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2:20)
我们如果接受主的替死,也是和他同死了,就能与他一同复活,也是经过审判的复活,永远活在神的面前,成为一个圣沽,无罪的新人,是在基督里的人,旧事已过。旧的人也与主同钉死了(罗6:6)。现在活着的就不是以前的我,以前的那个人,乃是另一个人了,这是我们自己没有资格作的,也不能作的,只有基督能,所以只应有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
这在保罗身上不仅是一个道理,也是一个事实,一个经历。惟独这样,才能真正在神面前活着,是神所要求的那个人。神不让我们仍是以前的那个“我”,那个旧人活着,那个旧我是神所定罪的,活着也是死的;在神面前毫无价值,毫无意义。所以今天我们属灵的问题是谁在那里活着?谁活在我们里面?是基督呢?或仍然是我自己?如果仍然是我自己,那就不能讨神喜悦,也作不出什么好的事来,从我们自己出来的,根本没有良善,只是罪恶、败坏、污秽。只有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才是活在神的旨意之中。