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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帝的圣言

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 by 布雷克

我们已经证明,源于自然的关于上帝的知识并不足以使人得救。假如人要得救,就必须由上帝启示一条道路,使人能够与之有份。回顾前面,我们能够推出以下的真理:自然并没有启示救赎之道。当然,自然确实显明上帝能够在自然中启示某种救赎性的东西。这使得一些人声称自己接受了神圣的启示,并导致人们相信此类假冒的启示。

上帝在其不可测度的美善之中,愿意在世上有属他自己,由他亲自带领得救的子民,于是,就从第一个向亚当所宣告的福音开始,向他们启示了救赎之道。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3:15)。除此之外,上帝又一而再地赐给他所差派的先知更全面、更清楚的启示,这些先知依次向人们传讲,那些相信这些启示的人就得救了。

1.摩西之前上帝的圣言(TheWordofGodPriortoMoses)

这些启示是不是在摩西之前已经记载下来,并以书面的形式传递给那时的教会,我们既不能肯定,也无法否定。同样,摩西是在上帝的吩咐下,在使人明白各样真理的圣灵的带领下,记录下了那些从起初直到他的时代藉着上帝默示的著述而传递下来的事情,还是经由被圣灵引导之人无谬的传递,藉着直接启示而自己领受的,我们也无从知道。因为列在族谱中的先祖们寿命都是长达几百年,这样的传递也能够很容易地进行。亚伯拉罕忠心耿耿,把救赎之道传递给后裔,他也能够学习在他之前所传承的第三手材料。亚伯拉罕得到闪的教导,他与闪生活在同时代,而闪则是从玛土撒拉领受的,而玛土撒拉则是从亚当领受的。

我们知道一件事情是明确的:那时的教会既不缺乏上帝的圣言,也不缺乏上帝的启示。摩西在他所写的第一卷书中就向我们传达了这一点,而且那时的选民得救的事实也使这一点成为必然的前提。那时上帝的圣言一般是指未成文的圣言,看来并没有记录下来,也没有以成文的形式传递给我们。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知识以摩西所传递给我们的为限。只有在《犹大书》14-15节中提到了以诺的预言,因为这是犹大的记载,所以这是可信的。但是,如果因此就杜撰说,除了圣经之外,还有未成文的圣言,所启示的是没有记录在圣经中的东西-正如罗马天主教为了使他们的遗传有可信性而主张的那样-这样的行为,就会为那些对上帝成文的圣言添加东西的人招致咒诅。

2.上帝之圣言的名字(TheNamesAssignedtoGod-sWord)

我们一般都把上帝成文的圣言称为“圣经”(theBible),“圣经”一词来自希腊文音译。在我们的语言中,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书”,这是与圣经是万书之书的事实相应的。因此,在《以赛亚书》34章16节说:“你们要查考研读耶和华的书”;在《马可福音》12章26节说:“摩西的书”;在《路加福音》4章17节说:“先知以赛亚的书”;在《使徒行传》1章20节说:“诗篇书”(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在《启示录》22章19节说:“这书上的预言”;在《诗篇》40篇7节说:“在经书上”(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时候书籍还不分页,是一个长长的羊皮卷,卷在一起,用绳子捆起来。

在《提摩太后书》3章15-16节中,把成文的圣言称为“圣经”(theHolyures)。而在《使徒行传》8章32节,则称之为“经”(ure)。那时印刷术还没有发明出来,一切都需要手写。因此,只有为数很少的人才拥有完整的圣经,一本圣经的花费要几千元钱。有人拥有一卷先知书,有人拥有一本福音书,有人拥有一封使徒书信。另外,很多人也不会阅读。仅仅是在宗教改革之前,印刷术才发明出来,并付诸实践,这真是上帝奇妙的恩惠,让我们想起来不能不存感恩的心。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和应用,现在一个贫穷的人也能用很便宜的价格买一本圣经了。因此,在改革宗信仰中,你几乎找不到没有圣经的人,最少有一本新约圣经。

圣经也被称为上帝的圣言(theWordofGod)。在《罗马书》3章2节说,“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上帝向人屈尊,藉着向圣徒说话,启示了真理之道,这些圣徒是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这种启示的方式是与人性一致的(彼后1:21)。圣徒在圣灵的感动下,把这些事情告诉教会,如此就把上帝的圣言传递给了她。“上帝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

3.成文圣言的必要性(TheNecessityofTheWrittenWord)

上帝扩展教会,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包括在内,此后上帝的教会主要局限在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之间,直到基督到来的时代。此后,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把他的旨意以成文的形式交托教会,使教会在生活和教义上有了永恒不变的准则。这并不是说从上帝的角度来看这是必要的,因着他的全能,即使没有成文的圣言,上帝也能够把救赎之道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在教会中保守真理。然而,从我们人的角度来看,是有这样的必要的,目的就在于使真理得以更好地保守,抵挡人的败坏。因为人心总是倾向于迷信和属血气的宗教,心中有无数异端的种子。对于保护教会,抵挡魔鬼的诡计,这也是必要的。魔鬼的目标始终是用异端的烟幕使教会失去光泽,他晓得没有真理的知识,就没有真正的敬虔。最后,上帝的圣言成为成文圣言之所以是必要的,还在于使福音能够更有果效地传达给教会中的每一个成员,从父亲传给孩子,并在列国之中更加迅速地传播。犹大需要写信(犹3)。成文的圣言是我们路上的光(诗119:105)。人说话若不以律法和训诲为标准,“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光”(赛8:20;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因此,成文圣言的存在是大有必要的。

罗马天主教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各样的传统和带有迷信色彩的传说,就反对成文圣经的必要性,提出以下的主张:

异议#1:没有成文圣言的教会一直存在过,当使徒们最初在外邦人中传福音,并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的时候就是如此。

回答:这只是短时期内的事。虽然他们没有直接拥有成文圣言,但他们有使徒们的话语。使徒们受圣灵所感,他们的话语也是无谬的。在通常意义上,使徒们所开创的教会仍有上帝的圣言,而且教会之间是彼此分享的(西4:18)。散居在外邦之中的犹太人有上帝的成文圣言,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使徒们传福音的时候,他们往往是首先相信的。

异议#2: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说,成文圣言仍然如不存在一样。

回答:他们听到上帝的话语被宣读,听到传道人引用圣经的段落,如此他们的信心和那些能够阅读的人的信心一样,都是建立在上帝的成文圣言上。

异议#3:主的子民由主自己亲自教导,因此不需要其它训诲(参看赛54:13;耶31:34;约壹2:27)。

回答:(1)同样可以推论教会不需要什么传统,有必要把传统丢弃。

(2)当上帝藉着他的圣言教导他的子民的时候,他们就得到上帝的训诲。

(3)上帝藉着他的圣言赐下圣灵,二者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徒10:44)。

圣经就是由上帝的成文圣言组成的,共有66卷书。其中,39卷是在基督降世之前写成的,因此称为旧约(林后3:14)。旧约全书的开始是摩西所写的第一卷书,一般称为《创世记》,旧约的最后一卷书是《玛拉基书》。这些书卷的划分有多种方式,比如“摩西和众先知”(路24:47);以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路24:44)。通常划分如下:

(1)律法书,也就是摩西五经;

(2)历史书,从《约书亚记》至《以斯帖记》;

(3)诗歌书,从《约伯记》至《雅歌》;

(4)先知书,包括从《以赛亚书》至《但以理书》4个大先知书,和从《何西阿书》至《玛拉基书》12卷小先知书。

新约全书包括基督之后写成的那些圣书,以《马太福音》开始,以《启示录》结束。这些书卷划分如下:

(1)历史书,是指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

(2)教义书,从《罗马书》至《犹大书》;

(3)预言书,是指使徒约翰所写的《启示录》。

伪经(theApocryphal),意思为“隐秘”之书,并不属于圣经之列。这些书卷既没有在教会中宣读,也从未被确认为来自上帝的默示。它们都是属人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今天仍然有许许多多。它们是在基督之前的时代写成的,既不是先知写的,也不是用希伯来文写的,而是用希腊文写成的。这些书卷既不是赐给教会的,保管上帝圣言的犹太人(罗3:2)也不承认它们。它们本身有很多谬误,也有一些与正典矛盾的异端性的说法。要想对它们有更全面的理解,可以参考荷兰翻译家所翻译的Statenbijbel一书,其中伪经的序言一文写得很好。这一序言也充分地说明了罗马天主教的不合理之处,他们后来把这些伪经书卷吸收为正典。

既然圣经是基督徒教义和生活的唯一准则,所以魔鬼就想方设法,竭力运用他所能够使用的各种工具,来颠覆这一根基,使圣经阴晦不明。因此,我们应当竭力为圣经辩护,为此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各卷书的本源-既包括主要的来源,也包括次要的来源,2)各卷书的内容,3〕各卷书的形式,4)各卷书的目的,5)各卷书的读者,6)各卷书的益处。在考察这些因素的时候,我们也将处理相关的争议。

4.圣经的本源(TheOriginofTheHolyures)

涉及圣经的本源,我们就要考虑直接原因,也要考虑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或唯一的本质性的原因就是上帝。证据如下:

1)以下的表达贯穿整个圣经,“耶和华如此说”,“上帝说”,等类似的语言。

2)上帝不仅亲自大声宣告律法(出20),而且还记录在两块石版上(出34:28)。

3)上帝明确吩咐圣经的著者把他的话语记录下来,“你要将这些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出17:14);“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出34:27);“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启1:11)。

这在其它一些经文中也有所表达,如《以赛亚书》30章8节,《耶利米书》30章2节,《希伯来书》2章2节。各种书卷的序言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这些书卷载有圣经作者的标记,不管他们是先知、传福音的,还是使徒。

4)全部圣经都见证上帝是圣经的直接原因,“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3:16);“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耶和华的灵藉着我说,他的话在我口中”(撒下23:2)。

我们之所以如此阐明,是为了驳斥罗马天主教的主张,他们否认圣经是因着上帝的吩咐而写成的,主张圣经是因为或这或那偶然性的原因而成就的。他们之所以坚持这样的主张,其隐秘的动机就是破坏圣经的权威,好使罗马的传统得到信任和尊重。他们试图以如下的方式证明自己的主张:假如圣经是因着上帝的吩咐写成的,上帝就会让人写成一本有条理的书,把与信条有关的所有事项都有条不紊地记录下来,其中的话语和规定都清清楚楚,这样就不会有任何的误解和异端从中发出了。

回答:(1)有谁作过上帝的谋士呢?有谁可以说,“你作什么?”(伯9:12);他使世人的智慧成为愚拙(林前1:20);“因为上帝的愚拙总比人智慧”(林前1:25);“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林前2:14)。

谬误和异端并不是从圣经中发出的,而是来自人败坏的理性。“因为你们中间不免有异端出现,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林前11:19;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

(2)我们并不否认有些事项是在具体的场景下记录的;然而,这并不排除以下的事实:上帝默示了这些话语,并使这些话语被记录下来。

5.圣经内在的神圣权威(TheInherentDivineAuthorityoftheHolyures)

问题:圣经中有些历史性记录,记载了许多恶人的话语和行为。涉及这些历史性记载,以及其它教义与生活的标准,圣经真是上帝的话语,有神圣的权威吗?人必须对此有所确信,才能尊圣经为上帝的圣言。然而,问题在于怎能确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呢?

回答:罗马天主教的答复是:我们之所以相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是因为教会如此教导。我们确实肯定:相信和宣布圣经为上帝圣言的真教会,是圣灵把人带到上帝的圣言面前,并由此说服人予以相信的工具。但是,教会既不是相信圣经为上帝圣言所依靠的根基,也不是使人得以产生确信的根基。恰当的说法是,藉着内在的神圣的见证和圣灵在圣言中的说话,圣经本身就是使我们相信其神圣性的根基和基础。圣经的权威性来自圣经本身。

教会并不是人相信圣经为上帝的圣言所依赖的根基。

首先,教会的所有权威都源于圣经。除非依据上帝的圣言-只有传讲纯正的教义,拥有圣经所显明的真教会的标记,才可以称得上是真教会。否则,我们就无法承认一个教会是真教会。“建造在使徒先知的根基上”(弗2:20);“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约贰10);“……要躲避他们”(罗16:17)。

如果上帝的圣言是判断一个教会是不是上帝真教会的唯一标准,在承认那教会为真教会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进一步说来,如果我们不认可这一教会为真教会,我们就不能接受这一教会的见证。因此,我们并不是因为教会的认可才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而是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相信一个教会是真教会,是因为上帝的圣言证实她是真教会。房屋所依靠的是根基,而不是根基依靠房屋。一座建筑当顺服修建这一建筑的原因,而不是之所以建筑的原因顺服建筑。

规避性主张:二者可以互换;基督见证施洗约翰,施洗约翰也见证基督。

回答:作见证是一回事,作为信仰的根基是另一回事。基督是真理的化身,他的见证是满有权柄的;然而,约翰只是揭示真理的器皿,这与今天的传道人一样。但上帝的仆人绝不是听众的信心所依傍的根基;唯一的根基就是主耶稣基督。我们毋宁与撒玛利亚人一起宣告:“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4:42)。

我们之所以尊敬一个人的话,是因为我们尊敬这个人。政府所发布的法律,其要求顺服的权威来自政府本身。法律的权威并不是来自发布、宣读和展示法律的人。因此,我们承认圣经有神圣的权威仅仅是因为上帝是言说者,“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赛1:2)。教会的作用只不过是一个传令官的角色。

假如圣经的权威源自教会,我们就会把教会看得高过上帝了,因为谁使某个人的话语具有可信性和重要性,谁的权威就大过那说话的人。没有人高过上帝,也没有人能够把权威性赋予上帝的话语。“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5:34),这是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虽然施洗约翰为他作见证,宣布他就是基督,但主耶稣的旨意绝不是让人仅仅因此而信他。约翰的见证只是实现目的的一个工具。“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约5:36)。

异议#1:“……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为真理提供支持和依据的教会,其权威性也必须作为真理予以接受。教会与真理的关系就是如此。

回答:我特别否定这一主张的结论。教会中最突出的人被称为柱石,不管是在圣经中,还是在我们的日常谈话中都是如此。“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加2:9)。

然而,这些人并没有赐给教会权威性,使教会被承认为真教会。同样,教会是上帝圣言的保守者和保护者。假如没有教会,上帝的圣言和包含在其中的真理就会完全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柱石和根基”这一表达并不是指给予权威性和可信性,而是指保守、保护上帝的圣言。上帝的圣言已经交托给教会(罗3:2)。教会的呼召就是保守上帝的圣言,并加以保护,同时予以广传。难道这给上帝的圣言颁发了什么证书吗?

异议#2:假如教会没有这样宣布,就没有人知道圣经是上帝的圣言。上帝现在不在从天上宣告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因此,为了使人听到,就有必要由人作出这样的宣告。

回答:(1)如果没有传令官宣告,就没有人知道政府制定了什么法律,但法律的权威并不是来自传令官。此处的情况也是如此。

(2)认为没有教会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能知道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这种说法并不成立。曾经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个人出生、成长在远离他人的地方,对于教会的存在一无所知,他偶然在自己家中发现了一本圣经。他殷勤阅读,从读经发现了莫大的喜乐,读经成为他最终蒙恩归正的工具。因此,他承认圣经是来自上帝的,他越来越喜爱圣经。我本人就认识一个这样的人,在这个人身上所发生的,当然也能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对教会一无所知,当然对教会也不关心。但是,他们仍然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甚至努力借助圣经来寻找真教会。是教会还是别人送给我们圣经,并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本身并不重要。不管是教会送的,还是别人送的,圣经都会激励人细细查考,在查考的时候,就会发现圣经中就有上帝是其作者的证据。

(3)反对者会声称罗马天主教教会是真教会,圣经的权威性是由它给予的。然而,我们相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并不是因为罗马天主教教会说它是它才是,因为我们并不承认罗马天主教教会是上帝的真教会。因此,我们能以更大的确定性-强过他们十倍-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我们这样宣告并不是以承认罗马天主教教会是真教会为基础。圣经的神圣权威不是来自教皇,也不是来自教皇会议,更不是来自罗马天主教教会整个的权力机构。

异议#3:教会存在于成文圣言之前,且比成文圣言更著名;因此,圣经的权威是教会给予的。

回答:教会的历史并不比圣经更古老;事实恰恰相反。圣经是教会的种子。第一个福音信息是在教会存在之前发出的,而且教会的产生就是由于这一福音信息的发出。当然,在圣经还没有完全成典之前,教会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不管是摩西的书卷,还是摩西之后的书卷,其信用都不是教会给予的。今天,当有人出生的时候,周围一般都有圣经,所以,圣经和教会同时存在。一般说来,在理解何谓教会,明辨教会当如何对待圣经之前,人就已经开始尊敬圣经了。由此而论,人们对教会的承认并不多于圣经的承认。反过来正合适。即使假定教会的存在确实早于圣经,并获得人们更多的承认,也不会使它有特权宣布圣经是神圣的。

因此,教会并没有把神圣的权威给予圣经。我们相信圣经是神圣的,并不是因为教会宣布如此,而是圣经本身就向留意聆听、阅读的人显明了它的神圣性,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

(1)圣经和使徒书信的序言,常有如下的话,“耶和华如此说”,“主说”,“听耶和华的话”,等等,使人心感动。

(2)圣经启示了关乎上帝的崇高奥秘和各样的属灵之事,这些都是自然所无法启示的,也是人类所无法想象的,而且没有圣灵的感动,人也无法理解。所以,圣经本身显明了他的神圣性。圣经的这种神圣性不仅显明在其诫命的圣洁和纯正上,也显明在圣经所吩咐人的行事为人的方式上。因此,不以此圣经为本的其它所有著述都是世俗的、粗俗的、虚妄的、愚拙的,而那些以圣经为本的著述与圣经相比较,就像活人的画像一样。

(3)圣经的神圣性从它对人性的影响力上也进一步地显明出来,不管福音传到哪里,就有人心被征服,降服于圣经的权威之下。那些承认圣经真理的人越是受到压抑和**,圣经所发挥的影响力就越大。

(4)圣经所发出的奇妙之光也显明了圣经的神圣性。圣经用这奇妙的亮光,照亮人的灵魂,使人的内心和外部行为都发生改变,并用甜蜜的安慰和无法言说的喜乐充满那些信靠之人。圣经使信者以爱和喜乐承受各样的逼迫,并甘心乐意地为真道舍命。

(5)最后,圣经中的预言也显明了圣经的神圣性。圣经中的这些预言,在数千年之前就预告将要发生的事,后来果然清楚地应验了,因此,这些预言得到了证实。

此类事项都是圣经的神圣性所发出的光辉,这内在的光辉照亮世人,使人确信圣经的神圣性。然而,要完全说服某人,特别是一个运用自己败坏的理性进行判断的人,这一工作只有上帝的圣灵才能做到,因为圣灵是信心的圣灵(林后4:13)。圣灵赐给人信心(林前12:9),并且见证圣灵藉着圣经所说的话是真理(约壹5:6);“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林前12:3)。

6.上帝为人提供圣言的间接原因(TheMediateCauseWherebyGodHasProvidedManwithHisWord)

我们已经考察了上帝为人赐下圣言的直接原因,现在我们来考察间接原因,亦即主所乐意使用的向人提供他的圣言的方式。这些都是“人被圣灵感动,就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他们接受了启示,

(1)通过直接的发话,“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民12:8);

(2)通过魂游象外(徒10:10),“被圣灵感动”(启1:10);

(3)通过梦,上帝向人说话(太1:20),或通过伴随有话语宣告的异象(创18:13,17);

(4)通过天使,是在人睡觉的时候,魂游象外的时候,或清醒的时候(创18:2)。不管具体方式如何,先知接受了启示,他们,以及传福音的和使徒们,都是在感动他们的圣灵的默示下写作的(提后3:16),圣灵感动他们(彼后1:21),引导他们明白各样的真理(约16:13),将受于基督的告诉他们(约16:14)。

这些人在写作的选材、语言和风格上都受圣灵的引导,用教会所使用的语言写作,由此使教会能够明白圣经。旧约圣经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因为那时教会只是存在于以色列一个国家中,只有几章是用亚兰文记载的。亚兰文与希伯来文极为相似,明白希伯来文的几乎都能完全明白亚兰文。新约圣经是用希腊文写成的,那时,在外邦人中间,希腊文是最常用的语言。

这两种语言在圣经中都保持得完美无暇,尽管各种抄本有一些书写或印刷方面的错误,异端也试图在各个地方败坏经文,圣经仍然是完美地保存下来。这是由于主的信实的看顾,也是由于犹太人和基督教会对抄本的精心保守。

只有此前提到的语言是真实可靠的,有内在的权威,既可信,又可接受。正是在这些语言中,主按其美意,藉着圣灵的默示和引导,使他的圣言被记载下来。所有的译本都应根据原文予以核实。凡与原文不符的必须离弃,因为上帝并没有使他的圣言记载在翻译的语言中,仅仅记录在了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

罗马天主教认为常用的拉丁文译本是权威性的,尽管他们之中某些更有学问,精通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人,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其他的人宁愿死在愚昧之中,也不愿认识真理。他们这样试图削弱原文的权威性,充满了愚昧,是不值得一驳的。

7.上帝的圣言的精义或内容(TheSubstanceorContentsoftheWordofGod)

上帝圣言的精义或内容就是恩典之约,或者换句话说,它包含了信仰与生活的完美准则。这一准则就包含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以下的说法并不正确:这一准则的各个部分要分别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找到,亦即旧约圣经对旧约上帝的教会来说是不充分的,没有旧约圣经,新约圣经就不足以使人得救。这种说法使得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仿佛是在绝对的意义上彼此属于对方,不能分离。如果圣经的一卷书丢失了,这一准则的一部分就失去了,因此这一准则就不完全了。一卷书或几卷书-比如说,摩西五经或四福音-都包含有一套完全的信仰和生活的准则。有些人只是拥有这些卷书,但是,如果他们对这些卷书有正确的认识,仍然能够得救。然而,各位先知、传福音的和使徒们,为我们写了很多书卷,所见证的都是同一真理。藉着这些书卷,主把他奇妙的慈爱向我们显明了。一卷书会显明一个教义,比其它各卷书要全面、清楚,而另外一卷书则是讲明另一个教义。因此,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的各卷书,一同使我们相信并遵行上帝所吩咐的,这就是说圣经之外的任何东西可以不予相信,不予遵行。如此就使我们面对以下的问题:

问题:上帝的圣言是信仰与生活的完美准则,这是不是说不需要有任何的加添呢?

回答:罗马天主教否定上帝的圣言为我们提供了完美的准则,坚持说,必须以对待成文圣言同样的尊重和信心,来接受不成文的传统。我们则是恰恰相反,主张上帝成文的圣言是完美的准则,由此把所有与教义或生活相关的未成文传统,作为人的杜撰予以否定。这是得到了圣经的证实的,“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诗19:7)。作为先知的大卫,不仅提到上帝圣言内在的那种详尽的全备性,更强调上帝的圣言对人的作用:它能把得救的智慧传递给人,使人最终悔改归正。因此,上帝的圣言包含了教义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基本要素。假如不是这样,那么,上帝的圣言既不能使人归正,也不能为人提供合宜的智慧。上帝赐下他的成文圣言给我们,目的很明确,就是让我们藉此可以实现我们人生的意义。“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如果上帝的圣言作为教义和生活的准则,既不充分也不完备,这一目的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得出结论说,上帝的圣言是全备的。

成文圣言能够教导真理,制止谬误,使人归正,分辨真假,使人走向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一言以蔽之,它能够使人有得救的智慧。不需要别的了,因为有了上帝的圣言就有了一切。确实,从圣经的生命力和功效性来看,它既是完备的,也是充分的。请注意《提摩太后书》3章15-17节所言:“这圣经能使你因信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规避性主张#1:圣经上所用的词汇是“有益的”,而不是“充分的”。对于写作来说,墨水既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但其本身并不是充分的。

回答:圣经上写到,圣经能使我们有得救的智慧,有益于得救的一切都是必要的,也是充分的。因此,不需要另外的要求。太阳对于照明是有益的,这就是说太阳是充分的,当我们得到太阳照耀的时候,其它的光既非必需,也无益处。

规避性主张2:此处使徒所指的是旧约圣经。假如旧约圣经对人的得救来说是充分的,那么新约圣经就没有必要了。既然新约圣经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有益的”几乎就与“有利的”一样了,但并不等于是“充分的”。

回答:(1)在旧约圣经所应许的基督到来之前,旧约圣经是充分的。新约圣经并没有提供一套与旧约圣经中不同的教义和生活,只是解释了旧约圣经的成就。假如旧约圣经是有益的,对于那时的人来说是充分的,那么,基于它们的充分性,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合在一起就更是有益了。

(2)当保罗把这些话语写给提摩太的时候,几卷新约圣经已经可以得到,因此也包括在内。

8.禁止增加和删减圣经(TheAdditiontoorDeletionfromtheHolyuresProhibited)

禁止对成文圣言有所增加或删减。圣经中所记载的与此类行为有关的咒诅证实了此点。因此,上帝的圣言是唯一的完备的教义与生活的准则。这在圣经中处处可见,“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4:2)。“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上帝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上帝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启22:18-19)。“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规避性主张#1:摩西所指的只是他所说的,并不是他所写的;约翰所指的只是他所写的《启示录》一书,并不是指全部圣经。

回答:因着主的吩咐,摩西作为上帝忠心的仆人,就把他所说的话记录下来。在写《启示录》的时候,约翰所写的是上帝圣言的总结。约翰把他的禁令恰恰放在了《启示录》的末了,是作为上帝在其圣言中全部显明的与记录的旨意的印记。这一禁令的原因对于每卷圣经来说都是一样的,因此,对于整个圣经来说,之所以附加这样的禁令,原因就在于上帝是这些著述的默示者,而不是其他人。

规避性主张#2:先知给摩西的书卷增加了很多,使徒们则对律法书和先知书都有所增加。

回答:对于教义和生活的准则来说,并不是这样。但是,从解释、扩编和应用来说,这是在上帝的默示和吩咐下进行的。保罗把上帝的旨意都讲明了(徒20:27),然而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的教导(徒26:22)。

规避性主张#3:圣经上所说的增加或删减,是指与记录的上帝的圣言相矛盾,败坏上帝的圣言的东西,并不是指符合或补充圣经的东西。

回答:对于一个完备的作品,不管增加什么,都有败坏的效果。谈及增加或删减的经文,所指的不仅是那些与上帝的圣言相矛盾的东西,而是涵盖所有的例外,是指一切在成文的圣经之外所写的任何东西(加1:8)。

圣经之外的所有传统,都是人的发明和设计。基督和使徒们并没有传递给我们任何传统。基督或任何一个使徒都不曾把我们指向未成文的传统,而是始终指向上帝的圣言(参考赛8:20,路16:29,约5:39,彼后1:19-20)。上帝谴责一切人的传统。“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罗马天主教的传统是迷信性的,充满了谬误,与上帝的成文圣言显然不合。

异议#1:圣经的许多书卷已经失落了,比如《上主战记》(TheBookoftheWarsoftheLord),《义者记》(ThebookoftheJust),《以色列历代记》(TheBookoftheChroniclesofIsrael),《先知拿单和迦德书》(TheBookoftheProphetsNathanandGad),《老底嘉书》(TheLettertotheLaodiceans)另外,耶稣的所有言行也没有全部记录下来。我们也可以相信,使徒们还写了其它一些书信,并不在我们现在的圣经之中。因此,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圣经并不完全。

回答:(1)这些书卷从来没有被视为是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圣经上提到若干书籍,都是外邦作者写成的(徒17:28;多1:12)。

(2)我们相信基督确实说了很多话,行了很多事。而且,我们相信使徒们向教会写了很多书信,也是藉着圣灵的默示写成的。这些教会有责任接受这些书信是来自上帝的默示。然而,其它教会并没有得到这些书信,而且在使徒时期之后,这些书信并没有为上帝之教会的缘故保存下来。因此,我们现在所有的圣经书卷或许并不完全,然而仍然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完备的准则。整个的福音就包含在其中,在圣经之外,没有任何关于基督和使徒的说法或书籍,被公认为会众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实际上,即使我们拥有的书卷更少一些,我们仍然拥有完备的准则。然而,虽然是同一福音,上帝仍是藉着许多人,并藉着许多方式,详述、应用、解释,丰富充足地提供给我们,这全是上帝的恩慈。需要分清事物的根本和细节。

异议#2:“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这表明很多基本的东西并没有记录下来。因此,我们必须说,圣经并不全备,所以需要由传统加以扩充。

回答:在基督复活之后,使徒们在信心和恩典上都很有力量,基督有长达四十天的时间与他们同在,在这期间基督向他们讲说了关于上帝国度的事(徒1:3)。因此,基督向他们所讲说的那些事情,是他们以前所不能承受的。那时,他们被圣灵感动,圣灵引导他们明白各样的真理(约16:13)。圣灵也把各样的事情教导他们,并使他们想起耶稣曾经告诉他们的一切话(约14:26)。所以,传统被消除了;圣经已经是完备的,并且继续保持其完备性,因为使徒们把“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徒1:1)都记录下来,这包括了得救所必须的一切。

异议#3:“所以,弟兄们,你们要站立得稳,凡所领受的教训(tradition),不拘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写的,都要持守”(帖后2:15)。此处使徒明确地提到口传的“教训”,并把它与书面所写的教训分开。因此,确实存在没有记载下来的教训,但是这些教训也应持守。

回答:使徒保罗不仅写信,而且还讲道。然而,他讲道的核心与他所写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反过来也是如此。本质上都是同一个福音。因此,“信上写的”只是指不同的表达方式,并不是指本质上不同的东西。所以,这并能用于支持罗马天主教对传统的使用。

异议4:犹太教会也确立了各样的做法,并且是代代相传。然而,这些并不是上帝所吩咐的,比如在四月、五月、七月和十月禁食(亚7:5;8:19),守普珥节(斯9:21-26)、修殿节(约10:22)。同样,改革宗教会也有自己的传统,这表明我们可以并且必须持守传统。

回答:禁食的做法是上帝所吩咐的;禁食的必要、时间和环境都留给教会决定(珥2)。特别的感恩日也是上帝所吩咐的,何时举行以及次数都由教会决定。但是,教会要为后代立法,使人遵守这些节期,却没有圣经基础。这样的做法应予离弃,教会不应遵行。还有我们一些所谓的节日也应取消。涉及节日方面,请参考克曼(D.Koelman)所著的《论律例》(ResJudicata)一书,还有他写的其它一些学术性和灵修性都很好的作品。其它外在的宗教律例和仪式,基本上都是在上帝的圣言中有所吩咐,相关的规定由每个教会自己决定,可以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作出调整。然而,在这样作的时候,要坚决避免迷信,而且要考虑到这些做法不会对教义和生活有不良的影响。这样,做到既不侵犯圣经准则的完备性,也不提倡未成文的传统。

9.旧约圣经:对新约基督徒的约束力(TheOldTestament:BindingforNewTestamentChristians)

问题:对于新约时代的基督徒的教义和生活来说,旧约圣经是不是仍然是准则?

回答:重洗派(theAnabaptist)的回答是否定的,然而,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我们的证据如下:

首先,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所包含的是同样的教义和同样的福音;因此,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所面对的环境不同,施行的方式也不相同。旧约教会期盼基督的到来,因此其服事是预表与影子性质的。新约教会反映基督已经来到,因此其服事是没有任何影子的。旧约与新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们来说,旧约和新约一样是准则。所以,我们会更加详尽地证明这在两约中都是显而易见的事,这也正是使徒在新约时代讲道时,说“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徒26:22)的原因。

其次,从世界的开始到末了,只有一个教会。旧约各卷书是赐给教会作为规范的,新约圣经也是如此。即使那些礼仪,虽然是为了一定时期的施行设立的,仍然适用于新约时代的我们-并不是继续适用,而是从其中分辨上帝的真理和智慧,同时,也是为了从这些礼仪的具体规定中获得关于基督的知识。

第三,新约教会建立在使徒的根基上,也建立在先知的根基上。“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因此,先知的著述和使徒的著述一样,都对我们有约束性。

规避性主张:“先知”一词应当解释为新约先知,在《哥林多前书》12章28节,《以弗所书》3章5节,4章11节,我们可以读到关于新约先知的说法。根据所提到的次序,使徒首先提到的是使徒,其次是先知。

回答:(1)这些经文中所讲的新约先知,并没有留下任何的著述。因此,教会不能根据他们的著述进行建造。

(2)在新约圣经中每次提到先知的时候,一般都是指旧约中的先知(路24:25,27)。

(3)在先知之前先提到使徒这一事实,并不支持这种结论。在《以弗所书》4章11节,把先知放在传福音的之前,然而在新约时代,传福音的要高过先知。

(4)基督和使徒们都是用旧约圣经来证明他们的教导。他们总是把我们导向旧约圣经,表明旧约圣经对于处在新约时代的我们仍然是有益的。“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从前所写的圣经(旧约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罗15:4);“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路16:29);“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彼后1:19);“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察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这一切尤为清楚地表明,旧约圣经各卷书正如新约圣经各卷书一样,对我们仍然具有约束力。

异议#1:“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于无有了”(来8:13)。既然说它已经渐趋陈旧,快归于无有,那么到现在早已化为乌有了。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旧约圣经对我们已经不再有任何的约束力了。

回答:在这段经文中,使徒所指的并不是旧约圣经,因为他推荐旧约圣经,并说旧约圣经于教训、督责等等都是有益的(罗15:4,提后3:15-17)。准确地说来,他在此处所指的是旧约的施行。此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探讨。即使与旧约的施行有关的礼仪已经停止,但旧约圣经并没有废止,对我们仍然有约束力。

异议#2:“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11:13);因此,当约翰登上舞台的时候,就没有必要说预言了。

回答:先知和礼仪律宣告基督即将到来。成全就意味着应许的停止;就不要再把这些应许理解为仍然是预言性的了。然而,他们的预言在其它方面仍然有效。他们预言了基督的受苦、受死、复活和升天,并预言他再来审判这个世界。在这个意义上,预言不是到约翰为止,原因就在于这些预言还没有完全应验。在这节经文中,主耶稣讲到预言及其应验,但他并没有说到预言书是不是仍有约束力。前者随着基督的到来已经终止了,而后者则始终有效。

异议#3:“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因此,随着基督的到来,旧约圣经已经不再发挥作用了。

回答:使徒所指的并不是旧约圣经的持续有效性已经终止了,因为耶稣说得很清楚:“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准确地说,保罗所讲的是律法的目的,亦即律法的作用是把人引向基督,他用生命和感情成全了律法,使人可以与称义有份。

10.圣经的内外组织结构(TheExternalandInternalCompositionoftheHolyures)

圣经的组织结构既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属于外在的组织结构包括圣经的次序性、明晰性、和风格的适宜性。圣经极其简洁地表达了每个教义,又传递出教义之间的内在的和谐性,同时显明了上帝的庄严性。正是藉着上帝的灵圣经才得以记录下来。世上的智慧人寻求使用华美的词汇,即使如此,他们也无法描述圣经的写作风格所显明出来的那种奇异的坚定、威严、崇高和优雅。演说家在其最优雅的演讲辞中所使用的语言,与圣经的语言相比,不过是农夫和幼童的语言。然而,要感受到这一点,他们的学识还远远不够。

圣经内在的组织结构是指与讲话者-亦即上帝-的思想和目的相对应的有条理的精确的意思。每句话的意思、感情,或主张都不是两重的、三重的,或四重的,从本质上讲都是单一的。基本的意思都是单一的,正如真理在本质只有一个一样,这是公认的事实。因此,圣经是清晰的,可理解的,因为圣经的讲说者是真诚严肃的,他要求他所表达的意思是单一的,简明的,好使他的听众不至因为词语暗昧不明而产生混乱,误入歧途。

这样的意思是指字面的意思(theliteralmeaning),是以单一或复合的形式表达的。句子的意思是单一的,这单一的意思或是用明确的形式表达,或是用隐喻的形式表达。当一个人使用直接表达事物本意的词汇,把思想连贯地表达出来时,句子的意思就明确地表达出来,比如“上帝是公义的,人是有罪的。”为了更清楚、更委婉、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使用隐喻性的词汇,这时作者的本意需要推演出来,这就是用隐喻的方法表达字面的意思。在演讲中经常使用这样的表达方法,一般都是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希律是个狐狸,”意思是说希律这个人很狡诈。

假如把象征(type)和由象征所代表的事物(antitype)放在一起,就表达了作者复合的意思;句子的一部分包含象征,另一部分包含由象征所代表的事物。这在以下的经文中有所说明:“摩西在旷野如何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约3:14)。分别来看,这一句子的每个部分都有自己清楚的意思,然而,只有把两部分合在一起的时候,句子的真正意思才表达出来。在圣经中,圣灵所要传达的意思在本质上总是单一的。必须信靠这一真理,不加怀疑。同一件事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因此,也可以用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然而,每种表达都是与上文下理完全相合的,必须找出其上文下理,并在上文下理中予以理解。所以,圣经的观点和表达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二者彼此吻合,绝无差异,在本质上更不矛盾。因此,圣经并不允许对同一事项或经文进行不同的解释。

11.圣经不能有多种解释(ureisnotSubjecttoVariousInterpretations)

为了便于把教皇置于审判的宝座上,罗马天主教主张同一段经文有四种意义。一是字面的含义(literalmeaning),顺便一提,这是我们所承认的唯一的含义。二是寓意的含义(allegoricalmeaning),亦即象征的意义,是用暂时的物质的东西象征那些属灵的事宜,比如在《加拉太书》4章24节,夏甲和撒拉所代表的就是两个约。有时也用自然领域中的事物来教导、督促人完成自己的责任。《哥林多前书》9章9节就是一个例证,“难道上帝所挂念的是牛吗?”这是劝勉会众照顾他们的传道人。第三,类比性(analogicalmeaning)或神秘性的含义,比如用世上的东西来描写天堂。在《启示录》21章2节,所言的“耶路撒冷”就是指天堂。第四,比喻性的含义(tropologicalmeaning),这种意思是通过词语的互换确定的,当把经文引申适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或修正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时候,就用比喻的方法表达意思。

有人主张在一节特定的经文中,一个意思是明确的,而在另外的经文中,则有另外的意思,这种观点我们是乐意接受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考虑的是圣灵所默示的字面意义,不管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主要的,还是隐喻的。然而,每段经文都要找出四种意义来,这就不可思议了。间或把一段经文分为数种应用,我们也可以容忍;假如有人在这个方面行事愚拙,超出了理性的界限,我们也可以接受。但是,坚持圣灵对每段经文都有四种解释,就使圣经显得荒唐可笑了。虽然上帝是无限的,能够同时理解无限领域中的许多事情,但他并不是向他自己说话,而是向人说话,而人的智力则是脆弱的、有限的。当上帝说话的时候,他是希望人能够清楚明白的,正如人藉着语言向其他人表达自己的思想一样。人说话的能力并非来自圣经;准确地说,圣经是用人的语言写成的。圣经使用人的语言说话,其表达的方式非常清晰可辨,容易理解,远胜过最杰出的律师所能表达的。这样作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不使人产生误解。对于圣经的误解都是因着人的无知和顽固产生的。有几个问题与此相关,需要处理。

问题:是不是每一个有可能想到的意思,都包含在圣经的经文之中呢?

回答:谁能想象会有人对这样的问题给予肯定的答复呢?但是,今天确实有一些个别人如此相信。但我们强调对这一问题的答复是否定性的,原因如下:

首先,从前面一段中所陈明的四个理由来看,很显然排除了圣经有多重意思的主张。这一原则对此处的问题也同样适用。

其次,假如这种主张是正确的,那么整个圣经就没有确定的意思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就会同时被当作真理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一段经文有数种不同的意思,一个人可以接受这一种意思,另外一个人可以接受另外的意思,这些不同的意思都有同样的价值。这样我们就要容忍每一种意见,因为对于所争议的经文,每个人都能够对自己所选择的意思作出合理的解释。坚持这种主张,所得出的逻辑结论就是如此,这对于每个人都很显然。是不是确实有把这种观念如此应用出来的人,只有那些和他们有交流的人才知道。然而,这种观念显然使真理和谎言共存。

第三,那些所能想象得到的极其低下、荒唐的解释也会被当作真理接受,若干人对诸多经文的解释已经将此显明。主张这种立场的人,即使他们自己感到有的解释是荒谬无凭的,也无法予以抵制。因此,这种观点是对圣经的亵渎,是对上帝的侮辱。它所暗示的就是:上帝说话模糊不清,在同一段经文中表达了很多各不相同、彼此矛盾的意思。

第四,即使人的作品,诸如遗嘱、契约、金融收据,我们也不可以这样处理。这样解释是何等丢脸的事啊!我们更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解释永生上帝的圣言了,因为他所表达的每一个教义,以及他的每一个意图,都是用最恰如其分、井然有序、清清楚楚、断然无疑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即使上帝以假定(假如我可以这样说及上帝)的方式表达,aimatallthatistrueinoneparagraph,他所言的也绝不是他自己,而是人。因此,他是以人的方式说话,使人最容易理解。

规避性争论:这一原则只在经文的意思既不与真道的原则矛盾,不与圣灵的神圣目的抵触,也不与上下文冲突的情况下适用。

回答:(1)假如我们把这一原则的细节依逻辑推理,得出最后的结论,就会彼此矛盾(contractioninadjecto),因为后来的结论就会否定前面的结论。所隐含的意思就是圣经中的任何话都没有什么真正的含义,因为所有意思都是根据这一原则所应用的方式来决定。

(2)应用这一原则,所确立的经文的意思都是来自人的专断,这样圣经中所启示的信仰的尺度就被重新界定了。已经有好几位人士参照各种经文的解释,说明了这一原则的瑕疵。这样一来,不管是怎样解释,都可以接受。根据这一原则,这些经文的不同意思都是来自圣灵的,这就使人随意断章取义,迎合自己的意思。这些规定对于分辨经文的正意很有必要,也是医治那些坚持认为每个字的意思,并非其本身潜在的意思之人的良药。一段经文的意思只能是与此段经文所在的具体环境的要求相吻合的意思。

异议#1:很多经文都允许有一种或两种解释。请教各种各样的有学问的圣经注释者,注意聆听从教会讲坛上的讲道,你就会发现确实如此。即使反对这一原则的人也是如此,这表明任何经文都可以从这种意思来理解,也可以从那种意思来理解。很显然,即使那些反对这一原则的人也同意经文有不同的解释。

回答:当注释者写作或讲解的时候,他们会提到一个单词有各种不同的意义,他们并不是承认一段经文,或经文中的这个单词,同时可以有数种意思。他们只不过是承认:因为理解有限,无法对这段经文作出明确的解释,所以不敢断然主张哪种意思是圣灵的本意。假如需要强调的话,还是应当把译文与原文比较对照。

异议#2:在人寻求明白圣经意思的时候,这一原则产生诸多的亮光,使人能够充分领悟经文的力量和重点。

回答:(1)这一原则会使人非常难于理解圣经。只有当人除掉他对真理的热爱的时候,这样的原则才能使他快快地理解圣经。那样,什么都可以接受了,人也不会犯错误,圣经上的话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怎么方便就怎么解释。

(2)上帝的圣言总是主次分明的,所有的话语都满有果效,所以一词一句都不可稀释。那些想引进异端邪说的人,或者想继续保持他们的异端思想的人,总是充分运用、特别强调经文的某一部分,仿佛如此就能改变经文的真义一样。学者们都熟悉这种雕虫小技,当听到有人如此解释圣经的时候,那些思想单纯的人一定要注意保守自己。

附加性异议:每个人都明白,语词有时要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有时要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因此语词本身包含多种意义。有些语词或句子可以从一个很广泛的角度来看,这样就包含了从中自然流出的各种意思。由此看来,很显然,我们在运用语词时,既可以充分强调,也可以不那么充分地强调。

回答:这一问题涉及到语词的各种意思,在一节经文中是这样的意思,在另外的经文中可能是那样的意思。假如一个语词在一段经文中是一个意思,这并不意味着在另外的经文中它必然具有同样的意思。一个语词的意思要由其所在的特定的经文来决定。一些语词是指特定的教义,而另外一些语词的含义则很宽泛,包括一般语词所具有的各样意思。有时其丰富的含义充分表达出来,有时则要从下文中推出。在这一过程中这些语词的的字面意义就会被挖掘出来,但这一过程本身既不决定语词本身的力度,也不决定其所强调的重点。

问题:是不是与信仰和生活相关的所有教义,都要根据记录在圣经上的话来确立,假如不是如此,就不是合乎真理的教义吗?能不能用逻辑上的因果必然性这一原则来确定经文的含义?

回答:为了否定婴儿施洗,重洗派所坚持的就是第一个原则。我们所坚持的是第二个原则,理解如下:我们不接受人从自己昏暗的败坏的理性所推导出来的东西,但是包含在经文之内,通过逻辑上的必然性而显明出来的道理,我们则予以接受。证明如下:

首先,人是有理性的,他的话语也是有理性的。在人所有的交流中,人的语言一般都隐含着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既然上帝是按人的方式向人说话,他的言语表达也隐含着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有时这些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是说出来的,有时只是简略提到-包含在言外之意中。在圣经中所表达的无数的有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的句子中,我们可以考虑以下的例证:基督,众信徒的元首,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这一命题所包含的意思是:从属灵的方面来看,基督的所有信徒必定都是有生命的。后者是包含在前者之中的,也可以从前者推演出来,“……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以下就是隐含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的例证:“我是你父亲的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6)。这节经文含有以下的意思:

(1)那些在摩西之前去世的人仍然活着;

(2)将来死人会复活。这在《马太福音》22章31-32节中得到了确证:“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其次,圣经的目的是要让人得益处,用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提后3:16)。如果不用推理的方法,就无法把经文应用在自己或他人的身上。人都是运用推理进行思考的:“既然上帝在圣经中这样讲了,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不要作,另外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到;在这个方面我犯了错误;在这一领域中我不应当认为自己失败了,但应当从中得到鼓励。”既然我们的名字并没有记录在圣经上,除非这样推理使用,否则我们怎能从圣经得益处呢?所有的应用,都是根据推理来应用的。

异议#1:假如确实如此,那么我们的信仰就建立在容易出现错误的根基上了,因为人的理性在推理过程中常常出错,在这样得出结论的时候,人就会出现谬误。不管一个人声称通过逻辑性的推演,从圣经中得出了什么结论,都有可能受到其他人的批驳。

回答:(1)从逻辑的角度来看,不能说,因有出现错误的可能性,所以就必然导致错谬。虽然我们的眼睛有时观察得并不正确,但一般说来事情并没有看错。一个人由于近视或远视而不能清楚地看到的,其他人能够清楚地看到。

(2)我们的信仰并不是建立在从特定的经文中所引出的理性推论上,而是建立在圣经本身的基础上。我们推理的能力只是一种工具,用于认识经文中所表达的特定的教导。这样的结论是不能从自然领域中得出的,惟有以上帝启示的真理为基础才能得出,上帝所启示的真理才是我们信仰的基础。我们的推理不能推演出经文不具有的任何东西,而是要把经文本身所包含的东西引发出来,予以揭示。因此,我们的信仰并不是建立在推理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的圣言上。

异议#2:“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以随私意解说的”(彼后1:20)。因此,我们必须断定,一切与信仰有关的事都必须以圣经中明确的话语为基础,私意解释是不合适的。

回答:私意解释并不是根据推理对一段经文予以理解和认识。假如这是私意解释的话,圣经就会对教训、督责之类的事没有什么益处了(提后3:16)。查考圣经的劝勉(约5:39),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13),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不需要留心了。很显然,涉及圣经之事,每个人都应当慎思明辨,而且必须如此才行。私意判断是指杜撰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只是来自个人的思辨。这是让圣经适应自己的主张,并把自己的主张宣布为相关事宜的最终权威,“我决定应当如此如此解释。”私意解释是把圣经中本来没有的意思加进去,并不是从圣经中引发出解释来,这种解释是一个人自己的理性的产物和结论。

异议#3:“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2:8)。这种演绎性的推理属于哲学性的活动。我们一定要禁绝用演绎的方法去导出没有实质意义的结论。

回答:使徒所禁止的是对推理的滥用,而不是把一切合理的使用都一概禁绝。哲学是一门推理的艺术。借助推理获取对特定事宜的认识,这是人人生来就有的能力。不管是在思维活动,还是在语言活动中,人所使用的都是这种能力。通过不断练习,这种推理的能力就会不断改进。在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就是借助推理获取智慧的愿望,我们不能给哲学本身贴上“虚空的妄言”的标签。保罗并没有说哲学是虚空的妄言,他所说的是:在他们的论辩中,诡诈之徒编造出一些表面上合理的东西,然而实际上却是虚谎的,很容易欺骗、误导那些心地单纯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和他们的活动,都应当保持警惕,宁愿听从圣经,不要听从他们的推论。然而,这与正确地使用理性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我们在努力理解圣经的时候,要运用理性作为工具,引出圣经中所隐含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以圣经为基础得出结论而已。这是对理性的正确运用。

异议#4:“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5)。必须击破各样的计谋,使人所有的心思意念都顺服基督。因此,人绞尽脑汁,从圣经中得出的所有结论都应予以摒弃。

回答:(1)如果人必须停止判断和思索,就使自己不再是人了。假如停止判断和思索,他就连明确地记录在圣经中的东西也要摒弃了,但是,即使这样作,也要经过判断和思索才能作到。

(2)这段经文本身就对自己有很好的解释,它所指的是那些拦阻人认识上帝的各样计谋和使人自高之事。这样的东西必须予以攻破,使其完全顺服基督。但是,此处所指的并不是慎思明辨的过程。只有借助思考和判断,人才能够获取关于上帝及其圣言的知识,发现圣经中、以及每节经文中所包含的意思,并通过推理的方式找出促进良知的道理。

12.圣经的明了性(ThePerspicuityoftheHolyures)

问题:圣经是明了的吗?

回答:罗马天主教主张,圣经晦涩难明,若非借助不成文的传统和教会的权威宣告,就无法理解;惟独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解释保持一致,才能理解每节经文的意思,因为经文的意思到底如何是由天主教教会来决定的。

我们的回答是,(1)圣经中有些事情确实超出人的理解,比如上帝存在的方式,他在本质上是独一的,又有三个位格。他的永恒性、不受任何局限的无限性、他无条件的美善、基督神人二性的合一,以及类似的奥秘,确实超出人的理解。这些真理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每个人一眼就能看到它们都记载于圣经之中。然而,既然这些事情是人所无法完全理解的,所需要的就是以信心接受。

(2)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圣经,这在圣经中表达得很清楚。同样,虽然太阳是一个熠熠闪耀的发光体,但眼瞎的人却无法看到太阳。几乎眼瞎的人只能看到一点的亮光,因此无法清楚地分辨事物。即使在那些能够看见的人之间,观察的时候,所看到的清晰程度也不相同。这并不是因为太阳有瑕疵,都是因为人自身的缘故。属灵的看见也是如此。自然人只能从自然的角度来分辨上帝的话语、其中的意思和内在的和谐;然而,他是无法从属灵的视角来明白的,因为这对他来说是愚拙。在这种事情上,他就像瞎眼的外邦人一样蒙昧无知。上帝宠爱一些人,赐下亮光,使他们能够感受到神圣真理的荣耀和宝贵。那些接受了恩典的人,受到上帝的恩宠,在阅读或听道的时候开了心眼,得以明白真道。在这种情况下,仍有程度的不同。孩子,年轻人,还有成年人,每个人所得到光照的程度并不一样。但是,即使蒙受光照程度最小的人,也知道基督的心意,当他们留心阅读圣经的时候,就能够理解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知识。他们辨明包含在圣经中的真理,明白并相信,原因就在于这是从圣经中找到的。其他人进步大,就明白较多的教义性的真理,并晓得彼此之间的关系。还有些人显然得到的光照更多,但仍然还是学生;他们的亮光与天上圣徒的知识是无法相比的。

(3)我们必须承认,圣经中的许多经文,个别考察的时候,虽然也许并不晓得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但参照与敬虔和救赎相关的教导,仍然可以有清楚的理解。越是殷勤地查考圣经,就有越多的经文值得思考。这些经文与其他经文之间彼此的关系也不会立即分辨清楚,并不是因为经文本身不清楚,没有次序,更不是因为经文本身不合适,而是因为查考圣经的人缺乏光照。

(4)即使那些博大精深的人,对圣经的认识也是不完全的,许多人的了解都是非常有限的。确实需要有人教导,这并不是因为圣经本身不够清楚,而是为了使人可以获得看见亮光的能力。教导的时候不应仅仅是用传统的主张来传递教会的判断,也不要完全以传统的主张为准,而是讲明有关的事宜,用各种方式加以解释,使接受教导的人可以自己明白圣经要说的内容,从而逐渐领悟所教导的事项。

因此,对于圣经是不是有充分的明了性这一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一个重生的人,即使蒙受的恩典极少,当他留心阅读圣经的时候,仍然能够明白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知识。在表达的次序和方式上,圣经不仅是明了的,也是那些心眼被开启的归正者(弗1:18),所能够理解的。理由如下:

首先,这是上帝亲口讲说的,“上主的训诲透彻,使人的心眼明亮”(诗19:8,现代);“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119:105);“灯照在暗处”(彼后1:19)。

其次,上帝赐下他的话语,目的就是为了启迪、治理、安慰他的子民,正如以下的经文所显明的那样,“……使人的心眼明亮”(诗19:8,现代);“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这圣经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都是有益的”(提后3:15-16);“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

如果圣经不是明了的,人们就无法理解,圣经的这一目的就无法实现。

第三,假如一个作者的写作方式使人无法理解,那作者本身就有问题。他所表达的事项越是简洁明了,能够使读者明白问题的关键,那他就越有学问。我们可以说,他对自己所表达的问题有透彻的认识,他写得越是明了,所取得的效果就越好。上帝是众光之父,是人无法接近的大光,他之所以赐下圣经,目的是为了向人显明他的奥秘。所以,在清晰明了这一方面,圣经肯定是无与伦比的,是最适合教导全人类的。

第四,那些拥有属世智慧的人,虽然他们对圣经的核心真理视而不见,也不得不承认:圣经中的许多段落,就表达的风格和方式来说,即使理解力有限的人,不用特别教导也能明白。这就使得每个人都能自己去理解。这是确确实实的,比如下面的句子:“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3);“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林前15:20);“凡投考他的,都是有福的”(诗2:12);“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所有的人,无论善恶,都要从死里复活”(徒24:15,现代)。在这些句子中,在表达方面,有阴晦不明的地方吗?没有。当然,自然人没有属灵的眼光,他无法从属灵的角度明白这些事情。相反,悔改归正的人,心中的眼睛则得以照明(弗1:18)。他们接受了圣灵的恩膏,圣灵在凡事上教训他们(约壹2:27)。他们所受的是上帝的教训(赛54:13)。因此,对他们而言,圣经是清楚的,是可以理解的。

异议#1:“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其中有些地方确实不清楚,难于理解,对这些地方予以强解,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回答:(1)此处使徒彼得所指的是保罗书信中所提到的某些事项,并不是所有的事项。保罗所写的这些书信都有属天的智慧在其中。

(2)彼得所指的是书中的事宜,并不是指表达的风格和方式。这些事宜本身非常崇高,有很深的奥秘,但仍然是用极其清楚的准确的方式表达出来的。

(3)使徒彼得此处所说的人并不是在自然事物上没有学问的人,而是指那些仍然处于自然状态,没有圣灵的人。他们既没有得到上帝的指教,心灵的眼睛也还没有开启,使徒彼得所指的就是这种无学问、不坚固的人。这种不坚固的人不到教会中来,有时熟悉一些圣经上的真理,但却没有属灵的根基,就被各种学说吹来吹去,左右摇摆。这样的人不仅歪曲保罗所表达的崇高的教义-其实,他们并不理解-还歪曲其它经文,结果就是自取灭亡。“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些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犹10)。

因此,这节经文并不是说圣经在得救须知的教义上是晦涩难解的,特别是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而争议的焦点恰恰就在这里。

异议#2:“腓利就跑到太监那里,听见他念先知以赛亚的书,便问他说:‘你所念的,你明白吗?’他说:‘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徒8:30-31)。既然没有进一步的教导,就无法明白圣经,显然圣经缺乏那种使人明白所必备的明了性。

回答:(1)我们远远不是排除教导的必要性。那些还没有归正的人,确实需要教导,因为对于属灵的事情,不管在圣经中写的怎样清楚,他们都缺乏认识。然而,我们在此处所讲的圣经的明了性,并不是针对那些还没有归正的人说的。瞎眼的人无法阅读,当然不能通过阅读来熟悉一本书的内容。对于每一个已经得到属灵视力的人,以及那些已经有所深入的人来说-,教导是一种手段,由此可以更上一层楼。当然,每个人的水平都有限,没有一个人今生能够达到完全。所以,教导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圣经是晦涩难懂的,教导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考虑到圣经教义的崇高,阅读的人缺乏能力,所以才需要教导。

(2)教导的目的并不是使圣经更清楚易懂,而是使人更有能力分辨圣经中所包含的各样奥秘。

异议#3:“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12)。

回答:这节经文所指的并不是圣经,而是指向信徒的,是说他在这个世界上所得到的知识,与以后在天上所拥有的知识相比,只不过是微弱的闪光而已。因此,这节经文与我们当下所探讨的问题没有关系,我们所探讨的问题是:敬虔之人能够明白圣经,得安慰,受引导,增进信心,做成得救的功夫,或者说圣经晦涩难懂,敬虔之人几乎不能明白其中的任何东西。

异议#4:离开圣灵的光照,就无法明白上帝的圣言。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圣经太晦涩难懂了,让人无法明白,这在以下的经文中也很明显:“他和我们说话,给我们讲解圣经”(路24:32);“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

回答:(1)我们乐意承认,人需要圣灵的光照,才能明白圣经属灵的含义。离开这种属灵的光照,属灵之事在他们看来就是愚拙,因而他们是无法领悟的。

(2)这些经文的意思是说:问题并不在于圣经的明了性,而是人的悟性的问题,在他能够理解圣经中所记载的属灵之事以前,人的悟性必须得到圣灵的锤炼。

13.教皇并非圣经的无谬的裁判者(ThePopnottheInfallibleJudgeofure)

问题:在地上是不是有一个无谬的高级裁判,他可以对关乎圣经的争议进行裁决,根据上帝的吩咐,每个人都要顺服他的权威?如果确实有这样的一位裁判,这应当是教会,教会的议会,还是罗马教皇?

回答:罗马天主教声称:上帝指定了一位这样的裁判,这一裁判就是罗马教皇。虽然他们间或指教会和教会的议会,但他们最后所顺服的还是教皇。他们任命教皇为教会的元首,把他提升到教会议会之上,因为当他从其教皇的宝座发布宣告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视他为无谬的。

我们的回答是,(1)许多教义上的异端,都是从人败坏的理性生成的,有些影响大,有些影响小。“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林前11:19;)。

(2)每一个教会会员,不管是政府的官员,还是普通的公民,在理解圣经的时候,都必然具有一定的分辨力。

(3)根据上帝圣言的标准,长老是教会的代表,是基督的仆人,可以作为圣职人员,可以在解决外部事物的争议时,作出判断,从而保守信仰的平安与合一。根据《罗马书》16章17节所言,他们也有权柄在会众中间清除那些对其异端思想持守不放的人。然而,关于会员的良心,则不在教会的管辖范围之内,而且会员的信仰也不能以教会的裁判为根基。那是惟独属乎圣灵掌管的。圣灵是在圣经中说话,并藉着圣经说话;我们的信仰要惟独建立在圣经的根基上。

(4)因此,我们不承认世上有无谬的裁判,可以施行管辖,他的裁判每个人都必须顺服。更突出地说,我们认为不管是罗马天主教教会,教会议会,还是教皇,都不是裁判。我们的理由如下:

首先,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有这样突出的无谬的高级裁判,可以裁决争议,确定圣经的意思,也没有在任何地方谈到授予罗马天主教教会或教皇如此的权柄。连一个这样的证明经文也找不到!这样的权柄涉及圣经真道的生死存亡,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确有这样的权柄,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就会提及这样的授权了,但保罗丝毫没有提到。使徒彼得也没有这样作,他也没有说确实有这样的特权,更没有吩咐由罗马教皇继承他的权柄,享有无谬的权威,对争议进行裁决。涉及此事,彼得一句话也没有说;事实上,圣经告诉我们彼得也曾经受到保罗的责备(加2:11)。在第一次耶路撒冷大会上(徒15:13),彼得甚至连主持人都不是,整个大会是根据雅各的判断而进行的。因此,罗马教皇的此类作为不过是篡权而已。教皇自己声称享有这种既非承受,亦不能证实的权柄,实在是胆大妄为。

其次,不管是在教义上,还是在教会生活上,教皇都不是无谬的。历史上有些教皇特别不敬畏上帝,荒淫无耻,沾染邪术,思想异端,甚至是无神论者;这已经由教皇年代史编者证实了。这样的人怎能作为无谬的裁判,裁决关乎教义的争议呢?上帝的秘密是为那些敬畏他的人预备的(诗25:14)。但是,时至今天,教皇仍然在制定与圣经直接矛盾的法令。他禁戒上帝所造,当以感恩之心领受的食物,又禁戒人结婚,这些都是与《提摩太前书》4章3节相冲突的。他赦免**性的婚姻,这本是上帝所禁止的。他吩咐把面包片作为上帝来敬拜,并规定让人敬拜天使,死去的圣徒和圣像,这些都是与圣经直接矛盾的。这样的人能是无谬的裁判吗?这是何等的令人憎恶啊!

第三,罗马天主教本身也不承认教皇是无谬的裁判。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节选一段文件。这文件来自1688年1月23日根据教皇谕令而在法国进行的一次名为徒奈勒大会聚集(thegreatChamberofTournelle),会议发表了《议会公告》一文。这一公告由巴兰德·比克(Barendbeek)用德文在海牙刊印出来。

“我们希望众人知道,在此联邦中有一股新风正在刮起,是关于教皇的无谬性的。其实,这一现象是因为教皇本人的冥顽不化造成的。在我们众人面前,教皇本来不过是一个圣洁与德行的榜样,谁能够想象他是这样地歇斯底里,为了保护这种徒有其名的权柄而与人势不两立呢?教皇的禁令,本身就不公正,只能帮助人认识其主张的不公正性。教皇死心塌地,造作种种花样,一门心思要超越自己的职份。他发出种种虚妄的威胁,要把参与这一公告的人开除教籍,但是,即使那些最胆小怕事的人也没有因此而惊恐,而那些以良心为本的人更是丝毫都不惧怕。教皇把属灵的武器用于世俗的事务上,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滥用,所导致的邪恶后果就是公义的假象。教皇格利高利四世(GregoryIV)曾经用绝罚来威胁法国主教,他们勇敢地回应说,他们绝不会屈服于教皇的旨意之下。再者,假如他真的要对他们施以绝罚的话,他早就被流放了(Siexcommunicateveniret,excommunicatusabiret)。还有比这种宣告更没道理,更不公义的事吗?毋需说这令人憎恶了。全世界都相信,作出这种宣告,不是出于对上帝的热心,而是出于嫉妒和恶意。在这种情况下,是毋需害怕来自梵蒂岗的雷声的。假如在本联邦中的所有宗教事务,毋需提交罗马,那该有多么方便啊!教皇本应完全顺服宗教议会的权威,后者有权利对教皇本人予以督责,对他的宣告予以更正。难道这样的行为真是仿效使徒们治理教会的审慎和谦卑吗?教皇坐上使徒彼得的宝座之后,却仍然与詹森(Jansenius)派人士讨价还价,詹森派的教义早已受到了他的前人的谴责,这真是咄咄怪事。他对他们施以恩宠,还对他们加以赞美,等等。”

这就是罗马天主教人士对其教皇作出的评价。因此,让我们承认教皇是绝对无谬的,真是比登天还难!

第四,其目的是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无谬裁判,可以解决各样的争议。然而,这一目的要由教皇抬高自己,成为一个无谬的裁判来完成,肯定是达不到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拒绝承认教皇有这样的权威。当教皇把“咒诅”加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也宣告咒诅要临到他的身上。他既然是争议的一方,又怎能兼任裁判呢?多明我会修士(Dominican)和耶稣会修士(Jesuit),耶稣会修士和詹森派人士(Jansenist),寂静派人士(Quietist)与行为派人士(Operatist),他们之间的争议何曾得到过解决呢?这些派别都还存在,也都一直处在教皇的管辖范围之内。由此看来,教皇并不是解决争议的无谬裁判,他也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第五,上帝的圣言教训我们,在敬虔、教义和行为的问题上,我们不应仰望人来裁判,惟独当以上帝的圣言为无谬的标准,发生争议的时候,承认惟独圣经有裁判的功能,并承认圣经本身就是自己的解释者。因为惟独上帝才是天上地上至高无上的裁判,惟独他的智慧是最最卓越的,惟独他从永远存到永远,所以他的圣言是唯一的标准,这是合乎逻辑的结论。世上的君王活着的时候,假如臣下竟敢声称自己是君王法令的无谬解释者,并把他们的解释强加在属下的身上,要求他们服从,君王是绝不会容忍这种现象的,不管臣下是否对他真心顺服。永生的上帝更不会容忍这种任意妄为。他讲话的时候非常清晰,又让圣灵光照那些真心寻求理解的人。拒不臣服上帝的人,也不会臣服那些高抬自己,抵挡上帝圣言的人所作出的宣告;而希望自己惟独忠于上帝的人,则会对教皇种种异端性的宣告嗤之以鼻,予以拒绝。

第六,每个人在教义和生活上都要与上帝的圣言一致,这是上帝的旨意。从以下的经文中可以明确地看出: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赛8:20);“你们查考圣经”(约5:39);“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太22:29);“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路16:29)。因此,主耶稣虽然本是上帝,他仍然用圣经来证实他的教导,这在福音书中经常看到。使徒们的作法也是如此,在《使徒行传》中所记载的他们的讲道,以及教牧书信都是非常清楚的见证。在《彼得后书》1章19节,彼得所举荐的是预言上的话,而不是把自己举荐为无谬的权威。路德称赞庇哩亚的人,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圣言作为参考的标准,来查考保罗所讲的话是否属实(徒17:11)。在整个圣经里没有一句话提到世上的无谬的裁判者,圣经本身确立自己就是裁判者。对于圣经中的宣告,我们要视为上帝的圣谕加以注意。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在教义或生活问题上,不管是真教会,还是罗马天主教教会,及其教会会议,以及作为其整个体系中心的教皇,都不是裁判者。

第七,在这些原因之外,经文也明显地证实了上帝的圣言本身就是裁判者,“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8);“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约5:45);“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前3:16);“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因此,关乎上帝的圣言的争议,上帝圣言本身就是仲裁者,因为上帝的圣言是至高无上的永生的上帝在其中说话,他曾经在其中说话,他现在仍然在藉着圣经说话。所以,我们必须把上帝的圣言视为上帝仍向我们说话,他藉着圣经,持续不断地从天庭发出可以听得到的声音。

异议#1:在旧约时代关于教义的争议,摩西、大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祭司都承担裁判的角色。所以,在新约时代,教皇、红衣主教、主教和教会会议也承担类似的角色。“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

回答:(1)摩西和众先知从上帝领受了非同寻常的启示,上帝的目的是使他们明白他的启示,并记录下来。然而,不管是在旧约时代,还是在新约时代,这种现象并没有在一般的教师身上继续出现。

(2)他们之间的任何人,更不用说一般的教师,对于所记录下来的上帝的启示,无权发出更高级的判断。他们所具有的只是服事的智慧和管理的洞见,使他们能够把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应用到个人和具体的事物中。在此中服事的智慧和管理的洞见上,他们都不是无谬的,今天仍然如此。

异议#2:世界上必须有一个无谬的裁判者,来仲裁有关的争议,否则真理就不会在教会中继续存在;而且教会也不会根据真理而持续下去,所有的争议也都无法得到解决。

回答:(1)真理总是保守在上帝的圣言里,而上帝的圣言则总是保守在教会中。

(2)教会是藉着真理得蒙保守的,正如真理是在教会中,由长老们根据上帝的圣言,运用分辨的恩赐,得以保守一样。他们蒙召就是运用真理与异端思想争战,并处理那些在教义上有谬误的人,用真理教训他们,如果他们坚持谬误,就把他们赶出教会。要完成这一任务,并不需要一个无谬的高级裁判者。

(3)什么时候都会有争议;异端也不会完全消失。即使世上有一个无谬的裁判者,它们也不会彻底消除。虽然教皇及其教会议会声称是无谬的裁判者,但在教皇的辖区内,仍有各样的争议出现。

异议#3:上帝的圣言并不能听到争议双方的声音,因此在争议中无法发挥仲裁者的作用。所以,必须有另外的裁判者。

回答:人类所写的作品确实有可能如此,个人也是如此,在表达自己的时候可能词不达意,模糊不清。然而上帝的律法并不是这样,上帝的律法是全备的,因为永生的上帝是至高无上,无所不知,至为智慧的。他把圣灵与他的圣言联合,清楚、明了、准确地宣告各样的真理,排除了一切与之相抵触的谬误。圣灵已经预见到了将要出现的各种谬见。那些没有耳朵,没有眼睛的人,无法听见有形的听得见的裁判者的宣告,也听不到在圣经中说话的上帝的声音。即使谬妄的灵涉嫌灵界,上帝仍然是裁判者,他藉着他的圣言保守真理,消除谬见。

异议#4:关于圣经本身的争议,都涉及到圣经的意思;所以,圣经本身在这一领域中不能宣告什么,需要一个无谬的裁判者来帮助。

回答:假如争议所涉及的是世上君王的法律,难道必需有君王之外的人才有权威宣布何为法律的真义吗?如果发生争议的时候,君王仍然健在,这一解释法律的责任是在于臣民呢,还是在于君王呢?每个人都明白,这当然是君王的责任,非他莫属。上帝是永生的上帝,他在他的圣言中清楚明了地说话,借助各样的方式方法和经文,所以如果不明白圣经中的一段经文,他可以从另外一个地方明白。要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把经文互相对照,这样就会引导我们得出结论:惟独上帝是他自己的圣言的解释者。因此,藉着圣言说话的圣灵,才是真正的裁判者,对人与人之间的争议发出各样的裁决。假如要指定另外的裁判者,就是把某个人提升到上帝和圣经之上,这并不是上帝所容忍的。

异议#5:每个人都要听从教会,凡拒绝如此行的人必须逐出教会(太18:17),因此,涉及到各样的争议,教会能够作出无谬的裁判。

回答:这并不是必然性的结论。对于特别的事项,长老可以从服事的角度作出实际的判决,但是必须与上帝的圣言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有责任听从长老,如果有人对长老所讲的上帝的圣言拒不顺服,必须赶出教会。

14.解释圣经时理性的作用(ThefunctionofReasonintheExpositionofHloyWrit)

问题:难道理性不是圣经的解释者吗?

回答:索西努派,以及与他们的观点一致的人,主张整个的圣经以及每一节经文,都必需根据理性之光考察,如果不符合人类的理性,就不应当接受。如果圣经似乎有与理性矛盾的地方,就必需根据理性的决定来予以理解。如果圣经中确实有与理性抵触的地方,就必需把理性视为无谬的原则。

我们同意,要理解圣经绝对需要理性,信心也是藉着理性而行使的。但是,理性只是工具而已,我们藉着理性可以明白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说的话,上帝的圣言生成信心,并且是信心的根基。因此,在决定上帝在其圣言中所启示的内容是否属实的时候,不要把理性视为基础,也不要把理性视为标准,或试金石。我们之所以如此信,是因为上帝如此说。理性本身必需顺服上帝的圣言;而上帝的圣言绝不能降服于理性之下。理性对圣经来说,就像夏甲与撒拉的关系一样,是奴仆与主人的关系。这是再明显不过的。

首先,我们来考察人类理性的状况。人类的理性已经不但受到了罪的污染,而且本身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对自然事物的感知都是有局限的,更不用说理解了。而在属灵事物上,理性则是完全盲目的。“他们心地昏昧”(弗4:18);“你们从前是暗昧的”(弗5:8);“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情惟独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这就是人的属性!这样骄横昏昧的人是无法理解圣经的,正如在街头演奏手风琴的人,他的驴子是无法听懂他的演奏的。人毁谤他所不知道的事,败坏的是他自己,正如那呆笨的动物一样(犹10)。谁敢高抬人昏昧的理性,让理性来裁判上帝崇高的奥秘呢?这些崇高的奥秘,只有惟一至智的上帝才能显明。每个光源都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光。蜡烛是这样,火炬是这样,太阳也是如此。这也适用于人的视力。视力好的人能够看清楚远方的东西,而近视的人则无法分辨。人的知识也是如此。一个智力还未开发的人,能对物理学、形而上学、几何学和天文学的奥秘和特点品头论足吗?人的智力和理性也是如此,它们本身都有很多的局限,无法参透上帝圣言的奥秘。因此,不管是人类的智力,还是理性,都不能坐在审判席上,对上帝的圣言妄下断语。

其次,上帝的圣言中所启示的奥秘,远远超过我们理性所能理解的范围,理性的考究所能接近的是非常有限的含义,它又怎能对上帝所启示的奥秘妄作裁判呢?怎能成为评估的基准呢?“你考究,就能测透上帝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伯11:7)“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诗139:6)“看哪,这不过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们所听于他的是何等细微的声音,他大能的雷声谁能明透呢?”(伯26:14)若有人想裁判圣经的真义,决定何者可以接受为真理,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首先必需能够完全明了圣经中的一切真理。但是,人的智力和理性无法参透上帝的奥秘,因此也没有资格对上帝的奥秘加以裁判。如果理性不能理解的,我们就拒不接受,那么,上帝的永恒性,以及诸如无所不在、无限等完美的属性,我们就都一概排斥了。如此,我们也要排斥神圣的三位一体的教义了,而这一教义在圣经中是清楚显明的。基督的神人二性的合一性,世界的受造性,这些教义我们也都要排斥了。理性无法探明上帝如何从无中创造了万有,只有藉着信心才能理解。实际上,我们如果用理性来作为标准衡量,几乎一切都要排斥了。

第三,一个人通过理性能够清楚地分辨、领悟的事,另外的人同样用理性来推考则认为自相矛盾,无法接受;一个人从前视为真理而接受的东西,后来却认为是谬误予以排斥。因此,在很多事情上,人都是无法确定的。一再撒谎的人,就不会有任何信誉了。我们的理性经常欺骗我们,所以,它既不能作圣经的裁判者和衡量的基准,也不能担任圣经的解释者。

第四,要判断事物的合法性,信仰和理性是截然不同的路径。经过理性证实的东西,必然排除了信仰。藉着信仰接受的真理,也必然排除了理性。理性只能承认他人曾经作出的陈述,而且这一陈述不是属于不可能的领域。关乎事物的真理,只有藉着信仰才能证实。只有藉着信仰才能接受上帝圣言中所启示的奥秘是明确无疑的,所依据的事实就是:这是上帝宣告的,他是信实的,在他不会撒谎(徒26:27;来11:1,6;约16:27)。在这一方面,理性唯一的用处就是查明某事在圣经中是否有所记载。如果在圣经中查明了,对其真实性,就毋需怀疑或不信,否则就是猜疑上帝了,仿佛他会撒谎一样。信仰接受圣经对有关事物界定的无谬性,假如对某事的合法性的判断超出了理性的能力,这也并不是与理性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理性应当保持缄默,承认此事超出了自己的范围,惟独信心才能承认其为真理。

第五,圣灵向人心显明圣经的奥秘,证实上帝的圣言是真实可信的,并赐下信心,使人领受上帝的圣言。因此,在决定圣经中所启示的事是否可信的时候,理性被排除,不再担任裁判者和仲裁者的角色。这在以下的经文中得到了肯定:“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也就是说,这并不是理性教导你说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24:45);“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上帝,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圣灵也亲自见证这是真实的,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约壹5:6,现代);圣经证实,理性一定要归顺基督(林后10:5)。

第六,假如理性是圣经的裁判者,由理性来决定上帝的圣言中哪一部分可信,哪一部分不可信,

(1)上帝就会成为人的裁判对象,就把上帝召到人的审判台前,使他交待他到底说了什么;

(2)宗教就会局限在自然的领域中运行,而不是在属灵的领域中,信心也不再需要了;

(3)世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最聪明的人就会成为最有智慧的牧师了,这与基督的话是直接抵触的,“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隐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11:25)。如果我们同意上面的主张,必定会得出此类荒谬的结论。

异议#1:根据《罗马书》12章1节,侍奉上帝是理所当然的服事。所以,为了决定圣经中的每节经文如何解释,在侍奉上帝之事上,理性必须作裁判者。

回答:在旧约时代,用不会说话的动物来献祭,这些都是预表,如果离开所预表的对象,就不能蒙上帝的悦纳。然而,上帝是个灵,他吩咐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来事奉他,要用我们的智力和理性来服事上帝。在确定上帝之启示的时候,理性只是工具而已。不管是否完全理解上帝的启示,或者是否能理解到得救所必须的程度,圣经的启示都是超越我们的领悟的,就信仰而言,上帝的启示仍然是充分的。然而,不能说理性要担任每个教义、每节经文的裁判者。理性只是仆人,而不是主人。

异议#2:从自然领域中,可以得出许多教义,正如主耶稣经常在比喻中所教导的那样。既然在自然事物上,理性是裁判者,在圣经中所包含的教义问题上,理性也是裁判者。

回答:认为与信仰有关的任何教义,都可以从自然中推演出来,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圣经中只是用自然界的事物来进一步解释教义,使这些教义更深刻地印在听众的心中。另外,只有上帝对自然事物的知识才是最完全的。

异议#3:许多教义在圣经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而是通过逻辑演绎的方式形成的。惟独理性才能够决定这样的逻辑演绎正确与否。因此,至于什么可信,什么不可信,只有理性才是裁判者。

回答:一些教义,经过合理的推论,可以从一节经文中演绎出来。这些教义本身就包含在经文之中,人之所以把他们当作真理接受,只是因为上帝是如此说的。所以,从经文中演绎出来的教义是真实可信的,这并不是因为理性的缘故。理性只是工具,人藉着理性得出结论,某一教义包含在一段固定的经文中,通过必然性的因果关系,可以从经文中推演出某个教义。理性所判断的是有没有得出正确的结论,并不判断从经文中演绎出来的教义是否真实可信。

异议#4:圣经所界定的某些教义,经过理性的审查,与正确的判断抵触,我们由此知道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此,理性应当裁判何者与真理一致,何者与真理抵触,并由此而决定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

回答:圣经所提议的事情,而理性判断为与事实矛盾,事情并非如此。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关乎自然事物的一切,都是真实可靠的,因着他的见证,都是无谬的。

15.圣经并不支持人的谬见(uredoesnotSupporttheErroneousViewsofMen)

问题:上帝在圣经中的见证赞成人的谬见吗?

回答:不。有些人的回答是肯定的,然而我们的答复则是否定的。主张太阳是静止的,地球是旋转的,本来就是一个谎言。

外邦人并不认识上帝和圣经,无神论者则对两者都予以否认,他们这样说并不令人感到惊奇。然而,那些认识上帝,并承认圣经之神圣本源的人这样说话,不能不让爱上帝的人感到惊讶。难道上帝不是真理的上帝吗?难道上帝不是信实的吗?难道他是撒谎的人吗?难道他不是绝无谎言的上帝吗?难道圣洁信实的上帝还撒谎吗?假如上帝所说的是与真理相抵触,是与更美善的知识矛盾,这就是等于说他是与有谬见的人一样,他如果也是这样说话,难道不是怂恿人坚持他们的谬见吗?圣灵是真理的圣灵,他带领人明白各样的真理。圣经都是上帝默示的,是圣徒在圣灵的感动下说话。上帝的圣言是真实可靠的,假如他的判断是扭曲的,他就不是全能者了(伯34:10,12)。

我问诸位,“在圣经中,有哪一个地方上帝调整他自己的话语,来适应人的谬见呢?哪里能找到类似的事呢?”

异议#1:圣经上很多地方说,地球是静止不动的,太阳环绕地球运行,正如我们平常所见到的那样,这些都是错误的意见。然而,毫无疑问,或者是地球环绕静止不动的太阳,或者是太阳环绕静止不动的地球旋转,二者必居其一。

回答:哲学家和天文学家对此事议论纷纷,然而到底有谁真的为此事担心呢?把上帝的圣言作为讨论的对象,使人心生疑虑,认为上帝和他的圣言也有谬见,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上帝在其圣言中运用了各种各样的比喻来说明问题,这是肯定无疑的。同样,上帝因着他的慈爱屈尊自己,借助可见的自然事物来指导他们,使认识能力脆弱的有限之人能够对他有所理解。所以,听人说上帝在其圣言中夹杂了谬见,确实令人感到极其惊愕。有哪一个真正爱上帝的人不对这样的说法表示激烈的抗议呢?

事实上,在圣经中很多地方,上帝向人指出太阳是在运动的,它的运行产生了昼夜,而世界则保持静止状态。上帝所说的一直如此,这一点我们在第八章中会有更详细的说明。因为上帝说是这样,这就是真理,我们就要把它作为真理来接受。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维系者和治理者,他对他自己的工作比任何人都熟悉,昏昧有限的人怎能和他相比呢?难道人不应把自己的判断降服于上帝的话语吗?还是扭曲上帝清楚的宣告,使之与我们自己的错谬的思想一致呢?不管上帝宣告什么,包括自然领域中的事情,都是真实可信的。上帝说世界是静止不动的,太阳环绕地球运行,那么事实就是这样,这是无可争辩的真理。[1]

异议#2:“于是上帝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创1:16)。此处说太阳和月亮是两个大光,虽然有些星星远远要比太阳和月亮大。因此,上帝所说的与人的谬见是一致的,人从表面上来看,就认为太阳和月亮是最大的光体。

回答:(1)此处上帝并没有作比较,只是就太阳和月亮来说,太阳比月亮更大。上帝也没有说他们是最大的光体,只是说它们是两个大光。这种说法有什么错误呢?

(2)上帝并没有提到其它的天体,也没有说太阳和月亮在体积上要比某些天体大,是最大的天体。请注意,上帝在此处所说的是光。圣经上并没有说太阳和月亮是最大的光体,然而它们确实是大光。把光说成是光体,本身就是错误的,这种谬见是把错谬归诸上帝,这种作法是要不得的。假如有人这样作,还有什么真理不能歪曲呢?

异议3:“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书10:12)。事实上,太阳不在基遍,月亮也不在亚雅仑谷;只不过是看来如此。因此这种说法是与谬见一致的。同样,说太阳和月亮静止不动,也是如此。

回答:难道那时的人是如此地幼稚,竟然认为太阳和月亮是真的在地球上吗?我们千万不要这样想!此处既不是谬见,也不是说法错误,只不过是说在他们看来,太阳接近了基遍,月亮接近了亚雅仑谷,当时它们就停留在那些地方。此处所发生的是一个神迹。这一神迹的发生并不是指地球,仿佛地球的运转已经停止了,而是指太阳和月亮的循环中止了。这清楚地表明太阳和月亮是围绕地球运行的。此处丝毫没有谬误,也没有不真实的地方。

异议#4:“到了第十四天夜间,船在亚德里亚海飘来飘去。约到半夜,水手以为渐进旱地”(徒27:27)。(荷兰Statenrtaling译本翻译为:“……约到半夜,水手认为旱地离他们渐渐接近。”)这显然是错误的观点,因为旱地不会离他们渐渐接近,而是船离旱地渐渐接近。

回答:这些人,假如他们真的认为船是静止不动的,是旱地离他们渐渐接近,就必定是无知的海员。但是,他们并不是狂人。这只不过是通常都用的表达,所表明的就是陆地渐渐接近。这样的表达是日常用语,既不是错误的,也不是虚假的。因此,毫无争议,上帝在其圣言中并没有调整他自己的训诲,以适应人的谬见。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探讨了圣经的本源、本质和架构,接下来就是第四个题目,亦即圣经的目的。圣经的目的就是为人提供稳定不变的教义和生活的准则,带领人在救赎之道上前进。“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

万有最高最终的目的,以及在圣经中所记录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上帝得荣耀。圣经的目的也是如此,在圣经中启示了他奇妙无比的美善、无法测度的智慧、永不改变的真理和无所不能的大能。圣经以特别的方式,使人归正,得安慰,有喜乐,蒙光照,得救赎,选民藉着圣经与此有份。“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因歌颂我们的上帝为善为美,赞美的话是合宜的……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诗147:1,19);“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119:164)。

16.圣经:教会每个成员都当阅读(TheHolyures:tobeReadbyEveryMemberoftheChurch)

教会是上帝的圣言的承受者。“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20);“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罗3:2);“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罗9:4);“……这家就是上帝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问题: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读圣经?

回答:既然圣经是赐给教会的,因此也是赐给教会的每一个成员的,自然每个人都必须阅读。罗马天主教想方设法把圣经搞得模糊不清,不让一般人接触。他们这样作,显然是错误的,目的是让人完全依赖教皇、枢机主教、教会议会、主教和神甫。恰恰相反,我们认为罗马天主教的这种作法是教士们的掠夺性行为,是把通向天国的道路关闭了。我们主张,不管学问大小,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读圣经。理由如下:

首先,既然任何地方都没有禁止读经,谁有这样的胆量,竟敢禁止读经呢?教会是从来没有禁止人读经的。这一稀奇古怪的谕令发端于罗马天主教的天特会议,这一会议并不是一个合乎正统的聚集,而是一个反基督教的宗教会议。

其次,从摩西时代到基督为止,从基督时代直到目前,教会中的每个成员一直都在读圣经。有些人读经读得非常殷勤,甚至能把全部的使徒书信都背诵出来。

第三,上帝明确地吩咐一般人都要读圣经。“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申6:6-9)。请注意,他们到底应当在多大程度上熟悉圣经。“查考圣经”(约5:35);“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西3:16);“我指着主祝福你们,要把这信念给众弟兄听”(帖前5:27);“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彼后1:19)。禁止上帝所吩咐的事情,这是何等可怕的事啊!

第四,那些阅读圣经的人是受了上帝在圣经中的吩咐,而且有祝福临到他们身上。“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2);“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察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念这书上预言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启1:3)。

第五,每个人都必须阅读圣经,这是由圣经的属性和目的决定的。

(1)圣经是上帝的圣约或遗嘱;每个继承人都可以而且必须阅读遗嘱;

(2)其中的书信是写给教会当中的所有人的,这在每封信的开头就表明了;受洗的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阅读;

(3)圣经就是宝剑,每个基督徒都要用这把宝剑来抵挡仇敌,保护自己(弗6:17)。有谁要抢夺灵战勇士的武器吗?

(4)圣经是使人归正的工具,是重生的种子(彼前1:23),也是属灵亮光(诗19:8)、训诲、安慰的泉源,是灵命成长的工具(罗15:4;彼前2:2)。

(5)圣经之所以成书,目的就在于使每个人都能阅读。“将这默示明明地写在版上,使读的人容易读”(哈2:2)。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并且必须读经,这是不容置疑的。

异议#1:“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太7:8)。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上帝的圣言并不是随便让每个人都读的。

回答:如果这样推理,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不要向还没有归正的人传福音。此处所说的并不是阅读圣经的问题,而是说对于那些更趋邪恶的人,不要再教导、劝勉、责备,免得讲话的人受伤害。然而,这节经文对于基督徒并不适用,对于那些想聆听上帝的圣言的人也不适用。

异议#2:一般人阅读圣经,生发了很多的谬论。他们这样曲解圣经,导致沉沦,对他们自己也是没有益处的,对于那些被他们的谬论所误导的人也不利。因此,把圣经从一般人收回更有益处。

回答:每个人都读圣经,教皇制的错误以及其它谬论,就会都被人发现,暴露出来。读经并不生发谬论,各种谬论一般都是那些误入歧途的学者们宣传的。虽然因着人理性的败坏,对圣经会有一些滥用,但这并不能否定圣经本身的用处。没有圣经,种种谬论肯定会大行其道。

异议#3:假如允许人人都可以读经,讲道就没有必要了。既然讲道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就不需要读经。

回答:读经和听道是并行不悖的(启1:3;徒17:11)。讲道和读经都使信徒得训诲,被激励,得安慰,引领信徒悔改。因此,读经和听道所达到的效果是一致的。领受的都是上帝的圣言,只是方式不一样。虽然二者有所不同,但它们在本性上并不矛盾。

异议#4:我们并不是绝对地禁止人读经,我们也允许很多人读经,就是那些我们所信任的不会制造问题的人,他们可以读经。

回答:这是与天特会议的决定直接矛盾的。这一说法是为了避免那些生活在新**之间的人尴尬。不管是教皇,还是祭司,都没有权利收回人读经的特权。读经是上帝赐给人的特权,我们不用为此感激教皇,也不用为此而感激任何神甫。不让人读经是教士对信徒的掠夺,也是属灵的谋杀。

17.把圣经翻译成其它语言(TheTranslationoftheuresintoOtherLanguages)

既然圣经是赐给会众的,是赐给教会每个成员的,人人都须读经,而且新约教会要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和语言中建立起来(启5:9),所以必须把圣经翻译成各种语言。这就使得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母语来读经听道,正如当初使徒们说方言的时候一样(徒2:8)。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圣经已经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了。在基督诞生前三百年,旧约圣经已经由希伯来文翻译成了希腊文,这是由七十二位同时精通这两种语言的人翻译的。这是在当时的埃及国王托勒密二世非拉铁非的指导和赞助下完成的。在使徒时代,旧约圣经由约拿单·昂克罗斯(JonathanOnkelos)和其他未知名的翻译者译成了亚兰文;此后又被翻译成叙利亚文。后来,一些人又把整个的圣经翻译成了拉丁文,那时拉丁文在社会上的使用仅次于希腊文。在各种拉丁文译本中,有一个版本是教皇所认可的。因此,在何处建立教会,就把圣经翻译成何处的语言,翻译圣经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译本都是直接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翻译的,从前圣灵感动圣徒是用这两种语言写成圣经的。这些译本是从其他希腊文和拉丁文版本翻译成的,只是抄本而已。很多荷兰文译本也是这样,现在我们都称之为“老”译本。

根据1618年和1619年多特会议的决定,仔细甄选了一些学者,有总会的贤达之士托付他们忠实地把整个圣经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翻译成荷兰文。为了尽量作得更为精确,又委派了另外一些学者,对开始所甄选的那些学者的译文反复校对。因此,目前的译本超越了所有新旧荷兰译本。这一译本是如此地精确,对原文字句的斟酌精益求精,学者、朋友,甚至敌人都叹为观止。那些对此有争议的人只能表明他们对圣经原文知识的缺乏,因为在翻译的时候,假如一个词还有别的译法,译者就在旁边注明了。我们要为这一无法言喻的礼物感谢上帝!

不管译文是如何地精确,但仍然不是原文,仍然不是无谬的。某个单词的意思可能并不准确,因此当有不同的意见时,就有必要对不同的译法仔细比较。忠实的翻译会把原文所包含的意思都传达出来;然而,既然是不同种类的语言,所以就存在着语言学和词汇上的差异。圣经的原文来自上帝直接的默感,不管是在教义方面,还是其中的语词,都是源自上帝的。然而在译本中,只有教义的内容是来自上帝的默感,其中的语词则不是这样。没有学问的人,虽然无法把译本与原文比较,但是假如他能感受到译本中教义方面内在的凝聚力和统一性,他仍然可以确信译本的教义内容的精确性。圣灵也会藉着上帝的圣言说话,见证上帝的圣言在其翻译的形式中的精确性。除了学者和敬虔之人的认可之外,上帝的圣言对自己的心灵以及他人的心灵的影响力,也会证实翻译的精确性。即使那些抵挡真宗教的人,他们熟悉荷兰文和圣经原文,也不得不证实这一译本的精确性,认为这一译本既忠实原文,意思表达的又非常精确。假如有人对其中的词语有不同的理解,通过与原文比较,他就会确信目前这一译本的精确性。

关于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theSeptuagint)以及最常见的拉丁文武加大译本(theVulgate),需要提出以下的问题:这些译本是不是与原来的版本具有同样的权威?它们是不是具有同样的可信度,其中所选用的每个单词是不是都是无谬的,正如那些受圣灵默感的先知、福音书作者和使徒们所记载的经文一样?

回答:罗马天主教是这样主张的;然而,我们并不认为如此,原因如下:

首先,这两个译本和其余所有的译本一样,都不是圣灵无谬的默示的产物。它们都是会犯错误的人工作的结果,虽然在翻译的时候,他们竭尽心力避免错误,但仍然会有错误出现。所以,从当受的尊敬及其无谬性而言,不管是这两个译本,还是其它的任何译本,都不应当与原来的经文享有同样的权威。

其次,所有的学者都知道,即便是罗马天主教的学者,也作出了同样的判断,在这两个译本中有相当多的错误之处。很显然,七十士译本在好几个地方被误导了,因为当时翻译者所根据的希伯来圣经并没有元音标记,本来上帝使人在记录圣经的时候是有元音标记的。想一想,没有元音标记的书信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主要的事项也许能够识别出来,但也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很容易就能够分辨出来,通用的拉丁文译本是从希腊文翻译出来的,而不是从拉丁文翻译的。这两个译本都有很严重的错误之处。因为教皇派的学者也承认这一事实,教皇就吩咐对通用的拉丁文译本作了某些修正。许多天主教人士不承认任何译本是权威性的,这就是其中的原因。

异议#1:基督和使徒们在引证旧约圣经的时候,所用的都是七十士译本。因此他们是承认这一译本的合法性的,这就使得这一译本的权威性得到了确定。

回答:基督和使徒们所关心的是经文的意思,而不是字句本身。他们也不是始终都是应用七十士译本,而是经常援引希伯来文圣经。他们之所以使用希腊文圣经,是因为当时希腊文比希伯来文更通用,人们更容易听懂。因此,基督和使徒们引用七十士译本这一事实,并不证明这一译本就是权威性的。

异议#2:希伯来教会有一本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希伯来文圣经,希腊教会也有一本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希腊文圣经,那么拉丁教会也应当有一本以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圣经。

回答:这种结论在两方面都有错误。希伯来教会拥有上帝的圣言,不管是在教义方面,还是在词语上,都是上帝直接默示的。他们并没有新约圣经。希腊教会没有以权威的语言写成的旧约圣经,他们所用的是译本。但他们却拥有权威性的新约圣经,也是由上帝直接默示的。而拉丁教会则恰恰现反,所具有的只是译本,不是原稿,不像希伯来圣经和希腊圣经一样。假如这样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根据这一规则,每个民族都要拥有自己权威的译本才行。

异议#3:既然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是最古老的译本,被人们长时间应用,至少应当把它们视为是权威性的。

回答:不能说随着时间的演进,谬误就变成真理了。武加大译本可能非常古老,但还有很多译本可能更古老。

18.圣经的必要性(TheNecessityofure)

问题:圣经是必要的吗?

回答:关于上帝的圣言,我们最后所探讨的就是其必要性和有益性。上帝的圣言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不仅是对那些初信的人,对那些在这个世界上灵命极其高深的信徒也是如此。上帝的圣言就如溪流,小羊可以在其中喝水;上帝的圣言就如洋海,大象可以在其中畅游。认为自己的意见已经超越圣经的人,不过是愚人而已。他这样认为,不过是表明他对圣经的灵性一无所知,对于自己也是一片茫然。上帝是全能的,他不用把他的圣言写下来,就可以聚集他的教会,保守他的教会,并使其成长。然而,上帝按其智慧和慈爱,眷顾他的教会,仍然以最适宜最稳定的方式,通过文字记录,向教会显明他的旨意。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因着印刷术的推广,这一方式更是增强了。每个人在家中都可以有一本圣经,天天都可以从圣经中得指导和滋养。上帝使人顺服于他的圣言之下,免得他们超出圣经的界限。因此,圣经既,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理由如下:

首先,对于信仰和归正来说,这是上帝设立的唯一的途径。没有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相信。“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神的话来的”(罗10:14,17)。离开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得到重生。“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其次,上帝的圣言就是食物,滋养归正者属灵的生命:“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彼前2:2)。有很多人不经常使用圣经,因此就生活在黑暗之中,摇摆不定,被各种教导吹来吹去,生活在悲哀之中,饱受信心软弱之苦,所经历的则是上帝向他们掩面不顾。

第三,上帝的圣言是唯一的标准,不管是我们心灵的状况,还是思想言语,行事为人,都要以上帝的圣言为治理的标准。“照此理而行”(加6:16);“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赛8:20);“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羞愧”(诗119:6)。如果不把上帝的圣言放在心中,人就会把自己的智慧抬举到圣经之上,自己误导自己,也使别人担忧。这样忽视圣经,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生活中犯罪,灵命大大退后。确实如此,许多人不以上帝的圣言为自己生活的标准,“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路13:24)。

第四,上帝的圣言为我们提供了稳定的安慰。“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我若不是喜爱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诗119:92,111)。这种从上帝的圣言而生发的安慰在读经、听道、祈祷和默想的时候,就会临到我们。也许是从圣经的一段经文而来,也许是在从事艰苦劳作的时候,灵魂被导向一段经文,从中得到安慰。这种安慰一般都比较深刻,如果对上帝的圣言不加思考,是不会得到这种稳定、持久的安慰的。但是,不要坚持一段特定的经文非得用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期待,就会丧失甜蜜的属灵的架构。所以,要经常读经听道,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随时有经文的供应。另外,在默想的时候,也可能会有经文感动人心,使灵魂大得安慰,即使在睡梦中,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大多数时候,给人感动的经文段落从前并没有特别注意过,甚至不知道在圣经的哪个地方。

第五,上帝的圣言是一个成圣的特殊工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上帝的圣言持续不断地劝勉人,使人的灵魂倾向于顺服上帝的声音,从而使人成圣。另外,信徒努力用上帝的圣言来规范自己的生活,读经听道,默想圣言,持续不断地与上帝对话,如此上帝的圣言就使人趋向圣洁。除此之外,不断运用上帝的圣言,信徒的信心就得到更多的操练,在真理中更加趋于坚固。信心生爱心,爱心使人成圣。灵魂就是这样步步精进,深入上帝圣言的奥秘,认识以前所无法分辨的诸多事宜。每一次对属灵奥秘新的体会,以及每一个属灵的奥秘本身,对人都有成圣的影响。那些在读经方面粗心大意,对于上帝的圣言漫不经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这样的福分。

第六,上帝的圣言是属灵的宝剑,在我们与魔鬼、异端和肉体的争战中,必须时时都要运用(弗6:17);“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那些拿好宝剑,作好准备的人,就能站立得稳,保护好自己,并胜过仇敌。

第七,总之,上帝的圣言是我们得救的唯一工具。“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罗1:16);“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弗1:13);“领受那所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们灵魂的道”(雅1:21)。因此,无论谁渴慕救恩都要尊崇并承认上帝的圣言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并以这圣言为自己的渴慕。

19.我们对圣经的责任(OurobligationTowardtheHolyures)

我们已经证明上帝的圣言具有这些属性,这给每个人提出了以下的要求:

首先,每个人都必须如此承认、相信、看待上帝的圣言。若非如此,圣经就不会有什么益处。“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听见的道调和”(来4:2)。有时,我们不信的心,受到魔鬼的煽动,就使我们怀疑圣经是不是上帝所默示的。有时这使得信徒非常难过,对他们有很大的伤害。即使在这样的时候,他们仍然感受到上帝圣言的大能震憾他们的心灵,这不是一般的人类著述所能做到的。如果是人类的作品振动他们的心灵,只是因为借用了圣经上的话。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很快地感受上帝的圣言是安息之源,也是信徒的安慰。它是强大的工具,使人悔改归正,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圣经更纯粹、更美善、更明确的救赎之道了。这就使得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心思意念降服于圣经的权柄之下,把一切错误的冲动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任凭此类意念泛滥成长,就会使得人的灵魂变得狂乱。当我们在九十三章“上帝的圣言是否属实的诱惑”,探讨灵魂的疾病的时候,对这一主题会更加详尽地予以考察。

其次,圣经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最宝贵的礼物,我们应当对此满心欢喜,不管是在阅读的时候,还是拿在手中的时候,都要为此而喜乐,用满腔的热情拥抱这珍贵的礼物。几乎全世界都被剥夺了上帝的圣言。罗马教皇从人们的手中剥夺了圣经,并把圣经与那些阅读的人一起烧死。相反,我们则可以拥有圣经,可以读经听道。这一事实,当使我们的心何等地愉悦啊!“我喜悦你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诗119:14,97);“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诗19:10)。

第三,我们应当感谢主,赞美主,是他把圣经赐给我们,使我们高兴欢喜。“我因你公义的典章,半夜必起来称谢你”(诗119:62);“耶路撒冷啊,你要颂赞耶和华!锡安哪,你要赞美你的神!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诗147:12,19)。

第四,不管是处逆境顺境,不管是遭遇黑暗光明,还是在怀疑困惑的时候,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都要运用上帝的圣言。不管什么事情临到你身上,不管你正在从事什么工作,上帝的圣言都会为你提供安慰、平安、智慧和方向。“你的法度是我所喜乐的,是我的谋士;我拣选了忠信的道,将你的典章摆在我面前;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诗119:24,30,105,111)。

第五,买下这一无价的珍宝,殷勤用工,让它在你的家庭中占一个重要的位置。现在有一个流行的风俗,许多显赫的公民,在每个房间里都放置了一本印刷精美的大圣经,连同一本诗歌集,我认为这一风俗是可喜可贺,值得赞美的。如果他们更加殷勤地研读圣经就再好不过了!最好的慈善行为之一就是为穷人提供圣经,并且经常询问他们有没有天天阅读。那些资源有限,同时又不愿意收受别人任何礼物的人,必须努力积蓄,攒钱买一本圣经。那些还不能阅读的人要努力学习,目标就是要能够阅读上帝的圣言。一个没有圣经的家庭,就是没有舵的船,一个没有圣经的基督徒,就是没有武器的战士。

当初,宗教改革在荷兰刚刚开始之时,一些家境富裕的公民,经常兜里带着一本新约圣经去探访穷人,目的是为他们读一些章节,因为那时大多数人还不能阅读。读完圣经,他们就捐给穷人一笔慈善款项。这样的作法在当时成了一种风俗。航海的人员完成航行回到家中,也作类似的事情。这样作,他们就满足了那些既没有圣经,也不会阅读的人的需要。这是互相造就的事,宗教改革就这样在荷兰展开了。今天仍有很多人不明白圣经,假如这种作法再次成为时尚,这该是多么好的事啊!

第六,要殷勤持久地阅读、查考、默想上帝的圣言。甚至君王也应当如此行。“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申17:19)。学者们也有责任如此行。“要以宣读为念”(提前4:13)。卑微之人也有这样的特权和责任,其实每个人都应当如此行。“你们查考圣经”(约5:39);“你们没有念过吗?”(太12:3)。

那位太监在坐车的时候读圣经(徒8:28)。底哩亚的人天天查考圣经(徒17:11)。如果每个人在外出工作之前,都坚持先读圣经,并与家人一起读经,这该是多么的美好啊!中午的时候,我们既要喂养自己的肉身,也应喂养自己的灵魂。晚上下了班,应当从上帝的圣言得到补充和更新,以此来结束一天的劳动。同时,在从事自己的工作的时候,也可以默想所读的内容,使灵魂保持与上帝的交通。这样就能明白圣经属灵的含义,也会经历到上帝圣言的大能。这样坚持读经,也会使人的灵魂在恩典中长进,避免一些虚浮的思想,控制我们的舌头,抑制我们的败坏,使人敬畏上帝。

20.如何读经才能获得益处(GuidelinesfortheProfitableReadingofure)

要使读经有益,必须预备、练习,多加思考。

首先是预备读经。每次读经之前,都要预备自己,

(1)要集中注意力,把自己摆在上帝的面前。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和属灵的情怀,要意识到主会向他说话。这一意识当使我们恐惧战兢,有神圣的敬畏之心。要增进这样的敬畏之心,可以思想《以赛亚书》1章2所写:“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

(2)要一心仰望主,他是圣经的作者,恳求他的圣灵使我们明白圣经中所表达的真理,并印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祷告应该像《诗篇》119篇18节所写的那样,“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的奇妙”。

(3)要操练信心,就必须留心顺服,接受安慰,遵行主的宣告、应许和吩咐,说:“耶和华啊,请说,仆人敬听!”(撒上3:9)。

其次是练习读经。当你读经的时候,非常重要的是要安静地阅读,集中注意力,不要匆匆忙忙,一心想赶快结束。如果时间不够,宁可少读一点,但在阅读的时候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可以用两种方式阅读圣经,一是自己研读,二是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到底是运用哪一种研读方法,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而定。

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圣经,就必须注意上文下理,以及经文的表达方式和目的所在。研读一个事项的时候,要把正在阅读的经文,与其它地方解释得更清楚的经文相对照,也要与内容类似的经文对照观察。若能参考一本很好的串珠注释本圣经,多一些亮光,就更有利于达成这一目的。按照这样的过程,就能查考、明确经文字面的意思。但是,不要仅仅抓住字面的意思不放,正如许多主张字义释经的人所作的那样。仅仅是字义释经,不过是满足于皮毛而已,既得不到力量,也无法使灵魂得到滋养。一定要参透表层的意思,追求明了内在的深层的含义。然而属血气的人,不管他们是如何地博学多识,熟悉上帝的圣言,甚至也能明白上下文,并把经文字面的意思传递给他人,但对圣经内在的精义,他们是盲目无知的。相反,对于经文之中所包含的属灵之事的独特的清晰性、本质和力量,敬虔之人立即就能观察到,而且随着他对这些事宜不断地加以观察和默想,他的认识也会不断增加。同样的词语,同样的章节,他可能阅读了无数次,但每次阅读的时候,仍然能够感受到从前不曾知道的新意。他在圣经中所发现的真理总是愈来愈新,变得更加甘甜。当然,在考察经文字面意思的过程中,有时并没有多少属灵的操练,但这却使人能够更好地理解圣经,以后再读经的时候就会更有准备,阅读的更全面,更深刻。

在这一方面,有四个暗藏的陷井应予避免。如果围绕这些陷井转来转去,不仅无法查明圣经的正确含义,反倒会模糊上帝圣言的灵性。

第一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把每一种可容许的意思都赋予经文,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任何意思都是可接受的,只要不与信仰的规范抵触,不与上文下理矛盾即可。如果坚持这样的作法,就是自欺欺人,扭曲圣经的原义。圣经本来的意思都是单一、清楚、直接、精确的,各项事宜的表达也是井然有序,行文美妙,非常人所能及。所以,在研读每段经文的时候,我们都要仔细地考察经文具体的内容和圣灵特别的目的。

第二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硬要把一切都塞进七个时代的框架,因为这种七个时代的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只是局限在约翰所写的《启示录》中,还可以容忍;即使如此,也会妨碍人明确《启示录》一书的真正含义。非要在整个圣经中找出七个时代来,硬把圣经上的每个事项塞进一个时代里去,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这种作法会消除圣经真正的含义、灵性和力量。

第三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把一切都归到预言的范围内,与新约时代的一个特定时期联系起来,认为已经成就了,或者还没有成就,但将来会成就。这种作法使得圣经丧失了与现实生活的相关性。也有人把一切都与教会和敌基督联系起来。有人甚至把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稣基督所列举的比喻当作预言来解读,认为也和教会与敌基督有关系。这样解释圣经的人,歪曲了圣经的原义-破坏了圣经固有的灵性和力量。确实,从亚当开始到基督为止的所有仪式,以及在旧约圣经中的各个预言,在新约圣经中并没有逐一解释。所以对这些在新约圣经中没有解释的事情加以探讨考察,是令人高兴的事,也很有益处,但这种研究并不是确定无谬的。在作这样考察的时候,经常会发现关于基督的属性和他如何完成中保职份的独特的论述,以及一些确实已经应验了的预言。这样,我们的信心就会增加,并得到极大的坚固。但在作这种考察的时候,需要智慧和节制,不要对某些含义抓住不放,并因此而作出一些极端的主张。在解释预言的时候,我们自己和其他人一样,经常犯错误,最终发现自己所坚持的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因此,在作此类研究的时候,我们需要敬畏上帝,谦卑自己。

第四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坚持圣经中的任何经文,都要根据上文下理来理解,否则就不会有正确的认识。一般来说,经文的上文下理都是清晰的,除此之外,只要是敬虔之人,哪怕没有受过高深的教育,也不难掌握,这要比某些人所乐意承认的更容易。当上下文不是那么容易辨认的时候,一个人对上下文的解释可能与他人不一样,原因就在于人悟性的昏昧。敬虔之人,朴实地阅读圣经,能够明白其中属灵的含义,他们往往比其他人更能够理解上下文,虽然他们常常不能像有学识的人那样证明自己的看法。然而,要正确地理解一节经文,或一段经文,明白上下文并不是始终必要的。在圣经中有成千上万的地方,可以单独聆听或阅读,本身就有准确的意思,完全地表达了有关的教义内容,足够激发信心,使人得安慰,得劝勉。以下的经文就是例证,“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16:24);“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5:3-12)。另外,圣经中的许多箴言也没有明显的上下文。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非要找上下文不可,就把清楚的事情给搞模糊了。在读经的时候,要分辨经文的意思,就要注意这一方面。

当然,即使没有刻意考察经文的意思,也可以阅读圣经。这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读经。谦卑自己,带着饥渴慕义的心,有顺服的心志,把自己摆在上帝的面前,一边慢慢地阅读,一边冷静地思考,仿佛是在聆听上帝的声音,阅读时,顺从圣灵在心中的引导。如果遇到当时不明白的地方,就暂时放在一边,继续阅读。遇到有感动的经文,就暂时停下来,让这段经文在心灵中动工。然后祷告,感恩,欢喜,充满惊奇,这一切都使得灵魂活跃起来,并激发人,使人趋向顺服。此后,继续阅读。读完一章,就根据时间的允许加以默想。在遇到特别的经文的时候,就作一个特殊的标记,或者记在心里。不管是有学识的人,还是没有学识的人,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阅读圣经。如此读经,对圣经的属灵含义就会有越来越清楚的认识,上帝的圣言也会变得越来越宝贵。“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自由”(约8:31-32)。

在阅读圣经的时候,可作以下的反思:

(1)上帝让人把他的话语记录下来,使我们可以放在家里,能够阅读,并且也有阅读的特权,这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滋润,我们要为此高兴欢喜,感谢上帝;

(2)要殷勤保守读经时所获得的良好的属灵状态;

(3)在工作的时候,要默想所读过的内容,反复地努力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上帝的圣言上;

(4)一有可能,就把自己所读过的内容与他人分享,并加以探讨;

(5)要把所读的内容在实际生活中行出来,努力使自己的生活与上帝的圣言一致。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来应用圣经,我们在知识和敬虔方面会取得何等的进步啊!如此读经、默想、行道,小孩子就会在基督里很快成为年轻人,年轻人在基督里很快也会长大成熟。

[1]很显然,布雷克得出这样明确的结论,我们要从他所处的具体的历史背景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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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证明,源于自然的关于上帝的知识并不足以使人得救。假如人要得救,就必须由上帝启示一条道路,使人能够与之有份。回顾前面,我们能够推出以下的真理:自然并没有启示救赎之道。当然,自然确实显明上帝能够在自然中启示某种救赎性的东西。这使得一些人声称自己接受了神圣的启示,并导致人们相信此类假冒的启示。 上帝在其不可测度的美善之中,愿意在世上有属他自己,由他亲自带领得救的子民,于是,就从第一个向亚当所宣告的福音开始,向他们启示了救赎之道。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3:15)。除此之外,上帝又一而再地赐给他所差派的先知更全面、更清楚的启示,这些先知依次向人们传讲,那些相信这些启示的人就得救了。 1.摩西之前上帝的圣言(TheWordofGodPriortoMoses) 这些启示是不是在摩西之前已经记载下来,并以书面的形式传递给那时的教会,我们既不能肯定,也无法否定。同样,摩西是在上帝的吩咐下,在使人明白各样真理的圣灵的带领下,记录下了那些从起初直到他的时代藉着上帝默示的著述而传递下来的事情,还是经由被圣灵引导之人无谬的传递,藉着直接启示而自己领受的,我们也无从知道。因为列在族谱中
的先祖们寿命都是长达几百年,这样的传递也能够很容易地进行。亚伯拉罕忠心耿耿,把救赎之道传递给后裔,他也能够学习在他之前所传承的第三手材料。亚伯拉罕得到闪的教导,他与闪生活在同时代,而闪则是从玛土撒拉领受的,而玛土撒拉则是从亚当领受的。 我们知道一件事情是明确的:那时的教会既不缺乏上帝的圣言,也不缺乏上帝的启示。摩西在他所写的第一卷书中就向我们传达了这一点,而且那时的选民得救的事实也使这一点成为必然的前提。那时上帝的圣言一般是指未成文的圣言,看来并没有记录下来,也没有以成文的形式传递给我们。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知识以摩西所传递给我们的为限。只有在《犹大书》14-15节中提到了以诺的预言,因为这是犹大的记载,所以这是可信的。但是,如果因此就杜撰说,除了圣经之外,还有未成文的圣言,所启示的是没有记录在圣经中的东西-正如罗马天主教为了使他们的遗传有可信性而主张的那样-这样的行为,就会为那些对上帝成文的圣言添加东西的人招致咒诅。 2.上帝之圣言的名字(TheNamesAssignedtoGod-sWord) 我们一般都把上帝成文的圣言称为“圣经”(theBible),“圣经”一词
来自希腊文音译。在我们的语言中,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书”,这是与圣经是万书之书的事实相应的。因此,在《以赛亚书》34章16节说:“你们要查考研读耶和华的书”;在《马可福音》12章26节说:“摩西的书”;在《路加福音》4章17节说:“先知以赛亚的书”;在《使徒行传》1章20节说:“诗篇书”(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在《启示录》22章19节说:“这书上的预言”;在《诗篇》40篇7节说:“在经书上”(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时候书籍还不分页,是一个长长的羊皮卷,卷在一起,用绳子捆起来。 在《提摩太后书》3章15-16节中,把成文的圣言称为“圣经”(theHolyures)。而在《使徒行传》8章32节,则称之为“经”(ure)。那时印刷术还没有发明出来,一切都需要手写。因此,只有为数很少的人才拥有完整的圣经,一本圣经的花费要几千元钱。有人拥有一卷先知书,有人拥有一本福音书,有人拥有一封使徒书信。另外,很多人也不会阅读。仅仅是在宗教改革之前,印刷术才发明出来,并付诸实践,这真是上帝奇妙的恩惠,让我们想起来不能不存感恩的心。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和应用,现在一个贫穷的人也能
用很便宜的价格买一本圣经了。因此,在改革宗信仰中,你几乎找不到没有圣经的人,最少有一本新约圣经。 圣经也被称为上帝的圣言(theWordofGod)。在《罗马书》3章2节说,“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上帝向人屈尊,藉着向圣徒说话,启示了真理之道,这些圣徒是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这种启示的方式是与人性一致的(彼后1:21)。圣徒在圣灵的感动下,把这些事情告诉教会,如此就把上帝的圣言传递给了她。“上帝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 3.成文圣言的必要性(TheNecessityofTheWrittenWord) 上帝扩展教会,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包括在内,此后上帝的教会主要局限在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之间,直到基督到来的时代。此后,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把他的旨意以成文的形式交托教会,使教会在生活和教义上有了永恒不变的准则。这并不是说从上帝的角度来看这是必要的,因着他的全能,即使没有成文的圣言,上帝也能够把救赎之道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在教会中保守真理。然而,从我们人的角度来看,是有这样的必要的,目的就在于使真理得以更好地
保守,抵挡人的败坏。因为人心总是倾向于迷信和属血气的宗教,心中有无数异端的种子。对于保护教会,抵挡魔鬼的诡计,这也是必要的。魔鬼的目标始终是用异端的烟幕使教会失去光泽,他晓得没有真理的知识,就没有真正的敬虔。最后,上帝的圣言成为成文圣言之所以是必要的,还在于使福音能够更有果效地传达给教会中的每一个成员,从父亲传给孩子,并在列国之中更加迅速地传播。犹大需要写信(犹3)。成文的圣言是我们路上的光(诗119:105)。人说话若不以律法和训诲为标准,“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光”(赛8:20;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因此,成文圣言的存在是大有必要的。 罗马天主教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各样的传统和带有迷信色彩的传说,就反对成文圣经的必要性,提出以下的主张: 异议#1:没有成文圣言的教会一直存在过,当使徒们最初在外邦人中传福音,并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的时候就是如此。 回答:这只是短时期内的事。虽然他们没有直接拥有成文圣言,但他们有使徒们的话语。使徒们受圣灵所感,他们的话语也是无谬的。在通常意义上,使徒们所开创的教会仍有上帝的圣言,而且教会之间是彼此分享的(西4:18)。散居在外邦之中的犹太
人有上帝的成文圣言,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使徒们传福音的时候,他们往往是首先相信的。 异议#2: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说,成文圣言仍然如不存在一样。 回答:他们听到上帝的话语被宣读,听到传道人引用圣经的段落,如此他们的信心和那些能够阅读的人的信心一样,都是建立在上帝的成文圣言上。 异议#3:主的子民由主自己亲自教导,因此不需要其它训诲(参看赛54:13;耶31:34;约壹2:27)。 回答:(1)同样可以推论教会不需要什么传统,有必要把传统丢弃。 (2)当上帝藉着他的圣言教导他的子民的时候,他们就得到上帝的训诲。 (3)上帝藉着他的圣言赐下圣灵,二者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徒10:44)。 圣经就是由上帝的成文圣言组成的,共有66卷书。其中,39卷是在基督降世之前写成的,因此称为旧约(林后3:14)。旧约全书的开始是摩西所写的第一卷书,一般称为《创世记》,旧约的最后一卷书是《玛拉基书》。这些书卷的划分有多种方式,比如“摩西和众先知”(路24:47);以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路24:44)。通常划分如下: (1)律法书,也就是摩西五经;
(2)历史书,从《约书亚记》至《以斯帖记》; (3)诗歌书,从《约伯记》至《雅歌》; (4)先知书,包括从《以赛亚书》至《但以理书》4个大先知书,和从《何西阿书》至《玛拉基书》12卷小先知书。 新约全书包括基督之后写成的那些圣书,以《马太福音》开始,以《启示录》结束。这些书卷划分如下: (1)历史书,是指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 (2)教义书,从《罗马书》至《犹大书》; (3)预言书,是指使徒约翰所写的《启示录》。 伪经(theApocryphal),意思为“隐秘”之书,并不属于圣经之列。这些书卷既没有在教会中宣读,也从未被确认为来自上帝的默示。它们都是属人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今天仍然有许许多多。它们是在基督之前的时代写成的,既不是先知写的,也不是用希伯来文写的,而是用希腊文写成的。这些书卷既不是赐给教会的,保管上帝圣言的犹太人(罗3:2)也不承认它们。它们本身有很多谬误,也有一些与正典矛盾的异端性的说法。要想对它们有更全面的理解,可以参考荷兰翻译家所翻译的Statenbijbel一书,其中伪经的序言一文写得很好。这一序言也充分地说明了罗马天主
教的不合理之处,他们后来把这些伪经书卷吸收为正典。 既然圣经是基督徒教义和生活的唯一准则,所以魔鬼就想方设法,竭力运用他所能够使用的各种工具,来颠覆这一根基,使圣经阴晦不明。因此,我们应当竭力为圣经辩护,为此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各卷书的本源-既包括主要的来源,也包括次要的来源,2)各卷书的内容,3〕各卷书的形式,4)各卷书的目的,5)各卷书的读者,6)各卷书的益处。在考察这些因素的时候,我们也将处理相关的争议。 4.圣经的本源(TheOriginofTheHolyures) 涉及圣经的本源,我们就要考虑直接原因,也要考虑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或唯一的本质性的原因就是上帝。证据如下: 1)以下的表达贯穿整个圣经,“耶和华如此说”,“上帝说”,等类似的语言。 2)上帝不仅亲自大声宣告律法(出20),而且还记录在两块石版上(出34:28)。 3)上帝明确吩咐圣经的著者把他的话语记录下来,“你要将这些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出17:14);“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出34:27);“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启1:11)。 这在其它一些经文中也有所表达,如《
以赛亚书》30章8节,《耶利米书》30章2节,《希伯来书》2章2节。各种书卷的序言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这些书卷载有圣经作者的标记,不管他们是先知、传福音的,还是使徒。 4)全部圣经都见证上帝是圣经的直接原因,“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3:16);“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耶和华的灵藉着我说,他的话在我口中”(撒下23:2)。 我们之所以如此阐明,是为了驳斥罗马天主教的主张,他们否认圣经是因着上帝的吩咐而写成的,主张圣经是因为或这或那偶然性的原因而成就的。他们之所以坚持这样的主张,其隐秘的动机就是破坏圣经的权威,好使罗马的传统得到信任和尊重。他们试图以如下的方式证明自己的主张:假如圣经是因着上帝的吩咐写成的,上帝就会让人写成一本有条理的书,把与信条有关的所有事项都有条不紊地记录下来,其中的话语和规定都清清楚楚,这样就不会有任何的误解和异端从中发出了。 回答:(1)有谁作过上帝的谋士呢?有谁可以说,“你作什么?”(伯9:12);他使世人的智慧成为愚拙(林前1:20);“因为上帝的愚拙总比人智慧”(林前1:2
5);“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林前2:14)。 谬误和异端并不是从圣经中发出的,而是来自人败坏的理性。“因为你们中间不免有异端出现,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林前11:19;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 (2)我们并不否认有些事项是在具体的场景下记录的;然而,这并不排除以下的事实:上帝默示了这些话语,并使这些话语被记录下来。 5.圣经内在的神圣权威(TheInherentDivineAuthorityoftheHolyures) 问题:圣经中有些历史性记录,记载了许多恶人的话语和行为。涉及这些历史性记载,以及其它教义与生活的标准,圣经真是上帝的话语,有神圣的权威吗?人必须对此有所确信,才能尊圣经为上帝的圣言。然而,问题在于怎能确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呢? 回答:罗马天主教的答复是:我们之所以相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是因为教会如此教导。我们确实肯定:相信和宣布圣经为上帝圣言的真教会,是圣灵把人带到上帝的圣言面前,并由此说服人予以相信的工具。但是,教会既不是相信圣经为上帝圣言所依靠的根基,也不是使人得以产生确信的根基。恰当的说法是,藉
着内在的神圣的见证和圣灵在圣言中的说话,圣经本身就是使我们相信其神圣性的根基和基础。圣经的权威性来自圣经本身。 教会并不是人相信圣经为上帝的圣言所依赖的根基。 首先,教会的所有权威都源于圣经。除非依据上帝的圣言-只有传讲纯正的教义,拥有圣经所显明的真教会的标记,才可以称得上是真教会。否则,我们就无法承认一个教会是真教会。“建造在使徒先知的根基上”(弗2:20);“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约贰10);“……要躲避他们”(罗16:17)。 如果上帝的圣言是判断一个教会是不是上帝真教会的唯一标准,在承认那教会为真教会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进一步说来,如果我们不认可这一教会为真教会,我们就不能接受这一教会的见证。因此,我们并不是因为教会的认可才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而是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相信一个教会是真教会,是因为上帝的圣言证实她是真教会。房屋所依靠的是根基,而不是根基依靠房屋。一座建筑当顺服修建这一建筑的原因,而不是之所以建筑的原因顺服建筑。 规避性主张:二者可以互换;基督见证施洗约翰,施洗约翰也见证基督。 回答:作
见证是一回事,作为信仰的根基是另一回事。基督是真理的化身,他的见证是满有权柄的;然而,约翰只是揭示真理的器皿,这与今天的传道人一样。但上帝的仆人绝不是听众的信心所依傍的根基;唯一的根基就是主耶稣基督。我们毋宁与撒玛利亚人一起宣告:“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4:42)。 我们之所以尊敬一个人的话,是因为我们尊敬这个人。政府所发布的法律,其要求顺服的权威来自政府本身。法律的权威并不是来自发布、宣读和展示法律的人。因此,我们承认圣经有神圣的权威仅仅是因为上帝是言说者,“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赛1:2)。教会的作用只不过是一个传令官的角色。 假如圣经的权威源自教会,我们就会把教会看得高过上帝了,因为谁使某个人的话语具有可信性和重要性,谁的权威就大过那说话的人。没有人高过上帝,也没有人能够把权威性赋予上帝的话语。“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5:34),这是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虽然施洗约翰为他作见证,宣布他就是基督,但主耶稣的旨意绝不是让人仅仅因此而信他。约翰的见证只是实现目的的一个工具。“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
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约5:36)。 异议#1:“……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为真理提供支持和依据的教会,其权威性也必须作为真理予以接受。教会与真理的关系就是如此。 回答:我特别否定这一主张的结论。教会中最突出的人被称为柱石,不管是在圣经中,还是在我们的日常谈话中都是如此。“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加2:9)。 然而,这些人并没有赐给教会权威性,使教会被承认为真教会。同样,教会是上帝圣言的保守者和保护者。假如没有教会,上帝的圣言和包含在其中的真理就会完全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柱石和根基”这一表达并不是指给予权威性和可信性,而是指保守、保护上帝的圣言。上帝的圣言已经交托给教会(罗3:2)。教会的呼召就是保守上帝的圣言,并加以保护,同时予以广传。难道这给上帝的圣言颁发了什么证书吗? 异议#2:假如教会没有这样宣布,就没有人知道圣经是上帝的圣言。上帝现在不在从天上宣告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因此,为了使人听到,就有必要由人作出这样的宣告。 回答:(1)如果没有传令官宣告,就没有人
知道政府制定了什么法律,但法律的权威并不是来自传令官。此处的情况也是如此。 (2)认为没有教会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能知道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这种说法并不成立。曾经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个人出生、成长在远离他人的地方,对于教会的存在一无所知,他偶然在自己家中发现了一本圣经。他殷勤阅读,从读经发现了莫大的喜乐,读经成为他最终蒙恩归正的工具。因此,他承认圣经是来自上帝的,他越来越喜爱圣经。我本人就认识一个这样的人,在这个人身上所发生的,当然也能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对教会一无所知,当然对教会也不关心。但是,他们仍然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甚至努力借助圣经来寻找真教会。是教会还是别人送给我们圣经,并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本身并不重要。不管是教会送的,还是别人送的,圣经都会激励人细细查考,在查考的时候,就会发现圣经中就有上帝是其作者的证据。 (3)反对者会声称罗马天主教教会是真教会,圣经的权威性是由它给予的。然而,我们相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并不是因为罗马天主教教会说它是它才是,因为我们并不承认罗马天主教教会是上帝的真教会。因此,我们能以更大的确定性-强过他们十倍-宣布
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我们这样宣告并不是以承认罗马天主教教会是真教会为基础。圣经的神圣权威不是来自教皇,也不是来自教皇会议,更不是来自罗马天主教教会整个的权力机构。 异议#3:教会存在于成文圣言之前,且比成文圣言更著名;因此,圣经的权威是教会给予的。 回答:教会的历史并不比圣经更古老;事实恰恰相反。圣经是教会的种子。第一个福音信息是在教会存在之前发出的,而且教会的产生就是由于这一福音信息的发出。当然,在圣经还没有完全成典之前,教会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不管是摩西的书卷,还是摩西之后的书卷,其信用都不是教会给予的。今天,当有人出生的时候,周围一般都有圣经,所以,圣经和教会同时存在。一般说来,在理解何谓教会,明辨教会当如何对待圣经之前,人就已经开始尊敬圣经了。由此而论,人们对教会的承认并不多于圣经的承认。反过来正合适。即使假定教会的存在确实早于圣经,并获得人们更多的承认,也不会使它有特权宣布圣经是神圣的。 因此,教会并没有把神圣的权威给予圣经。我们相信圣经是神圣的,并不是因为教会宣布如此,而是圣经本身就向留意聆听、阅读的人显明了它的神圣性,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
(1)圣经和使徒书信的序言,常有如下的话,“耶和华如此说”,“主说”,“听耶和华的话”,等等,使人心感动。 (2)圣经启示了关乎上帝的崇高奥秘和各样的属灵之事,这些都是自然所无法启示的,也是人类所无法想象的,而且没有圣灵的感动,人也无法理解。所以,圣经本身显明了他的神圣性。圣经的这种神圣性不仅显明在其诫命的圣洁和纯正上,也显明在圣经所吩咐人的行事为人的方式上。因此,不以此圣经为本的其它所有著述都是世俗的、粗俗的、虚妄的、愚拙的,而那些以圣经为本的著述与圣经相比较,就像活人的画像一样。 (3)圣经的神圣性从它对人性的影响力上也进一步地显明出来,不管福音传到哪里,就有人心被征服,降服于圣经的权威之下。那些承认圣经真理的人越是受到压抑和**,圣经所发挥的影响力就越大。 (4)圣经所发出的奇妙之光也显明了圣经的神圣性。圣经用这奇妙的亮光,照亮人的灵魂,使人的内心和外部行为都发生改变,并用甜蜜的安慰和无法言说的喜乐充满那些信靠之人。圣经使信者以爱和喜乐承受各样的逼迫,并甘心乐意地为真道舍命。 (5)最后,圣经中的预言也显明了圣经的神圣性。圣经中的这些预言,在数千年之前就
预告将要发生的事,后来果然清楚地应验了,因此,这些预言得到了证实。 此类事项都是圣经的神圣性所发出的光辉,这内在的光辉照亮世人,使人确信圣经的神圣性。然而,要完全说服某人,特别是一个运用自己败坏的理性进行判断的人,这一工作只有上帝的圣灵才能做到,因为圣灵是信心的圣灵(林后4:13)。圣灵赐给人信心(林前12:9),并且见证圣灵藉着圣经所说的话是真理(约壹5:6);“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林前12:3)。 6.上帝为人提供圣言的间接原因(TheMediateCauseWherebyGodHasProvidedManwithHisWord) 我们已经考察了上帝为人赐下圣言的直接原因,现在我们来考察间接原因,亦即主所乐意使用的向人提供他的圣言的方式。这些都是“人被圣灵感动,就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他们接受了启示, (1)通过直接的发话,“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民12:8); (2)通过魂游象外(徒10:10),“被圣灵感动”(启1:10); (3)通过梦,上帝向人说话(太1:20),或通过伴随有话语宣告的异象(创1
8:13,17); (4)通过天使,是在人睡觉的时候,魂游象外的时候,或清醒的时候(创18:2)。不管具体方式如何,先知接受了启示,他们,以及传福音的和使徒们,都是在感动他们的圣灵的默示下写作的(提后3:16),圣灵感动他们(彼后1:21),引导他们明白各样的真理(约16:13),将受于基督的告诉他们(约16:14)。 这些人在写作的选材、语言和风格上都受圣灵的引导,用教会所使用的语言写作,由此使教会能够明白圣经。旧约圣经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因为那时教会只是存在于以色列一个国家中,只有几章是用亚兰文记载的。亚兰文与希伯来文极为相似,明白希伯来文的几乎都能完全明白亚兰文。新约圣经是用希腊文写成的,那时,在外邦人中间,希腊文是最常用的语言。 这两种语言在圣经中都保持得完美无暇,尽管各种抄本有一些书写或印刷方面的错误,异端也试图在各个地方败坏经文,圣经仍然是完美地保存下来。这是由于主的信实的看顾,也是由于犹太人和基督教会对抄本的精心保守。 只有此前提到的语言是真实可靠的,有内在的权威,既可信,又可接受。正是在这些语言中,主按其美意,藉着圣灵的默示和引导,使他的圣言被记
载下来。所有的译本都应根据原文予以核实。凡与原文不符的必须离弃,因为上帝并没有使他的圣言记载在翻译的语言中,仅仅记录在了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 罗马天主教认为常用的拉丁文译本是权威性的,尽管他们之中某些更有学问,精通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人,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其他的人宁愿死在愚昧之中,也不愿认识真理。他们这样试图削弱原文的权威性,充满了愚昧,是不值得一驳的。 7.上帝的圣言的精义或内容(TheSubstanceorContentsoftheWordofGod) 上帝圣言的精义或内容就是恩典之约,或者换句话说,它包含了信仰与生活的完美准则。这一准则就包含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以下的说法并不正确:这一准则的各个部分要分别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找到,亦即旧约圣经对旧约上帝的教会来说是不充分的,没有旧约圣经,新约圣经就不足以使人得救。这种说法使得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仿佛是在绝对的意义上彼此属于对方,不能分离。如果圣经的一卷书丢失了,这一准则的一部分就失去了,因此这一准则就不完全了。一卷书或几卷书-比如说,摩西五经或四福音-都包含有一套完全的信仰和生活的准则。有些人只是拥有这些卷书,但是,如
果他们对这些卷书有正确的认识,仍然能够得救。然而,各位先知、传福音的和使徒们,为我们写了很多书卷,所见证的都是同一真理。藉着这些书卷,主把他奇妙的慈爱向我们显明了。一卷书会显明一个教义,比其它各卷书要全面、清楚,而另外一卷书则是讲明另一个教义。因此,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的各卷书,一同使我们相信并遵行上帝所吩咐的,这就是说圣经之外的任何东西可以不予相信,不予遵行。如此就使我们面对以下的问题: 问题:上帝的圣言是信仰与生活的完美准则,这是不是说不需要有任何的加添呢? 回答:罗马天主教否定上帝的圣言为我们提供了完美的准则,坚持说,必须以对待成文圣言同样的尊重和信心,来接受不成文的传统。我们则是恰恰相反,主张上帝成文的圣言是完美的准则,由此把所有与教义或生活相关的未成文传统,作为人的杜撰予以否定。这是得到了圣经的证实的,“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诗19:7)。作为先知的大卫,不仅提到上帝圣言内在的那种详尽的全备性,更强调上帝的圣言对人的作用:它能把得救的智慧传递给人,使人最终悔改归正。因此,上帝的圣言包含了教义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基本要素。假如
不是这样,那么,上帝的圣言既不能使人归正,也不能为人提供合宜的智慧。上帝赐下他的成文圣言给我们,目的很明确,就是让我们藉此可以实现我们人生的意义。“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如果上帝的圣言作为教义和生活的准则,既不充分也不完备,这一目的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得出结论说,上帝的圣言是全备的。 成文圣言能够教导真理,制止谬误,使人归正,分辨真假,使人走向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一言以蔽之,它能够使人有得救的智慧。不需要别的了,因为有了上帝的圣言就有了一切。确实,从圣经的生命力和功效性来看,它既是完备的,也是充分的。请注意《提摩太后书》3章15-17节所言:“这圣经能使你因信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规避性主张#1:圣经上所用的词汇是“有益的”,而不是“充分的”。对于写作来说,墨水既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但其本身并不是充分的。 回答:圣经上写到,圣经能使我们有得救的智慧,有益于得救的一切都是必
要的,也是充分的。因此,不需要另外的要求。太阳对于照明是有益的,这就是说太阳是充分的,当我们得到太阳照耀的时候,其它的光既非必需,也无益处。 规避性主张2:此处使徒所指的是旧约圣经。假如旧约圣经对人的得救来说是充分的,那么新约圣经就没有必要了。既然新约圣经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有益的”几乎就与“有利的”一样了,但并不等于是“充分的”。 回答:(1)在旧约圣经所应许的基督到来之前,旧约圣经是充分的。新约圣经并没有提供一套与旧约圣经中不同的教义和生活,只是解释了旧约圣经的成就。假如旧约圣经是有益的,对于那时的人来说是充分的,那么,基于它们的充分性,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合在一起就更是有益了。 (2)当保罗把这些话语写给提摩太的时候,几卷新约圣经已经可以得到,因此也包括在内。 8.禁止增加和删减圣经(TheAdditiontoorDeletionfromtheHolyuresProhibited) 禁止对成文圣言有所增加或删减。圣经中所记载的与此类行为有关的咒诅证实了此点。因此,上帝的圣言是唯一的完备的教义与生活的准则。这在圣经中处处可见,“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
加添,也不可删减”(申4:2)。“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上帝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上帝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启22:18-19)。“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规避性主张#1:摩西所指的只是他所说的,并不是他所写的;约翰所指的只是他所写的《启示录》一书,并不是指全部圣经。 回答:因着主的吩咐,摩西作为上帝忠心的仆人,就把他所说的话记录下来。在写《启示录》的时候,约翰所写的是上帝圣言的总结。约翰把他的禁令恰恰放在了《启示录》的末了,是作为上帝在其圣言中全部显明的与记录的旨意的印记。这一禁令的原因对于每卷圣经来说都是一样的,因此,对于整个圣经来说,之所以附加这样的禁令,原因就在于上帝是这些著述的默示者,而不是其他人。 规避性主张#2:先知给摩西的书卷增加了很多,使徒们则对律法书和先知书都有所增加。 回答:对于教义和生活的准则来说,并不是这样。但是,从解释、扩编和应用来说,这是在上帝的默示和吩咐下进行的。保罗把上帝的旨意都讲明了(徒20
:27),然而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的教导(徒26:22)。 规避性主张#3:圣经上所说的增加或删减,是指与记录的上帝的圣言相矛盾,败坏上帝的圣言的东西,并不是指符合或补充圣经的东西。 回答:对于一个完备的作品,不管增加什么,都有败坏的效果。谈及增加或删减的经文,所指的不仅是那些与上帝的圣言相矛盾的东西,而是涵盖所有的例外,是指一切在成文的圣经之外所写的任何东西(加1:8)。 圣经之外的所有传统,都是人的发明和设计。基督和使徒们并没有传递给我们任何传统。基督或任何一个使徒都不曾把我们指向未成文的传统,而是始终指向上帝的圣言(参考赛8:20,路16:29,约5:39,彼后1:19-20)。上帝谴责一切人的传统。“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罗马天主教的传统是迷信性的,充满了谬误,与上帝的成文圣言显然不合。 异议#1:圣经的许多书卷已经失落了,比如《上主战记》(TheBookoftheWarsoftheLord),《义者记》(ThebookoftheJust),《以色列历代记》(TheBookoftheChroniclesofIsr
ael),《先知拿单和迦德书》(TheBookoftheProphetsNathanandGad),《老底嘉书》(TheLettertotheLaodiceans)另外,耶稣的所有言行也没有全部记录下来。我们也可以相信,使徒们还写了其它一些书信,并不在我们现在的圣经之中。因此,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圣经并不完全。 回答:(1)这些书卷从来没有被视为是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圣经上提到若干书籍,都是外邦作者写成的(徒17:28;多1:12)。 (2)我们相信基督确实说了很多话,行了很多事。而且,我们相信使徒们向教会写了很多书信,也是藉着圣灵的默示写成的。这些教会有责任接受这些书信是来自上帝的默示。然而,其它教会并没有得到这些书信,而且在使徒时期之后,这些书信并没有为上帝之教会的缘故保存下来。因此,我们现在所有的圣经书卷或许并不完全,然而仍然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完备的准则。整个的福音就包含在其中,在圣经之外,没有任何关于基督和使徒的说法或书籍,被公认为会众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实际上,即使我们拥有的书卷更少一些,我们仍然拥有完备的准则。然而,虽然是同一福音,上帝仍是藉着许多人,并藉着许
多方式,详述、应用、解释,丰富充足地提供给我们,这全是上帝的恩慈。需要分清事物的根本和细节。 异议#2:“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这表明很多基本的东西并没有记录下来。因此,我们必须说,圣经并不全备,所以需要由传统加以扩充。 回答:在基督复活之后,使徒们在信心和恩典上都很有力量,基督有长达四十天的时间与他们同在,在这期间基督向他们讲说了关于上帝国度的事(徒1:3)。因此,基督向他们所讲说的那些事情,是他们以前所不能承受的。那时,他们被圣灵感动,圣灵引导他们明白各样的真理(约16:13)。圣灵也把各样的事情教导他们,并使他们想起耶稣曾经告诉他们的一切话(约14:26)。所以,传统被消除了;圣经已经是完备的,并且继续保持其完备性,因为使徒们把“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徒1:1)都记录下来,这包括了得救所必须的一切。 异议#3:“所以,弟兄们,你们要站立得稳,凡所领受的教训(tradition),不拘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写的,都要持守”(帖后2:15)。此处使徒明确地提到口传的“教训”,并把它与书面所写的教训分开。因此,确实存在没有记载
下来的教训,但是这些教训也应持守。 回答:使徒保罗不仅写信,而且还讲道。然而,他讲道的核心与他所写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反过来也是如此。本质上都是同一个福音。因此,“信上写的”只是指不同的表达方式,并不是指本质上不同的东西。所以,这并能用于支持罗马天主教对传统的使用。 异议4:犹太教会也确立了各样的做法,并且是代代相传。然而,这些并不是上帝所吩咐的,比如在四月、五月、七月和十月禁食(亚7:5;8:19),守普珥节(斯9:21-26)、修殿节(约10:22)。同样,改革宗教会也有自己的传统,这表明我们可以并且必须持守传统。 回答:禁食的做法是上帝所吩咐的;禁食的必要、时间和环境都留给教会决定(珥2)。特别的感恩日也是上帝所吩咐的,何时举行以及次数都由教会决定。但是,教会要为后代立法,使人遵守这些节期,却没有圣经基础。这样的做法应予离弃,教会不应遵行。还有我们一些所谓的节日也应取消。涉及节日方面,请参考克曼(D.Koelman)所著的《论律例》(ResJudicata)一书,还有他写的其它一些学术性和灵修性都很好的作品。其它外在的宗教律例和仪式,基本上都是在上帝的圣言中有
所吩咐,相关的规定由每个教会自己决定,可以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作出调整。然而,在这样作的时候,要坚决避免迷信,而且要考虑到这些做法不会对教义和生活有不良的影响。这样,做到既不侵犯圣经准则的完备性,也不提倡未成文的传统。 9.旧约圣经:对新约基督徒的约束力(TheOldTestament:BindingforNewTestamentChristians) 问题:对于新约时代的基督徒的教义和生活来说,旧约圣经是不是仍然是准则? 回答:重洗派(theAnabaptist)的回答是否定的,然而,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我们的证据如下: 首先,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所包含的是同样的教义和同样的福音;因此,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所面对的环境不同,施行的方式也不相同。旧约教会期盼基督的到来,因此其服事是预表与影子性质的。新约教会反映基督已经来到,因此其服事是没有任何影子的。旧约与新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们来说,旧约和新约一样是准则。所以,我们会更加详尽地证明这在两约中都是显而易见的事,这也正是使徒在新约时代讲道时,说“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
的事”(徒26:22)的原因。 其次,从世界的开始到末了,只有一个教会。旧约各卷书是赐给教会作为规范的,新约圣经也是如此。即使那些礼仪,虽然是为了一定时期的施行设立的,仍然适用于新约时代的我们-并不是继续适用,而是从其中分辨上帝的真理和智慧,同时,也是为了从这些礼仪的具体规定中获得关于基督的知识。 第三,新约教会建立在使徒的根基上,也建立在先知的根基上。“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因此,先知的著述和使徒的著述一样,都对我们有约束性。 规避性主张:“先知”一词应当解释为新约先知,在《哥林多前书》12章28节,《以弗所书》3章5节,4章11节,我们可以读到关于新约先知的说法。根据所提到的次序,使徒首先提到的是使徒,其次是先知。 回答:(1)这些经文中所讲的新约先知,并没有留下任何的著述。因此,教会不能根据他们的著述进行建造。 (2)在新约圣经中每次提到先知的时候,一般都是指旧约中的先知(路24:25,27)。 (3)在先知之前先提到使徒这一事实,并不支持这种结论。在《以弗所书》4章11节,把先知放在传福音的之前,然而在新约时代,传福音的要
高过先知。 (4)基督和使徒们都是用旧约圣经来证明他们的教导。他们总是把我们导向旧约圣经,表明旧约圣经对于处在新约时代的我们仍然是有益的。“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从前所写的圣经(旧约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罗15:4);“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路16:29);“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彼后1:19);“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察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这一切尤为清楚地表明,旧约圣经各卷书正如新约圣经各卷书一样,对我们仍然具有约束力。 异议#1:“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于无有了”(来8:13)。既然说它已经渐趋陈旧,快归于无有,那么到现在早已化为乌有了。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旧约圣经对我们已经不再有任何的约束力了。 回答:在这段经文中,使徒所指的并不是旧约圣经,因为他推荐旧约圣经,并说旧约圣经于教训、督责等等都是有益的(罗15:4,提后3:15-17)。准确地说来,他在此处所指的是旧约的施行。此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探讨
。即使与旧约的施行有关的礼仪已经停止,但旧约圣经并没有废止,对我们仍然有约束力。 异议#2:“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11:13);因此,当约翰登上舞台的时候,就没有必要说预言了。 回答:先知和礼仪律宣告基督即将到来。成全就意味着应许的停止;就不要再把这些应许理解为仍然是预言性的了。然而,他们的预言在其它方面仍然有效。他们预言了基督的受苦、受死、复活和升天,并预言他再来审判这个世界。在这个意义上,预言不是到约翰为止,原因就在于这些预言还没有完全应验。在这节经文中,主耶稣讲到预言及其应验,但他并没有说到预言书是不是仍有约束力。前者随着基督的到来已经终止了,而后者则始终有效。 异议#3:“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因此,随着基督的到来,旧约圣经已经不再发挥作用了。 回答:使徒所指的并不是旧约圣经的持续有效性已经终止了,因为耶稣说得很清楚:“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准确地说,保罗所讲的是律法的目的,亦即律法的作用是把人引向基
督,他用生命和感情成全了律法,使人可以与称义有份。 10.圣经的内外组织结构(TheExternalandInternalCompositionoftheHolyures) 圣经的组织结构既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属于外在的组织结构包括圣经的次序性、明晰性、和风格的适宜性。圣经极其简洁地表达了每个教义,又传递出教义之间的内在的和谐性,同时显明了上帝的庄严性。正是藉着上帝的灵圣经才得以记录下来。世上的智慧人寻求使用华美的词汇,即使如此,他们也无法描述圣经的写作风格所显明出来的那种奇异的坚定、威严、崇高和优雅。演说家在其最优雅的演讲辞中所使用的语言,与圣经的语言相比,不过是农夫和幼童的语言。然而,要感受到这一点,他们的学识还远远不够。 圣经内在的组织结构是指与讲话者-亦即上帝-的思想和目的相对应的有条理的精确的意思。每句话的意思、感情,或主张都不是两重的、三重的,或四重的,从本质上讲都是单一的。基本的意思都是单一的,正如真理在本质只有一个一样,这是公认的事实。因此,圣经是清晰的,可理解的,因为圣经的讲说者是真诚严肃的,他要求他所表达的意思是单一的,简明的,好使他的听众不至因
为词语暗昧不明而产生混乱,误入歧途。 这样的意思是指字面的意思(theliteralmeaning),是以单一或复合的形式表达的。句子的意思是单一的,这单一的意思或是用明确的形式表达,或是用隐喻的形式表达。当一个人使用直接表达事物本意的词汇,把思想连贯地表达出来时,句子的意思就明确地表达出来,比如“上帝是公义的,人是有罪的。”为了更清楚、更委婉、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使用隐喻性的词汇,这时作者的本意需要推演出来,这就是用隐喻的方法表达字面的意思。在演讲中经常使用这样的表达方法,一般都是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希律是个狐狸,”意思是说希律这个人很狡诈。 假如把象征(type)和由象征所代表的事物(antitype)放在一起,就表达了作者复合的意思;句子的一部分包含象征,另一部分包含由象征所代表的事物。这在以下的经文中有所说明:“摩西在旷野如何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约3:14)。分别来看,这一句子的每个部分都有自己清楚的意思,然而,只有把两部分合在一起的时候,句子的真正意思才表达出来。在圣经中,圣灵所要传达的意思在本质上总是单一的。必须信靠这一真理,不加怀疑。同一件
事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因此,也可以用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然而,每种表达都是与上文下理完全相合的,必须找出其上文下理,并在上文下理中予以理解。所以,圣经的观点和表达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二者彼此吻合,绝无差异,在本质上更不矛盾。因此,圣经并不允许对同一事项或经文进行不同的解释。 11.圣经不能有多种解释(ureisnotSubjecttoVariousInterpretations) 为了便于把教皇置于审判的宝座上,罗马天主教主张同一段经文有四种意义。一是字面的含义(literalmeaning),顺便一提,这是我们所承认的唯一的含义。二是寓意的含义(allegoricalmeaning),亦即象征的意义,是用暂时的物质的东西象征那些属灵的事宜,比如在《加拉太书》4章24节,夏甲和撒拉所代表的就是两个约。有时也用自然领域中的事物来教导、督促人完成自己的责任。《哥林多前书》9章9节就是一个例证,“难道上帝所挂念的是牛吗?”这是劝勉会众照顾他们的传道人。第三,类比性(analogicalmeaning)或神秘性的含义,比如用世上的东西来描写天堂。在《启示录》21章2节,所言
的“耶路撒冷”就是指天堂。第四,比喻性的含义(tropologicalmeaning),这种意思是通过词语的互换确定的,当把经文引申适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或修正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时候,就用比喻的方法表达意思。 有人主张在一节特定的经文中,一个意思是明确的,而在另外的经文中,则有另外的意思,这种观点我们是乐意接受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考虑的是圣灵所默示的字面意义,不管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主要的,还是隐喻的。然而,每段经文都要找出四种意义来,这就不可思议了。间或把一段经文分为数种应用,我们也可以容忍;假如有人在这个方面行事愚拙,超出了理性的界限,我们也可以接受。但是,坚持圣灵对每段经文都有四种解释,就使圣经显得荒唐可笑了。虽然上帝是无限的,能够同时理解无限领域中的许多事情,但他并不是向他自己说话,而是向人说话,而人的智力则是脆弱的、有限的。当上帝说话的时候,他是希望人能够清楚明白的,正如人藉着语言向其他人表达自己的思想一样。人说话的能力并非来自圣经;准确地说,圣经是用人的语言写成的。圣经使用人的语言说话,其表达的方式非常清晰可辨,容易理解,远胜过最杰出的律师所能表达的。这样作的目的
是为了尽可能地不使人产生误解。对于圣经的误解都是因着人的无知和顽固产生的。有几个问题与此相关,需要处理。 问题:是不是每一个有可能想到的意思,都包含在圣经的经文之中呢? 回答:谁能想象会有人对这样的问题给予肯定的答复呢?但是,今天确实有一些个别人如此相信。但我们强调对这一问题的答复是否定性的,原因如下: 首先,从前面一段中所陈明的四个理由来看,很显然排除了圣经有多重意思的主张。这一原则对此处的问题也同样适用。 其次,假如这种主张是正确的,那么整个圣经就没有确定的意思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就会同时被当作真理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一段经文有数种不同的意思,一个人可以接受这一种意思,另外一个人可以接受另外的意思,这些不同的意思都有同样的价值。这样我们就要容忍每一种意见,因为对于所争议的经文,每个人都能够对自己所选择的意思作出合理的解释。坚持这种主张,所得出的逻辑结论就是如此,这对于每个人都很显然。是不是确实有把这种观念如此应用出来的人,只有那些和他们有交流的人才知道。然而,这种观念显然使真理和谎言共存。 第三,那些所能想象得到的极其低下、荒唐的解释也会被当作真理接受,
若干人对诸多经文的解释已经将此显明。主张这种立场的人,即使他们自己感到有的解释是荒谬无凭的,也无法予以抵制。因此,这种观点是对圣经的亵渎,是对上帝的侮辱。它所暗示的就是:上帝说话模糊不清,在同一段经文中表达了很多各不相同、彼此矛盾的意思。 第四,即使人的作品,诸如遗嘱、契约、金融收据,我们也不可以这样处理。这样解释是何等丢脸的事啊!我们更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解释永生上帝的圣言了,因为他所表达的每一个教义,以及他的每一个意图,都是用最恰如其分、井然有序、清清楚楚、断然无疑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即使上帝以假定(假如我可以这样说及上帝)的方式表达,aimatallthatistrueinoneparagraph,他所言的也绝不是他自己,而是人。因此,他是以人的方式说话,使人最容易理解。 规避性争论:这一原则只在经文的意思既不与真道的原则矛盾,不与圣灵的神圣目的抵触,也不与上下文冲突的情况下适用。 回答:(1)假如我们把这一原则的细节依逻辑推理,得出最后的结论,就会彼此矛盾(contractioninadjecto),因为后来的结论就会否定前面的结论。所隐含的意思就是圣经中的任何话都
没有什么真正的含义,因为所有意思都是根据这一原则所应用的方式来决定。 (2)应用这一原则,所确立的经文的意思都是来自人的专断,这样圣经中所启示的信仰的尺度就被重新界定了。已经有好几位人士参照各种经文的解释,说明了这一原则的瑕疵。这样一来,不管是怎样解释,都可以接受。根据这一原则,这些经文的不同意思都是来自圣灵的,这就使人随意断章取义,迎合自己的意思。这些规定对于分辨经文的正意很有必要,也是医治那些坚持认为每个字的意思,并非其本身潜在的意思之人的良药。一段经文的意思只能是与此段经文所在的具体环境的要求相吻合的意思。 异议#1:很多经文都允许有一种或两种解释。请教各种各样的有学问的圣经注释者,注意聆听从教会讲坛上的讲道,你就会发现确实如此。即使反对这一原则的人也是如此,这表明任何经文都可以从这种意思来理解,也可以从那种意思来理解。很显然,即使那些反对这一原则的人也同意经文有不同的解释。 回答:当注释者写作或讲解的时候,他们会提到一个单词有各种不同的意义,他们并不是承认一段经文,或经文中的这个单词,同时可以有数种意思。他们只不过是承认:因为理解有限,无法对这段经文作出明确的
解释,所以不敢断然主张哪种意思是圣灵的本意。假如需要强调的话,还是应当把译文与原文比较对照。 异议#2:在人寻求明白圣经意思的时候,这一原则产生诸多的亮光,使人能够充分领悟经文的力量和重点。 回答:(1)这一原则会使人非常难于理解圣经。只有当人除掉他对真理的热爱的时候,这样的原则才能使他快快地理解圣经。那样,什么都可以接受了,人也不会犯错误,圣经上的话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怎么方便就怎么解释。 (2)上帝的圣言总是主次分明的,所有的话语都满有果效,所以一词一句都不可稀释。那些想引进异端邪说的人,或者想继续保持他们的异端思想的人,总是充分运用、特别强调经文的某一部分,仿佛如此就能改变经文的真义一样。学者们都熟悉这种雕虫小技,当听到有人如此解释圣经的时候,那些思想单纯的人一定要注意保守自己。 附加性异议:每个人都明白,语词有时要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有时要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因此语词本身包含多种意义。有些语词或句子可以从一个很广泛的角度来看,这样就包含了从中自然流出的各种意思。由此看来,很显然,我们在运用语词时,既可以充分强调,也可以不那么充分地强调。 回答:这一问题
涉及到语词的各种意思,在一节经文中是这样的意思,在另外的经文中可能是那样的意思。假如一个语词在一段经文中是一个意思,这并不意味着在另外的经文中它必然具有同样的意思。一个语词的意思要由其所在的特定的经文来决定。一些语词是指特定的教义,而另外一些语词的含义则很宽泛,包括一般语词所具有的各样意思。有时其丰富的含义充分表达出来,有时则要从下文中推出。在这一过程中这些语词的的字面意义就会被挖掘出来,但这一过程本身既不决定语词本身的力度,也不决定其所强调的重点。 问题:是不是与信仰和生活相关的所有教义,都要根据记录在圣经上的话来确立,假如不是如此,就不是合乎真理的教义吗?能不能用逻辑上的因果必然性这一原则来确定经文的含义? 回答:为了否定婴儿施洗,重洗派所坚持的就是第一个原则。我们所坚持的是第二个原则,理解如下:我们不接受人从自己昏暗的败坏的理性所推导出来的东西,但是包含在经文之内,通过逻辑上的必然性而显明出来的道理,我们则予以接受。证明如下: 首先,人是有理性的,他的话语也是有理性的。在人所有的交流中,人的语言一般都隐含着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既然上帝是按人的方式向人说话,他的言语
表达也隐含着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有时这些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是说出来的,有时只是简略提到-包含在言外之意中。在圣经中所表达的无数的有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的句子中,我们可以考虑以下的例证:基督,众信徒的元首,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这一命题所包含的意思是:从属灵的方面来看,基督的所有信徒必定都是有生命的。后者是包含在前者之中的,也可以从前者推演出来,“……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以下就是隐含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的例证:“我是你父亲的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6)。这节经文含有以下的意思: (1)那些在摩西之前去世的人仍然活着; (2)将来死人会复活。这在《马太福音》22章31-32节中得到了确证:“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其次,圣经的目的是要让人得益处,用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提后3:16)。如果不用推理的方法,就无法把经文应用在自己或他人的身上。人都是运用推理进行思
考的:“既然上帝在圣经中这样讲了,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不要作,另外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到;在这个方面我犯了错误;在这一领域中我不应当认为自己失败了,但应当从中得到鼓励。”既然我们的名字并没有记录在圣经上,除非这样推理使用,否则我们怎能从圣经得益处呢?所有的应用,都是根据推理来应用的。 异议#1:假如确实如此,那么我们的信仰就建立在容易出现错误的根基上了,因为人的理性在推理过程中常常出错,在这样得出结论的时候,人就会出现谬误。不管一个人声称通过逻辑性的推演,从圣经中得出了什么结论,都有可能受到其他人的批驳。 回答:(1)从逻辑的角度来看,不能说,因有出现错误的可能性,所以就必然导致错谬。虽然我们的眼睛有时观察得并不正确,但一般说来事情并没有看错。一个人由于近视或远视而不能清楚地看到的,其他人能够清楚地看到。 (2)我们的信仰并不是建立在从特定的经文中所引出的理性推论上,而是建立在圣经本身的基础上。我们推理的能力只是一种工具,用于认识经文中所表达的特定的教导。这样的结论是不能从自然领域中得出的,惟有以上帝启示的真理为基础才能得出,上帝所启示的真理才是我们信仰的基础。我们的推理不能
推演出经文不具有的任何东西,而是要把经文本身所包含的东西引发出来,予以揭示。因此,我们的信仰并不是建立在推理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的圣言上。 异议#2:“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以随私意解说的”(彼后1:20)。因此,我们必须断定,一切与信仰有关的事都必须以圣经中明确的话语为基础,私意解释是不合适的。 回答:私意解释并不是根据推理对一段经文予以理解和认识。假如这是私意解释的话,圣经就会对教训、督责之类的事没有什么益处了(提后3:16)。查考圣经的劝勉(约5:39),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13),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不需要留心了。很显然,涉及圣经之事,每个人都应当慎思明辨,而且必须如此才行。私意判断是指杜撰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只是来自个人的思辨。这是让圣经适应自己的主张,并把自己的主张宣布为相关事宜的最终权威,“我决定应当如此如此解释。”私意解释是把圣经中本来没有的意思加进去,并不是从圣经中引发出解释来,这种解释是一个人自己的理性的产物和结论。 异议#3:“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2:8)。
这种演绎性的推理属于哲学性的活动。我们一定要禁绝用演绎的方法去导出没有实质意义的结论。 回答:使徒所禁止的是对推理的滥用,而不是把一切合理的使用都一概禁绝。哲学是一门推理的艺术。借助推理获取对特定事宜的认识,这是人人生来就有的能力。不管是在思维活动,还是在语言活动中,人所使用的都是这种能力。通过不断练习,这种推理的能力就会不断改进。在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就是借助推理获取智慧的愿望,我们不能给哲学本身贴上“虚空的妄言”的标签。保罗并没有说哲学是虚空的妄言,他所说的是:在他们的论辩中,诡诈之徒编造出一些表面上合理的东西,然而实际上却是虚谎的,很容易欺骗、误导那些心地单纯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和他们的活动,都应当保持警惕,宁愿听从圣经,不要听从他们的推论。然而,这与正确地使用理性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我们在努力理解圣经的时候,要运用理性作为工具,引出圣经中所隐含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以圣经为基础得出结论而已。这是对理性的正确运用。 异议#4:“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5)。必须击破各样的计谋,使人所有的心思
意念都顺服基督。因此,人绞尽脑汁,从圣经中得出的所有结论都应予以摒弃。 回答:(1)如果人必须停止判断和思索,就使自己不再是人了。假如停止判断和思索,他就连明确地记录在圣经中的东西也要摒弃了,但是,即使这样作,也要经过判断和思索才能作到。 (2)这段经文本身就对自己有很好的解释,它所指的是那些拦阻人认识上帝的各样计谋和使人自高之事。这样的东西必须予以攻破,使其完全顺服基督。但是,此处所指的并不是慎思明辨的过程。只有借助思考和判断,人才能够获取关于上帝及其圣言的知识,发现圣经中、以及每节经文中所包含的意思,并通过推理的方式找出促进良知的道理。 12.圣经的明了性(ThePerspicuityoftheHolyures) 问题:圣经是明了的吗? 回答:罗马天主教主张,圣经晦涩难明,若非借助不成文的传统和教会的权威宣告,就无法理解;惟独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解释保持一致,才能理解每节经文的意思,因为经文的意思到底如何是由天主教教会来决定的。 我们的回答是,(1)圣经中有些事情确实超出人的理解,比如上帝存在的方式,他在本质上是独一的,又有三个位格。他的永恒性、不
受任何局限的无限性、他无条件的美善、基督神人二性的合一,以及类似的奥秘,确实超出人的理解。这些真理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每个人一眼就能看到它们都记载于圣经之中。然而,既然这些事情是人所无法完全理解的,所需要的就是以信心接受。 (2)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圣经,这在圣经中表达得很清楚。同样,虽然太阳是一个熠熠闪耀的发光体,但眼瞎的人却无法看到太阳。几乎眼瞎的人只能看到一点的亮光,因此无法清楚地分辨事物。即使在那些能够看见的人之间,观察的时候,所看到的清晰程度也不相同。这并不是因为太阳有瑕疵,都是因为人自身的缘故。属灵的看见也是如此。自然人只能从自然的角度来分辨上帝的话语、其中的意思和内在的和谐;然而,他是无法从属灵的视角来明白的,因为这对他来说是愚拙。在这种事情上,他就像瞎眼的外邦人一样蒙昧无知。上帝宠爱一些人,赐下亮光,使他们能够感受到神圣真理的荣耀和宝贵。那些接受了恩典的人,受到上帝的恩宠,在阅读或听道的时候开了心眼,得以明白真道。在这种情况下,仍有程度的不同。孩子,年轻人,还有成年人,每个人所得到光照的程度并不一样。但是,即使蒙受光照程度最小的人,也知道基督的心意,
当他们留心阅读圣经的时候,就能够理解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知识。他们辨明包含在圣经中的真理,明白并相信,原因就在于这是从圣经中找到的。其他人进步大,就明白较多的教义性的真理,并晓得彼此之间的关系。还有些人显然得到的光照更多,但仍然还是学生;他们的亮光与天上圣徒的知识是无法相比的。 (3)我们必须承认,圣经中的许多经文,个别考察的时候,虽然也许并不晓得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但参照与敬虔和救赎相关的教导,仍然可以有清楚的理解。越是殷勤地查考圣经,就有越多的经文值得思考。这些经文与其他经文之间彼此的关系也不会立即分辨清楚,并不是因为经文本身不清楚,没有次序,更不是因为经文本身不合适,而是因为查考圣经的人缺乏光照。 (4)即使那些博大精深的人,对圣经的认识也是不完全的,许多人的了解都是非常有限的。确实需要有人教导,这并不是因为圣经本身不够清楚,而是为了使人可以获得看见亮光的能力。教导的时候不应仅仅是用传统的主张来传递教会的判断,也不要完全以传统的主张为准,而是讲明有关的事宜,用各种方式加以解释,使接受教导的人可以自己明白圣经要说的内容,从而逐渐领悟所教导的事项。 因此,对于圣经是不是
有充分的明了性这一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一个重生的人,即使蒙受的恩典极少,当他留心阅读圣经的时候,仍然能够明白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知识。在表达的次序和方式上,圣经不仅是明了的,也是那些心眼被开启的归正者(弗1:18),所能够理解的。理由如下: 首先,这是上帝亲口讲说的,“上主的训诲透彻,使人的心眼明亮”(诗19:8,现代);“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119:105);“灯照在暗处”(彼后1:19)。 其次,上帝赐下他的话语,目的就是为了启迪、治理、安慰他的子民,正如以下的经文所显明的那样,“……使人的心眼明亮”(诗19:8,现代);“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这圣经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都是有益的”(提后3:15-16);“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 如果圣经不是明了的,人们就无法理解,圣经的这一目的就无法实现。 第三,假如一个作者的写作方式使人无法理解,那作者本身就有问题。他所表达的事项越是简洁
明了,能够使读者明白问题的关键,那他就越有学问。我们可以说,他对自己所表达的问题有透彻的认识,他写得越是明了,所取得的效果就越好。上帝是众光之父,是人无法接近的大光,他之所以赐下圣经,目的是为了向人显明他的奥秘。所以,在清晰明了这一方面,圣经肯定是无与伦比的,是最适合教导全人类的。 第四,那些拥有属世智慧的人,虽然他们对圣经的核心真理视而不见,也不得不承认:圣经中的许多段落,就表达的风格和方式来说,即使理解力有限的人,不用特别教导也能明白。这就使得每个人都能自己去理解。这是确确实实的,比如下面的句子:“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3);“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林前15:20);“凡投考他的,都是有福的”(诗2:12);“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所有的人,无论善恶,都要从死里复活”(徒24:15,现代)。在这些句子中,在表达方面,有阴晦不明的地方吗?没有。当然,自然人没有属灵的眼光,他无法从属灵的角度明白这些事情。相反,悔改归正的人,心中的眼睛则得以照明(弗1:18)。他们接受了圣灵的恩膏,圣灵
在凡事上教训他们(约壹2:27)。他们所受的是上帝的教训(赛54:13)。因此,对他们而言,圣经是清楚的,是可以理解的。 异议#1:“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其中有些地方确实不清楚,难于理解,对这些地方予以强解,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回答:(1)此处使徒彼得所指的是保罗书信中所提到的某些事项,并不是所有的事项。保罗所写的这些书信都有属天的智慧在其中。 (2)彼得所指的是书中的事宜,并不是指表达的风格和方式。这些事宜本身非常崇高,有很深的奥秘,但仍然是用极其清楚的准确的方式表达出来的。 (3)使徒彼得此处所说的人并不是在自然事物上没有学问的人,而是指那些仍然处于自然状态,没有圣灵的人。他们既没有得到上帝的指教,心灵的眼睛也还没有开启,使徒彼得所指的就是这种无学问、不坚固的人。这种不坚固的人不到教会中来,有时熟悉一些圣经上的真理,但却没有属灵的根基,就被各种学说吹来吹去,左右摇摆。这样的人不仅歪曲保罗所表达的崇高的教义-其实,他们并不理解-还歪曲其它经文,结果就是自取灭亡。“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
道的。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些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犹10)。 因此,这节经文并不是说圣经在得救须知的教义上是晦涩难解的,特别是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而争议的焦点恰恰就在这里。 异议#2:“腓利就跑到太监那里,听见他念先知以赛亚的书,便问他说:‘你所念的,你明白吗?’他说:‘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徒8:30-31)。既然没有进一步的教导,就无法明白圣经,显然圣经缺乏那种使人明白所必备的明了性。 回答:(1)我们远远不是排除教导的必要性。那些还没有归正的人,确实需要教导,因为对于属灵的事情,不管在圣经中写的怎样清楚,他们都缺乏认识。然而,我们在此处所讲的圣经的明了性,并不是针对那些还没有归正的人说的。瞎眼的人无法阅读,当然不能通过阅读来熟悉一本书的内容。对于每一个已经得到属灵视力的人,以及那些已经有所深入的人来说-,教导是一种手段,由此可以更上一层楼。当然,每个人的水平都有限,没有一个人今生能够达到完全。所以,教导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圣经是晦涩难懂的,教导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考虑到圣经教义的崇高,阅读的人缺乏能力,所以才需
要教导。 (2)教导的目的并不是使圣经更清楚易懂,而是使人更有能力分辨圣经中所包含的各样奥秘。 异议#3:“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12)。 回答:这节经文所指的并不是圣经,而是指向信徒的,是说他在这个世界上所得到的知识,与以后在天上所拥有的知识相比,只不过是微弱的闪光而已。因此,这节经文与我们当下所探讨的问题没有关系,我们所探讨的问题是:敬虔之人能够明白圣经,得安慰,受引导,增进信心,做成得救的功夫,或者说圣经晦涩难懂,敬虔之人几乎不能明白其中的任何东西。 异议#4:离开圣灵的光照,就无法明白上帝的圣言。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圣经太晦涩难懂了,让人无法明白,这在以下的经文中也很明显:“他和我们说话,给我们讲解圣经”(路24:32);“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 回答:(1)我们乐意承认,人需要圣灵的光照,才能明白圣经属灵的含义。离开这种属灵的光照,属灵之事在他们看来就是愚拙,因而他们是无法领悟的。 (2)这些经文的意思是说:问题并不在于圣经的明了性,而是人的悟性的问题,在他能够理解圣经中
所记载的属灵之事以前,人的悟性必须得到圣灵的锤炼。 13.教皇并非圣经的无谬的裁判者(ThePopnottheInfallibleJudgeofure) 问题:在地上是不是有一个无谬的高级裁判,他可以对关乎圣经的争议进行裁决,根据上帝的吩咐,每个人都要顺服他的权威?如果确实有这样的一位裁判,这应当是教会,教会的议会,还是罗马教皇? 回答:罗马天主教声称:上帝指定了一位这样的裁判,这一裁判就是罗马教皇。虽然他们间或指教会和教会的议会,但他们最后所顺服的还是教皇。他们任命教皇为教会的元首,把他提升到教会议会之上,因为当他从其教皇的宝座发布宣告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视他为无谬的。 我们的回答是,(1)许多教义上的异端,都是从人败坏的理性生成的,有些影响大,有些影响小。“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林前11:19;)。 (2)每一个教会会员,不管是政府的官员,还是普通的公民,在理解圣经的时候,都必然具有一定的分辨力。 (3)根据上帝圣言的标准,长老是教会的代表,是基督的仆人,可以作为圣职人员,可以在解决外部事物的争议时,作出判断,从
而保守信仰的平安与合一。根据《罗马书》16章17节所言,他们也有权柄在会众中间清除那些对其异端思想持守不放的人。然而,关于会员的良心,则不在教会的管辖范围之内,而且会员的信仰也不能以教会的裁判为根基。那是惟独属乎圣灵掌管的。圣灵是在圣经中说话,并藉着圣经说话;我们的信仰要惟独建立在圣经的根基上。 (4)因此,我们不承认世上有无谬的裁判,可以施行管辖,他的裁判每个人都必须顺服。更突出地说,我们认为不管是罗马天主教教会,教会议会,还是教皇,都不是裁判。我们的理由如下: 首先,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有这样突出的无谬的高级裁判,可以裁决争议,确定圣经的意思,也没有在任何地方谈到授予罗马天主教教会或教皇如此的权柄。连一个这样的证明经文也找不到!这样的权柄涉及圣经真道的生死存亡,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确有这样的权柄,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就会提及这样的授权了,但保罗丝毫没有提到。使徒彼得也没有这样作,他也没有说确实有这样的特权,更没有吩咐由罗马教皇继承他的权柄,享有无谬的权威,对争议进行裁决。涉及此事,彼得一句话也没有说;事实上,圣经告诉我们彼得也曾经受到保罗的责备(加2:11)。在第一
次耶路撒冷大会上(徒15:13),彼得甚至连主持人都不是,整个大会是根据雅各的判断而进行的。因此,罗马教皇的此类作为不过是篡权而已。教皇自己声称享有这种既非承受,亦不能证实的权柄,实在是胆大妄为。 其次,不管是在教义上,还是在教会生活上,教皇都不是无谬的。历史上有些教皇特别不敬畏上帝,荒淫无耻,沾染邪术,思想异端,甚至是无神论者;这已经由教皇年代史编者证实了。这样的人怎能作为无谬的裁判,裁决关乎教义的争议呢?上帝的秘密是为那些敬畏他的人预备的(诗25:14)。但是,时至今天,教皇仍然在制定与圣经直接矛盾的法令。他禁戒上帝所造,当以感恩之心领受的食物,又禁戒人结婚,这些都是与《提摩太前书》4章3节相冲突的。他赦免**性的婚姻,这本是上帝所禁止的。他吩咐把面包片作为上帝来敬拜,并规定让人敬拜天使,死去的圣徒和圣像,这些都是与圣经直接矛盾的。这样的人能是无谬的裁判吗?这是何等的令人憎恶啊! 第三,罗马天主教本身也不承认教皇是无谬的裁判。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节选一段文件。这文件来自1688年1月23日根据教皇谕令而在法国进行的一次名为徒奈勒大会聚集(thegreatChambero
fTournelle),会议发表了《议会公告》一文。这一公告由巴兰德·比克(Barendbeek)用德文在海牙刊印出来。 “我们希望众人知道,在此联邦中有一股新风正在刮起,是关于教皇的无谬性的。其实,这一现象是因为教皇本人的冥顽不化造成的。在我们众人面前,教皇本来不过是一个圣洁与德行的榜样,谁能够想象他是这样地歇斯底里,为了保护这种徒有其名的权柄而与人势不两立呢?教皇的禁令,本身就不公正,只能帮助人认识其主张的不公正性。教皇死心塌地,造作种种花样,一门心思要超越自己的职份。他发出种种虚妄的威胁,要把参与这一公告的人开除教籍,但是,即使那些最胆小怕事的人也没有因此而惊恐,而那些以良心为本的人更是丝毫都不惧怕。教皇把属灵的武器用于世俗的事务上,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滥用,所导致的邪恶后果就是公义的假象。教皇格利高利四世(GregoryIV)曾经用绝罚来威胁法国主教,他们勇敢地回应说,他们绝不会屈服于教皇的旨意之下。再者,假如他真的要对他们施以绝罚的话,他早就被流放了(Siexcommunicateveniret,excommunicatusabiret)。还有比这种宣告更没道理,更不公义
的事吗?毋需说这令人憎恶了。全世界都相信,作出这种宣告,不是出于对上帝的热心,而是出于嫉妒和恶意。在这种情况下,是毋需害怕来自梵蒂岗的雷声的。假如在本联邦中的所有宗教事务,毋需提交罗马,那该有多么方便啊!教皇本应完全顺服宗教议会的权威,后者有权利对教皇本人予以督责,对他的宣告予以更正。难道这样的行为真是仿效使徒们治理教会的审慎和谦卑吗?教皇坐上使徒彼得的宝座之后,却仍然与詹森(Jansenius)派人士讨价还价,詹森派的教义早已受到了他的前人的谴责,这真是咄咄怪事。他对他们施以恩宠,还对他们加以赞美,等等。” 这就是罗马天主教人士对其教皇作出的评价。因此,让我们承认教皇是绝对无谬的,真是比登天还难! 第四,其目的是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无谬裁判,可以解决各样的争议。然而,这一目的要由教皇抬高自己,成为一个无谬的裁判来完成,肯定是达不到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拒绝承认教皇有这样的权威。当教皇把“咒诅”加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也宣告咒诅要临到他的身上。他既然是争议的一方,又怎能兼任裁判呢?多明我会修士(Dominican)和耶稣会修士(Jesuit),耶稣会修士和詹森派人士(Janse
nist),寂静派人士(Quietist)与行为派人士(Operatist),他们之间的争议何曾得到过解决呢?这些派别都还存在,也都一直处在教皇的管辖范围之内。由此看来,教皇并不是解决争议的无谬裁判,他也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第五,上帝的圣言教训我们,在敬虔、教义和行为的问题上,我们不应仰望人来裁判,惟独当以上帝的圣言为无谬的标准,发生争议的时候,承认惟独圣经有裁判的功能,并承认圣经本身就是自己的解释者。因为惟独上帝才是天上地上至高无上的裁判,惟独他的智慧是最最卓越的,惟独他从永远存到永远,所以他的圣言是唯一的标准,这是合乎逻辑的结论。世上的君王活着的时候,假如臣下竟敢声称自己是君王法令的无谬解释者,并把他们的解释强加在属下的身上,要求他们服从,君王是绝不会容忍这种现象的,不管臣下是否对他真心顺服。永生的上帝更不会容忍这种任意妄为。他讲话的时候非常清晰,又让圣灵光照那些真心寻求理解的人。拒不臣服上帝的人,也不会臣服那些高抬自己,抵挡上帝圣言的人所作出的宣告;而希望自己惟独忠于上帝的人,则会对教皇种种异端性的宣告嗤之以鼻,予以拒绝。 第六,每个人在教义和生活上都要与上帝的圣言一
致,这是上帝的旨意。从以下的经文中可以明确地看出: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赛8:20);“你们查考圣经”(约5:39);“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太22:29);“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路16:29)。因此,主耶稣虽然本是上帝,他仍然用圣经来证实他的教导,这在福音书中经常看到。使徒们的作法也是如此,在《使徒行传》中所记载的他们的讲道,以及教牧书信都是非常清楚的见证。在《彼得后书》1章19节,彼得所举荐的是预言上的话,而不是把自己举荐为无谬的权威。路德称赞庇哩亚的人,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圣言作为参考的标准,来查考保罗所讲的话是否属实(徒17:11)。在整个圣经里没有一句话提到世上的无谬的裁判者,圣经本身确立自己就是裁判者。对于圣经中的宣告,我们要视为上帝的圣谕加以注意。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在教义或生活问题上,不管是真教会,还是罗马天主教教会,及其教会会议,以及作为其整个体系中心的教皇,都不是裁判者。 第七,在这些原因之外,经文也明显地证实了上帝的圣言本身就是裁判者,“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8);“不要想我
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约5:45);“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前3:16);“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因此,关乎上帝的圣言的争议,上帝圣言本身就是仲裁者,因为上帝的圣言是至高无上的永生的上帝在其中说话,他曾经在其中说话,他现在仍然在藉着圣经说话。所以,我们必须把上帝的圣言视为上帝仍向我们说话,他藉着圣经,持续不断地从天庭发出可以听得到的声音。 异议#1:在旧约时代关于教义的争议,摩西、大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祭司都承担裁判的角色。所以,在新约时代,教皇、红衣主教、主教和教会会议也承担类似的角色。“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 回答:(1)摩西和众先知从上帝领受了非同寻常的启示,上帝的目的是使他们明白他的启示,并记录下来。然而,不管是在旧约时代,还是在新约时代,这种现象并没有在一般的教师身上继续出现。 (2)他们之间的
任何人,更不用说一般的教师,对于所记录下来的上帝的启示,无权发出更高级的判断。他们所具有的只是服事的智慧和管理的洞见,使他们能够把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应用到个人和具体的事物中。在此中服事的智慧和管理的洞见上,他们都不是无谬的,今天仍然如此。 异议#2:世界上必须有一个无谬的裁判者,来仲裁有关的争议,否则真理就不会在教会中继续存在;而且教会也不会根据真理而持续下去,所有的争议也都无法得到解决。 回答:(1)真理总是保守在上帝的圣言里,而上帝的圣言则总是保守在教会中。 (2)教会是藉着真理得蒙保守的,正如真理是在教会中,由长老们根据上帝的圣言,运用分辨的恩赐,得以保守一样。他们蒙召就是运用真理与异端思想争战,并处理那些在教义上有谬误的人,用真理教训他们,如果他们坚持谬误,就把他们赶出教会。要完成这一任务,并不需要一个无谬的高级裁判者。 (3)什么时候都会有争议;异端也不会完全消失。即使世上有一个无谬的裁判者,它们也不会彻底消除。虽然教皇及其教会议会声称是无谬的裁判者,但在教皇的辖区内,仍有各样的争议出现。 异议#3:上帝的圣言并不能听到争议双方的声音,因此在争议
中无法发挥仲裁者的作用。所以,必须有另外的裁判者。 回答:人类所写的作品确实有可能如此,个人也是如此,在表达自己的时候可能词不达意,模糊不清。然而上帝的律法并不是这样,上帝的律法是全备的,因为永生的上帝是至高无上,无所不知,至为智慧的。他把圣灵与他的圣言联合,清楚、明了、准确地宣告各样的真理,排除了一切与之相抵触的谬误。圣灵已经预见到了将要出现的各种谬见。那些没有耳朵,没有眼睛的人,无法听见有形的听得见的裁判者的宣告,也听不到在圣经中说话的上帝的声音。即使谬妄的灵涉嫌灵界,上帝仍然是裁判者,他藉着他的圣言保守真理,消除谬见。 异议#4:关于圣经本身的争议,都涉及到圣经的意思;所以,圣经本身在这一领域中不能宣告什么,需要一个无谬的裁判者来帮助。 回答:假如争议所涉及的是世上君王的法律,难道必需有君王之外的人才有权威宣布何为法律的真义吗?如果发生争议的时候,君王仍然健在,这一解释法律的责任是在于臣民呢,还是在于君王呢?每个人都明白,这当然是君王的责任,非他莫属。上帝是永生的上帝,他在他的圣言中清楚明了地说话,借助各样的方式方法和经文,所以如果不明白圣经中的一段经文,他可以
从另外一个地方明白。要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把经文互相对照,这样就会引导我们得出结论:惟独上帝是他自己的圣言的解释者。因此,藉着圣言说话的圣灵,才是真正的裁判者,对人与人之间的争议发出各样的裁决。假如要指定另外的裁判者,就是把某个人提升到上帝和圣经之上,这并不是上帝所容忍的。 异议#5:每个人都要听从教会,凡拒绝如此行的人必须逐出教会(太18:17),因此,涉及到各样的争议,教会能够作出无谬的裁判。 回答:这并不是必然性的结论。对于特别的事项,长老可以从服事的角度作出实际的判决,但是必须与上帝的圣言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有责任听从长老,如果有人对长老所讲的上帝的圣言拒不顺服,必须赶出教会。 14.解释圣经时理性的作用(ThefunctionofReasonintheExpositionofHloyWrit) 问题:难道理性不是圣经的解释者吗? 回答:索西努派,以及与他们的观点一致的人,主张整个的圣经以及每一节经文,都必需根据理性之光考察,如果不符合人类的理性,就不应当接受。如果圣经似乎有与理性矛盾的地方,就必需根据理性的决定来予以理解。如果圣经中确实
有与理性抵触的地方,就必需把理性视为无谬的原则。 我们同意,要理解圣经绝对需要理性,信心也是藉着理性而行使的。但是,理性只是工具而已,我们藉着理性可以明白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说的话,上帝的圣言生成信心,并且是信心的根基。因此,在决定上帝在其圣言中所启示的内容是否属实的时候,不要把理性视为基础,也不要把理性视为标准,或试金石。我们之所以如此信,是因为上帝如此说。理性本身必需顺服上帝的圣言;而上帝的圣言绝不能降服于理性之下。理性对圣经来说,就像夏甲与撒拉的关系一样,是奴仆与主人的关系。这是再明显不过的。 首先,我们来考察人类理性的状况。人类的理性已经不但受到了罪的污染,而且本身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对自然事物的感知都是有局限的,更不用说理解了。而在属灵事物上,理性则是完全盲目的。“他们心地昏昧”(弗4:18);“你们从前是暗昧的”(弗5:8);“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情惟独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这就是人的属性!这样骄横昏昧的人是无法理解圣经的,正如在街头演奏手风琴的人,他的驴子是无法听懂他的演奏的。人毁谤他所不知道的事
,败坏的是他自己,正如那呆笨的动物一样(犹10)。谁敢高抬人昏昧的理性,让理性来裁判上帝崇高的奥秘呢?这些崇高的奥秘,只有惟一至智的上帝才能显明。每个光源都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光。蜡烛是这样,火炬是这样,太阳也是如此。这也适用于人的视力。视力好的人能够看清楚远方的东西,而近视的人则无法分辨。人的知识也是如此。一个智力还未开发的人,能对物理学、形而上学、几何学和天文学的奥秘和特点品头论足吗?人的智力和理性也是如此,它们本身都有很多的局限,无法参透上帝圣言的奥秘。因此,不管是人类的智力,还是理性,都不能坐在审判席上,对上帝的圣言妄下断语。 其次,上帝的圣言中所启示的奥秘,远远超过我们理性所能理解的范围,理性的考究所能接近的是非常有限的含义,它又怎能对上帝所启示的奥秘妄作裁判呢?怎能成为评估的基准呢?“你考究,就能测透上帝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伯11:7)“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诗139:6)“看哪,这不过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们所听于他的是何等细微的声音,他大能的雷声谁能明透呢?”(伯26:14)若有人想裁判圣经的真义,决定何者可以接受为真理,何者
可信,何者不可信,首先必需能够完全明了圣经中的一切真理。但是,人的智力和理性无法参透上帝的奥秘,因此也没有资格对上帝的奥秘加以裁判。如果理性不能理解的,我们就拒不接受,那么,上帝的永恒性,以及诸如无所不在、无限等完美的属性,我们就都一概排斥了。如此,我们也要排斥神圣的三位一体的教义了,而这一教义在圣经中是清楚显明的。基督的神人二性的合一性,世界的受造性,这些教义我们也都要排斥了。理性无法探明上帝如何从无中创造了万有,只有藉着信心才能理解。实际上,我们如果用理性来作为标准衡量,几乎一切都要排斥了。 第三,一个人通过理性能够清楚地分辨、领悟的事,另外的人同样用理性来推考则认为自相矛盾,无法接受;一个人从前视为真理而接受的东西,后来却认为是谬误予以排斥。因此,在很多事情上,人都是无法确定的。一再撒谎的人,就不会有任何信誉了。我们的理性经常欺骗我们,所以,它既不能作圣经的裁判者和衡量的基准,也不能担任圣经的解释者。 第四,要判断事物的合法性,信仰和理性是截然不同的路径。经过理性证实的东西,必然排除了信仰。藉着信仰接受的真理,也必然排除了理性。理性只能承认他人曾经作出的陈述,而且这一
陈述不是属于不可能的领域。关乎事物的真理,只有藉着信仰才能证实。只有藉着信仰才能接受上帝圣言中所启示的奥秘是明确无疑的,所依据的事实就是:这是上帝宣告的,他是信实的,在他不会撒谎(徒26:27;来11:1,6;约16:27)。在这一方面,理性唯一的用处就是查明某事在圣经中是否有所记载。如果在圣经中查明了,对其真实性,就毋需怀疑或不信,否则就是猜疑上帝了,仿佛他会撒谎一样。信仰接受圣经对有关事物界定的无谬性,假如对某事的合法性的判断超出了理性的能力,这也并不是与理性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理性应当保持缄默,承认此事超出了自己的范围,惟独信心才能承认其为真理。 第五,圣灵向人心显明圣经的奥秘,证实上帝的圣言是真实可信的,并赐下信心,使人领受上帝的圣言。因此,在决定圣经中所启示的事是否可信的时候,理性被排除,不再担任裁判者和仲裁者的角色。这在以下的经文中得到了肯定:“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也就是说,这并不是理性教导你说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24:45);“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上帝,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上帝
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圣灵也亲自见证这是真实的,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约壹5:6,现代);圣经证实,理性一定要归顺基督(林后10:5)。 第六,假如理性是圣经的裁判者,由理性来决定上帝的圣言中哪一部分可信,哪一部分不可信, (1)上帝就会成为人的裁判对象,就把上帝召到人的审判台前,使他交待他到底说了什么; (2)宗教就会局限在自然的领域中运行,而不是在属灵的领域中,信心也不再需要了; (3)世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最聪明的人就会成为最有智慧的牧师了,这与基督的话是直接抵触的,“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隐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11:25)。如果我们同意上面的主张,必定会得出此类荒谬的结论。 异议#1:根据《罗马书》12章1节,侍奉上帝是理所当然的服事。所以,为了决定圣经中的每节经文如何解释,在侍奉上帝之事上,理性必须作裁判者。 回答:在旧约时代,用不会说话的动物来献祭,这些都是预表,如果离开所预表的对象,就不能蒙上帝的悦
纳。然而,上帝是个灵,他吩咐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来事奉他,要用我们的智力和理性来服事上帝。在确定上帝之启示的时候,理性只是工具而已。不管是否完全理解上帝的启示,或者是否能理解到得救所必须的程度,圣经的启示都是超越我们的领悟的,就信仰而言,上帝的启示仍然是充分的。然而,不能说理性要担任每个教义、每节经文的裁判者。理性只是仆人,而不是主人。 异议#2:从自然领域中,可以得出许多教义,正如主耶稣经常在比喻中所教导的那样。既然在自然事物上,理性是裁判者,在圣经中所包含的教义问题上,理性也是裁判者。 回答:认为与信仰有关的任何教义,都可以从自然中推演出来,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圣经中只是用自然界的事物来进一步解释教义,使这些教义更深刻地印在听众的心中。另外,只有上帝对自然事物的知识才是最完全的。 异议#3:许多教义在圣经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而是通过逻辑演绎的方式形成的。惟独理性才能够决定这样的逻辑演绎正确与否。因此,至于什么可信,什么不可信,只有理性才是裁判者。 回答:一些教义,经过合理的推论,可以从一节经文中演绎出来。这些教义本身就包含在经文之中,人之所以把他们当作真理接受,
只是因为上帝是如此说的。所以,从经文中演绎出来的教义是真实可信的,这并不是因为理性的缘故。理性只是工具,人藉着理性得出结论,某一教义包含在一段固定的经文中,通过必然性的因果关系,可以从经文中推演出某个教义。理性所判断的是有没有得出正确的结论,并不判断从经文中演绎出来的教义是否真实可信。 异议#4:圣经所界定的某些教义,经过理性的审查,与正确的判断抵触,我们由此知道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此,理性应当裁判何者与真理一致,何者与真理抵触,并由此而决定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 回答:圣经所提议的事情,而理性判断为与事实矛盾,事情并非如此。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关乎自然事物的一切,都是真实可靠的,因着他的见证,都是无谬的。 15.圣经并不支持人的谬见(uredoesnotSupporttheErroneousViewsofMen) 问题:上帝在圣经中的见证赞成人的谬见吗? 回答:不。有些人的回答是肯定的,然而我们的答复则是否定的。主张太阳是静止的,地球是旋转的,本来就是一个谎言。 外邦人并不认识上帝和圣经,无神论者则对两者都予以否认,他们这样说并不令人感到惊奇。然而
,那些认识上帝,并承认圣经之神圣本源的人这样说话,不能不让爱上帝的人感到惊讶。难道上帝不是真理的上帝吗?难道上帝不是信实的吗?难道他是撒谎的人吗?难道他不是绝无谎言的上帝吗?难道圣洁信实的上帝还撒谎吗?假如上帝所说的是与真理相抵触,是与更美善的知识矛盾,这就是等于说他是与有谬见的人一样,他如果也是这样说话,难道不是怂恿人坚持他们的谬见吗?圣灵是真理的圣灵,他带领人明白各样的真理。圣经都是上帝默示的,是圣徒在圣灵的感动下说话。上帝的圣言是真实可靠的,假如他的判断是扭曲的,他就不是全能者了(伯34:10,12)。 我问诸位,“在圣经中,有哪一个地方上帝调整他自己的话语,来适应人的谬见呢?哪里能找到类似的事呢?” 异议#1:圣经上很多地方说,地球是静止不动的,太阳环绕地球运行,正如我们平常所见到的那样,这些都是错误的意见。然而,毫无疑问,或者是地球环绕静止不动的太阳,或者是太阳环绕静止不动的地球旋转,二者必居其一。 回答:哲学家和天文学家对此事议论纷纷,然而到底有谁真的为此事担心呢?把上帝的圣言作为讨论的对象,使人心生疑虑,认为上帝和他的圣言也有谬见,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上
帝在其圣言中运用了各种各样的比喻来说明问题,这是肯定无疑的。同样,上帝因着他的慈爱屈尊自己,借助可见的自然事物来指导他们,使认识能力脆弱的有限之人能够对他有所理解。所以,听人说上帝在其圣言中夹杂了谬见,确实令人感到极其惊愕。有哪一个真正爱上帝的人不对这样的说法表示激烈的抗议呢? 事实上,在圣经中很多地方,上帝向人指出太阳是在运动的,它的运行产生了昼夜,而世界则保持静止状态。上帝所说的一直如此,这一点我们在第八章中会有更详细的说明。因为上帝说是这样,这就是真理,我们就要把它作为真理来接受。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维系者和治理者,他对他自己的工作比任何人都熟悉,昏昧有限的人怎能和他相比呢?难道人不应把自己的判断降服于上帝的话语吗?还是扭曲上帝清楚的宣告,使之与我们自己的错谬的思想一致呢?不管上帝宣告什么,包括自然领域中的事情,都是真实可信的。上帝说世界是静止不动的,太阳环绕地球运行,那么事实就是这样,这是无可争辩的真理。[1] 异议#2:“于是上帝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创1:16)。此处说太阳和月亮是两个大光,虽然有些星星远远要比太阳和月亮大。因此,上帝所说的与人的谬
见是一致的,人从表面上来看,就认为太阳和月亮是最大的光体。 回答:(1)此处上帝并没有作比较,只是就太阳和月亮来说,太阳比月亮更大。上帝也没有说他们是最大的光体,只是说它们是两个大光。这种说法有什么错误呢? (2)上帝并没有提到其它的天体,也没有说太阳和月亮在体积上要比某些天体大,是最大的天体。请注意,上帝在此处所说的是光。圣经上并没有说太阳和月亮是最大的光体,然而它们确实是大光。把光说成是光体,本身就是错误的,这种谬见是把错谬归诸上帝,这种作法是要不得的。假如有人这样作,还有什么真理不能歪曲呢? 异议3:“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书10:12)。事实上,太阳不在基遍,月亮也不在亚雅仑谷;只不过是看来如此。因此这种说法是与谬见一致的。同样,说太阳和月亮静止不动,也是如此。 回答:难道那时的人是如此地幼稚,竟然认为太阳和月亮是真的在地球上吗?我们千万不要这样想!此处既不是谬见,也不是说法错误,只不过是说在他们看来,太阳接近了基遍,月亮接近了亚雅仑谷,当时它们就停留在那些地方。此处所发生的是一个神迹。这一神迹的发生并不是指地球,仿佛地球的运
转已经停止了,而是指太阳和月亮的循环中止了。这清楚地表明太阳和月亮是围绕地球运行的。此处丝毫没有谬误,也没有不真实的地方。 异议#4:“到了第十四天夜间,船在亚德里亚海飘来飘去。约到半夜,水手以为渐进旱地”(徒27:27)。(荷兰Statenrtaling译本翻译为:“……约到半夜,水手认为旱地离他们渐渐接近。”)这显然是错误的观点,因为旱地不会离他们渐渐接近,而是船离旱地渐渐接近。 回答:这些人,假如他们真的认为船是静止不动的,是旱地离他们渐渐接近,就必定是无知的海员。但是,他们并不是狂人。这只不过是通常都用的表达,所表明的就是陆地渐渐接近。这样的表达是日常用语,既不是错误的,也不是虚假的。因此,毫无争议,上帝在其圣言中并没有调整他自己的训诲,以适应人的谬见。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探讨了圣经的本源、本质和架构,接下来就是第四个题目,亦即圣经的目的。圣经的目的就是为人提供稳定不变的教义和生活的准则,带领人在救赎之道上前进。“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
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 万有最高最终的目的,以及在圣经中所记录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上帝得荣耀。圣经的目的也是如此,在圣经中启示了他奇妙无比的美善、无法测度的智慧、永不改变的真理和无所不能的大能。圣经以特别的方式,使人归正,得安慰,有喜乐,蒙光照,得救赎,选民藉着圣经与此有份。“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因歌颂我们的上帝为善为美,赞美的话是合宜的……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诗147:1,19);“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119:164)。 16.圣经:教会每个成员都当阅读(TheHolyures:tobeReadbyEveryMemberoftheChurch) 教会是上帝的圣言的承受者。“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20);“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罗3:2);“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罗9:4);“……这家就是上帝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问题: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读圣经? 回答:既然圣经是赐给教会的,因此也是赐给教会的每一个成员的,自然每个人都必须阅读。罗马天主教想方设法把圣经搞得模糊不清,不让一般人接触。他们这样作,显然是错误的,目的是让人完全依赖教皇、枢机主教、教会议会、主教和神甫。恰恰相反,我们认为罗马天主教的这种作法是教士们的掠夺性行为,是把通向天国的道路关闭了。我们主张,不管学问大小,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读圣经。理由如下: 首先,既然任何地方都没有禁止读经,谁有这样的胆量,竟敢禁止读经呢?教会是从来没有禁止人读经的。这一稀奇古怪的谕令发端于罗马天主教的天特会议,这一会议并不是一个合乎正统的聚集,而是一个反基督教的宗教会议。 其次,从摩西时代到基督为止,从基督时代直到目前,教会中的每个成员一直都在读圣经。有些人读经读得非常殷勤,甚至能把全部的使徒书信都背诵出来。 第三,上帝明确地吩咐一般人都要读圣经。“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
申6:6-9)。请注意,他们到底应当在多大程度上熟悉圣经。“查考圣经”(约5:35);“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西3:16);“我指着主祝福你们,要把这信念给众弟兄听”(帖前5:27);“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彼后1:19)。禁止上帝所吩咐的事情,这是何等可怕的事啊! 第四,那些阅读圣经的人是受了上帝在圣经中的吩咐,而且有祝福临到他们身上。“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2);“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察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念这书上预言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启1:3)。 第五,每个人都必须阅读圣经,这是由圣经的属性和目的决定的。 (1)圣经是上帝的圣约或遗嘱;每个继承人都可以而且必须阅读遗嘱; (2)其中的书信是写给教会当中的所有人的,这在每封信的开头就表明了;受洗的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阅读; (3)圣经就是宝剑,每个基督徒都要用这把宝剑来抵挡仇敌,保护自己(弗6:17)。有谁要抢夺灵战勇士的武器吗? (4
)圣经是使人归正的工具,是重生的种子(彼前1:23),也是属灵亮光(诗19:8)、训诲、安慰的泉源,是灵命成长的工具(罗15:4;彼前2:2)。 (5)圣经之所以成书,目的就在于使每个人都能阅读。“将这默示明明地写在版上,使读的人容易读”(哈2:2)。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并且必须读经,这是不容置疑的。 异议#1:“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太7:8)。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上帝的圣言并不是随便让每个人都读的。 回答:如果这样推理,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不要向还没有归正的人传福音。此处所说的并不是阅读圣经的问题,而是说对于那些更趋邪恶的人,不要再教导、劝勉、责备,免得讲话的人受伤害。然而,这节经文对于基督徒并不适用,对于那些想聆听上帝的圣言的人也不适用。 异议#2:一般人阅读圣经,生发了很多的谬论。他们这样曲解圣经,导致沉沦,对他们自己也是没有益处的,对于那些被他们的谬论所误导的人也不利。因此,把圣经从一般人收回更有益处。 回答:每个人都读圣经,教皇制的错误以及其它谬论,就会都被人发现,暴露出来。读经并不生发
谬论,各种谬论一般都是那些误入歧途的学者们宣传的。虽然因着人理性的败坏,对圣经会有一些滥用,但这并不能否定圣经本身的用处。没有圣经,种种谬论肯定会大行其道。 异议#3:假如允许人人都可以读经,讲道就没有必要了。既然讲道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就不需要读经。 回答:读经和听道是并行不悖的(启1:3;徒17:11)。讲道和读经都使信徒得训诲,被激励,得安慰,引领信徒悔改。因此,读经和听道所达到的效果是一致的。领受的都是上帝的圣言,只是方式不一样。虽然二者有所不同,但它们在本性上并不矛盾。 异议#4:我们并不是绝对地禁止人读经,我们也允许很多人读经,就是那些我们所信任的不会制造问题的人,他们可以读经。 回答:这是与天特会议的决定直接矛盾的。这一说法是为了避免那些生活在新**之间的人尴尬。不管是教皇,还是祭司,都没有权利收回人读经的特权。读经是上帝赐给人的特权,我们不用为此感激教皇,也不用为此而感激任何神甫。不让人读经是教士对信徒的掠夺,也是属灵的谋杀。 17.把圣经翻译成其它语言(TheTranslationoftheuresintoOtherLanguages)
既然圣经是赐给会众的,是赐给教会每个成员的,人人都须读经,而且新约教会要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和语言中建立起来(启5:9),所以必须把圣经翻译成各种语言。这就使得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母语来读经听道,正如当初使徒们说方言的时候一样(徒2:8)。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圣经已经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了。在基督诞生前三百年,旧约圣经已经由希伯来文翻译成了希腊文,这是由七十二位同时精通这两种语言的人翻译的。这是在当时的埃及国王托勒密二世非拉铁非的指导和赞助下完成的。在使徒时代,旧约圣经由约拿单·昂克罗斯(JonathanOnkelos)和其他未知名的翻译者译成了亚兰文;此后又被翻译成叙利亚文。后来,一些人又把整个的圣经翻译成了拉丁文,那时拉丁文在社会上的使用仅次于希腊文。在各种拉丁文译本中,有一个版本是教皇所认可的。因此,在何处建立教会,就把圣经翻译成何处的语言,翻译圣经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译本都是直接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翻译的,从前圣灵感动圣徒是用这两种语言写成圣经的。这些译本是从其他希腊文和拉丁文版本翻译成的,只是抄本而已。很多荷兰文译本也是这样,现在我们都称之为“老”译本。 根据
1618年和1619年多特会议的决定,仔细甄选了一些学者,有总会的贤达之士托付他们忠实地把整个圣经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翻译成荷兰文。为了尽量作得更为精确,又委派了另外一些学者,对开始所甄选的那些学者的译文反复校对。因此,目前的译本超越了所有新旧荷兰译本。这一译本是如此地精确,对原文字句的斟酌精益求精,学者、朋友,甚至敌人都叹为观止。那些对此有争议的人只能表明他们对圣经原文知识的缺乏,因为在翻译的时候,假如一个词还有别的译法,译者就在旁边注明了。我们要为这一无法言喻的礼物感谢上帝! 不管译文是如何地精确,但仍然不是原文,仍然不是无谬的。某个单词的意思可能并不准确,因此当有不同的意见时,就有必要对不同的译法仔细比较。忠实的翻译会把原文所包含的意思都传达出来;然而,既然是不同种类的语言,所以就存在着语言学和词汇上的差异。圣经的原文来自上帝直接的默感,不管是在教义方面,还是其中的语词,都是源自上帝的。然而在译本中,只有教义的内容是来自上帝的默感,其中的语词则不是这样。没有学问的人,虽然无法把译本与原文比较,但是假如他能感受到译本中教义方面内在的凝聚力和统一性,他仍然可以确信译本的教义内容的
精确性。圣灵也会藉着上帝的圣言说话,见证上帝的圣言在其翻译的形式中的精确性。除了学者和敬虔之人的认可之外,上帝的圣言对自己的心灵以及他人的心灵的影响力,也会证实翻译的精确性。即使那些抵挡真宗教的人,他们熟悉荷兰文和圣经原文,也不得不证实这一译本的精确性,认为这一译本既忠实原文,意思表达的又非常精确。假如有人对其中的词语有不同的理解,通过与原文比较,他就会确信目前这一译本的精确性。 关于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theSeptuagint)以及最常见的拉丁文武加大译本(theVulgate),需要提出以下的问题:这些译本是不是与原来的版本具有同样的权威?它们是不是具有同样的可信度,其中所选用的每个单词是不是都是无谬的,正如那些受圣灵默感的先知、福音书作者和使徒们所记载的经文一样? 回答:罗马天主教是这样主张的;然而,我们并不认为如此,原因如下: 首先,这两个译本和其余所有的译本一样,都不是圣灵无谬的默示的产物。它们都是会犯错误的人工作的结果,虽然在翻译的时候,他们竭尽心力避免错误,但仍然会有错误出现。所以,从当受的尊敬及其无谬性而言,不管是这两个译本,还是其它的任何译本,都
不应当与原来的经文享有同样的权威。 其次,所有的学者都知道,即便是罗马天主教的学者,也作出了同样的判断,在这两个译本中有相当多的错误之处。很显然,七十士译本在好几个地方被误导了,因为当时翻译者所根据的希伯来圣经并没有元音标记,本来上帝使人在记录圣经的时候是有元音标记的。想一想,没有元音标记的书信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主要的事项也许能够识别出来,但也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很容易就能够分辨出来,通用的拉丁文译本是从希腊文翻译出来的,而不是从拉丁文翻译的。这两个译本都有很严重的错误之处。因为教皇派的学者也承认这一事实,教皇就吩咐对通用的拉丁文译本作了某些修正。许多天主教人士不承认任何译本是权威性的,这就是其中的原因。 异议#1:基督和使徒们在引证旧约圣经的时候,所用的都是七十士译本。因此他们是承认这一译本的合法性的,这就使得这一译本的权威性得到了确定。 回答:基督和使徒们所关心的是经文的意思,而不是字句本身。他们也不是始终都是应用七十士译本,而是经常援引希伯来文圣经。他们之所以使用希腊文圣经,是因为当时希腊文比希伯来文更通用,人们更容易听懂。因此,基督和使徒们引用七十士译本这一
事实,并不证明这一译本就是权威性的。 异议#2:希伯来教会有一本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希伯来文圣经,希腊教会也有一本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希腊文圣经,那么拉丁教会也应当有一本以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圣经。 回答:这种结论在两方面都有错误。希伯来教会拥有上帝的圣言,不管是在教义方面,还是在词语上,都是上帝直接默示的。他们并没有新约圣经。希腊教会没有以权威的语言写成的旧约圣经,他们所用的是译本。但他们却拥有权威性的新约圣经,也是由上帝直接默示的。而拉丁教会则恰恰现反,所具有的只是译本,不是原稿,不像希伯来圣经和希腊圣经一样。假如这样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根据这一规则,每个民族都要拥有自己权威的译本才行。 异议#3:既然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是最古老的译本,被人们长时间应用,至少应当把它们视为是权威性的。 回答:不能说随着时间的演进,谬误就变成真理了。武加大译本可能非常古老,但还有很多译本可能更古老。 18.圣经的必要性(TheNecessityofure) 问题:圣经是必要的吗? 回答:关于上帝的圣言,我们最后所探讨的就是其必要性和有益性。上帝
的圣言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不仅是对那些初信的人,对那些在这个世界上灵命极其高深的信徒也是如此。上帝的圣言就如溪流,小羊可以在其中喝水;上帝的圣言就如洋海,大象可以在其中畅游。认为自己的意见已经超越圣经的人,不过是愚人而已。他这样认为,不过是表明他对圣经的灵性一无所知,对于自己也是一片茫然。上帝是全能的,他不用把他的圣言写下来,就可以聚集他的教会,保守他的教会,并使其成长。然而,上帝按其智慧和慈爱,眷顾他的教会,仍然以最适宜最稳定的方式,通过文字记录,向教会显明他的旨意。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因着印刷术的推广,这一方式更是增强了。每个人在家中都可以有一本圣经,天天都可以从圣经中得指导和滋养。上帝使人顺服于他的圣言之下,免得他们超出圣经的界限。因此,圣经既,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理由如下: 首先,对于信仰和归正来说,这是上帝设立的唯一的途径。没有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相信。“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神的话来的”(罗10:14,17)。离开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得到重生。“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
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其次,上帝的圣言就是食物,滋养归正者属灵的生命:“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彼前2:2)。有很多人不经常使用圣经,因此就生活在黑暗之中,摇摆不定,被各种教导吹来吹去,生活在悲哀之中,饱受信心软弱之苦,所经历的则是上帝向他们掩面不顾。 第三,上帝的圣言是唯一的标准,不管是我们心灵的状况,还是思想言语,行事为人,都要以上帝的圣言为治理的标准。“照此理而行”(加6:16);“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赛8:20);“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羞愧”(诗119:6)。如果不把上帝的圣言放在心中,人就会把自己的智慧抬举到圣经之上,自己误导自己,也使别人担忧。这样忽视圣经,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生活中犯罪,灵命大大退后。确实如此,许多人不以上帝的圣言为自己生活的标准,“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路13:24)。 第四,上帝的圣言为我们提供了稳定的安慰。“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我若不是喜爱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
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诗119:92,111)。这种从上帝的圣言而生发的安慰在读经、听道、祈祷和默想的时候,就会临到我们。也许是从圣经的一段经文而来,也许是在从事艰苦劳作的时候,灵魂被导向一段经文,从中得到安慰。这种安慰一般都比较深刻,如果对上帝的圣言不加思考,是不会得到这种稳定、持久的安慰的。但是,不要坚持一段特定的经文非得用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期待,就会丧失甜蜜的属灵的架构。所以,要经常读经听道,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随时有经文的供应。另外,在默想的时候,也可能会有经文感动人心,使灵魂大得安慰,即使在睡梦中,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大多数时候,给人感动的经文段落从前并没有特别注意过,甚至不知道在圣经的哪个地方。 第五,上帝的圣言是一个成圣的特殊工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上帝的圣言持续不断地劝勉人,使人的灵魂倾向于顺服上帝的声音,从而使人成圣。另外,信徒努力用上帝的圣言来规范自己的生活,读经听道,默想圣言,持续不断地与上帝对话,如此上帝的圣言就使人趋向圣洁。除此之外,不断运用上帝的圣言,信徒的信心就得到更多的操练,在真理中更加趋于
坚固。信心生爱心,爱心使人成圣。灵魂就是这样步步精进,深入上帝圣言的奥秘,认识以前所无法分辨的诸多事宜。每一次对属灵奥秘新的体会,以及每一个属灵的奥秘本身,对人都有成圣的影响。那些在读经方面粗心大意,对于上帝的圣言漫不经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这样的福分。 第六,上帝的圣言是属灵的宝剑,在我们与魔鬼、异端和肉体的争战中,必须时时都要运用(弗6:17);“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那些拿好宝剑,作好准备的人,就能站立得稳,保护好自己,并胜过仇敌。 第七,总之,上帝的圣言是我们得救的唯一工具。“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罗1:16);“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弗1:13);“领受那所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们灵魂的道”(雅1:21)。因此,无论谁渴慕救恩都要尊崇并承认上帝的圣言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并以这圣言为自己的渴慕。 19.我们对圣经的责任(OurobligationTowardtheHolyures) 我们已经证明上帝的圣言具有这些属性,这给每个人提出了以
下的要求: 首先,每个人都必须如此承认、相信、看待上帝的圣言。若非如此,圣经就不会有什么益处。“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听见的道调和”(来4:2)。有时,我们不信的心,受到魔鬼的煽动,就使我们怀疑圣经是不是上帝所默示的。有时这使得信徒非常难过,对他们有很大的伤害。即使在这样的时候,他们仍然感受到上帝圣言的大能震憾他们的心灵,这不是一般的人类著述所能做到的。如果是人类的作品振动他们的心灵,只是因为借用了圣经上的话。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很快地感受上帝的圣言是安息之源,也是信徒的安慰。它是强大的工具,使人悔改归正,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圣经更纯粹、更美善、更明确的救赎之道了。这就使得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心思意念降服于圣经的权柄之下,把一切错误的冲动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任凭此类意念泛滥成长,就会使得人的灵魂变得狂乱。当我们在九十三章“上帝的圣言是否属实的诱惑”,探讨灵魂的疾病的时候,对这一主题会更加详尽地予以考察。 其次,圣经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最宝贵的礼物,我们应当对此满心欢喜,不管是在阅读的时候,还是拿在手中的时候,都要为此而喜乐,用满腔的热情拥抱这珍贵的礼物。几乎
全世界都被剥夺了上帝的圣言。罗马教皇从人们的手中剥夺了圣经,并把圣经与那些阅读的人一起烧死。相反,我们则可以拥有圣经,可以读经听道。这一事实,当使我们的心何等地愉悦啊!“我喜悦你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诗119:14,97);“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诗19:10)。 第三,我们应当感谢主,赞美主,是他把圣经赐给我们,使我们高兴欢喜。“我因你公义的典章,半夜必起来称谢你”(诗119:62);“耶路撒冷啊,你要颂赞耶和华!锡安哪,你要赞美你的神!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诗147:12,19)。 第四,不管是处逆境顺境,不管是遭遇黑暗光明,还是在怀疑困惑的时候,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都要运用上帝的圣言。不管什么事情临到你身上,不管你正在从事什么工作,上帝的圣言都会为你提供安慰、平安、智慧和方向。“你的法度是我所喜乐的,是我的谋士;我拣选了忠信的道,将你的典章摆在我面前;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诗119:24,30,105,1
11)。 第五,买下这一无价的珍宝,殷勤用工,让它在你的家庭中占一个重要的位置。现在有一个流行的风俗,许多显赫的公民,在每个房间里都放置了一本印刷精美的大圣经,连同一本诗歌集,我认为这一风俗是可喜可贺,值得赞美的。如果他们更加殷勤地研读圣经就再好不过了!最好的慈善行为之一就是为穷人提供圣经,并且经常询问他们有没有天天阅读。那些资源有限,同时又不愿意收受别人任何礼物的人,必须努力积蓄,攒钱买一本圣经。那些还不能阅读的人要努力学习,目标就是要能够阅读上帝的圣言。一个没有圣经的家庭,就是没有舵的船,一个没有圣经的基督徒,就是没有武器的战士。 当初,宗教改革在荷兰刚刚开始之时,一些家境富裕的公民,经常兜里带着一本新约圣经去探访穷人,目的是为他们读一些章节,因为那时大多数人还不能阅读。读完圣经,他们就捐给穷人一笔慈善款项。这样的作法在当时成了一种风俗。航海的人员完成航行回到家中,也作类似的事情。这样作,他们就满足了那些既没有圣经,也不会阅读的人的需要。这是互相造就的事,宗教改革就这样在荷兰展开了。今天仍有很多人不明白圣经,假如这种作法再次成为时尚,这该是多么好的事啊! 第六,要
殷勤持久地阅读、查考、默想上帝的圣言。甚至君王也应当如此行。“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申17:19)。学者们也有责任如此行。“要以宣读为念”(提前4:13)。卑微之人也有这样的特权和责任,其实每个人都应当如此行。“你们查考圣经”(约5:39);“你们没有念过吗?”(太12:3)。 那位太监在坐车的时候读圣经(徒8:28)。底哩亚的人天天查考圣经(徒17:11)。如果每个人在外出工作之前,都坚持先读圣经,并与家人一起读经,这该是多么的美好啊!中午的时候,我们既要喂养自己的肉身,也应喂养自己的灵魂。晚上下了班,应当从上帝的圣言得到补充和更新,以此来结束一天的劳动。同时,在从事自己的工作的时候,也可以默想所读的内容,使灵魂保持与上帝的交通。这样就能明白圣经属灵的含义,也会经历到上帝圣言的大能。这样坚持读经,也会使人的灵魂在恩典中长进,避免一些虚浮的思想,控制我们的舌头,抑制我们的败坏,使人敬畏上帝。 20.如何读经才能获得益处(GuidelinesfortheProfitableReadingofure) 要使读经有益,必须预备、练习,多加思考。 首先是预备读经。每
次读经之前,都要预备自己, (1)要集中注意力,把自己摆在上帝的面前。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和属灵的情怀,要意识到主会向他说话。这一意识当使我们恐惧战兢,有神圣的敬畏之心。要增进这样的敬畏之心,可以思想《以赛亚书》1章2所写:“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 (2)要一心仰望主,他是圣经的作者,恳求他的圣灵使我们明白圣经中所表达的真理,并印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祷告应该像《诗篇》119篇18节所写的那样,“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的奇妙”。 (3)要操练信心,就必须留心顺服,接受安慰,遵行主的宣告、应许和吩咐,说:“耶和华啊,请说,仆人敬听!”(撒上3:9)。 其次是练习读经。当你读经的时候,非常重要的是要安静地阅读,集中注意力,不要匆匆忙忙,一心想赶快结束。如果时间不够,宁可少读一点,但在阅读的时候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可以用两种方式阅读圣经,一是自己研读,二是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到底是运用哪一种研读方法,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而定。 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圣经,就必须注意上文下理,以及经文的表达方式和目的所在。研读一个事项的时候,要把正在阅读的经文,
与其它地方解释得更清楚的经文相对照,也要与内容类似的经文对照观察。若能参考一本很好的串珠注释本圣经,多一些亮光,就更有利于达成这一目的。按照这样的过程,就能查考、明确经文字面的意思。但是,不要仅仅抓住字面的意思不放,正如许多主张字义释经的人所作的那样。仅仅是字义释经,不过是满足于皮毛而已,既得不到力量,也无法使灵魂得到滋养。一定要参透表层的意思,追求明了内在的深层的含义。然而属血气的人,不管他们是如何地博学多识,熟悉上帝的圣言,甚至也能明白上下文,并把经文字面的意思传递给他人,但对圣经内在的精义,他们是盲目无知的。相反,对于经文之中所包含的属灵之事的独特的清晰性、本质和力量,敬虔之人立即就能观察到,而且随着他对这些事宜不断地加以观察和默想,他的认识也会不断增加。同样的词语,同样的章节,他可能阅读了无数次,但每次阅读的时候,仍然能够感受到从前不曾知道的新意。他在圣经中所发现的真理总是愈来愈新,变得更加甘甜。当然,在考察经文字面意思的过程中,有时并没有多少属灵的操练,但这却使人能够更好地理解圣经,以后再读经的时候就会更有准备,阅读的更全面,更深刻。 在这一方面,有四个暗藏的陷井应予避
免。如果围绕这些陷井转来转去,不仅无法查明圣经的正确含义,反倒会模糊上帝圣言的灵性。 第一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把每一种可容许的意思都赋予经文,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任何意思都是可接受的,只要不与信仰的规范抵触,不与上文下理矛盾即可。如果坚持这样的作法,就是自欺欺人,扭曲圣经的原义。圣经本来的意思都是单一、清楚、直接、精确的,各项事宜的表达也是井然有序,行文美妙,非常人所能及。所以,在研读每段经文的时候,我们都要仔细地考察经文具体的内容和圣灵特别的目的。 第二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硬要把一切都塞进七个时代的框架,因为这种七个时代的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只是局限在约翰所写的《启示录》中,还可以容忍;即使如此,也会妨碍人明确《启示录》一书的真正含义。非要在整个圣经中找出七个时代来,硬把圣经上的每个事项塞进一个时代里去,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这种作法会消除圣经真正的含义、灵性和力量。 第三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把一切都归到预言的范围内,与新约时代的一个特定时期联系起来,认为已经成就了,或者还没有成就,但将来会成就。这种作法使得圣经丧失了与现实生活的相关性。也有人把一切都与教会和敌
基督联系起来。有人甚至把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稣基督所列举的比喻当作预言来解读,认为也和教会与敌基督有关系。这样解释圣经的人,歪曲了圣经的原义-破坏了圣经固有的灵性和力量。确实,从亚当开始到基督为止的所有仪式,以及在旧约圣经中的各个预言,在新约圣经中并没有逐一解释。所以对这些在新约圣经中没有解释的事情加以探讨考察,是令人高兴的事,也很有益处,但这种研究并不是确定无谬的。在作这样考察的时候,经常会发现关于基督的属性和他如何完成中保职份的独特的论述,以及一些确实已经应验了的预言。这样,我们的信心就会增加,并得到极大的坚固。但在作这种考察的时候,需要智慧和节制,不要对某些含义抓住不放,并因此而作出一些极端的主张。在解释预言的时候,我们自己和其他人一样,经常犯错误,最终发现自己所坚持的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因此,在作此类研究的时候,我们需要敬畏上帝,谦卑自己。 第四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坚持圣经中的任何经文,都要根据上文下理来理解,否则就不会有正确的认识。一般来说,经文的上文下理都是清晰的,除此之外,只要是敬虔之人,哪怕没有受过高深的教育,也不难掌握,这要比某些人所乐意承认的更容易。当上下文不是
那么容易辨认的时候,一个人对上下文的解释可能与他人不一样,原因就在于人悟性的昏昧。敬虔之人,朴实地阅读圣经,能够明白其中属灵的含义,他们往往比其他人更能够理解上下文,虽然他们常常不能像有学识的人那样证明自己的看法。然而,要正确地理解一节经文,或一段经文,明白上下文并不是始终必要的。在圣经中有成千上万的地方,可以单独聆听或阅读,本身就有准确的意思,完全地表达了有关的教义内容,足够激发信心,使人得安慰,得劝勉。以下的经文就是例证,“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16:24);“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5:3-12)。另外,圣经中的许多箴言也没有明显的上下文。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非要找上下文不可,就把清楚的事情给搞模糊了。在读经的时候,要分辨经文的意思,就要注意这一方面。 当然,即使没有刻意考察经文的意思,也可以阅读圣经。这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读经。谦卑自己,带着饥渴慕义的心,有顺服的心志,把自己摆在上帝的面前,一边慢慢地阅读,一
边冷静地思考,仿佛是在聆听上帝的声音,阅读时,顺从圣灵在心中的引导。如果遇到当时不明白的地方,就暂时放在一边,继续阅读。遇到有感动的经文,就暂时停下来,让这段经文在心灵中动工。然后祷告,感恩,欢喜,充满惊奇,这一切都使得灵魂活跃起来,并激发人,使人趋向顺服。此后,继续阅读。读完一章,就根据时间的允许加以默想。在遇到特别的经文的时候,就作一个特殊的标记,或者记在心里。不管是有学识的人,还是没有学识的人,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阅读圣经。如此读经,对圣经的属灵含义就会有越来越清楚的认识,上帝的圣言也会变得越来越宝贵。“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自由”(约8:31-32)。 在阅读圣经的时候,可作以下的反思: (1)上帝让人把他的话语记录下来,使我们可以放在家里,能够阅读,并且也有阅读的特权,这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滋润,我们要为此高兴欢喜,感谢上帝; (2)要殷勤保守读经时所获得的良好的属灵状态; (3)在工作的时候,要默想所读过的内容,反复地努
力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上帝的圣言上; (4)一有可能,就把自己所读过的内容与他人分享,并加以探讨; (5)要把所读的内容在实际生活中行出来,努力使自己的生活与上帝的圣言一致。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来应用圣经,我们在知识和敬虔方面会取得何等的进步啊!如此读经、默想、行道,小孩子就会在基督里很快成为年轻人,年轻人在基督里很快也会长大成熟。 [1]很显然,布雷克得出这样明确的结论,我们要从他所处的具体的历史背景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