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
世人都犯了罪,结果只有死(罗5:12),但没有律法,人对于罪是不清楚的,律法能叫人知罪(罗3:20;5:13,20;7:7)。世人虽然有良心在里面起律法的作用(罗2:14-15),但不足以表明神的要求,和人所当尽的本分,直到摩西所传的律法和诫命才有清楚的指示。根据这个标准来衡量人的罪,虽然世人之中,也有义人与恶人的分别,但按神的绝对标准来说,没有不犯罪的人。因此律法向全世界宣告了神的旨意和要求,也显明了人的罪恶和亏欠。
这样,人就没有希望了,只有被定罪灭亡了。是的,凭自己是没有希望的。根据律法,人没有法子在神面前称义,只是按当时的情况比较,才能说自古以来各时代也有义人。若不是神找出拯救的途径,人是完全灭亡了,但感谢神,他差他的独生子降世,带来恩典和真理,使人可以得他的救恩,知道他的旨意,有永生的门路和荣耀的盼望。
从耶稣基督降世到今天两千多年之后,人不应当再在黑暗、罪恶之下,走死亡之路,乃应当到他那里得到恩典和真理,这是每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之所系。如果置之不理,就太可惜了,他必永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