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3)
贪实在是万恶之根,世上各种罪恶,推其根源,可以说都是从贪来的,有人贪名、贪利、贪色、贪玩、贪吃、以及贪其他各种,就使人不顾道德、不讲信义、不知廉耻、不择手段,以求达到目的,因着贪就与人相争,发生嫉妒、仇恨、甚至偷盗、杀害、说谎、欺骗、损人利己,所以贪实在是万恶之根,特别是贪财,因为钱财能换取其他东西,所以贪财就将贪恋其他集中一起了。
有人贪财而一生作了钱财的奴隶,陷入迷惑,落在网罗,沉于败坏和灭亡之中,有人因为贪财,昼夜思想,患得患失,极力图谋,永不知足,所以没有丝毫平安喜乐,钱少不乐,钱多不安,心挂在钱上,心中就没有安宁。因此也必定离开真道,也不可能爱人,更不能事奉神(太6:24)。贪财使人变得极其卑鄙可耻;与真善美,完全隔绝,与魔鬼为伍了。
贪财的结果不但得不到快乐,并且增加愁苦,似乎是有损于人,有利于已,其实贪得的财物,却都如同一把一把的利刃,刺透自己的身心,钱财是虚浮不定的,它会长出翅膀,如鹰向天飞去(箴23:5;提前6:13)。有一天也要向贪财的人算账,贪不属自己的,要连本加利的偿还,还不清不能出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