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弗5:5)
保罗这话是对以弗所的信徒说的,特别警告他们,犯罪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正像在别处提到不义的人和随从情欲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一样。(林前6:11;加5:21)主将来要将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太13:41)。可能有人想他没有犯过什么大罪,但这里提到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有贪心不是一种小事情,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6:10)差不多样样的罪都与贪心有关,是最容易在人里面活动而不易被制服的(罗7:8),不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就会有贪心(来13:5),妄想别人的东西,贪爱不属于自己的都是贪心,不知足,想多得就是贪心。这并不是指到外面去偷或作了什么坏事,那是诫命中的另一条,而贪恋别人的东西是单独一条(出20:17),所以心中贪恋别人东西就是罪了,一有贪心就不顾别人的权利和益处,并且嫉妒别人,一切只为自己,愿意自己得着。所以是自私自利无公义,爱心,这绝不容于神的国。
更严重的,是有贪心就是和拜偶像一样。因为不敬拜神、不尊重神、不爱神,而只崇拜所贪恋的对象和东西,以它来代替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