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然姐姐:
一个离婚的男女基督徒是否可以再嫁娶?基督徒是否可以把这样的一个人再介绍给别人?这介绍的人是否合理?
听说人若有敌人,或敌对者,那就等于犯了罪,是不?又闻上帝最大的敌人是魔鬼,是吗?若是的话,那么上帝也犯了罪?
求知者上
求知者:
你的问题相当狡黠,我可要小心回答,别上了你的圈套呢!
第一个问题:照圣经的原则来说,离婚的男女最好不要再嫁娶,该把精力转注到别的兴趣上去。可是,在婚姻上失败的人,如果不能守住这最好的原则,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再婚为妙。
替他们介绍的人,应该先明了他们的背景,离婚的原因;而且查清楚离婚的年日是否在数年之前,对方是否再婚,有无复合的可能。介绍人不一定不合理,不过该万分慎重。
第二个问题:你的大前题不十分对。有敌人不是等于犯罪。我们每人都有敌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我”。能战胜这最大的敌人才能免于犯罪呢!魔鬼是敌挡真神的,因为它犯罪,自大,说谎,又引诱人作恶。我们平常恨人,把人当仇敌,却是因为我们的怎么,妒嫉,狭窄。故此主要我们爱仇敌,你也看得出,主并非叫我们爱魔鬼。祝
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