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无论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林后5:9)
人各有志,有志竟成,除非中途变志,否则所有心思、力量、盼望、目的都集中在它上面。是必能有成的,试想一想一般人的志向是什么?我们自己的志向又是什么?一般人的志向不外乎今生在世上得些名利、地位、金钱、学问、爱情、享受,或者最多想为别人谋幸福。达到某种理想,但最终证明人的志向与成就未必真有不朽的意义,事过境迁,只留下一些记忆而已。
真正有意义的努力和成就是在神的眼中看为如何,他是最高最终的判断者。无论别人怎样看法,如果神认为不对,就完全完了,终归毁灭,消亡。如果神认为有价值,合乎他的旨意则能永远长存,得到报偿。主耶稣基督是神所立承受万有的主,父将一切都交在他手中,他是审判的主,他的判断是根据他自己的标准,他要赐给谁就赐给谁,要叫谁怎样就怎样。
因此保罗看清了,认识了别的都算不得什么。最重要的是讨主的喜悦,这不但是他现今的志向,也是他永远的志向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