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拿你的外衣,连里衣也……”(路6:29)
基督徒应当效法主那样与人无争,如同羔羊那样柔顺,甚至连仇敌也要爱他。这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合理的,不通情的,不去伤害人,也不应受人伤害,应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是公平的法则,是为人的常规,有的基督徒虽没有那样报复,甘心吃亏的人简直是太少了,都以吃亏为羞耻,为懦弱,为愚笨。
但主耶稣有不同的教训,他叫我们不但不与人相争为敌,而且是要逆来顺受,甘愿吃亏,受辱,有人打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拿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二里(太5:40,41)。这的确不像一般人,乃是作天父的儿子,要完全像天父一样(太5:45,48)。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并且恩待那忘恩和作恶的人(路6:35)。我们也要有神那样宽大的心,有主耶稣那样无限的爱。
如果能这样,恐怕恶人,仇敌也能被感化悔改,即或不然,总是为主作了见证,显出神的性情,在地上是有损失,在天上却有得着。将来最像神的荣耀最大,最像主的赏赐最多,与人相争无所得,被人拿去无所损,因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