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九日·医生
一个人生了病,要得到痊愈,必须经过若干步骤。
首先得有医生诊视和判症。
医生要能够在把脉听诊后,决定哪里出了毛病。一种病要是找不出病因,会十分麻烦,也最难对付;因为找不出毛病,就难对症下药。
其次病人一定要接受医生的诊断。
医生诊断了症以后,病人必须接受。要是他根本不信自己身体出了毛病,要是他坚持好像好人一样,什么都不理,他的病是治不好的。
然后医生开出方子。
诊断病证的目的是要开出治病的方子,让病可以治好。
病人必须接受医生的处方。
要是病人拒绝接受开刀,或者把药水倒掉,把药丸掉进垃圾桶;换句话说,要是他完全不理医生开的药,不理医生规定的治疗方法,他的病决不会有好的希望。
一个人的构成,不只是身体,还有灵和魂,包括心智和精神。要是一个人的心灵有问题,不单只妨碍治疗,还能让医药完全无效。要心灵健全,身体才能得到医治。
要疾病完全好,必须做到两件事,第一:愿意接受最好的医药治疗;第二:肯用信心进行最恒切的祷告。若能做到这两点,身体在健全的心灵状态下,就能得到医治。也只有在这种情形下,天父的恩典才能与祂赐给人的医疗技术完满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