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
那些作事在主身上的人,要承受主的国度,永远的福气。但怎样才是作在主身上呢?在主的身上能作什么呢?这里特别提到,饿了给吃,渴了给喝,作客旅留住,赤身露体给穿,病了及在患难中去看顾。但这些事,今天已经不能直接作在主身上,他已经在天上,不需要人作这些事了。但他却有弟兄们在地上(罗8:29;来2:11),就是神的儿女们,按肉身说以色列人是他的弟兄,按属灵的关系说,凡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是他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太12:50)。
这也是主所赐的命令,叫我们彼此相爱(约13:34),而相爱不能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3:18)。帮助、同情、供应、看顾、伺候弟兄姊妹就是作在主身上的具体表现。当然也包括其他形式的帮助,这些机会不是没有,乃是看自己有没有心,有心作在主身上,机会不难找到。无心时在眼前也看不见,没有主内的弟兄姊妹,也可以作在其他在患难,痛苦,以及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不过这性质和情况有所不同,需要按主的意思去作,才是为主作的,才获主的悦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