16)
父母是给儿女作奴仆,并且忠实地甘心去作;因为他们爱儿女。妻子给丈夫作奴仆,丈夫给妻子作奴仆;也是因为相爱的关系;恋慕什么,就受什么管辖;顺从谁,就是作谁的奴仆。
参孙作了大利拉的俘虏,出卖了自己;参孙是大能的勇士,力量不知有多大,打死狮子是极容易之事;他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一口气击杀了一千人;他把迦萨城的城门,连门扇加门框并门闩,一齐拆下来,扛到希伯仑的山顶上。迦萨城距离希伯仑有很远的路程,并且步步往上走,直走到山顶上。这样大能的勇士,为什么作了一个软弱女子的俘虏呢?恋慕的力量实在大过最大勇士的力量。
为什么人作了罪的奴仆呢?当初就是因为爱慕罪中之乐,所以就陷在罪中。夏娃看见树上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因此将自己和丈夫连子孙都陷在罪恶之中。但如今基督从罪中释放了我们,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我们就甘心作了神的奴仆,事奉神,顺从神,听神的支配,作神所喜悦的事。因为我们的心爱祂,恋慕祂。
主耶稣,到世上来服事众人,取了奴仆的形状,唯一的原因,就是主爱教会如同丈夫爱妻子;我们爱主也当象妻子热爱她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