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
圣经中有许多的命令、教训,一方面叫人不要作什么,一方面又应该作什么。一方面是禁止,一方面是要求。从外面说来,的确有许许多多,该有的和不该有的生活、言行、品格。但归纳起来,不过是两个人的问题,即旧人与新人,亚当与基督的问题。神所禁止的,定罪的,就是旧人里的生活、行为。神所要求的就是在基督里的生活行为,这也是两个生命的问题。
什么样的生命有什么样的生活与行为,我们原来的属亚当属肉体的生命、性情、喜好、思想、言行都是旧的。属世的,与神不合的,应当定罪灭亡的。神所要求的,不是旧人改变一下,乃是换一个新的生命。从这个生命里出来的一切才是好的,蒙神悦纳的。这个生命在我们重生时,已经进入我们里面。同时旧人,旧的生命,当我们接受主的时候,按地位说是与主同钉死了。
所以今天我们不是凭自己就能作好的,乃是彻底放弃旧人,将之交付十字架。同时以基督作我们的生命(西3:3),虽然重生时已得着,但要得的更丰盛,才能胜过旧生命,彰显主的荣耀和美德,真能讨神喜悦,与神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