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后6:17-18“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与邪恶分别的观念是神与他的子民建立关系的基础。根据圣经,分别有消极和积极两类:一是在道德上和灵性上,把自己从罪和任何与耶稣、公义及神的道相违背的事情中分别出来;二是通过奉献、敬拜和事奉来亲近神,与神有密切的相交。这两层意义上的分别会产生这样一种关系:神是我们的天父,与我们同在,作我们的神,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林后6:16-18)。
1.在旧约圣经中,分别为圣是对神子民的一贯要求(参出23:24注;利11:44注;申7:3注;拉9:2注;参“灭绝迦南外邦异族”一文,页352)。神期望他们圣洁且与众不同,从其他各民中分别出来,单单属于神自己。神刑罚他子民,使他们被掳到亚述和巴比伦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总想迎合邻近民族的偶像崇拜和邪恶的生活方式(参王下17:7-8注;24:3注;代下36:14注;耶2:5,13注;结23:2注;何7:8注)。
2.在新约圣经中,神给信徒以下几条命令:
(1)从这腐败的世界和不虔不义的妥协当中分别出来(约17:15-16;提后3:1-5;雅1:27;4:4;参“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一文,页2106)。
(2)从教会里犯罪而拒不悔改的人当中分别出来(太18:15-17;林前5:9-11;帖后3:6-15)。
(3)从教导错误神学理论和否认圣经真理的假师傅、假教会和邪教中分别出来(参太7:15注;罗16:17;加1:9注;多3:9-11;彼后2:17-22;约一4:1;约二10-11节;犹12-13节)。
3.我们对分别为圣应当有这样的态度:
(1)恨恶罪、不义和腐败的世界(罗12:9;来1:9;约一2:15)。
(2)反对错误的教义(加1:9)。
(3)真诚地爱那些我们必须与之分别的人(约3:16;林前5:5;加6:1;比较罗9:1-3;林后2:1-8;11:28-29;犹22节)。
(4)敬畏神并得以成圣(林后7:1)。
4.分别的目的有以下几点:
(1)持守救恩(提前4:16;启2:14-17)、信心(提前1:19;6:10,20-21)和圣洁(约17:14-21;林后7:1)。
(2)完全为神我们的主、我们的父而活(太22:37;林后6:16-18)。
(3)使这个不信的世界确信福音的真理和福分(约17:21;腓2:15)。
5.若我们能完全分别自己,神就把他的保护、祝福和慈父的关怀赏赐给我们。他应许要作我们无微不至的好父亲,就必会作我们的策士和引路人,把我们当作儿女来爱护和珍惜(林后6:16-18)。
6.信徒若拒绝从邪恶中分别出来,将不可避免地失去与神的交通(林后6:16),失去天父的接纳(6:17)和我们作为儿女的权利(6:18;比较罗8: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